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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防汛应急预案

监理防汛应急预案

监理防汛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防汛减灾及地灾防范工作汇报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召开的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县积极组织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召开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会议,专项针对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中之重,全力抓好主动作为、提前部署、积极备汛等工作。现将我县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降雨量和受灾情况

 

今年我县境内4月初开始了降雨,5月份降雨较常年偏少约一成,6月份降雨较常年偏多约两成。其中6月8日至23日降雨较集中,约占入汛以来降雨量的80%,发生了多次短时强降雨。截止目前,我县镇、镇、镇、镇、等乡(镇)发生山洪、泥石流等灾害6次,造成经济损失近600万元,因提前预警,成功转移农户37户170余人,实现人员零伤亡目标。

 

其中,6月11日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草坪子组16户64人受灾,造成房屋被淹、道路冲毁等,直接经济损失达460万元。因提前预警、监测工作到位,提前转移沟道沿途两岸群众29户129人,未造成人员因灾伤亡。

 

二、开展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今年以来,我县组织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召开县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2次,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召开的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汛救灾工作指示批示和省委彭清华书记在6月29日全省防汛救灾工作视频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我县的实际,对全县防汛减灾和地灾防治工作进行多次部署,确保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健全机构

 

因机构改革,成员单位人员变动,县人民政府及时调整了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按照防汛减灾工作要求,各乡(镇)也对应成立了乡(镇)级指挥部,并明确了各级防汛职责。截止目前,全县成立了应急抢险队27支1106人,抢险队分别为各乡镇应急抢险队16支、乡镇民兵预备役、县武警中队干警、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草原应急灭火大队、交通运输局应急抢险队、水利局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卫生应急救援队、公路分局党员先锋队、应急通信保障队、国电分公司应急抢险队、人武部应急连,形成了县、乡、村专常兼备的救援体系。

 

(三)强化建设,严格值守

 

一是我县除各级抢险救灾队伍外,针对防汛减灾工作,专项成立了防汛综合值班办公室,分别以6名县级领导按月、7名科级领导按周、6名抽调人员按“四班制三班倒”的形式开展值班值守,并指派2名人员(a、b岗)兼职处理防汛减灾工作日常事务;同时,各乡(镇)也成立了防汛减灾办公室。二是为做好预警预报工作,严明县、乡两级相关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的气象信息和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监测数据,做好雨汛情信息上传下达,特别在较大雨情预报时,及时以qq、微信、预警平台短信等形式通知各乡(镇)及企业做好防范预警工作。同时,严格落实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企业及隐患点监测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工作。

 

(四)强化储备,完善预案

 

一是按照省、州防汛减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完善了《防汛总体预案》《防汛抗旱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大江大河防汛预案》《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旱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二是根据《2020年救灾物资采购储备计划》,预算资金为300万元,计划分3批次采购,结合历年灾情趋势和各乡镇物资储备情况,已向全县16个乡镇调拨了一批帐蓬、雨鞋、雨衣、手电筒、棉被、彩条布等防汛物资,并督促各乡镇做好统筹管理,确保发生灾害时能第一时间保障到位。目前,我县已储备帐蓬1200顶、雨(衣)鞋1500套、手电筒700把、棉被2800套、水管4.5万米、铁丝网500公斤、编织袋2000条、柴油发电机5台、抽水机2台、救生衣900件、应急人员装备100套、大米10吨、清油1000桶、车辆28辆;挖掘机4辆、装载机6辆。

 

(五)强化督查,抓好演练

 

一是组建了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驻县督导技术单位等部门为成员的督导检查工作组,深入各乡(镇)督导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物资储配等工作。二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七查”工作要求,完成了全县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共计销号11处(均为已全部实施避险搬迁或工程治理点位及部分合并点位),新增3处泥石流隐患点,2020年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位435处。其中,泥石流219处、滑坡159处、崩塌55处、不稳定斜坡2处。汛期开始后,按照省州工作部署,我县迅速启动了地质灾害防治“回头看”及隐患再排查工作。通过再排查,新增隐患点6处,销号1处,目前纳入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440处。三是投入资金220万元,完成了河、松林河、子耳河、三岩龙河、洪坝河、踏卡河等大小9条河道沿岸38处防洪隐患排查,对松林河湾坝段多处河道、三岩龙河乡政府段、洪坝河羊圈门段等13个河段进行了河道疏浚整治。四是我县结合“5·12”防灾减灾系列工作部署,组织乡(镇)、村、组民兵预备役人员、党员先锋队、站所院校救援队伍及监测人员按照“一点一演练”的要求开展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控应急演练400余次,实现所有地灾隐患点演练全覆盖。

 

(六)强化宣传,增强意识

 

我县以“3·22”世界水日为契机,通过微信、qq、电话短信等方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宣传,向群众宣传讲解了防洪避险知识,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集中培训16场次,发放了《山洪灾害及其防治手册》500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光盘200张,发放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手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手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记录本》、《地质灾害识灾避灾挂图》等宣传培训资料25000余份,深入隐患点及入户宣传约1300次,受训群众约18000余人。

 

(七)强化协作,科学防治

 

通过配备雨量监测设备、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北斗”预警系统,进一步提高我县预警监测能力。目前,我县已建成的山洪灾害预警非工程措施监测雨量(水位)监测站点已实现16个乡(镇)全覆盖,全县累计在用的雨量监测站57个(其中省建共享18个),水位监测站24个(其中省建共享2个),简易雨量站61个,预警广播61套;在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安装的51套监测设备,并为各乡(镇)配备“北斗”预警系统。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按照中央、省、州要求,建立了完善的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在近两年有成功避险的案例,但仍然存在报讯率低的问题。目前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报讯率为78%,主要原因是监测站点投入运行使用近8年,部分雨量站、水位站设备损坏(或遗失),不能使用或者可靠性降低,造成收集数据不准确。经2019年县财政投入资金新增31处监测设备后,损毁监测站点得以恢复,县级平台已能正常接收数据,但省级平台不能正常接收数据,原因是省级系统运维单位授权编码后才能进入省级平台,目前正在衔接此项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全力做好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做好值班值守管理,定时不定时对各隐患点监测人员值守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做好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接收工作,及时传达雨汛情信息;

 

三是加强管理好预警平台的维护,保证平台在整个汛期能正常运行;

 

四是全力抓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全县群众掌握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增强群众防汛意识;

 

五是落实督导检查常态化,对查出的问题,坚持立改立行;

 

六是严格落实好上级下达的各项相关工作。

 

防汛减灾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 大防汛工作力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主动,落实上细之又细,环环相扣,精心准备,严密监视,高度警惕,随时监控雨情和水情,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不断完善防汛措施,确保安全渡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防汛减灾及地灾防范工作汇报2

 

1、2020年防汛防地灾工作总结报告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省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汛防地灾和安全度汛工作。将防汛防地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认真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彭清华对汶川县龙溪乡阿尔村阿尔组阿尔寨发生山体滑坡重要批示精神和在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和县委主要领导对认真贯彻相关会议精神的批示和决策部署。二是认真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重大事件、重要时段和重要会议党政主要领导。

 

2、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分片分线落实好行业安全度汛工作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防汛防地灾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方案预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不断加强防汛防地灾队伍建设。三是突出重点,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环节加强防汛防地灾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对全乡各种防汛防地灾动态进行监控掌握,确保我乡汛期防汛防灾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四是按照省防汛防地灾工作督察要求和反馈问题整改意见,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整改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实效。二、增强防汛防地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制订和印发相关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和更新完善应急演练实施方案、防汛防地灾、地质监测等应急。

 

3、预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责任体系和企业主体责任。与各村、山洪监测员和地质灾害监测员签订2020年防汛减灾目标责任书15份。与18个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别在5、6、7、8、9月开展了防汛防地灾隐患排查工作。对各地质灾害监测隐患点、已退出隐患点、公路上下边坡、农户居住地上下左右、企业厂房上下等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要地段、河沟道、防洪工程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加强落实各村防汛防灾工作责任制、组织机构、值班制度建设,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和通讯设施建设等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各类水利工程、防洪设施的运行等检查力度,督促完成各企业、水电站的逃生。

 

4、通道建设。完善7个地灾点和2个山洪灾害点应急避险预案,发放更新地质灾害明白卡350余份,开展各地质灾害监测点应急演练12次。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员的监测和引导群众逃生培训工作。(二)做好了汛前物资储备。物资储备情况:94顶救灾帐篷、两台应急发电机、52条彩带布、一箱蜡烛、39支手电筒、十捆20米救生绳、两捆50米救生绳、20个头盔及20件携行工具等汛期应急物资。与XXXX乡连锁利民销售店签订食用物资储备协议,一旦遇到灾情,及时提供食用物资。(三)加强宣传教育和预警预报工作。通过召开乡干部会、村组会议、村民代表会、户长会、院坝会,利用村村响广播、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手机短信和微信群宣传等。

 

5、多种渠道,大力宣传防汛防灾知识、地质灾害应急逃生知识常识。利用脱贫攻坚走村入户、文化走基层文艺演出活动等活动宣传教育防汛减灾知识,提前造氛围,提前宣传,提早警觉,综合运用防汛防地灾常识,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避灾能力。(四)应急抢险处置得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27日上午XXXX乡五个村发生不同程度泥石流灾害,XXXX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乡党委书记张道杲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出动乡村干部及民兵70余人,紧急转移群众180户720人,发放应急物资方便面210桶,饮用矿泉水200余瓶,应急响应撤销后群众才回原住处;7月27日,各村道路垮塌中断,全乡共出动80余人党员干部,对垮。

 

6、塌道路进行抢通,引导群众第一时间进行生产自救,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出行便利。

        三、常态化开展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检查我乡把防汛防地灾隐患排查和地灾防治相结合,加强值班值守,常态化推进我乡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对非煤矿山和地质灾害点常态化跟踪监管。配合协助国土、安监、水务、交警、回隆派出所对雅安市金来矿业有限公司晏如铜金矿矿山开展安全度汛综合检查。

        2、对已建养鸡场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和擦安公路老鹰岩河沟沙石治理工程,在建XX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香菇基地建设、海洋村机耕道建设和村文化卫生室建设的地勘、施工、用水安全工程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度汛检查。要求按照安全度汛要求,对电线杆移位、高压电安全。

 

7、距离、土荒转移等都要以安全标准建设,保证质量,保证安全。

 

8、督察。

        五、工作亮点

       1、对防汛防灾工作进行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参与率高,百姓评价好。

       2、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已完成西冲沟、养。

 

3、鸡场沟、老鹰岩等隐患治理工作。物资储备到位。及时完善和补充汛期应急物资,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村组和群众对安全度汛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大意思想。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主动排查隐患积极性不高。企业在隐患治理上资金投入不足,责任落实不力。

      七、下一步打算

   

      1、汛期安全永远在路上、存在于每一个细节,每一次的行动。防汛减灾要时时讲、处处讲,要大力宣传防汛防地灾防范常识。

     

监理防汛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一、汛期旱情险情

2019年1~9月,截止9月下旬累计降水量404.7毫米,较历年同期平均值456.3毫米偏少11%(属偏少)。2019年夏季平均气温正常,降水量正常略偏少,日照时数偏少。6月份、7月份降水日数多,但雨量分布不均,未出现伏旱。秋季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有干旱少雨时段,无明显秋旱。今年我县分别再8月2日、9月19日发生洪涝灾害2次,造成13个乡镇22116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231.89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392.03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051.13万元,基础设施损失338.9万元,家庭财产损失2万元。

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一)汛前准备

一是做好汛前安排部署。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县水务局向局属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渭水发[2019]116号),向各乡镇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函》(渭水函发[2019]15号)。同时,召开全县水利工作会议,对做好2019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乡镇、各基层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全面开展了汛前检查工作。二是认真落实防汛责任。为了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组织领导,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重点河沟道堤防工程防汛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全部落实到位,在汛前进行了公示。签订了石门、峡口水库和峡城电站水库的市级防汛安全责任书。县水务局与22个基层单位签订了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书。公示责任人778 人,其中水库2座、“户户知”平台1个、河沟道10条。三是完善预案编制。我县目前编制完成的各类预案有《XXX石门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XXX峡口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XXX抗旱预案》、《XXX山洪灾害防御预案》、《XXX突发水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和《XXX防汛抗洪应急预案》,以及各乡镇和各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预案。根据防汛抗旱应急职能调整,我局组织人员对水旱灾害监测工作规程等相关预案和工作规程进行了完善修订,增强预案和工作规程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从而更大程度的保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四是做好水毁修复。2018年共下达我县防汛补助资金125万元,共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维修管道4211米,建筑物45座;维修渠道2498米;维修堤防工程70米;维修水库泄洪渠20米,清淤河道1.3公里。五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4月10日,我局组织对水库度汛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水库运行调度责任人、水情通报机制、值班巡查制度、抢险物资储备和抢险人员进行了督促落实。筹措资金10万元对水库大坝、泄洪设施、机电设备和监测设备进行了全面维护。同时,根据省水办防发〔2019〕9号《关于抓紧做好2019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护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协调原施工单位对山洪灾害监测预系统和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组织各乡镇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人员信息进行了核对录入,落实设施设备管护人、乡村社山洪防御责任人、预警信息员。各级河长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县级河长巡河33人次,乡镇级河长巡河1208人次,水务局及各水利站人员巡河876人次,全县各河流、沟道水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六是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按照水旱灾害防御需求,对全县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了清查整理。并制定了物资管理和调运制度,为做好我县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了物资保障。

(二)防范应对

一是严格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水务局及各站所严格按照国家防总关于防汛值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按要求、依程序、高标准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和各类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确保汛情、汛令第一时间传达到位。二是切实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接收到雨水情信息后,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和各有关乡镇、村社发送汛情信息,并加强水雨情预警跟踪工作,确保水雨情、汛情、险情预警到位。2019年共计通过企信通预警34次2.7万条,县级预警平台预警25次,短信2.1万条,涉及责任人756人。三是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以渭水发[ 2019 ] 167 号《XXX水务局关于调整XXX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抢险应急队伍的通知》对山洪灾害防御抢险队伍进行调整,切实加强水旱灾害防御抢险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抢险队伍严阵以待,充分做好应对灾情、险情的准备工作。

(三)水工程调度

我县现有小(1)型水库两座,分别为XXX峡口水库和XXX石门水库,2019年汛期两座水库在保证人饮供水的前提下实行低水位运行,严格执行定市防指发〔2015〕1号《关于XXX石门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计划的批复》和定市防指发〔2015〕2号《关于XXX峡口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计划的批复》,蓄水位均在汛限水位以下,未出现超汛限水位。同时2019年两座水库完成灌溉面面积3000亩,截止目前完成向水厂供水 398.7万方。

(四)山洪灾害防御

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从2012年的山洪灾害防止非工程措施建设开始,通过近几年的建设,目前共建成自动雨量站47处,自动水位站1处,无线预警广播217处,简易雨量站130处,简易水位站12处,图像站1处,视频站点2处,发放手摇报警器450个,铜锣462面,16个乡镇配备应急救援工具16套,卫星通道1处,XXX水利业务专网和视频会议会商系统1套,完成1个县级16个乡镇,217个行政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制作警示牌198个,宣传栏214个,发放明白卡8.16万张,宣传手册8万册,宣传光盘888个,开展培训7场次,培训人数3205人次,开展演练69场次,演练人数11040人,2017到2018年自动雨量站站点位置更新10处,更新改造自动雨量站太阳能板及充电控制器改造26处,遥测终端8处;无线预警广播站更新蓄电池32处,太阳能板及充电控制器25处,主机10处,喇叭30处;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巩固提升1个县。累计下达投资1111万元完成投资965.726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67.9800万元,完成地方投资97.7466万元。

目前我县水旱灾害防御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具体职能由XXX水务局水政水资源股承担,我局严格按照国家防总关于防汛值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监测到预警信息后在第一时间向相关乡镇、村社、有关部门发送预警;目前山洪灾害预警发送方式通过XXX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网关发送,主要向各有关部门、乡镇、村社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和信息员。

(五)堤防巡查防守

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负责人担任河长和派出所所长担任河道警长的“河长+警长”河道水环境管理体系。各级河长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同时,我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已修建的堤防由所在地水利站作为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各段河堤的巡查工作。

(六)行业监管

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水库安全运行责任制,两座水库水情预测预报措施、洪水调度方案、抢险避险预案“三项重点措施”和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抢险技术责任人、巡查值守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全部落实到位。强化水库维护。今年,县财政拨付水库运行管理经费10万元,两座水库运行调度工作站对水库大坝、输水设施、泄洪设施及启闭机、机电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加强汛期水库调运工作。汛期两座水库严格按照市防办批复的控运计划运行,水位严格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在汛前,汛期,节假日等不定期的开展督查检查,今年共检查水库7次,同时每天8时向市水务局和省水文局报送运行情况,每15天向省水库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运行情况;非汛期实行旬报制度,每10天向市水务局报送一次水情,水位严格控制在设计正常蓄水位以下。督促全面执行水库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水库巡查工作,收到气象部门强降雨信息后,增加水库监测和巡查频次,由平时的巡查一次增加到每天2次,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长巡河检查及河道专项整治,对行业乱点进行了整治,水务局和各乡镇水利站排查阻挡水利工程施工,河道内乱占、乱堆垃圾、水域安全等“乱点”问题22次,排查出问题15项,其中销号整改9项、2条正在整改,正在调查处理4项;整改“河湖清四乱”未销号问题1项。于8月份对全县堤防险工险段进行排查统计,共计排查险工险段23处。

(七)宣传情况

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御洪灾的意识。利用3月22日至3月28日世界水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开展了山洪灾害防御常识的宣传活动,悬挂横幅8条,制作宣传展板4个,印发宣传手册6000本,宣传材料6000份,利用手机短信、QQ、微推送宣传信息40条3.2万人次,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洪意识和防御能力。

(八)机构改革

根据XXX委办公室《关于调整XXX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渭办发[2019]94号)文件精神。将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和汛期水利工程调度等职责划入县水务局。水务局内设机构中撤销防汛抗旱办公室,其承担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设立水政水资源股(加挂XXX河长制办公室牌子),组织编制水旱灾害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职责划分后,县水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的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合,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九)旱情监测

2019年1~9月,截止9月下旬累计降水量404.7毫米,较历年同期平均值456.3毫米偏少11%(属偏少),降水量正常略偏少。今年我县整体未形成旱灾和因旱导致人畜引水困难。截止目前我县建成固定墒情监测站1个,移动站5个。水利部门充分发挥水利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水源,积极组织水利设施全面投入农业灌溉工作,2019年完成灌溉3000亩,同时为加快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做到饮水安全工作精准到村、到户,我局积极主动对未接通自来水且具备入户条件的未脱贫贫困户免费提供入户材料,对其他户由农户自行购买材料等措施接通自来水,解决群众饮水问题。共完成自来水新入户1857户(其中贫困户750户)。

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1、水毁堤防工程维修经费严重不足,无法对水毁的堤防工程进行维修;

2、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技术力量薄弱,无专业技术维修人员,严重影响山洪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3、水库维修养护经费不足,严重影响水库安全运行;

4、水旱灾害防御抢险物资储备品种单一,专业抢险队伍建设滞后,技术力量薄弱。

5、我县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职能划入水政水资源股,没有设立专门内设机构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设立的水政水资源股无人员编制。

监理防汛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一、适用范围

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施工现场。

二、应急救援体系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区城建规划局主管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汛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设立区建筑工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汛领导小组”),作为我区应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汛情灾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议事、决策、协调机构。

防汛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区城建规划副局长担任;设副组长1名,由区建管处主要负责人担任;设三个分组,分组长分别由区建管处主要和分管负责人、区质监站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

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处,负责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汛情灾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运行管理,具体承担建筑施工现场汛情灾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业务及抢险救灾的救援力量及资源、技术保障和抢险方案的实施。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区建管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汛情灾害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落实我区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工作任务。

2、及时召开防汛工作会议,向全区建筑工程有关单位贯彻部署本年度我区防汛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全区建筑工程有关单位开展防汛工作。

3、决定启动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并负责具体指挥、部署、实施和督查。

4、有效协调、妥善解决事故的善后工作。

(三)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防汛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工地汛情灾害的预防、宣传和应急处理。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切合实际的应急程序,积极组织开展应急业务培训和演习,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3、落实抢险成员单位救援物资、设备的日常储备,保障救援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应急行动。

4、落实防汛工作会议要求,做好全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三个分组设置及职责

1、抢险救灾组

职责:

(1)组织贯彻实施防汛领导小组关于抢险的各项决策和命令;

(2)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和在抢险过程中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制定处理方案,上报防汛领导小组选择和决策;

(3)根据防汛领导小组决策,随时协调和控制具体抢险行动;

(4)负责与有关单位人员的联络,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防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指示传达到各分组和各防汛抢险突击队,并做好与“110”、“119”、“120”等单位的联系。

2、技术保障组

职责:

组织召集应急技术专家,负责现场抢险方案的制定,组织指导方案实施,为防汛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科学技术支持,调度各组协调工作。

3、救援力量及资源保障组

职责:

根据防汛领导小组决策,合理编排抢险物资、设备及人员,负责调集抢险所需物资、设备和人员,具体实施抢险救灾方案。

(五)防汛抢险突击队设置及职责:

组建10支防汛应急抢险突击队,具体负责汛期险情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工作。

职责:

(1)汛期险情发生后,根据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抢险指令,各抢险突击队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赶赴现场,在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抢险救灾任务完成后,各抢险突击队队长负责对各自的人员、机械设备进行清点,将清点情况向各分组长和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在确保抢险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未缺失的情况下,按照指令撤离抢险现场。

三、预警预防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降低汛情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信息来源

1、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或险情发现人员报告的信息。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监督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检查分析,得出汛情可能引发建筑安全事故的险情信息。

3、对天气形势进行监测分析得出汛情可能引发建筑安全事故的险情。

(二)信息分析

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信息进行评估、分析,根据可能引发建筑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预警信息或采取应急救援准备。

(三)报告

1、对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建筑工程汛情灾害安全事故,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第一时间向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和区应急办报告。

2、当各种信息显示即将发生建筑工程汛情灾害安全事故时,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全区建筑施工工地预警信息。

(四)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信息后,防汛领导小组及下列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参与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

1、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势态的发展。

2、各建筑施工工地加强值班、职守,并采取防范措施。

3、各抢险突击队和各建筑工程的救援力量开始值班待命。

四、应急响应

(一)报告程序

1、汛期灾害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向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立即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自救,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同时立即与“110”、“120”、“119”等部门联系。

2、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同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与所在街道有关部门一起查勘事故情况,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提出是否启动预案的建议。

3、事发地所在街道有关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将信息报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应急办,并随时续报现场相关动态信息。

(二)应急处置

1、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报告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并执行命令,同时上报区应急办。

2、根据应急救援所需资源情况,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通知三个分组和各抢险突击队;各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立即采取行动。

3、成立现场指挥部,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或其指定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召集相关专家对险情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的决策建议,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区政府支援。

4、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联系协调公安、消防、交通、医院等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

(三)应急终止

1、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建筑工程汛情灾害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宣布应急状态终止。

2、应急状态终止后,有关部门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五、保障措施

1、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建筑工程应急救援单位(以下简称“各应急单位”)之间建立应急通信和联系方式,确保通信畅通。

2、各应急单位应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

3、各应急单位应将可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救援力量的数量、专长、通讯方式和变动信息报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已备应急时调用。

4、各应急单位应将保障救援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各应急单位应按照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筑工程汛期灾害安全事故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预防建筑工程汛期灾害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定期检查本单位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状况,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二)培训

1、区建筑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积极组织防汛应急预案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确保参加救援的人员熟悉掌握应急预案中应承担职责和救援工作程序。

2、各应急单位对其本单位救援力量相关救援人员的应急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由各自单位开展培训。

(三)演习

区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习,各应急机构要积极参加汛情灾害安全事故的演习工作,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进行演练。通过演习,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程序的了解程度,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增强各应急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确保一旦启动预案,能及时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1、建筑工程汛情灾害安全事故

本预案所称建筑工程汛情灾害安全事故,是指辖区范围内建筑工程在汛情灾害期间发生或可能发生下列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下(不含10人)的一般安全事故。

(1)深基坑坍塌;

(2)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3)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4)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5)在建建筑工程倒塌;

(6)临建设施倒塌;

(7)其它建筑工程汛情灾害安全事故。

2、各建筑工程应急救援单位(简称“各应急单位”)

各应急单位是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防汛抢险突击队、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二)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的处置

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由防汛领导小组参照本预案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执行上级应急救援领导机构的有关决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上级作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

1、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进行评估、修订,预案正文部分的修订须报经区城建规划局批准。

2、下列情况应对预案进行修订: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生变化。

(2)行政机构或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发生变化,需对组织结构与职责作相应的调整。

(3)应急救援或演习结束后,经总结评估,或对其他案例进行总结,认为需要修订的。

(四)奖励与责任

1、防汛领导小组对在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对于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拒不执行本预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市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局。

监理防汛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按照洪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旱灾害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

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二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本县,并发出紧急警报。

(3)-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万人。

(4)小(一)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特别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本县。

(3)-月份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2万人。

(4)小(二)型以上水库、重要山塘或主要河道、堤防出现严重险情。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80-10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县影响较大。

(3)-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0.5万人。

(4)小型水库、山塘出现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等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50-8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县影响较小。

(3)-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0.2万人。

(4)小型水库、山塘出现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等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由县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武部、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农业局、国土局、建设局、供电局、经贸局、教育局、卫生局、安监局、旅游局、武警中队、气象局、供销社、广电台、电信局、人保公司、人寿公司、安文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人武部、县府办、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审定和批准蓄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制订防汛防旱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重要河道、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全县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并协助做好灾后处置、有关协调工作。执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洪涝台旱灾害防灾救灾的任务。

(二)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县防汛办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确定一名专职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汛期月日至月日每天24小时值班,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及时提供指挥决策,提出启动洪、涝、台、旱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贯彻落实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示、命令。洪水、台风、干旱预报、警报,编制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和执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县防指下设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划分及主要职责:

1、预测预报及信息组

县水务局牵头,由县防汛办、县气象局、县广电台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天气报告,下达指挥部指令等。

2、抢险救灾组

县人武部牵头,由县水务局、交通局、供电局、建设局电信局、民政局、公安局、国土局、农业局、经贸局、教育局、安监局、旅游局、卫生局、武警中队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洪、涝、台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

3、抗旱救灾组

县水务局牵头,由县建设局、农业局、民政局、卫生局、公安局、人武部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干旱发生地乡镇政府的社会力量抗旱救灾。

4、应急物资和电力通讯保障组

县经贸局牵头,由县交通局、供电局、民政局、电信局、供销社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储备和调运应急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保证电力供应、通讯畅通等。

5、应急资金保障组

县财政局牵头,由县发改局、水务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筹措县级救灾资金,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

6、医疗卫生保障组

县卫生局牵头,由县农业局、建设局、水务局、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等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和灾后疫情防治等。

7、灾后重建组

县发改局牵头,由县电信局、供电局、水务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国土局、民政局、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灾区的通信、电力、水利、供水、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恢复农业生产等。

8、灾情核查组

县防汛办牵头,由县交通局、民政局、县广电台、电信局、供电局、农业局、国土局、卫生局、建设局、旅游局、经贸局、人寿公司、人保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核查灾害损失情况。

9、新闻宣传报道组

县委宣传部牵头,由各新闻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宣传报道抗灾抢险中的先进事迹。

(四)各乡镇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和险情处置工作。每年汛期前(4月15日)将组织机构名单报县防汛办。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防汛防台检查

水库、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县防指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建设、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二)工程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当水库、山塘、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办。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办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三)洪涝灾情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乡镇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县防汛办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3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省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四)旱情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有关乡镇政府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旱情、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当发生干旱时,每天向县防汛办上报一次旱情。

四、预防和预警行动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防旱责任人、防汛防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水库防洪预案、台风暴雨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计划、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针对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水库、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二)降雨实时预警

水文气象单位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县防指收到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政府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做好应急准备。

(三)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根据《县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试行)》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的预警警报。可能受台风影响乡镇的防汛防旱机构应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按防台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四)河道洪水预警

1、当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乡镇政府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五)山洪灾害预警

有关乡镇政府、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告县防汛办。

(六)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河道水位偏低时,各乡镇政府应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县防汛办和当地乡镇政府,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八)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由县防指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水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总指挥、副总指挥临阵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应急工作组在县防指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救灾抢险。县防指部署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请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临阵指挥。必要时,报请省、市政府扩大应急。

2、县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的上传下达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Ⅰ级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二)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副总指挥临阵指挥,防汛、水务、气象、国土资源、建设等县防指主要成员单位进入抢险工作,副总指挥协调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同时,派出专业人员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并上报上级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必要时,总指挥亲临指挥,部署相关工作。

2、县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洪水调度,并监督指导各乡镇的洪水调度,汛情、旱情通报。派出专业人员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党政主要领导部署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指。

(三)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汛办主任临阵指挥,防汛、水务、气象等县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有关乡镇政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上报。组织受灾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县防汛办主任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抗灾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指。

(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汛办副主任临阵指挥。有关乡镇政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上报。组织人员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县防汛办副主任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抗灾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情况上报县防汛办。

(五)信息报送与处理

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防汛办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可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六)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乡镇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指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七)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县防汛办联系。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机构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决策。

3、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伍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县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八)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乡镇政府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九)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当地乡镇政府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十)信息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旱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汛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3、各乡镇的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县防指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指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十一)应急结束

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指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电信局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当地乡镇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县防指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县人武部组建一支50人应急抢险分队。

(2)各乡镇政府按照区域大小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

(3)小(一)型以上水库及重点在建工程组建一支20人以上应急抢险分队。

3、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物资保障和调拨

(1)县防汛办储备救生衣25件,救生圈25只,救生绳3000米,土工布200平方米、锄头50把、铁畚箕50只等抢险物资。

(2)县农资总公司储备编织袋5000只,锄头20把,铁畚箕30只。

(3)五丈岩水库储备编织袋5000只,锄头50把,铁畚箕300只。

(4)各乡镇政府必须按照县防指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要求,备足物资。

(5)防汛物资按规定程序调拨,及时补充消耗物资。

5、资金保障

县财政、发展改革、民政、水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避灾场所保障

各乡镇政府应当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7、电力保障

县供电局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落实临时抢险运输货车5辆、客车10辆,挖掘机5台。

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10、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乡镇政府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旱。

(3)县防指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乡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村、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关键时刻,各级行政领导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三)技术保障

1、加强水文气象预报系统建设,提高预报精确度。

2、建立水库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3、建立水雨情、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四)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县经贸局牵头,县粮食、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各组成部门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

(1)县防指要组织好培训工作。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演练

(1)乡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练,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由县防指组织。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应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七)补偿机制

对水库根据防洪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因抗旱需要调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库因抗旱保水影响正常效益发挥的,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

(八)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及时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九)防汛防旱工作评估

各乡镇每年针对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同时指导并督促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旱预案。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制定所属水库、堤防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县防指备案。

监理防汛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股长、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我市防汛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抓好抓实。要层层建立责任制,责任到单位、到人,确保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卫生保障能力恢复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防汛工作能力。

二、完善预案,科学应对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做好汛后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工作预案。

三、健全队伍,提高能力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平战结合、常抓不懈”的原则,建立健全防汛卫生应急队伍,改善队伍的交通、通讯设施配备、现场处置医药器械以及个人防护用品装备,加强对防汛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技术培训,组织实施防汛应急演练,努力提高队伍的实战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市疾控中心组建一支由流调、消毒、检验、健康教育等人员组成的卫生防病队伍,作为潞城市防汛疾病控制小分队,承担灾区的传染病防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快速检测、健康教育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