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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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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资方式范文第1篇

国际化经营的企业在确定为什么(Why)要开展跨国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以下简称FDI)之后,就需制定相应的国际化战略:向哪个市场(Where)FDI以及如何(How)开展FDI,其中如何开展FDI又包括选择什么样(What)的产业以及采用哪种(Which)方式。由此可见,FDI方式的选择是企业国际化战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分析FDI方式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FDI方式选择的研究维度

大多数研究者都是将以上两个维度割裂开来进行研究,即使有学者将跨国收购、绿地投资以及合资方式选择作为一个议题(Woodcock et al,1994;Anand&Kogut,1997),也是基本上将收购、绿地投资视为全资方式。这种研究现状一方面引起了理论视角的混淆,另一方面也与现实情况不符合,因为企业在国外开展跨国收购或者绿地投资时,很多公司只是收购目标企业部分股权或者同本土企业合作共同出资新建企业。实际上这两个维度是统一决策的两个方面,两者在程序上存在递进关系:先决定采用何种途径在海外建立子公司,再选择在子公司的股权。各阶段FDI方式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二、FDI方式的内涵

直接投资方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中国企业;对美投资;障碍;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13)05-0055-04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企业竞争力的逐步增强, 尤其是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有效实施,中国企业参与国际投资合作的步伐在近几年逐步加快,对外直接投资快速扩大。美国作为全球经济的领跑者,虽然在金融危机中遭受挫折,但是无论从产业的结构、高新技术行业的发展、还是从跨国公司的数量和质量、全球的影响力等方面看依然是毫无争议的全球经济霸主。因此,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对世界最强经济体之一美国的直接投资,无疑值得我们研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理论意义上来看,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中,成熟的理论主要是研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而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的理论目前还很不成熟,本课题计划通过对于中国对美国的直接投资现状的研究,期望发现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产业选择的基准和比较优势。从现实意义上来看,美国对中国的投资和中国对美国的投资,两者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原因何在,影响因素到底有哪些;相对于美国,中国的产业优势在那里,在对美国进行直接投资时,该投向哪些产业,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解决。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关于中国企业FDI的研究得到了许多学者的普遍关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刘明霞就中国企业对发达国家FDI的逆向知识转移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建立了逆向知识转移的分析模型,同时讨论企业FDI逆向知识转移存在的缺陷,并且提出了中国企业克服知识转移缺陷的对策[1]。李平等人对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方式进行了实证研究。构建了中国企业FDI投资方式选择的分析框架,获得了关于FDI投资方式选择的LOGISTIC模型,得到了不同影响因素对企业采用并购方式的影响。同时,探索了股权结构选择和绩效的联系,并且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2]。张树明等人对中国企业FDI海外进入模式的投资绩效进行了实证研究,为中国企业选择合理的对外直接投资模式提供了理论依据[3]。王方方等人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路径选择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总结,指出了目前中国企业OFDI路径选择是研究的热点,并且同动力机制、战略选择、贸易互动机制、国别比较以及循环回馈机制与主体等层面对中国OFDI路径选择进行了理论和应用探索[4]。翁冉冉从宏观来源视角分析了中国企业FDI政治风险类别,将政治风险划分为四个类别,并且对不同政治风险的表现形式进行了深入地研究,有利于中国企业成功地走向国际化[5]。倪权生分析了中国企业对美直接投资的优势和劣势,找出了中国企业在技术和管理上的不足,通过投资动机和比较优势发现了中国企业在对美投资过程中没有获得高收益的原因[6]。从以上研究成果可以看出,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企业对美国直接投资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研究上缺乏理论深度,在实证分析数据的选取以及研究变量的确定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因此,笔者从定量分析的角度,通过对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的数据进行统计,从而能够分析出中国企业对美直接投资的现状;并且分析出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存在的主要障碍,最终能够提出中国企业对美投资的对策。

三、基于回归分析的中国企业对美直接投资现状实证研究

(一)中国企业对美直接投资现状

到目前为止,中国企业已经为美国提供了1万个以上的就业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不仅获得了美国市场,同时美国也从中得到了较大利益。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对美国直接投资的中国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

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可知,中国2011年对美国直接投资的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在一些州府的中国投资项目大约有90%以上的企业是民营企业。

2.中国对美直接投资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

尽管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出现了百花齐放的局面,但是总体的趋势是以制造业投资为主,组装业务仍然是中国企业对美国直接投资的主要业务。

3.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的方式主要采取了“绿地”的投资方式。

绿地投资主要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设立的分公司,该公司必须依照东道国的相关规范和法律,子公司的部分或所有产权属于投资国。相对于兼并收购,绿地投资得到了美国的青睐[7]。

(二)实证研究的设计

实证研究的数据主要来源于美国亚洲协会美中关系中心、基辛格中美研究所以及国际金融数据提供商Dealogic。

变量选取:在财务指标分析法中,选择了五个财务指标:每股收益、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和总资产增长率。这五个指标包括了企业的盈利、经营、发展以及偿还债务几个方面的能力。为了能够有利于分析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前后的业绩,建立了一个综合评价函数,从而把这五个财务指标综合为一个整体分,接着,再比较不同年度的综合得分,从而能够对上市公司的绩效进行判别。主要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财务指标进行统计,选取几个主成分,将不同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作为权值,并且和相应的主成分相乘从而可以形成综合评价函数,可以表示为如下的形式[8]:

从表1可以看出,公告日所有样本公司和分别采取绿地投资和并购对美国直接投资方式的样本公司均具有显著正的超额收益率,相应的统计结果为1.3265%,0.8745%和1.3855%,相对于采取绿地投资方式的样本公司,股票市场对以采取并购的样本公司具有更高的反应。然而,根据数据统计结果,所有样本公司中仍然包括大约40%的样本公司在公告日得到的收益率为负值,尤其对于以采取绿地投资的样本公司大约有50%以上的样本公司获得了负的收益率。公告日次日所有样本公司和采取并购对美投资的样本公司获得超额收益率均为负,采取绿地对美直接投资模式所得到的超额收益率为正,但是相应的统计结果不够显著。

对于所选的全部样本公司、采取绿地投资的样本公司以及采取并购的样本公司对美国直接投资前后不同样本集中对美国直接投资前后的窗口期累积平均超额收益率(CAAR)见表2。

(四)实证分析的原因探究

从短期的层面分析,虽然并购方式的FDI能够为美国带来国外投资,但是并购方式无法提高生产资本存量,但是绿地投资能够提高生产资本存量。并购方式转移新的技术或技能可能性不大,同时有可能使当地生产或者研发降级,但是绿地投资不会直接降低美国的技术和技能。如果采取并购投资方式,不能增加就业机会,相反会引起企业的裁员,绿地投资能够创造就业机会。并购方式能够加强东道国的集中并导致反竞争的后果,而新建能够增加现有企业的数量,不能直接增加市场集中度。

从长期的层面来分析,并购通常伴随着外国收购者的进一步投资,当被收购企业的相关关联得到加强,并购能够增加就业机会。并购和绿地FDI为美国提供资源补充,例如,管理方式、生产模式以及营销方式等。从美国的视角分析,需要FDI的主要原因是由于FDI可以在新领域增加资本,进而能够实现美国经济的多元化。总之,在并购投资中,已有资产从所有者转向至美国所有者,对于绿地投资,具备现实的直接投资资本,或者效益资本产生了跨国流动,所以,在美国,跨国企业的资产从理论角度上讲是新创造的。目前,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绿地投资在FDI中的比率有一定降低,跨国并购正在成为中国企业对美国投资的直接投资手段,并且日益显著。

四、中国企业对美投资的对策

(一)选择恰当的对美直接投资方式

中国企业对美直接投资应该选择恰当的投资方式,并且结合自身的特点选择合理的投资规模。如果中国企业不追求投资和回报的对等,并购的投资方式相对于绿地投资更容易导致政治敏感问题[9],因此,在合理的范围内,中国企业应该尽量选择绿地的对美直接投资方式,并购方式不应该成为首选,中国企业应该防止具有侵略易的并购。中国企业通过绿地投资方式可以避免更多政治问题的发生。

(二)中国企业应该选择合理的方式进行对美并购

中国企业以并购的方式对美直接投资时应该采取比较合理的方式,尽可能地降低人们对掠夺性投资和关键技术转移的担心,从而可以顺利地通过美国对外投资委员会的审查,从而能够有利于中国企业对美直接投资的顺利发展。

(三)中国企业可以采取合资的方式对美直接投资

中国企业可以多采取一些合资的方式对美直接投资,从而能够使中国企业更好地掌握先进的经营方式和高水平技术,降低股权风险,避免资金约束。随着中国企业对美国直接投资规模的不断增大,中国企业可以选择较好的合资方式,例如,购买股权、兼并等。

五、结论

在财务指标分析法中,选择了五个财务指标:每股收益、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和总资产增长率。这五个指标包括了企业的盈利、经营、发展以及偿还债务几个方面的能力。为了能够有利于分析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前后的业绩,建立了一个综合评价函数,从而把这五个财务指标综合为一个整体分,接着,再比较不同年度的综合得分,从而能够对上市公司的绩效进行判别。通过实证研究可以看到,所有样本公司中仍然包括大约40%的样本公司在公告日得到的收益率为负值,尤其对于以采取绿地投资的样本公司大约有50%以上的样本公司获得了负的收益率。公告日次日所有样本公司和采取并购对美投资的样本公司获得超额收益率均为负,采取绿地对美直接投资模式所得到的超额收益率为正,但是相应的统计结果不够显著。从以上结果知,采取绿地投资方式的样本公司对应的累积平均超额收益率大于采取并购投资方式的样本公司,但是并不显著。

中国企业对美国直接投资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可以获得较好的收益。但是,中国企业对美国直接投资的过程中将遭遇众多障碍,主要包括:美国政府为了“国家安全”所进行的严密审查;美国政府的反垄断政策以及一些制度性因素。为了能够克服重重障碍,确保中国企业对美国直接投资能够顺利进行,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策:中国企业应该尽量避开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眼中十分敏感的行业;中国企业在对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投资中,应该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条件;中国政府应该从不同角度制定出相应的政策。中国企业对美国直接投资不仅有利于中国各类企业长足的发展,而且也有利中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因此,中国企业应该积极地开展对美国直接投资,结合中国企业对美国直接投资的现状,采取有效的措施克服重重障碍,最终开创一个良好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刘明霞. 中国企业对发达国家FDI的逆向知识转移[J]. 经济管理, 2009, 31(3):139-147.

[2]李平, 徐登峰.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方式的实证分析[J]. 国际经济合作, 2010, (5):85-93.

[3]张树明, 徐莉. 中国企业FDI的海外进入模式及其投资绩效的实证研究[J]. 山东大学学报, 2008, (6):130-136.

[4]王方方, 陈恩.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路径选择研究述评[J].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0, 26(1):25-29.

[5]翁冉冉. 中国企业FDI政治风险类别分析[J]. 现代商贸工业, 2010, (8):24-25.

[6]倪权生. 中国企业对美投资的战略和管理分析[J]. 现代管理科学, 2011, (4):75-77.

[7]张为付.影响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因素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8,(11):130-140.

直接投资方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文化企业; 企业生命周期; 直接融资; 正式资本市场; 非正式资本市场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文化企业普遍偏好通过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直接融资模式。然而,我国正式资本市场尤其是A股市场严格的上市审批融资条件和一定时期内上市公司扩容数量的有限性,以及文化产业及其企业自身体制机制的制约,成为我国大多数处于初创期、成长期阶段的中小文化企业上市IPO融资难以逾越的障碍,因而单一而狭窄的上市IPO直接融资模式远远满足不了我国大多数文化企业基于文化产业关联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所产生的中长期直接融资需求。全面探析我国各个生命周期阶段文化企业的多层次直接融资模式,以满足其直接融资继而直接投资的需求,已成为当前我国文化企业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将各生命周期阶段文化企业基于文化产业关联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思路而产生的多层次直接融资需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各类投资主体对我国不同类型文化企业的投资模式有机结合,是我国各生命周期阶段文化企业拓展多层次直接融资模式的战略新路径。

一、 各生命周期阶段文化企业的多层次直接融资需求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伊查克·爱迪思在《企业生命周期》一书中提出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将企业生命周期分为: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官僚早期—官僚期—死亡期等十个阶段[1]。笔者根据我国文化企业的具体情况将我国文化企业的生命周期划分为四个阶段:从无到有的初创期、从小到大的成长期、从弱到强进而达到顶峰的成熟期、逐渐走下坡路的衰退期。

我国文化企业要可持续发展需要从诞生起就确立可持续的战略发展思想,即树立文化产业“链”式观念,将自己的价值取向融入文化产业链的坐标体系中[2]49,最终目标是使各生命周期阶段的文化企业在某类文化产业链中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然而,我国各生命周期阶段的文化企业基于文化产业关联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直接投资活动,往往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其融资需求随之产生。我国文化产业的初兴决定了其融资需求以直接融资需求为主,具体包括内源直接融资和外源直接融资两大类。其中,外源直接融资是其主要来源,尤其以外源的中长期直接融资需求为主。外源资本吸收大量社会游资,并将其直接投资于文化企业中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满足其可持续发展的资金诉求。

金融成长周期理论表明,企业融资需求的来源和方式的选择与企业所处的成长阶段有关[3

4]。在企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由于企业的信息、资产规模等约束条件的变化,企业融资的难易程度及其融资需求的满足方式显示出不同的特点:越是处于成长早期阶段的企业,外部直接融资渠道和方式越狭窄(主要限于非正式资本市场的私募股权融资),外部直接融资困难,因而,这一阶段的融资需求以内源融资为主;越是处于成长后期阶段尤其是成熟期的企业,越具备进入正式资本市场公开发行各类有价证券(股票、债券、基金)的条件,正式资本市场的多种融资渠道已打开,外部直接融资约束小、方便和快捷,融资渠道多元化,可最大限度地满足这一时期的外源直接融资需求。

2013年2月 刘友芝: 我国文化企业的多层次直接融资模式探析

2013年2月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企业内外部的融资环境直接决定了企业融资的难易程度,继而影响企业融资需求的满足程度。由于我国文化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内源融资能力较弱,远远满足不了中长期直接投资的大额直接融资需求;而以知识产权和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为主体的文化企业“轻资产”结构、投资周期长、市场不确定性风险较大的特点,制约了商业银行对文化企业的中长期贷款(间接融资)。尽管近年来商业银行通过“版权质押”方式对文化产业的贷款项目纷纷涌现,截至2011年10月,各大商业银行支持文化产业贷款余额约为两千三百亿元,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多个领域[5],但这些商业银行主要限于对文化企业的短期项目的小额贷款,难以满足大多数文化企业中长期大额直接融资需求。

2010年4月,国家九部委共同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多元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这为我国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尤其是中长期直接融资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投融资政策环境。

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正式资本市场和非正式资本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利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渠道、方式及工具可最大限度地吸收各类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并能直接投资于文化企业的战略经营活动中。这类直接融资具有直接性、长期性、流通性的特点,与我国文化企业基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直接投资活动的资金诉求特点相匹配。各生命周期发展阶段的文化企业可根据自身直接融资诉求特点和我国不同资本市场的融资条件拓展多层次的外源直接融资。不同阶段的需求如表1所示。

总体而言,我国文化企业可持续发展及其直接投资的资金诉求以内源直接融资需求为基础,以外源直接融资需求为主导。其中,成熟期(包括成长后期)的文化企业有机会发展为上市文化企业,可利用正式资本市场有效吸纳各类外部资本,满足多层次的公募直接融资需求;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大多数中小文化企业受我国正式资本市场(A股市场)严格的上市融资条件以及文化企业自身体制机制的制约,难以通过正式资本市场实现公募直接融资需求,迫切需要开拓非正式资本市场的多层次私募直接融资。

二、 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我国文化企业的投资模式

2010年《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规划纲要》指出:“在国家许可范围内,要引导社会资本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对接。”目前,我国的文化产品仍存在70%的供应缺口,文化企业的发展空间十分巨大,文化金融的需求市场广阔[5]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上大量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开始将投资思路转向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文化产业。

探析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各类外部资本对我国文化企业的投资模式(包括外部资本的来源及性质、各类资本对我国文化企业的投资类型及投资对象、主要的资本投资方式及退出方式),有助于满足各生命周期阶段文化企业的多层次直接融资需求。

(一) 正式资本市场对我国文化企业的公募资本投资模式

我国正式资本市场中的投资市场主要以境内外公开的股票市场(尤其是境内A股市场)、基金市场、债券市场为主,汇聚着各类公众证券投资者(如各类金融机构投资者、中小股民以及上市公司和企业法人投资者)的大量流动性公募金融资本,这类资本对我国文化企业投资对象的首选是处于成熟期的上市文化企业。目前,我国上市文化企业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处于成熟期并在中国A股市场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上市的国有改制文化企业;二是处于成长后期并在中国创业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民营文化企业。上市文化企业的投资渠道公开、信息较为透明、投融资工具多样化。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文化娱乐传媒上市公司受到公众投资者的追捧。但截至2012年7月,在我国几十万个文化企业中,成功登陆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文化企业仅有31家(其中创业板8家)。伴随我国国有文化企业(尤其是新闻出版企业)两分开的“事转企”改制和企业股份制改造进程的不断推进,将有更多的国有文化企业符合我国A股主板(或中小板)市场上市的条件。在影视业、数字出版以及动漫(含动漫衍生品)、游戏、广告与品牌传播等新兴文化产业领域,民营文化企业较为活跃,其中,一些已成长起来的优秀文化企业符合我国A股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中国A股市场上未来将涌现出更多可供各类公众证券投资者投资的上市文化企业。

我国现行正式资本市场体系呈现出以公开的股票市场和基金市场为主体,以债券市场为辅的特征,以及较强的周期性发展特点,并且股市发展周期与债券市场发展周期形成替代性互补关系。因而,我国正式资本市场中的大量流动性公募金融资本对上市文化企业的主要投资方式和退出方式均与正式资本市场的上述特征密切相连。一方面,我国各类流动性公募金融资本对上市文化企业的主要投资方式呈现出较强的股市、债市互补的阶段性周期特征。当我国A股二级交易市场强劲活跃时,投资方式主要以公募股权投资或偏股型公募基金或指数型股票基金投资为主,如参与拟上市文化企业的新股认购,或直接购买拟上市文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的股票以及已上市文化公司公开增发和配股发行的再融资股票和各类基金公司发行的偏股型或指数型公募基金;而当我国A股二级交易市场低迷时,投资方式则以直接购买上市文化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等形式的公募债权以及偏债型公募基金或货币型基金等为主。另一方面,投资于我国上市文化企业的大量公募金融资本退出文化企业的渠道和方式也开始显现出阶段性周期特征。当我国A股二级交易市场处于上升活跃期时,主要通过正式资本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或新三板场外交易市场)中的A股二级交易市场出售各类已投资的有价证券而便捷地退出文化企业,但并不影响已投资于文化企业的总股本融资总额,因而,我国A股市场强劲活跃时,正式资本市场是我国上市文化企业吸纳大量流动性公募金融资本的主要便捷渠道;但当我国A股二级交易市场处于下行低迷期时,不仅难以通过正式资本市场融资,而且已投资于我国上市文化企业的大量公募金融资本也很难通过正式资本市场方便快捷地退出。

(二) 非正式资本市场对我国文化企业的私募资本投资模式

我国非正式资本市场中的投资市场主要以创业(风险)投资及私募投资市场、并购投行类资本市场等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为主,汇聚着各类私募投资主体的两大类私募股权资本:一是私募法人股权资本,即由文化企业发起并通过公司型合资结构吸纳资金的具有法人实体地位的私募股权资本;二是私募机构股权基金,即由金融机构发起并通过合伙制结构设立的不具有法人实体性质的私募金融股权资本。这类基金的募集方式虽然是私募的,但其管理和运作模式却是阳光的。根据投资的行业范围,私募股权资本可划分为两种类型:其一,综合性的私募机构股权基金,如可广泛投资于各行业市场领域的以私募形式出现的创业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文化产业或企业只是这类基金的细分投资领域之一。如2004—2010年中国VC/PE对文化产业的投资总数是165个,其中,户外媒体58个,占3515%;影视制作与发行36个,占2182%;广告创意与24个,占1455%;动漫19个,占1152%;传统媒体14个,占848%;其他14个,占848%[6]。其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文化产业(文化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截至2011年11月,我国已设立111只文化产业基金,已经披露规模的基金数量为83只,总规模折合达1 33045亿元人民币[7]。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以国有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主导,由财政部、中银国际、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联合发起的总规模为200亿元的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文化产业基金。此外,由民营文化上市公司和专业机构发起的民营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也正在涌现,前者如腾讯设立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的影视投资基金,凤凰卫视设立6亿至8亿美元规模的凤凰文化产业基金;后者如浙商创投以培育影视文化公司为目标,将公司资金主要投资于影视文化类法人公司。

非正式资本市场中的各类私募股权资本的主要投资对象以我国初创期、成长期或衰退期的非上市文化企业为主,还包括部分成熟期的已上市文化企业。其中,私募法人股权资本主要通过实业参股方式投资于处于初创期或改制期创办的新文化企业,是目前我国传统新闻出版领域和影视制作领域文化企业初创期的重要实业资本来源;私募机构股权基金主要以金融参股方式投资于非上市文化企业(或文化项目)和部分上市文化企业。目前,私募股权资本具体投资主体和方向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以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投资主体,对某个文化企业的单个项目的私募参股式股权投资。2009年8月成立的“一壹影视文化股权投资基金”是国内首只以影视文化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5亿元人民币),基金首期投资于国内优秀的电影、电视剧项目。二是以专业VC/PE为投资主体,对文化机构(文化企业)的私募参股式股权投资,是目前我国专业VC/PE对文化产业(文化企业)投资的主要投资方式。2010年,VC/PE对我国文化传媒产业的投资案例中有17笔投资于文化机构,仅有2笔投资于影视剧项目 清科研究中心“2010年文化传媒市场部分获投企业一览表”,2011年1月15日,htttp://.cn,2012年8月15日。。VC一般投资于创业期或成长早期的非上市文化企业,PE一般投资于成长中后期的拟上市文化企业或快速成长为中型企业的上市文化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已上市公司股份,PIPE)。

在退出方式上,投资于非上市文化企业的各类私募资本总体上偏好正式资本市场的一级发行市场的退出渠道,尤其以上市IPO退出方式为主,以非正式资本市场的二级交易市场(产权出售、场外股份转让、并购、管理层回购)的退出方式为次,如2011年VC/PE市场退出方式分布:IPO为312笔,占684%;并购为55笔,占121%;股权转让为41笔,占90%;管理层回购为22笔,占48%;清算为2笔,占04%;回购为1笔,占02%;其他为17笔,占37%;未披露为6笔,占13% 清科研究中心“中国创投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2011年数据回顾”,2012年1月15日,,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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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佚名: 《2011年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规模》,2012年2月18日,http:///news/201201/18/213925_84.shtml,2012年8月25日。[Anonymity,″The Size of Chinese Cultural Industry Investment Fund in 20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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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http:///news/201201/18/213925_84.shtml, 2012

直接投资方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际直接投资;国际间接投资;融合

一、国际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传统区别

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各国经济快速飞速发展,产业资本跨国流动日益增加。并且逐步形成了一种与传统的资本流动形式截然不同的特点和方法。首先,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直接投资对国外企业控制权的要求。在投资的过程中直接投资是通过全部或者部分国外企业的进行管理和控制,更是通过间接方式对国外企业进行经营和管理。而间接投资则很少涉及到这一问题。从资本发展的过程中看,其形式也不尽相同,直接投资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不再局限于单纯的货币形态的投资方式,而逐步的转向为其他各种方式的货币投资方法,其技术设备、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方式在国际上也在日益应用,逐步的进行转移化。

二、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融合趋势

随着当前社会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在投资应用的过程中对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方式进行了综合的处理与分析,其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严格的区分,在越来越多的场合它们相伴相随,有的时候在投资控制的过程中对其接线的划分很难。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资本市场的高度发达使大量对外投资行为既有直接投资的内涵,又有间接投资的手法和特点

在资本市场上,资产表现为以下四种基本形式:①现金资产:各种货币资产;②实体资产:表现为各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生产资料;③信贷资产:各种债权债务;④证券资产:表现为股票、债券、商业票据和各种投资收益凭证等证券。实体资产的国际流动是FDI的本质特征,而间接投资则侧重于其他金融资产的流动。然而在现代经济中,实体资本的转移必然大量的借助于各种金融资产的流动。

(1)兼并收购(M&As)在FDI中的比例越来越高,方式也日趋复杂。较之新建方式的直接投资,并购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它可以让投资者在进入东道国市场的同时就消灭一个竞争者;而且,它可以让投资者获得公开市场上不易获取的被收购企业的商标、技术、管理经验、关系网、销售渠道等等;并购方式建设周期短,使投资者可以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迅速扩展产品线和营销渠道,从而有利于降低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并购方式还可以让投资者利用东道国货币贬值、股市大跌、东道国企业面临财务危机等情况廉价地获取资产从事海外经营。

(2)少数股权投资。这种投资虽采用股权形式,但并不要求对受资企业的控制权,同时也有别于单纯追求股票升值的间接投资。通常,它是企业间欲达成某种联盟而采取的形式。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的迅猛发展,如今的商业竞争比任何时代都要激烈、复杂,即使是像500强这样的大企业也没有能力在各个方面保持领先。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很多企业积极地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寻求与同行乃至其他行业的优秀企业的合作,以求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3)从FDI的回收来看,传统的直接投资是通过海外企业的赢利逐步收回,而在资本市场高度发达情况下,企业还可以利用各种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转移风险、收回投资,从而使得FDI在回收上要利用间接投资的回收手段。

2.一些投资机构的国际投资行为往往兼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特征

(1)国际资本市场风险大、技术要求高,能在这样的舞台上提供大量资金的多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各种基金会等机构投资者。相对于个人投资者,它们的投资通常数额大,期限长,注重通过投资组合降低风险。

(2)风险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基金,更是兼具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双重特性,它以权益资本的形式向那些新兴的快速发展的小企业(通常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创业资金。它是一种直接投资,因为它提供的是权益资本,而且常常占有风险企业的大部分股权;风险投资不仅为企业提供资金,而且提供技术上和经营上援助,帮助企业发展业务计划,促成企业成长;风险基金在投资时必须对风险企业有全面的了解,从技术水平到产品的市场前景乃至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等,只有这样,它才能对企业的发展潜力有适当的判断。

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融合带来的启示

1.引进外资需要加大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如前所述,外商直接投资的发生往往和间接投资是相伴相随的,对金融资本流入的限制也会阻碍直接投资的进入,特别是在兼并收购在FDI中的比例越来越高的情况下,限制国内企业向外商发行或出售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也变相地限制了直接投资的流入。

2.两者的融合趋势,既反映了金融中介力量的发展,也对金融中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金融中介的穿针引线,它们的紧密结合是不可想象的。收购、兼并、各种资产的证券化、相关信息的收集等等,都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金融中介提供专业服务才能顺利而高效地进行。同时,在这种条件下生产企业对金融中介也有更高的要求,它不仅要能够提供从资金融通到投资顾问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而且要能够在全世界开展业务提供服务,为跨国公司的国际拓展提供金融支持。

直接投资方式范文第5篇

直投业务将有效改善券商的盈利模式

直接投资(Private Equity,PE)作为一种新型的买方业务,其实质是对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通过运作企业公开上市或收购后退出并获得超额回报。为获取高额的投资回报,直接投资已成为西方投资银行自营投资的重要领域,以及最重要的买方业务之一,无论是就投资规模、还是收益水平而言,直接投资都贡献甚巨。以高盛为例,2006年直接投资业务净收入高达28.2亿美元,仅投资工商银行和三井住友,获益就达14.64亿美元,直接投资业务对公司净收益的贡献为15.4%;2006年末,高盛的直接投资余额高达33亿美元(不包括对工商银行和三井住友的投资),在自营投资中占比77%。高盛在我国境内的直投业务也早就开始布局,如2006年7月,高盛以3元/股收购了西部矿业3205万股股权,随着后者的大比例送转增以及派现,每股投资成本摊薄至0.34元。随着西部矿业成功上市,高盛的投资收益也暴增,按照西部矿业今年8月7日56.28元的收盘价计算,高盛的投资回报高达160多倍。

直接投资的开闸对于我国券商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是拓展了新的业务来源,提升了投资回报水平。统计表明,英美等成熟市场的直接投资年收益率一般在15%-40%之间。证券公司在承销、并购、投资管理等方面具备其他投资者所不具备的项目筛选、项目管理和资本运作能力,得益于此,证券公司从事直接投资业务,其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水平要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因而保守预期券商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年收益率在30%-40%,对于投资能力和投行实力较强的券商而言,其收益率会更高。其次是提高了券商的投资能力,完善了投行产业链条,改善了券商的盈利结构。从投资业务来看,券商可以将投资领域扩充到非上市公司,能够分享非上市企业的高速成长,从而提升自有资金投资的回报率,分散投资风险:从投行业务来看,可以将产业链条延伸至私募股权融资,并介入到投资对象的公开发行、后续的再融资和并购等持续服务,从而打造横跨私募、IPO、再融资在内的完整的产业链,真正形成以客户为核心的投行业务模式,从投资对象开始起步时就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并随着投资对象的成长深层次地发掘和延伸客户潜在价值,从而成功实现从传统投行业务向新型投行业务的转型。

券商在直接投资方面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券商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中介,其业务范围横跨资本市场的各个领域,是连接投融资双方的纽带和桥梁,这使得券商能够为企业的各个发展阶段提供综合性的证券市场中介服务。从这一点看,券商从事直接投资业务将具备其他机构无法替代的竞争优势。

首先,券商在直投项目储备和筛选上具备先天优势。自我国证券市场成立以来,国内券商共承销了1500多家企业的境内外发行上市,绝大多数券商都建立了研究部门,其业务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领域,在产业投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产业研究、项目筛选和上市承销经验,建立了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在发掘项目资源上具备较强的专业优势;同时,建立了与客户广泛而深入的联系,储备了一大批优质的投行和并购项目资源,这样,凭借对行业和企业的深刻理解以及丰富的项目储备,券商能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切入直投业务。

其次,券商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以及综合能力为直投对象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服务。从事直接投资业务不是单纯地为企业提供资金,而是要通过提供包括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等在内的综合,加速企业的成长,而这些都是券商的业务范围,也恰恰都是券商所擅长的。这因为:第一,券商是资本密集型企业,而且拥有广泛的信息网络和资金渠道,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其中不乏对直接投资项目有强烈偏好的投资者,既可以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开展直接投资,又可以通过引入其他机构投资者,为项目提供充裕的后续资金来源;第二,券商熟悉资本运营,能够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发行上市等金融服务,在公司的发展中,券商还可以持续利用其所有的客户资源,帮助企业寻找并购机会,协助企业以更有效的方式、更低的成本实现并购扩张:第三,券商还可以充当企业发展的战略顾问,帮助企业制定战略规划,健全公司治理,协助企业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这种一体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既能加速投资对象的成长,提升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又能缩短自身的投资周期,提升投资回报率。

券商参与直接投资形式灵活多样

从境内外的经验来看,券商参与直接投资可采取子公司或基金的方式,形式较为灵活。首先,是设立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基础进行直接投资。可以是全资控股或者是相对控股,或者是仅仅处于参股地位,而在证券公司层面,可以设立直接投资部负责直接投资业务的管理。由于子公司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与证券公司的风险隔离最彻底,将是券商目前开展直投业务的主要形式之一:其次,是发行产业投资基金,如以集合理财产品的形式发行标准化的投资品种,主要面向资金实力雄厚的产业投资机构以及保险公司等大型机构投资者私募发行,证券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认购部分份额并担任投资管理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投资项目的筛选、价值评估、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在促进投资对象发展的过程中谋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最终通过IPO或并购转让等方式择机退出:第三,设立有限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制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使得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利益高度统一,有利推动企业发展。为此,券商开展直投业务也可以采用有限合伙公司形式。在有限合伙公司中,主要管理人员作为一般合伙人持有部分股份(如10%-20%),承担无限责任,负责管理整个基金,并按约定的比例(一般30-40%)参与收益分配;券商自身作为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占80%-90%,是主要出资人,但只承担有限责任,分享60%-70%收益。这样,既实现了风险的完全隔离,又可以鼓励管理层使用各种风险杠杆获得高额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