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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汇总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
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
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
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
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
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七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
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
条件。
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
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条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
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
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
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三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条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
状况;
(三)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
处理情况;
(六)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
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
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
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五)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的;
(六)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四十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
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三)未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四)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四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关键词 医疗废物 规范 管理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的废物;通过不断的完善各类制度,有效地加强了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了医院及周边环境,杜绝了有害物质的流散;现将管理的措施报告如下。
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
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成立了由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为组长,医务处、护理部、院务处领导及医院感染办专职人员为成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了由科主任、护士长及医院感染监控员为成员的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各自在管理范围内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1],根据国家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条例,医院感染办负责拟定全院医疗废弃物处置规定,具体组织实施、督查[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护水平
为提高大家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分类制度、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方法及要求、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知识的培训,举办专题讲座,制定张贴医疗废物收集流程图,要求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理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护用品,如有液体或熔融物溅出危险时,还须配戴护目镜。并对收集站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消毒方法、管理方法、防护技术的培训,要求其工作时切实做好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认真交接,登记完整。每年1次进行健康体检,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对其进行免疫接种。
落实医疗废物的管理措施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处理规定实施细则。
要求做到: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规定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②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必须分类收集,不得混合收集。③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紧密、严密的封口方式。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帖标签,注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重量或数量以及经办人等警示标识。④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传染性排泄物,按照规定严格消毒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黄色包装物及时密封并做明显标记。⑤药物性废物应由药剂科统一回收、集中处置。⑥病原体的培养基、微生物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先采用耐高温塑料袋打包,放入灭菌器后,打开袋口或在袋上多处戳洞,以便蒸汽穿透,在实验室内采用内循环式压力蒸汽灭菌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⑦保洁公司指定专人专车专线每天下午4时负责收集各科室医疗废物,与科室负责的护士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并实行双签名。⑧禁止各科室和个人转让、出售医疗废物(如输液器、药瓶等)。⑨保洁公司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与医疗废物回收公司认真交接登记,并负责医疗废物周转箱的使用保管。
组织督查,及时整改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定期检查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医院感染办负责医疗废物日常监督、检查。个别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认知不够,如为了图方便,随手将医疗垃圾丢弃在生活垃圾袋内或进行医疗操作后未将医疗废物分类放置,造成医疗废物混放等现象。对科室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科室主任及护士长,要求督促整改。并将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纳入绩效管理方案,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5分,与当月科室收入挂钩(每增减1份暂按60元计算),做到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减少了医院交叉感染,避免院内、院外环境污染。
医疗废物因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和其他有害物质,因此如果对医疗废物不加以严格规范化管理,可能发生污染性物质、有害化学物质的流散,因此科学管理医疗废物,是有效控制院内感染的重要环节,是保护医院环境不受污染,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关键词】PDCA循环;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0873―02
PDCA循环法是一套广泛用于质量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循环体系。即通过遵循P(plan计划)、D(do实施)、C(check检查)、A(action总结)的一套工作程序〔1〕。医疗废物管理是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可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2〕。我院手术科室自2013年1月以来将PDCA循环管理模式运用到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中,经过半年的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现报道如下。
1方法
1.1 计划阶段
1.1.1 成立手术室医疗废物质控小组 手术室医疗废物质控小组成员组成:院感科负责人、手术室护士长、手术室质控员、麻醉科主任。质控小组成员督促科室人员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并按标准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考核。
1.1.2 收集资料 收集2012年7-12月手术室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现状。发现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针筒与针头未分离直接放在针筒合内、口罩与帽子扔在黑色袋子内、玻璃安瓿扔在纱布桶内、特异性感染手术的废弃物只用单层黄色废物袋收集。锐器盒使用时未加盖。医用无菌物品外包装混入黄色垃圾袋内。
1.1.3 分析原因 手术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分类知识没有掌握,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法规没有引起重视;对医疗废物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尤其是麻醉科医务人员与手术医生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医疗废物相关制度与分类细则未落实到位。
1.1.4 制定医疗废物的分类与处理措施 按照《医疗废物目录》把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5类。手术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病理性医疗废物(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和损伤性医疗废物(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三大类。感染性医疗废物应放入黄色垃圾袋内;病理性医疗废物及特异性感染性医疗废物应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医疗废物应放入耐刺不渗漏利器盒内。
1.2 执行阶段
1.2.1 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知识的培训 由医务科组织全院医务人员与清洁工进行培训,组织学习《医疗废物目录》、《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流程。手术室在科会议上及晨会上不定期抽问有关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知识,做到知晓率100%
1.2.2 执行手术室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注射器、针头、缝针、刀片、敷料、一次性物品等)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分别置于有明显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内。在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及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及其他缺陷。手术室工人每日及时回收各手术间产生的医疗废物,在包装袋扎紧,放在固定的废物存放处。传染病人、特殊感染病人、急症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巡回护士及时通知手术室工人,使用双层包装袋,尽量缩短其在手术室内的存放时间,在回收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并与医院废物回收人员中做好交接。科室对内部医疗废物应进行登记。医疗废物注意在手术室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医院清洁人员每天运送废物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1.2.3 执行手术室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手术室医疗废物操作人员分类收集分类分色置入专用包装袋或容器(黄色袋装医疗垃圾、黑色袋装生活垃圾、利器放入专用利器盒)医疗废物暂存地每天定时与收集人员做好交接并做好废物交接记录。
1.3 检查阶段
1.3.1检查考核 手术室医疗废物质控小组成员定期进行相应检查,
每周定期检查一次;手术室护士长和麻醉科主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将检查结果与科室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科会议上组织讨论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抽查一次,将抽查的结果及时反馈,并与科主任和护士长的绩效考核挂钩。
1.3.2 处理阶段 医疗废物质控小组每月将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的情况进行汇总,总结经验,将已经解决的问题纳入质控标准和规范中,使PDCA循环能够持续不断地运转。对于未解决的问题,提出新的改进措施,转入下一个PDCA循环去解决。
2 结果
实施PDCA循环法半年后,全科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知识考核合格率从75%上升至100%,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合格率从70%上升至96%。
3 讨论
3.1提高手术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认知 手术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与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流程不够熟悉,对医疗废物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因此直接影响了医疗废物的管理质量。通过对手术室医务人员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及分类管理知识的二级培训,提高了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造成社会危害性的认知,掌握了《医疗废物目录》、《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流程,使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3.2提高手术室医疗废物分类管理质量 PDCA循环管理强化了每个环节的管理,人人参与管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使每个人、每个环节均能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执行,消灭了管理盲区〔3〕。手术室应用PDCA循环管理法,不仅提高了手术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的合格率,还减少了医疗废物的产量,有效防止了医疗废物因分类不当而流入到人们的生活环境中。从而保护了环境,保障了人体健康。杜绝了因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不当而造成的二次感染。应用PDCA循环模式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管理,使管理质量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 曹国秀.采用PDCA循环法规范门诊医疗废物的管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1,21(4):752-753.
【关键词】医疗废物;环境保护;治理
一、医疗废物处理的现状
我国近几年颁布了一些关于处理医疗废物的管理条例,但是目前来说,还是有部分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处理不能达到要求。这主要包括以下问题:有的医疗机构没有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而是随意进行堆放处理,这对环境造成了破坏;有的医疗机构没有按要求包装好医疗废物,而是简易包装,没有贴上任何的辨识标签,这对医疗废物的处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还有医疗机构将废物处理的地点设置在人群多的地方,这样的行为是十分不负责任的,这会使医疗废物上的细菌进入空气中,从而附着到人们身上,引起疾病。针对以上种种现象,我们发现的整个医疗废物处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二、医疗废物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处理的问题
其实一些科室都承担了各种医疗费用,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投入来更好的处理医疗废物,对医疗机构进行废物处理进行资金支持。
2、服务方提出的问题
在进行医疗废物处理的时候,管理人员可能会沾上或多或少的废物、细菌,因此,为了管理人员的自身安全,以防止细菌的传染,也为了不让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破坏,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定期体检。很多医院把废气物成本算到科室头上,这样做是很不好的,因科室已经为处理废气物消耗许多消毒剂,每月开支几千元不合理。为了防治工作人员交叉感染、受伤以及二次污染,就需要集中处理好一次性医疗物品。其集中处理的方案可以借鉴“中美儿童医院”的针筒集中处理方法。对使用过后的针头的进行“打弯”处理,这样不仅仅容易对工作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而且还大大的浪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如果废气物分类很细,那么其所需要的空间就会增大,且实际操作起来就会很麻烦。如果在分类时不小心将物品分错类或者分类标志不是很清楚,那么就很容易将其当做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
3、其他问题
某些科室,如急诊科室病人输液多,应考虑具体情况,增加输运医疗废物的次数。可考虑在病房内制作一个“收集箱”,由专人每天回收,统一集中处理病房内病人的废气物。
三、医疗废物处理有效措施
医疗废物处理的发展趋势应该是“加强法制、统一规范、落实制度、综合利用”,这是加大医疗废物处理改革和加强现代化综合医院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医疗废物的集中化管理,综合利用是医疗废物的处理趋势,解决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粗放化管理,达到集约化管理的效果,有利于减少医疗废物对社会以及人民大众的危害。
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由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程度所决定的,为了提高医院整体的管理水平,医院就需要一个专业的管理小组,其组长主要领医院领导,小组成员则是医院废弃物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人员。在院内进行广泛宣传其重要意义,提高从业人员依法行医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以小组为中心,人人参与的,全院各个部门同心协力的环境。
1、加强条例学习,落实制度
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涉及到医院各方面工作人员,因此凡是与医疗废物有接触的的工作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药技、工勤等)均需参加院内举办的培训。要求人人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的方法、技能和原则。
2、成立小组,责任到人
医院应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医院感染科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组织,下设各科室或班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的院内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联动小组,形成一套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联合协调相关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使其大力支持和配合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协调,统一标准、要求
卫生监督部门和医院主要分管部门应该加强沟通和协调,统一标准和要求;同时应加强培训,提高上级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能正确指导、监督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4、全面管理,逐个突击
必须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和交接签收,杜绝医疗废物的扩散、流失。不但要管好个大医院的医疗废物,也不能漏掉社会办医和个体诊所等小的医疗机构。
5、重视危机管理
危机管理主要是针对组织正在面临或可能的的危机事件,而针对危机识别、危机防范、处理等行为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医疗废物的管理,可以说是医疗机构内危机防范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医院来讲,同提高医疗质量,抓经济效益是同等重要的。为了进一步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院感染管理部门需要组织医务员工重新学习认识危机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不可抗力因素,如“非典”造成危机事件的发生。有效的危机管理是医疗机构临危不乱,借以立足的法宝。
四、结语
对于医疗行业来说,做到无菌、无污染是十分重要的。而在进行各种医疗手术及其他医护治疗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医疗废物,那么如何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就成为医院十分重视的问题。毕竟,人们希望在医院看到的是干净的床铺、整洁的地面,这样会让病人安心在医院内休养生息。因此,有效地处理医疗废物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情,医院必须对这件事负起责任。医院每天都会产生不少的医疗垃圾,如果不能及时对这些垃圾进行有效地处理,将会影响到医院对医疗质量,而且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因此,为了保护环境,也为了保护病人,有效处理好医疗废物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这是需要相关管理人员的长期处理与监测的。环境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坚强,它不能受到本不该有的破坏,我们要做好能够做到的事情来保护环境。
参考文献
[1]夏侯娟.江西省医疗废物处置工艺研究[D].南昌大学,2013
[2]梁娟娟.医疗废物典型组分热解―焚烧过程中无机氯析出及二恶英排放特性研究[D].浙江大学,2012
[3]王佳裕.二氧化铈催化臭氧氧化医药废水的研究[D].浙江工业大学,2013
[4]魏炳方.机械旋拧封口的医疗废弃物收集装置的研制[D].南昌大学,2013
[5]王轩明.废弃医疗仪器设备逆向物流的回流量预测研究与应用[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
[6]张璐.利用热等离子体熔融处理模拟医疗废物的实验研究[D].浙江大学,2012
【关键词】护理;医疗废物;管理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9―0325―01
随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已成为医院感染管理中的重要部分[1]。医疗废物中存在含有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及放射性有害物资,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在病区护理人员是接触医疗废物主要者,护士如何对医疗废物做好科学、有效的管理,防止污染物扩散和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加强病区护理人员对医疗废物中的有效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处理工作流程和要求,有效地控制了医院感染,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强化细节管理,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网络
1.1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病区自身特点,完善普外科病区感染控制的质量管理工作,做好病区特殊性医疗废物收集、存放、处理工作流程。
1.2 建立病区三级护理质控管理体系,实行责任护士护理组长护士长的质控小组三级管理网络,负责病区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做到层层管理,责任到人。
1.3 病区设立感染控制专责护士一名,定期到病房巡回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废物是否分类放置,有无混放或乱放,消毒液配比的浓度是否正确,紫外线空气消毒等等。及时与病房护士长沟通,采取有效解决的办法。通过强化细节管理,落实监督检查,做到层层把关。
1.4 医院感染管理科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到各病房、处置室、治疗室、污物间等检查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检查结果当场反馈,每月将综合质量分数报医院管理部门,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了病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使其走上正规化的管理轨道。
2 加强各级护理人员培训
2.1为了强化各级护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和参与意识。由病区护士长、感控护士负责各层级护士培训,主要学习医疗废物管理基本知识,掌握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理工作方法和操作程序、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以及紧急处理措施。
2.2新任护士、进修、实习护士:实行岗前培训,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由浅入深,在思想认识到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重要性,提高新入职护士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的依从性,养成良好工作习惯。培训后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上岗。
2.3岗位护士培训:护士长针对医院感染或护理人员医用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薄弱环节,对护士采取分批培训,现场指导,使护理人员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与义务,将控制医院感染规范化管理变成自觉的行为。
2.4骨干培训:主要采取送出去的办法,参加国内医院感染专业委员会、市护理学会举办的培训班,了解新动态、新技术,并以此来指导实际工作。
3 医疗废物的分类与处理程序
3.1 统一标识,规范管理:为了使病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统一、标准化,对病区处置室的污物处理进行了规范管理、制作了统一的标识,如“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生活垃圾”、“输液瓶”等。治疗废物分类收集,固定位置、固定容器,加盖密闭存放,有效杜绝了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的混放现象。
3.2 病区医疗废物的收集: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别装在专用黄色和黑色塑料袋中,不得混放或随意丢弃,严禁医用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1)护理单元收治的隔离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置于内套有2层黄色垃圾袋内,及时密封。(2)抽血、静脉注射或加细胞毒性药后不必分离针头,直接置于锐器盒。(3)当医疗废物收集达到包装袋的3/4时,袋口进行有效封扎,防止泄露和遗撒。
3.3 病区医疗废物的运送:运送病区医疗废物指定专人,定时、定路线收集运送,各病区与医疗废物收集人应建立医疗废物种类、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签名登记,病区登记资料应保存1年。
4 结果
自2010年普外科实行护理工作中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病区医疗废物管理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护理人员提高层级培训,掌握了医疗废物的分类,提高了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分类执行的依从性,改变了随时乱丢垃圾的不良习惯,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现象明显减少,病区治疗室、处置室空气细菌培养结果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每次病区业务学习的培训率达到100%,废物管理质量检查平均分达到98分,未发生相关因素引起的医务人员感染,有效控制医院感染。
5 讨论
医疗废物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传播疾病,护理人员是医疗废物的直接接触者[2],从源头上做好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关键,对医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是医疗废物管理的关键环节[3]。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是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普外科医疗废物中有大量的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护理人员在接触医疗废物时,熟悉和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防止污染物的扩散以及安全防护等知识显得尤其重要。
通过实践证明,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的规范化管理,是体现现代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防治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是改善医院环境,提高患者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是预防医院内交叉感染,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重要保障[4]。因此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是护理管理的重要内容,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方面是护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之一。
参考文献:
[1] 肖西平,张建莉,黄利虹,等.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探讨[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4,14(8):914-915
[2] 周海波,周海鸥,凌汉栋.医疗废物的处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2,12(6)463-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