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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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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落实情况

森林防火落实情况范文第1篇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林区、景区、保护区的输电线路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为确保排查工作有序开展,全县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企业协调配合有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作为电力主管部门,自收到州、县下发的关于做好输电线路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文件后,立即将文件转发至电力企业,要求电力企业务必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森林防火输电线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县域内森林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监管、抓好落实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林区线路整治督导小组,督导电力企业完善防火隔离、宣传警示标志等设施,强化输电线路沿线的货源管控,做到企业生产和森林草原安全保障两促进。县域内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清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坚决扛起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的政治责任,各电力设施产权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将严格执行行业(专业)监管职能,支持、协助、监督国网县分公司做好涉电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

三、全面排查,不留隐患

国网县分公司应落实运维管理及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对穿越林区电力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隐患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一)国网县分公司要在2020年11月28日前对我县重点区域,2座110kV变电站,6座35kV变电站,4条35kV线路、8条10kV线路、98个配变变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排查电力设施本体缺陷隐患,严防电力设施本体缺陷故障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重点排查电力线路导线及连接设备、接头是否存在损伤、老化、发热、断线、倒杆、短路等隐患。二是对电力线路运行通道进行排查,排查是否有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有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树木等通道隐患;重点排查线路下方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线路两侧与导线水平安全距离不足、线路附近存在向线路侧倾倒风险的树障隐患,以及通道地面和杆塔附近、柱上设备周围存在或堆积杂草枯枝、其他可燃物等隐患。三是排查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在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重点排查机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应急无预案、管理无制度、管控无手段等问题。

(二)绝大多数乡镇都反映电力公司的输变电线路架设高度低、输变电线路长、火灾隐患多,国网县分公司针对此类问题,对各乡镇输变电线路架设高度进行了检查,得出以下数据:

1、导线与地面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下):2、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的情况下)3、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最大计算弧垂下)(详见附件)

四、落实责任,迅速行动

针对以上数据,国网县分公司会对输变电线路架设高度不足、输变电线路长、火灾隐患多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改正。国网县分公司10kV线路21条,其中穿越林区线路8条,穿越草原13条;35kV线路7条其中穿越林区2条、穿越草原5条;共计923公里。累计排查线路31条/次,累计排查发现树线隐患150处,累计排查消除树线隐患150处,累计砍伐修剪线路通道内树障658棵、清理防火通道灌木及杂草6.3公里。向专变用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

森林防火落实情况范文第2篇

一、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一是单位自查。各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和局属事业单位落实了专门的人员,按照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对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着手进行自查。二是公安干警排查。按照县林业局的统一安排,森林公安局全员出动,从22日开始,分组分片区对各乡镇和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同时就各乡镇和国有林场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隐患整改未落实的,采取现场填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办法,明确专人、落实专责督促整改。三是落实责任。按照“谁自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和“谁检查隐患、谁督促整改”的原则,把责任分解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头,凡发生森林火灾或出现涉林安全事故,首先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

针对集中排查发现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县林业局坚持以宣传发动为前提,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不放过一个细节,不留存一处盲区,实行拉网式排查、搜索式整改,“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每一处隐患,采取“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专人、明确要求”的办法,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一)完善措施,强化宣传,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林区、进校园、进场镇、进院户等“五进”活动,努力提高广大群众、青少年学生和林区干部职工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事故防范意识;二是书写和悬挂宣传标语,并督促护林员规范填写《巡山日志》;三是在林区入口树立永久性的防火警示牌,在紧、急、险、阻的林区路段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

(二)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全力消除林区的森林防火和安全隐患。一是由森林公安局负责,对各场站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再排查,并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专门的领导和人员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二是由林业局主要领导挂帅,包片领导带队分组分片区对各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健全制度,严格问责,全力确保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本着科学、实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林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级包保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协调配合机制、隐患排查督办机制及例会制度、监督员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等,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深入检查,工作开展有序

(一)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检查森林防火。一是检查管护员、巡山护林员是否上岗到位,扑火队员是否保持待命状态,确实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二是检点林区,重点地段,重要交通路口等分片分段落实管护人员,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责任等情况。三是检查对痴、呆、傻人员、边远吊角户是否落实了专人看管,做到定员、定位、死守硬看。四是检查必需的生产用火是否报经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是否落实了全程监督其用火。五是检查林区施工单位的管理,监督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章制度,严管施工人员,杜绝施工过程中引发森林火情。

(四)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四、坚持强化措施,任务落实有效

(一)狠抓全民安全意识教育。一是统一部署。各站、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林业“三大工程”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强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全面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一方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明电[]35号)要求、《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巴府办发[]7号)文件精神,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林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尽职尽责,扎扎实实抓好。另一方面组织广大职工收看以“安全、生命、责任”为题的四川省典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认真吸取教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全民自我保护和识灾防灾的能力,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抓好森林防火。按照总理关于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抓紧抓好。一是采取超常规措施,开展森林防火。二是以站为单位、区分层次、分类办班、集中培训《森林法》、《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深入学校为突破口,开展森林防火讲座,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三是深入重点林区村、组开展座谈,召开评议会,畅谈森林防火,在林区形成人人防火的森林防火氛围。

五、坚持在岗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一)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上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森林防火落实情况范文第3篇

入春以来,全县气温逐步回升,风速偏大,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春耕生产全面展开,进山活动人员和林区野外用火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已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和森林防火关键期。坚决遏制这段时期森林火灾发生,是夺取全年森林防火工作胜利的重要保证。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要事来抓,确保万无一失、安全度过防火期。

二、加强宣传教育,夯实群众基础

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板报、手机短信、群众会等形式,经常性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风景旅游区,要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牌,切实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对清明节等重点时段,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手机短信、宣传车进村入户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的广度、密度、深度,大力倡导家庭追思、植树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集体公祭等文明祭祀祭扫新风尚,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把预防森林火灾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认真开展检查,强化责任落实

近期,各镇、各部门、各国有林场、各矿山企业等单位要集中利用10天时间,扎实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活动,认真自查自纠。县防火办要协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成立专门检查组,深入基层、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大检查,重点检查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运转情况,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特殊人群监护情况,森林防火预案编制及扑火队建设情况,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召开情况,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火情监测情况,火警、火灾发生及处置情况,森林防火投入和设施建设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备案,现场指出,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消除隐患的,县林业局要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处以罚款,力促各类森林防火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到实处。

四、加强火源管控,严格依法治火

要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组要有巡查员,村要有巡查队,镇要有检查组,着力加强林区巡查监测,严格控制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做到睛天风大不烧,无人看守不烧,未开设好防火线不烧,用后要熄灭余火。必要时要全面推行林区禁火制度,在林区、墓区、景区入山路口设卡把守,严防火种进入林区。对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要严处,绝不姑息。突出加强对重点林区、国有林场、墓区、景区等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在“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和高火险时段,要组织足够力量分头进驻,现场管控,严防死守。对林区内痴、呆、傻、哑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确保不留隐患、不出问题。

五、坚持严阵以待,做好应急准备

各镇、各有关部门、各国有林场、各矿山企业等单位要认真完善扑火预案,抓好预案宣传,健全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加强消防队伍培训,提高在突况下、复杂地形和环境条件下安全扑火的技能。要进一步备足扑火物资,检修扑火器具,确保满足扑救森林大火需要。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严阵以待,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到昼夜值班备勤,一旦有火情火灾发生,森林消防队伍要迅速出击,有效处置。各镇、各有关部门、各国有林场负责人在发生火灾后,务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组织指挥,集中优势兵力,努力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对贻误战机,指挥不力,严重失职的领导和扑火指挥人员要按责论处,从重处罚。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思想,做到没有指挥员不扑救,没有弄清情况不扑救,没有制订方案不扑救,没有统一组织不扑救,没有安全保障不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对山势陡峭、地形复杂、风势过大的林火,要采取开挖隔离带或迂回方式灭火,严禁强制消防队员正面硬攻或夜间扑火,严防人员伤亡,确保扑救安全。

森林防火落实情况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以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杜绝人员伤亡为目标,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重点,以实施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切实推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有效保护青山绿水,使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为推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相关单位主管副职组成。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实行县领导干部包乡、镇,乡、镇和县直单位干部包村责任制。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由张文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防火指挥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进一步稳定、充实本乡镇义务扑火队。

(二)职责

1、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县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3、决定与森林防火工作有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森林防火期

每年森林防火期从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春节和清明节期间为重点防火时期,视天气情况可以临时决定森林防火期。

四、森林火灾预防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1、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各乡镇乡镇长、主管副职及重点林区支书参加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核内容。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检查。

3、元旦、春节“两节”前后,由县级领导带队,组织有关单位,分组对各乡镇进行督查,督察内容包括: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情况,防火宣传工作,防火领导机构,扑火器械准备情况,防火队伍组建情况,防火值班情况,已发生火灾的处置工作。

4、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对全县森林火灾发生情况进行至少2次以上的通报,并由县纪委牵头,严格按照《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随时予以查究。

(二)森林防火宣传

1、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标语;县气象局新增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将天气信息以短消息形式发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防火指挥部成员,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职等。

2、各乡镇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清明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3、严肃查办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4、按照省、市要求,认真落实“十个一”(一个森林防火命令、发表一次森林防火电视讲话、每户发送一张森林防火明白纸、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大会、给学生上一次森林防火课、开通一段时期的森林防火广播、开通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刷写一批森林防火标语、印制一批带有森林防火警示标志的门票、印制一批森林防火知识读本)宣传要求,具体做到“五清”,即:清坟头,清地边,清林边,清矿点,清防火隔离带内可燃物。

(三)扑火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按要求建立健全林区防火队伍及设施。全县建立检查站90个,瞭望哨93个,望火楼3个,扑火队133支(其中乡级4支,村级129支),护林员347人(其中专职261人,兼职86人),巡逻队147支(其中乡级12支,村级135支)。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认真开展“五清”活动

1、森林防火重点期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凡因生产需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权限经过政府或森林防火办事机构的批准。一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按照森林资源分布区域和其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各村确定专职巡山护林员。二是建立特殊人群的监控制度,对呆傻等智障人员及儿童实行重点监控,并造册登记,落实监护人责任,以防弄火成灾。

2、春耕生产、清明上坟、整地造林等野外用火高峰期,各乡镇均要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力量进行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

3、认真开展“五清”活动。“五清”具体标准为:

(1)林区的墓地坟头要清理距坟头10米,并对其分布、数量、坟主基本情况都要登记造册,落实坟主防火责任状。

(2)地块内、地边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要彻底清理,火烧迹地的翻耕落实到户,及时清理。

(3)林边的枯枝落叶、腐殖质、杂草秸秆等地表可燃物要彻底清理离林边50米或挖坑填埋。

(4)乡镇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矿点、加油气站周围、危险企业周围,民宅周围和学校附近火灾隐患(杂草等可燃物)的清除工作。

(5)各林区开设防火隔离带清理,防火隔离带至少30米。

(五)防火值班

森林防火期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有领导带班。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各乡镇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按规定报县防火办,县防火办、县监察局,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对各乡镇值班实行不定期检查。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火情报告

1、各乡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分包本乡镇的县级领导。

2、县界附近的火灾,各乡镇和县防火办应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

(二)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联系该乡镇的县级领导应当及时调度联系该乡镇后援单位的扑火队伍赶赴乡镇参与扑救。

2、需要调动其它乡镇及县森林防火县级专业扑火机动力量支援乡镇扑火,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

3、县级扑火机动力量由县防火办按照指挥长的决策统一调度指挥,接到命令20分钟内出动。任何单位不按调度命令及时出动而贻误战机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凡出动县级扑火机动力量参与扑救的,联系该乡镇的县级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应当到达现场靠前指挥。

(三)安全保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妇、幼人员上山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由各应急分队所在单位提供,县级扑火队伍的装备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由县财政解决,乡镇扑火队伍所需费用由各乡镇解决。

森林防火落实情况范文第5篇

二、防控主要措施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压倒一切的稳定工作来抓。

1、1月8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市冬季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我县接着召开冬季森林防火,戴副县长对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2月4日,在召开全县林业系统2009年会上,县委董副书记、戴副县长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3、2月8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电示重点县(区)禁火令。2月10日,我县全县禁火令,截止3月4日我县共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6.5 万份。

4、2月10日晚,王健副市长致电给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传达市委刘正东书记、市政府谢泽宇市长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并要求务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森林防火工作,特别要严令乡镇领导一定要归位抓森林防火工作。

5、2月11日,市人民政府给各县(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县转发了市下达的森林防火紧急通知到各个乡 (镇)、场,分析当前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及扑救工作,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的节日环境。

6、2月24日,县人民政府拨给县林业局15万元森林防火专用经费,用于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购置防火器材、物资等装备。同时又拨给每个乡(镇)3 万元的森林防火专用经费,县林业局又从其它经费中支出9万元给每个乡镇1万元作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7、为加快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快处理火灾肇事者,县林业局采取超常措施,委托乡镇政府对违反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并公开曝光,是儆效尤。

8、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制度,科学调度,及时处置火情,确保政令畅通。对卫星监测反馈的热点及群众举报的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专业森林消防队24小时集中待命,随时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发生火情,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扑救。同时实行市防火办的“一天三报”制,每天当班人员认真做好来电记录和汇报,做到有事及时汇报,无事报平安。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㈠天气原因影响。从2009年6月至今,全县持续高温干旱,地面杂草、林下腐质层增多,森林火险等级为高危险。

㈡认识不到位。个别乡(镇)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

㈢野外用火频繁。当前正是炼山及农事用火的季节,野外生产用火频繁,森林火灾隐患大。

㈣信息报送不及时。个别乡(镇)对森林火灾情况报告不及时,对卫星发现的热点未能按规定反馈。

㈤扑火力量不足。目前我县只有一支专业森林消防队30人,每个乡镇虽然都设有半专业扑火队,但人员参差不齐、装备不足、有的形同虚设,不能在第一时间内扑救本辖区内的林火。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3月1日召开的全国、全区、全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严格按照各级领导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或扑救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各级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

㈡抓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落实责任,落实森林防火成员单位部门包村责任,乡干部包村、村干组干包户。

㈢抓好森林防火互动联防工作。乡镇之间、村屯之间要与相邻乡镇、村屯互相通报森林防火信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互相支援。做到群防群治,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动员所有的护林员按照划定的责任山范围进山巡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森林防火巡逻队,由一名森林公安带队到各乡镇进行巡查,各乡镇也要派出森林防火巡逻队进村、屯、重点林区巡查。发现违规、违法用火的,该罚款的罚款,该捕的捕。县林业局授权各乡(镇)林业站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罚没款县财政全额返还给各乡镇。

㈤增强扑救森林火灾的力量。要在各乡(镇)组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经费开支列入县财政预算,落实队伍扑火器材物资装备,队员每月每人300元, 打一场火补助50元,以后扑灭森林火灾,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要力量,立足“打早、打小、打了”,火灾扑灭后,要清除余火,清理火场,预防死灰复燃。

㈥抓火案查处。发生森林火灾后,森林公安机关要立即组织力量在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加大破案力度,已侦破的森林火灾案件要从严从重处罚,检察院法院要提前介入,该重判的重判,决不能出现以罚代刑的现象。

㈦气象部门要抓好天气预测预报工作,随时做好人工增雨的准备工作。

㈧下拨给每个乡(镇)4万元森林防火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能挪用,县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要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森林防火经费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㈨切实加强火源监控。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组织力量密切监控,在禁火令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同时,采取超常规措施,突出抓好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各了望台(哨)和护林员全天候密切监视火情。要求护林员加强巡逻,及时纠正违法用火行为,防止火种进山入林。

㈩切实做好各项扑救森林火灾准备。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以及德孚保护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那马林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24小时集结待命,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同时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做到人员、机具、车辆、通讯“四到位”,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迅速启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快速反应,科学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强化督查工作。近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力量深入乡(镇)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要采取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制落实、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物资储备、防火宣传、火源管理、值班调度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同时,县森林公安要加大火案的查处力度,采取举报有奖办法,对提供起火原因知情者提供200元至3000元的奖励,以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并且对重大森林火灾的责任人从重、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