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

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

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

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预防对策

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适应当今城市空间发展和商业创新模式潮流的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应运而生、比比皆是,这些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往往具有建筑特性复杂、单体空间大、建筑面积广、使用功能繁多、人员密集、电气设备及线路复杂、火灾荷载大、管理不到位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及巨大财产损失,而这些都给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提出了新的难题。作者从实际出发,对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总结出大型商业综合体防火设计的难点和重点,并相应提出了相应的火灾预防对策。

1 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所谓“商业综合体”是指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旅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等城市空间的三项以上功能进行组合,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裨益的能动关系而形成的一个多功能、高效率、复杂而统一的综合体。这种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较大,人员密集,建筑分隔和商品布置复杂,装修和商品可燃物多,发生火灾时蔓延迅速,给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带来很大的困难。其火灾危险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1 空间复杂、火势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难度大

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多种功能交叠组合,交通复杂,空间丰富多变,内部层层相通,有的缺乏防火分隔,有的商品和广告悬挂展示,一旦失火就会形成立体燃烧,迅速蔓延。在人流高峰期,建筑内会同时有成千上万人在进行购物、游玩、营业、餐饮等活动,且人员构成也很复杂。发生火灾时,极易产生恐慌情绪。

1.2 经营种类繁多、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火灾荷载大

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经营项目繁多,很多商品由塑料、橡胶、木材、棉、麻、毛、丝等易燃、可燃物质制成,加之部分业户片面追求装修效果,一味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内部装修以达到表象的豪华效果。一旦发生火灾,燃烧速度快,火焰温度高,燃烧猛烈,并产生大量的浓烟,释放出CO、HCl、HCN等大量有毒和窒息性气体,从而造成人员伤亡。

1.3 建筑体量大、排烟条件差

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筑规模较其他建筑类型而言往往偏大,有的甚至多达数十万平方米,中庭部分上下贯通,排烟比较困难,地下空间面积大而密闭。部分建筑外窗被大型广告牌或电子显示屏遮挡,很难实现自然排烟,通风及排烟条件较其他类型建筑存在较大弊端。

1.4 消防设施故障率高

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往往设有诸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各类消防设施,由于种类数量繁多、设施复杂,一旦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极易发生故障,部分单位消防设施长期处于“带病”工作状态,有的单位消防设施接近瘫痪,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不能正常操作消防设施,也无法及时排除系统故障,更有个别单位违规将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开关置于“手动状态”,致使消防设施形同虚设,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及时发挥有效作用。

1.5 消防责任、日常管理不落实

目前,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往往存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由于内部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导致责任弱化、消防软件基础薄弱、“户籍化”管理工作不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薄弱等问题。在岗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防火检查、巡查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1.6 消防疏散通道堵塞

由于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内设置的店铺布置密集,货物流通速度快,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差,货物随意摆放,有的将大量货物堆放在消防疏散走道,部分单位之间将消防前室作为库房集中堆放货物。更有部分单位违反规定将安全出口上锁,严重影响人员疏散及灭火救援行动的开展。

2 加强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工作着重是要协调“人-环境-设备”的相互关系,使其达到良好的“秩序”状态。也就是说一方面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保障“环境-设备”系统的良好运行,另一方面要实现有序管理模式达到“人-设备”的最佳管理效能。简而言之就是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防火安全工作应由技术对策与管理对策共同构成。

2.1 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

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火灾防控工作复杂,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运行体系,从消防技术和消防管理两方面入手,抓好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对于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设计要在消防工程设计审核阶段组织专家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进行性能化评估,对其可行性进行评定。建设及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施工,竣工验收部门要严格对照施工图审批的图纸进行验收,以保证整个建筑主体的“健康”状况。在投入运行后,消防监督机构要严把装修及开业前检查的办理,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实现一环扣一环,环环不分离。

2.2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主体

使用阶段的危机控制、运行过程中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与整个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安全息相关。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单位本身。目前诸如此类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多委托专门的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管理。作为产权单位与物业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应与入驻的各业户之间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责任及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与消防设施维保单位共同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日常使用,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保障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畅通,及时处理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责,积极做好监督指导,协助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要切实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控制室人员的业务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体工作人员要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必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在场所内的明显部位悬挂消防标语,播放消防逃生知识短片,在场所内标识指示、逃生路线,在基本消防灭火设施旁张贴使用说明等,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知识掌握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范文第2篇

一、加强综合商业建筑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市政建设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商业型建筑拔地而起,同时也造成了更多建筑物消防安全问题出现,这也是当代商业建筑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设计的原因所在,必须要提升建筑消防的安全管理水平,才能够有效地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人民的人身财产损失。受到商业建筑自身性质的影响,在建筑生产当中,不可避免地要承受高空作业、露天作业等危险性比较高的建筑作业威胁,而且很多的建筑施工人员文化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比较差,所以会造成一系列的伤亡事故,也给社会的发展带来许多不良影响。为了能够弥补我国商业建筑消防系统在安全设计方面的缺陷,必须要加强建筑消防安全的信息化管理建设,才会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生产问题发生,提高商业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

二、综合商业建筑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

电子计算机时代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建筑消防安全的信息化建设可以说是大势所趋,同时也是当代建筑消防工作的主要应用手段,必须要能够立足于商业建筑消防工作的实际生产需要,将消防安全信息化建设成果更好地应用于建筑火灾的预防控制与管理中,加强消防监督及灭火救援预警方式的信息化变革,从而实现建筑消防的自动化办公管理,应用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来做好消防管理的宣传工作,接入远程监控平台,方便实时查看消防监管情况,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来安排和部署具体的消防安全保障任务。

(一)系统设计目标

从综合商业建筑消防安全设计的角度来看,总的设计目标是要建立一套健全的消防信息安全电子巡逻巡查系统,目的是为了让整个建筑消防施工单位中的消防防火巡查工作可以通过计算机电子系统来负责数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还能够重新建立新型的消防巡逻机制,更重要的是能够让当代综合商业建筑消防的安全基础设施数据完成信息化的管理,让整个消防建筑部门的工作能够在计算机的监控下进行,加大对商业建筑消防工程的责任落实力度,进而有效地解决好过去消防防火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像是综合商业建筑这种人员密度非常高的建筑来说,必须硬性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系统总体结构

其次,商业建筑的消防安全信息设计系统总共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电子巡逻检查系统,另一部分是商业建筑施工单位的消防防火设施、设备的信息化安全管理系统。在消防电子巡逻检查系统中,对于电子移动设备、对讲机,还有电子计算机、打印机、商场互联网服务器、通讯机设备,还有大型的中央空调、取暖设备、照明设备,都属于消防电子巡逻的范围,需要通过电子传感器设备,将巡逻检查仪上面的巡逻结果输入进去,再经由数据传输底座将巡检信息传到计算机处理系统中。同时在建筑消防防火设施的信息化管理中,还可以直接读取巡逻仪上面的数据,有效地方便了有关消防部门的检查工作,完后了建筑消防数据的信息化监察与管理。

(三)基本功能

接着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关于综合商业建筑消防安全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从技术角度来讲,必须要有以下几点功能设计,分别是“巡逻日常信息项目的信息化”,“消防安全的信息化”,还有“消防基础资料的信息化”,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信息化”,这些都是希望在信息化安全系统构建的时候,需要做到的地方,从而保证信息功能数据的准确性,当然,也要对消防建筑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流程分割,定期进行有效的巡逻系统保养,对每个月,每个季度的商业建筑消防安全防火工作进行跟踪管理和管控,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的信息化资料管理系统,同时做好关于消防火灾预警报警,自动喷水消防灭火系统、建筑消防广播以及消防栓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四)拓展功能

另外,还可以逐渐增加综合商业建筑的拓展,使得建筑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变得更加丰富,比如说设计建筑消防巡检到期项目到期的短信提醒,避免出现安全系统罢工的问题,添加电子巡检的操作检查功能,让全社会都可以参与到商业建筑消防集团的信息化管理当中,也就是要实行集团化的消防酒店管理模式,有效地针对各级监管单位展开监督管。在设计消防电子巡逻检查器的时候,可以在它上面设计人工呼叫帮助键,还会有非常详细的操作流程规范,可以将商业建筑的消防信息准确地发送给相应的消防管理人员,完善消防信息安全化管理系统的预警提示功能。

三、商业建筑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商业建筑现有的消防信息化建设水平来看,相对应的监控管理系统主要依靠的Web服务,局域网络服务,因此从理论上来讲,为了更好地保障建筑消防信息的安全性,应当尽量避免和互联网进行直接连接,最好是能够重新选择一台拥有安全的服务器,使得整个综合商业建筑消防安全信息管理系统都在这个的局域网上面上网,在服务器终端上进行消防安全信息管理,可以很好地避免常规的网络黑客攻击。因此,大多数商业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建设时,都需要安装好我国公安部门认证的专业防火墙,对能够进入信息管理系统的用户人数以及访问权限加以限制,只有通过授权认证的访问证书才能够进入到管理系统中进行访问,大大增加了信息化管理网络站点的安全性,而且在数据库的建设方面,商业建筑的消防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应用Access软件来完成编写,应用SQL查询语句展开界面交互,按照每一位访问用户的职责来进行权限设定,对一些比较敏感的消防安全信息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定时备份好消防安全信息数据库,提高相应信息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从而制定出一套健全而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保证整套商业建筑消防安全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可以在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下运行。

结论:

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范文第3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商品住宅建设项目是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投资建设,用于出租、销售的居住房屋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

第三条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包括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专业验收是指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商品住宅建设项目落实工程报建审批事项情况所作的检验和认可。

竣工验收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下称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按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事项建成后,依照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对房屋建筑以及按规定配套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质量的认定。

综合验收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中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情况所作的认定。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负责用地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和列为国家、省、市级住宅示范工程等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用地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工作。

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组织专业验收。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专业验收的条件、资料要求和办事程序应当公开。

第七条规划、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齐开发企业报送的专业验收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专业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事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应当在收齐开发企业报送的专业验收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八条开发企业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则、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开发企业应当将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开始竣工验收的日期告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开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条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开发企业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收齐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责令其整改,并由开发企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开发企业申请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已通过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

(二)涉及公共安全的单项工程符合有关专业验收的要求;

(三)持有供电、供水、管道供气部门的准许使用文件资料;按规范设置了门牌、配备了邮政信箱等,已具备居民基本生活、居住条件;

(四)已通知有关单位接收或购置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公共项目;

(五)商品住宅及配套设施范围内没有违章建筑、临时建(构)筑物、施工机具、建筑余泥,剩余构件全部拆除、清运完毕,环境整洁;

(六)商品住宅建设期间临时设置的架空电缆、电线、地面的管线等已经拆除或按规范埋入地下。

第十二条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综合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综合验收。有关部门应当依时参加。

第十三条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合格的,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合格证,同意交付使用;综合验收不合格的,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整改意见。

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合格证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单栋(包括联体)房屋建筑的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必须整体进行。

住宅小区等群体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可以分期进行。

第十五条综合验收不得收费。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予以处罚:

(一)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二)将未经综合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验收资料齐全,建设、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或综合验收手续的,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不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综合验收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范文第4篇

一.综合性建筑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一)消防设施设置、内部装修不符合规定。

综合性建筑多数是商住楼或综合楼,底层做为商业经营,上层为居民住宅或写字楼,有开发商建设完工后,出售给个体经营者或公司,大都是私人产权买断或租赁。建筑使用性质的变更,导致一些功能不能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同时,建筑内部装修都由经营者自行设计、施工,多数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或备案。导致原本符合消防安全安全规定的建筑产生了火灾隐患:消防车道被占用,建筑耐火等级降低,防火防烟分区被破坏、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被遮挡、安全疏散距离超长,安全出口被封闭等等,这些火灾隐患的存在,导致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火势蔓延扩大。

(二)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火灾发生几率大。

综合性建筑产权出售或出租给业主后,业主有了自,在建筑使用性质、房屋布局、装饰装修等方面失去了物业部门的监管和控制,导致物业管理混乱,擅自改变建筑结构、违规装修等问题不能及时制止,加之物业管理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造成疏散通道被占用、人员管理混乱、电气线路安装不正规、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随意用火、用电、用气,极易造成火灾发生。

(三)消防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差。

综合性建筑内部场所人员多而复杂,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人员聚集量非常大,缺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防火意识较差,场所业主“重效益、轻安全”,只考虑自身经济利益,不舍得消防投入,对火灾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导致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自防自救能力差,不懂逃生常识,致使初起火灾得不到有效控制,人员不能及时有序疏散。

二、分析综合性建筑火灾隐患成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对综合性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长期不到位;二是责任意识差;三是经营业主多,没有实施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四是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五是没有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和防灭火常识的培训教育。具体分析如下:

(一)消防责任不明确。综合性建筑内各独立场所没有形成至上而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的虽有产权,但出租后产权单位很少干涉租赁方的使用和经营;有的委托居委会管理;有的委托物业管理,但物业管理单位只做一些保洁收费之类的工作,对消防安全工作根本不管或管理不到位。有的单位虽然确定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但管理人员消防素质低,责任心不强,有的管理单位为了省钱,雇一些未经系统培训的临时工,有的是岁数大的老人值班,不懂得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和应用,有火灾情况发生时也不能够及时发现,一旦发生事故很难处理。

(二)消防制度不完善。综合性建筑内各场所由于管理不统一,或消防安全存在分级管理的问题,各业主对消防安全重视的程度不同,导致各类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和场所虽然制订了各类消防安全制度,但没有严格按照制定规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表现在:没有具体明确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工作任务;用火作业管理形同虚设,未经管理人审批随意动火施工,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未持证上岗,动火作业现场的操作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用气用电管理违章严重,各种用电设备多,线路乱拉乱接,场所内厨房的油烟管道油污不及时清洗,违章使用燃料等。

(三)消防安全监管滞后。目前,综合性建筑内场所多数为办公楼写字间、公寓房、超市、饭店、KTV、桑拿浴室、宾馆客房等,业主在内装修前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装修好后在办理工商许可时,才知需要办理消防许可。而这一现象,消防机构无法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做好对综合性建筑事前检查和隐患督促整改。有此单位和场所在消防机构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后,由于已经装修完,整改隐患需要拆除原有装修,造成资金重复浪费,所以对隐患问题久拖不改,从而,造成各类“先天火灾隐患”的存在。

(四)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综合性建筑内场所管理层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以及对消防的重视程度不够,思想意识上还存在漠视消防安全、持侥幸的心理,总认为消防工作有安全部门负责,与自己无关,不会发生什么大事。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员工不懂消防安全常识,不懂得如何正确预防火灾、疏散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随意封堵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的现象到处可见。

三、综合性建筑消防安全的管理对策

针对综合性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我们应认真对待,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形成体系管理。政府应组织国土、建设、规划、安监、工商、消防、接到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综合性建筑内场所的监督管理。首先,在建筑规划、设计、审批、发证、管理等各个环节,明确相关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场所“先天性”火灾隐患产生。建设、工商、消防等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在建筑工程验收后,交付业主使用的过程中,要跟踪监督,对多产权场所的改造、内装修等环节要主动参与,督促其送审,严把审核关、验收关,防止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其次,要充分发挥派出所和居委会的作用,利用他们熟悉环境、了解情况、联系群众的优势,突出属地管理,加强对辖区综合性场所的管控,督促各业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范文第5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综治维稳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1.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一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分局、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形成了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落实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完善责任考核,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县政治委和市工商局的要求,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我局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市场、平安单位工作方案,县局与各分局、工商所和机关各股室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了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市场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日常有督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考核。

二、加强教育,强化管理,维护安定团结的内部工作环境 2.加大制度执行和督查力度。在综合治理工作方面,我局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包括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等。机关、职工宿舍均配备门卫,县局机关和各分局、工商所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车辆管理实行定人定责,每一部公车都有具体的责任人。搞好流动人员登记管理,以及单位出租房和临时工的管理,健全了临时工台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范了用工行为,为临时工办理了养老保险。进一步健全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年内新制定了《××县工商局应对缅甸边境动乱市场监管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了督查工作,全面实行每周工作汇报制和工作效能督查制,确保上级和本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季度和年终考核,检查基层综治维稳工作落实情况,今年来共开展综治维稳工作考核2次、工作督查1次。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和“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了2个省级文明单位、8个市级文明单位、5个青年文明号的复查工作和来凤分局“青少年维权岗”的申报工作。在第十二批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中,县局和滇滩工商所顺利通过了考评。在履行好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此外,我局坚持把职工与家属、办公场所与职工宿舍及广大管理服务对象的经营场所等结合起来一起纳入管理范畴。通过教育,不仅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综治自觉性,而且职工家属子女也有了明显的综治维稳意识,为推动全县综治维稳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4.巩固“平安单位”创建成果。我局2005年经县委审批为全县第一批“平安单位”之一。此后,我局严格按照“平安单位”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的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防火、防盗、防毒、防邪教活动、防交通事故”的“五防”工作,机关财务室、档案室实施技术防范,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内、外网物理隔断,管理

档案的微机禁止上网,机关及各分局、工商所均配备消防器材,设置兼职消防人员。今年来,我局实行风险点管理,对全局104个岗位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加强对特殊岗位和特殊工作任务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杜绝各种工作

风险的发生。通过这些措施,巩固了“平安单位”创建成果。 6.积极开展综治维稳共建活动。为促进全局综治维稳和创建平安工作,我局自2007年以来,积极开展与基层工商所(分局)共建平安单位、平安市场活动。今年确定共建对象为来凤分局。我局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先后三次到来凤分局开展共建活动,共同研究创建平安工作方案,对分局的干部教育、内务管理等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并联合对分局辖区进行食品安全、农资市场、无照经营等检查,督促食品经营户、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和“四索”制度。通过开展共建活动,县局和基层单位的综治维稳工作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加强。

一年来,全局上下未发生任何违反综治维稳、禁毒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规定的行为,实现了零事故、零上访的工作目标。

三、切实履职,强化监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切实发挥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作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认真抓好防治艾兹病工作。今年来,我局按照××县防治艾滋病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星级以下的宾馆、旅店的监督管理,督促做好安全套的摆放工作,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以及日常市场巡查中,强化对以上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增强其从业人员的防艾意识和自觉性。利用注册登记窗口,对前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从业人员发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作用,对会员进行面对面宣传,并在市场上张贴宣传画,今年共由个私协发放防艾宣传手册360份、宣传贴150份、宣传画60份。

3.加强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局按照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一是加强对能容纳50人以上的宾馆、餐馆和商店、超市、市场的监管,与经营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二是在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以及日常登记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一律不予年检换照和注册登记,把好了市场入门关,加强了消防安全工作。三是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对营运市场的监管,按照政府的统一安排,由局领导带头,对挂钩的北海车队30辆载客机动车实行一对一联系,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加强信访工作。今年来,我局继续学习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胡锦涛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的三点指示精神,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切实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一是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共开展2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有信访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局领导轮流带班接待来信来访。三是加大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办理质量,切实做到信访问题“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年内共办理3件信访案件,均是县委政府和市工商局批办的。所有信访件已及时办结,并且信访人对办理结果十分满意。

5.加强挂钩帮扶工作。在新一轮扶贫工作中,我局挂钩芒棒乡大水塘村,今年我局进一步抓好对该村的帮扶工作,并按照县委“挂村包校”工作要求,对界头乡黄家寨完小和芒棒乡大水塘完小进行挂钩帮扶,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共同研究发展路子,并从十分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挤出资金,为挂钩点购买太阳能热水器、锅炉、打印机、饮水机等物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强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抽调一名优秀干部到中和乡大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动员群众建沼气池,对房屋进行防震改造,绿化美化居家环境,帮助村里协调资金,改善办公条件,为村里的文化建设建言献策,上任短短几个月,就赢得了村两委和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个私协会及各分会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下乡义诊、挂钩扶贫等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组织优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在下乡义诊活动中,发放法律、疾病预防等方面的宣传材料1000多份,××县健君药业还免费为前来就诊的群众发放日常用药1500多份。此外,我局还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各类

社会公益活动,今年共发动捐款献爱心活动2次。 7.强化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按照省局、市局和县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年初工作部署,抓住监管重点,强化日常监管,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是全力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强化食品质量日常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级的工作安排,自8月1日起开展了食品流通许可工作,截至11月5日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85户;利用现有的检测设备,对食用油、蔬菜、散装白酒等商品进行了快速检测,截至11月5日共抽样检测4719个样品,其中不合格5个。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103个,创建“诚信市场”6个;开展了对676户流动摊点的备案监管工作。二是加强商标广告监管,今年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2件,广告违法案件24件,组织召开了两次广告监管联席会议。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取缔黑中介和黑网吧、扫黄打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等工作;加大“家电下乡”、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及“限塑”整治等工作力度,加强了合同监管和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2件,抵押物价值45087万元,主债权金额15845万元,动产抵押登记到期注销9件。四是完善维权服务机制,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18个,建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303个,圆满完成了工作目标。今年来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23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34万元。对以上诉求,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了妥善处理,切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五是大力规范行政执法。制定了8项法制工作规范,实行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警示与疏导,积极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继续深入开展“阳光执法行动”,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案件回访35件。六是在深化“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基础上,抓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全面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四项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来共在各类平台公开信息118条,在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录入常见问题信息40条,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共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