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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年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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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年度总结

监理安全年度总结范文第1篇

今年上半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安监局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安监局下达给我局的工作任务及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省、市、区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确保了今年1—5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我局半年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1年1-5月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及指标控制情况

2、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上升。2011年1—5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4人,占全区工矿企业死亡人数的66.67%。

3、个别经营单位事故凸显。位于龙泉山北路的小丁轮胎服务部因加气操作不当造成轮胎爆裂,死亡2人,占全区死亡人数总数的6.46%;位于城北北辰小区的蜀香茶楼因天然气泄露爆炸,重伤2人。

二、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组织领导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及时部署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并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多次率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有力推动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区政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协调力量、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区安委会认真执行量化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区政协委员多次视察安全生产工作,加大了对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了抓安全生产的合力。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安全社区(村)和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的活动。区安委会下发了《XX区安全社区(村)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并召开安全社区(村)创建工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发动,社区(村)创建工作进展有序。积极推进全区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行业、分领域逐步完成,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监理安全年度总结范文第2篇

今年来,我们本着“服务渔民、方便渔民”的原则,以《条例》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以创新为动力,不断拓展船检业务,提高检验水平,在实现全区渔业安全工作中,主要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业务学习制度

组建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区渔政站、镇(街道)、渔区、渔业村领导为组员的渔业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全区渔业安全生产活动。为提高验船队伍的业务素质,我们坚持学习渔船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检验技术,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积极参加验船师业务培训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有效提高检验水平。

二、强化内部管理,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

渔业船舶检验规章制度是开展检验工作的依据和准则。在深入贯彻上级颁布的规定、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政务公开等船检管理制度,使船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渔业安全台账、安全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使用省局下发的渔业安全台账记录簿,指定专人负责作好记录及事故报告,日常安全值班及节假日领导24小时通讯畅通落到实处。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船员技术素质

我们定期或不定期为渔民举办职务船员培训班,培训内容:一是安全航行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知识;二是有关港航法律法规;三是自救、互救技能;四是各类事故案例讲解。对新增船员组织考试,明确他们的责任,提高他们在渔业经济活动中安全管理的意识,增强他们做好每次出航管理的自觉性,实现渔业安全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发挥他们参与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只有他们自觉按照操作规程和航行作业的规定要求去做,渔船的安全、渔民的安全才有最基本的保证。

四、抓好常规检验,不断提高受检率

渔船检验质量是船检工作的生命线,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精神,我们要求每个验船师都必须持证上岗、依法检验,严格按照检验程序和检验标准,做到100%登船检验。针对渔船特点,我们尤其加强对安全、消防、救生、信号设备的检验,对于设备损坏或配备不齐的船舶,我们一律要求必须配备齐全后方予签发适航证书。今年我们对快艇取消了渔业检验登记管理,逐步淘汰钢丝网水泥渔船,对老旧木质渔船的灰缝填补质量及局部的腐蚀、蛀蚀和铆钉的锈蚀予以重点关注,引导渔民予以拆解报废。

狠抓检验质量的同时,注重提高渔船受检率。实行检验预警机制,提前一个季度公布到期受检船舶名单,使得渔民能够及时申报,按时检验,确保了航行安全。今年共检验各类渔船2874艘次,受检率达到了100%。

五、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渔业安全

我站始终把船舶安全摆在渔政工作首位,不厌其烦深入基层,指导船主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好安全责任书,建立区、镇、村三级共管局面;建立全区渔业安全生产网络人员,保证上下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确保各种渔业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建立渔民手机移动信息平台,及时提供天气资讯、安全事项等服务。使渔民能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的天气状况,从而有效的提高了我区渔民防台、防灾的能力,进一步保障了渔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每次台风来临和袭击期间,渔政人员心系渔民,坚持深入渔港,了解渔船情况,共同做好船舶的安全靠岸、人员撤离。

六、开展互保业务,提高渔船的抗风险能力

渔业生产是高风险的产业,渔船抗灾能力弱,自救能力低,发展渔业互保事业是化解渔业生产风险,增强抗灾害能力,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渔区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推行渔业互保政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渔政策,渔业互保政策的出台,为渔民的安全生产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截止目前,我站已办理内陆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11222份,参保船员5652人,为船员提供了11222万元的风险保障,有效地化解了渔业生产的风险,为渔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七、注重安全宣传,加大社会影响

在抓好船检业务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今年,我们已在重点渔村、渔港悬挂安全生产横幅30条、树立警示牌30块、张贴宣传标语20条,逐船向渔民宣传安全知识及有关渔业法律法规,送上有关介绍渔业安全生产及渔船安全设备配备等方面的书籍和材料3000份;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对外宣传。今年来,在国家渔业信息网、东海区渔业信息网、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省渔船检验局网、市农业信息网、区水产畜牧网及市渔政简讯和局渔牧简讯等多家网站和简报上进行了宣传报道。截止目前,在这些网站上已刊登相关文章36篇次。这些宣传报道使渔船检验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深入人心,也有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促进了船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区在渔业安全方面虽然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了让人满意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太湖网围拆除后,尚有没能彻底清除的网围设施遗留在湖区内,部分沉船也没有及

时打捞上岸,白塔湾水域还留有一条长约500米的土坝。这些遗留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渔业安全。2.东山沿湖及内港船舶的乱停乱靠,严重影响了船只的正常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且一旦发生较大的台风等自然灾害,停靠在沿湖的这些船只极易发生倾翻。

监理安全年度总结范文第3篇

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宣传教育,狠抓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治理,有效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连续5年实现“双下降”良好态势。现将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特点: 2、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中通过会议推动、健全责任体系、严格督办等方式,全区各级各部门以安全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安全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推动各级各部门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3、企业基础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我局认真分析近年企业发生事故的原因,创新监管手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层层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企业分类监管、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建立理事组管理模式等活动,指导、帮助企业从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内部教育、责任制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区工商贸企业事故呈下降趋势。 5、重点领域的安全状况有效改善。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船舶钢结构作为监管重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先后组织召开6次工作会议,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8月份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11个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交流了上半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力促进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6、全民安全意识得到增强。通过面向基层、面向主要群体,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尤其是通过“安全生产月”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999民生热线广播,与群众交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等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开辟安全新闻、安全知识、法律法规、事故案例等专题栏目,普及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全民安全意识得到增强。

二、主要工作: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来,我局结合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切实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一是加强重点时段安全检查。如对客运车辆的突击检查、在建重点工程的检查、国庆前安全大检查等活动,认真制定检查和督查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推动各镇、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大检查企业的频率。今年以来,我局将监管重心前移和下移,把大部分的安全监管力量下沉到基层和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三是做好专家指导服务。为提高检查成效,我们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组的作用,定期组织上门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切实做好专项整治。今年,我局根据全区产业结构的特点,在道路 4、大力开展宣教培训工程。一是面向社会抓宣教。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氛围。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举办了咨询日、《消防法》宣传演出、特种设备、农机安全等四次规模较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我局积极组织4个节目参加南通市濠滨夏夜文艺演出。今年来在通州大众报编印安全专刊五期,刊发安全生产简报10期,通过通州大众网络媒体宣传安全工作动态信息,用安全法律法规和事故案例图片展板到企业、进社区进行巡展,大力普及安全文化,提升市民安全意识。二是突出主要群体抓培训。联合质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各镇区安监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9月共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1400多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6500多名,培训烟花爆竹经营人员500多名。围绕五年培训15万职工的目标,按照“全员覆盖、分类实施、层级推进”的原则,注重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到目前为止已培训17.2万人,提前一年超额完成职工电视培训任务。三是结合中心工作抓宣传。在开展的“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组织开展了“送安全进企业”活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发动再宣传。同时组织各镇安监所利用宣传单、流动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营造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声势,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知晓率、覆盖率不断提高。 6、积极拓展安全管理新模式。在往年开展企业分类评估的基础上,今年初下发了《关于扎实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及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数据库,积极实施分类监管,提高了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组织开展了“安全技术服务活动”,切实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在船舶钢结构、危化品生产、非煤矿山、钢丝绳等重点行业建立了安全管理网络理事组管理模式,成立了12个理事组,通过企业自治和民间管理等办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提升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部署,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通州实际,从区政府到各部门、各镇区都制定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区政府在往年出台的《通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19个全区性安全生产方面的应急预案基础上,今年印发了《通州市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区各部门共制定应急预案46个,20个镇区相应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应急预案。二是引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在镇区的指导和督促下,大多数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特别是生产型企业分级评估工作的开展,更有力地推动了应急管理工作,尤其是全区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预案全部制定到位。

三是增强和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通过各方协调联动,通西消防站已经投入运行一年、通海消防站建设进展顺利,在出现险情时,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最近,我局已经向区政府请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中心”,年内可以建设到位。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6月25日,我局牵头建设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在通州中信液化气公司组织了一场液化气消防应急救援演练;6月29日,区政府在位于二甲镇的南通中油泰富石油销售公司举行了危险化学品消防救援演练,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演练活动总指挥,亲自参与演练方案的研订,现场指挥演练活动。各镇区、各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以及重点消防单位的同志观摩相关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和舆论媒体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应急处置的意识,提高了防灾减灾能力,更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锻炼了救援队伍,提高了应急保障能力。 9、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爱岗敬业、勤政高效、廉政自律、优质服务的目标,通过开展“项目建设、民生建设、效能建设”、“排查廉政风险防控点”、“廉政文化进家庭”主题教育等活动,全局干部清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得到有效改观;二是强化全员学习。按照“学习日”制度,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经常组织中层干部带领学习业务知识,全面提升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积极听取基层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向他们汇报我局在作风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深入基层开展行风评议,面对面听取服务队对象的质询,我局危化科作为36家区级机关重点中层科室接受了人大、政协和企业家代表评议,排名位次在中上游。四是抓好政务公开。在通州大众报上向社会郑重作出“安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承诺”,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对116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项目实行了固化标准,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严格公开办事、公开政策依据和公开办事程序。今年初制定了全年安全监察计划,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让机关干部在一线履行职责,在一线树立形象,在一线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以来,我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但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问题仍然突出,部分领域事故仍然多发;二是少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不扎实,生产方式比较落后,安全保障措施不足,安全管理水平偏低;三是部分单位麻痹松懈思想仍不同程度存在,违章、违规现象仍有发生。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明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思考

1、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考核。紧紧围绕南通市下达我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以亲民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政府部门安全责任,完善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2、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根据企业实际,从四个方面着手,夯实企业基础。一是督促企业针对实际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全员安全责任,形成各尽其能、各负其责的管理格局和责任机制;二是督促企业改善企业安全设备,为从业人员提供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三是督促建立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四是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在危险化学品、船舶钢结构、道路交通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从源头上控制不安全因素产生,认真总结近年发生事故的教训,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职责,完善企业用工机制,加强现场作业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强化基层安监所建设。完善镇级安监所工作目标考核细则,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不断提高镇安监所人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镇安监所安全监管作用,对具备条件的镇安监所试行授权执法的同时,分片组建执法中队,切实体现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从而使镇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5、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建立网络隐患管理数据库,随时调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对排查出的三级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五定”的要求,进行挂牌跟踪督办。对整治难度大、危险程度高、涉及多个部门的隐患,加大协调力度,合力推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6、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继续将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文化普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培训,积极组织企业业主、工程分包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年度安全培训。在总结职工电视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网络教育新模式(在区安监局网站增设视频教育内容),加强重点岗位安全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监理安全年度总结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国家决定在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加强计划管理,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主要指解决农村(包括牧区、渔区和农村学校)人口的生活用水。凡因开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中央补助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东部地区以自筹资金为主解决。

第四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水利部门商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病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监测。

第二章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和解决标准

第五条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达不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安全规定的为饮水不安全。

第六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季节为20~40升;居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为90~95%。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七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

第八条原则上以地市为单元,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现行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由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商水利部门审批。

第九条地市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局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联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申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联合编制省级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十条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

1、农村饮水安全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2、所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

3、省级有关部门对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4、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配套投资到位和中央补助投资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水利部汇总审核各省上报的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后,提出全国年度项目建议计划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省和水利部的建议计划对年度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商水利部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第四章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

第十三条地方对中央补助的水利基建投资、以工代赈等各种资金要统筹研究,合理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地、县、乡各级在地方年度计划中落实。各渠道筹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要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专户立帐,有条件的地方应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帐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建成后,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自行解决。

第五章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根据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以地市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省级水利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备案。

第十六条要求实施方案将项目计划落实到村和户,包括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等内容,并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村级计划要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决定细化的程度。集中供水工程要细化到自然村,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细化到户。

第十八条实施方案的执行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十九条对设计、施工队伍和人员,制订严格的选择、使用和管理办法。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有条件的地区,工程材料和设备实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和监管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等。

第二十一条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全面负责对本省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和办法的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二条项目完成后,有关地市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划)、水利(水务)厅(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水利部门商发展改革委(计划)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备案。

第二十三条对项目村验收检查要有受益人签字的实际受益人口和补助资金到户统计表。集中供水工程要求以自然村为单位,每村有不少于3名村民代表签字;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以户为单位签字。

第二十四条复验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抽样县不少于任务县数的50%,每县抽验乡不少于任务乡的40%,每乡抽验村不少于任务村的30%。

第二十五条验收主要针对组织领导、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和工程管理等五个方面,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

第二十六条验收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分为四个等级,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和项目,要立即整改,并通报批评。

第七章建后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八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监理安全年度总结范文第5篇

为了进一步加快城乡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和总体工作目标任务,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上半年城乡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工作回顾

(一)城乡饮水安全工作

截至6月底,全市共建成各类饮水安全工程1.56万处,其中:村镇集中供水工程856处;完成投资5.39亿元,其中:市级以上补助投资3.35亿元;解决了150.26万城乡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占*~*年计划解决425.93万人城乡饮水安全目标任务35.28%。

回顾过去一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相当一部分区县坚持创新思路,大胆偿试,在全市树立了好的典型。黔江区总结并推行“六步工作法”,整合小型水利、烟水配套、扶贫、乡镇供水等资金,打造骨干饮水工程,同步解决镇内全部村社的饮水问题,实现“整镇(乡)销号”。彭水县建立了全局干部“一帮一”帮扶责任制,今年启动了21个“整镇推进”20万人饮水安全建设,超年度计划300%。南岸区由区财政投入1000万元,将未纳入国家规划的1.8万人安排在*年底全部解决,将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整区销号”。

(二)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全市列入中央补助规划的病险水库418座,其中列入《专项规划》319座。*年,全市计划完成195座小(一)型及以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其中:汛前完成“两重”病险水库64座。上半年,全市争取中央下达了11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资计划,下达中央补助资金3.33亿元。1-6月,全市完成了78座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成总投资4.56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18亿元。全市64座小(一)型及以上“两重”病险水库全部消除了安全隐患,汛前阶段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同时,完成了170座小(一)型及以上病险水库项目的前期工作。巴南区向农发行申请贷款4800万元已全部到位,专项用于水利建设,其中1200万元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潼南县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全面启动了8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工程建设进度快、质量好。万盛、南岸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年将实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销号。

尽管从市级到地方各级、各部门都花了很大的精力,采取了很多措施和办法,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目前全市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工作总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还存在着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工程进度总体滞后,形势不容乐观。体现在:

(1)全市*年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完成情况不理想。据5月份抽查,完工项目仅62%左右,尚有30%左右的项目在建,8%的项目未开工。全市2/3的区县*年饮水安全项目尚未启动建设。部分*年下达的乡镇供水和城市拓展区供水项目尚未开工。

(2)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项目开工不及时。截至目前,全市应开工而未开工的有19座水库。

二是规划设计思路落后,工程形象较差。体现在:

(1)相当一部分饮水安全工程没有按照《重庆市城乡供水工程设计图集》实施,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根本不考虑水处理工艺,工程运行中不添加任何药剂,连起码的消毒也不考虑,导致供水水质不达标。

(2)部分中央补助的病险水库地质勘察、测量工作不到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导致工程设计变更多,影响工程质量。

三是项目管理程序繁琐,影响建设进度。体现在:

(1)农村饮水安全可研、实施方案编制与审批头绪多、历时长、花费大。特别是部分区县实施方案编制不是一步到位,既造成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又致使工程因前期工作不到位而推进迟缓。

(2)部分区县人为增设病险水库项目实施审批、招投标审批和造价审核等环节,直接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是重建轻管突出,运行管理不到位。体现在:

(1)相当一部分农村饮水工程没有落实管理主体,管护制度不健全,水价机制未形成。

(2)部分区县病险水库“三定”工作落实不到位,基本上没有落实管护经费。一些病险书库除险后,还未竣工验收就成为无人管护工程。

五是“三公示”制度落实差。体现在:

(1)不按照市局印发的公示范本进行公示,造成公示内容不全、效果不佳。

(2)部分区县存在虚假公示情况,即公示内容与实际实施情况不一致,或者仅仅是本着应付检查的目的虚假公示。

六是投资标准低、自筹资金到位差,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体现在:

(1)区县自筹资金不到位,导致病险水库主体工程以外的项目无法实施,城镇供水项目因资本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开行资金拨付。

(2)部分区县随意降低农村饮水安全补助标准,仅按100-15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村,不足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的50%,致使建设标准不高,水处理工艺简化或根本不予考虑,影响了项目实施效果。

七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不规范。体现在:

(1)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

(2)工程监理工作履职差。

(3)设计变更手续不齐全,施工中存在质量缺陷。

(4)用中央资金支付非主体工程投资、配套资金到位率低。

八是人财物无保障,工作压力大。体现在:

(1)区县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人员少、工作经费缺、工作条件差。

(2)受管理体制和工资制度改革的消极影响,乡镇争取项目积极性不高。

(3)部分区县水利部门工作责任感缺失,流露出不能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悲观情绪。

二、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建设

各区县水利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两项工作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抓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成立专门的行政和技术班子,落实前期工作经费,逐级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目前,各区县水利部门机构和人员状况与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很不适应,总体上人少事多,压力巨大。一些区县水利部门具体抓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仅仅2-3人,能够深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现场指导的专业技术人员仅有3-5人,同时,前期工作经费和管理经费没有保障。各区县要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专业技术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项目实施前,一定要先对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二)抓好前期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1.饮水安全项目

一是尽快以区县为单位组织编制《*-2012年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各区县要成立专门的班子,全面清理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规划基数,除去*-*年已经解决或下达计划的饮水不安全人口,将剩余饮水不安全人口落实到乡镇、村社和农户,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集中后分散”、“先水质后水量”的原则,抓紧完成本地区《*-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报区县政府审批。审批文件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备案。规划一经审定要严格执行,杜绝随意调整。

二是为提高工作时效,缩短建设周期,经市政府同意,对年度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作如下调整:将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方案编制合并进行,除日供水规模1000t/d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项目单独编制初步设计(代可研)外,其他项目结合可研要求按年度打捆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一律下放由区县水利部门负责。同时,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的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所有集中式供水工程必须按照《重庆市城乡供水工程标准图集》进行设计。

三是需申请中央、市级补助投资的项目,由区县水利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或财政部门),根据市水利局与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指导性计划,结合水利项目竞标的有关要求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总编制项目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计划,于当年报送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或市财政局)。各地在申报年度计划时,务必完成拟建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批工作,并将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作为申报必备资料报市水利局及市发改委(或市财政局)备案,否则不予受理。鉴于今年情况特殊,2009年度的计划申报时间延迟至今年11月。

四是经市水利局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同意,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管理及水源保护、水质检测或工程卫生学评价等费用,可以在市县两级补助投资中按市级以上补助投资总额的7%以内列支,其中市级提取比例不超过1%。

五是各区县(自治县)水利部门要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减少项目审查、咨询和审批等程序,提高办事时效。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按照年初倒排的前期工作计划,中央补助的病险水库项目前期工作将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区县要在8月底前完成余下的38座病险水库初步设计及申报工作。各地要加强与设计单位的衔接和协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设计成果的质量。

(三)创新建管机制,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1.城乡饮水安全项目

*年全市城乡饮水安全任务十分繁重,各区县要采取超常规的工作举措,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尽快启动*年城乡饮水安全项目。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员,采取“一帮一”对口帮扶方式,按照市局倒排工期的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乡镇供水项目建设,12月底前完成*年国债、市级财政信贷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尚未动工部分必须在8月内全面动工。

饮水安全工程要全面执行规划建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县级报账和“三公示”等“六制”。进一步规范材料、设备集中招标采购,优先选用通过质量认证的产品。全面推行施工单位公开招标制度,择优选择专业化施工队伍。对于规模较小的分散式供水工程,采取打捆招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为保证供水水质和水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效益,各区县(自治县)要切实转变思路,集中人力、物力打造一批跨村、跨乡镇的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整乡、整镇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作。农村饮水工程要尽可能与乡镇供水结合实施,依托乡镇供水工程发挥辐射效应,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各区县(自治县)要进一步规范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开工前、竣工验收前和违纪违规查处情况“三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操作,提高项目实施的透明度。市局片区工作组将进一步强化对各地执行“三公示”和城乡饮水安全建设的巡回监督检查,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通报。

经市政府同意,城乡饮水安全项目的竣工验收下放由各区县水利部门负责。工程完工后,首先由项目业主完善工程竣工报告、质量评定报告(表)、水质检测报告、竣工决算报告及受益户签字花名册等竣工验收资料;其次按照市局印发的范本进行完工公示后,向区县水利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各区县水利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情况及完工公示资料报市水利局备案。市水利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围绕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效果、管网入户率及运行管理等进行抽验,其结果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

2.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项目

及时启动已完成批复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千方百计加快在建的117座病险水库建设进度,加快“5.12”地震受损水库除险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执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和工程监理“三项制度”。按照规定组建充实项目法人,并将调整、充实方案报市局备案。招标方式必须报市局核准,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也要报市局备案。施工中期的重大设计变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对在建和尚未开工的水库,要逐一倒排开工和竣工时间表,严格按照“倒排计划”实施。已经竣工的工程,要尽快按照规定组织验收。

(四)加大投入,强化资金管理

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市政府将通过调整农发资金使用结构、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益、新增建设有偿使用费、水资源费和政府信用贷款等资金用于城乡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饮水安全工程中央及市级补助投资采取包干方式,补助标准为313元/人(若国家补助标准调整则相应进行调整),其余投资由区县(自治县)政府及受益群众自筹解决。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除中央补助2/3以外,市级财政给予总投资10%的配套;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市级以上补助资金实行分区域的方式,按照审批的总投资实行包干补助,其标准:主城九区为75%、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三峡库区核心区为85%、其他区县(自治县)为78%。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通过整合涉水资金、财政担保贷款、土地储备、逐步提高工程水价、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组织群众投劳筹资、推行股份合作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确保自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各渠道筹集的城乡饮水安全、病险水库工程建设资金,要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专户立账,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账制。各渠道筹集的城乡饮水安全、病险水库工程建设资金,要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专户立账,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账制。病险水库中央补助资金首先用于主体工程。要制定和强化监督检查等制度,防止资金滞留、挪用和非法占用。

在此,我还要强调一下,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今年,国家审计署特派办、市审计局陆续组织了对农村饮水安全国债资金进行审计,水利部将组织对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项目进行稽查,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和稽查工作。

(五)推行“竞标”,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按照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竞标”激励机制的通知》(渝水计〔*〕24号)的要求,全面推行城乡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竞标”制度。

1.对任务完成好、质量高的区县,增加城乡饮水安全年度计划指标,优先安排病险水库投资计划。

2.凡是经考核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扣减或暂停下一年度城乡饮水安全和病险水库投资计划。

3.鼓励各区县(自治县)经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或市财政局)核准后,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工程建设。在次年下达国家、市级投资计划时,首先满足先期建设完工、完成公示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抽验合格的项目。

4.从*年起,市政府将对超额完成城乡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年度目标任务的区县(自治县)进行奖励,奖励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六)深化改革,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1.推进病险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渝府发〔*〕26号和渝办发〔*〕18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积极推进病险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充实完善水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编制和运行管理经费,完成工程确权颁证工作。

2.城乡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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