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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范文第1篇

内容提要: 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意识形态,对中国传统社会刑罚的文明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应看到:由于维护君主专制、作为刑讯制度的思想基础及其自身的绝对化,它对酷刑现象在传统中国社会长期、广泛的存在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酷刑的存在是大部分国家历史上普遍的现象,它是原始社会末期以暴制暴、同态复仇旧习在阶级社会的延续。在这里首先需要交代一下的是,酷刑是一个众说纷纭的概念。按照《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第一条的规定:“酷刑指为了从某人或第三者取得信息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纯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带的疼痛或痛苦不包括在内。”学者对酷刑的定义大多都以此为参照、大同小异。严格说来,只有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残酷的刑罚措施才称得上“酷刑”。但这么理解未免过于狭隘,因为酷刑是一个大众化、通俗的用词,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在文中,我们只是对其作最一般的理解,指对人的身体进行打击折磨,使受刑人感到极端痛苦、死亡或人格尊严丧失,残酷的惩罚措施或手段,包括法定酷刑、法外酷刑及刑讯。

回顾中国历史,我们会发现,几千年的文明史也是与酷刑并存的历史。酷刑种类繁多而残忍。炮烙、醢脯、剖心、车裂、腰斩、凌迟、点天灯……,这些酷刑读起来就让人不寒而栗,充满了血腥味。正如梁治平先生所说,更让人吃惊的并不是中国古代刑罚的残酷野蛮,而在于这种残酷野蛮竟然与四千年的文明共存,与古达的道德哲学并行不悖。[1]学者们一般都认为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不同,主张以德为主的治国方略,强调教化。所以儒家思想在历史上起着反酷刑,推动刑罚轻缓化、文明化的作用。但经过认真地考察和分析,我们会发现,作为中国传统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儒家固然有着“慎刑、恤刑”的主张,也有反对滥施刑罚,限制、减少酷刑作用的一面。然而,对古代中国社会酷刑长期、广泛的存在,它也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一、维护君主专制制度与酷刑

尽管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是两条不同的治国方略。但它与法家思想有一个共同的基点就是主张和维护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为君权至上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辩护。儒家伦理的核心就是“亲亲、尊尊”,追求建立自上而下以君主为至高点的严密等级制度。西汉大儒董仲舒更以“天命神权”学说为皇权的最高权威染上了一层神秘色彩。“天生民…为之立君以善之,此天意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2]“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3]儒生们还为皇帝专门制定了一套礼仪制度,进一步彰显皇帝的独尊地位。而皇权专制政体正是酷刑产生和存在的社会根源。

首先,既然皇权被看作至高无上的,那么依儒家思想看来,对皇权及皇帝尊严的侵犯,对皇帝人身安全的威胁也相应地被视为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处以最严厉的刑罚。在“十恶”重罪中,涉及皇帝的就有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而且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也不要求实行具体的行为,只要有“谋”的行为即可构成该类犯罪,被给予极其残酷的刑罚。并且株连亲属,甚至邻里。

其次,君主专制体制下,皇帝“口含天宪”,掌握着最高立法权。每个朝代除了基本法典外,皇帝的命令及其所断案例等也都被视为法律的重要形式。而且这些法律形式灵活多变,更能充分体现皇帝意志。效力也往往高于法典。历史上的酷刑也大都出现在基本法典之外的这些法律形式中。例如明太祖朱元璋亲自编纂的特别刑法《明大诰》规定了明律中所没有的诸多残酷刑罚。如凌迟、族诛、剥皮、弃市、墨面文身、挑筋去指、抽肠涮洗、斩指枷号、枷项游历、为奴等。“凡三《诰》所列凌迟、枭示、族诛,无虑千百,弃市以下万数。” [4]打击官民犯罪,无所不用其极。

再次,皇帝操纵着最高司法权。皇帝可以决定某个案件由自己来审理,也可以指定官员去审理。皇帝操纵着最高司法权,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限制、监督、减少各级司法官员枉法裁判行为的作用,但是也破坏正常的司法程序。由于皇帝拥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常常因为一时情绪不顾法律规定,滥施法外酷刑。例如隋文帝早年废除了魏晋以来的酷刑。但到晚年,“帝尝发怒,六月棒杀人。大理少卿赵绰固争曰:‘季夏之月,天地成长庶类。不可以此时诛杀。’帝报曰:‘六月虽曰生长,此时必有雷霆。天道既於炎阳之时,震其威怒,我则天而行,有何不可。’遂杀之。”[5]明朝皇帝为加强专制统治,更是设立拥有司法权的厂卫特务机构,滥施酷刑,实行恐怖统治。

另外,皇帝控制着最高行政权和人事权。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和专制统治,尤其当社会矛盾激化、动荡时期,皇帝抱着“刑杀以立威”的观念,起用酷吏,加强刑罚的严酷性。所以酷吏之所以出现、敢于“酷”,在某种程度上离不开最高统治者的认可和需要。唐代,“逮则天以女主临朝,大臣未附,委政狱吏,剪除宗枝。於是来俊臣、索元礼、万国俊、周兴、丘神亟?蕖⒑钏贾埂⒐?浴⑼鹾胍逯?簦?追锥?觥H缓笃鸶婷苤?蹋?坡尥?????似料ⅲ??茏怨獭V劣诨持业敢澹??杈吐菊撸?豢墒ぱ浴!?6]可见酷吏、酷刑都是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工具,根源于封建专制制度。

总之,儒家专制君主制的主张与其慎刑思想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冲突和张力。维护君主专制注定会出现酷刑现象,慎刑思想不可能得到很好地实践。这样说并不是要苛求前人,而是客观地分析酷刑之所以在古代中国社会广泛、长期的存在,是儒家君主专制思想主导下合乎逻辑、必然出现的结果。

二、儒家“慎刑”思想与酷刑

口供在中国传统司法制度中被视为“证据之王”,相应地刑讯制度也成为古代法制史上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为了获取口供,司法官员,尤其是酷吏往往施加残酷的刑罚措施对犯人甚至证人进行讯问。从这个意义上古代的绝大多数酷刑是作为一种刑讯手段出现的。例如武则天统治时期有名的酷吏来俊臣在设计刑讯措施方面是极富有“想象力”的。“俊臣每鞫囚,无问轻重,多以醋滴鼻,禁地牢中,或盛之瓮中,以火环绕炙之,并绝其粮饷,至有抽衣絮以啖之者。又令寝处类秽,备诸苦毒。自非身死,终不得出。每有赦令,俊臣必先遣狱卒尽杀重囚,然后宣示。又以索元礼等作大枷,凡有十号:一曰定百脉,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著即承,五曰失魂胆,六曰实同反,八曰死猪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家。复有铁笼头连其枷者,轮转于地,斯须闷绝矣。囚人无贵贱,必先布枷棒于地,召囚前曰:‘此是作具。’见之魂胆飞越,无不自诬矣。”[7]可以说,刑讯制度是中国历史上大量酷刑出现并长期存在的制度基础。

而儒家“慎刑”思想又是刑讯制度得以产生和存在的思想基础。[8]儒家道德哲学即强调以伦理为基础的人的自觉性,提倡人的自觉行为,甚至要求“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9]这种自觉行为依据于理性认识,发于内心。如荀子所说:“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自禁也,自使也,自夺也,自取也,自行也,自止也。”[10]“这一思想要求在司法审判中,就要求被审讯人自觉提供口供,承认自己有罪或有犯罪事实,不只是要求有证据证明这种犯罪事实的存在即可。而且,这种口供比其他证据更为重要,因为这是出自内心的自我供认。”[11]但要求被审讯人自我供认只是一种理想,现实中不少罪犯一般不愿自觉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甚至在事实面前还会百般抵赖、狡辩。于是刑讯就变得必不可少,顺理成章地成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虽然古代刑讯制度的设计,也贯彻了儒家的“慎刑”思想,防止滥用刑讯。对刑讯的条件、程序、工具、禁用范围和刑事责任等都有明文规定。例如唐律规定:“诸拷囚不得过三度,总数不得过二百,杖罪以下不得过所犯之数。”[12]但儒家思想作为刑讯制度的思想基础,并不从根本上否认而是肯定刑讯。在实践中,对刑讯的限制也往往难以奏效。为了迅速地审结案件,加上侦查手段、技术落后,司法资源有限,形成司法官吏尤其是酷吏对刑讯的制度性倚赖。往往施以法外酷刑以逼取口供。即使作为儒家思想代表的循吏,如包拯者,对被审讯者动不动也是“大刑伺候”。总之,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刑讯制度是中国古代酷刑泛滥的重要渠道。

三、儒家价值观的绝对化与酷刑

儒家思想在西汉武帝之后逐渐确立了其在中国传统社会的主导地位。儒家的伦理道德规范也被引入法律领域,《唐律》的制定标志着“引礼入律”的完成。形成了礼法结合,“出礼入刑、礼去刑取”,法律为礼教所支配的局面,以法律的手段来强制推行儒家伦理道德。儒家价值观被意识形态化、绝对化。绝对化的伦理价值必然要求用绝对化的刑罚手段来维系。是故,儒家价值观的绝对化必然带来刑罚的残酷,用严刑维护以君臣伦理、父子伦理为核心的儒家伦理,就成为中国古代法律实践中的常见现象。

法律和道德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行为规则,其中一个明显的不同就是前者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障其实施。而后者则倚赖教化和社会舆论来维护,而且调整范围几乎涉及到一切社会行为。儒家伦理道德支配法律导致刑罚处罚的范围扩大,并且一个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仅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还要遭受严厉的刑罚,这加剧了刑罚的残酷性。[13]

用严酷的刑罚维护儒家伦理道德最重要的体现就是“十恶”。这十种性质最严重、处罚最严厉的犯罪,都是触犯儒家道德中最核心的君臣伦理和家庭伦理的行为。且该类犯罪“为常赦所不原”。为维护宗法伦常,统治者还默许了父母及家族对被认为以下犯上、不服管教的卑幼实行残酷私刑的权利,甚至把其处死,法律都不予追究。另外,儒家思想要求人们不仅从外在行为上遵守伦理道德,还要从内心深处接受它。即使思想上有违反的恶念,甚至也被认为犯罪予以严惩。例如西汉时期的“春秋决狱”,实行“志恶而合于法者诛”的原则。宋代大儒朱熹更是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走上了“诛心”之路。

儒家道德的绝对化导致其本身被目的化,而人的尊严、价值和基本权利被漠视,不惜对国民的思想和身体进行残酷地规训和惩罚,来确保儒家价值观对社会的控制。人的身体和尊严成为维护封建伦常的手段和工具,导致国民性中普遍的伪善和对酷刑的麻木不仁,受刑者也只是被认为罪有应得,而很少被给予人道的同情。例如明朝宦官刘瑾因把持朝政,残害忠良,作恶多端,被以谋反罪处以凌迟刑。行刑场面非常可怖:“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v尸,免枭首。”“虽然刑罚酷烈至此,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14]“行刑之日,仇家一钱易一脔,有得而生啖者。海内闻之,莫不踊跃相贺。”[15]违背儒家伦常的行为被视为“十恶不赦”,对这样的人实行酷刑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所以酷刑并不与儒家思想相背离,这是历史上许多儒臣居然主张严刑、恢复肉刑,清末法制变革时反对对触犯伦理道德的犯罪进行轻刑化、非犯罪化改革的原因。也是古代中国社会酷刑现象长期泛滥而很少受到否定的重要原因。

四、结语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主导思想,中华文明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就是指儒家文明,中国传统法律也是儒家伦理化的法。儒家的“慎刑”、“恤刑”、“德法并用”等思想推动了中华传统法律的文明。但另一方面其君主专制的主张,作为刑讯制度的思想基础及其本身的绝对化,导致了酷刑在中国传统法制实践中长期存在而无法杜绝。这里笔者并不是要以今天的标准苛求前人,而是客观全面地看待儒家思想。这也警示我们任何时候都不应把一种思想绝对化、教条化,使我们铭记:人永远都是目的,人的身体、尊严和权利任何时候都不应被当作兜售一种教条的工具。

注释:

[1] 梁治平:法辨[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88页。

[2] 春秋繁露·尧舜汤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75页。

[3]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82页。

[4] 明史·刑法志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2305页。

[5] 隋史·刑法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715页。

[6][7]旧唐书·酷吏传上[m] 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4830、4838页。

[8][11] 王立民: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8页、第29页。

[9] 论语·卫灵公[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3年,102页。

[10]荀子·解蔽[m] 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213页。

[12] 唐律疏义·断狱[m]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552页。

[13] 金良年:酷刑与中国社会[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67页。

儒家思想范文第2篇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薪火相传,生生不息,最主要的动力就在于它承载了太多的美与善。"仁义礼智信"是儒家五常,它贯穿于中华伦理的发展中,成为中国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因素。孔子是最早把"仁"和"人"联系起来的思想家,把"仁"视为一种崇高的道德原则和品质。"仁义"是儒家思想的精髓,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现代社会与现代文明观念出发,我们正在努力构建的和谐社会不正是受了儒家文化的影响吗?由此可见,传统文化的有些论述和要求不仅在当时具有进步作用,而且今天还在不断地为人们提供智慧和启迪。

我国古代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的地位非常低,但古代的儒商们在经营商业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他们主张以诚待人,以信接物,以义为利;讲求仁爱之心,不趁人之危而牟利,童叟无欺,市不二价;不卖假货,不赚黑钱。他们以儒道经商,更赢得商界和顾客的信任和赞赏。而在当今唯利是图的商业社会中,物质报酬变成了人们追求和衡量成功的唯一指标。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发财致富没有错,但如果失去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那就违背了自己最基本的良心。"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但一些商家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把罪恶的魔爪伸向一个个无辜的生命。"三聚氰胺事件"使那么多婴幼儿在小小的年龄就患上了肾结石,忍受病痛的折磨,许多善良的人们和孩子家长一样通心。最近在许多地方发生了"幼儿园喂药事件",他们就是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孩子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给孩子喂一些处方药,对孩子的身体造成很大的损伤,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更痛心的则是孩子的家长。尽管相关人员或被停职,或被拘留,但给孩子和家长带来的身心伤害却是难以抚平的。当今市场上到处都充斥着垃圾食品,当那些化学原料被人们一口一口吞进肚子里,并开始侵蚀着人们健康的肌体时,那些不法商家的黑心钱却在一点一点地增加。当他们狞笑着一张一张数着钞票时,他们的良心也在一点一点地泯灭。孟子说过:"人之初,性本善",任何人生下来都是善良的,而善良与罪恶只在一念之间。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大潮下,希望我们的商界精英们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能够用儒道经商,真正做到公买公卖、童叟无欺,真正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孝"是传统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来一直作为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古代有关"孝"的有些要求和论述不仅在当时具有明显的进步作用,而且对于我们今天保持家庭生活的和谐也仍有借鉴作用。"百善孝为先","孝"是人类内心中最为纯净、柔软与美好的部分,孝顺父母是爱的开始,因为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家,给了我们爱,给了我们所有他们能给的一切,父母的恩情我们是一辈子也报答不完的。许多人认为赡养父母就是尽了孝道,其实儒家讲的孝内容非常丰富,那就是不仅要养父母之身,而且要养父母之心,父母之志,不能让他们常常为你担忧。现在的人们,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的激烈,对经济利益的过分追逐等,使得传统的孝文化难以维系。有许多家庭把老人当成一种累赘,把老人是否有用、是否有钱作为对待老人的尺码,不是把赡养老人看成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许多电视节目和报刊杂志不断出现亲生儿女或儿媳打骂爹娘,遗弃侮辱父母的现象。老人辛苦了一辈子,付出了自己的一切,而到了晚年却生活得如此凄凉悲苦,着实让人痛心。"不养儿不知父母恩",我们自己也要为人父为人母,我们自己也有老的一天。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今天我们如何对待自己的父母,明天孩子也会如何对待我们。"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孝顺父母是德行的根本,趁着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赶快行动吧,不要等父母不在了,后悔也来不及。"可怜天下父母心",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掌心里的宝,是父母的希望,当我们视自己的孩子为心肝宝贝时,我们的父母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天下的父母都是伟大的,都是令人尊敬的,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真正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让我们的父母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幸福度过他们的晚年,这样才会更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

儒家思想范文第3篇

(一)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

儒家思想又称儒学,由孔子创立,最初指古代的礼仪之道,后来逐步发展成为以“仁”为核心的学术思想体系。儒学创立于春秋战国时期,独尊于西汉武帝时期;在先秦以后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被确立为正统思想而大行于世。儒家思想随着社会的发展也经历了不同的变化,被后人划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孔子、孟子、荀子等为代表的先秦儒学,主要内容是“士”修身方面的道德规范与从政方面的治国原则;第二阶段是以《天人三策》、《白虎通义》为代表的两汉政治制度化和宗教化儒学,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被政治制度化而后成为了人们必须遵守的外在规范;第三个阶段是以程、朱、陆、王等为代表的宋、明、清时期的性理之学,主要是伦理道德、身心修养层面的儒学;第四个阶段从康有为开始,是与西方近代民主与科学思想交流融通的近现代新儒学,主要对当代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民族主体意识发挥作用。从四个发展阶段中可以看出,无论儒学处在哪一个发展阶段,都实际上承担了教化民众、维护统治的社会功能,这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目的十分相似。

(二)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包含对儒家思想的继承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教育实践活动,是统治阶级为了夺取和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培养合格接班人和社会成员而开展的社会教化;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政治教育、法制和纪律教育、道德教育、思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宗教教育、人格教育等,涉及思想意识、文化心理及行为模式等多个层面;主要任务是在统治阶级的领导下进行社会主导思想意识(或称“主流文化”)的灌输和规范行为的训导。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与儒家思想一脉相承。

二、儒家思想的特点

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社会教化民众的正统思想,经历了2000多年的发展而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归结起来主要有五点:第一,以人为本,儒家思想重视人性,强调人的内心中具有一种价值自觉能力,包括“自我修养”、“自省”、“慎独”、“自我完善”,还提出了“做人”的要求和方法,使人们从中得到乐趣。第二,注重德育,儒家思想特别重视伦理道德,孔子从道德教育的内容方面进行了总体设计,创建了以“仁”为核心内容的道德范畴体系,为确立儒家道德教育的内容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尊师重道,“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职责,尊重教师的实质是对人类文明传承的重视。第四,崇学重教,孟子认为,教育使人懂得人伦规范,是控制人们思想观念、维护统治的重要手段。第五,因材施教与言传身教,孔子主张根据人的不同资质加以教育,主张教师以身作则。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儒家思想与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同样重视教育客体,具有相同的意识形态性即政治性,同样是实现政治目的的重要手段。

三、比较儒家思想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儒家思想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形成了比较系统和完善的教育方法,社会教化和修养两个方面的主要方法有:教化方法,主要有教育灌输、化民成俗、身教示范、礼乐结合、环境陶冶、践履笃行等几个方面;自我修身方法,主要有学思结合、自省、克己、慎独、积善成德等几种方法。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有理论灌输法、实践锻炼法、自我教育法、榜样示范法、比较鉴别法、咨询辅导法等。从教育方法的比较结果中可以看出,教育灌输与理论灌输法相一致、践履笃行与实践锻炼法相一致、自我修身方法与自我教育法相一致、身教示范与榜样示范法相一致;比较鉴别法和心理咨询法是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特有的方法,儒家思想中化民成俗、礼乐结合、环境陶冶等方法可以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有所启示。

四、儒家思想育人功能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一)儒家思想在维护封建统治方面的作用

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工具和手段,为统治阶级提供了系统的治国之道,“四书五经”中大多论述了儒家的治国之道。儒家思想的治国理念是王道政治,宣扬“君权神授”的观点,真实目的在于解决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同时,儒家主张“为国以礼”、“为仁以德”,《论语》中“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为,以强硬的行政权力、政策法令来管理国家,使子民顺应服从;以残酷的刑罚来约束,使子民安分守己,只不过让人隐藏了一颗不知羞耻的心,暂时不表现出违法违规的现象,只是表面的平和安定;如果以礼仁之德来感化人民、以礼义之法来引导人民,那么民众就会勇于知耻,且能在日常生活中克服不良习惯和丑恶心理,并长期保持不变。只有这样,才能使人心悦诚服地服从政治权威,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不仅有利于国家的安定,也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

(二)儒家思想在教化民众方面的作用

儒家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要设计者,其核心就是通过向民众灌输政治理念,形成民众的政治情感、政治心理和政治价值。儒家思想认为,人们要有一个正确的国家观念,个人应该服从国家、忠于君主;儒家所提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规约人们的道德,使人们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责任,从而“克己复礼以成仁”。儒家思想强调向内扩充人性中本有的“善端”,倡导反求诸己的修养路径,使人们坚信有成圣贤、达到理想人格境界的可能。这种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培养了民众良好的道德品质,既巩固了统治者的统治地位,又达到了引导民间才智忠君报国的目的。

(三)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与功能

当代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培养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为目的,以共产主义为方向,是直接作用于人的思想品德的实践活动,因此,当代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致力于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激励人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包括个体和社会两部分,思想政治教育的直接作用就是促进人的发展,即实现个体;进而通过人的发展来影响社会生活,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即实现社会功能。

(四)思想政治教育从儒家思想中得到的启示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善”,中国传统社会大多数时候以善恶来评价人的行为,善恶观念是深植于人们意识中的价值观念。儒家思想中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贯穿于中华伦理观念的发展中,给予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诸多的启示。《论语•季氏》中提出,做人要“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意思是“见到好的、善良的,要努力思考自己的不足,争取达到同样好的程度;见到不好的、恶的,要像碰到热水一样,尽力避开”;要“省”在高处,学典明理,坚定信仰,守住良心,不为蝇头小利而鼠目寸光,不为荣耀光环而急功近利。运用儒学的语境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发现,其中的大多数内容已在儒家思想中存在并早有阐释。思想政治教育与儒家文化有着功能上的价值契合点,正确的理解运用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好地达到鼓舞人、教育人的作用,对于和谐人际关系、稳定社会秩序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对儒家思想的批判性继承与方法创新

(一)儒家思想的精华与糟粕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几千年发展历史中的积淀和精华,博大精深,对于建构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观与价值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中包括“以德润身、内圣外王”的身心和谐思想、“仁者爱人、以礼待人”的人际和谐思想、“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和谐思想以及“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生态和谐思想。当然,任何思想都存在自身无法克服的历史局限性,儒家思想在维护和推崇“大一统”社会政治理想的同时,必然会抹杀了人的个性,压制了人的创造性;因过于强调人伦关系的伦理道德规范,而存在浓厚的“官本位”倾向且缺少民主意识,更使得整个社会出现一种功利化的倾向;另外,因循守旧的思想和过于保守的作风也不利于社会进步,因此,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借鉴和吸收儒家思想中的精华、认清和摒弃其中的糟粕,并树立开放的治学理念,把思想政治教育推向前进。

(二)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对儒家思想的批判性继承

儒家思想中的许多内容体现了人类的智慧和情感,也反映出中国古代社会的需要,但是,一些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推移已不再符合时代的需求。在建国之初就向全党提出,应系统总结从孔子到孙中山期间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任务,采用“古为今用”等对待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方法论原则。因此,我们要认识到儒家思想的阶级性和封建性,不能全盘照搬其中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而是秉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树立正确的、批判性继承的态度。

(三)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在儒家思想启示下的方法创新

思想政治教育有着明显的阶级性,也与政治和传统文化有着很大的关联,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都有着明显的差别。封建制度下产生的儒家思想反映出当时政治社会和教育文化的需求,并随着几千年的发展深植于大众的思维之中。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儒家思想显然不能满足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需求,虽然我们不能完全割断思想政治教育与儒家思想的文化关联,却可以从中汲取有益、符合人性的观念和方法,并将其科学地运用于当代思想政治教育中,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的有效途径。

1.化民成俗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如果民众能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中学到良好的社会风尚,就会在思想上生成道德规范、在行为上养成风俗习惯,并自觉自然地认同法治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礼乐结合

礼乐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礼乐文化能提升人的道德水平,使人们实现自我完善。“礼”是从人的情感出发来制定,又是以修正人的情感为目标;“乐”是人类发自内心的情感之声。礼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也使人知道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还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中的人伦和谐,在今天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3.环境陶冶

儒家思想范文第4篇

一、儒家人格修养学说中的尚武精神

尚武精神在本质上表现为勇武刚健的阳刚精神,这正是儒家人格修养所要求的。

《礼记·儒行》有云:“儒有劫之以众,沮之以兵,见死不更其守……其刚毅有如此者。”这体现了强烈的春秋“武士道”精神。儒家原典,尤其是《诗经》中,令人振奋的刚健精神俯拾皆是,比如“有力如虎,执辔如组”、“不如叔也,洵美且武”、“羔裘豹饰,孔武有力”等。《诗经·郑风·大叔于田》还描写了一位勇敢善射、与老虎赤手相搏的青年猎人形象。《易传·乾卦》的名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早已成为中华民族自强刚健精神的最佳诠释。《尚书·皋陶谟》记载了“九德”,其中“栗”、“立”、“乱”、“毅”均有“坚、刚”之意,而“简”、“刚”、“强”三种品格更为勇者所必具。钱穆先生说:“据《论语》与《周易》,儒家论人事皆尚刚,不尚柔。”

孔子关于人格修养还有著名的“智仁勇”“三达德”之说。“勇”其实是孔子仁学体系的重要内容。由这种刚毅精神而产生的力量是巨大的,孔子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这种精神力量发展到极致,便有了“杀身成仁”的大节大勇和令人心潮澎湃的“武士精神”。这种精神的宣誓一直回荡在华夏两千年的历史长廊中。《论语·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不可夺也。”《子罕》:“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卫灵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此实堪称前无古人之大气魄,胡适将孔子所言的君子称为“见危致命的武士道君子”。孔子的这种“杀身成仁”精神后来为孟子继承,并提出了异曲同工的“舍生取义”说。

孟子在人格修养方面还提出了独特的“养气”说:“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同志后来将孟子的“浩然之气”和“大丈夫”人格称之为“豪杰精神”,并深深推崇。至孟子时,尚武精神作为儒家人格修养精神的重要内容,被发挥到了极致。

二、儒家思想中的军事尚武精神

军事尚武思想在儒家思想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尚武精神在《尚书》中被推崇备至。《尚书》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尚书·甘誓》有关于战士们不畏强敌、勇往直前的描述。《尚书·牧誓》中还有周武王勉励军士的记载,号召士兵们以勇猛威武的军容和果敢坚毅的精神,勇往前进,成就自己君王的功业。

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对军事和武备很重视。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这里的“射”和“御”都是当时社会中最重要的军事技能。孔子也具有很高的军事素养。《史记·孔子世家》载,鲁哀公十一年,孔子弟子冉有为季康子帅军与齐国作战,大获全胜。季氏问冉有深谙军事的原因,冉有回答说是“学之于孔子”。另外,《论语·颜渊》和《论语·子路》两章都讲的是练兵习武的重要性。所以,孔子并非像后世的腐儒一样,是只讲修身、文化之类的书呆子。孔子认为,只要武力用于为民取福,就值得提倡和赞扬,所以他才对管仲的武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另外,儒家仁学体系从一开始就接纳和包含了暴力。孔子提倡保卫国家等正义之战,所谓“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另外,《左传·定公十年》与《史记·孔子世家》都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鲁定公十年,定公与齐景公会与夹谷,孔子负责会盟事宜,他主张外交等文事应以武力作为后盾。后来在会盟中,齐国企图劫持鲁定公,而孔子一人退齐师,以致齐景公“惧而动,归而大恐”。所以,梁启超在《中国之武士道》中赞曰:“非大勇熟能与于斯?……孔子之所以提倡尚武精神至矣!”

孟子与孔子一样,反对不义之战和纯粹以功利为目标的战争,但他绝不是一个“非战主义者”或“非暴力主义者”。

孟子主张为施行仁政而采用战争工具,他把这种正义的军队称为“仁义之师”或“仁者之师”。他提出了一系列反映儒家军事尚武思想的命题,如“仁者无敌”,“以至仁伐至不仁”,“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等等。

孟子主张“诛其君而吊其民”,“保民而王,莫之能御”,并提出了具有一定民主意识的“君主易位”思想。由此,又直接生成了儒家思想中的暴力革命思想。

儒家暴力革命论来源于《尚书》中的“伐无道”思想。孟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影响深远的“诛一夫”观点。这种对无道之君可以暴力诛之的思想,直接影响了后世的起义和革命。“诛乱除暴”、“解民倒悬”在古代战争史上具有神奇般的号召力,直至在晚近的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的创建中,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孟子的主张属于王道,而荀子则兼尚霸道。作为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的思想较之于孔孟具有更强的“刚性”。

儒家思想范文第5篇

【关键词】儒家教育思想 思政教育 价值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儒家思想是我国思想文化体系中的璀璨明珠,它经受了历史长河的考验与洗礼,依旧在世界文化之林中熠熠生辉。对于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来讲,通过对儒家思想精髓的科学认知与合理借鉴,对于思政教育时效性的提升极具现实意义,是新时期摆在思政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n题。

分析儒家思想所蕴含的现代价值,集中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基于文化传承性对于儒家思想价值的审视。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所在,儒家思想的文化本性始终未发生改变,即通过文化来实现对人的“统治”。而现代思政教育衍生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二是基于历史发展对儒家思想现实发展的审视。儒家思想在时代的变迁中饱受经济、政治、文化的洗礼,在一次次的磨砺中塑造了其鲜明的应变性与融合性,在历史的演进中,儒家思想始终承担着“吐故纳新”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儒家思想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延伸与精髓所在。三是基于现实性对儒家思想价值的审视。就现实来看,部分企业以传统道德作为指导思想来谋求企业的更好发展,部分地区通过开展优秀传统道德教育和宣讲工作,提升了公民的素质,改善了社会风气。 儒家思想中值得借鉴与发扬的理论

以人为本的思想。对于人的价值肯定与尊严的重视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天地之行人为贵”是孔子的一句名言,他认为人的生命力是这世间上最宝贵和最具价值的。孟子基于孔子的理论,进一步强调了人的内在价值,内在价值即人的良知,是与生俱来的,而道德意识便是这一价值的内在表现。孟子认为人之所以为人,而非禽兽,是因其具备了道德意识与做人的尊严。“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有甚于死者”两句名言便是对孟子“人本思想”的集中表现,第一句的意思是说人格尊严比生命更加的宝贵,第二句的意思是说人格的丧失比死亡更加的可怕,深刻地体现出对于人价值与尊严的肯定。中华民族在这一优秀传统文化的长期影响下,行为模式与心理结构被赋予了鲜明的独特性,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尊重自己,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人,学会自尊、自重和自爱,通过在道德修养上的不断完善,来实现对人的价值的开发与人的尊严的获得;二是尊重他人,将他人看作真正的人,通过对人的尊重、理解与关心,来体现出对他人人格的尊重。而这一思想如能够被现代思政教育工作者领悟,并运用于实际教学当中,便能够形成师生间良性的互动,这对于提升思政教育的教学效果可谓事半功倍。

国家为重、民族为重的思想。这一思想是儒家思想整体主义理念的集中体现,其中的“整体”指的是国家与民族,而“整体主义”则指的是个人需要服从国家与民族。正是因为儒家思想中对于“整体主义”的强调,才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的特有民族精神,即轻小我,重大我,顾全大局,将国家与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贾谊的名句“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之所以为世人所广为传颂,便是因为其对“国家为重,民族为重”这一民族精神的深刻解读。正是在“整体主义”的影响下,在中国历史上涌现出了一大批的仁人志士,他们乐于奉献,舍弃小我,而将生命意义体现在国家富强的建设之中,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使得国家与民族在经受无数次的内忧外患后不断地获得新生。而“整体主义”恰恰也是现代思政教育的目标所在,由此能够看出,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现代思政教育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抛开传统文化来谈思政教育是根本行不通的。所以,对于儒家文化中优秀思想的发扬与传承,就成为历史与现实发展的双重需要。

重义贵和的思想。在以往的义利之辩当中,重义轻利备受儒家学者推崇,但要想在生活实践中贯彻这一价值观,“贵和”思想就至关重要,其能够提供道德层面上的保障。所谓“贵和”,强调的是在矛盾处理中谦忍与恭敬的态度,在人际关系的协调上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儒家思想的认知中,“和”并非是无原则的一味调和,而是一种亲和,受到道德制约是其典型特征。儒家思想中讲求的是“和而不同”,即强调的非同一,而是统一,且这种统一是具有差别性的。而“重义贵和”恰恰是儒家思想的价值追求,其属于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内容,对于现代思政教育的价值取向极具借鉴意义。 挖掘与探索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

上述思想是儒家思想中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内容,其作为对庞大儒家思想体系的集中表达,是现代思政教育能够借鉴的理论源头。在对儒家思想现代价值的挖掘与探索过程中,可依靠对儒家思想的理论借鉴,来支持现代思政教育原则的确立。

立己立人。儒家思想的出发点是道德,核心是仁爱,“亲亲之爱”是其强调的重点内容,但显然,“亲亲之爱”绝非目的,而是由此作为基础来实现推己及人,“泛众爱”便是对这一思想的集中体现。仁爱不仅体现在“亲亲之爱”,还体现在“立己立人”,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其意思就是人既要爱自己、立自己、达自己,还要爱他人、立他人、达他们,且对于自己厌恶的东西也不要强行施加于他人。对于现代思政教育工作者来讲,真正领会“立己立人”的含义,并将其作为自身工作的基本原则,带着饱满的热情,积极地投入到教育事业当中,必然会带来良好的成效。同时,教师的这种状态与承载的思想,也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学生,这种超脱于课本、说教的教育形式,往往能达到出人意料的效果。总的来讲,将“立己立人”的原则贯彻于现代思政教学当中,有利于师生间良性互动的形成,对于确保教学成果极具现实意义。

修己安人。“修己”在儒家思想中备受推崇,将其视作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前提。所谓“修己”即修养身心,从本质上说是长期同自己薄弱意志和恶习进行斗争的过程。古人圣贤,很多都将“修已”奉为一生的事情,为之孜孜不倦。对于现代思政教育工作者来讲,“修己”同样十分重要,“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便讲的是“修己”是“安人”的重要前提。思政教育工作者作为学生在思想政治上的传播者与引路人,首先要做的就应该是“正其身”,只有做到这点,才能够形成榜样的力量。而相应的,如果现代思政教育工作者不能做到“正其身”,那么其要想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效就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讷于言、敏于行。儒家思想中“先行其言而后从之”,便是对于“行”重要性的强调,告诫人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少说大话、空话,多用实际的行动,这对于现代思政工作来讲亦是如此。在现实生活中,思政工作会给人一种相对空泛的感觉,难以形成实质性的内容。面对这一现实情况,我们必须从自身找原因,来就现行工作方法进行有效的改进,而这一过程中,“讷于言、敏于行”便是极具借鉴价值的儒家思想。家庭生活中,父母言行一致、以身作则,通过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来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学校中,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品质素养,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如实地教学、网络教学、多媒体课堂等等,充分发挥学校这一思政教育主阵地的作用;社会中,思政工作者也需要采取生动、多样的宣传方式,适时通过榜样人物的影响来形成对学生较强的思想冲击,从而使社会教育的作用得以发挥。总的来说,现代思政教育只有与实际联系起来,摆脱僵化的教条与说教,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作者单位:咸阳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 【参考文献】

①李立国:《儒家教育思想的基本内容与当代价值》,《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