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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

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

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第1篇

一、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内在结构与核心价值观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上,儒学伦理思想和道德学说的“独尊”地位屡受来自释道伦理思想的挑战,但并未发生过根本性的动摇,这与儒家和谐伦理思想具备稳定的内在逻辑结构和核心价值观是密切相关的。对此,我们可以从如下几种视角来展开分析。

其一,以“仁”贯通“礼”,实现道德与政制、法制( 刑制) 的和谐统一。

礼,原为糊弄人与鬼神之间的祭祀活动,萌于“民神杂糅,不可方物”[1]( P515)的原始社会末期,至周奴隶制末期经历了由“祭礼”到“礼制”的发展演变过程。仁,本为“亲亲”之义,是孔子在周天下“分崩离析”、“礼崩乐坏”的动荡时期创建仁学伦理文化的学理基础。孔子将仁的内涵扩充为“泛爱众”( 《论语•学而》) 即“博爱他人”( 《论语•颜渊》) ,旨在用“泛爱众”的仁爱精神贯通和改造周礼。

这可以直接地从《论语》言说“仁”与“礼”的语言逻辑看得很清楚。这就是: 多将“仁”与“礼”放在同一看法或主张的命题中来表述。《论语》说“仁”有 109 处,说“礼”有74 处,大凡说“礼”处多同时说到“仁”,如“人而不仁,如礼何?”( 《论语•八佾》)、“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论语•颜渊》) ,等等。这种语形表明,孔子要将他承接先人的“亲亲为仁”由家庭伦理推向全社会伦理,赋予仁以忠、孝、恕、节、义等道义内涵,改造由周而来的僵硬的礼仪制度,实行“亲亲”的普世化和当代化。这一极为重要的古伦理文化的改造与创新工程,奠定了整个中华民族传统伦理文化的“仁学”基石。所以,孔子之后的礼,在内涵和功用的表述上多兼有道德、政治、法律三种含义,如《礼记•曲礼( 上) 》曰: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 教训正俗,非礼不备; 分争辩讼,非礼不决;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 宦学事师,非礼不亲; 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祷祠祭祀、共给鬼神,非礼不成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界、退让以明礼。”[2]( 二)这里顺便指出,在考察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相遇文本之“礼”,应当放在具体语境中来理解它的特定内涵,而不应当仅作道德、政治、法律三者中的哪一种语义来解读。

其二,以“德”体现“道”,实现“个人之德”与“社会之道”的和谐统一。

“道”,本有道路、外在于人的神秘力量①、独立于个体的俗世社会的规则等多种含义。“德”始见于《周书》,本义为人与生俱来的“性”。孔子是最早将“道”与“德”联系起来,主张以“德”实现“道”的古代思想家②,他说: “志于道,据于德”。( 《论语•述而》) 后来,《礼记•乐记》如是明确解说两者关系道: “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朱熹注释“据于德”之“德”时曰: “德者得之谓也,得之于心而守之不失。”[3]( 二十七)把“德”与“道”联系起来并以“德”实现、体现“道”的 逻辑程 式,使“道德”具备了反映个人与社会( “私”与“公”) 之间必然性联系的本质特性。中国古人关于公私关系的这种朴素的结构意识和价值观念,对于今人应当如何理解和把握所谓“德性伦理”或个体道德的科学内涵,仍然是具有某种校正性的启发意义的。

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离开社会道德要求,个体德性操守的形成就成了无稽之谈。不同的个体道德,只存在其表现社会属性上的个性差异,不存在有无社会属性的差别。

其三,以家庭和谐伦理通达天下和谐伦理,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一统”观念和谐。这种大和谐伦理观早在西周就已形成,如《尚书》中就有这样的记载: “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4]( 一)意思是说: ( 尧) 能发扬大德,使家族亲密和睦,进而影响其他各族,达到天下( 百姓) 太平。孔子在回答弟子“问仁”时,常把“爱家”与“爱国”一致起来,如“仲弓问仁”,他在“恕”的意义上答道: “在邦无怨,在 家无怨。”( 《论语•学而》) 。

中国古代社会贤臣明君著述过数不尽的“家训”,其思想主题都是家庭伦理和谐,而在言说家庭伦理和谐时多表达家国一体的和谐观念。

其四,以“天理”统摄“人心”,实现“天理”与“人欲”、“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和谐统一。孔孟儒学伦理思想在汉初被“独尊”为家意识形态后,虽然在保持其基本精神的情况下注意吸收和溶合法、道、阴阳等各家思想,赋予内在结构具有某种开放的性质,但随后经董仲舒发挥衍生出“天人感应”的天道宇宙观,导致谶纬之术一度盛行,致使儒学伦理文化内涵的和谐思想带上了神秘的色彩,开始远离俗世社会,失去了“独尊”的实际地位,陷入困境。经过唐代的“复古运动”,特别是宋明理学与“心学”的“新儒学运动”,儒家和谐伦理思想不仅跟随整个儒学伦理文化恢复了“道统”地位,而且在“生生为仁”的形上层面上赢得了新生。

由以上简要分析可以看出,儒家和谐伦理思想在“不同而和”、“和而不同”的认识论和本体论的前提下,有着完整的内在结构,彰显的是己者与他者相统一、个人与社会相统一、家与国相统一、国家与天下相统一的和谐价值观。同时也不难看出,有一种核心价值观和逻辑主线贯穿于这种完整结构之中,这就是“推己及人”与“为政以德”; 而“推己及人”与“为政以德”之间也存在一种逻辑关系: “推己及人”是根本,“为政以德”是“推己及人”合乎逻辑推理的张力使然。③

这正是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文化本质之所在。

在笔者看来,儒学伦理思想包括儒家和谐伦理思想,作为一种文化本质上并不是如同康德著述的那种思辨的道德哲学,而是关于道德生活的经验论和实践论,是合乎道德生活的经验逻辑的真正的“实践理性”。《论语》中的许多道德命题和主张,其实就是关于道德生活经验( 经历、体验是也) 的直白式记述、表述,有的甚至就是直接的自述,如《学而》开篇说: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继而又说“曾子曰:‘五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 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而不习乎?’”等等。

人的一切优良道德品质的形成都离不开对道德意义的感知,因而也都离不开道德生活的实践经验,而人的道德生活经验的常见、直接的主题,就是如何看待“己者”与“他者”的现实关系。一个人在实际生活中能够正确看待“己者”与“他者”关系,就会进而自觉或不自觉地在“推己及人”的社会理性意义上接受关于正确理解和处置“己者”与“他者”的道德教育; 当其成为“治者”之后,一般就会在行动上而不是仅仅在口头上正确看待“治人”与“治于人”的关系,由“推己及人”而拓展到“为政以德”。也就是说,具备了“推己及人”德性的人,一般就能“为政以德”。“推己及人”是儒家和谐伦理思想乃至整个儒学伦理思想的逻辑基础和价值张力所在。

正因如此,在孔子创建的仁学范畴体系中,“己”与“人”是两个最基本的“人学”概念。《论语》中的“己”出现不多,“为自己”之意思的“己”更少,而“人”使用率却很高,出现 162 次。加上“仁”本来就有“人( 他人) ”和“仁人”的意思,如“泛爱众,而亲仁”( 《论语•颜渊》)、“殷有三仁”( 《论语•微子》)、“观过,斯知仁焉”( 《论语•里仁》) 的“仁”等,则更可以看出“人”的使用率很高。这表明,“仁学”在“己”与“人”之间更看重的是“人”,“推己及人”的主旨在“及人”—“爱人”,对于“治者”来说就是要实现“为政以德”。“

推己及人”旨在实现人际和谐,强调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卫灵公》)、“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论语•雍也》)、“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

( 《论语•颜渊》)“为政以德”旨在实现政治和谐,强调的是“为政以正”,因为“政者,正也; 子率以政,孰敢不正?”( 《论语•颜渊》) 若是“子率以正”,就会如同“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 草上之风,必偃”( 《论语•颜渊》) 一样,成就“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论语•为政》) 的一统天下。概言之,若能“推己及人”而至“为政以德”,就可以实现政通人和,达到天下大治。

这就是“推己及人”和“为政以德”作为儒家和谐伦理思想文明样式结构之核心价值观推演的实践逻辑。

二、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形成基础与建构机理

在唯物史观视野里,伦理思想作为一定历史时代的观念的上层建筑,作为一种社会理性,其形成一般需要经由三个相互关联的逻辑条件,即: 形成基础、观念质料、理性建构。

恩格斯说: “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经济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5]( P98)这里所说的“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是伦理思想“归根到底”意义上的生成之根; “伦理观念”是伦理思想实现理性建构的观念质料,它在未经过理性建构之前,还只是“物质决定意识”之反映论意义上的自发性的伦理道德经验,尚有待被提升到特定的伦理思想层次。

如果说,儒家和谐伦理思想( 乃至整个中国传统观伦理思想和道德主张) 的生成之根是大海式的小农经济,无疑是没有问题的。但须知,作如是观并不是说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形成基础就是小农经济,否则就犯了“直译式”的经验论错误。作为封建社会观念的上层建筑,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形成基础与生成之根不是同等涵义的概念。

大海式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自力更生、自给自足。这种普遍分散的、无需政府调节的“无政府主义”状态,显然是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封建国家全局利益的。这就决定作为经济“集中表现”的政治必然是高度集权的形态,形成以高度集权的专制政治相适应于普遍分散的小农经济的社会基本结构。封建国家的这种社会基本结构就是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形成基础,决定了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文明样式。

人们在自力更生、自给自足的小生产中形成的“伦理观念”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这显然不利于封建社会稳定和专制国家的整体利益,客观上需要经由理性建构将此提升到国家的意识形态层次。这种意识形态必须具备调整和纠正“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小农自私自利意识和“无政府主义”心理偏向的功能属性,以在全社会凸显和倡导“大一统”的整体意识和“推己及人”的“他者意识”,同时在治者集团推行“为政以德”的“民本意识”,实现社会全面和谐。这种理性建构无疑是一次具有文化革命性质的创举,它为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历史机缘。孔子之所为,扼制和“纠正”了封建社会小生产者和统治者自发意义上的“私心”,赋予儒家和谐伦理思想以封建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理性的特质,合乎封建国家管理和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故尔在汉初获得“独尊”的伦理文化特权。

这种理性建构的过程和成果表明,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建构机理就是在与“伦理观念”“相左”的意义向度上,同中国封建社会的客观要求相适应。这里的关键词是“相适应”。④

因此,把儒家和谐伦理思想乃至整个中国传统理思想和道德学说主张的形成,归结为普遍分散的小农经济或高度集权的专制政治而不是封建社会的基本结构的思维方法,是偏离唯物史观方法论视野的,并不能在根源的意义上真正把握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文明样式的本质特性。

实际上,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这种建构机理,也是人类伦理思想建构的普遍机理。人们在一定社会的“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的“伦理观念”一般多是“自发”的,在存在论和实用论的意义上多是属于生产和交换活动主体“自己”的,其价值取向于主体自身一般都是有益而无害的,但并不一定与国家管理和社会建设与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相适应,有的甚至是相悖的。这就使得在观念上层建筑的建构上实行“反其道而行之”的机理,成为社会合乎目的和合乎规律的必然选择。

因此,不可将恩格斯上述关于道德与经济关系的关系的著名见解,形式地解读为社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就应当“自然而然”地奉行什么样的伦理思想、倡导什么样的社会道德。

当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相关学界一直有人主张引进资本主义的伦理学说和道德主张的文明样式,全面实行以“己者”为本位的个人主义。其所以会有这样的主张,就在于用“直白”方式即仅在“生成之根”而不是形成基础看待伦理道德与经济关系的关系,没有把握伦理思想和道德主张作为意识形态其建构的机理是需要经由唯物史观的思辨过程。

三、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本土价值及“世界历史意义”

近几年,学界研究和阐述中国古代和谐伦理思想价值的学术、学问成果,真是汗牛充栋。然而,其学术视野多散视于儒道佛各家各派的和谐伦理思想的价值,而且多以文本记述的和谐伦理思想为依据,没有聚焦儒家和谐伦理思想。与此同时,不大重视对儒家和谐伦理思想推演的“实践理性”意义上的道德价值及其“世界历史意义”的分析和阐发。

笔者以为,分析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本土价值需要从两个方向展开。一是和谐伦理思想本身的价值,二是由和谐伦理思想推演出来、用于指导社会道德生活的价值。因此,首先有必要分辨伦理思想价值和道德价值是两种相互关联的不同价值。

伦理思想价值属于知识和理论价值的范畴,评判其价值的标准涉及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实在性和真理性问题,道德价值则是“实践理性”意义上的价值,是由主体行为选择和价值实现的“善心”、“善心”、“善果”整合显现出来的“善”的价值。伦理思想是“伦理观念”的理论表达形式,也是用“实践理性”的方式制订道德价值标准和行为规则及由此“内化”而成的个人之德的理性依据。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伦理思想就是人们的道德生活与道德品质的理论表现”[6]( P4),自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若是因此而把社会道德和个体道德看成是伦理思想之源,则并未看到伦理思想的本质属性,而且恰恰是把伦理与道德的关系看颠倒了。[7][8][9]

若是用哲学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评判标准来看,儒家和谐伦理思想本身的价值实际上是有限的,它的知识理论体系属于价值论范畴,虽然其话语体系大量使用了诸如“天道”、“天理”、“人性”之类的形上概念。如前所说,儒家和谐伦理思想本质上是经验的,实践的,以适应封建社会和人的稳定与安宁的客观要求,体现其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精神品质,展现其本土的思想和道德价值。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 ndliche]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10]( P205、503 - 504)

就此而论,儒家和谐伦理思想对的真理性内涵及其普遍意义不应置疑。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在考察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本土价值的同时,提出它的“世界历史意义”的话题,是合乎逻辑的题中之义。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基于“新的历史观”指出,“受到迄今为止一切历史阶段的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反过来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即所谓广义的市民社会,认为这种“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 进而又以狭义的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世界市场的存在为前提”指出: “人们的世界历史性存在而不是地域性的存在已经是经验的存在了”,“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共产主义———它的事业———只有 作 为‘世 界 历 史 性 的 ’存 在 才 有 可 能 实 现 一样”。[10]( P540、538 - 539)

实际上,这种世界历史现象不仅仅是一种逻辑或存在论的逻辑,从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传播史来看,在伦理道德的文化交往中,“人们的世界历史性存在而不是地域性的存在已经是经验的存在”,早在资本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出现以前,就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经验”事实。这可以从儒家伦理文化向国外传播及其所产生的影响得到证明。

据有关史料记载,中国传统儒学向国外传播,最早可以追溯到汉唐,传播地几乎遍及全球,近毗朝鲜( 韩国) 、越南、日本,远至欧美诸国。传播出去的文本除了《四书五经》、《朱子全书》等儒家经典,还有《史记》、《汉书》等典籍。在这种过程中,尚有一些外国人不断自撰文本,主动介绍儒家伦理思想及中国人道德和精神生活的实际状况,如葡萄牙人曾德昭的《大中国志》( 1645) 、比利时人柏应理的《中国哲学家孔子》( 1687) 、美国人阿瑟•史密斯( 中国名明恩溥) 的《中国文化》( 1885) 和《中国人的特性》( 1890,中译本最新版本为长江文艺出版社 2011 年出版,译者戴欢、代诗圆) ,等等。这些文本都富含儒家和谐伦理思想,传出国门之后对传至国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有的甚至“被确认为官方的统治思想”。[11]( P3)

而更多的影响则发生在传至国的知识界。18 世纪法国百科全书派的领军人物之一霍尔巴赫在其所著的《社会体系》中说道: 儒家的“伦理道德是一切具有理性的人的惟一宗教”,“中国可算世界上惟一将政治的根本法与道德相结合的国家。而此历史悠久的帝国,无疑乎告诉支配着的人们,使知国家的繁荣须依靠道德。”[11]( P264)这些传播及其所产生的影响表明,包括儒家和谐伦理思想在内的整个儒学伦理文化,内涵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价值因子。

近些年,设在一些国家的孔子学院受到所在国的广泛关注,证明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世界历史意义”没有过时。

当代中国和国际社会都面临诸多矛盾和冲突,我们需要在谋求和谐伦理的环境中求得各自的生存和发展,彰显和拓展儒家和谐伦理思想文明样式的当代“世界历史意义”,大有可为。

这首先需要解决一种认识问题。我国相关学界至今很少有人关注儒家和谐伦理思想所具有的“世界历史意义”,这可能与整个儒学伦理思想的文明样式在近代以后相当长时间内的命运及由此形成的文化心理有关。

明末清初,中国社会曾出现顺应某些新生产方式而萌生的新伦理观。如李贽的“人必有私”观[12]( P626)、黄宗羲的“以天下为事”观[13]( P5)、王夫之的“人欲之大公,即天理之至正”观[14]( P639)等。这些新伦理观,就其文明属性来看多具有类似资本主义文明样式而却与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相左”甚至相悖的特性,本是儒家和谐伦理思想实现近代转向和转型的观念质料,但是由于受到当时代诸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并没有被提升和建构为封建国家的意识形态,更没有经由“实践理性”的思辨而推演为普遍的社会之道和个人之德; 又因西方宗教伦理观和资本主义道德价值观直接的强势传入,致使儒家和谐伦理思想与整个儒学伦理思想在近代渐渐失落了它往日“独尊”的风采,国人也渐渐产生了一种妄自菲薄的文化自卑心理。整个 20 世纪,中国社会长期处在变革、战乱和制度更替之中,新中国成年后又一度受到“左”的思潮的影响和干扰,改革开放以来又把关注道德文化的目光主要投在“世界”和“未来”,致使我们长期“无暇”认真给予儒家和谐伦理思想的“世界历史意义”的问题以应有的关注。

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第2篇

在当代中国,各种伦理话语竞相兴起。在此背景下,考问儒家伦理话语能否有效地介入当代中国的伦理问题尤显必要。本文将从思想内容、表达方式和思维方式三方面来考察儒家伦理话语的特征,并简要说明其现实意义。

就思想内容看,儒家伦理话语主要围绕伦理“体验”而展开。“体”即身体力行,于“行中见知”,“验”意味着对生活实践的各种关系进行反思和评判。《论语》开篇说: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学”和“习”的对象主要指“礼”“礼”代表着社会共同体的价值,它以历史文化传统的形式,凝聚着先觉者的伦理体验。可以说,第一个反问讲的是自我的伦理体验:“学”与“习”相长,可理解为自我与先觉者之间伦理体验的交流,其目的在于实现价值自觉与共同体价值间的沟通。第二个反问讲的是主体间伦理体验的交流,它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体验活动的中心不再限于自我:“朋”即同类者,“有朋自远方来”可以验证“德不孤”,交流达“道”的方法以增进修养。故可“乐”。“乐”与“悦”对举。“悦”是“悦于己”,是自我伦理体验产生的内心愉悦;“乐”则是“同乐”,隐含“人已和谐”的意思,其“乐”在于彼此心灵的相契、伦理体验的分享。第三个反问则点出伦理体验的根本目的在于寻求伦理之道,同时也说明自我体验最终要落实为生命的境界:伦理无非“人伦之理”,求伦理之道就是要学做人。学做人是体验切实之事,是“求于己”者,即,考虑如何将自我的善性展现出来、如何担当对人事以至世界的责任,而不是基于自我对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故能“人不知而不愠”,由此展现自我的生命境界。

《论语》的通篇论说也都不离孔子及其弟子的伦理体验。如《论语》中的“仁”、“义”、“礼”、“智”、“信”等伦理观念,其意义大都紧扣具体的伦理体验来讲。后世儒家的论说亦如此。如王夫之在《思问录》开篇即引《论语》首篇以为儒家宗旨,并评论说:“人性之善征矣。故以言征性善者,必及乎此而后得之”,而孟子所讲的“四端”只是权宜之辞,“非所以征性善也”。当然这并非要否定孟子性善论的意义,而是说若真像孔子这样体验确实了,则无须仅用“四端”来规定“性善”,其一言一行无不透出“性善”。质而言之,王夫之强调的是“性善”要于伦理体验中才能落实,儒家的学问是实践之学、依切身体会而得。近代国学大师章太炎也认为,“西洋哲学,文字虽精,仍是想象如此,未能证之于心,一无根据,还不能到宋学的地步,所以彼此立论,竟可各走极端的。这有理论无事实的学问,讲习而外,一无可用了!”“那心像是在吾人的精神界,自己应该觉得的。所以,不能直观自得,并非真正的哲理,治哲学不能直观自得便不能进步”。他对西方哲学的看法虽不无偏激,但可反衬出儒家强调伦理体验的立论宗旨,儒家学问的关切处也因此而见。总之,伦理体验是儒家伦理话语的中心内容,浸染其中的学者对此均有鲜明的自觉。

儒家将伦理体验作为其话语所要表达的核心内容,实则强调了伦理学的实践性质以及人的生命能力。当代伦理学在致思方向上多有分歧,但将道德理解为一种实践理性则已成基本共识,这意味着伦理学的主要关注当在于考察人们的行为能力,特别是社会行为能力。或许有人认为,当代西方的伦理学已相当哲学化,力求哲学反思介入的道德哲学似乎起着伦理学基础理论的作用。然而,强调哲学反思与坚持以伦理体验为基本内容并非两种相背离的伦理学发展方向。如当代德国伦理学家施贝曼就认为,道德哲学应“以伦理体验为前提”,进而才能在反思之时“将我们的体验与知识融合起来”,“将作为它们的根基的更深刻的统一揭示出来”。可以说,儒家伦理话语的核心内容与当代对伦理学性质的理解是契合的。

儒家伦理话语主要有语录、注经以及评述历史和时事等表达方式,它们表现出某种“解释学”的特征。这里所谓“解释学”与现代西方的诠释学有差异,可以通过简要比较两者以彰显儒家伦理话语在表达方式上的特征。

第一,西方主流诠释学认为,在一种有效的“问与答”中,对话者应持有平等的发言权。儒家语录中的对话者之间则往往是一种等级关系,其表现是在“问与答”的形式中一般有一个主导方或者说思想权威,如《论语》中的孔子、《四书或问》中的朱子等。但深一层看,权威的合法性并不取决于社会地位或个人身份,而是取决于他的道德地位,即,是否在道德上为人们所认可,并被尊为道德“先觉”者。

在当代,“等级性”容易引入联想到依从权威、设立限制,似与“自由”、“平等”的理念相违。但应该看到,自由与平等并不意味着绝对排斥权威和限制。是否与“自由”、“平等”等价值相违,其关键在于限制是否必要、权威是否合理,从伦理学角度说也就是规范的合理性问题。由此来看儒家对话中的“等级关系”,它虽然突出了伦理权威和规范的作用,但同时也对限制是否必要以及权威的合理性问题保持着充分的敏感。因为如前所述,对话中权威的合法性是以道德合理性界定的,人们与其说是尊重权威本人,不如说是尊重社会共同体的价值,而后者正是社会伦理规范的一个主要来源。可以说,儒家对话的“等级性”强调的是伦理学的规范功能,不应理解为替传统的非理性权威做辩护。在此意义上,它与“自由”、“平等”可以相容。

另外,当代西方伦理学的一个重要发展是公共领域中伦理学的兴起,如对话伦理学强调伦理对话各方的平等地位,罗尔斯在讨论正义原则的形成时也做出参与制定原则的各方“道德上相互冷淡”的假设。它们体现了当代伦理学的一个趋向,即,从伦理学角度来讨论“民主程序”的合理性。儒家伦理“等级性”的对话方式与这一趋向并不相悖:一方面,当代伦理学的这一趋向针对公共领域,着眼点是制度建构或文化对话方式的合理性等“宏观”层面。相对于生活世界的实质性价值而言,伦理学的这一趋向具有形式化的特征。这些“形式化”的伦理学有一个共同的理论前提,即,基于合理多元主义的伦理学对话背景,这意味着承认各社会共同体持有虽不同却各具合理性的价值。进一步说,其伦理蕴涵是,秩序建构必须建基于实质伦理学才有意义。另一方面,儒家伦理对话的“等级性”是一种实质性伦理学的表达方式。也就是说,儒家的基本关注面在于尊重社会共同体价值、重视对生活世界的价值体验,而对话的“等级性”则与此相应。从当代伦理学的发展看。实质性伦理学与形式伦理学虽在方法上相异,就伦理学的整体而言两者则互补。其中,无论是就社会共同体内部还是整个人类生活世界而言,确立实质性规范的指导地位都是基础性的:在社会共同体内部,若仅专注于民主程序的伦理合理性而忽视实质性的伦理规范,则易陷入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由此来建构社会秩序只能愈益依赖理性的计算,公共生活的规范内容则将趋于“非伦理化”,而与伦理学的本义相背;从生活世界的角度说,‘伦理’展示的是生活世界的规范性”,仅停留于讨论形式规则、概念的伦理学必将由于远离生活世界而陷入空疏。综合两方面,可以说实质性伦理学与形式伦理学可以并行不悖,而儒家伦理的“等级性”对话仍然是一种适合当代形态的伦理学表达方式。

第二,儒家主要以“训诂”方法“注经”,“训诂”与西方的诠释传统有相当的差异。当代致力于“中国诠释学”研究的学者认为,西方的诠释学具有明晰性、分析性和合逻辑性的特征。相比之下,“训诂”所做的解释具有直观性和联想性,另外还具有“忽略语法分析”、“解释中常常只有结论而无分析过程”、“不解释本义,只解释引申义”、“注重解释实践而疏于理论体系的建构”等特征。 转贴于 应该说,儒家“训诂”与西方诠释传统间的差异,一方面与中西文字的性质不同相关:汉字以形声结合为主,具有表意的特点;西文则是一种“代码性”的语言,以表音为主。另一方面与思想传统的差异相关,用牟宗三先生的话说就是在文化的开端表现其思想的“通孔”不同:中国文化由其通孔发展而来的主要课题是生命,中国人首重德性;西方文化在其通孔处的主要课题是自然界,首重知识。引申到本文论题来看,儒家“训诂”注经的最终目的在于求“义理”,即阐发伦理思想;西方的诠释传统原属于逻辑学的一部分,服务于求知。德性的问题操之在我,故讲德性重简易,意在引导,以生活化的语言为主;知识的问题重逻辑,长于分析。由此看,儒家“训诂”的特征正说明儒家话语本质上是一种伦理语言。

第三,现代西方“诠释哲学的形成与18世纪末产生的历史意识密切相关”,且现代西方诠释学一般认为,对文本的理解和解释与处理历史、现实和未来三者关系是分不开的。与之相比,儒家关注历史的传统更为深厚。历史意识贯彻儒家学说从产生到发展的始终,以评述历史和时事的方式来表达伦理思想集中体现了这一点。另一方面,评述历史和时事的方式不仅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它与儒家伦理话语所表达的内容相一贯。在儒家看来,一种理想的伦理体验在于对文化的历史、现实和未来三者关系的切当把握,即,基于“过去不忘,未来必豫,当前无丝毫放过”(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一》)的自觉意识,通过文化的现实与历史之间的协调,指向一种理想的伦理生活。

就当代伦理学所研究的问题看,一种缺乏历史意识的伦理学不可能有效地发挥其功能。因为从根本上说伦理学关注的是与人类价值相关的问题,而人类价值的彰显必须以历史性为依托。换言之,伦理学的一个基本目的是提供价值解释,而有效的价值解释意味着要解释历史、立足现实而面向未来。

综上所述,儒家伦理话语的表达方式在当代仍然具有生命力,这一结论总的说是依据它适合于发挥伦理学理论的基本功能而做出的。也就是说,伦理学理论的基本功能在于提供价值解释和规范引导,儒家伦理话语的表达方式则能够有效做到这一点。 三

儒家伦理话语蕴涵着有自身特质的思维方式,它根植于“意象”思维。儒家语境中的“意”与“象”本是两个概念。“象”有“象征”义,表征具体的存在,可理解为儒家乃至中国文化中表意的符号;“意象”之“意”则指意义、价值,乃至有本体的意谓。“象”的功能在于尽意,“意”与“象”之间有着“本体”与“方法”的关系。不同于西方传统哲学中概念化、范畴化的本体,儒家的“本体”重在突出其“生命性”,本体的意义是在本体与方法一体化并且相互作用之中不断生成的。因而合起来看,“意象”可以理解为将本体与方法视为一体为趣向来领悟价值的思维方式,可以从三方面来看“意象”思维在儒家伦理话语上的表现:

第一,“取象”,即“把最熟悉的事物典型化,使之具有普遍的意义”。从论述方法上说,“意象”往往以生活化的语言表达出来,具有形象生动的特点。它所追求的是“言近旨远”、富有余味。如朱子讲“致知格物”工夫:“物格知至后,虽有不善,亦是白地上黑点。物未格,知未至,纵有善,也只是黑地上白点”。白地、黑地、白点、黑点的隐喻亲切自然,寥寥数语就将道德修养的“本末”、“终始”处讲得清楚明白,且让读者依其理解之深浅、角度而做不同的发挥。

第二,就事论理。从本体角度看,“意象”意味着意义或价值总是以“境”(包括“心境”和“物境”)、“情”等为中介而展开。因此,儒家论述义理往往针对具体人事,具有“情境”性,而义理本身又是开放的,不拘于具体情境。可以说,儒家伦理话语的旨趣在于启发和引导人们去思考和探索。如,对于某一观念,孔子从不一劳永逸地下一个抽象的、规范的、形式化的、唯一的定义,而是随机应答,即时、即地、即人地吐露心中的体悟或给予指点。

第三,画龙点睛。儒家伦理注重思维的整体性。“象”本身只是具体而感性的事物,是个别、部分,如何从中引申出具有普遍意义(“义理”)的内容?可以借助现代哲学术语“在场”与“不在场”来解释:“象”是“在场”的具体时空中的存在者,是可描述的,“义理”则是“不在场”的,不可“以言尽之”的。儒家将两者联结起来的方式是于“在场”(“象”)中寻找“不在场”(“义理”)的线索,点明这一线索即是指明通向意义领域的路径。可将“点明线索”比作画龙的点“睛”之笔。点了“睛”,龙的形象即鲜活起来;点明线索,就突出了“义理”,整个“意象”的意义就分明了。朱子在讲到孔子论“仁”时说:“夫子教人零零星星,说来说去,合来合去,合成一个大物事。”这个“大物事”就是“仁”,它是“不在场”的,然而通过“在场”提供的“零零星星”的线索,“仁”的意义内容得以澄明,直至全体呈露。

以上三方面的特征可分别概括为三层意思:一是本体与方法之一体;二是现象即本体;三是突出“在场”与“不在场”的联系以及由此而生成意义的方式。与此相应,儒家伦理话语所追求的境界是“通”和“贯”,而不在于逻辑的严密。用程颐评论《中庸》的话说,即是“放之则弥,卷之则退藏于密”。也就是说,要做到收放自如,既明“大义”,又察“微言”;既能说明至高的“一以贯之”之理,又能以之应万事而不谬。

“取象”、“就事论理”和“画龙点睛”所表现的思维取向是注重直观和综合把握、力求引导和激发主体自身的体悟。这是一种典型的伦理思考方式。可以哲学为参照来说明。相较于哲学,伦理学追求的是意义的“真理”,意义的真理之生成离不开人们的道德直觉,因为道德真理总是要在一般意义上与人们的道德直觉相符,它来自生活,是以道德直觉为基础的理论提炼,从道德直觉出发而进行理论抽象,由此伦理学应是贴近生活世界的学问,而不追求如哲学一般严密的逻辑。伦理命题主要使用非逻辑语言,且较多生活语言,由此来表达“真”。换言之,伦理命题包含了与人们道德直觉相符的考虑,含有主观价值判断的因素。由此可以说,儒家伦理话语所蕴涵的是一种典型的伦理学思维。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思想内容、表达方式还是思维方式上讲,儒家伦理话语都适合于表达一般伦理学理论、思考生活世界的伦理问题。因而可以说,面对当代生活的伦理问题,儒家伦理的话语体系具有提供有效应答的潜力。以下简要说明这一结论的意义。

首先,它说明儒家伦理的话语体系可以与现代伦理理论相容,而在近现代中国的反传统主义者看来并非如此。在此意义上,前文的探讨和结论回应了反传统主义者对儒家伦理的批判,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对反传统主义的批判方式做进弓步的检讨和反省。

近代以来,西方文化对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文化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其影响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文化角度看,“反传统”思潮的形成标志着对儒家文化发生了认同危机,它在20世纪初逐步占据了中国思想界的主导地位,至五四运动发展到高潮。反传统主义者对儒家伦理展开了激烈的批判,其特征可概括为三点:其一,它依照“现代”标准来质疑儒家传统本身的合理性。反传统主义者认为,西方的自由、民主和科学代表着“现代”价值,虽然很难说他们明确地揭示了这些价值的具体内容,但他们确信,这些现代价值与儒家所代表的传统价值相对立。因而中国文化的现代化意味着一种“非此即彼式”的抉择:要进入现代社会,必先抛弃儒家传统。其二,为实现中国的“现代化”,他们主张抛弃儒家的基本理念和构架而另辟新径,即,将判定为“现代”的西方学说植入国内思想界,使之以新概念、新方法和新思想的面貌出现,并取代儒家思想的影响。其三,反传统主义者的批判是颠覆性的,其效果是加速了儒家传统在近现代衰弱的进程。反传统主义者这种针对儒家的批判方式至少延续到上世纪70年代末,可以说这一方式本身也成为“传统”,从而在许多中国人的心目中儒家伦理总是消极面居多:儒家往往与“落后”、“封建”和“保守”等词联系在一起,至多只是满足“怀旧情绪”的古董。在当代中国,儒家的这一形象很难说得到了根本性的扭转。这也是需要检讨反传统主义者的批判方式的现实原因。

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第3篇

对于文化的概念,可以说是众说纷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英国文化人类学家泰勒的论断据说是最早的文化定义之一:“文化,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这是一个偏重于文化精神方面的定义。

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德勒把文化定义为:“人类对其环境所作的改变,我们称之为文化。我们的文化就是人类心灵激发起肉体所作的各种动作的结果。”这个定义偏重于文化的物质方面。把文化理解为人们的生活方式,例如美国符号学家莫里斯写道:“文化是由人创造出来的。文化是特定个人所达到的生活方式,并且是由他们保存下来作为社会其他的人的生活方式。”

因此,文化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广泛的社会现象,仅仅从某一角度对文化下定义是很难的,必须从社会的精神、物质和行为三方面来界定文化。张岱年、程宜山在《中国传统与文化争论》一书中给文化下了一个典型的定义:“文化是人类在处理人和世界关系中所采取的精神活动与实践方式及其所创造出来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活动方式与活动成果的辩证统一。”这里,文化是一个包含多层次、多方面内容的统一体系,主要包括物质的、思想的、制度的三个层次。

如果把社会文化整体比喻成为一个圆,那么,从圆心到圆周,大体以精神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为序,即精神文化是文化圈的内核,可称为文化的深层结构,行为文化称为中层结构,物质文化称为表层结构。

二、文化与语文教育的关系

语文包含于文化之中,语文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与语文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文化与语文教育的相互作用体现在:一方面,语文传播、继承、发展文化,语文教育的内容承载着民族文化,深受文化的影响和制约;另一方面,不同的文化塑造不同的语文教育体制,不同的文化决定不同的选拔机制。教育对文化的制约作用表现在:从文化传播学的角度,教育对民族文化传统的作用,并不仅仅是保存民族文化传统,更主要的是起到一种强烈的活化作用,教育的实质是通过活化文化的方式来保存文化传统。

民族文化传统的特定内涵,需要通过教育来传递给下一代。因此,民族文化传统将大大影响人们对教育内容的选择。另一方面,价值观念作为民族文化传统的核心部分,沉积于人们深层的心理结构中,成为衡量事物的基本尺度,将极大地影响人们对教育目的、地位、作用、内容及方式方法的看法,从而使语文教育体现一个民族的价值取向。语文教育对文化也有体现作用。它的教育内容和方式体现文化的特征。下文从儒家文化和中国古代语文教育的关系、中西不同文化与语文教育的关系这两点加以说明。

1.儒家文化的基本特征

中国古代,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三种社会形态,在这个漫长的历史变化中,主流文化是儒家文化。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学术思想空前活跃,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除一个短命的秦朝主张法治、废除儒术以外,其他历朝历代没有不崇尚儒家思想的。从春秋战国的儒家到秦汉时期的经学,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玄学到隋唐时期的佛家,再到宋元时期的理学、明清时期的科举,几乎无一不与儒家思想有关。儒家思想是儒家文化的积淀,儒家文化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是:

(1)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儒家思想体系的核心是对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关注,“仁”和“礼”是这一伦理本位文化的两大范畴。“仁”主要指一种社会伦理道德原则和要求。它以“爱人”为核心,包括礼、智、信、义、忠、恕、孝、悌等诸多内容。孔子曰:“仁者爱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推己及人,将心比心。在诸多道德伦理原则中,儒家极为重视“孝悌”这一维护宗法血缘关系的纽带,认为“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把这种家庭伦理层面的孝悌观念推及社会政治,于国家社稷而言,就是忠君爱国。“礼”是指维护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等级制度,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要求人们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礼成为对人的一切行动的约束准则。孟子在此学说的基础上又提出了“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说,宋明理学提出的三纲五常,实质上是对儒家政治伦理化统治方式的进一步发展。总之,儒家的“仁”是中国古代伦理道德思想的最重要原则,而“礼”则是利用血缘宗法关系维护既定社会制度的一种手段。

(2)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是儒家思想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命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天人合一”代表了儒家文化的根本精神和最高境界,它力图探求天与人的相通之处,强调“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为”的相通,以达到天与人之间的和谐。主要内容包括孔子的“天命观”、孟子的心性论、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及宋明的“天人一道说”。总之,“天人合一”思想体现了儒家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关注,内容十分广泛,但它的主导思想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以便达到一种道德伦理层面人与人的和谐,最终实现天下稳定太平、统治秩序坦然的社会发展目标,成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学说的思想理论基础。

2.儒家文化对传统语文教育的影响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宝库中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我国古代的语文教育承载着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教育,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是根本的而且是巨大的。下面就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几个方面来谈谈儒家文化对中国语文教育的影响。

(1)对语文教育理念的影响

儒家文化具有以伦理为本位的基本特征,这种伦理型的思想文化渗透着古代的教育思想,形成了中国所特有的德育为本的教育思想。这一教学理念强调德、智是衡量人才的两条最重要的标准,故而要求德育、智育能够同时得到发展。儒家思想认为,德育的实施也能够促进其他教学。儒家教育不仅肯定德育的核心地位,而且将智育视为德育的手段。这一原则对纠正或防止片面的知识化教学,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导致重德轻智,过分强调语文教学为伦理、政治服务,不利于语文教学的发展。特别是到了隋唐,学校教育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语文教学只重视写作,以八股文取士,使人们思想僵化。顾炎武曾经批评,这种文章训练的方法使“人才日至于消耗,学术日至于荒陋”。

(2)对语文教育内容的影响

我国古代没有单纯的语文教育。古文教育是包括经学、史学、哲学、文学、伦理学以及自然科学等在内的一种综合性学科教育。比如我国奴隶社会的六艺教育,有“礼、乐、射、御、书、数”的综合性内容。春秋战国之后,教材主要是《五经》《四书》。《三字经》有言:“凡训蒙,须讲究,讲训诂,明句读。为学者,必有初。小学终,至四书……孝经通,四书熟,如六经,始可读。……经既明,方读子,撮其要,记其事。……经子通,读诸史,考世系,知终始。”这段话简明扼要地指出了古代学校教育的基本学科和古代学校教学内容的基本顺序,即:小学―四书―孝经―六经―子书―史书。

古代语文教育之所以选择《四书》《五经》作为主要教材,是因为:《四书》是儒家正统思想的精华,体现了由孔子经过曾参、子思、孟子一脉相传下来的儒家思想。其中反映了封建宗法制度的政治纲领、伦理思想、哲学观点和教育教学思想,历来被统治者所推崇,并规定为一切官办学校、私塾的基本教材。《五经》也是历代各朝宣传封建宗法思想的重要根据。《诗经》相当于文学课本,《书经》相当于政治课本,《礼经》相当于道德伦理课本,《易经》相当于哲学课本,《春秋》相当于历史课本。可见古代的语文教育是文史哲不分的,就连当时的蒙学读物“三、百、千”也是识字教育与知识教育、道德教育结合在一起的,如“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阐述的是儒家所提倡的三纲五常。

(3)对语文教育方法的影响

儒家教育家在长期教学实践中,摸索、采用了许多教育方法,并对他们进行了许多理论性的探讨和总结,如问答法、讲授法、论辩法、诵读法。这里仅以诵读法为例来说明儒家文化对语文教育方法的影响。两汉时期为什么流行诵读法呢?因为内容多是《四书》《五经》,而儒家特别强调诗书的教化作用,“以孝治天下”“以论语治国”成为当时的口头禅。所以当时盛行记诵法。

3.儒家文化对当今语文教育的影响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它有着巨大的渗透力和传承力,对当今的语文教学也会产生很强的渗透作用。儒家文化就像一把双刃剑,其中的精华部分,如重人伦、中庸和谐、自强不息等精神,对语文教学产生了正面的影响;其中的糟粕部分,如过分注重伦理、忽视新知的探索等,对学生创造性人格的培养有负面的影响。积极影响,如传统的德育理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使人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对国家社会的高度责任感,始终是我们德育教育的首要内容。传统德育的方法如讲求“克己”“慎独”,对于学生养成自我约束、爱护集体的习惯,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又如培养学生的吃苦精神,如“头悬梁,锥刺股”“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等,对于励志、培养学生的吃苦精神有深刻的意义。

三、文化多元化背景下对语文教育的思考

如今,多元文化已成为时代的主流,东方与西方、传统与现代、精英与大众,这种景象呈现了对立碰撞而走向统一融合的多维形态。多元的文化背景促使语文教育不断更新其课程内容、教育理念、教学方式,以适应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语文教学中理应填充新鲜的时代意识和价值观念。

在课程设置上,应打破旧有的模式框架,恢复语文教育应有的鲜活生机、朝气洋溢,为各种文本内容充分碰撞、交流和对话提供广阔的天地。语文教育不仅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还应当反映当今社会时代的精神内涵,更有世界范围内优质的异国文化,促使我们的语文教育真正“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对国外的教育理念,应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吸收扬弃,取长补短,以形成自己的强势文化。

参考资料:

1.张岱年、程宜山《中国文化与文化争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第4篇

论文摘 要:本文介绍了儒家思想和中学语文的发展状况,分析了儒家德礼思想与中学语文教学的内在联系,提出了如何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发扬儒家的德礼思想,提高语文的教学质量,为国家的发展培养出具有人文道德情怀的全方面共同发展的综合性人才。

引言:语文教学大纲中曾明确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说明了语文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特点。人文教育包括很多方面,但是就中学生而言,语文的学习是学生进行人文精神熏陶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所以,文以载道,语文学科不仅肩负着传授学生知识的重担,还要努力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中学语文的教学不仅体现了人文教育,而且毫无疑问,在语文学习中传统文化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和起着不可小觑的作用。而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首推儒家思想,儒家思想在教育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经历几代人的传承后,儒家思想总结出了一系列的学习和教育学生的方法,对语文的学习,语文的教学,都有着极大的帮助和深远的意义。

一、儒家思想对中学语文教学的影响

(一)儒家思想:儒家思想是中国的文化集大成者,它代表了中国的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和成就,而且在政治、文化、军事中都影响了一代代的人民。众所周知,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是孔子、孟子和荀子,其思想内涵讲究的是仁、义、礼、智、信、恕、忠、孝等。孔子是儒家学说的始祖,也是我们国家私学教育的开创者。他的教育是以仁爱为主,提出在教育中要重视六艺,并且开创了一些列的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乃至现在,还深受教育家、语文老师等相关专家学者的支持。而孟子和荀子则在孔子关于德礼思想方面做了拓展延伸,孟子注重对士的培养,提出要把道德思想和意志结合起来,注重教育的系统化方法。荀子则提出教育就是要培养学生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和我们现在的教育是不稳而和,一定程度上体现在了当今的教育中。

(二)中学语文教学:如今的中学语文教学随诊新课程改革纲要的实施,逐渐的有所改变,开始慢慢注意起对学生的道德素质的培养,教师也不再简单的对学生只是传授知识,减少了枯燥的文字的学习方式。而且新教材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对语文的学习有了一些变化,更加注重道德的培养和人文精神的教育,使学生能体会到教材中的人文道德情怀。

(三)儒家思想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渗透。儒家德礼思想对中学语文教育的影响是源远流长,首先,儒家的德育思想仍然体现在当今的语文教学中,儒家思想提倡学生的道德素质的养成,重视学生的人格培养和情感培养。我们现在的中学语文教学中就提出了除了重视学生语文基础知识的情况下,要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和与人良好沟通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要努力培养学生的人文道德素质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其次,儒家的教育方法在现在的语文教育中也是经常使用的教育教学方式。最后,不仅学生要有一个良好的学习态度,教师也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教学态度,这样才能在教学中实现真正的教学相长,教师学生都能得到共同的进步,教学也就更加有意义。

二、如何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发扬儒家德礼思想

(一)依附课本进行儒家思想的渗透。语文教材中的内容都是相关专家学者精心挑选的,因此非常具有代表性,是进行儒家德礼思想熏陶的不可或缺的好的作品。当教师在进行一节语文课的教学过程中,首先要明确教学的目标,在教学目标中要体现道德培养的目标。同时,在教学的过程中,要结合相关的儒家德礼思想,去引导学生去思考,提升其感情的升华高度,教育学生如何做人。通过课前、课中、课后的合理安排和有意识的深入德礼思想,使学生得到全方面多层次的人文道德关怀,不仅学习到科学文化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道德情操,学会如何做事做人。

(二)学生动手进行儒家思想的渗透。学以致用,就是学习到的知识要学会去合理的使用,才能体现知识的价值和意义。学生们在课本中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培养了思想道德,就要有一个方式让其得到展现。因此,作文课的设置是非常必要而且重要的。因为通过学生自己的比写出了东西才是真正经过他自己学习收获的东西,是学生对不同事物态度的真实感受和反应,同时也能看出学生自身的道德素养和人文情怀。所以,在作文课的教学中使学生融入德礼思想的内涵,才能不断修正学生的态度和观念。通过让学生自己体会思考,让学生明白老师的爱,得到文章情感的升华,这样不仅写出了好的作文,还能使学生明白老师的良苦用心,对其思想道德进行了潜移默化的熏陶,又把儒家的德礼思想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渗透。

(三)拓展活动进行儒家思想的渗透。语文学习的外延就是生活的外沿,因此,除了重视课堂的教学内容外,还要鼓励学生参加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在与人的交流互动过程中,明白做人的道理和人文道德的重要性。儒家中的礼讲的是要使人们明白和周围的人事物的关系,在与人的相处中要谦虚,互相尊重,能正确真诚的和人打交道。只有通过课外的活动,比如做些义工工作,和同学共同参加一些比赛等等,这样,在一起工作的过程中,学生不仅能学会怎样与人打交道,如何与人沟通交流,还能无形中学习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语文学习的重要性,因为这都是与人建立良好关系的基础,相互促进,相互影响,使儒家的德礼思想得到更好的发挥。

结束语:综上,儒家德礼思想是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更是得到了人们的世代传承和继承。如今,儒家的德礼思想还能与时俱进,适应世展的需求,是我们不得不珍惜的宝贵财富。而且,儒家思想在中学语文的教学中也是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儒家思想与中学语文的融合是源远流长的。在语文的学习中可以体会儒家思想的精髓,儒家思想通过语文的教学得以很好的传承,二者互相促进,互相影响,相辅相成。因此,在语文的教学中,教师要结合语文教材的特点,科学合理的从不同角度渗透儒家的德礼思想,提高语文教学的质量,为国家培养有用的栋梁之材。

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思想主要是通过道德修养达到自身的和谐,进而推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其中仁学体系、中庸思想和礼 乐文化等观念对当下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儒家思想是巾围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影响着华民族上千年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其中庸思想、仁学体系、礼乐文化等观念对当 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仁义之德为和谐之基

“和”是儒家哲学ltl煎要的思想范畴之一。予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 ·子路》。这充分说明了人与人之间,思想观点具有差异性 ,不能完全求得一致,但仍然可以在和谐的前提下,携手并进,};结起来一起做事。“和”的思想元沦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能起着秋极作用,要达到“和”的理想境界 ,儒者讲“仁、义、礼、智、信”,其 “仁”与“义”的思想观念在创建和谐社会 Il要起列撼础性作用。

(一)“仁”者“爱人”

“仁者,爱 人也。”《论语 ·颜渊》儒家仁学思想中的“爱人”把握_r一个最 本的价值要索 ,这就足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和谐社会构建的实质性基础,其实质就是“修己”与“克已”。在儒者看来,见“爱人”无所谓“和谐”;爱人,就要处处为他人着想,以“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欲立而立人 , 欲达而达人”作为处事做人的准则。予日:“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 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 ·里仁》)

2.“仁则荣,不仁则辱”是儒家哲学中世人的荣辱观,不仅是社会对人的评价标准,而也是社会对个人的基本要求。子日:“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沧语 ·灵公》)意为,一个力求实现人生价值的人最引以为恨的,就是直到死去,三的 予还不能被世人所传颂。这关键就在于一个人应去追寻什么样的荣誉。儒家思恕要求人们应该有荣誉心、所谢:“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无耻矣 ;不知有耻,为国家大耻。士荣在于施仁,士辱在于施不仁。”(龚 自珍《明良论二》)“仁则荣,不仁则辱”充分概括了儒家荣辱思想的精神实质。这种观念在今天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对平衡人生价值,调剂生命意义同样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引导作用。

(二 )“非义不居”

“非义不居”是儒家思想实践精神的代表,它对构建和谐社会,对形成融洽和睦的人际关 系、人物关系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儒家哲学思想认为,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矛盾和争斗皆起源于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的矛盾。在此认识的基础之上,儒者们提出重义轻利、崇义贬利、以义代利的“非义不居”思想。

义与利是对立的两个概念,二者的轻重取舍在人的生命过程 1|对人生的发腰具有不同的影响力。儒学更强调义的获取,强调义所赋予生命存在的道德意义。予臼:“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把义与利提高到做人的道德境界上来,一个有德行、道德境界高尚的人知道的应该是“义”,而 一个无德行道德境界低的人知道的只足“利”。正如孟子所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含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含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就是儒学所推崇的人生境界观和道德境界。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说 ,儒学倡导“舍生取义”,它也并不在于要求人们完全放弃利而只顾义。只是说明,当义利发生矛盾激化时,人的行为要去追逐义而放弃 自己的私利。正所谓:“圣人于利,不能全不较论,但不至防义耳。”(《二程论 ·河南程氏外书》) 有高尚德性的人,不足不讨’较利害得失的,只是尽力不做违背道德规范的事而已,也正所谓:君子求财取之有道。 构建和谐社会不只是一种理论的行为,而且是一种具体的实践操作。儒家“非义不居”的思想 ,为我们构建不和谐社会提供有益的道德标准和方法论依据。

三、礼乐文化的辅助作用

仁学中的“爱人”思想也表述一种最基本的实践主义精神,它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成功与否,是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孟子日:“乐民之乐者 ,民亦乐其乐 ;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 ,忧以天下。”(《孟子 ·梁惠王下》)所以弃“礼”而只讲“仁”,肯定无法建构和谐社会。所谓“礼”,是社会的道德规范、条规和人类生活准则。也就是说,礼的社会功能在于调节人与人之 问的关系 ,使之 和谐正如孔子所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 ·学而》有‘r以礼节之的和,才算真和,才能说得上“和为贵”《论语 ·学而》。

儒家文化是一种礼乐文化 ,它以“礼”与“乐”的相互支撑来追求和谐的统一,并以此作为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儒家思想认为,“礼”的本质是“序”,“乐”的本质是 “和”。“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放群物皆别”(《礼记 ·乐记》)。“和”,意味着和合 、和谐;“序”意味着等级、秩序。和谐与秩序是对立统一的。世间没有无序而又和谐的状态 ,也没有不和谐而有序的事物。“礼”规定了家庭、社会、国家巾必须遵守的行 为规范以及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具有社会法律和伦理道德规范两方面的内涵可以用来治理国家 ,提供给社会生活稳定的发展秩序。“乐”是包括音乐、诗歌、舞蹈等在内的综合艺术的总括,是声音、情感、动作的和谐统一,可以抒发情感,调节性情,感化人的心灵。“乐也者 ,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礼记 ·乐记》)。所以儒家提出“和为贵”的思想,是以一个和谐社会状态为根本指导原则的。而社会和谐的核心问题足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儒家十分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人与组织之间以及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和谐。“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仁爱之心,忠恕之道是人际和谐的基础。但人际和谐还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如果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就必然会产生组织或社会内部的相互对抗 ,人际之间的和谐就会受到破坏。因此 ,“大乐与天地同和,大官与天地同节”(《礼记 ·乐记》)人与社会的关系实质就是“公”与“私”的关系。儒家认为,国家、民族和人民利益要三为一体,通过人人“兼善天下”来实现“天下为公”,保障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中庸思想为和谐之准则

中庸思想儒家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的行为准则。“庸”即“用”,“中庸”即“用巾”,就是按“1l1”的标准去做,中庸不是折,也不是 中立 ,而是不偏不倚地把握“中”这个事物运动的准则。根据这个准则处世做人,就可以做得完美,恰到好处,是一种“巾正” 的象征,而“过”与“不及”都是不好的。“巾庸之道”是一种追求内在的、实质性的平衡行为准则,一种勿过勿不及的状态。“中”与“和”有着密切关系,东汉郑玄对“中庸 ”解释为 :“名日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 也。”“巾和”一词的含义为按“巾”的标准去做事就会达到一种“和”(和谐)的状态,和谐状态是一种完美的表现,也可以说,“中和”是一种至善至荚的理想化状态。

《中庸》中有:“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就是说,达到“中和”,不仅能够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 ,而且也实现了人与自然万物的和谐 ,这正是众多儒者梦寐以求的为政之最高境界。《礼记 ·礼运》中“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 ,女有归。……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 ,故外户而不闭”。这是对“大同”社会状态的描述 ,也是一个高度和谐的社会。正如孔子所言:“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明鲜久矣。”《论语·雍也》。

中庸准则可以运用在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个人思想言行等各个方面,在为君治国方面“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 ·颜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中,“正”乃思想行为端正,为人处事必求合乎“义”。在经济上,必须“因民之利而利之”《论语· 尧曰》。坚决反对“放于利而行”《论语 ·里仁》。在文化教育方面,必须要做到“学而不思则 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学而》。中庸准则要求个人在履行道德职责时“无过无不及”,一旦过了应有的度 ,就会使原有的道德要求变质,所谓物极必反。掌握中庸准则,个人必须崇德徙义,但也必须兼德。所谓兼德,就是不偏于一德。仁、义、礼、智、信、忠、孝、恕都不是孤立的,它们都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互相依存、交叉、互补。所以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中庸准则在树立个人的行为规范 ,和道德标准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儒家思想总的来说 ,它体现了以“仁”为核心的“修身、齐家、平天下”的和谐社会,以“中庸 ”为方法的“天人合一”思想,是最高的自然法则,在天地人和谐共生的生命系统中,儒者所倡导“仁民爱物”、“民胞 物与”,“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以礼乐之文化修仁义之德性,正如明朝王阳明所说:“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 ,其与天地万物一也”(《王阳明全集 ·大学问》)。

参考文献

1 《论语》.中华书局出版社,2006.12

2 《孟子》.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8

3 《周易》.甘肃文化出版社,2006,2003.6

4 《春秋繁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