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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中的孝道

儒家思想中的孝道

儒家思想中的孝道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孝观念与墨家思想有较大区别 , 但二者不是没有联系的 , 儒墨均倡孝道 , 墨家更重“孝”的民主性 , 另外 ,《孝经》中的一些思想与墨家思想也多有相似之处。

传统孝道代表了以儒家学派为主的关于“孝亲”的一系列思想、主张以及道德伦理规范 , 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在先秦诸子中 , 除儒家之外 ,墨家思想中亦“以孝视天下” ①, 探讨墨家思想与传统孝道的联系有助于全面完整地认识传统孝道。笔者拟以墨家思想与传统孝观念及与《孝经》的关系两方面加以探讨。

一、传统孝道与墨家思想的关系

墨家在先秦诸子中占有重要地位,《韩非子·显学》说:“世之显学,儒墨也”,《孟子·滕文公下》说: “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 此足证墨家学派影响之大。

墨家学派的创始人是墨子。从墨子的思想体系来看,其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以“兼相爱 , 交相利”为纲的政治思想和伦理学说 ,“兼爱”既是墨子的政治理想 , 又是他所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所谓“兼爱”, 既不分人我、不别亲疏、无论贵贱、无所差别地爱一切人。由“兼爱”的原则出发 , 墨子并不反对孝道 , 在《墨子》一书中 ,表现出了对于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的理想社会的向往 , 如: “君臣不惠忠 , 父子不慈孝 , 兄弟不和调 , 此则天下之害也”; (《墨子·兼爱中》, 下引只注篇名) “人君之不惠也 , 臣者之不忠也 , 父者之不慈也 , 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害也”; (《兼爱下》) “为人君必惠 , 为人臣必忠 , 为人子必孝 , 为人兄必友 , 为人弟必悌。”(同上)看来 , 墨子确实也认为孝是要讲的。

不过 , 墨家虽然也讲孝 , 却又与儒家所讲的传统孝道大不为同。

儒家提倡“爱人”, 但这个爱不是泛爱 , 而是“以己推人”, “爱己及人”, 是等差之爱 , 所以肯定“亲亲之杀 , 尊贤之等”。孔子讲“亲亲而仁民 , 仁民而爱物”,孟子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都是以己推人 , 由近及远 , 要点全在一个“推”字。因之 ,孝在儒家学说中至关重要 , 它是“仁”的根本 , 爱心的本源 , 具有哲学上的地位。儒家所推崇的孝道 , 其本身即极讲差等 , 按血缘关系之远近表现出种种差别 , 如丧服制度就最为明显。而墨家提倡“兼爱”, 主张“爱无差等”和“不辟亲疏”。所谓“爱无差等”, 即君臣、父子、诸侯家臣之间 , 乃至全体人与人之间 , 不分上下贵贱 ,都要相亲相爱。《墨子·兼爱中》说:“诸侯相爱 , 则不野战;家主相爱 , 则不相纂; 人与人相爱 , 则不相贼。” “君臣相爱则惠忠 , 父子相爱则孝慈 , 兄弟相爱则和调 ,天下人皆相爱 , 强不执弱 , 众不劫寡 , 富不侮贫”, 诚如是 , 则“凡天下祸纂怨恨 , 可使毋起者”。所谓“不辟亲疏”, 即爱人与用人不能以“亲亲”为标准 , 而应完全消除亲与疏的差别 , 真正做到一视同仁。由“兼爱”的原则出发 , 墨子认为 ,“孝”不仅仅限于爱自己的双亲和长上 , 还应包括爱民利众之意 ,“亲贫 , 则从事乎富之; 人民寡 , 则从事乎众之; 众乱 , 则从事乎治之”。不仅如此 , 墨子还进一步认为 , 利亲应先从他人之亲考虑 , 只有“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 人才能“报我以爱利吾亲也”。 (《兼爱中》) 看来 , 墨子的观点刚好与儒家相反 ,变等差之爱为爱无差等 , 变由近及远为由远及近 , 先施而后求报。所以他又说 , “夫爱人者 , 人亦从而爱之”, “恶人者 , 人亦从而恶之” (《兼爱下》), 希望人们爱人之父若其父 , 爱人之身若自身 , 爱人之家若自家 , 处处先为他国、他家、他人着想。由上述基本思想所决定 , 孝道在墨家思想体系中并不占有怎么重要的地位 , 它作为社会的普通伦理之一 , 只不过是在“兼爱”之下的一个小的德目 , 是“兼爱”表现于亲子之间的一个名词而已。墨子说:“爱人若爱其身 , 犹有不孝者乎 ?” (《节葬下》)试想 , 如果人人都能做到兼爱 , 爱他人如爱自己 , 那还哪有什么孝与不孝的区别了 ? 按照墨子的兼爱之说 , 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子之间 , 也并不比其他的人际关系近 ,所以孟子才据以攻击说:“杨朱为我 , 是无君也; 墨子兼爱 , 是无父也。无君无父 , 是禽兽也。”②

与上述对孝道的总体认识相联系 , 墨子强烈反对厚葬久丧。儒家是主张重于丧祭之礼的 , 孔子认为“三年之丧”不可更改 , 孟子也曾力劝滕文公恢复三年丧制 ,认为这是符合仁义和孝道的。墨子则主张薄葬短丧 , 因为在“兼爱的原则之下已经不复存在亲疏之别 , 厚葬久丧等关于孝道的措施自然是多余的了。况且 , 厚葬久丧需大量浪费社会财富 , 损害人民健康 , 破坏正常生产 ,又影响人口的增殖 , 实不利于“富贫众寡 , 定危治乱”, “以厚葬久丧为政 , 国家必贫 , 人民必寡 , 刑政必乱。”另一方面 , 厚葬久丧会使当事人“出则无衣也 , 入则无食也”, 其结果必然造成“为人弟者 , 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 , 必将怨其兄矣; 为人子者 , 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 ,必是怨其亲矣; 为人臣者 , 求其君而不得不忠臣 , 必且乱其上矣” (《节葬下》 )的局面 , 那还有什么孝道可言呢 ? 所以 , 厚葬久丧的确“非仁非义 , 非孝子之事也。”

墨子说古代圣王“制为葬埋之法 , 曰: 棺三寸足以朽体 ,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 , 下毋及泉 , 上毋通臭” (《节葬下》), 这也就是墨子本人对待丧葬的态度。墨子死后 , 其后学分为所谓“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和“邓陵氏之墨”三派③ , 称为后期墨家。现存《墨子》一书中有六篇——《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和其他诸篇不同 , 一般认为 , 这六篇乃是上述墨家诸后学的著作。由此六篇之内容来看 , 墨子后学对于墨子“兼相爱 , 交相利”的政治和伦理思想有所继承与发展 , 这里不拟予以全面分析 ,只讲与孝道有关的一个问题。墨子学说“贵义”、“重利”, 爱与利并举而又以爱作为利的基础。后墨则在义与利、爱与利的关系中更强调利的重要性 , 认为义和爱的内容就是利。《经上》说: “义 , 利也。”《经说上》说: “义 , 志以天下为芬 (爱) , 而能能(善) 利之 , 不必用。”此言能以天下人为爱而又能善利天下人 , 善利天下人而又不必为己用 , 这才是利人 , 才是义。如此说来 ,所谓爱和义 , 其本身不过是利而已。既然有利就是爱 ,后墨便把这个“利”字贯彻到各个方面 , 他们所谓的 “孝”, 也便以父母的获得实利为要素 , 完全成为功利主义的了。《经上》说: “孝 , 利亲也。”《经说上》说: “孝 , 以亲为爱 , 而能能(善) 利亲 , 不必得。”《大取》也说: “智(知) 亲之一利 , 未为孝也。亦不至于智 (知)不为己之利于亲也。”看来 , 所谓孝 , 就是要“利亲”, “爱亲”就在于能够善利亲。对孝的这种解释确是新鲜的 , 它和儒家的“养志”, 以敬为孝等观念完全异质 , 从中可看出儒墨两家对于孝之根本含义的理解的差异。

总之 , 从传统孝道向封建伦理转化的历程来看 , 墨家的贡献并不大。但是 , 由于墨家讲究“兼爱”, 所以总是将孝与慈并提 , 从不把“孝”抬到重于“慈”的地位 ,在墨者看来 , 无论父慈或子孝 , 都不过是兼爱的表现而已。这种孝慈并重而不片面强调孝的特点 , 实反映了墨家对等级差别的否定 , 它对于孝道中民主性内容的增长是具有一定意义的。此外 , 墨家反对厚葬久丧 , 也是有着进步的历史意义的 , 对后世较有影响。

二、《孝经》与墨家思想的关系

从内容上看 , 《孝经》系广泛采摘儒家学派自孔子、曾子至孟子、荀子等大师论孝道的言论 , 以孔子与曾子问答的形式加以穿连 , 缀辑在一起而成篇的。由此看来 ,该书实为先秦儒家论孝道的总汇 , 是对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集成和总结。但是 , 《孝经》的作者 , 却是聚讼纷纭 , 迄无定论 , 有孔子说、孟子说、七十子后学说、孟子弟子说、汉儒说等。

近年来河北定县八角廊四十号汉墓出土的竹简《儒家者言》以及郭店楚简及上博简的出土与研究为《孝经》的作者及成书提供了一些新的参考系 , 结合一些学者的有关论述 , 认为《孝经》非伪书 , 成篇于战国中晚期的七十子后学之手应是较为公允之论。④那么 , 《孝经》与墨家思想的联系就有了逻辑上的可能。笔者认为《孝经》与墨家思想是有一定的联系的。

1. 儒墨同源,均以孝视天下:

《淮南子·要略训》云:“墨子学儒者之业 , 受孔子之术 , 以为其礼烦扰而不悦 , 厚葬靡财而贫民 , 久服伤生而害事 , 故背周道而用夏政。”这里一是说明儒墨同源 ,二是说墨家尚夏道。就此有的学者认为《孝经》本于 “夏法”, 与墨家有很大关系: 章太炎先生在其《孝经本夏法说》曰:“《孝经·开宗明义》章曰:‘先王有至德要道。’《释文》引郑氏《说》云‘禹 , 三王最先者。’斯义最宏远。余以郑氏综撮全经 , 知其皆述禹道 , 故以先王属禹 , 非冯臆言之也。禹书不存 , 当以《墨子》为说。《墨子》兼爱 ,《艺文志》序墨家者流云: ‘以孝视天下 ,是以尚同。’……以《墨子》明大义 , 以《书》、《礼》、《春秋》辨其典章 , 则《孝经》皆取夏法 , 先王为禹 , 灼然明矣。”⑤《孝经》是否本于夏法 , 笔者不敢断言 , 但墨家“以孝视天下 , 是以尚同”, 与《孝经》的“孝治天下”却有较大的联系;《孝经》将“孝”作为贤圣之治和君子终身躬行的“至德要道”, 认为孝既是人类最普遍的情感 , 又是社会伦理的核心和最高境界。孔子说 ,“天地之性人为贵 , 人之行莫大于孝” ⑥, 把孝看作是道德的渊源、治化的纲领 , 用孝统德 , 教以敬 , 教以爱 , 使人人日增美善之心 , 最后达到天下大顺。在孔子看来 , 以孝治国 , 最为便捷 , 最易收效 , 也最可靠 , 所以《圣治章》说: “圣人之教不肃而成 , 其政不严而治 , 其所因者本也。”“孝治”思想受到历代帝王的认同 , 故多以之为标榜。

而墨家之“尚同”也是基于天下百姓相残相害而不相爱;父子兄弟、天下百姓彼此怨恨、残害的“多歧义”而提出的 ,“尚同”是以“孝”、“顺”为根基的 , 进而认为:“尚同之为说也 , 尚用之天子 , 可以治天下矣 , 中用之诸侯 , 可而治其国矣;及用之家君 , 可而治其家矣 ,”实际与《孝经》所述的思想多有相同之处。

2. 墨家博爱的思想在《孝经》中亦有体现:

《孝经·三才》章曰:“先之以博爱 , 而民莫遗其亲 ,”提出了“博爱”这一观念 , 那么《孝经》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孝经·感应》章曰:“故虽天子 , 必有尊也 , 言有父也 , 必有先也 , 言有兄也。”《援神契》释以“尊事三老 , 兄事五更。”《汉书·艺文志》序墨家曰: “养三老五更 , 是以兼爱。”可见 , 这里的“博爱”与墨家之“兼爱”是有一致之处的。

《孝经·广至德章》说:“教以孝 , 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 , 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孝经》提倡孝父、爱兄 , 并不局限于狭隘的小家庭 , 而是希望将孝父、敬兄作为培养善端的基础 , 推广到天下所有人的父兄。所以 , 《广要道章》说: “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当然 ,《孝经》的博爱有儒家的“推爱”之意,但墨家的兼爱思想在这里有更多的体现。所以著名学者蒙文通论道:“倘自儒取于墨,墨非乐而儒者不言《乐经》,墨尚同而儒者亟尊《孝经》欤?《淮南》谓墨子学儒者之业, 受孔子之术。夫儒墨同为鲁人之学, 诵《诗》、《书》, 道仁义,则《六经》固儒墨之所共也。”⑦

另外,《孝经》中的鬼神观念亦较为突出,与儒家思想有一定冲突,如:《孝经》曰:“子曰:宗庙致敬 ,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失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 ,无所不通。”孔子素来讲“子不语怪力乱神”,《孝经》中的鬼神观念是否与墨家思想中的“明鬼”观念有联系也尚待进一步探讨, 但上述思想在墨家鼎盛时代出现也不是偶然的, 二者间存在取舍关系也说不定。

总之, 传统孝观念以及《孝经》与墨家思想的联系是多方面的, 换句话说, 传统孝道不应少了包括墨家思想在内的各家的有关思想主张, 这是我们进一步研究先秦孝道所要注意的。

注释:

① 班固:《汉书·艺文志》,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② 《孟子·滕文公下》,中华书局,1987年版。

③ 《韩非子·显学》,中华书局,2001年版。

④ 李学勤:《简帛佚籍与学术史》,江西教育出版社, 2001年版;姜广辉:《中国经学思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郭沂: 《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 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儒家思想中的孝道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是儒家孝道的创始人,他们所推崇的孝道思想对中国传统孝道的发展具有定型和导向的意义,成为中华伦理道德体系的起点和诸德之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孝道的内容、形式、功能也必然随之改变。以新的时代精神为主导,经过创造性的转换,儒家孝道必将焕发生机,为今所用。

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是儒家孝道的创始人,他们所推崇的孝道思想对中国传统孝道的发展具有定型和导向的意义。在中国传统社会发展进程中,先秦儒家孝道不仅是一种“善事父母”的日常伦理规范,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和首要精神,并逐步成为中国传统孝道的核心和主体。其影响之大,涵盖之广,最终使它发展为中华伦理道德体系的起点和诸德之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先秦儒家孝道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孝是中国传统道德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它,中国就没有伦理道德可言”。先秦儒家孝道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传统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绵延两千多年的儒家文化的推崇备至。无论从社会伦理思想观念上还是从哲学文化遗产上看,它是中国人最高的道德准绳和行为规范,至今仍然深深地影响着我们民族的社会习惯、心理素质和民族精神。说儒家孝道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这不是近代现代的发明,在中国已经说了几千年了。就现存的典籍考查,最早是《左传》,其说:“孝、敬、衷、信,为吉德。”吉者,美也。孝是美德。不管你承认还是不承认,是赞成还是反对,它已经是中华文明史以重笔渲染的大章,是不可磨灭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人们正在强烈地呼吁着孝道的回归,这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是时代的要求。

(一)先秦儒家之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内容

罗国杰教授认为:“孝”是中华民族文化和中国传统道德的一个基本的、重要的内容,是道德行为的生长点,在调整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的道德素质方面,有着特殊的意义。可见,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缺少的核心内容,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鲜明特点。西方文化、印度文化、埃及文化虽然不能说没有养、敬、爱父母的伦理观念,但世界还没有哪个民族文化像中国文化这样把孝道提到如此重要的地位上,也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国人这样如此的重视孝道。正如孙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民族主义》中说:“《孝经》所讲的孝字,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至,现在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的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够把忠孝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

儒家之“孝”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儒家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国文化虽然是由儒释道等多种要素组成的,但其中心则是儒学,而仁学又为儒学之主要精神,但仁学之精神,却是完全由孝道出发的”,所以孝道也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儒家思想的创始者——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就是以“孝悌”为其根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也”(《论语·学而》)。而反映先秦儒家孝文化的经典着作《孝经》在强调父慈子孝的同时,还高度重视君臣关系,即“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在家为孝子,才有可能事君以忠。于是在儒家孝道学说是支配与影响下,在历代封建王朝的提倡与鼓励下,逐步形成了以孝老、养老为主的民间社会风气。

在传统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孝观念渗透到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从政治上的宗法管理制度和选官制度、法律中对孝行的维护制度、经济政策中的保障制度、教育制度及其教育内容、社会生活中的礼仪风俗习惯、社会舆论等等各个方面,孝在各个领域中都具有应用机制,具有可操作的内容,整个社会的运行基调就在维护家庭的体制。家是国的缩影,国是家的放大,所有的关系都是在围绕着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的范式而展开而创造。

(二)先秦儒家孝道是儒家伦理的核心儒家不仅在其论着中处处皆谈及孝道之义理,而且它还成为儒家伦理的基础和核心。从儒家孝道的主要思想内容来看,它作为一种伦理道德准则,既是对亲子、君臣等伦常关系的规范,也体现了人生伦理行为的价值取向。它是人们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也是涵盖面极广、功能性极强的道德实践,儒家之孝在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中居于超乎寻常的核心和基础地位。孝道不仅影响着中国古人的思想,同时也成为支配人们行动的准则和评判人们德行的标准,成为统治阶级的“御用工具”。孝道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发展,由最初的家庭伦理规范向社会伦理规范的方向发展。因此,人们一生也许都处于孝道意识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成为“孝子贤孙”是古代中国人努力以求实现的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认识目标。因为遵守孝道的结果不但会带来家庭、家族的和睦与稳定,而且能使人际关系趋于和谐,这就为人生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更重要的是,人成为孝子贤孙后,将带来很高的社会荣誉,这是人仕与建功立业的基石之一。所以,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家庭生活是人们生活中最重要与最主要的部分,践履家庭伦理道德,尤其践行孝道是人生的头等大事。

二、先秦儒家孝道是传统社会稳定的伦理基础

对中国文化不无偏见的黑格尔说过这样一句颇为中肯的话:“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征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通过规范个人的行为来调节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道德的基本功能和主要目的。在血缘宗法社会里,最根本的就是处理以亲子关系为基点的血缘宗法关系,无论是人内在心性的修养,还对人社会行为的规范,都是以血缘的维系为价值方位。这样,作为宗族共同体最高道德准则的孝也由此被突出,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儒家不断对它进行补充、加工、深化,不同程度、各有侧重地予以宣扬和提倡,从而使其成为传统伦理道德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对传统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发挥了文化之基的作用。

(一)先秦儒家孝道既是人之善性的根源,又是为政的根本

孔子认为,孝是道德的根本,同时也是为政的根本。孝敬父母,追念先祖,并把这种风气推而广之,社会的道德风尚就会变好,人们就会具有仁德,树立忠心,天下、国家也会治理好。也就是说,孝道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孝道作为社会道德规范,在封建社会的早期阶段,对协调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发展生产力,培养人们对国家、社会、家庭的责任感,也有某种程度的进步作用。孔子日:“孝慈则忠”(《论语·为政》);“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家庭的稳定最终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士子行孝可以导致忠顺于国君,所以孝的最终指向的是“忠”。而国君做到了孝的表率,也就能使民服、民顺,实现自己的统治。孝的范围的扩大化,孝的功能的扩大化,使孝能为君王服务,成为其治理天下,管理臣民的一种很好的方式,使孝由“善事父母”走向“以孝治天下”成为可能,使孝在以往的氏族宗族个体家庭之外又添上一抹政治色彩,也成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尊崇的理由。中国封建社会家国同构的特殊模式在这儿得到了一种体现。

在儒家看来,推行孝道,使宗法制的家庭稳固了,在宗法制家庭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宗法制政权也就有了稳固的基础。所以,孝道不仅是人的行为的根本法则,不仅是维系家庭的感情纽带,而且是治理天下的核心问题。

在中国古代,孝道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受到中国古代历朝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儒家一向认为忠臣出于孝子之门,长幼顺而上下治。如果人人都做到了对父母的孝和对兄长的悌,就是一个恪守宗法制的好人。这样,喜欢犯上作乱的人就少了,不喜欢触犯上级而好作乱的人简直不会有了。也就是说一个人在家表现老老实实,外出也不会越轨胡闹。小处做好,大处自然就没有问题。曾子也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是说谨慎地对待父母死的问题,对他们以礼埋葬,以礼祭祀;认真追念远代的祖先,对他们按照一定的礼节来祭祀,经常怀念他们的功德。如果大家都这样做了,经常缅怀祖先的功业,认识现在的统治者和自己都是祖先的继承人,应该老老实实服从他们的统治,人人归于厚道,人人心向大宗,尊敬大宗,服从大宗统治,天下就太平了。因此,儒家认为“孝悌”和“仁”一脉相通,而且它还是“仁”的根本。仁是协调矛盾之道,稳定统治之道,孝道在当时社会生活中也一样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二)先秦儒家之孝本身就是一种协调亲子、宗族关系的协调性的人际道德孝道在儒家伦理道德中,被看作是人之善性的根源,孝既是一种自然亲情,又被当作主要的文化指令与人子义务加以教化,这样就从内外两个方面都确保了首先是可以协调父子关系中的冲突,把这种伦理精神扩大到家族的其他成员身上,必能而且是在实际上发挥起和睦家庭的做用。孝道作为家庭伦理规范,有维持家庭稳定的功能与作用。人们用孝道来调节家庭关系,使敬老、尊老、养老的伦理观念扎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孟子强调用“孝悌”来教化百姓;使百姓懂得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伦理道德。孟子反复论证和强调“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各个地方行政组织,建立乡学,要反复不断地用“孝悌”的道理来教育子弟。孟子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粱惠王上》)孟子认为,“孝悌”的伦理观念深入人心,就能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这样,头发斑白的老人就不至于在道路上背负重物,老年人有丝绸穿,有肉吃,使老年人的生活有所保障。儒家孝道的这些规定,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道德。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这是中华民族所具有的一种很重要的德行,也是具有中国文化特征的内容。从古到今,中华民族对鳏寡孤独的老人都有特别的关心,在生活中给予特别的照顾。这种美德世代相传,广泛作用于社会生活,积极影响着我们民族特有感情融洽的家庭伦理关系以及扶老携幼、相互关心爱护的社会道德风貌。这种美德受到世界各民族的肯定与赞扬,是我们应该批判地继承的珍贵的道德遗产。

(三)先秦孝道对推动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儒家孝道最初始于家庭,是子女对父母的敬奉行为。到春秋战国后期,通过后来先秦儒家对其进行继承和发展,即对孝道进行了“内推”与“外衍”,从而扩大为兄弟姐妹、伯叔姑舅最后推及为广义的尊老爱幼的社会性道德,并在此基础上上升为忠君爱国的政治性伦理,从而构成了孝道的三个层次,即家庭性伦理、社会性伦理、政治性伦理。可见,孝道的外推与内衍在传统中国社会确实形成了一张伦理之网,使人们在处理各种家庭的、亲属的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有了比较确定的价值标准。正因为孝道有如此大的弹性和扩张力,它成为中国传统主流伦理学的核心范畴和人们伦理实践的首要准则就不足为怪了。孝作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意识的核心范畴,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它虽然没有直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它还是以其推动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功能问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因为稳定与发展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生产才能得以进行和发展。特别是在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社会中,由于家庭宗族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因而,和睦团结、共同协作的家庭关系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家和万事兴”,家族和睦不仅是农业生产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的必要基础。正是由于孝的这一伦理道德规范的存在,从而确保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历史总的趋势是追求统一、追求稳定,进而又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总之,儒家之孝虽然本是基于人类内心真情而对祖宗、父母的敬养、顺从、报恩的情感的义务,但由于中国传统社会所特有的历史发展道路,使这一来自血缘的真情与政治相结合,导致家国一体、家天下、家长制的社会结构,从而使孝这一家庭伦理道德规范服务于社会,成为传统社会稳定的伦理基础。

三、对先秦儒家孝道的当代反思

先秦儒家孝道在中国传统社会对于协调父子、君臣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生产力,培养个人对家庭、社会、国家的责任心和义务感,有着某种程度的进步作用。但是,先秦儒家孝道作为历史的产物,不可避免地要打上时代的烙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社会的巨大进步,其内容、形式、功能也必然随之改变。

先秦儒家孝道总的来说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但不可否认,先秦儒家孝道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其中也不乏有与时代精神相违背的消极、落后甚至是丑恶之处:如《孝经》的作者认为“守其宗庙”、“守其祭祀”使祖先不断后人香火,乃是最大的行孝;不准晚辈在尊长面前表现自己的愤怒;父母鞭打子女,打得皮开肉绽也不能有怨言。这些都是统治阶级为维护宗长制的权威而规定出来的违背人性,极不合理的消极内容,是极不可取的,应给予批判。更有甚者,则是把“孝”绝对化,强调“顺亲为孝”,要求晚辈必须无条件“顺从”长辈,甚至以不惜牺牲晚辈的爱隋、理想和生命为代价,这显然是不足取的;对父母长辈的过错,子女不仅不能指出,而且要“驰其过”,即使父母长辈犯了杀人等危害社会的罪行,子女也不得告发,否则,当以“不孝”罪处死,这就掩盖了尖锐的社会矛盾与社会的黑暗面。这些阻碍与限制思想解放、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东西,都是我们应该彻底抛弃的历史糟粕。

从经济基础上说,儒家孝道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如今是信息社会,我国已经进人知识经济时代。从社会基础上说,家族制度已成为历史,社会主义取代了封建主义,民主、法制取代了专制;从具体内容上说,先秦儒家孝道中蕴涵着许多与现代精神背道而驰的东西,如对个人独立人格的剥夺、践踏、否定,对进取心和创造精神的扼杀,权威主义,政治上的裙带关系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只有以新的时代精神为主导,经过创造性的转换,儒家孝道才能焕发生机,为今所用。

(一)“扬弃”——批判地继承先秦儒家孝道的合理内核人们的思想观念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现代社会需要符合时展的新的孝道观。新的孝道观不会凭空产生,它首先来自于对传统孝道观的历史继承。先秦儒家孝道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协调父子,稳定社会秩序有着一定进步作用,但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为封建家庭伦理等级制度服务的一面,作为阶级社会的产物,难免带有阶级的和时代的局限性。因此,我们应该批判地继承先秦儒家孝道,对其有所“扬弃”,继承其“养亲、敬亲、尊老”等优秀内涵,彻底抛弃“孝之绝对化”等封建性内涵。

(二)“归位”——成为正真的家庭伦理道德规范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孝道之伦理实现合理归位,即回归到恢复其家庭伦理的地位。古代中国宗法制的存在、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决定了古代社会对孝道引申意义的重视超过了对其本义的重视,无论内涵外延,孝都已经超出了家庭伦理道德的范畴,被泛化为社会伦理、政治伦理。孝道不仅在道德领域居于核心地位,而且在政治、经济、法律领域 同样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在弘扬民族传统美德,构建新的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应该对先秦儒家孝道应有一个正确的把握,就是实现其合理“归位”,努力消除其在社会生活领域、政治领域中的“愚忠愚孝”思想,回归到家庭伦理道德规范的本来面貌继续发扬其作为家庭伦理孝道要求的尊老爱幼、尊师敬贤、慈孤悯弱等美德。

(三)“重建”——用时代精神赋予先秦儒家孝道以新内涵

儒家思想中的孝道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传统医德儒家思想医乃仁术

我国古代,诸子百家都论及并倡导伦理道德,而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体的儒家思想尤为重视伦理道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成为古代文人的修身之道和追求目标。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医学自古以来就一直被认为是一门最具人文传统的学科,儒家道德思想对传统医学的形成与发展影响深远。儒家学说的中心思想,是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主张仁义互助。这种思想反映在医药行业中,就产生了济世活人的观念。传统医学的目的是救治被病痛折磨的病人,保护人类健康。医生除了应具备治病救人的医术之外,还应当饱含治病救人的医学道德观念。因此,医德历来为医家所重视。本文从儒家的“忠孝仁义”等道德内容出发,结合传统医学道德的内涵,揭示儒家思想对传统医学道德内容的重要影响。

1.医乃仁术

“仁”是儒家最高道德标准,也是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做人要做“仁爱之人”,要遵守忠孝仁义等道德准则。“医乃仁术”语出自明朝王绍隆的著作《医灯续焰》:“医以活人为心。故曰:医乃仁术。”

纵观《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备急千金要方》以及历代名家著作,他们无不实践着“医乃仁术”的观念。《黄帝内经》称医学为“圣人之术”体现了对医学这样一门高尚职业和行医者应具备高尚道德的认识。从医者应贯彻儒家“仁爱”思想,按儒家圣贤的教诲行医,治病救人。明代龚廷贤《万病回春》记载病家十要“一存仁心,乃是良箴,博施济众,惠泽斯深”。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言“医之为道,若子用之以卫生,而推之以济世,故称仁术”。清代喻昌也曾在《医门法律》中称“医,仁术也”。所以作为一个医务工作者,既要了解中国古代医学史的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医学精神,更要领悟博大精深的传统医学“仁术”的精髓。

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传统医学道德凭借医家的为人,自觉实践着医者的仁爱之心。孙思邀是实践“医乃仁术”的一代典范。《千金要方》总结了唐代以前的医学成就,书中首篇所列的《大医精诚》、《大医习业》,系统论述了医家必须具有的医德规范。他说作为一个医生在行医的过程中应态度认真、一丝不苟。所以一个真正的“大医”,必须做到“省病诊疾,至意深心;详察形候,丝毫勿失;处判针药,无得参差”。

“医乃仁术”之说体现了我国古代的医儒一体。知儒理是对医生的基本要求,清代医学家徐大椿在《医学源流论》一书中,专门撰写“医道通治道论”从病因、病理、治则、治法和治疗中如何掌握攻补兼施的尺度,与儒家礼乐兵刑的治国方略紧密联系,详细论述了治国之术与治病之道相通之处,充分证明了医儒一体。同样儒家认为医学为“生生之具”,医学的目的是仁爱救人,是儒家实现仁爱爱人的重要途径,因此“医儒同道”。正如《灵枢·师传》所指出的,掌握医术,即可“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无病,上下和亲,德泽下流……”由此可见医儒同道,医出于儒。

2.知医为孝

在儒家的伦理道德体系中,孝道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以孔孟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提出了“百善孝为先”的做人根本。关于“孝”,《尔雅·释训》中的解释是“善父母为孝”,《说文解字·老部》的解释是“孝,善事父母”。从这一观念出发,重视医药是必然的。习医术,既可以用来自保、尽孝,又可以推广用于救济世人,由此推断医术也是一门孝术。研习医术是服侍父母、尽孝行善的一个重要内容和体现,故自古就右“为人子者不可不知医”的古训。

《二程遗书》中言“病卧于床,委之庸医,比之不慈不孝。事亲者亦不可不知医。”正如《论语·里仁》中所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儒家提倡忠君孝亲的道德观,而以医药侍奉双亲,正是这种道德观的直接体现,因此学习医道是尽孝道的基础,不学医则无法尽孝。例如金代医学家张从正把自己的医学专著叫作《儒门事亲》,《四库全书提要》中说:“其曰《儒门事亲》者,以为惟儒者能明其理,而事亲者当知医也。”同时儒家的“为子孝,为臣忠”的谆谆教诲,也是传统医学发展的内在动力。孙思邀在《备急千金要方序》中说:“君亲有急不能疗,非忠孝也。”在中国历史上,为了成为孝子而学医的人,也大有人在,如明代医学家王伦、唐代王煮、北齐的李元忠等。

历代名医从医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文人从医。在仕途不利的情况下萌发学医救人以表夙愿,因其具备了阅读医书与理性思考能力,阅读困难较小,易于培养医学兴趣;二是自己身患顽疾,久治不愈而寻求自救,在面临自己健康和生命受到威胁,强烈的求生欲望就容易激发学医兴趣;三是重要亲属患病或病死之后,由于特殊的情感激发了学医兴趣;四是出身于医学世家,自幼接受医学熏陶,为承家训而产生学医兴趣;五是一些具有特殊天赋者,因偶然的机缘表现出浓厚的医学兴趣。

其中第二、三、四种情况均出于儒家孝道的内容要求。如张仲景在《伤寒论》序中记载“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以来,犹未十捻,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东垣老人传》里记载金元医家李果走上学医之路是因为“母王氏寝疾,命里中数医拯之,温凉寒热,其说异同,百药备尝,以水济水,竟莫知为何证而毙。君痛悼不知医失其亲,有愿曰‘若遇良医,当力学以志吾过。’”金代医学家刘完素也因母病,三次延医不至不幸病逝,遂使之立志学医。这些都体现了儒家孝道观的精神实质认为忠臣孝子要时刻保证君父的身体健康就必须学习并精研医术。

由此可见,孝道在儒家的伦理道德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宋代著名政治家、诗人范仲淹“不为良相,则为良医”的千古名句,道出了医相从根本上是同宗的道理,这集中代表了古代医家的理念。据对《中医人物词典》收录的6200余位历代名医分析,有813人由儒转医,占13%,其中又有172人因“孝”的动机而习医,占弃儒行医者21%。

3.推己及人

儒家所追求的理想的人际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彼此互相关爱、真诚相待,即“仁者爱人”,“爱人”本身是情感的体现。同样,理想的医患关系也是如此所以,“医乃仁术,’即爱人之术。众多医家不约而同地提到“仁”,用“仁”规范自己的思想,指导自己的医疗行为,在医学实践中实现自己兼济天下的理想。因此儒家的中心思想“仁”就成为了贯穿医德修养中的主线。在实施仁爱的过程中,仅仅做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民论语·卫灵公》

)是不够的;更多的要做到“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因此儒家教导人们的是“推已及人”、“将心比心”。孟子也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公孙丑上》)。儒医对待病患需同样怀有推己及人的观念,就是以仁爱之心行医济世,是施行仁术。于是就产生了济世活人的宗旨。即要想到自己贫病的痛苦,就应当去关心、帮助贫病之人,因而要施药救助,体现济世活人精神,也就是儒家“泛爱众”的医学体现。因此,在儒家的教诲和影响下,医家在“行仁术”、“施仁爱”的过程中,倾向于“推己及人”的思维模式,即“急病人之所急”,根据自己的感觉和理解去治疗病人,去实践“仁”的基本内涵。对于病患应该一视同仁,把他们看成是自己的家人一样。孙思邀在《大医精诚》中说“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蛋,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见彼苦恼,若己有之,身心凄枪。勿避睑滋,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清代名医费伯雄在《费氏医书》中也说“我欲有疾,望医之相救者如何?我之父母妻子有疾,望医之相救者如何?易地以观则利心自淡矣!”

4.重义轻利

儒家处理义利关系的基本原则是重义轻利。孔子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强调君子应把“义”放在首位。儒家所推崇的重义轻利的观念,对古代医家产生深刻的影响。众多医家都亲身实践以医济世,舍利取义。

现在人们用“杏林春暖”这个成语来赞美医生的美德,它记载的是三国时期的医家董奉‘旧为人治病,亦不取钱。重病愈者,使栽杏五株,轻者一株。如此数年,得十万余株,郁然成林。……奉每年货杏得谷,施以娠救贫乏,供给行旅不逮者,岁二万余人”。这样的轻利义举也就成为了医家们争相效仿的典范。

孙思邈的《大医精诚》要求“凡大惬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利用医术索取钱财的人,历来为医家们所不齿。儒家所推崇的重义轻利的观念,倡导医家把良心作为道德的基础,从医者应有善良的心地,不可存私欲邪念,怀有救苦之心,淡薄名利,一心向善。同时还指出:“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不得以彼富贵,处以珍贵之药,令彼难求,自炫功能”。明代龚廷贤《万病回春》记载病家十要强调“十勿重利,当存仁义,贫富虽殊,施药无二”。清《吴鞠通行医记》写道:“良医处世,不矜名,不计利,此为立德。”清代名医费伯雄说:“为救人而学医则可,为谋利而学医则不可。”表现了古代良医重义轻利、一心救民病苦的高尚品德。

5.以德待患

“仁”在儒家思想中是一个含义极其丰富的概念。广义的“仁”是一个全德之辞,几乎可以概括所有的德目;狭义的“仁”便是五常之一,是以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的道德情感为主要内涵的道德规范。

中国传统道德中“以德为先”的思想,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古代医家接受仁德思想,由以德待人具体化为以德待患。所谓“大医精诚”、“医乃仁术”、“无德不医”的优良医风更是值得我们坚持和传承的。古代中医带徒学成出师时,师傅以灯、伞相赠,以示不分昼夜,风雨无阻,为“一心赴救”之意。龚廷贤在《万病回春》中要求“凡病家延医,乃寄之以生死,理当敬重,慎勿轻藐”,急病人之所急,有“所召必往,寒暑雨雪不避也。”

儒家思想中的孝道范文第4篇

一、引言

在我国,封建社会的传统木雕艺术被广泛应用在建筑装饰和家具制造中,是一种重要的艺术形式。传统的木雕装饰,在选择材料、确定内容、进行构图时,重视牢固实用与美学的协调统一,立足于从装饰角度来确定题材。木雕艺术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其构造形式和审美形式至今对我们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它在建筑中的美学价值一直影响至今。尤其是木雕作品所蕴涵的儒家思想,如寓意孝道的《鹿乳奉亲》《为亲负米》《啮指心痛》《单衣顺母》,寓意忠义的《赵子龙救孤》《杨家将》《苏武牧羊》,寓意读书及第的《魁星点斗》《蟾宫折桂》《庆加冠》等,这些生动有趣的内容题材兼具装饰效果与教化寓意,它使人们在休闲娱乐与健康生活中潜移默化地了解儒家思想精神,同时也是人们对于子孙后代殷切教导的一种表达。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传统风格,体现出中式家居风范与传统文化的审美意蕴,其艺术特色和美学意蕴根植于传统文化和审美习惯之中。

儒家思想是以孔孟为代表,是传统思想的主体与核心。儒家思想在整个封建社会中处于显学独尊的地位。各朝代统治阶级通过不断的吸取新的思想和观点,来适应定国安邦的需求,因此儒家思想广泛渗透到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各个领域,包括在传统建筑装饰细部、室内陈设等方面都侧面反映和表达了儒家思想的理念和要求。作为传统建筑装饰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传统文化的载体,传统的木雕艺术表现儒家思想的题材就相应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在传统木雕装饰纹样的教化题材中反映最多的也是伦理教化。“忠孝节义”是儒家思想中最重要的伦理准则,木雕花板纹样中,或者使用人物故事情节、或者运用植物比拟、或者其他象征手法的装饰题材来宣扬忠、孝、节、义,以达到宣扬伦理道德的教化意义。“忠、孝、节、义”,根据封建礼教道德观念命名,反映了封建社会人们的精神思想,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民间建筑装饰的理念内涵。木雕不仅具有观赏价值,它所蕴涵的传统文化思想蛰伏了儒家思想的影子,与儒家思想中的“修身、齐家、治国”理念相融、一以贯之,并具有一定的教化功能,从各个不同角度表现了儒家文化的基本内容。木雕艺术的表现内容和形式都十分清晰地体现了儒家思想中崇人伦助教化的道德原则,也是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木雕艺术中蕴涵的儒家思想

古人在表达情感思想时,使用的文字语言,不会赤裸裸的显露,而是含蓄地使用借景、借物抒情传达。这种感觉化的艺术语言,与含蓄的言外之意联系在一起使观赏者容易产生更多的联想,间接丰富了文学、艺术作品的内涵。正如司空图《诗品》所说:“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语不涉己,若不堪忧。”刘勰《文心雕龙?隐秀》也言“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夫隐之为体,义生文外”。木雕艺术也是如此。它以木材作为载体,通过艺术化的方式,将人物、动物、植物等内容呈现在有限的图幅里,表达审美思想内涵,借景抒情,借物言志,意在画外,情在景外。许多不可言传和无穷尽的美感经验,通过木雕这一特殊媒介传达着它独特的文化内涵。

(一)木雕艺术中所蕴涵的孝道思想

中国封建统治者素以“孝”治天下。在汉武帝时期,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就是“孝”,最著名的就是“举孝廉”。这种方式是汉现和培养官吏预备人选所用,被推举的学子,除博学多才外,更须孝顺父母,行为清廉,故称为孝廉。在汉代,“孝廉”作为选拔官员的一项科目,没有“孝廉”品德者不能为官。到清朝时,考取了举人,还是用孝廉公这个名称,一直是沿用汉朝的称谓。由此可见,在整个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始终以孝悌观念作为统治民众的方法,也被社会各阶层所接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反映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二十四孝图》。《二十四孝图》中人物的所作所行,为古代社会各阶层民众树立了榜样,还被作为教育人们敬老爱老的范本,常被用在建筑木雕中的花板雕刻之中。如《戏彩娱亲》《百里负米》等被广为流传。另外,在中国人看来繁衍子孙是最大的孝道,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儿孙满堂、多子多福,一直是几千年来中国人的传统家庭观。徽州农村,新人在结婚时,女方家喜欢选用精工细琢制造的“花床”、衣橱等作陪嫁,来点缀他们的洞房。上面的图案以“龙凤呈祥”“麒麟送子”“百年好合”等较多,用“石榴”象征“多子多孙”,用“鸳鸯”象征“夫妻恩爱”,用“和合二仙”的故事来寓意夫妻恩爱、白头偕老,寄托人们对新人婚姻幸福的祝福和美好愿望。除此以外,还有“五子图”“送子观音”“百子图”等,表示对子孙兴旺的殷切希望。

“孝”是个会意字,其意是年幼者搀扶着长者。孟子在评论舜对父亲的孝顺时说:“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历代统治者都提倡以“孝”治天下,以“孝”作为统治的核心,把孝道作为立身教民之本,建国安邦之基。表现“孝”的题材也是木雕门窗装饰中最常见的。如《二十四孝》故事中的《孝感动天》《亲尝汤药》《刻木事亲》《怀橘遗亲》《扇枕温裳》《行佣供母》《哭竹生笋》《态蚊饱血》《乳姑不怠》等,这些戏曲故事的真实性我们无从考证,但我们仍可从这些木雕艺术中,感觉到孝道不仅是道德伦理条规,更是人性的根本。

(二)木雕艺术中所蕴涵的忠义思想

忠与孝,是儒家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是维系家庭和社会道德的两大支柱,不仅是中国古代所提倡的美德和社会责任,在现代也是需要发扬光大的传统美德。子女要孝顺父母,“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对待上司要忠诚,“君事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忠,即忠君报国,“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可见,“忠”在古代人们的心中是何等的重要。“岳母刺字”“杨家将”“木兰从军”“苏武牧羊”等以历史故事为题材的木雕纹样,都是赞扬人们忠君爱国的典范。

“忠义”作为儒家思想的一部分,既是伦理范畴,也是政治范畴。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君是天,君为父,“忠”是人臣必须尽到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是一种人生追求,一种精神境界。明清木雕中,反映忠义的作品举不胜数。尤其是官宦家族建筑中,此类题材更为常见,如《关公千里送嫂》《桃园三结义》等。

(三)木雕艺术中所蕴涵的仁义、节义思想

“仁”是儒学的中心思想,儒学中的“仁”是与孝悌等血缘情感联系在一起的,是以孝悌为基础的。正如《学而》里说到的:“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孔子认为,孝是人们所具有的最纯朴、善良、真实的情感,而这种情感与“仁”是不可分开的,它是“仁”的根源所在,但源于孝悌的“仁”却又不等于孝悌,而是以孝悌为根源,向外层层延伸,上升到君臣间的“忠”,朋友间的“信”,最后达到博爱的境界。明清婺源木雕中以“仁”为题材的木雕作品有很多。如《访贤》《尧帝访舜》《百忍堂贺寿》《先贤逸事》《恩爱福寿》《闺训女儿经》等。这些描述的都是君臣间的仁义、朋友间的情义、夫妻间的恩爱和父女间的慈爱。木雕中艺术刻画的种种仁爱故事,是我们后世学习的榜样,唤起了我们许久不曾在意的道德关怀与社会责任感。

在封建社会里,节义中的“节”主要指妻子对丈夫的服从;“义”则是封建道德准则,这里主要指君臣之间或不同阶级、阶层的人们之间的一种道德责任。节义,在字典里解释为节操和义行。节,即气节,指坚定的信念、信仰,其代表人物有文天祥、苏武等。在木雕艺术中,常用梅、兰、竹、菊、莲等来比拟人的高尚人格。梅兰竹菊,并称四君子,它们分别代表了傲气、幽静、坚韧、淡然四种不同的品质,文人常以此比喻刚正无私的君子风度,与儒家提倡的道德规范一致,也成为历代文人们颐养身性的道德标准,因此,这些图案在书香门第的民居中较多见。义者,理义、道义、正义、公义。朱熹曰:“义者,天理之所宜。”见利思义,就是指人内心善良的道德本性。典型的代表人物就是关羽,由于其自身的英雄气概以及忠义,成为后世统治者推崇的忠义楷模,关公在现代也成为一种文化和精神。所以取材于《三国演义》的木雕花板纹样,成为民间建筑木雕装饰中热衷的题材,教育后人要仿效关羽,忠义两全。

(四)木雕艺术中所蕴涵的读书及第观念

儒家思想十分重视读书,《论语》中开篇就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之说。而“学而优则仕”是儒家为中国文人选定的人生道路。在明清木雕中是经常出现古人苦学的题材。如《车胤囊萤》《皓首穷经》的故事是描述过去文人一生埋头苦读的艰苦生活。还有《三进士》《五子登科》《十八学士》《庆加冠》《喜报临门》等,这些都是描述古人一生志愿在于读书考取功名的真实写照。木雕作品中还经常会发现,工匠们把《状元及第》与《告老还乡》作为相对应的画面成组刻画,这也许是古人为了取意于善始善终而特意设计的。事实上,从状元及第到告老还乡,古人并没有因为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状态而感到失落,相反他们认为这只是他们完整人生的境遇。另外,《乡仗奢硕》《林下优游》这些作品也是表达这种意境,讲的是某位官员功成名就后辞官荣归故里,闲暇时与友人、童仆出游,表现了一位退隐贤人的悠闲乡间生活。刻苦读书,考取功名光耀门楣,是中国古人对子孙的殷切希望。古人的这种崇儒兴文的人生价值观,间接影响了木雕的风格与题材。他们通过木雕这一传统艺术形式从不同角度诠释着儒学思想的精髓,并延续和传承了儒家思想。故《魁星点斗》《蟾宫折桂》《庆加冠》《买臣负薪》《喜报临门》《金榜题名》等传统故事,就成为木雕艺术喜闻乐见的题材。

儒家思想中的孝道范文第5篇

《水浒》经过数百年的流传,影响愈加广泛,对《水浒》的研究也日渐深入和呈现多元化趋向

仅就该书的主题而言,就众说纷纭,难以定论。对书中主人公之一的宋江,更是褒贬不一,忠奸各有所执,但不论其是辅国良臣、豪侠义士,还是乱世盗贼、虚情假义,有一点却是众多评论家共同所不得不承认的――宋江的最终下场是悲剧性的。乱臣贼子的肆意加害固然可憎,昏庸君王的怯懦不明固然可叹,但就蓼洼服毒自缢的悲剧性结局而论,不能不说是宋江执意愚忠的产物。正是这种性格上的缺陷构成了宋江人生悲剧的主要根源。本文就着重从文化思想人手,以梁山聚义为界通过宋江性格的多重性、矛盾性,谈谈对宋江悲剧命运的粗浅看法,以求教于大方。

宋江悲剧命运的思想根源――儒家的“忠”和游侠的“义”之间的矛盾。

要全面、准确的分析和把握宋江性格,就不能不对宋江的思想根源及北宋末年的历史文化背景作一个简单的回顾。

首先,宋江身上儒家思想根深蒂固。

自从汉代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禁锢政策以来,儒生受到宠用,儒家思想逐渐被确立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成为历朝历代统治阶级治国安邦之术。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①所以“忠孝仁义”、“天命论”、“人世”、“保境安民”等儒家思想在宋江身上一览无余,并且处处制约着宋江的行为。

《论语》有云:“夫孝始于事亲,终于事君”,“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为之有也”,“故以孝事君则忠”。儒家认为,“孝”和“忠”是一致的,作为人子人臣,于“小家”应该尽人子之责,保持“孝道”,于“大家”则应该忠君守职,“孝慈则忠”,要尽“孝”,就不能犯上作乱,“孝”乃是“为人之本”。宋江登场,就是以“孝子”亮相,“那人姓宋名江……,在家大孝,人皆称他做孝义黑三郎。”梁山聚义,行的虽是“义”,但想的却是“忠”,力促招安成功,尽人臣之职,为国为君排忧解难,“孝义黑三郎”就成了“忠义”黑宋江。忠孝仁义思想,贯穿其始终。

《论语》又云:“死生由命,富贵在天”。孟轲进 ―步补充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把“诚”说成“天道”,把对统治者的忠诚说成是由“天道”所决定的“人道”。在宋江看来,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是逆“天理”的勾当,“犯了弥天大罪”。招安成功,几经沙场,仍未得到朝廷重用,兄弟们大多心灰意冷,这时宋江又怨起自己命薄,“想我生来八字浅薄,命运蹇滞,破辽平寇,东征西讨,受了许多劳苦,今日连累众兄弟无功……”。诸多例子,举不胜举。

在“忠”这个核心思想的引导下,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儒家又产生了“人世”、“保境安民”等一系列思想。要尽忠,忠于君王,忠于朝廷,就应该积极人世,求取功名,“学而优则仕”,为国家分忧解难,做到勤政爱民。宋江“自幼曾攻经史”,儒家思想烂熟于心,即使身居乱世,奸佞弄权,也不忘人世为官,谋得押司一职,职位虽卑,但也能体恤百姓,常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后来人伙梁山,“保境安民”思想体现的更为突出,每次出兵,所过州县,秋毫无犯。每次攻下城池后,立即出榜安民,散粮救济百姓,儒家思想一览无余。

但除了儒家所谓正统思想以外,宋江还深受游侠思想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游侠之风,始自春秋战国,而盛于秦汉。但从汉代起,由于儒生受到宠用,儒学上升为统治阶治国安邦之术,侠则屡遭爿际、打击,为统治阶级所不容。

到了北宋末年,“朝廷不明,纵容奸臣当道,谗佞专权,设除滥吏,陷害天下百姓”,“满朝文武,俱是奸邪”,内有内患,外有外扰,广大老百姓生活在欺凌累加的社会最底层,生活动荡奔波,苦不堪言。张养浩一首《山坡羊・潼关怀古》说得分明:“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在这种生活境遇下,一千多年来积淀下来的仇官心理使他们不再有依靠圣明天子,忠臣清官昔救天下的传统幻想。正是这种社会背景和下层民众的文化心态为游侠思想的复兴提供了契机,也为施罗(作者暂无定论,本文暂以施罗简称施耐庵和罗贯中)对宋江性格的塑造提供了依据,但只是只言片语,尚不足以为证。早在汉代司马迁的《游侠列传》中就对游侠的特征做了归纳概述,“今游侠……其言必信,其行必果,以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千里诵义,为死不顾世”,“趋人之急,甚己之私”。

再看《水浒传》中对宋江的描写:“那押司姓宋名江,表字公明……为人仗义疏财。……平生只好结识江湖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底,无有不纳。……且好做方便,每每月滩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济人贫困,阴人之急,扶人之困,以此山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18回)

通过这段文字不难看出,宋江俨然是一副游侠风范。 行文至此,细心的读者不免会问,儒家讲“忠孝仁义”,游侠尚“千里诵义”,同有一“义”字,是否说明儒家思想与游侠思想两者之间有共同之处呢?其实不然。“忠义”曾是先秦儒家倡导的一种道德观念,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其意义已有所改变,“在儒家祖师的语录里,‘忠’指的是尽心为人办事,不分对上与对下;‘义’指的是办事正确,几乎包括处理人与人之间的问题。……先秦以后,“忠”的概念逐步转变为同类人之间相互对待的道德观念”。②在“忠”和“义”两个范畴的发展中,“忠”的含义逐渐凝固,专指忠于皇帝,而“义”的含义却在表同类人关系这个大范围内变化多端。显而易见,“侠义”中的“义”实际上超出了儒家“义”的范畴。

必须明确的一点是,《水浒传》中所倡导的“忠义”已经不在等同于儒家的“忠义”。在儒家思想的“忠义观”中,不管是“尽心为人办事”,还是“办事正确”都是用来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根本意义上来说,也就是维护封建秩序的稳定。它们两者互相统一,共同服务于封建统治阶级。而《水浒传》中所提倡的“忠义”,“忠”无疑是指忠于君王带有非常明显的儒家思想的烙印,但“义”的实质却变成“情同手足”、“同生共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江湖义气。几千年的道德驯化和自身的局限,使的他们不敢也不可能明目张胆的反抗,而只能把仇恨心理的发泄寄托在“两拳打遍天下事,一身肝胆为正义”的侠客身上。这样一来,侠的存在就对封建统治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威胁,为统治阶级所不容。显然,这时候的“忠”和“义”是相互对立的。

统治阶级身居社会上层,他们苦读儒学“经史”,“忠心”耿耿,钻营仕途。奸臣贼子,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一生屈害忠良,欺压百姓,“若论仁、义、礼、智、信、行、忠、良”,却是不会。对于下层百姓奉行的“侠义”,他们避之惟恐不及,根本不屑、顾,甚至产生鄙夷的态度。而身处社会下层的老百姓也想尽忠,又可望而不可及。如此一来,便导致了社会上两种思想在不同的阶层受到推崇,统治阶级尊儒,下层百姓尚侠。《水浒传》中,“忠”和“义”的矛盾也成为儒家与游侠,统治阶级和下层人民矛盾的侧面体现。

宋江生在地主庄园,身兼小吏之职,但却并未挤入统治阶级的行列。为了挤身官场,他不得不研习儒学,而身居社会中下层,他又不能不受到侠义的熏陶。这种特殊的社会。这种特殊的社会地位和交际范围使他同时受到儒和侠的影响,集“忠”“义”于一身。忠义难两全,而他却力求两全,并且一直在为找到“全忠”“全义”的最佳平衡点而付出不懈的努力。且不知“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得兼”,任何想把“忠”和“义”调和的思想和行为无疑

都是徒劳。“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正是这种自身难以调和的矛盾性格为其悲剧命运埋下了祸根。

引文出处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52页

②葛楚英(论(水浒)的忠义》(水浒争鸣》第一辑

参考书目:

(中国近现代文学研究》

(水浒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