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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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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的概念

儒家思想的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复习策略;高考;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

重点是高考常考的考点;难点既是高考常考的考点,又是学生容易出错的知识点。《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演变》是高考的重点,也是复习的难点。那么我们在复习备考中怎样才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呢?

一、依据课标

要想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就必须依据课标,因为课标是高考命题的依据。课标有关本专题的知识点在现行材中都有具体呈现,列出课标并加以阐释,让学生理解课标内容,如百家争鸣,从含义、背景、概况(时间、代表人物、主张)、性质、地位和影响去把握。用课标指导高考专题复习,是保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正确方向。

二、把握线索

要想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就必须准确把握线索。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即儒家思想,它贯穿于本单元的四课内容,儒家思想的演变是本单元的主线,同时这条主线又分为五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是演变的重要阶段:春秋时期形成,战国后期发展为蔚然大宗,西汉武帝时成为正统,宋明理学,明清之际早期启蒙思潮产生。这样知识点就被提纲挈领地编织起来,穿线结网,构成儒家思想的发展轮廓,而且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学生很容易把握本单元的线索。

三、围绕原理

要想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就必须围绕原理。贯穿必修三的原理就是思想文化现象是经济政治的反映,思想文化现象又推动经济政治的发展,因此学习必修三,必须联系政治经济的相关内容,并探讨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下面以儒家思想为例从两个方面分析。首先探究思想文化是经济政治的反映。儒家思想出现的历史背景,应结合春秋时期大变革的时代特征分析。经济上,生产力的发展,私田出现,井田制开始瓦解;政治上,分封制开始崩溃,奴隶主阶级衰落,新兴地主阶级逐渐崛起;文化上,私学兴起,到战国时期大变革表现更为明显。其次,探究思想文化促进政治经济的发展。儒家思想促进社会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其出现后产生的影响:为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奠基,百家争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是中国学术文化、思想道德发展史上的重要阶段,奠定了中国思想文化发展的基础,推动了社会进步,也为以后儒家思想发展成为正统思想和逐渐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主流奠定了基础。

四、理顺关系

要想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就必须理顺关系。理顺本单元四课之间的关系:这四课以时间为序,按照中国古代思想史发展的阶段特征来设置的,将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演变勾勒得特别清楚。主要应理顺下面几个方面的关系。

1.理顺百家争鸣与儒家思想形成之间的关系: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是百家争鸣中的一家,同时儒家思想又为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奠起基础。

2.理顺先秦儒学与董仲舒的新儒学之间的关系:董仲舒在先秦儒学的基础上,汲取了道家、法家、阴阳五行家等学派的思想,发展了儒学。他增加了君权神授,通过政治途径方式推崇儒学,使儒学实现独尊。

3.理顺宋明理学与董仲舒的新儒学之间的关系:宋明理学是新儒学,“新”在发展了董仲舒的新儒学,即宋明理学家在冲破汉唐儒学的束缚,融合佛教、道教的思想,重新阐释儒家的义理,形成了以理为核心的新儒学体系。

4.理顺宋明理学与早期启蒙思潮的关系:它们都是儒家思想,但早期启蒙思潮批判宋明理学,批判宋明理学中的不合理部分,具有鲜明的反专制的民主色彩。早期启蒙思潮不是要颠覆儒家思想,而是继承了儒家思想的某些精神,以反对传统儒家思想中的专制皇权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体系,是对儒家思想的改革和发展,是儒家思想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完善阶段。但是受社会条件的制约,这种完善并没有完成改革儒家思想的历史使命,形成思想解放潮流。

五、形成体系

要想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就必须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在统一课标、线索、原理和儒家思想各部分之间关系的基础之上,生成一个体系,该体系既包括单元知识体系,又包括各课的知识体系。单元知识体系仅从地位的角度简要地概括儒家思想演变的知识体系:春秋时期出现,在当时仅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战国后期发展成为蔚然大宗;西汉武帝时期成为正统,后来也逐渐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宋明时期为宋明理学,包括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其中程朱理学成为南宋以后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官方哲学;明清之际,出现了早期启蒙思潮,虽活跃,但只是沧海一粟,占统治地位的仍是程朱理学。各课的知识体系简化为许多历史概念,如百家争鸣、儒家思想的形成、董仲舒的新儒学、宋明理学和早期启蒙思潮,每一历史概念都从含义、背景、概况(包括代表人物、思想内容等)和影响等方面来呈现。

儒家思想的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儒家思想 武德 伦理

儒家思想背景下的武德内涵

中华武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形成于中华民族独有的社会历史环境和文化背景中,并从传统民族文化精神的土壤中汲取营养。作为中国传统文明和道德主流的儒家伦理思想,广泛而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武术伦理道德思想的各个层面,并从一定程度上规定其发展方向。武德,顾名思义,就是武术道德。这一概念最早始见于三千多年前春秋战国时期左丘明所著的《左传》一书,他提出:“武德:禁暴、戟兵、保土、公定、和众、丰财者也”。①在儒家思想背景下的武德概念,可以说是身体武术与思想道德的结合,是武术在长期的实践和发展中逐步形成的传统道德标准。武德隶属于中华传统道德体系的精神范畴,其本质可以理解为“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的伦理价值凝聚与武术范畴的独特表现形式和结构格局”②。尽管不同的社会历史文化时代会以多方向、多角度和多层次的态势发生着各种嬗变,从而推动武德的内涵不断地补充和丰富,但其本质仍表现为七大方面,即“仁、义、礼、智、信、忠、勇”。本研究认为,“‘仁’、‘义’、‘信’是构成武德最坚强内核的三大支撑性要素”。③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概念所在,因此也是武德的终极价值依托。一个“仁”字几乎囊括了儒家思想对于人的道德修为的全部伦理责任的投射,自然也是习武之人所应具备和追求的最高层次的道德境界。“仁”的本质含义即用一颗广博宽容的爱心去爱一切事物和人。从价值伦理上讲,“仁”的核心是孝悌,这种孝道拓展到武术领域就是要求武林中人具有师慈徒孝、兄贤弟恭、朋亲友爱的道德伦理规范。而践行“仁”具有两种路径方法,那就是忠与恕。忠诚就是“要求习武者忠于师门,继而拓展为要忠于民族、社稷、正义与事业”④。宽恕,就是要与人为善,宽以待人,以爱人之心宽恕他人,求得人际关系的祥和宁静。

“义”在儒家思想视野中是“仁”的一个“执行性”概念,是行善之本。而在武德概念框架下,“义”可以理解为是“仁”具体化为人的表层道德行为所依赖的环节。也可以说,“义”是“仁”的实现路径、方法和策略。在武德这个特定概念所构筑的语境下,“‘义’还能够衍生出等级与秩序的含义,对于习武之人而言,也就是要求他们的言行举止、行事准则与自己的内在身份要统一”⑤。

“信”这一概念则更具有实践倾向,是对“仁”、“义”的进一步的执行和功能性表达。“信,诚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做人要诚实守信,一诺千金。武林中也将诚守诺言作为最源远流长的传统,所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诚实守信,不顾自身安危乃至牺牲个体生命奔赴险境,是中国古代侠客武者屡见不鲜的先进事迹,足见“‘信’是构成武德体系价值的一种重要概念”⑥。

之所以将“仁”、“义”、“信”作为儒家伦理思想框架中武德的主体内容,就在于这三点从一个系统的角度阐释了武德是习武之人所应具有的连续性和层次性的约束规范。“仁”体现了武德赋予习武之人最终极的价值境界,可以说是武德之魂。“义”在武术范畴内可以理解为“仁”的化现,是武德体系的中枢,是对“仁”的一种实践层面的体验。如果说“仁”是每一位习武之人所追求的那种“仁者无敌”的境界,那么“义”就是每个武者为了达到这一境界的必经之路。可以说,一次次行侠仗义都可以理解为是对“义”的执行并叠加积累,从而实现对“仁”的集蓄和靠近。而“信”是武德体系的动态组织,是对“仁”、“义”的一种更加可视化、具体化和常态化的履行,是反馈“仁”的神经信号和“义”的血液的肢体行为。因此,“仁”、“义、“信”彰显了武德体系中的神、气、骨三个层次,与武术精神所谓的“内外兼修”的意蕴不谋而合。

“仁”: 儒家伦理赋予武德之魂

武术中的伦理观念,武德的形成与发展,均以儒家“仁”为中心。“仁”最根本的含义是“仁者爱人”,它一方面指的是对人要宽、惠、恕,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另一方面指的是对人要忠,即待人诚厚,尽心竭力。“武”字从“止”从“戈”,即“止戈为武”。也就是说,武学的本质是阻止战争,彰显和平的精神。从这个角度来讲,尚武精神就绝不是简单的指身体上的杀戮和对抗,而是包涵着中国人独有的“以武收服人心”的伦理观念。武德之“仁”体现了习武之人的一种终极关怀和追求,它为习武之人的自身练武修习、以武会友、闯荡江湖、开门受徒等一系列武林行为铺上了一层底色,让每一个行为环节都充满着强烈的至善情结,使得武术这一原本具有暴力色彩的行为蜕变成为一种中国人独有的行为美学和价值美学。“仁”赋予武德以中国人独有的辩证法思想,即斗争性与同一性的对立与统一,身体行动与意识思考、武力对抗与理解共识、身体制服与心理征服等等。而这种对立与统一不是简单的互为因果,而是一种具有倾向性、循环性和发展性的陈述,即只有心存“仁”才能“无敌于天下”,心念不杀之心,才能真正俘获人心。

武术作为一种技击技术,特别要求练武之人必须具有仁爱之心,强调不仁者不教,不义者不传。张孔昭《拳经备要》云:“贤良秘授纡危困,邪佞休传害众生,大道等闲若轻授,须防九族尽遭刑。”“仁爱”理念投射到武术领域,还体现为尊师重道,恪守道义礼教,并在武林社交场合以谦逊谨慎的礼仪作风构筑交往规则。习武之人虽然“不打不相识”,但是在比武切磋、较量招法甚至进行实战对抗的过程中,往往强调“点到为止”,即主要体验武术套路的发挥和技术的进步,体会武术方法,而严格反对搏命厮杀。这一伦理发展至现代社会,体现在散打等竞技赛事之中,往往要求竞赛选手手带拳套,身穿防护器具;很多竞赛规则中也都一直规定要害部位为禁打区域,如裆下、脖颈、耳后等位置,并且不允许有伤害对方的动作出现,其目的是确保运动员的身体安全。这些都是“仁爱”思想在武术中的体现。

“义”:儒家伦理赋予武德之血

“义”是传统武德中的重要信条。在儒家思想中,“义”的内涵即事之适宜,是主持正义,思想行为符合标准的道德观念。孔子说:“义者宜也”。韩愈说:“行而宜之之谓义”。《论语》中有24处提到义,《孟子》有108处提到义。其中《孟子》有云:“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取义者也”。这些来自儒家的千古名言所展现出来的“舍生取义”的气节,业已成为千百年来武林人士“肝胆相照、生死与共”的武德境界及追求目标,从而将这一道义发挥到极致,鼓舞了无数爱国武术家发扬其民族精神。血性是习武之人的价值标准,所谓血性男儿,就是要将天地之间的那股浩然正气灌注全身,让武术成为一种弘扬正气、惩恶扬善的正义力量,去对抗世间的一切邪恶和不平。而“义”也成就了武德的价值个性,即行为的正当性,武德的框架内容也整体上发端于这种正当性和正义性。

从现代伦理的语境来说,“义”是武德的价值标准,是判断武德与杀戮的根本区别,是区分武林之中善恶荣辱的最高标准。通俗的讲,区分武林正宗与邪魔歪道的根本标准,就在于是否践行“义”,即是否践行对社会正义的信守和护佑。更深一步讲,武林中所尊奉的“义”还是对儒家所推崇的“大义”的一种践行。孔子曰:“君子以义为上,君子有勇无义为乱,小人有勇无义为盗。”自古以来,行侠仗义且保家卫国历来就是武林中人毕生追求的梦想和信仰。之所以成为“大义”,就是因为这种“义”不再是个体对个体的救济和关注,而是上升到为国家民族荣誉及关乎其生死存亡的至高利益的挺身而出,万死不辞。因此在大义面前,中国传统伦理中的“舍生取义”也自然转移至习武者对自身道德修养的基本构筑和培养上来。习武之人的言行举止按照传统武德的原则要求,就必须与自己的身份符合。“学拳以德为先,凡事恭敬谦逊,不与人争,方是正人君子,学拳宜作正大之事,不可恃艺为非,以致损行败德,辱身丧命”,这恰恰是传统武德对传统文化的伦理价值体系的一种承袭和集中体现。

“信”: 儒家伦理赋予武德之骨

“信”在武德体系中则更为具体,是在武林系统中最为直接的人际关系的体现,是习武之人对承诺、约定的信守。“信”是儒家伦理“五常”之一,强调的是做人诚实守信,不虚伪,不失信。在儒家伦理思想及其行为规范的框架之中,“信”既是儒家实现其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仁”这个道德原则的重要条件之一。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强调做人要“信以诚之”,“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荀子亦云:“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荀子认为在交友上不守信、不讲诚是非常可耻的。在传统武德规范体系下,“信”与“仁”、“义”等一样,都是构成习武之人尊奉的终极伦理信条与道德规范。它通过一些传统习武者的历代拳谱、家训和训诫体现并且不约而同贯彻并执行,逐步渗透到武德修养中,从而成为他们追求武学乃至人生哲学的最高境界。“信”作为一种价值理想和行为规范,往往是在传统武德的有机体之中形成的,而教习武之人如何做人正是“信”的中心任务和整体精神,所谓“言必信,行必果”,这也恰恰体现了习武之人一直以来所坚信和坚持的最为根本的立身处世的原则和人生观念。可以说,传统江湖概念下的习武之人对“信”这一伦理价值的践行,就体现在对其自身伦理修养和道德水平的全面提高上,从而实现对理想人格的全面塑造和构筑这一目的。之所以称“信”为武德之骨,原因就在于武德正是通过习武之人互相之间对承诺的信守体现出来,是习武之人在行走江湖过程中通过武术对抗、武学交流、武术哲学探讨等一系列的碰撞产生的。也就是说,“信”往往发生于武林之中最为直接的层面,是标榜武德的最外层表现形式。

构筑儒家思想下现代武德的思考

现代社会文化发展有两大趋势:其一是文化软实力建设日益成为一种国家综合实力的象征;其二,民族文化的振兴成为国家和民族崛起的一种精神动力。可以确定的是,首先,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极富道德感的民族,恰恰是靠其深厚的德育底蕴来构筑起悠久灿烂的传统文化的。而儒家思想作为曾经的中国主流文化,其伦理价值必然会与时俱进,发挥构筑现代文化思想价值的作用。而当代习武之人,无论是武术运动员还是单纯的爱好者,都应该视自己为中华传统文化和武德的天然传承者和自觉弘扬者,不仅要勤于实修武术技能,同时还要通过对自我觉醒的思考和激发,使个体修为、宏大的民族文化和武学精神实现某种神性契合。其次,要从武术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的独特性体现和杰出代表的角度来确立武术德育的地位。究其原因,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种亚文化形式,武文化与中华大文化具有天然的共通效应,这就决定了武术作为一种文化业态所必然具有的封闭专业性和长期稳定性,因此可以说,武术这一文化生态系统即便是在高速增长的经济社会也始终没有被社会世俗和文化大众化效应所侵染和解构,至少可以说,这种侵染和解构并非武文化所独有,而是整个大文化生态的现状。正如《黄帝内经》所言:“其次有圣人者,处天地之和,从八风之理,适嗜欲于世俗之间,无恚嗔之心,行不欲离于世,被服章,举不欲观于俗,外不劳形于事,内无思想之患,以恬愉为务,以自得为功,形体不弊,精神不散。其次有贤人者,法则天地,象以日月。辨列星辰,逆从阴阳,分别四时,将从上古合同于道”。武术自成为一种文化并彰显出来至今,在武术界和武林江湖中,任何一个觉悟到这一点的武林人士,往往都能够成功达到精神和躯体和谐统一的境界。在“我法不足法,唯古人是法”前提下,人们往往会不由自主地将这种武德的精髓向下、向外生发,将之日常化、世俗化、时代化,呈现于世间和现实社会,调和自然文化和世俗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之间的关系。当然,在现代武德的构筑背景下,要深刻认识到作为武术修炼基础的武德既然是以儒家思想为理论背景,也就具有因其封建文化的两面性而呈现出精华与糟粕共存之状,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其中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需要,甚至已成为武术发展的枷锁。我们要辩证分析传统武德学说中蕴涵的传统伦理,重构新时期的武德模式。

总之,武德来自于中华传统文化的伦理范畴,但它横贯古今,至今仍然在为构筑当代的文明和价值伦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中华文化概念下,武术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单纯的实用主义概念,它天然的与中国人固有的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交融在一起,因此更接近于一种艺术和哲学,即中国人特有的行为艺术和身体哲学,是用身体来达到大彻大悟的集中体现。因此,对武德的思考绝对不能脱离中华传统文化这个大的环境背景,而对武德的各个层面的思考和挖掘也就成为对中华传统文化及其现代性开发的某种积极的动力示范。

(作者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

注释

①朱红燕:“21世纪重构中华武德的必要性”,《武术科学》,2006年第7期,第27~28页。

②乔凤杰:“本然与超然论传统武术技击的诡道与圣道”,《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9期,第56~57页。

③程大力:“‘武德’是一个历史范畴兼沦‘武德’在现代武术界提倡之不合时宜”,《体育文史》,2000年第3期,第39~40页。

④杜舒书:“武术人文精神论释中国当代武德的失范与构建研究”,《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第34~35页。

儒家思想的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儒家思想 企业文化 企业家 协同关系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儒家思想,它既是中国封建统治者国家统治和社会引导的主要思想基础和理论来源,同时也是占据中华民族统治史两千多年、在不自觉中影响决定人们的风俗习惯、伦理道德以及价值观、人生观的重要因素。在当代,已经有很多的学者就儒家思想对企业文化的影响和作用进行了探讨。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在儒家思想影响作用于企业文化的同时,企业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也离不开儒家思想的进一步延展。两者相容相进,相辅相成。这种协同关系作用并伴随着现代企业不断成长,从倡导“以人为本”、“诚信经营”到“团队精神的培养”和“”的管理思想,儒家思想中的管理思想的萌芽都在现代企业文化中点滴体现出来。如何把有着二千多年历史的儒家思想和左右企业发展远景与使命的企业文化的协同关系有效地运用于企业管理过程中,促进企业的长效发展,提高企业的管理效能是我们在现阶段应该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儒家思想的主要思想内涵

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孔子和孟子,孔子的主要论著和思想中都提到了以“仁爱”为统治和管理的基本思想,主张“以民为本”、“以和为贵”、“为政以德”。所谓“以民为本”即是认为人民为封建社会统治者管理的根基,是一切管理行使的基础。儒家思想中极为重视人的作用,主张“天生万物,以人为贵”。唐太宗时期,大臣魏征曾警示太宗皇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提醒他在统治国家时应该时时注意到人的作用。“以和为贵”则是儒家思想中中庸思想的具体体现,孔子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孟子也主张“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这都是在强调儒家思想中提倡和谐,注重中庸的思想体现。另外,孔子认为封建统治者想要“为政以德”必须具备“信”的要素。所谓“国不可无信,人不可无信”,诚信成了儒家思想治国齐家的根本。无论“以人为本”、“以和为贵”,还是“以诚为重”都是发自于儒家思想的“仁”、“爱”,都在强调一种以人为本、诚信经营、协调发展的思想,这些观点正同现代企业管理思想不谋而合。

儒家文化适合于现代管理需要主要表现在儒家文化并没有把个人与社会、自我与集体的关系孤立与隔离起来,而是沿袭了中华民族的伦理观念与归属观念,这些认识对于以人为基本管理对象的现代企业文化来说无疑是宝贵的历史财富和亟待继承与发展的宝贵遗产。

二、企业文化塑造已成为企业的必然选择

企业文化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出现以来,就被誉为企业发展的“第二只看不见的手”。企业文化作为一种全新的企业管理理念,是以形成最佳的经营管理为目的,以人本管理为主体,以对企业共同价值观的共识和企业经营目标的认同为基础,以形成团队意识和企业精神为核心、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的崭新的企业管理理论。企业文化是企业和职工共同自觉遵循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它以形成最佳的经营管理机制为目的,是企业赖以发展的灵魂和支柱,是企业的理想和奋斗目标。

三、儒家思想与企业文化的协同关系

笔者认为,儒家思想与企业文化的协同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以人为本”的思想成为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

以人为本是企业管理思想的精髓,企业要在市场的大潮中做一个成功的弄潮儿,靠的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以人为主要对象的企业文化凝聚力的强弱。以人为本在企业的环境中主要是指两类人,即企业内部的最高层领导――企业家和企业内部的最基本单元――内部员工。

(1)作为企业灵魂的企业家。

企业家是一个特殊的组织群体,是具有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的综合体,同时,也是企业文化创新与发展的特殊载体。他们的共同特征是作为企业精神的倡导者和化身,能够根据企业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新特点,提炼和概括出企业的价值观念和崇高目标,让广大员工认可并心悦诚服地自觉朝着共同的目标奋斗。

(2)作为基础力量的员工

员工是企业的基础力量,是企业全部工作的承担者和完成者。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每个员工对于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的理解都存在着不同程度上的差异。提倡“以人为本”就是要使所有员工学会,在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大局利益发生冲突时达成共识,以企业发展为最根本的奋斗目标。另外,提倡人性化管理也要注重员工的参与程度、情感尊重、团队意识培养以及个人价值的实现,使他们自觉地构建企业文化。

2.诚信的理念贯彻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过程

“诚信经营”是现代企业提倡的经营管理理念之一,也是儒家思想中“信”的体现。诚实守信是儒家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儒家思想的基本要义。所谓“信”也可以用儒家所说的“生财须有道”来解释,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生财有道”。企业存在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可能会受到种种不良因素的侵袭,我们现在提倡要贯彻“诚信”的理念就是要做到维护良好的经营环境,自觉形成守信不移,童叟无欺的局面。如果耍手腕,搞欺诈,企业就不可能正常经营下去。

3.企业团队中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

“ 团队精神”是近年来管理界颇为提倡的一个概念,它讲求组织内部的成员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高级管理层之间、管理者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都要保持一种和谐的合作关系。儒家思想中提到的“和为贵”的思想即是要求人们做事不走极端,求大同而存小异。

团队精神是企业文化所要追求的重要目标。当代中国企业家应经开始注重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的培养,他们注意关心员工的情绪,定期组织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参加活动,定期召开管理层和员工代表的讨论会,使员工有机会发表自己对于企业发展的观点和看法,从而达到管理者和员工对企业的“共同管理”。

四、结束语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现代企业的竞争越来越反映在文化的比拼上。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量始终在不断发展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对待企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上保持积极而正确的态度,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立足于儒家思想的背景,用传统文化氛围和文化价值去管理企业,为企业创造价值,并借鉴西方优秀的企业文化管理经验和方法,不断完善和创新更具特色更加高效的企业文化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孔子:论语.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7

[2]汪宇燕:论儒家文化与现代企业文化.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5.9第3期

[3]黎敏:论儒家思想对现代企业文化的影响.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2第4期

[4]张绍学:以人为本:儒家爱民与现代管理的核心.昆明: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5]刘云柏:中国儒家管理思想.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儒家思想的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儒家思想;定罪规制;小农经济

儒家思想是贯穿中国古代几千年历史的重要思想,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中国古代的法制建设也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比较典型的就有“春秋决狱”“悯囚制度”等,礼与法的碰撞与融合造就了古代法制的独特魅力。儒家思想是我国重要的传统文化思想,不仅对古代,对现代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儒家思想对刑法的影响

1.先礼后刑,重礼轻刑。礼法并用是中国古代法律的一个重要举措,可以说礼在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为什么说礼的作用重要,是因为礼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调整社会的多方面,其中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军事、婚姻、司法等方面。在诸多学说中,儒家最为推崇礼的作用,因此在儒家大师的文章中对礼有较为详尽的论述。其中《荀子•荣辱篇》曾说:“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得其宜。”在《礼记•曲礼》中也曾有这样的论述:“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纷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可见,礼的作用影响社会的方方面面,在社会中产生巨大的影响。相反,如果礼在古代社会中得不到维护,那么社会秩序就会陷入混乱,犯罪频发,社会的稳定性根本得不到有效的保证;婚姻之礼受到破坏,夫妇之道不存,之事频发;丧葬之礼受到破坏,则贪生畏死者众矣;君臣之礼受损,则诸侯割据,国家分崩。这就是为什么在我国古代一直倡导礼法并用、德主刑辅、明刑弼教在国家社会中的作用。从这一侧面就可以看到礼在社会中的巨大作用。古代就有“礼防”的论点,主张的是礼在禁止犯罪方面的作用,这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古代的学者也十分重视礼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礼在社会中之所以地位重要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即礼是为了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可,可以在广大民众的心中形成统一的价值观,可以更好地预防犯罪,即可以起到“禁于未然之前”的作用。而法律则更注重对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罚,通过严酷的手段对犯罪者进行惩处,即“人心违于礼义,然后入于刑法”。礼和法虽然都是行为标准,但在儒家看来,二者有先后与重轻的区分。刑用于规制人的行为,通过严酷的刑罚让人产生惧怕之心而不敢去违背法律;而礼虽然也可以规制人们的行为,但是却不如刑对人们有那种威慑力,旨在强调人们自觉自律,主动遵守社会规范。在礼、刑到底适用谁的问题上,儒家学者继承了三代时期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观点,即社会中的不同阶层在犯错之后适用的惩罚制度是不同的,贵族适用礼,庶民适用刑。同时从亲属间的犯罪的规定来看,儒家思想认为亲属之间应该互相包庇,在汉律中的“亲亲得相首匿”就是一个很好的印证。宣帝四年的诏书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患,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道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汉书•宣帝纪》)不只儒家大师提倡容隐原则,连皇帝也支持下属官员互相容隐犯罪,看起来荒诞悖理,但是合乎中国古代家、国相通,君、父、忠孝相连的传统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礼在历朝历代中都有着体现,法律所容隐的范围被不断发扬光大。2.对古代刑法典的总体渗透。儒家的刑法思想主要是通过儒家经典巨著而渗透到刑法典中去的。儒家经典巨著对古代刑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春秋决狱”。所谓“春秋决狱”,是指利用儒家的仁爱思想,渗透到刑事判决中来,以其作为量刑的依据。其次是“引经注律”,就是依据儒家的经典巨著对法律条文进行注释和解析。单纯地从时间上来看,上述两者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是随着汉代以来儒家思想的发展,“春秋决狱”在整个社会正在被广泛的应用,而且也进一步促进了据经解律的兴盛及别具风格的法律制度的深度发展。东晋之后,个人注释法律的行为正在逐渐的缩小,但是在此前包括据经解律在内的诸多法律方面得到长足的发展,促进了唐朝《唐律疏议》和明、清律学进一步发展,导致一些重要律法方面的著作的出现,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使儒家思想在以后朝代的立法中越来越受到了重视。再次是“纳礼入律”,指通过对法律进行修订,把儒家经典中和法律相关的原理和其对法律的基本看法,渗透到法律编纂中去。这种做法其实早就已经有了,持续的时间很长,但是到了唐朝以后这样的做法才被真正的完成,但是并没有因为《唐律疏议》的问世而结束。在唐朝以后,特别是程朱理学出现之后,将儒家的思想直接写入法律中还在持续的发展和进行,但是《唐律疏议》的完成基本上标志着“纳礼入律”的完成。刑法的儒家化在唐朝达到较高的形态,同样法律理论也在唐朝达到了最高,以后的朝代都在仿效唐朝的刑法模式,自己创新的并不多,在刑法思想上也是大致相同。儒家思想对刑法的渗透最主要是因为修订法律的学者本身受到儒家思想巨大的影响。他们掌握建立篇章规制、修改法律制度的时机,他们可以随心所欲,无所顾忌地将儒家经典的精华思想渗透到法律条文中去,直至儒家思想将法律制度全部渗透。

二、儒家思想对经济制度的影响

1.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中国经济的被动性。儒家思想认为“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孔子认为,所有的利益、富贵都是不可追求的,是否富贵在于天命,而不在人为。这种观念的产生与我国封建社会经济制度相关。我国封建社会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小农经济下,人们的经济状况会因为天时和地利的影响而变动。“岁美则穰,岁凶则恶”。这种观念的形成,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2.儒家文化影响下的经济增长动力。儒家的“禁欲主义”不支持人们去追求财富,对经济利益和富贵都持否定的态度;这种禁欲主义也使人们对劳动成果并不珍惜,不能完成大量的资本原始积累,进而再生产。所以,就造成了经济增长缓慢,人们并不热衷于追求更大的财富,而是满足于现状。儒家的禁欲实际上是经济发展动力的绝弃。3.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中国经济文化。我国最早发明了造纸术、指南针和其他具有里程碑式的技术,并且我国是最早使用纸币的国家。但是,我国一直未能形成发达的货币经济。儒家文化影响下,人们一直不太注重经济效益,很少有机会成本的概念,很多都以道德来衡量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很少有人认识到小农经济造成的巨大浪费,为社会生产力提高和经济发展而促进新经济现象诞生的社会土壤十分贫瘠。

参考文献:

[1]谌琦.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刑法的影响[J].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2011(1):112.

[2]徐庆祥.儒家思想法典化研究———兼评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刑法的影响[J].商情,2013(21):209.

儒家思想的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儒学研究 价值 社会转型

一、儒学源流发展

对于一种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往往伴随着不同的注解。然而任何文化的产生发展,必定包含着当时的社会环境,来源于现实生活。而高于现实生活的文化,要融入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的认同才让文化得以发展。中国原始社会在考古资料中了解的映象,是一个缓慢而漫长的发展过程。

“中国儒学”自春秋时期孔子创立儒家以来,已经有2500多年的发展历史了。一种文化的传承和延续又是与现实社会生活和政治状态紧密相关联的。“其善民心,其遗风易俗易。”在学术界更多人偏向,将儒家思想划入人类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的学说的范围。

儒家思想注重宣传,用仁义道德教诲广大群众,使之互相尊重、互相敬爱、互相帮助、互相体恤。其最基本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当时的中国被大家普遍传送的《三字经》里面,人们耳熟能详的便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我们可以解释成,每个个体的本性是向善的,是好的。并且,个体的善良性情具有普世价值和广泛存在性。但是,因为随后的社会氛围的变更以及个人情况的变化造成不同个体行径的异同,也就带来了违反人性原本善良的原则。

纵观整个在儒家思想观,其中仁德思想是全部体系里最重要的环节。注重这个准则和理念是所有哦统治者以及致力于成大事者必须拥有的强有力武器。在农业文明的中国,儒学思想很好的适应了当时的生产力。不管是何种机构、部门,不管是任何个体,只要超越了这个准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都是不能成功的。在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这个准则一方面被引用到治国方略中,另一方面对所有的统治者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同样,“礼”也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换个角度思考,每个个体的本性都是向善的,统治者无比要使百姓控制本人的行为,最大程度的让统治走向和谐、融洽的氛围中。因此,儒家研究如果想让人们知足,对自己自律,严格控制本人的行为,严格依据社会规范来办事,必须要提供和谐、融洽的生活氛围。以往的农业社会时代,因为儒家思想中高度注重礼数,有助于当时的国家一举成为公认的礼仪之邦。

二、当代身份认同的危机

我是谁?从何而来?要到何处去?这样的简单疑问句构成了西方文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身份认同。其基本含义是指个人与特定社会文化的认同。身份认同的危机普遍发生在“后殖民地人”随社会的发展的一种身份混淆。在一段时期的殖民统治期内,殖民统治者隔断了被殖民者曾有的历史和文化,并带来了殖民者所有的先进文明生活方式。当殖民者退出历史的舞台,面对已经习惯的殖民生活和未殖民的过去,被殖民者面临着该如何选择的问题。

我作为“我”的存在,我首先得认同我的文化。说一样的话,写一样的字,有相似的生活习惯,与其他的文明一比较,当然觉得熟悉的亲切一点,共有的身份认同。而身份的认同是比较出来的,没有文化差异就没有认同,从自己的文化中找到自信,而不是在模仿谁谁谁。

三、儒学继承和创新

儒家思想能够传承数千年而不衰,与当时的农业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亦可以说当时的社会文化与生产关系是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的。儒家思想里面有一系列非常经典的观念、词汇、语句都蕴含着非常精辟的义理,并且被融入到那时的历史社会环境下是很容易被理解的。过去的中国社会受益于儒学,今后的中国社会仍然可以向从中汲取智慧。

人类的文化知识是一种传承积累的运动,也是与人类发展密切相关的反应物,是由人创造的。像儒家思想这种中国几千年积累的思想宝库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不要说今天,以后一代代的学子都会继续到儒学宝库中去寻求知识和智慧。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今天是冷门,明天可能会变成大热门。这种可能性可以说是绝对会发生的。当然,儒家文化避免不了传承了与农业文明相适应的传统文化,在当代中国向工业社会前进时,凸显出来的不协调的地方。是很普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当下不管哪种论调都是在一定研究积累基础上诞生的。。年代在向前进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都随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科学研究自然而然的就要向前发展和演变。不加调试的继承,就是将文化束之高阁,终将被历史摒弃。没有摒弃与创新的文化,就不会发展,也难以促进社会的进步。儒家思想完全适用”现代社会是不对的,说“儒家思想过时了”也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