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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供电公司;财务审计;现状
内部财务审计是在一个单位内部对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从财务角度所进行的独立评价.它由独立于被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来完成.是为了检查单位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是否执行、会计核算流程是否遵守、建立的标准是否遵循、资产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供电公司经营目标是否达到。供电公司由于下属部门众多.会计核算层级复杂,内部财务审计显得尤为重要。
一、供电公司内部审计的内涵
供电公司内部审计是供电公司为防止局部利益可能损害供电公司的整体利益,要求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且独立于各职能部门之外.由本部门或本单位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或机构对各职能部门的经营活动或经营状况等方面做出相对独立的评价和鉴定,为供电公司管理者服务.从而达到内部效益最大化。
二、供电公司内部审计的职能
2.1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2.1.1监督供电公司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内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一方面要监督供电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维护国际法纪。另一方面内审人员还要监督供电公司内部方针、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保证供电公司拟定的内部控制规范和高效率运行。
2.1.2监督供电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财务收支是反映供电公司经营情况的重要信息,因此也是内部审计的一个主要方面,内审人员通过对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查。以衡量和确定供电公司会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真实性,会计报告制度的可靠性。
2.1.3监督供电公司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内部审计审查供电公司的经济业务活动是否全面、有效、及时,有无损害供电公司利益的行为。内审人员应及时将审查的结果向管理层报告,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供电公司管理的意见和措施,使管理层明确症结所在,尽快处理,确保供电公司运行的效率。
2.2内部审计评价职能
2.2.1评价供电公司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供电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控制内部其它要素的主要力量。内部审计通过履行其职能,对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健全性、适当性进行评价,找出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失控点,为促进内部控制的完善提供依据。
2.2.2评价供电公司的经济效益。通过对供电公司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查.客观的评价供电公司的总体业绩,并分析影响供电公司经济效益的因素.发现问题所在,有利于管理层堵塞漏洞,降低成本,增加收入,挖掘供电公司的发展潜力。
2.2.3评价供电公司的社会效益。供电公司的经营在强调经济效益的同时.为供电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必须注重社会效益的提升。内部审计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评价供电公司的目标与方针是否适应了供电公司及环境的要求。是否与社会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以此来确定供电公司的方针、程序、标准和道德准则。
三、供电公司内部审计的现状
3.1内部审计工作需进一步提高
供电公司内部审计涉及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工程投资审计、专项审计等。相应内部审计机构人员业务能力需不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创先是一个增加经济效益的巨大潜力。
3.2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偏差
现阶段的内部审计大多数是事中、事后的查错补漏,虽然内部控制制度上要求审计前期介入,但大多数都流于形式,有的单位还让审计部门直接介人财务稽核等具体业务。反而加大了审计风险,而内部审计的真正任务是通过事先的预防,为供电公司经营者提供必要的信息,促进经营者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供电公司经营者则根据内审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参考内审人员的意见制定经营决策,使供电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事实上无论经营者还是内审人员都不一定能做到。
3.3内部审计的工作方式与技术手段相对落后
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的原因,使内部审计的工作方式与技术手段普遍比较落后,方法单一,这与供电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极不协调。以审计手段的智能化来说,目前我国供电公司审计在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水平还很低,而且也明显落后于财务、业务等方面利用计算机的情况,处于滞后状态。作为监督的“再监督”,审计的硬件条件一定要优于受监督者,但事实是资源配置与审计任务严鼋不对称,从而使审计任务的完成程度打了折扣,内部审计也就不能起到应有的监督和威慑作用。除了存在上述问题外,供电公司内部审计还存在单位领导是否重视.审计程序、标准的制定以及内部审计质量的监督。审计法规体系是否健全,审计目标与单位经济效益目标是否一致等问题。
四、供电公司内部审计的应对策略与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供电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的压力很大,但在挑战并存的同时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供电公司内部审计也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因此,客观地分析和探讨供电公司内部审计发展的趋势,将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供电公司内部审计,促进其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4.1建立与现代供电公司制度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
为适应现代供电公司制度财产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制衡的运作机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目前内部审计模式有二种模式较好.就是监事会领导的模式和总经理领导模式。在监事会领导的模式下,由于监事不能兼任公司的经营管理职务,即没有经营管理权,而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审计促进供电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因此这种方式的最大不足是内部审计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定,难以实现其主要任务和目的。而总经理领导模式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但它难以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价。比较而言,监事会领导模式的领导层次较少,地位超脱。相对独立性强。因此,这种模式应是现代供电公司中内部审计机构模式的首选。
4.2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供电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是内部审计能否顺利、有效开展的关键。是提高供电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发挥供电公司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根本保证。它不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业务方面要精通会计业务、熟悉本供电公司经营,也表现在政治思想方面要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能够同供电公司内部的违纪违法及腐败行为作斗争。因此供电公司要重视内部审计人员的录用。按照建设一支素养高、业务精的供电公司内部审计队伍的目标,经常进行有关业务培训,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开展供电公司审计理论和实务的研讨。总结实践经验等途径。大力加强审计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培养,使审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多元化、专业知识技能化、技术职称资格化的供电公司内部审计专业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对供电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更高要求,使整个内审队伍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从而提高内审质量。
4.3发挥内部审计的管理职能,由监督型审计向管理+效益型审计转变
供电公司的内审工作不能仅局限于查账.应该充分利用熟悉规章制度及财务状况的优势充当一个“好参谋”。在现行的体制下。有了科学管理的框架,要让管理得到强化,得到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就需要内部审计大力开展管理审计。管理审计是对组织的状况及环境以及是否以合理、健康方式实现目标进行持续调查,以便对组织的措施表达意见,对组织经营进行更好的控制。管理审计注重审查组织管理机制发挥程度。其主要内容包括:决策系统是否良好,是否能正常发挥作用以及决策的效率和成功率:计划是否周密、全面,计划地执行程度和效果如何,控制是否合理有效;组织结构是否合理。能否适应环境变化做出快速反应,权责是否清晰:领导体制是否科学、领导是否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及现代管理知识。
4.4改变审计模式,开展风险基础审计
内审部门的职责不仅仅是检查、监督财务部门或者有关经济责任人的问题,而是着眼于全局目标。客观上,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增加了内审的风险性。审计人员应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对供电公司内部各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等级评分制度,选择风险高的单位优先审计、重点审计。理论上,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是建立在内部控制基础良好的前提下的,也规定审计时采用制度基础审计。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审计机构都在使用账项基础审计方法。因此,审计方法的选择非常重要。
关键词农村财务;审计;山东莒县;招贤镇
农村财务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农村稳定与发展。随着村民参政、议政意识的增强,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村民要求了解村务状况,要求增加财务收支的透明度,这就要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力度[1]。自2008年起,莒县招贤镇积极探索农村财务管理新举措,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农村财务审计,使全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1加强票据管理
农村收款收据是确定农村经济收入行为发生的原始凭证,是财务收入的法定凭证,也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原始凭证。因此,乡镇经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对收款收据进行统一管理,建立票据的领用登记和使用销号制度,杜绝村集体滥用收据的现象。目前,全镇81个村全部使用县经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编号票据,镇经管站并对票据实行了月初领用,月末销号制度。
2压缩开支,规范财务收支,实行村级重大事项集中会审会签制度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支出缺口较大,按照“合理、必需、从紧”的要求,多渠道、多途径地压缩支出。一是一律取消村级招待费;二是精减村组干部,压缩村干部职数。村民小组干部由村“两委”干部兼任,实行村干部交叉任职,规定2 000人以上的村干部不能超过7人,1 000~2 000人的村干部不能超过5人,1 000人以下的村干部不能超过3人。同时,还规定每村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为3人,即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文书,其他“两委”成员实行误工补贴,村干部年报酬控制在5 000元以下;三是杜绝“三无”原始支出凭证,实行“三支笔”签字制度。每张支出凭证上都要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理财小组组长的签字,并要明确开支用途,经办人签字及村理财组章,否则,镇经管站一律不予审计入帐;四是完善重大事项开支审批手续。村集体正常生产性开支3 000元以上及3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要先通过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通过,经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同意,镇政府盖章后方可予以实施。做到事前审报、事后审计、先审后支,坚决杜绝先支后审;五是取消村支部书记话费入帐,变话费入帐为定额补助、超支不补、节约归己。镇政府在《村级规范化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500人以下的村每月补助电话费50元(不含月租费,下同),500~1 000人的村每月补助电话费80元,1 000人以上的村每月补助电话费100元,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约支出19.5万元。六是对村级报刊订阅实行统一管理,不得突破限额,由财政所统一组织收款订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订阅任何报刊;七是科学制定退职干部的经济补助政策。镇党委政府规定,农村干部的退休补助,按在职干部基本工资的比例进行折算[2]。
3规范村级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实施会计委托制,实行会计电算化
做到“五统一”,即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账簿、统一记账、统一档案管理、统一财务公开;杜绝了村级账务管理的混乱局面,账目达到月清月结。主要体现在4个转变:一是账目由“浑”变“清”。过去,许多村存在钱账不清、不符等现象。往往是管现金的出纳员常年手里没有现金,只管一些账目和条据,而不管现金的村支书和村主任,手里却常年拿着现金,而且每个人都可以不先经过审批就随便花钱,花了钱以后再由村支书或村主任审批,造成了一笔笔事后账、糊涂账。实行财务规范化后,规范了账、表、册、据,使村里多年的糊涂账变成了明白账。二是财务公开由“暗”变“明”。以前,各村普遍存在收入入账不及时,票据跨年度入账,现金管理混乱,收入往往暗箱操作,财务假公开、半公开等现象。实行财务规范化后,村会计能按时记账,并及时将公布榜张贴到村进行公开,增强了透明度,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三是会计档案由“混乱”到“完整”。村会计档案统一存放在经管站,有利于档案的连续性。四是财务管理制度从“无”变“有”。过去,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实行财务规范化后,镇党委、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这使会计人员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进一步加强了会计的监督职能,严把了账前审计关,保障了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3]。
4抓好村务公开,促进财务规范化
以农村财务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4]。近年来,全镇坚持先理财后公开,坚持农村财务定期清理,坚持理财人员民主推荐产生,坚持对重点村进行重点审计与民主理财相结合的做法。在公开工作中,重点强化3个统一:一是统一公开时间、形式和程序。镇党委政府规定,每月10号为全镇村务公开日。要求各村在公开前都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老干部会议,征求意见,讨论公开的内容,作好充分的公开准备。为防止个别村在村务公开上弄虚作假,明确规定各村将本月公开的详细内容,报镇经管站审批把关,对内容不具体、不真实的一律不予批准,直至符合要求后才公开。对不符合要求而公开的村,镇党委政府以《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并纳入村年终目标岗位考核。二是统一公开内容。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了统一的喷制,达到了标准统一,对各村当月发生的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种粮直补的发放、一事一议资金的收缴、机动地的发包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干部报酬等;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帐目。三是统一建立“群众提问栏,干部回音栏”。镇党委、政府规定在公开栏的右下方建立村务公开问答公开栏,群众有疑问在公开栏上提,干部作答复在公开栏上答,内容分为“提问栏”和”回音栏”,提问和答复一一对应在公开栏上。群众对村务工作产生异议、疑问时,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两委”提问,村“两委”必须及时在“回音栏”上作出解释或答复。这样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干群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5参考文献
[1] 马广志.审计村级财务势在必行[j].中国新闻周刊,2009(46):8.
[2] 许新平.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审计建议[j].现代审计,2010(1):36.
为了做好*干堤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和审计工作,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干堤加固工程验收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水建[*]584)、《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l9-*)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的通知)(水监[*]370号)的要求,现对做好*干堤加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短导、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是对工程建设资金以及工程建设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会计核算、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有关单位主管领导要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监督的若干意见》(水经调[*]394号)的要求,建立财务部门内部监控、内审部门独立审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的综合监督机制和协作机制,保证有关文件、报表、数据等信息资料互通有无,为财务、审计、监察部门履行职责,搞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竣工决算审计提供必要的条件。
部经济调节司、审计室对*干堤加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的组织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级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具体负责竣工决算和审计的日常业务,认真履行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和审计检查的监督与管理职能,保证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二、关于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1、工程项目法人要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的要求,认真收集和整理与工程建设和管理有关的各种资料、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资料、工程价款结算和物料消耗资料、项目合同(协议)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认真做好决算编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要组织财务、计划、审计、统计、工程技术等专业人员组成专门班子,集中时间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为竣工决算的编制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确保竣工决算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要确保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质量,做到账证、账表、账实、账物四相符;报表数据与说明的内容一致,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一致;与各单位(单项)工程财务决算数字协调一致,要经得起竣工决算审计,经得起竣工验收委员会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考验。项目法人代表和竣工决算编制财务负责人应对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4、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除应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要求的主要内容编写外,在编制说明部分还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未完工程量及相应预留资金的情况、结(节)余资金组成及来源、移民资金使用情况并仿造竣财4表的要求将支出情况明细列表、往来款项及债权债务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及相应的银行进帐单等要着重说明,并附相应表格与附件。
5、上级财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指导和督促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协调和解决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和有关问题,保障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6、竣工财务决算必须在确定的竣工验收日50天以前编制完成,并逐级上报至主持验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水利财务部门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竣工财务决算如需调整,调整后的竣工财务决算必须在验收日前3天,报送至主持验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水利财务部门。
三、关子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1、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干堤加固工程验收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水建[*]584号)的安排,水利部主持验收的工程项目,部审计室(或委托*委)负责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水利委员会主持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由*委审计局负责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各省厅主持验收的工程项目,由省厅水利审计部门负责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2、负责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水利审计部门在本单位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审计工作,并主动接受上级水利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自觉向上级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报送财政部及其派出机构、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意见、历次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保证整个竣工决算和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并纳入项目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的全过程。
3、加强对竣工决算审计质量的管理。负责组织竣工决算审计的水利审计部门要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全面进行审计,严格把握审计质量,并对审计质量负责。部审计室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将根据需要对审计质量进行必要的抽查及复核性审计。
4、受水利审计部门委托或指派,负责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水利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在审计期间的工作情况,所下达的审计通知书、委托书、编制的审计工作方案,必须及时抄报上级水利审计部门,以便及时了解情况,统一协调,把握质量和进度。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应及时报送审计工作报告,以便进行委托或指派的水利审计部门及时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5、凡列入国家审计署审计计划,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已经实施审计,并且下达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水利审计部门应当督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根据审计结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根据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调整后的竣工财务决算书报部审计室;项目竣工验收前尚未进行审计的,项目法人和水利审计部门仍应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全面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保障和满足竣工验收的要求。
6、严格按审计程序开展竣工决算和审计工作。*干堤加固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在确定的竣工验收日前50天将书面的竣工决算审计申请报(送)至组织或主持验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水利审计部门。负责组织竣工决算审计的水利审计部门应尽快提出安排意见,下达审计通知书或委托书,拟定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具体的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审计任务,并在竣工验收日前10天向项目法人下达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项目法人接到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后,要尽快落实整:改措施,调整竣工财务决算,并在竣工验收日之前3天向主管的水利审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及根据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调整后的竣工财务决算,保证竣工验收工作如期进行。
一、“一件流”生产模式的特点
首先,让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何谓“一件流”生产模式。一件流生产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在准时制生产方式的基础由日本企业首先提出来的,是对传统生产观念的根本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是靠大量的在制品和零部件储备来维持均衡生产和任务的完成,储备越多,问题就越不容易暴露,其思想是维持型的。
一件流生产,即各工序只有一个或一批工件在流动,使工序从毛坯到成品的加工过程始终处于不停滞、不堆积、不超越的流动状态,是一种工序间在制品向零挑战的生产管理方式,其思想是改善型的。通过追求“一件流”,使各种问题、浪费和矛盾明显化,迫使人们主动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时尽其效。
从上述的定义可以看出,企业一件流生产方式的一个很大特点是追求零库存,材料直接在各个工序上流动,一般不设传统生产模式下的仓库,以需定产、以产定料,企业账面存货一般只体现为在制品,而基本没有原材料和产成品。
一件流生产方式还有一个特点是整个生产按比例、协调地连续生产,按照后工序的需要安排投入和产出,也就是对各个生产工序的安排、协调十分重要,要求各工序的生产加工能力有较好的平衡,做到工序间等待的时间最少。
这两个一件流生产组织方式的特点,会对制造企业的两个传统管控点带来挑战,一是品质和仓库管理职能的弱化,在传统生产方式下,所有的原材料、零部件会在生产准备周期提前订货,到货时先做验收入库动作,然后领用时做出库动作,对材料的品质以及进出管控是非常明晰的。而在一件流生产方式下,材料零部件直接送到生产工位用于生产,期间停留的时间很短,如何对材料零部件的品质进行检验、数量进行清点就成了很大的问题。
第二就是产能的平衡和安排,传统的生产模式对各个工序的生产配合的要求没有像一件流模式那么高,某个工序出现问题,其他工序还是可以照常运行,至多出现问题的工序再进行调整或以加班的方式跟上整体生产的节拍,对各个工序生产能力的弹性要求不是太大。但到了一件流生产模式下,没有多余的在制品留存,下一工序要以上一工序的生产成果作为起点,一旦上一工序出现任何问题,就会出现等候或积压。
二、“一件流”生产模式产生的问题
在从原来比较传统的生产模式过渡到一件流生产方式下,基于前面分析到的原因,再加之企业的管理能力、人力资源配置还未达到一件流生产模式的要求、品质,与车间不能安排人员对高频率的送货一一进行品质检验与数量清点;同时非标产品生产量巨大,公司对每个产品没有固化明细的BOM清单(产品结构表或用料结构表),无法对生产所用的材料零部件的使用量具体量化。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1.原材料零部件没有经过品质检验就直接用于生产,出现质量缺陷很难判断是供应商的原因还是自身生产的原因;
2.原材料零部件没有经过数量清点,车间人员就在订单上签收,同时由于公司没有明细的BOM清单,对产品实际需用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量未有精确估计,供应商掌握了这个特点就出现了实际送货数量少于订单数量的情况,但一直未被公司发现;
3.对均衡生产的安排不足,某些工序出现问题就直接导致生产的瓶颈,为了确保生产只能把部分工序外协,增加了制造成本,同时对外协生产的品质把控也容易出现问题。
对于该企业材料物资的内部审计,内审部门在审计前期准备阶段,对企业的生产模式和特点、企业现有的BOM清单情况以及成本核算方式和材料物资管理制度内容均做了了解。针对了解到的情况,审计组在审计方案讨论会议上,分析了企业目前在材料物资内部控制上的薄弱点,评估认为企业的材料物资内控风险较大,同时明确了对材料物资进出管理及耗用情况为本次审计的一个重点。
三、“一件流”生产模式的物资材料审计方法和程序
结合笔者曾经工作过企业的某内部审计项目,具体分析说明“一件流”生产模式的物资材料审计方法和程序。
在该内部审计现场工作中,审计组具体运用了如下的审计方法和程序:
(一)访谈法
审计组分别约谈了财务、生产制造、品质、采购、计划等各个与企业材料物资管控相关部门的人员,访谈了解了企业物资管理的现状,有如下发现:
1.企业实际的材料物资管理流程与制度规定存在较多不一致情况;
2.企业目前由于采用一件流生产方式,没有设仓库,基本所有的物资材料均送到车间工位;
3.虽然被访谈人员表示供应商送货到企业后,有验收、清点的程序,但就另一个侧面了解了供应商送货频率及企业质检人员、收货人员的数量后,审计组初步判定企业目前的人力配备不足以对所有的物资材料均履行验收清点程序;
4.产能的均衡性执行不佳,审计期间存在较多的外协情况。
(二)分析程序
根据前一阶段访谈掌握的信息,审计组要求企业提供:审计期间各期报废数据、各期产品成本数据(提供到企业能提供的最为明细的)、审计期间产值数据、审计期间制造模块人力资源数据、审计期间质量损失数据、审计期间材料物资采购量数据、审计期间外协加工数据等数据材料。利用上述数据材料,分析计算了制造人均产值、外协产值/总产值、废品率、质量损失率、产品分类成本利润率等指标,有如下发现:
1.审计期间废品率比例较高,质量损失率有较大增长;
2.虽然审计期间总产值增加,但人均产值贡献有所下降,同时外协加工占总产值比例增加;
3.对于分析到的分类别产品中,有几个在售价没有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成本利润率有较大下降,在剔除了原材料涨价及人力成本涨价因素后,成本利润率仍有下降。
(三)资料审阅法
审计组随机抽样了若干车间废品报销单样本、采购订单及入库单、质检记录、自制转外协申请单、物资出门证、供应商质量扣款单等资料,经过查看审阅发现如下问题:
1.抽查到的采购订单不能一一对应找到质检记录,物资材料采购未能做到每批质检;
2.外协申请的提出、外协供应商的选定流程上不规范,存在较大随意性;
3.废品报销单存在审批不全,且存在同一工序日班有报废记录但晚班没有的情况;
4.同一批物资,出门证重复开具;
5.开具的供应商质量扣款单未能完全执行,经了解是因为责任未能分清等原因。
(四)观察法
虽然前面的访谈与资料审阅,提到的信息是入库数量与订单数量一致,且有企业相关人员签收,但审计组认为基于合理性判断,企业应该是没有足够的人员来进行这个工作。同时从前面出门证查阅的情况来看,审计组认为该环节也会存在问题。但考虑到若审计人员直接表明身份对物资验收清点环节及物资出门环节进行观察,相关人员的表现行为会因为有人检查而有所改变,故审计组采用了暗访的方式,通过连续几天不同审计人员对上述两个环节的暗处观察,发现:
1.送货频次高的时段,收货人员未能逐一清点就对送货数量进行了签字确认,同时也不是所有的送货均有质检人员进行检验;
2.企业门卫对物资出门查验不严,有些车次仅凭出门证就放行,有些即使有查看,也仅仅是大致看一眼就放行。
(五)实地盘点法
最后,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一队审计人员对某一审计日的到货及外协出门物资进行清点核对,同时由另一队审计人员抽取一部分的外协厂家去突击实地盘点企业在外加工的物资,同时不告知外协厂家企业账面上外协物资的数量,直接和外协厂家相关人员共同盘点得出数量,通过该突击盘点清查程序,有重大的发现:
1.到货实际数量与订单数量存在差异,到货数量少于采购订单数量;
2.外协出门物资数量大于出门证上列示的数量;
3.外协厂家中盘点出的物资材料数量少于企业账面的外协物资材料数量。
AB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为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经营贷款、票据承兑、贸易融资、项目融资、信用证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该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和方法执行保险公司报表格式和附注规定。该公司所得税缴纳地点为地方税务局。
该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公司成立后,由于业务尚不能开展,有1年左右时间的筹建期间。与生产型企业有购置设备材料的需求不同,担保公司筹建期间的资金由于没有明确的用途,资金几乎全部闲置,考虑到投资的风险比较高,公司财务经理决定购买银行的保本的理财产品,收益比较固定,也远远高于活期存款的利息,根据公司的业务进度,资金闲置时间至少为1年,为此,他做了如下测算(见表1):
根据测算的结果,AB担保公司非常有必要投资理财产品,但是,财务经理的疑问是:如果进行该投资,是否产生相关的纳税义务,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何完成,账务处理可能涉及到具体业务的处理,如所得税会计如何操作,报表的编制,该收益如何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等。为此,财务经理确定了理财规划的基本思路:企业筹建期间会有一定金额的闲置资金,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根据资金运用的时间需求,综合运用投资工具,为企业争取到最大限额的收益,但是,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理财方式相关的会计、税务规定,以便权衡筹建期间理财的成本和收益,为企业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二、筹建期及理财收益性质的界定
财务经理首先需要明确两个问题,第一,筹建期的时间范围和业务范围界定,第二,理财收益业务性质及纳税业务的界定。
对于筹建期的时间范围,会计制度、会计准则都未予以规定,主要执行税务的规定,这符合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定位。按照我国法规体系构成,税法属于第一层次,即法律,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准则属于第三层次的部门规章,具体准则属于第四层次的规范性文件,会计准则按照税法的规定执行,符合法律体系中下位法遵循上位法的规则,因此,筹建期的时间范围应该遵循税法规定执行。
现行税法没有明确界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现行税法仍然认可该提法,国税局2011年在热点问题解答中进一步明确了筹建期的具体界定“一般情况下商业企业应以取得第一笔收入为生产、经营开始之日起算筹建期的结束。工业企业应以开始投料为生产、经营开始之日起算筹建期的结束。”
按照上述解释,该企业的筹建期应该是以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起算筹建期的结束。企业目前的阶段属于筹建期,应作为开办费核算和反映。
AB担保公司打算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是银行投资到票据市场、股票市场等的收入为支撑的,那么,AB担保公司的理财收益是视同利息收入,还是视同投资收益呢?如果视同利息收入,和存款的利息一样,是没有纳税业务的,但是,如果视同投资收益,就会产生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如果单位从事股票买卖应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税率5%,营业额为卖出价减去买入价格的余额。
所得税纳税义务: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除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股票红利等权益性投资以外可以作为免税收入,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投资收益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理财收益的会计核算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账务处理解释:本科目核算包括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开办费,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可见,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与以往开办费进入“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科目不同,开办费不再作为资产,直接列支为费用,这是2006年准则的一大变化,主要的原因是由于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资产负债观,强调资产必须具备能够带来预期经济利益流入的特征,而开办费属于沉没成本,由于无法再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而不再列为资产,而先前开办费列支为“长期待摊费用”是源于1992年11月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将支出分为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的规定,由于开办费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因此将其列支为一项资产。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理财收益的性质并不重要,只要该收益产生于筹建期间,就应作为筹建期间费用的递减,该业务发生后初始确认的账务处理直接反映为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或者采用更能反映经济业务实质的处理方式,即红字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蓝字借记“银行存款”。
AB担保公司在该业务后续确认时即资产负债表日需要考虑该业务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根据所得税准则的规定,该利息收入连同其他开办费一并核算的结果即开办费的账面价值为零,而计税基础无论是按照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还是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分期摊销处理,都会产生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额,该差额应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反映。
该理财收益在现金流量表中应作为哪部分反应呢?筹建期间,如果产生存款利息收入,作为筹资活动中的“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但是,该收益是属于理财产品收益,是将其列入筹资活动中的“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合适,还是投资活动中的“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更恰当呢?
这又回到该理财收益的实质,究竟是否属于投资呢?财务经理认为应该保持和税务的一致,从纳税的角度,该业务不属于投资业务,则产生的收益就不进入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因此,应该反映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
四、理财收益的税务处理
对于理财收益的营业税纳税义务,财务经理咨询税务机关得到的答复是根据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决定是否缴纳营业税,如果理财收益来源于投资国债所得免缴营业税,否则应该缴纳5%的营业税,因此可以判断该担保公司应承担5%的营业税纳税义务。根据所得税纳税义务的规定,该收益免征所得税。因此,即使缴纳5%的营业税,仍可以获得高于定期存款2倍多的收益。
对于开办费的后续纳税义务,税务机关也有明确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五、理财收益的审计监督
2010年3月10日,银监会、发改委和财政部七部委联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了必要的规范。其中文件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AB担保公司应该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主要关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被广泛引用的是美国会计学会(AAA)1972年在其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给出的审计定义,即“审计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
可见,审计就是首先要确定被审计对象应该执行的标准,然后去运用审计技术去对比被审计对象实际执行与标准规定是否一致,最后将实际执行和标准之间的对照结果报告给委托人。
审计准则规定: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是提高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这一目的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得以实现。就大多数通用目的财务报告框架而言,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职业道德要求执行审计工作,能够形成这样的意见。这里所谓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就是企业执行的会计信息编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