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管理会计知识点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管理
一、制定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体系管理的工作计划
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体系的管理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有: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的总目标,结合企业自身条件以及国家方针政策和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会计电算化的总体管理要求,明确会计电算化总目标;确定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总体结构,系统的子系统组成及之间的联系;确定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实现顺序,按核算—计划分析—预测决策的顺序进行,会计核算部分可先实现账务处理、报表编制、应收/应付账款核算、工资核算等工作的电算化,然后实现固定资产管理、存货核算、成本核算、销售核算等工作的电算化。在技术上可采用先单机,再上网络,然后逐步扩充实现网络化;确定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软件取得方式,一般有自行开发、委托开发、联合开发和外购商品化软件等方式;确定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硬件配置要求,提出与会计电算化工作规划相适应的计算机硬件设备机型和网络系统设备配置原则和要求。制定会计电算化工作计划是管理会计电算化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会计电算化工作计划,可以明确奋斗目标及主要任务,降低实施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满足外部和内部不同部门的需求,协调会计信息子系统与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关系,使企业信息化工作统一标准、统一安排;有利于实现数据共享,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和配合;对会计信息系统进行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分阶段完成。
二、确定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体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制定会计电算化工作计划后,对技术和经济等方面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单位拥有的设备条件、技术力量能否保证会计电算化的正常开展,能否承担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压力,还应对预期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可行性分析通过后,必须将会计电算化工作进一步细化,层层分解,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分阶段实施工作计划,指导会计电算化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体系的管理应该建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应处理好领导、总会计师、财务部门的关系。会计电算化工作需要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专业人员,因此,制定专业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人员数量、培训要求、方式、时间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包括硬件购置费、软件开发和购置费、耗材料费、运行维护费和培训费用等,没有资金保障,会计电算化工作将无法开展。因此,在计划中做出预算的同时还应安排资金来源。
三、建立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体系管理的教师队伍
二十一世纪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会计行业处于这一潮流的最前沿。认真研究应对的战略与策略,特别是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提出与论证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体系教育问题,已经成为广大会计教育学者的紧迫任务和前沿问题。如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模式、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改革、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等。会计电算化专业的教师应当对这些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以保持专业教学的前沿性。为了保证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体系的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建立队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建立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体系管理教师队伍,组织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体系的管理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与时俱进、抢占前沿的会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具有开拓进取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会计电算化专业是一门新兴的专业,需要分析和解决的问题是现代经济和管理问题。我们必须破除长期以来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研究方法和模式,发扬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尽量用比较新颖和科学的方法进行专业研究和教学实践,与市场的动态仿真一致,健全会计学课的研究体系,使会计电算化专业的教学内容富有科学性与时代特征。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具有丰富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教师的课堂,不仅内容丰富多彩,而且由于真实、生动而吸引学生并使学生信服,教学效果有充分保障。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2]顾明远,石中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3]王富强.旅游管理专业实习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及实施[J].内蒙古教育:职教版,2013,(7):41.
[4]常士刚.会计电算化应用[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一、接受指定,合理选派工作人员
事务所接受指定担任管理人后,应根据法院送达的决定书,成立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并依据破产案件的复杂程度选派项目组组成人员。
选派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工作人员,是事务所尽责履职的保证。按照管理人需要履行的职责要求,管理人参与企业破产案件甲理,涉及到会计、甲计、资产评估、诉讼、仲裁、拍卖、财产管理、方案制定和营业等多方面事务。因此,事务所接受指定后,应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必要时可通过聘请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也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重整期间的营业事务。
二、完整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在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时,事务所应根据《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要求债务人移交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最少一年内的账簿,并对移交的账册、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进行核对,登记造表,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应注意向债务人收集已经向法院提交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收集资产的抵押、担保合同、贷款合同、抵押、担保物清单;根据债务人移交的资产明细账,与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一起核查实物资产实存数量,确认资产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核对债务、债权清册余额与接管的账面余额是否一致;设定抵押、担保的资产实存数量与抵押、担保物清单是否一致。对已接管的债务人的财产、账簿等资料,应由管理人聘用的工作人员与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一起负责管理、保管,并明确相关的管理办法。
接管债务人财产后,事务所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债务人的企业经营现状、技术人员构成情况、严品生产的技术情况、设备完好情况、市场适销情况以及销售的盈利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以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三、全面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事务所接管债务人财产、账簿、文书等资料后,应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尽快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准备资料。
一方面,要按《破产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债务人破产申请裁定日的财务状况和破产申请裁定日前至少一年内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或审核,检查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有无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或放弃债权的行为;检查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有无属于债务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检查债务人有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
在进行上述审计或审核时,管理人应对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分2006年8月27日(新《破产法》公布之日)前(包括当日)所欠和2006年8月27日后所欠进行调查并予以公示。还应关注债务人的出资人出资义务的履行情况,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情况,并将设有担保物权的资产与普通财产分别造册。
另一方面还要按照《破产法》第48条的要求,登记债权人申报债权。
在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要求债权人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对债权人主张抵销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债权,应按《破产法》第40条的规定确定是否可以抵销。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同时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情况与债务人的账簿记载情况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告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加强破产案件审理期间的日常管理,控制、监督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的发生
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职责履行期间,应当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起,至重整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之日或法院裁定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以及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管理人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之日或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止。而会计师事务所对债务人的日常管理职责应贯穿于整个企业破产程序之中。
其间要注意以下事项:
1.管理、监督共益债务的发生,使其最优化。由于共益债务可以以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因此,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事务所应加强对共益债务的管理和监督,力争共益债务发生最优化。如出现符合《破产法》73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情形,“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以及其他相关共益债务发生的实施主体为债务人,事务所应加强对共益债务的监督,必要时可选派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债务人所属行业专业知识的人员入驻债务人企业,进行事前、事中监督。
2.关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如发现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或者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及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应及时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3.代表或协助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掌握债务人详细的法律关系变化情况。
4.登记债权人未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但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
5.管理、支付破产费用,对可控费用力求最小化。
五、及时进行破产清算,做好破产财产的变价、分配工作
一般来说,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人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的工作,是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重点工作。此期间无论是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还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都直接关系着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会计师事务所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聘请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除债权人会议对非国有资产的破产财产的市场价格无异议并经法院同意后可以不进行评估外,其他破产财产在变价前均应进行评估。
2.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应有利于破产财产的收益最大化。一般来说,对能够独立产生效益的生产线、流水线宜整体变现;对市场流通性强、二手设备市场活跃的通用设备应单台出售;对专用设备可考虑“打包”转让;对房屋、建筑物及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价,如国有土地使用权系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应采取“房地合一”变现,如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由于企业破产时,有关政府可以予以收回,应将房屋、建筑物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别出售。
对专利、商标、工业技术、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如与能够独立产生效益的生产线、流水线关联性较强的,应与生产线、流水线一同转让。
由于破产财产按整体或部分变价出售时取得的变价收入可能包括了有担保物权的财产,因此,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要说明取得的变价收入在有担保物权的财产和无担保物权的财产之间的划分方法和依据。
如果破产财产采用拍卖方式变价,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中应说明拍卖底价和拍卖机构的确定方法。
如果破产财产中有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中应将该部分财产单独列示,并说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
3.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在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应注意:
(1)虽然《破产法》第109条规定了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第132条规定同时了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2006年8月27日)前(包括当日)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109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因此,在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应将破产人在2006年8月27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分配顺序优先于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2)对破产人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应根据法释【2003】6号“如果企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履行了法定的甲批手续,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只有在以抵押标的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对剩余部分方可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将应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优先提存。
4.事务所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关键词:会计信息 失真原因 危害及治理问题 几点思考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会计法规不完善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法规的不完善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会计系统本身的局限性,会计法规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使会计信息未能相对真实地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内容,这样的不一致是由会计法规本身所造成的。首先,会计处理过程中包含了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这些预计有很大的主观成分,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其次,会计假设决定了会计在一定程度上必须依赖估计和判断,这就包含了主观因素。再次,对于相同的会计事项,往往可以有多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这种可选择性虽然也有一定的原则以供遵循,但也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如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不同的方法有不同的结果,这种选择未必反映客观真实。因此,会计法律、规范的不健全在某种程度上为会计信息的不真实提供了空间。
(二)会计人员执法环境差
我国《会计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但是会计工作实际中,会计人员除按法律、制度办事外,就是听从领导的旨意。在单位,会计人员从属于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其经济利益直接由单位负责人所掌握和决定,所以违法干预会计人员工作,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假造会计资料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现阶段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及投资的多元化,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如果会计人员坚持原则,往往会受到单位负责人和来自其他方面的阻挠、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个人利益就会受到严重损害,严重的甚至可能丢了饭碗。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就会严重失真。
(三)会计人员自身素质低下
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虚假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但是目前我国会计人员中业务素质普遍较低、法制观念较弱,缺少作为职业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和独立能力。个别会计人员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违背原则,放弃职守,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大肆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致使单位、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四)会计资料信息的监管不严
如果说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那么在我国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各类大型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则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认可。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水平进行监督和验证,这些中介机构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把最后一道关。某些中介机构对明知虚假的重要会计信息仍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无法保障。因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无形中助长了会计造假之风。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一)会计信息失真扰乱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就整个社会而言,会计资料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会计资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资料使用者的各种判断。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是政府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进行宏观调控、改善经济管理、评价财务状况、防范经营风险、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信息失真不仅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的失误,还会为经济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滋生腐败,甚至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最终扰乱社会的经济关系、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二)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地影响了会计行业的诚信
诚实守信是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的最基本道德规范,而作为经常与钱财打交道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更应诚信第一,真实客观地反映经济活动事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诚信是一个企业的生命,如果没有诚信,企业要想能在市场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简直是痴人说梦,其最终的结局就是破产关门。而会计造假者弄虚作假、见利弃义,不但违背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又使投资者、管理当局、社会公众无法想信他们的会计资料,使会计行业和会计人员得不到社会的尊重?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
(一)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会计控制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的核算和监督。在履行这一职能的过程中,通过制定并执行适当的业务控制程序,科学合理地划分职责范围,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可使会计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尽量避免差错的发生。通过实施以职责分工为基础的各种内部控制手段以及制约和协调经济业务活动的各种方法和措施,可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对内能够向管理层提供经营管理信息,对外可以向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用于投资等决策的信息。可靠的信息报告为单位管理层提供适合其既定目标的准确而完整的信息,支持管理层的决策和对营运活动及业绩的监控;同时,保证对外披露的信息报告的真实、完整,有利于提升单位的诚信度和公信力,维护单位良好的声誉和形象。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减少会计信息产生的违规机会。这就要求各单位从会计控制和财务控制两方面做好会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和制约,严格的会计核算程序,健全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和审计制度,会计人员任职资格和考核制度等。
(二)加强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素质
1.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一道关。要求会计人员从会计账户的设置、科目的运用、账簿的记载、单证的流转、费用的分摊、指标的考核以及各种资料的积累等,每一过程都必须有一套规范的作业程序,才能形成有价值的会计信息。同时,还要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方法,提高会计信息的精确度。
2.要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减少会计信息的非故意造假。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体,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抓好在职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帮助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熟悉会计处理程序和核算办法,精通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准确判断会计事项,恰当进行会计处理。使会计人员素质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与国际接轨的不断发展的需要。
3.要全面实施道德教育,坚持会计诚信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这就要从思想认识、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上对信息提供者、注册会计师乃至投资者实施全方位诚信教育,强化道德自律意识,保持职业良知,从根本上消除虚假泛滥。真正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三)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严格控制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
1.要建立和完善内审机构和内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的作用,实现对会计控制的再监督。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在经济管理中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队伍的建设工作。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内部审计机构及监督体系,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同时要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充实审计力量.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保障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内部审计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内部审计的审核,保证企业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减少故意性的虚报、漏报错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2.要加强企业外部会计监督,维护会计法规的严肃性。社会审计监督主要是会计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报表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审查,对承包经营者期满检查以及对资产的评估、经济纠纷的调解和重大经济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等,避免伪造、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避免财务报表虚报、误报、重大遗漏等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政府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实行社会监督
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情况的检查,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会计核算情况是否合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任职资格情况的检查以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五)加大法律制约和处罚力度,治理会计信息失真
1.要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严格规范,尽量减少会计准则中可供选择的程序和方法,以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范围,减少对同类或相似业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和选择性。
2.要在制定会计法规、会计准则时,对会计的不确定事项做出规定。要健全法规,为监督提供法律依据,对管理方法、管理人员的责任与权力给予明确规定,尽量克服或减少其本身的不确定性。
笔者根据实践经验,在参阅了大量规范、资料的基础上,对砌块的性能特点、施工工艺及质量管理内容作一个系统介绍。
【关键词】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性能特点;施工工艺;质量管理
1. 砌块主要性能特点
(1)干燥收缩性
烧结粘土砖的标态干缩值在0.1mm/m以下,且实际干缩值一般只是比标态干缩值稍小,但任何状态下都非常接近。对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它们的标态干缩值一般为红砖的3~6倍,规范要求分别为不大于0.045%、0.050%。若要将它们的实际干缩值控制在0.1mm/m,则需要控制它们的实际含水率与平衡含水率接近。在实际应用中,只要经过一定的干燥期,我们一般可以把它们的实际干缩值控制在0.1~0.3mm/m的范围,这充分表明严格控制砌块上墙含水率是非常重要的。
(2)吸水性能
烧结粘土砖的吸水性能要求小于23%,一般在20%以下。砌块的吸水率一般在20%以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吸水率比前两者都高得多,后两者都与平衡含水率相差很大,如果在下雨天没有很好的防雨措施,它们的实际含水率可接近各自的吸水率。如前所述,烧结粘土砖的实际含水率对其实际干缩值影响极小,而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实际干缩值却随制品实际含水率的变化而发生很大的变化。
(3)干燥和收缩的速度
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吸水速度比烧结粘土砖要慢得多,同时它们蒸发含水的速度也比烧结粘土砖要慢得多,也就是说它们在大量吸水后在很长时间内都会具有一个很大的实际干缩值。在施工过程中,一般情况下砌块砌筑前不得浇水;在施工期间气候异常炎热干燥时,可在砌筑前稍加喷水湿润。这样可以较好地控制砌块的干燥收缩。
(4)保温性能
砌块材料的本身保温性较差,190mm厚标准块墙体仅相当于150mm厚烧结粘土砖墙的保温性能,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对民用建筑外墙的绝热性指标的要求,为了保证民用建筑有较好的室内热环境和节约建筑能耗,根据我国住宅建筑必须达到50%的要求,砌块建筑必须有专门的保温隔热措施。经查阅有关资料,三排孔小砌块墙的导热系数为0.87W/m.K,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导热系数根据干密度级别不同从0.10-0.20W/m.K不等,而烧结粘土砖的导热系数为0.814W/m.K。
2. 操作工艺及要点
(1)墙体放线:砌体施工前,应将基础面或楼层结构面按标高找平,依据砌筑图放出一皮砌块的轴线、砌体边线和洞口线。
(2)砌块排列:按砌块排列图在墙体线范围内分块定尺、划线,排列砌块的方法和要求如下:
小型空心砌块在砌筑前,应根据小砌块的品种、规格及设计图纸等绘砌块排列图,同时考虑灰缝的厚度和宽度、门窗洞口尺寸、过梁与圈梁或连系梁的高度、芯柱或构造柱位置、预留洞大小、管线、开关、插座位置等。排列图绘制完成并经确认后,按图排列砌块。
排列时以主规格的砌块(390mm× 190mm×190mm)为主,以其他规格的砌块为辅。
外墙转角及纵横墙交接处,应将砌块分皮咬槎,交错搭砌,如果不能咬槎时,按设计要求采取其他的构造措施。
(3)小砌块砌筑前不须浇水湿润,在天气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可提前洒水湿润小砌块,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或受潮后,须干燥后方可使用。
(4)样板墙砌筑:在正式施工前,应先砌筑样板墙,经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砌筑。
(5)砂浆试块制作: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中的各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应至少做一组试块,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2.1 砌筑工艺要点
(1)每层应从转角处或定位砌块处开始砌筑。应砌一皮、校正一皮,拉线控制砌体标高和墙面平整度。
(2)在基础梁顶和楼面圈梁顶砌筑第一皮砌块时,应满铺砂浆。
(3)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并宜采用专用砂浆砌筑。
(4)小砌块墙体应对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5)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6)墙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大于12mm,也不应小于8mm。
2.2 灌注芯柱混凝土,应遵守下列规定
(1)清除孔洞内的砂浆与杂物,并用水冲洗。
(2)砌筑砂浆强度大于1MPa时,方可浇灌芯柱混凝土。
(3)在浇灌芯柱混凝土前应先注入适量与芯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再浇灌混凝土。
(4)浇灌芯柱的混凝土,宜选用专用的小砌块灌孔混凝土,当采用普通混凝土时,其坍落度宜为140mm-160mm。
(5)浇灌混凝土时,先计算好小砌块芯柱的体积,并用灰桶等作为计量工具实地测量单个芯柱所需混凝土量,以此作为其他芯柱混凝土用量的依据。
(6)浇灌混凝土至顶部时,应预留50mm不浇满,届时和混凝土圈梁一起浇注,以加强芯柱和圈梁的连接。
2.3 雨季施工
雨手施工时,应防止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1.2m;收工时应覆盖砌体表面。
3. 砌块的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事前质量控制的内容及方法
在施工前要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认真查阅有关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变更及施工图审查意见等;收集、学习有关砌块墙的规范图集并掌握其内容;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可通过口头、书面联系单、工地例会等方式与参建各方沟通解决。
(2)事中质量控制的内容及方法
核对砂浆配比单,现场检查计量器具是否在有效期内,并随机抽样秤量。加强巡视检查,每日砌筑过程中应不断在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沟通,并要求立即整改。严格隐蔽工程验收,对拉结钢筋作为一项隐蔽工程验收,即所有拉结钢筋必须在砌筑前预埋或植筋完成;另外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巡视检查。对构造柱、芯柱主筋、箍筋等进行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施工单位封闭模板并浇筑混凝土;如有必要,对混凝土浇筑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3)事后质量控制的内容及方法
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做好平行检验记录;发现严重的外观质量问题和严重超过规范的尺寸偏差,发书面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进行复查;必要时召开质量专题会议。严格按规范要求计算并评定,如不合格,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必要时组织召开质量专题会议。
对检查验收合格的砌体工程相关资料进行签认,并加盖项目章;同时把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包括工序报验、材料报验、测量报验、砂浆及混凝土试块报告、平行检查记录等等。
4. 结束语
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应加强学习并掌握砌块材料的基本知识及性能特点,这样有利于加深对砌块施工工艺的理解,而只有在掌握了砌块性能特点和施工工艺的基础上,严格按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内容及方法措施开展现场质量管理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质量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1]《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教材内容不合理
作为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管理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都是教学体系中的重点。然而,从目前这三门课程的教材建设情况看,三者在内容上存在很大一部分的交叉重复,这种教材体系的安排破坏了课程间的内在逻辑递进关系,重复的授课使教师容易产生职业倦怠,学生也在重复学习过程中感到乏味,削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另外,一些新的管理会计理念和方法也没有及时更新在教学中。
2.“填鸭式”教学方法
在教学方法上,管理会计这门课程的教学方式主要采取的是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学。教师按照教材的章节体系,通过黑板板书或放映幻灯片,逐章逐节地讲解课程理论知识,很少采用其他灵活的、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创造性思维的教学形式。如回归分析、经济批量订货模型等内容的授课,很少涉及实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学生只要套用公式就能计算出数据结果,根本无法反映管理的权变性,这样使学生怀疑管理会计的实用性,从而产生厌学情绪。
3.案例资源缺乏
高质量的案例教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培养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目前我国的管理会计案例教材来看,普遍存在以下问题:国外案例多,国内案例少;旧案例多,新案例少;知识点案例多,综合性案例少等。这些问题容易造成案例的适应性差、案例的综合性差,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
二、管理会计教学改革
为解决管理会计教学问题,西京学院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结合当下学生特点,试图找出与时俱进的教学方式—通过共享平台建设“一师一优课”,该平台可以实现教学资源的积累、整合,最大程度地解脱教师,提高课堂的趣味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1.建设课程思路
由于传统教学方法的种种弊端,本课程在建设时“以学生为中心、以实际应用为导向”,重难点内容紧密结合CPA、CMA相关考点、商业案例比赛相关知识、论文选题等,强化理论与实际结合。
2.课程内容
根据建设课程思路,建课时将课程内容划分为三个层次:基础知识篇、实务篇和拓展篇。基础知识篇系统地讲解管理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包括管理会计的基本理论、变动成本法和本量利分析等;实务篇是对基础管理会计知识点的运用,包括销售预测、利润预测、生产经营决策分析、全面预算等;拓展篇是对管理会计理论方法的延伸和拓宽,包括责任会计、行为会计、战略管理会计等内容。对于管理会计和成本会计内容重复的成本核算、成本预测、成本控制等内容,放在成本会计优课中介绍。而对于长期投资决策和资金需要量预测等与资本运营管理有关内容,放在财务管理优课中介绍。
3.授课和学习方式
为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建课时采用多种方式,包括讲义、微课视频、论坛发言、学习视频、阶段性测试、章节练习和自我测试等。讲义系统讲解每一项目和模块的知识体系;微课视频讲解重难点,强调重点和集中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论坛发言促使学生围绕一个问题展开讨论,有利于启发思维和激发兴趣;学习视频主要是收集网络资源中的优质课件,通过听其他老师的课多方位理解所学知识,使学生由“点”到“面”的学习知识;阶段性测试、章节练习、自我测试等资源起到巩固知识和检测学习效果的作用,教师可以及时把握学生的学习参与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
4.丰富教学案例
为解决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匮乏的问题,目前西京学院一方面积极引进双师型的教师,聘请在企业有丰富管理会计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担任该课程的校外导师;另一方面,西京学院积极开发实践教学基地。教师和学生可以到企业实习或进行挂职锻炼,参与企业的管理会计事务,对企业进行理论指导,促进管理会计的运用。
三、结语
互联网为自主学习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极大的便利,传统课堂向翻转课堂的转变势在必行,“一师一优课”是实现翻转课堂的重要手段和创新之举。在现有基础上,今后将继续丰富“一师一优课”的资源,探索更多行之有效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中学习课程,营造良好的学风,提升学习能力,实现优秀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的目标。
作者:赵慧丽 单位:西京学院
参考文献:
[1]韩锡斌,王玉萍,张铁道,等.远程、混合与在线学习驱动下的大学教育变革*--国际在线教育研究报告《迎接数字大学》深度解读[J].现代远程教育研究,2015(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