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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㈠编制目的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持续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将会给国家森林资源造成巨大损失,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火灾的扑救,需要动用大

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森林防火工作早投入、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确保我县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切实把森林

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㈡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

林防火工作的通知》(〔20*〕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05〕38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

院令第302号)、《*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省森林火灾报告及对外报道暂行规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㈢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县或威胁本县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扑救。

㈣指导思想

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加快森林防火专业化、正规

化和现代化建设,努力提高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减少森林火灾,努力防止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㈤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工作方针。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半专业森林

消防队、群众义务扑火队为辅,以驻旺武警部队为坚强后盾,*、消防、气象、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严禁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参加扑火。

㈥森林火灾的特点

森林火灾具有自然和人为双重属性。自然属性主要是指森林可燃物状况、气候变化、高温、大风、雷电等高火险天气易形成森林火灾。人为属性是指人们在野外违规违章用火现象,直接或间接引发

森林火灾。我县森林火灾的特点:一是防火警戒期时间长,从12月1日到次年的5月31日(特殊时期延长至6月30日),时间为6—7个月;二是森林高火险天气多,冬春季降雨少,干旱多风,特别是2—5月

,大部分时间为高火险天气;三是火源控制难度大,县城区人口密度大,林农交错,施工、农事、上坟、旅游等进山入林用火频繁;四是扑救森林火灾难度大,*山区面积占80%以上,深山远山多,山

势陡峭,交通不便;五是森林火灾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政治影响大。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㈠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职责任务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本县区域内发生或周边发生威胁本县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应对全县森林火灾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指挥全县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乡镇开展一般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3、分析总结全县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任务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县林业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相关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乡镇和重点林区制定、修订各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蓝色和黄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向县应急办提出红色和橙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的建议;

4、负责全县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5、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6、组织开展全县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演习、演练;

7、负责全县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工作;

10、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㈢乡镇人民政府及领导小组职责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扑救本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各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乡镇林业站,负责本乡镇的森林防火日常工作;自然保护区、国营林场、林产公司、森林公园、森林

经营所及重点有林单位也要建立森林防火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包括与陕西省南郑县、宁强县,*省南江县、苍溪县、元坝区的联动响应),根据发生森林火灾严重程度,启动相应行政辖区的指

挥扑救系统,实施各级应急扑火预案。

三、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预测预报和预警响应

㈠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预测预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气象局,根据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的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预测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在森林防火期内,依据有关工作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

布,起到宣传和加强防范作用。同时县、乡镇森林防火机构根据森林火险预警高低和本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做好预防准备工作。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分为一至四级,其中一级、二级为高火险预警等级。

森林火险预警警报以后,县、乡镇森林防火机构在做好日常准备工作的同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㈡森林火险预警响应

1、蓝色和黄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按照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安排进行,坚持领导带班,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基层各单位护林员、巡山员、瞭望塔(台)观察员上岗到位;森林扑火队在接到扑火

命令后迅速出发。

2、橙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密切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情况,值班人员将二级森林火险等级预警警报通知到下级森林防火机构和主要人员;基层各单位护林员、巡山员、瞭望观察员严密监

视辖区各种情况,严格禁止一切违章用火现象;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随时待命或训练,接到扑火命令后,扑火物资和扑火设备立即装入运输车辆,扑火队伍在10分钟内集结出发。

3、红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高度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主动掌握了解情况,值班人员将一级森林火险等级预警警报通知到下级森林防火机构和同级森林防火应急响应联动部门;基层各单位护林员、

巡山员、瞭望观察员严密监视辖区各种情况,对重点林区、重要地段死看死守;地面扑火队伍应做好一切准备,运输车辆、交通工具处于优良状态,扑火物资和扑火装备装入运输车辆,接到扑火命令后

,3至5分钟集结出发。

四、森林火灾报告程序

㈠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的程序及要求

各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坚持接警必报、及时报告的原则。应在最短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情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情况、组织扑救等

具体情况,随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按照要求立即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

1、森林过火面积3公顷以上,或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过火面积1公顷以上;

2、森林火险等级为一级天气状况下发生的森林火灾;

3、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5、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㈡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的程序及要求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之一,应按照要求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受灾森林面积超过1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省、市、县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五、预案的分级响应与启动条件

㈠应急预案的分级响应

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级别响应,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由低到高分别为:四级响应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三级响应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

公室组织实施;二级响应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一级响应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㈡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1、四级响应启动:森林火灾发生后,首先启动四级响应,按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有林单位,根据本乡镇、本单位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实施。

2、三级响应启动:四级响应启动后,预计在2小时内森林火灾火势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乡镇人民政府请求支援;发生在省、市、县交界地区需要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确定的重

点防火区发生的森林火灾(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在高火险天气、重要节假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认为有必要调动周边乡镇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启动三级响应,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

实施,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

3、二级响应启动:森林火灾发生后,预计超过6小时火势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气候条件恶劣,火险等级高,扑救特别困难的过夜火,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扑火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梯级调动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启动二级响应,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4、一级响应启动:预计持续超过12小时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发生在省、市、县交界

处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启动一级响应,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协调驻旺武警部队参加,并按程序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5、越级响应启动:在特殊时期及突况下发生森林火灾时,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预案响应。

六、应急预案的实施和联动响应

㈠应急预案的实施

1、四级响应的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四级响应,组织当地义务扑火队伍扑救。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乡镇领导靠前指挥到位,并将火场情况随

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三级响应的实施

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赶赴现场担任“前指”指挥。必要时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林业局局长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前指”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所在乡镇森林

防火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前指”主要职责: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扑救;制定具体火灾扑救方案;全面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调动和指挥扑火队伍扑救森林火灾,随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

室报告扑火进展情况。扑火人员在“前指”的统一指挥调度下进行扑火。火场指挥主要职责: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向“前指”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报扑救人力、物资需求计划;

组织做好火场清理工作;部属看守火场的人员。

扑火物资:由所在乡镇负责,按照“前指”的命令,及时组织供应扑火工具、油料等扑火物资,保障前方扑火需求。后勤保障分为扑火物资保障和食品物资供应。

扑火队伍: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发,到达火场后与“前指”取得联系,接受“前指”统一调动。完成扑火任务后,清理扑火人数和机具,向“前指”报告。经“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

3、二级响应的实施

“前指”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乡镇、有关应急联动部门的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指”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县林业局局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

指挥长)担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一名副指挥长或领导成员、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工作。

扑火物资:由所在乡镇组织供应,乡镇扑火物资储备不能满足扑火需求的部分,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动。

扑救力量: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分梯次调动,包括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消防、驻旺武警部队。

4、一级响应的实施

“前指”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指挥为县政府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为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县林业局局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县人武部政委或部长、驻旺武警部队中队长或指导员。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一名副指挥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工作。

扑火物资:按照“前指”的命令,第一期由所在乡镇负责扑火工具、油料、食品等基础物资的供应;第二期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动全县森林扑火物资;第三期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

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支援森林扑火物资。

扑火力量:第一梯队为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全县及各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进行调动;第二梯队为*、武警、消防、民兵预备役;第三梯队为请求上级森

林防火指挥部调动的扑火力量。

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当地扑火力量的调动。要组织好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没有参加森林灭火的义务扑火队组成预备队,在森林火灾被扑灭后,组织足够力量清理余火。安排人员看守火场

,看守火场不少于12小时,以防死灰复燃。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宣布余火完全熄灭,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㈡应急预案的联动响应

启动二级或一级响应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协同配合部门。协同配合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其部

门的主要职责是:

1、县政府办:负责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

2、县人武部协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动员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火灾扑救。

3、县林业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的联防区通报火情、险

情,协调各级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组织协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营林场、林产公司森林火灾的扑救。

4、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森林火灾宣传预防工作,协助做好预警信息,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防和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电视节目;按照有关规定对森林火灾的电视广播宣传报道

严格把关。

5、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中的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协调工作。

6、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7、县*局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的治安秩序、安全保卫、火灾案件侦破工作。

8、县民政局负责配合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对受到火灾威胁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对全县的墓地管理;负责因救灾造成人员伤亡及其家属的

抚恤。

9、县财政局负责森林防火工作所需经费协调。

10、县人事局负责年度森林防火表彰工作。

11、县农工委负责组织农村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2、县卫生局负责协调火灾发生地乡镇卫生医疗部门参与医疗救护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13、县旅游局负责全县旅游部门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14、团县委负责全县团员青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15、县*交警大队负责火灾现场的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队伍顺利到达扑火现场。

16、县*消防大队负责火灾发生地林区附近居民及重要设施消防安全,及时调度消防队伍参加火灾扑救。

17、县气象局负责气象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提供火灾现场的气象信息,适时启动人工影响天气应急预案,开展人工增雨灭火作业。

18、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部门负责通信保障准备工作,保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火灾现场指挥部指挥通信的畅通。

19、*电业局*供电分局、*电业局*电力公司、*浩源水电开发公司等单位负责火灾现场输电线路及电力设施的安全,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电气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

20、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林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扑救组织协调、人员调配、物资供应等具体工作;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的火场附近居民实施紧急疏散,转移公共财产和居民财物;当地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熟悉火场地形的人,在通往火灾现场的主要路口布置向导,指引扑火队伍修建防火公路、开设防火隔离带、兴建瞭望塔、增建视频监测设备等。做好森林防火区域联防工作,包括跨省

市县区之间、市内县区、乡镇、村之间的日常联防工作,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时的应急联动响应工作。

七、善后处理

㈠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由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林业、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妥善安置灾民,解决灾后重建相关问题。

㈡火灾评估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林业、应急、民政、*、消防等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森林资源损失。

八、总结上报

一般森林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汇总所有材料上报。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司法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广电局、卫生局、电信局、气象局、森林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职责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工作条例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研究,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消防支队以及公安民警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和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火因,对肇事人和责任人依法查处,并将结果及时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专项资金的筹措拔付,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需物资、运输、食品、药品及扑火后的抚恤等费用,一般实行先记账、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为运送扑火人员、扑火物资、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通讯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通讯事宜,保证火场指挥信息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县粮食局和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所需粮、棉、食用油、电、煤、油等重要原材料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供应。

县卫生局负责安排协调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正确及时报道和火灾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灭火及火后损失评估、灾后处理等工作。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代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意见;设立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督促火灾扑救工作,上报火情信息;组织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会同公安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地点、损失情况和追查肇事人;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森林公园、重点林区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四)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五)连续燃烧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六)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令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消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警预测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设置的护林站、瞭望台、护林员以及火点附近的村组居民,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口头等形式报告乡(镇)政府或县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单位及火场所在乡镇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森林火灾的等级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等级分为: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火灾发生地应急反应

发生火情后,县护林防火部门应立即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附近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如发生本预案2.3.1条所述森林火灾时,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立即组建到位,并由主要领导现场指挥。按照有关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规定,将火场的综合情况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1.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核实起火地点、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提出处置意见。24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或跨乡支援扑救的,要建立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依据扑火预案,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规范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通知》(国森防正[2006]6号)要求,起草《重要森林火情报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门。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要综合利用瞭望台、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3.2扩大应急

当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4指挥与协调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应当成立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服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4.5新闻报道

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掊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6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火灾警报,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派出所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统计、汇总及火灾报告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在火灾扑灭后8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发生地如有灾民伤亡的,要按照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政府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6保障措施

6.1组织领导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或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领导在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须到火场协调灭火工作,并可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工作。

6.2扑火力量

全县要组成三个梯队的扑火力量,分级调动,统一指挥。各乡镇要组成的由乡镇主管领导,行政村、自然村干部、群众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一梯队;县防火办组成由林业局主管局长、森林派出所民警、林业局干部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二梯队;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有县消防中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三梯队。

6.3扑火器具的储备

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县防火办设专门仓库,储备存放一定数量的救火机具(包括二号打火工具、风力灭火机、铁锨、镰刀等),根据扑火需要,由县防火办调拨使用。各乡镇也要根据防火工作需要,筹集资金购买一些灭火工具,出现火警立即使用。

6.4后勤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意见,积极组织力量,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各种救援。所涉及的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7公众宣传教育和培训

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公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群众观点的培训和考核。半专业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监督实施。

8.2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9月12日全县秋冬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召开后,认真按照上级要求,迅速抓好落实,并结合《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通过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强化野外火源管控等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确保秋冬季特别是国庆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安全。现就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动员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9月12日上午,省、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龙南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提名人选、县委副书记、县长提名人选刘勇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全县秋冬季森林防灭火会议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刘勇同志要求,全县上下必须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必须一把手亲自抓,必须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引起高度重视,全力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当晩10时前,全县15 个乡(镇、场)和相关责任单位均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迅速传达全国和省、市、县会议精神,认真按照相关的会议要求,对本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再动员、再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高效推动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9月23日上午,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森林防火副指挥刘建华主持召开全县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紧急会议,各乡(镇、场)主要领导、林业工作站站长、护林员、半专业队队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上,刘建华部长通报了近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晓夫局长学习传达了《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对我县当前特别是国庆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后,刘建华部长率县林业局、县防火办人员深入桃江乡中源村深山林区农户逐家逐户张贴森林防火宣传单。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各乡(镇、场)通过标语、横幅、警示牌、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火灾的危害性,各乡(镇、场)主要领导带领乡村组干部深入林区,确保每户林区农户家中《禁火令》和《森林防火告知书》发放张贴到每家每户,使森林防火的要求防火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电视台、广播站每天3次反复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县政府颁布的《禁火令》;县多媒体中心、汶龙镇等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和相关信息,目前全县共20多期(个)微信推送;县气象部门及时森火险预警预报;全县各中、小学全部开设了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由学生督促家长禁止野外用火,起到了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方群众的效果。据统计,目前,全县共出动宣传车200余车次,张贴横幅及标语400多条,全县发放和张贴《禁火令》、《森林防火告知书》等各类宣传品15万多份。

三、管住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

严格执行“五个禁止”规定,管死管住野外火源。严格落实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片,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网格化责任管理制,每个地段有人巡,每个山头有人防,每个重点区域有人守,每场火灾有人担责。县防火办加强巡查和督查工作力度,重点督查乡镇主要领导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急准备是否到位等工作。县防火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林区电力、电信等用电线路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森林火灾隐患工作力度,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各乡(镇、场)及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全省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期间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治到位,对森林火险高危区建立隐患台账限期整改销号。至目前,共排查火灾隐患20处,整改率100%。

四、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快速反应

严格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全员在训,集中待命,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乡镇半专业队相对集中,全县村级应急分队及时补充二号扑火工具等装备物质20多万元,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县防火办和乡(镇、场)针对当前防火形势和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出的黄(橙)色预警,按预定方案、响应措施及时修订防火应急预案,确保指挥有方、调度有序。 一旦发生火情,要求乡镇主要领导立即组织力量实施扑救,并于第一时间赶赴火场,靠前指挥,确保安全、科学处置火情。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领导高度重视,防护责任进一步到位

县政府召开了专门的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还多次在全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会议上强调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和调整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全县各乡、镇都由党委书记或镇长挂帅建立健全了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与各乡、镇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对全县各级负有森林防火责任的行政机关的责任及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全县各乡、镇也都把森林防火的责任分解到了各村,大部份乡、镇都与村签订了责任状,黑麋峰森林公园管理处还将森林防火责任状签订到组、落实到户。今年共安排森林防火专项资金60万元,其中县级预算安排32万元,追加经费28万元。森林防火费用做到了专款专用。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分工,大力支持森林防火工作。县公安局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值班备勤的重点工作来抓,并纳入了各基层派出所的工作内容;县广播电视局根据森林火险,火情等情况,及时报道和防火工作动态;县教育局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安排,布置全县各中、小学校对学生上好了一堂森林防火课;林业部门以森林防火为己任,积极认真地当好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参谋和助手。一个“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森林防火机制已初步形成。

二、宣传教育到位,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

加强了宣传教育。县人民政府、县防火指挥部以县信息平台为载体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森林防火警示信息,印发《关于野外森林禁火的通告》20000份,采取签收方式分发到农户,并在*电视台新闻频道和信息频道滚动播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防火的管理和督查意识;2月21-22日,3月8日-3月20日这两个时间段,全县11个有林地乡镇均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出动宣传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清明期间安排专人在进山路口向游人及扫墓人员发放防火宣传单;县教育局部署全县各中、小学校对学生上了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并动员学生逐户上门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势的宣传手段,进一步加大了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三、认真落实措施,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

森林防火重在一个“防”字,全县在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面下了大量的功夫。

一是加强了野外用火的管理。各乡镇每季度都进行了一次火源隐患的排查;各乡镇通过所辖区域内墓地坟头、入山路口等重点部位设置防火布控点进行重点巡护,全县有86处进行防火布控。

二是加强了对老人、未成年人、智障等人员管理。对以上人员特别是智障人员进行登记。落实监护人,实行监护;在防火关键期间,全县各村都组织了3—5人上山巡查;星城镇对坟墓集中区在清明期间安排专人上山值班,取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加强了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林业部门根据各地的山林状况,积极调苗,去冬今春在桥驿、茶亭等镇营造了生物防火林带25公里。

四是加强督查。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到各自分片包干的乡镇及重点地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在全县通报。开展了森林防火示范村建设。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了一支由50人组成的专业队伍分别驻守在我县重点林区桥驿镇和白箬铺镇,对该支队伍和县民兵应急分队进行了专业培训,实战演练,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

六是坚持依法治火。加大了对违规野外用火和山火肇事者的打击力度。认真开展代号为“火案二号”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山火案件的肇事者,教育了广大群众。县森林公安局、各乡镇林业站对每起森林火灾适时进行了查处,通过查处一人,教育一片,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四、准备工作充分,扑救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健全了机制。各乡、镇都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对森林扑火的工作原则、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和综合保障等各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二是添置了扑火器材。县民兵森林防火应急机动连的各项扑火器材已全部配齐;各乡镇也都投入了一定资金,添置了砍刀、手锯、油锯等扑火器材,克服了过去扑救山火时空手上山的现象。

三是加强了扑火队伍建设。县应急机动连装备齐全,可以随时出动;各乡镇也都相应地成立了以乡、镇中、青年干部为主的30—50人的义务扑火队,克服了过去扑救山火时乱兵上阵的现象。

四是进行了规范化示范乡、镇建设。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的“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安排,我县今年将茶亭镇纳入了森林防火规划乡镇建设。继黄金镇荣获市森林防火示范化乡镇后,今年我县茶亭镇开展了创建示范乡镇建设,目前已通过验收,有望获此殊荣。

五是严格值班制度。县、乡防火办均严格实行了24小时值班,加强人员配备,特殊时期实行了2人轮班和领导带班,并对值班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出了五点明确要求。即:1、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在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采取呼叫转移方式接听电话;2、值班时,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通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和林业站长;3、值班人员接到火警后要随时监控火情并与防火办联络;4、每天下午5时值班人员将火情整理到森林派出所,由森林派出所汇总报防火办;5、制定并实施*县森林防火报告、处置工作制度。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一、今年所做主要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防护责任进一步到位

县政府召开了专门的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还多次在全县各乡、政主要负责人会议上强调森林防火工作。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全县各乡、镇都由党委书记或镇长挂帅建立健全了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县政府在印发了《*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对全县各级负有森林防火责任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全县各乡、镇也都把森林防火的责任分解到了各村,大部份乡、镇都与村签订了责任状,黑麋峰森林公园管理处还将森林防火责任状签订到组、落实到户。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分工,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森林防火工作。县公安局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值班备勤的重点工作来抓,并纳入了各基层派出所的工作内容;县广播电视局根据森林火险,火情等情况,及时报道和防火工作动态;县教育局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安排,布置全县各中、小学校对学生上好了一堂森林防火课;林业部门以森林防火为己任,积极认真地当好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参谋和助手。一个“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森林防火机制已初步形成。

(二)宣传教育到位,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

加强了宣传教育。县人民政府、县防火指挥部以县信息平台为载体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森林防火警示信息,印发《关于野外森林禁火的通告》20000份,采取签收方式分发到农户,并在*电视台新闻频道和信息频道滚动播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防火的管理和督查意识;2月21-22日,3月8日-3月20日这两个时间段,全县11个有林地乡镇均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出动宣传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清明期间安排专人在进山路口向游人及扫墓人员发放防火宣传单;县教育局部署全县各中、小学校对学生上了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并动员学生逐户上门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势的宣传手段,进一步加大了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三)认真落实措施,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

森林防火重在一个“防”字,全县在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面下了大量的功夫。

一是加强了野外用火的管理。各乡镇每季度都进行了一次火源隐患的排查;各乡镇通过所辖区域内墓地坟头、入山路口等重点部位设置防火布控点进行重点巡护,全县有86处进行防火布控。

二是加强了对老人、未成年人、智障等人员管理。对以上人员特别是智障人员进行登记。落实监护人,实行监护;在防火关键期间,全县各村都组织了3—5人上山巡查;星城镇对坟墓集中区在清明期间安排专人上山值班,取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加强了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林业部门根据各地的山林状况,积极调苗,去冬今春在桥驿、茶亭等镇营造了生物防火林带21公里。

四是加强督查。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到各自分片包干的乡镇及重点地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在全县通报。开展了森林防火示范村建设。组建了一支由50人组成的专业队伍分别驻守在我县重点林区桥驿镇和白箬铺镇,并进行了专业培训,实战演练,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

五是坚持依法治火。加大了对违规野外用火和山火肇事者的打击力度。认真开展代号为“火案二号”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山火案件的肇事者,教育了广大群众。县森林公安局、各乡镇林业站对每起森林火灾适时进行了查处,通过查处一人,教育一片,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四)准备工作充分,扑救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健全了机制。各乡、镇都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对森林扑火的工作原则、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和综合保障等各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二是添置了扑火器材。县民兵森林防火应急机动连的各项扑火器材已全部配齐;各乡镇也都投入了一定资金,添置了砍刀、手锯、油锯等扑火器材,克服了过去扑救山火时空手上山的现象。

三是加强了扑火队伍建设。县应急机动连装备齐全,可以随时出动;各乡镇也都相应地成立了以乡、镇中、青年干部为主的30—50人的义务扑火队,克服了过去扑救山火时乱兵上阵的现象。

四是进行了规划化示范乡、镇建设。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的“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安排,我县今年将含浦、雷锋、雨敞坪三个镇纳入了森林防火规划乡、镇建设的试点,各试点乡、镇都把创建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设立了专门的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成立了50人以上的扑火专业常备队,配置了油锯、手锯、砍刀、二号工具的扑火机具,实现了全年无森林火灾的目标。

五是严格值班制度。县、乡、镇坚持了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强化了值班纪律,保证了一旦发生山火时,能确保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的重要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

二、我县森林防火现状

一是机构健全。县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民兵应急分队,各乡镇也设立了相应的机构,使森林防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纳入到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成立了30—50人组成的森林防火扑火常备队,并多次得到了实战锻炼,队伍素质得到了提高,扑火能力增强。

二是准备充分。制定了森林防火扑救预案,明确了各方面的职责,一旦发生山火,坚决按预案办事,做到了快速、及时扑救,减少了工作的盲目性。各级政府准备了扑救森林火灾的工具备用,同时每年投入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据统计全县备有扑火工具有水泵,风力灭火机,油锯60台,柴刀,二号工具等。

三是扑救及时。一旦发生山火,县、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反应迅速,能及时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扑救山火,及时调拔物资和扑火队伍,使山火及时扑灭,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四是能较好地做好善后工作。山火发生后,能认真调查山火发生原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及时筹措资金抓好造林工作,恢复好森林植被。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责任制落实不好。

二是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地方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广泛,存在许多死角。

三是个别地方存在着无人管辖的“盲区”,特别是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的交界处。

四、加强森林防火的措施

一是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农户包山头的办法层层落实,对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要严格按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安全事故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利用电台、广播、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是切实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各乡镇、村、组要建立名副其实的“野外用火巡查队”,特别是春节、清明节期间,要采取包干到人的方式进行野外火源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要选派专人进行看守,管住一切野外火源,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内,发现违规随意野外用火者,要严加惩罚。对已发的山火要及时查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