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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预警方案

森林防火预警方案

森林防火预警方案范文第1篇

1.1 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森林防火预警方案范文第2篇

1、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发生,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运行机制,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镇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

2、原则:本预案所称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是指我镇为预防和快速扑救森林火灾,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县气象台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指令而做出的应对性行动标准。其原则是:科学预警、因险施策;分级响应、积极应对;分岗落实、恪尽职守;监督隐患、限时整改;明确标准、严管细实。

3、依据:县气象局、森防指印发的《县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标准及办法》和《县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及省、市有关规定编制实施。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内园林景区、街道绿化树外森林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5、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行动划分为:二级预警(低度危险,二级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中度危险,三级火险);橙色预警(高度危险,四级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极度危险,五级森林火险)4个等级状态和基本应对措施,镇森防指挥部、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国营林场必须依据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及响应状态规定来逐日安排部署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并根据上级和镇森防指通报的火险预警等级指令落实专人随时转换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旗,在具体实施《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制度过程中,必须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逐日调度制。

6、春、秋两季野外用火禁火期内,森林火险预警无论处于哪个级别,必须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命令”。

7、在“清明节、”“五·一”节及计划烧除期间,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按提升一个等级实施火险预警响应对策。

8、根据火险区划标准,我镇行政区划定13个重点火险区。进入二至五级火险预警状态时,各地要加强对重点火险区的人、财、物投入,火险等级越高,越应加大防范措施,以预警促防范,以防范治灾患。

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行动对应标准

1、二级森林火险预警:在有二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难以燃烧,难以蔓延、低度危险时:(1)镇森防指挥部:由1名镇领导带班,林业站24小时值班,10名防火人员到岗到位。适时召开全镇森林防火工作(联防)会和森林防火分析会,搞好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扑火预案,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制,林业站长、各村主任、所辖林场场长夜间带班。(2)村社、林场群防群护组织:行政区6个村级护林防火领导小组、4个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委员会在镇政府和所在单位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职工、村社农民做好生产用火各项准备,对农田秸稞、采伐剩余物的禁止焚烧工作,适时召开林场职工、村社干部、村民森林防火宣传动员大会,逐户宣传森林防火规定,落实防火、扑火组织和十户(栋房)联防责任制。(3)村社和林场护林员:各村社、国有林场以常设护林员数(村社1人、林场10人)为标准,对十户(栋房)联防进行一次普查落实,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制,所在单位组织护林员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学习,提高政治业务水平。适时组织森林公安民警、村社护林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搜山清查一次,清除非法入山人员,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并对13个重点火险区域进行巡查和用火管理。(4)检查站检查员(入山道口把守员):所辖林场检查站1名检查员和各村临时抽调的入山道口把守员(以重点火险区道口为设置岗位,其中立新村5处5人、坦平村8处8人、龙湾村5处5人、黄泥岗村6处6人、村3处3人、永丰村3处3人,计30人)从有入山人员开始到日落结束,对重点火险区域的入山人员进行火源、入山证明检查和登记。(5)电台值班员:林业站和林场必须保证有一名电台值班员进入值班岗位,电台保护昼夜开机,并按规定调度和掌握各个防火岗位工作状态,每天向镇森防指(林业站)汇报一次火情动态。(6)瞭望员:行政区森经局所属大龙湾中心林场金龙顶子瞭望台,必须保证有一名瞭望员进入瞭望观察岗位,负责检查好瞭望设备,维护好各类设施,按规定时间每1小时上塔瞭望观察一次。要求大龙湾中心林场每天抽查两次瞭望员的在岗状态及观察情况。(7)半专业扑火队:镇金源矿业专业扑火队白天保持编程内10-30人在厂区待命,扑火队长在场值班,政治指导员协助队长抓好扑火队员学习、培训和实战演练,抓好设备维护、检修,电台开机,车辆完好。夜间机具库能随时打开,遇有火情在30分钟内完成出动。(8)支援性扑火队:镇快速扑火队保证20人(其中:政府机关干部20人)、县属大坦平林场、森经局大龙湾中心林场、红旗林场、三角龙湾林场及各行政村以不少于20人为标准确定好当日具体扑火支援人员,明确联系方式和注意事项,做好机具、车辆等准备工作,能在接到命令后3小时内完成人员集结和出动。

2、黄色预警:在有三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较易点燃,且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险时:(1)镇森防指挥部:由1名镇领导带班,林业站长保证对上对下通讯畅通不离开辖区,通告所辖林场、村社按规定派出防火人员和包片干部分区落实防火、扑火措施,并悬挂黄色火险预警信号旗,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大检查,林业站长、所辖区林场场长夜间带班。(2)村社、林场群防群护组织:6个村级护林防火领导小组、4个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委员会在各社社长、护林队长的具体组织下,通告林场职工、村民不准在林区野外擅自用火,落实防火重点监护人,林场、村社负责人或“十户(栋房)”联防当日负责人负责挂置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旗,每个交通要道口安排1名防火巡护员,严查入山人员,防止火灾发生。(3)村社和林场护林员:6个村8名护林员、4个国营林场60名护林员保证全天进入防火巡护责任区进行巡察和火源管理,中午在管护区用餐,巡护工作不间断。(4)检查站检查员(入山道口把守员):所辖区林场、检查站2名检查员和各村临时抽调的入山道口把守员(以重点火险区道口为设置岗位,其中立新村5处5人、坦平村8处8人、龙湾卜村5处5人、黄泥岗村6处6人、村3处3人、永丰村3处3人,计30人)从有入山人员开始到日落结束,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及返还火源,检查活动不间断。(5)电台值班员:林业站和林场必须保证有一名电台值班员守机值班,电台保持昼夜开机,值班不准空、漏岗,吃饭有人替岗、昼夜保护畅通联络。(6)瞭望员:行政区内森经局所属大龙湾中心林场金龙顶子瞭望台,保证有一名瞭望员,每天日出1小时后至日落,每15分钟用望远镜瞭望观察周边地区。日落后每40分钟上台观察周边区域至20时结束,夜间保持与所属林场值班人员的电络。(7)半专业扑火队:镇金源矿业半专业扑火队白天保持编程内30人在厂区劳动待命,机具、车辆集中摆放,加足油料,随时待用。队长全天在岗,夜间能在20分钟内完成集结,35分钟能完成出动、机具、装备齐全。(8)支援性扑火队:镇快速扑火队保证20人(其中:政府机关干部20人)、县属大坦平林场、森经局大龙湾中心林场、红旗林场、三角龙湾林场及各行政村以不少于20人为标准在政府集中或场部、村社在村部待命。机具集中摆放,随时待用。扑火支援人员相对集中,接到命令2小时内集结和出动。主管镇长和村、社负责人负责召集扑火队员。

3、橙色预警:在有四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很容易被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快速蔓延,具有高度危险时:(1)镇森防指挥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林业站长依据县森防指挥中心火险预警指令向所辖区林场、村委会、镇直单位通报火险等级及防范措施。保证对上对下通讯畅通,不离开辖区,包片干部到屯到户,动员和组织护林员和检查员进行防火检查,落实扑火支援单位,布置村社逐户进行防火通告,并悬挂橙以火险预警信号旗。主管镇长、林业站长和所辖区林场场长昼夜值班。(2)村社、林场群防群护组织:6个村级护林防火领导小组、4个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委员会在主管林业村长、各社社长、分管场长、护林队长的具体组织下专门布置防火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防火人员并布置到位。村社主任或“十户(栋房)”联防当日负责人逐户通告火险及封山防火区域和禁火规定。挂置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旗。(3)村社和林场护林员:6个村8名护林员、4个国营林场60名护林员分区巡护,从日出后半小时进入防火巡护责任区进行巡察和火源管理,巡护工作不间断。(4)检查站检查员(入山道口把守员):所辖区林场检查站2名检查员和各村临时抽调的入山道口把守员(以重点火险区道口为设置岗位,每个道口增加1名把守员,其中立新村5处10人、坦平村8处16人、龙湾卜村5处10人、黄泥岗村6处12人、村3处6人、永丰村3处6人、计60人)提前并延后检查值勤时间,通告森林火险等级,并按照入山管理规定劝退和阻止进入封山防火区的入山人员,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检查值勤。(5)电台值班员:林业站和林场必须保证有2名电台员守机植班,执机时间延至21小时、准确传达工作事项,掌握重要区域和关键岗位状态,并随时保持与主管镇长和林业(场)站长的通讯联络。(6)瞭望员:行政区内森经局所属大龙湾林场金龙顶子瞭望台,保证有2名瞭望员,每天从日出半小时后开始至日落每10分钟用望远镜瞭望观察周边地区。日落后每30分钟上台观察周边区域至21时结束,夜间保持与所属林场值班人员的电络。(7)半专业扑火队:镇金源矿业半专业扑火队白天不少于30人在厂区集中或附近劳动待命。值班员时刻坚守岗位,扑火机具、车辆放置于规定位置并处于二级待发状态。扑火队负责人全部在位,下班时间延长到21时,夜间能在20分钟内完成集结,接到扑火命令后10分钟内完成出动,着装和携(运)设备、机具符合规定标准。(8)支援性扑火队:镇快速扑火队保证40人(其中:政府机关干部20人、木工厂20人)在所在单位边工作边待命;县属大坦平林场、森经局大龙湾中心林场、红旗林场、三角龙湾林场及各行政村以不少于30人为标准义务扑火人员待命。扑火机具、油料和车辆、服装等置于规定位置,并可在集结待命地进行扑火训练。接到命令1小时内能出动。各单位、村社24小时有专人值班和快速召集扑火人员,主管镇长、村社负责人应亲自带队扑火。

4、红色预警:在有五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极度干燥易燃,且林内湿度很小、风力指标很高,极易迅猛蔓延,具有极度危险时:(1)镇森防指挥部:在橙色预警响应状态基础上,悬挂红色火险预警信号旗,再增加防火人员,安排所辖区林场,村社逐户落实林缘、林内生活用火和生产涉火管制措施,确保人员不入山,不在林缘弄火。镇长、主管镇长、林场场长、林业站长昼夜值班带班。(2)村社、林场群防群护组织:6个村级护林防火领导小组、4个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委员会在支部书记、林业站长、各社社长、场长、分管场长、护林队长的具体组织下,专门布置防火工作,除执行上述橙色预警响应规定外,做好停止生产、生活用火工作,增加通告高森林火险的次数,悬挂红色火险预警信号旗,每个“十户(栋房)”联防组当日负责人要逐户宣讲禁火规定和掌握本地人员活动情况,如有火情发生,按要求组织火场清理和看守人员。(3)林业站和林场护林员:6个村8名护林员、4个国营林场60名护林员分区巡护。从日出后半小时进入防火巡护责任区进行巡察和火源管理,中午在管护区用餐,巡护工作不间断。(4)检查站检查员(入山道口把守员):所辖林场检查站2名检查员和各村临时抽调的入山道口把守员(以重点火险区道口为设置岗位,每个道口再增加1名把守员、其中立新村5处15人、坦平村8处24人、龙湾卜村5处15人、黄泥岗村6处24人、村3处9人、永丰村3处9人、计96人)实行24小时检查值勤,禁止一切非森林防火人员进入林内。(5)电台值班员:林业站和林场必须保证2名电台值班员守机值班,电台保护昼夜开机,随时处置调度和扑火联络事宜。(6)瞭望员:行政区内森经局所属大龙湾林场金龙顶子瞭望台,保证有2名瞭望员从日出开始至日落每10分钟用望远镜瞭望观察周边地区。日落后保持有一人每30分钟上台观察周边区域至日出,并在夜间保持与所属林场值班人员的电络,每天两次向镇森防指汇报火情动态。(7)半专业扑火队:镇金源矿业半扑火队白天不少于30人在厂区集中或劳动待命。值班员时刻坚守岗位,扑火机具、车辆和油料放置于规定位置于规定位置并全天处于二级待发状态。扑火队负责人全部在位。下班时间延长到21时,夜间集结不多于20分钟,接到扑火命令后10分钟内完成出动,携(运)设备、机具符合规定标准。(8)支援性扑火队:镇快速扑火队保险40人(其中:政府机关干部20人、木工厂20人)在政府集中待命;县属大坦平林场、森经局大龙湾中心林场、红旗林场、三角龙湾林场及各行政村以不少于30-50人为标准在场部、村社义务扑火对待命。扑火机具、油料、车辆置于规定位置,接到命令1小时内集结和出动。各扑火队所在单位24小时有专人值班和快速召集扑火人员,各单位负责人应亲自带队扑火。

三、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操作程序

1、森林防火期内,政府(林业站)值班人员接到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县气象台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指令后,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传达。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主管镇长要根据预警信息指令和本级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应对行动标准规定,分级严密布置安排森林防火工作。政府领导、职能部门、村社联防组织、护林人员、检查站检查员(入山道口把守员)、瞭望员、火场信息报告员、电台值班员、半专业扑火队、支援性扑火队进入预警响应状态,到岗到位,增卡增哨,检查巡护。责任区负责人下到包保地域督促检查,并将预警接收、人员落实、措施部署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记录《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记录簿》表1-8中,备案待查。

2、当遇有橙色和红色预警时,政府主要领导进入指挥调度岗位,坐阵值班。在全面落实本行政区防范措施的同时,要向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请求应对措施和意见,协调联防,调集兵援,待机启动本级《扑火预案》。

3、镇森防指挥部接收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系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实地实测级别数据。等级越高危险程度越大,越应加大人、财、物力投入,确保行政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危险部位的综合防范控制能力。具体增兵部署、措施安排、人员投入,见《重点火险区域预警响应人员增配与时限要求规定表》。

4、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由高级向低级转换时,应当以发生有效降水和风力明显降低的天气现象为准,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经同意后,才能适时转换到低级别响应状态或彻底解除防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凭经验和臆断擅自转换响应状态。

5、在落实《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制度过程中,各部门应积极健全和完善森林火险适时监测的设施设备体系建设,建立起及时、灵敏、科学的森林火险监测预警信息网络,推进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科学化。

四、预案管理

1、本预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列入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工作存在疏漏和问题的,不享受森林防火年度表彰、奖励。

2、对于不按本预案规定执行的组织、部门和责任人、当事人,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当事人以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因工作失职造成森林火灾,损失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预案应与《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有机结合实施,已达到科学预防和快速救灾的目的。

森林防火预警方案范文第3篇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极大,它不仅破坏了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而且直接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人类的共同任务。

森林防火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明确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我镇各单位都要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我镇是我县重点林区之一,森林火情隐患严重。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本着“预防为主,各级消灭”的方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金石桥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各村委会和镇属各部门响应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二)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相结合、资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三)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提高科学扑救水平,切实加强扑火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地处置,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平战结合,公众参与。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森林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预备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依法动员和组织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建立落实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领导机构: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负责全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镇党委书记李博任政委、镇长刘琴任指挥长,陈端阳、贺青贞、张文峰、王升(常务)、曾奖章、肖卫、寥雅妮、肖元中为副指挥长,镇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行政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居)委会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2、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职责

①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履行下列职责:

a、对全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总责;

b、加强全镇森林火灾预防、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

c、对全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d、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或按规定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e、直接指挥重大森林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

②工作职责

a、对辖区内森林火灾处置工作负责;

b、确立重点,防火林区、地段,排除森林火灾隐患;

c、对辖区内森林火灾应急资源进行调度,组织扑火队伍和社会力量参与扑火救灾工作;

d、负责森林火灾现场先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三、预测和预警

(一)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

1、人工监测。各村在重点林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2、群众举报。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通信形式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警。

(二)预警

1、接警:各村要向村民公布接警电话,镇森林防火办电话为:0739—8832304 8832310

2、处警:各村报警后,必须立即了解起火时间、起火地点,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

四、应急响应

4级预警响应: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扑火准备到位,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3级预警响应:在保护4级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2级预警准备:在保持3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到各自联系的高火险地区进行督促检查,森林防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1级预警响应:在保持2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由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党政领导和干部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五、报警响应:

1、基本响应程序

(1)火灾发生先行处置

a、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单位或者接到报警的基层组织,必须立即组织群众扑救,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进行情况。

b、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警后,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进行情况。

(2)应急处置级别

当森林火灾难以控制或有迅速扩大趋势时,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应急处置措施

由镇负责协调处置的森林火灾、设立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县、镇有关领导决定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了解火情,制定扑火方案,并迅速开展工作。

a、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并对受伤者迅速进行救治;

b、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火火势蔓延。

c、若需救火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后批,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d、若需森林火警部门或者其他兄弟单位增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增援。

3、应急指挥原则:

a、统一指挥:火灾现场指挥部是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所有参加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b、逐级指挥:坚持由上到下的指挥体系。下级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防火指挥部的命令。

c、分级指挥: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为若干地段,分片分救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段的扑火组织指挥工作。

4、火灾扑救原则:

a、在扑火过程中,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b、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保证人员和居民房屋安全,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c、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打旱、打小、打了”,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六、扑火力量保障

1、扑火力量组成:

镇、各村委会,要建立30人以上专业或半专业的森林防火队伍和群众志愿者扑火队伍,达到基本满足当地森林扑火所需要求。

2、扑火力量的调动:

火灾发生后,需要跨行政区域增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实施跨区域增援。

3、扑火物资保障: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扑火任务和扑火力量,准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要加强力量对扑火储备物资补充和更新(砍刀20把、打火棒20根,防火服20套)。

4、扑火资金保障:

镇设立森林火灾储备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为预防或应对森林火灾而建设的工程项目,购置设备、建设信息系统等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部门统一安排。

七、后勤保障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镇党政办要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镇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八、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或上一级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镇政府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扑火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森林扑火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为烈士的,由民政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过错人员进行追究。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森林防火预警方案范文第4篇

今年春防全市共发生十起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79.5公顷。痛定思痛,我市今春火灾发生的时间大都集中在高火险期,火灾发生的原因既因多年不遇的持续干旱;也暴露出有些地方存在野外违规用火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更反应出个别地方政府领导对火灾的发生麻痹大意不重视,缺乏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忧患意识,对森林防火紧要期的工作没有细化、实化,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致使今春森林火灾的发生率远高于往年。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制落实到位。

一是各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认真检查和指导森林防火工作。从市到各县(市)区、乡镇、林场,各级领导都把森林防火工作做为林区第一件大事来抓,保证了森林防火工作的健康发展。市委书记张晶川,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宽海多次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指示。在2月21日召开的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育伟,市政府副市长朱乃振都对今春的森林防火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强调要按照回良玉副总理、吉炳轩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春防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召开构建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各县(市)区的党政一把手,主管县(市)区长也都对森林防火工作高度重视,做到抓好抓实抓靠。春防期间,海林市森防指副总指挥副市长李吉民在市林业局局长王广勤的陪同下检查了市森防指、海林林场、德家林场、海林镇政府的森林防火工作。东宁县县长孙吉舜,副县长肖长旭,在五一节前深入乡(镇)检查防火工作。东安区区长杜光辉、副区长赵正吉到兴隆镇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林口县“五一节”前,各乡(镇)一把手及相关领导到所管辖的重点火险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宁安市、穆棱市的主要和主管领导都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3月17日,市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会议进一步传达了吉书记、王省长对春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省春季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对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对做好清明节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是狠抓了各项领导责任制度的落实。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森林防火责任制,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政府总体工作考核目标,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指标到人,使森林防火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市政府已经与全市三个市、两个县,四个区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各县(市)区也与所属各乡(镇)林场逐级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确保了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权责分明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市政府在4月20日《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令》,4月24日,市森防指明传发《关于市森防指领导成员深入责任区督导检查森防工作的通知》要求森防指领导成员在4月26日至5月1日,到各县(市)区责任区针对森林防火安排部署、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工作、专业扑火队建设、火源管理、交叉任职、值班安排等方面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4月6日至9日,以杨德禄为组长的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巡视组, 先后对我市市区、宁安市、海林市、东宁县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巡视监督检查。为对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一落实整改措施,4月28日,市森防指下发了《关于进行森林防火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认真进行整改,并由市森防指副总指挥、市林业局党委副书记杜永斌带队组成督促整改检查组,在4月29-5月6日,先后深入到市直属三道、四道、五林、亮子河林场林口县宝林林场,西安区的温春镇、温春村,东安区兴隆镇、阳明区的桦林镇、安民村,爱民区的银龙村宁安市的沙兰镇,海林市的海南林场、海林镇,宁安市的沙兰镇,穆棱市的兴源镇、枯榆树林场对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落实整改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整改情况、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准备整改情况、野外火源管理整改情况、规范内业建设整改情况、规范检查站建设整改情况、村级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情况等7大项、近70小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督促检查。

高火险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带队深入林区督促检查,副市长朱乃振多次到各县(市)区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各级领导的重视,使防火工作始终处于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和目标责任体系之下。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按照“谁的辖区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全方位落实责任,保证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成员责任。2月20日,市森防指发《关于调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的通知》对指挥部成员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进行了调整,各县(市)森防指也都针对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3月30日,牡森防发《关于落实森防指领导成员责任制的通知》,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责任事项进行分工,把各项责任制度的落实做为森林防火的首要工作来抓,实行领导成员包片责任制,谁出现问题追究谁的责任。为切实做好春季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领导成员责任制,4月24日,下发了牡森防指明传5号《关于森防指成员深入责任区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各领导成员按照安排,到各责任区就森林防火安排部署、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工作、专业扑火队建设、火源管理、交叉任职、值班安排等方面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研判形势,早安排,早部署。

从我市春防气象形势看,去年夏季我市遭受了30年不遇的伏旱天气,秋季又高温少雨,夏秋降雨量为253.5毫米,比历年少4成,是历史第三少值,导致封冻前全市大部分地区为干封地。入冬以后,降水继续偏少,冬季降水量为 17.7毫米,比历年少了一半还多,全市大部分地区无积雪覆盖,失去了积雪这一天然保护屏障,就会极大地增加了火险发生机率。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季降水仍然偏少,气温略高、大风天气增多,虽然前段时间有几场阵雪及中到大雪的降雪过程,但由于去年冬季形成的干封地状况,土壤墒情十分干旱,给我市的今春的森林防火带来了很大压力。使我市今春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针对今春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极其严峻的局面,按照国家、省森防指的指示精神和吉炳轩书记的重要指示,我市超前部署了六项工作:一是着手抓了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维修、检修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20__年森林防火工作重点》,确定了责任制落实、宣传工作、野外火源管理、消防队伍培训、项目工作等方面的工作重点。为进一步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市森防指2月16日下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提前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早部署、早安排、早防备、早组织”的目标要求,做好物资保障、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森林防火宣传等项工作。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抓好我市今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无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无山火烧入村屯、乡镇和烧毁重要设施发生”的落实,2月27日制定了《牡丹江市20__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对春防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20__年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方案》,修订了《20__年牡丹江市扑救森林大火预案》。;三是市防火办组成工作组检查、督促各地的春防准备情况;四是超前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认真领会省森防指《宣传方案》部署的八项重点工作精神并着手逐一开始贯彻落实,向各县(市)区、局直属单位及有林单位转发了《黑龙江省20__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牡丹江市20__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造宣传声势;五是各级防火办在春防前都已对专业扑火队和半专业扑火队进行集中整训,确保各类人员按时上岗到位。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一是各地、各部门都把加大防火巡护、督察力度,加强火源管理做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把火源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各级防火部门积极行动起来,针对春耕生产活动和旅游活动日趋频繁,烧荒整地、野外吸烟、游人弄火等森林火灾隐患急剧增加等现象,部署火源管控工作。一方面切实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林区用火审批制度,坚决管住野外火源和重点人员,坚决把火灾隐患堵在山下林外。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林区可燃物清除工作,对林区、半山区乡镇、林场距林缘的农田秸秆、林内可燃物等进行清除。再一方面,按照“思想上格外重视,责任上特别明确,措施上切实到位,保障上更加有力”的总要求,制定《全市春季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方案》,全市上下全面启动森林防火督促检查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牡丹江市成立6个扑火督察组,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除、问题大整改”行动;全市在进入防火期前,认真开展“三清”工作,把盲目进入林区人员和各种副业点一律清除,消除了野外火源;各地做到各级防火责任人到岗到位。对了望台、防火检查站充实了人员,强化了力量,切实做好火情监测,不留盲区。管住重点人员和重要部位。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落实专人监护;对吸烟人员登记造册,逐人签订保证书。

二是加强联防工作。按照“政府统管,分级分口负责”的原则,继续落实了“区域联防”、“ 政企联防”, “五户一保,十户一联”的森林防火的联防体系建设,搞好与邻市、邻县和地方、森工、农场之间的联防协作,4月1日,我市与鸡西市召开了联防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了联防、联谊、联心、联责的联防目标,强调要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和水平,确保在联防区域内发生的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不推诿和贻误扑救时机,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会议建立了联防成员单位防火期内轮流值班制度,还就两市、四县(市)、区和各林场与乡镇之间日常的信息互通、网络资源共享提出了要求。按照省森防发〔20__〕63号《关于推进基层森林防火干部交叉任职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森防指办公室积极推进了此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所有农林交错、森林资源管理与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相互独立的地区,实行乡(镇)与林场干部交叉任职,建立了森林防火联防工作新机制,加强了联防区森林火灾联防、联扑的领导力度。

三是狠抓了“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清明节”工作,市森防指转发了国家、省关于做好清明节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了《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在“清明节”期间,全市共组织工作组105个,120名处级干部亲自包县(市)区,乡镇、林场,全市5000多名科级及以下干部早晨4点钟就全部深入县(市)区,乡镇、林场,进行“清明节”监督检查大行动,现场督导清明节战役。结合“清明节”战役,制定《森林防火检查活动方案》,成立了四个检查组,重点检查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火源管理工作情况、基础设施 建设情况、森林消防队伍情况及内业制度建设情况。4月11日,阳明区五林林场火灾发生后,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牡森防指下发了明传电报《关于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的通知》。为做好防火紧要期和“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媒体上了牡丹江市政府令并印发了500份下发到各县(市)区,各直属单位予以张贴。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就做好责任制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火灾报告、火案查处工作提出了要求。“五.一”前,各县(市)区都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了森林防火工作,转发了省、市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东宁县各镇、林场出动30台次车辆对重点部位,重点林区进行巡逻检查,林区共有500余名专职护林员,林区每个村屯安排了3—5名义务护林员进行巡逻管护林区了望塔,检查站密切监控火情动态。林口县在“五.一节”期间,各单位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早出晚归、站村边、看地头、守道口,坚决控制野外违规用火现象。穆棱市针对“五一”小长假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野外火源整治活动,通过严密的巡查巡护力度,做到“见火就查,见烟就管,依法惩处”。有效遏制由野外火源管理不善而引发森林火灾的发生。宁安市采取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屯、护林员包地块等的做法,严看死守,强化对儿童、智障等重点人群的管控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彻底消除人为火灾隐患。爱民区落实了区委、区政府领导带班和成员单位一把手包村工作制度,加大对林区的检查力度,北安乡政府和各村共投入200多人,对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看守,每个山头都落实了人员进行看守,对进入林区人员实行全面监管。各地的积极做法,确保了“五一节”期间的防火安全。

(四)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超前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对省森防指宣传方案部署的加强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开展“森林防火万里行”活动、开展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宣传、强化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的宣传、加大宣传标识布设密度、举办森林防火图片展、做好森林火公益性宣传等八项重点工作,认真领会其精神并着手逐一贯彻落实。2月17日向各县(市)区、局直属单位及有林单位转发了《黑龙江省20__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结合今春森林防火新形势、新情况和新特点,研究制定了《牡丹江市20__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以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警示牌、防火旗帜等常规宣传为主,大造宣传声势。4月1日-4月2日,我市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上了《清明节期间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的通告》。4月20日印发了500份《政府令》下发各县(市)区,各直属单位予以张贴。5月12日减灾日,全市各地都开展了以森林防火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春防期间,各地纷纷组织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着重向广大群众宣传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重点宣传林区、林缘用火的危险性和造成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突出宣传春季备耕烧地格、烧荒、烧秸稞等农事活动以及上坟烧纸祭祀、入山作业用火、旅游踏青野炊、林内吸烟等活动给林区群众和森林资源带来的巨大火灾隐患。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野外科学用火、文明祭祀的意识,让用火自律意识、防火自觉意识真正走进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东宁县、海林市强化对《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宣传森林火灾扑救知识和火场紧急避险自救常识。宁安市、穆棱市、林口县在公路、铁路主干道两侧、村边路口、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退耕还林区设立永久性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和防火彩旗。突出抓好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和“5﹒6大火反思”的宣传活动。爱民区北安乡政府和各村为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新定制了500面防火旗,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开展科学种田,推广秸秆还田等先进耕作技术。

(五)未雨绸缪,做好火灾预警、预防和扑救保障工作

一是及时修订扑救大火预案。2月20日修订了《20__年牡丹江市春季扑救森林大火预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也都针对本地、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和完善了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扑救大火预案。对火险预警、调度指挥、、物资供应以及扑救程序都进行了严密部署。根据《牡丹江市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当森林火灾级别达到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时,市森防指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后,市森防指办公室立即响应,成立各类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为使《预案》更具有可操作性,牡丹江市森防指办公室又制定了《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预警响应机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气象局按照全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暂行规定要求,全面启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当森林火险达到一定程度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市气象局联合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各地根据预警信号所警示的森林火险程度,进入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工作状态。

三是充足的物资储备是实施火灾扑救的必要条件。各级森林防火部门按照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建立了物质储备库,充分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市级储备库备有风力灭火机台,灭火水泵台,发电机台及其他灭火机具和装备,今春又采购了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确保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物资充足。各县(市)都配备专用通信指挥车辆,解决火场应急通讯问题。为提高森林消防队快速反应能力,今年我们为森林消防队支队装备了2台通信指挥车,为直属大队装备了6辆运兵车,2辆消防水车。这些做法为控制森林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创造了有利条件。

(六)扑救火灾及时有效,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春防期间,牡丹江市因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现象频发,森林资源遭受了较大损失,但所有火灾都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报告、重兵扑救、当日扑灭,没有演变成重、特大森林火灾,并快速查明火因,严厉惩处火灾肇事者和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而牡丹江市成功应对4月10日16点04分发生在阳明区五林林场的火灾,则更体现了兵贵神速、指挥有力的特点。火灾发生后,市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副市长朱乃振,市森防指副总指挥、市林业局局长林永刚果断决策并立即亲赴火场指挥,市委书记张晶川,市森防指总指挥、市长林宽海多次打电话向火场总指挥了解情况,要求密切关注火情态势,做好各项增援准备。省森防指多次针对火情传达上级指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并对尽快扑灭火灾和进一步做好火灾防范,防止发生新的火灾进行再强调、再部署。领导迅速部署、指挥协调有力,扑火队伍迅速行动、多方面的协同作战,尤其是森警官兵和专业扑火队在扑火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确保了此次火灾应急扑救的迅速、快捷和充分。

五林林场因农民烧秸稞引发的森林火灾,经420余名参战警民全力扑救,于当日20时25分全部扑灭。

(七)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森林防火办公室人员都坚持24小时值班,除正常的值班值宿制度外,节假日及重点时段市森林指挥部人员从早7点至晚18点全员上岗,除一部分人员下乡巡查外,其他人员负责查岗、信息反馈、各种突况的及时处理工作,随时了解相关单位的情况,每天及时上网查询卫星云图热点信息并及时处置。市森防指及各县(市)区领导成员认真执行带班制度,亲自坐镇带班。

(八)加大对火案的查处力度和打击力度。

今春,我市先后发生了十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79.5公顷。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发生的十起森林火灾,我市都迅速查明火因 ,处理了火灾肇事者并追究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火案查处率达到100%,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做到了火灾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真正做到了查处一案,震动一方,教育一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投入缺口较大,有的扑火队伍扑火工具不全、装备不足,不能适应扑救大火的需要。

(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防火经费还没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本级财政预算。

(三)重点火险区项目建设市级配套资金没有全部落实到位。

(四)宣传教育氛围不够浓厚。各地存在着固定标语牌数量不够、林区主要道口、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口号、标语数量不足的问题。

(五)有些地方火源管理不够严格,还存在死面、死角,火灾报告制度不规范、个别领导存在侥幸麻痹思想,林缘农田还存在野外用火现象,致使有些地方火情不断。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一)按照国家投资比例,落实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和消防队伍配套资金

(二)做好牡丹江重点火险区的三期工程立项工作。

森林防火预警方案范文第5篇

一、森林防火指挥所机构职责

发生森林火警、火灾,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及成员单位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1、指挥长、政委:调度指挥火灾扑救;召开有关人员或指挥所成员会议,安排扑火救灾工作。

2、副指挥长:靠前指挥火灾扑救工作;协调安排指挥所成员单位和村场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3、林业站:接到火情报告后,了解火场准确情况,上报指挥长、政委、副指挥长;通报火灾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拿出扑火意见,组织指挥现场进行扑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4、派出所: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和需要,迅速调集消防大队官兵及火场周边派出所干警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在扑火抢险紧急期间,协助当地村场和有关部门转移群众;组织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5、人武部:组建一支450人的专业扑火民兵应急队伍;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和需要,分成四个组,按三个指挥梯队调集、组织民兵赶往火场参与扑火救灾。

6、财政所:保障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质和资金。

7、民政办:负责妥善安置灾民,按规定对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人员进行抚恤。

8、教育联校:组织全乡各中小学生配合乡防火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设森林防火专题讲座。

二、森林火灾扑救

9、各村、部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群众扑救,同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

10、乡防火办迅速通知森林火灾扑救指挥所,赶赴火场统一指挥火灾扑救。

11、发生森林火灾,各防火单位应无条件服从乡林林防火指挥所统一调配,凡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乡各成员单位在接到指令后,必须在半小时内组织扑火人员赶到火场扑火。

12、在扑救森林大火时,应本着保护自己、积极扑救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严禁老幼病残参与火灾扑救。

13、为便于报警和组织扑救,村场应统一报警信号。

14、森林火灾扑灭后,必须全面清理余火,留足看守人员,经检查无火险隐患后,方可撤离留守人员。留守人员撤留火场时必须报告乡防火办。

三、森林扑火纪律

15、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16、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党支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能,落实好预防和扑救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7、发生火警、火灾,广大干部和群众要积极投入扑火救灾战斗,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18、各级干部和森林防火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明纪律,扑火救灾期内不得擅离岗位和不请假外出。

19、坚持值班制度,记好值班日志,确保上下信息畅通,严格火警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应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虚报、瞒报灾情。

20、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森林扑火救灾的物资供应准备,不得有碍扑火救灾工作。

21、严肃查处违反森林防火纪律的人和事,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从严追究。

⑴拒不执行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度或指令的;

⑵拒不服从组织领导或临阵脱逃的;

⑶、工作失职或组织扑救不力,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