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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城乡倒置

老龄化城乡倒置

老龄化城乡倒置范文第1篇

王晨所在的村庄位于长三角一个著名的水乡,这里常住人口以老年人居多,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村”。邻村的一位老太太,因为过度想念儿孙已经把眼睛哭瞎;更多的老人并不愿意诉说儿女不孝,怕人笑话。

浙江省老龄科研中心今年公布的一份《2006浙江省城乡老年人口生活状况调查报告》,从数字上实证了这一类现象。

根据这份调查报告,浙江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652.67万,占总人口的14.14%。其中,城镇独居老人户和只有一对老年夫妇的纯老年家庭户,已经占到被调查家庭总数的67.6%,也就是说,“空巢”老人近七成。城市大多数老人虽然衣食无忧,但子女多忙于工作,无法陪伴和照顾老人。

该报告还称,在农村,由于子女外出务工经商的比较多,一些村常住人口中老年人超过50%。城镇有子女的老年人只有26.01%与子女同住。农村有子女的老年人44.51%与子女同住。另外,城乡分别有1%和2%的二代老人户,分别有3%的孙子孙女与老年人同住的隔代家庭户。

孤独感随年龄而提高,特别是老年女性。城镇和农村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感到孤独的分别占16.28%和18.29%。城乡老年人产生孤独感的原因居首位的都是“独居,没人做伴”,表明独居老人有孤独感的比例较高。

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421”家庭模式成为现实的担忧。一般统计分析表明,有35%的家庭要赡养4位老人,49%的城市家庭要赡养二至三位老人;如果独生子女下一代还是独生子女,第三代一对年轻夫妇最多要赡养12位老人。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将使得提供养老金的青年人群比例缩小,不少父母将被置于家庭养老危机之下。

来自浙江的上述调查显示,老年人经济还呈现一个普遍的“倒贴”现象。其中尤以城镇家庭为甚,老人中有16.89%给子女钱,年均12509元,有75.35%给孙子孙女钱,年均1652元,最高达到10万元。但子女反哺的比例仅39.05%,且年均为2970元,相当于父母总额的零头;而孙辈仅有6.23%给老人钱,年均仅有777元。

比较而言,晚辈给钱构成了农村老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因此,农村老人获得子女反哺的比例为65.59%;孙辈反哺为17.72%,远高于城镇。尽管如此,农村老人中倒贴子女及孙辈的比例分别为10.51%和49.55%,年均分别为1267元和395元。

这种“倒贴”呈现多种形式,除现金外,更多是以帮子女看孩子、做家务、看家。城镇老人帮子女看孩子的比例达38.31%,照看家比例为34.66%,做家务的占25.81%。在农村,老人帮子女照看家的比例高达63.39%,这与农村老年人子女外出务工经商有关。

对于这种倒贴,城镇和农村老人表示难以承受的比例分别为20.81%和29.34%。尤其是在保障体制缺乏的农村,多数老人都在强忍病痛的折磨,甚至无暇顾及精神上的孤独与落寞。

无论城乡,愿意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数,都比他们实际能与子女同住的人数多。高龄老人、农村老年人和城镇女性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意愿相对更强。

这种情况并非浙江所特有,据民政部统计,全国有3250万老人需要长期护理。在北京,49.8%的年轻人认为最大的困难是工作忙,没有时间照顾老人。统计显示,北京、上海老年人家庭的“空巢”比例分别达到34%和36.8%。

老龄化城乡倒置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农村养老保障 制度创新

    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农村的经济基础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日益提高。然而与城镇老人优越的养老保障相比,数量庞大的农村老龄人口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绝大多数都只能依靠家庭的养老方式。目前我国农村占主要地位的养老方式仍然是家庭养老,但是这种单一的、传统的养老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今农村社会的现状。与此同时,我国农民长期游离于社会的保障体系之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由个人和家庭负担,多数情况下他们又无力承担。因此,农村养老问题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面临巨大挑战。

1农村养老面临的挑战

1.1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全国老龄办于2006年2月23日了《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报告指出,中国已于1999年进人老龄社会,是较早进人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报告预测将我国老龄化过程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1年到 2020年是快速老龄化阶段。中国将年均新增5%万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 28%,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 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 17%。第二阶段,从2021年到2050年是加速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平均每年增加620万人,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达30%以上。第三阶段,从2051年到2100年是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规模将稳定在3 -4亿,老龄化水平基本稳定在31%左右。可见,人口老龄化将伴随21世纪始终,中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总量过多的双重压力。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老年人口规模巨大、老龄化发展迅速,地区发展不平衡,而且城乡倒置显著、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其中最后两个特征对于农村养老保障的负面影响更显突出。其一,人口老龄化呈现明显的城乡差异。相比城镇,乡村人口不仅老龄化程度最高,老龄化速度最快,而且城乡老龄化差距在扩大。主要原因是随着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的发展,大量农村剩余青壮年劳动力迁移到了城镇。其二,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伴随城市化和工业化而出现的,伴随经济高度发达和人口转变而发生的。中国人口老龄化是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而产生的结果,它是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未彻底改变,农村依然不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

    中国老龄化带来的最大挑战是养老问题。人口老龄柱挤寸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养老保障制度的压力巨大。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与所需的社会经济条件严重错位,对人口老龄化的承受力较弱,加速的人口老龄化导致我国养老负担空前沉重,尤其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由于生产力落后导致养老资源供给不足,难以承受众多老年人口的大量消费需求。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水平低下与老龄人口众多形成尖锐矛盾,引发老年保障的许多问题,使原本有限的养老资源更加紧张。

1.2农村家庭结构的变迁

    根据家庭的社会化原理,可以把家庭划分为直系家庭、核心家庭、联合家庭和其他形式等4类。我国传统上是以直系家庭和联合家庭为主,也就是以通常所说的大家庭为主。大家庭由于几代同堂,人口多,劳力强,具有较强的养老能力。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家庭的解体趋势日益加快,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家庭平均人口仅为3. 32人),核心家庭越来越成为家庭的主要形式,但核心家庭的养老能力较弱。由于农村人口增长趋势减缓,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赡养者的负担不断加重。另外,孩子的培养教育费用特别是高校高收费,可能就是经济落后地区一对农村夫妇一年或几年的收人。仅有的一点收人要在自己、孩子和老人之间作分配,无疑不得不作出痛苦选择,赡养老人的经济来源毫无保障。老年人不只是需要物质上的供养,他们更需要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工业化和城市化使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向中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将老人滞留在农村,“空巢”家庭日益增加。由于这些流动劳动者常年离家在外,老年人的各种生活和精神照顾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这种情况给农村养老保障带来新的困难。

老龄化城乡倒置范文第3篇

每年春运,几乎所有的中国青壮年者都加入到全球最为壮观的季节性人口迁徙洪流中去,目的地几乎都指向老年人的居所地。而这些老人大多遍布于广袤的中国乡村,在那里,老人与孙辈“留守”下来,相依为命。长假期间,最令城里人担心的是,那些离城的“乡下人”能否够及时返回,如此店铺和工厂才能维系开业和复工,家中的老者和幼儿才得妥善照顾,城镇的服务和运转才有保障。长假过后,城镇便即刻恢复了年轻、自信,充满活力与色彩;乡村则留下将终老故土的老一辈人和一些撂荒的土地,当孩子们近于成年便会急匆匆地投入城镇的怀抱。城镇几乎永远是年轻的,而乡村则迅速地衰老。为什么总是城镇的“假”老龄化如此喧嚣,而乡村的“真”老龄化却这般肃杀呢?

人多好,还是少好?年轻人少好,还是多好?城里人多好,还是乡下人多好?这些个问题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社会经济情形下,总是有不同的回答,不同的部门之间往往有不同的意见或立场。曾几何时,人们猛烈批判甚或无情羞辱“养儿防老”等陈腐观念,而现如今,又在大谈特谈“家庭养老”与恪守“孝道”。这里抱怨养老的支出压力大,那里又讲扩大内需缺乏途径。一方面讲要提高居民收入,保障民生,另一面又要充足的廉价劳动力,以保持国际竞争优势。不遗余力地扩张城市经济的同时,又不愿财政覆盖“外来人口”的教育、医疗与养老。这里面便凸显了一个针锋相对的立场问题,亦即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工具,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立足点。如果把人当成了工具或手段,便自觉不自觉地堕入了有关人口经济命题的一系列巨大陷阱中去,进而在逻辑上有大反复,在政策上出现大差误。只考虑城市中的老龄化,忽视乡村中的老龄化;只考虑老龄化带来的财政支出压力,乃至收紧而不是努力扩大财政养老的覆盖范围与提高其水平;只提高与确保少数族群的养老医疗,为之提供充沛的渠道与资源,而将更大范围的养老义务推向家庭与社会;只将更多的经济资源用于推动经济发展,而将全社会的养老问题视为经济负担,甚或挪用挤占养老支出。诸如此类,不胜枚举,都是在立场上出现了大堕落。

人的问题需要家庭、政府、企业、社会等诸部门来协调推进、共同解决。计划生育乃是在人口数量、人口质量、人口结构等诸方面进行政府干预的政策体系。20世纪70年代初,中国开始尝试控制人口,80年代将“计划生育”上升为“国策”,锁定了“一胎化”政策,发展到今天,可以说,全面实现了“生育权的国有化”。由此,家庭、企业、社会诸方面只是在全力地配合与支持政府部门的计生政策体系,维护“生育权国有化”。

当前,“一胎化”政策效果有比较大的衰变:一则基于社会经济发展,婚龄育龄都在不同程度地提高,生育意愿也在下降,出生率也下降;二则“超生”面临事实上的松动,既包括政策允许范围的扩大,也包括计生部门干预介入时点的不断延后,这就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黑户”,通过支付罚款,获得“超生合法化”。换言之,这部分的计生转变为“超生人头税”。鉴于计生工作指标考核的特殊性,罚款标准的不确定性,故并非支付罚款就一定可以通过计生管制,由此强制引产堕胎等人权侵害恶例依然时有发生。人口老龄化的冲击浪潮有可能全面松动“一胎化”的计生国策,家庭部门通过缴付“超生人头税”性质的罚款来全面赎回已国有化了的生育权,或为普遍的现实之选,但未来这并非一条坦途,甚或依然会激化社会矛盾,带来棘手的社会政治冲突。

回到经济层面上来看,中国的城市每年以1000平方公里的速度在扩张,并吸纳1000万人就业。城乡二元经济撕裂了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完整”图景——城镇化和工业化成为调节与平衡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最有力推手。一胎化政策的实效也处于一个持续松动与变化的过程中。由此判断,老龄化带来的现实而又直接的经济冲击有二:城镇财政压力和乡村养老压力。由于政府财政更多地依靠土地,但是在土地收益中并没有为城乡养老做出足够的预留,国有企业的利润划转补充也非常有限,加之社保资金的管理效能和通货膨胀等诸因素,中国养老资金的缺口正持续放大。如果不增添新的、专项的大规模资金来源,政府养老独木难支,将引发长久的财政危机,带来巨大的社会政治压力。乡村养老部分事实上更直接地由家庭部门来负担,不仅支出压力大,而且乡村医疗养老等资源短缺,亟待完善相关设施。一个最为现实的途径就是土地制度要作相应的调整,使农村社会和农村居民能够在土地收益中得到长久地保障。

中国的人口现实是,让一些家庭少生已经很难做到了,让更多的家庭多生则更困难。“生育权国有化”的实效不断下挫,生育权最终要回归家庭,这意味着罚没收入的大幅下降,但不意味着人口顺势大幅攀升,也不意味着人口结构将长期趋于年轻化。简言之,老龄化是绕不过去的坎儿。

老龄化直接冲击的是政府财政体系,政府部门是丢不掉、减不轻这个责任的,反而,这个责任会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这就要求政府全面转型为公共财政,扩大财政收入的来源(拿出家底并增加负债),变“推动经济增长”为“维系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与可持续”。

老龄化城乡倒置范文第4篇

(一)持续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开展。我区城乡低保金“一卡通”发放率为99%,居四个区前列。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90元调到4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300元调整到360元。2013年,全区共有城乡低保5817户,16995人。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城乡低保资金4250.77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展顺利。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再次提高,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2013年,全区共有农村五保户1333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759.96万元。

3、城乡医疗救助和孤儿救助制度不断完善。2013年,预累计救助城乡医疗困难对象2634人,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557.5万元。

4、救灾救济工作规范有序。2013年,补助2户因灾倒房重建4.2万元;采购救灾大米64.5吨31.99万元;救灾仓库支出3.35万元。

(二)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扎实开展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区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共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94个,完成率100%,产生新一届全区共选出村委会干部410名,居委会干部164名,全区共有42个村和24个社区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分别占70个村和24个社区的60%和100%;深入开展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根据居委会的实际情况,科学划分了城市社区网格,完成了22个社区(村)216个网格划分。

(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推进双拥优抚工作不断发展

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我区美社村被评为省军区民兵预备役“八个能力”建设示范点,省商校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驻区部队等单位被评为“从严治军先进单位”、“军事训练先进单位”等;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2013年,各项优抚经费支出779.38万元,确保我区优抚工作的和谐开展;长效保障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多次组织退伍兵与企业面试招聘,共推荐就业60多名,有效地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报到2012年退役士兵和士官171名(其中城镇兵92名、农村兵79名)。

(四)拓展为老服务实事项目,不断提高为老服务工作质量。

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覆盖了2个街道,城区12个社区,为辖区62名“三无”、孤寡、特困高龄老人提供无偿上门送时服务。为辖区300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优抚对象老人发放老年人专用手机。2013年,全区共有高龄老人5804人,发放高龄补贴588.05万元。为辖区老年人制发优待证940张。

(五)搭好公共事务服务平台,发挥民政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开展。2013年,共办理登记4339件,其中结婚登记2748对,离婚登记311对,出具婚姻证明1280件;民间组织健康发展。2013年,全区共有民间组织97个,其中:民办非企业88家,社会团体9家;落实孤儿保障。2013年,全区共有孤儿补助对象36人,共发放补助金12.42万元;极实行人性化的社会救助。2013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8人。

(六)把握民政惠民工作重点,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

全面完成我区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东山敬老院内部设施配套项目。投入150万元,按照规模一流,环境一流,服务一流的示范性敬老院的要求,为东山敬老院配备了房间、厨房和餐厅等内部设施用品,美化绿化了东山敬老院庭院,配备了相应管理人员,并由东山镇政府委托东山镇夕阳红老年人服务中心管理该院。目前,已入住36名五保老人。全面完成我区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投入205.5万元,对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装修改造,完善了其内部配套设施,对庭院进行了美化绿化。2014年1月份可正式投入使用,届时可为辖区老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健身娱乐、精神慰寄等日间照料服务,让辖区老人平安养老、健康养老、幸福养老。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工作力量薄弱。每个镇、街道只有1-2名民政助理,却担负着辖区内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情况调查、对象确定、收入核实、监督检查,同时还要参与镇(街道)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精力、体力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救助资金明显不足。而随着救助体系的逐步完善,救助标准的不断提高,使低收入家庭数呈增长趋势,各类救助对象人数不断增加。虽然每年用于社会救助的资金不断增加,但仍然未能满足各类救助,特别是医疗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的需要。

(三)救助资源相对分散。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建设、教育、工青妇等相关部门分头实施,各自为政,导致了救助资源相对分散,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救助额度随意性和救助

对象重复、遗漏等现象,导致新的不公平,增加了救助成本,降低了救助效率,影响了救助效果。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一、创新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新路子。继续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农村敬老院管理模式,为进一步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规范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操作规程,增强低保制度可操作性,协助市民政局做好信息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一卡通”发放机制,帮助镇(街道)民政办建立“一卡通”系统。

三、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低保对象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由60%提高到80%,特困户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由30%提高到70%。

四、提高救灾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三级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海榆东社区的创建工作。

五、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继续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投入100万元,新建石山居委会办公楼。

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完善高龄补贴发放制度,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手中,让高龄老人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继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试点工作。

老龄化城乡倒置范文第5篇

全县民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按照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的基本思路和年度工作目标,切实履职,扎实工作,锐意创新,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稳步推进四项民生工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敬老院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645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4062人,集中供养对象583人。五保供养资金分季度由县财政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到位,全年发放供养资金654.83万元。筹集资金5.8万元,为全县3880户分散供养五保对象进行了房屋保险。在月份雨灾害中,有106户五保倒房户得到户均8000元省倒房恢复重建资金补贴,其中有33户获得保险公司理赔金3.8万元。筹集近14万元,资助全县4645名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全年新建、改(扩)建敬老院6所,新增床位700张,总投资1174万元,全县农村敬老院床位总数达到1779张,集中供养率达到37.9%,超全省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敬老院管理不断规范,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筹集29.1万元,为583名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按人均500元标准设立了小病医疗基金;筹资36万元,为敬老院五保老人招标采购了羽绒服和保暖鞋。全年拨付敬老院管理费用73.2万元,确保了敬老院正常有效运转。适时开展了敬老院财务检查,敬老院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乡低保不断规范,实现动态管理常规化。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积极贯彻和落实省厅《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测算办法》,提高了保障对象的准确性。二季度提标扩面后,三类保障对象人均年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960元、720元、480元。全县农村低保对象9592户24087人,当年审核退出2375人,新增2526人,覆盖面达到4.38%。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200多万元,年人均补助913元,年补差递增率达30%。城市低保不断规范。加强了保障对象的认定工作,严格执行《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促进了城市低保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标准由的180元提高到220元。全年共保障52100人次,累计支出各项生活补贴及低保金达920万元。人均月补差达到177元,月补差年递增率达18%。当年新增低保对象284人,退出221人,覆盖面达6.9%。

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扩大,救助效果明显增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合理提高救助标准,年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进一步简化救助手续,确保救助的及时性,切实提高救助水平和效果。加强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继续资助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城镇“三无”人员、贫困精神病人“参保”、“参合”,对有慢性病就诊证的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门诊救助。全年累计筹集救助资金560多万元,救助7400多人次,共计支出救助资金505万元,年底资金结余率低于10%。

此外,临时救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意见》,积极主动为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急救难,化解社会矛盾,彰显社会救助公平合理,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了社会和谐。初步建立困难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系机制,春节期间按要求及时发放农村五保、城乡低保物价临时补贴395.4万元,惠及3.3万人。

(二)积极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及时有效。,是我国近20年来仅次于的第二个重灾年份。我县先后也不同程度地遭受暴雨洪涝、低温冷冻和干旱等自然灾害。特别是月份的雨灾害,致使全县40.8万人受灾,灾害造成我县民房倒塌505户,其中五保户106户,低保户96户,困难户150户,一般户153户,因灾受伤1人,转移安置132人,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6.51亿元。面对严峻的抗灾救灾形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适时启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第一时间深入灾区查核灾情,协助配合灾区做好救助工作。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救灾资金,累计下拨新灾应急款66万元,保证了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确保了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灾情稳定后,灾区人民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扎实有序,顺利完成重建任务。9月底,省下达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任务,并配套重建资金322万元。县政府随即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对倒房重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各乡镇积极主动,强化时间和任务观念,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扎实推进,按时保质地完成了省下达的505户重建任务,并于月中旬顺利通过省市验收。认真调查摸底,扎实做好冬春因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及时下拨170万元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56万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监管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本年度救灾款物使用管理自查自纠,救灾款物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组织全县十个乡镇社会事务办13名工作人员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减灾救灾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认真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0.15“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全县综合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动员全县上下开展向玉树等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接收和募集向玉树地震灾区捐赠救灾款物116.04万元。

(三)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双拥共建成果进一步巩固

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积极做好中央和省两次提标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全年通过“一卡通”兑现抚恤补助资金457.8万元,兑现优待金116.8万元。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军人、“三红”、“三属”年补助水平在连续12年提标的基础上又增长10%;在乡复员军人年人均增长48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和建国前老党员年人均增长240元。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对象合作医疗,定额补助、大病救助和小额医疗补助的医疗保障体制,全年共支付医疗保障资金49.6万元。组织人员参观学习外地优抚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体系,适时启动我县优抚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86人,符合城镇安置资格的49人。截止年底,全县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49人,安置率为100%,城镇退役士兵全部通过货币化安置,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230.4万元。加强安置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巩固货币化安置改革成果,帮助退役士兵转变就业观念,选择自谋职业。认真扎实地做好退役士兵工作,高度重视安置遗留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在“八一”和“两节”期间,广泛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和在望驻军的走访慰问活动,全年共投入慰问经费1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营造了浓厚的双拥氛围。

(四)加强和完善村(居)民自治,城乡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进一步深入

认真贯彻和落实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努力构建社区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义务服务三大服务体系。充分履行民政部门职能,积极探索城市社区网络化管理模式,着力强化社区“服务管理、教育引导、组织居民自治、治安联防”等功能建设,深入推进便民服务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社区建设,在雷池乡雷池村作为省试点基础上,又建立农村社区21个,覆盖率达到18%,高出全省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不断加大“难点村”治理,巩固阶段性成果,全县10个“难点村”有2个通过组织验收,跃入先进村行列,另外8个“难点村”治理工作对照验收标准也已基本达标。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保障和维护村民权益。深入开展图书援建社区活动,提高城乡图书室援建质量,增强图书的可读性和实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益,全年共送图书9600册。

(五)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

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持持续快速发展势头。以文明县城创建为契机,投资10多万元,对县老年公寓内部设施进行了改造,院内环境进一步美化。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全面启动,完成了前期规范设计、选址征地、拆迁补偿、项目评审和申报工作,目前该项目已经省厅正式批准建设。殡葬改革进一步推进,完成殡仪馆老区搬迁工作,殡仪馆新区正式投入使用。婚姻登记工作达标升级,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全省联网和在线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认真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职责,年终获得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福利保持了持续增长势头,全年发行量达到826.88万元,筹集公益金110多万元,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成立了县福利管理站,福彩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收养工作依法进行,进一步规范。慈善事业取得新的发展,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成效显著,专门择优聘请了一名专业监测员,对城区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全年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400余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8万元。认真做好上海下放户服务工作,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年发放补助金7万元。

(六)主动融入县城规划和发展,服务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围绕县委县政府做大企业、做强产业,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的目标,坚持把招商引资、安商服务、项目争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紧拎不放。在招商引资上注重招大招强,在安商服务上注重为企业化解难题,在项目争取上注重跑市跑省力度。全年共完成协议利用外资5600多万元,全面完成了县下达的招商任务,全年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5512万元,同比增长20.37%。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速发展桥港经济、奋力推进跨越崛起的重大战略部署,力争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组织发展、行政区划合理调整等民政工作纳入其中,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搭建平台。以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为突破口,不断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与管理,着重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一步总结经验,规范管理,逐步使民间组织的法律地位得到明确,制度建设得到完善,社会行为得到规范,服务经济的能力得到拓展。目前全县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120个,积极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了行政区域界线年度联检任务。加快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和信息化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地名属性数据的采集、录入和上报。

(七)统筹兼顾,扎实稳妥地推进民政其他各项工作

1、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救灾应急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加强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根据省市要求,建议县政府成立减灾救灾委员会综合协调机构,理顺减灾救灾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进一步完善县级救灾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乡镇、村(居)救灾应急预案,加大乡村一级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力度,加强对村级灾害信息员的业务指导。推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机制的建立,逐步提高应急救援和保障基本生活的能力。认真做好新灾前的准备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救灾设备器材配备工作,并加强对现有设备器材的维护、维修和保养。积极申报县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切实增强我县备灾、防灾、抗灾、救灾能力。加强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增强救灾款物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积极主动接受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减灾救灾志愿服务。认真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力争今年成功申报2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继续开展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0.15“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联合有关单位,适时开展防灾演练,全面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防范能力。

2、切实加强福利发行管理,推进社会福利、慈善、老龄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福利发行管理,严格执行《福彩管理条例》,忠实履行发行宗旨,增强公益慈善理念,塑造福利服务社会的品牌形象。始终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更加注重科学研究,把握规律;更加注重安全发行,健康发展;更加注重基础建设,关键环节。加强站点形象建设,推进站点专营化,网点标准化。加大淘汰轮转力度,促进销售员操作技能和服务标准的提高。通过抓培训、抓管理,进一步强化基础,通过抓创新、抓营销,拓展多元化销售渠道,进一步提升销量,力争全年发行量增长25%以上。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机构建设,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扩大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力推进老年福利事业发展。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支持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增强慈善意识,积极主动做好慈善捐赠工作,促进慈善事业经常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健全和完善孤儿保障制度,积极推动孤残儿童信息系统、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启动孤残儿童救助工作,确保孤残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大力倡导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延伸“银龄行动”范围,搭建“老有所为”平台,推动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依法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推进行政区划和地名公共服务。进一步推进殡葬事业改革,逐步建立“惠民殡葬,绿色殡葬,科技殡葬,阳光殡葬,人文殡葬”为核心的现代殡葬新理念。坚持推行火葬,积极改革土葬。大力推进生态公墓建设,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进一步依法规范婚姻登记,加大婚姻登记硬软件设施建设,提高档次和标准;加强婚姻登记网络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运行稳定,推进全国联网;加强婚姻登记员和系统管理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责任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工作,严格收养、寄养、送养审批程序。围绕文明县城创建,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发挥救助管理工作的综合维稳作用。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力量,认真学习借鉴合芜蚌试验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经验,融入并推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搭建社会组织服务经济发展平台,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