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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管理制度

体育场馆管理制度

体育场馆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开发,经营管理

 

1研究目的和意义

体育场馆是指为了满足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和群众健身娱乐的需要而专门修建的各类运动场所的总称,一般包括各类体育场、馆、和游泳池【1】。体育场馆是开放各种体育活动的重要场所,但是占我国的体育场地大多数的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情况十分不理想。这种状况造成了一方面学校寒暑假场地闲置,另一方面社会体育活动场地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大众从事体育活动的需要。高校体育场馆资源作为体育产业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但是高校体育场馆开发和经营管理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从而造成了目前体育场馆资源出现短缺和浪费并存的现状。论文参考网。本研究通过对合芜蚌三市高校体育场馆开发和经营管理现状的调查,找出影响的因素。研究在维护高校体育活动正常秩序的前提下,努力加大高校体育场馆开发的程度,充分挖掘高校体育资源,在高校体育资源共享方面进行探索性实践,提高体育场馆的利用率,进一步推动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的建设与利用以及全面健身计划的实施。

2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2.1研究对象及其简介

以安徽省合肥、芜湖、蚌埠三市的10所高校作为研究对象。合肥是省会,是全国重要的科教基地,芜湖是皖江城市带的中心城市,蚌埠是沿淮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在安徽,合芜蚌三点串一线,是三个最大的“增长核”,是安徽省经济发展的战略支点。发挥合芜蚌中心带动加典型示范的作用,对安徽全省可以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根据研究目的和内容,通过对中国学术期刊网与本研究有关的教育类、体育类、经济类和管理类期刊进行检索,进行必要的筛选,查阅相关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为本研究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

2.2.2调查法

对合芜蚌部分高校体育场馆开发与经营管理状况进行专家访谈和实地调查,了解各高校体育场馆开发形式、经营项目、运营方式,服务和收费的内容和标准、组织与管理等方面情况。通过这些访谈和调查活动,获得了许多关于我省高校体育场馆开放及管理状况的第一手资料。

3 结果与分析。。

3.1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开发与经营管理的现状

3.1.1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开发的现状

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有3种形式:全天开放,即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全天向社会开放;部分开放,即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分时段或部分向社会开放;不开放,即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不向社会开放[2]。通过调查得知,安徽省高校绝大部分体育场馆不对外开放,学校场馆部分对外开放的比例较少,体育场馆实现全面开放的几乎没有。开放时间主要在清晨、傍晚、双休日和节假日。全天开放的多为室外体育场地,如篮球场、小型运动场、排球场和田径场等,其在开放时通常是不收费或收费很低。另外,游泳、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由于场地稀缺,投入费用高、管理复杂等因素多以有偿的形式对外部分开放。近年来,国家及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体育场馆的利率,但从我省高校体育场馆整体对外开放情况看,各学校对相关法规贯彻落实不够,不少场地器材经常处于闲置状态,大部分运动项目场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利用率低下的问题。从社会体育需要角度来讲高校场馆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社会功能和经济价值发挥不够的问题。高校体育场馆使用率低的另一个原因是体育场馆资源的开发程度低,形式单一, 只局限于简单的场地出租和训练。在承办大型体育赛事和体育场馆无形资产的开发上远远不够。目前已开发的场馆无形资产类型主要有场馆冠名权、场馆广告权、场馆品牌开发以及场馆特许经营权(如各子场馆设施的经营权、体育用品经营权、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经营权)等[3]。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开发程度和利用率以及体育场馆在开发和经营中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远远不能满足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与我省建立合芜蚌经济区的战略目标还不相适应。

3.1.2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现状

目前高校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方式有以下几种:1.学校体育部门全权负责体育场馆的管理、使用、及经营。2.成立体育场馆中心负责经营和管理。3.个人和私企联合经营。4.租赁经营等。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主要由学校体育部门(院系)主管。在管理上尚未走出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性和福利性管理模式。管理方法都是各校自主制定, 除了一些简单的场馆使用规定外,基本上没有系统的管理原则和规章制度,缺少科学统一、规范、合理完整地管理模式,这种原始的粗放式管理明显落后于形势。 经营管理人才是制约高校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然而调查表明,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工作人员的来源主要是体育系统内部员工,有些场馆的个别职工甚至连小学学历都没有,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明显不足,而从事简单劳动的人员过剩。因此,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的管理系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从实践上看管理方法和管理方式还存在着不规范的缺点,专门性的场馆经营管理人才匮乏,导致体育场馆资源开发和产业化经营管理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论文参考网。

3.2影响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开发和经营管理的因素

3.2.1观念落后,体制不健全

目前,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主要归体育教学部管理并使用,其主要功能就是为了满足体育教学和训练,管理体制没有从传统的体育计划体制中独立起来,其管理模式并不是企业化管理模式,没有真正走产业化道路,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缓慢。这就导致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者观念落后、某些学校经营管理者仍然摆脱不了行政管理思想和方法的束缚,在经营中存在 “等、靠、要’的思想和行为,默守陈规,不愿冒险开拓新的项目、尝试新的方法。经营者没有树立营销意识,在经营中单纯地坐等顾客上门,不愿主动开拓市场、转变经营思路,营销手段和策略缺乏创新,营销创新能力差,这直接影响到学校体育场馆的经营效果[4]。

3.2.2经营管理机制不科学

我省体育场馆管理机构不完善,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经营观念落后,有些场馆甚至没有专门的场馆管理机构。由于高校体育馆既要对外开放,又要兼顾学校的一些教学任务,造成其经营的不稳定性和非延续性。大多管理者的市场运作经验不足,不注重市场调查、广告宣传,对体育市场经济政策和理论研究不够。使得经营管理工作缺乏力度, 经营管理办法滞后 ,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先进。管理者的思路和模式不尽相同,使得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参差不齐,经营管理与经营开发不能协调发展,致使场馆经营无法趋向更合理的市场化运作,严重影响了场馆的经营。

3.2.3高校体育与社会体育之间的信息不畅通

随着教育社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高等学校也开始步入市场经济的领域,高校体育场馆的功能和服务范畴也在发生变化,除为体育教学、学生、教职工服务外,也开始向社会开放。安徽省高校系统比较封闭,体育场馆经营缺乏宣传,信息化的重视和投入不足。社会体育消费者获取信息渠道不畅,信息获取困难。学校体育与社会体育之间的信息不畅通。这导致一方面学校体育场馆闲置或使用不足,另一方面社会体育活动场地严重不足,不能满足人们体育活动的要求。

3.2.4竞争能力欠缺

对外开放经营的高校体育场馆作为市场主体,同样要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应该发挥自身的优势,充分运用高校的体育人力资源优势,为消费者提供高附加值的商品。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如果高校的体育场馆不能为顾客提供环境优雅的健身锻炼场所,具有差异且富有个性化的服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它就没有优势可言。安徽省高校虽拥有体育界众多的专家、教授等人才优势却不能充分利用,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大部分高校体育馆还没有配备专职的体育指导员。体育场馆没有品牌意识,销售手段陈旧,服务质量低劣,严重损害了高校体育场馆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5]。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4.1.1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率低,场馆资源开发程度不足,形式单一。场馆经营主要是出租场地,在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上才刚刚起步。

4.1.2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主要由体育部门负责,基本没有专门的场馆管理机构。管理方式方法落后,管理人才匮乏。

4.1.3影响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开发和经营管理的因素:观念落后,体制不健全;

经营管理机制不科学;高校体育与社会体育之间的信息不畅通;竞争能力欠缺等。

4.2建议

4.2.1解放经营思想.全方位树立市场观念。根据我省高校体育场馆的不同特点和经营管理现状,加大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实现多种管理模式并存。使场馆从传统的体育计划体制中独立出来.减少行政干预,尽快完成由行政型向企业型的转变,实现所有与经营的两权分离,让经营者成为独立法人,按市场规律参与竞争。

4.2.2发挥高校体育场馆优势,建立专业化的场馆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协调好教学训练和对外经营的关系,同时加强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4.2.3高校体育场馆经营者可以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业务处理的自动化程度,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通过新的业务模式(电话、网络等)扩大经营活动范围,及时把握新的市场机会,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6];高校可与各种媒体联手合作,共同开发、共同受益,因时因地而宜地搞好宣传工作,把社会体育有效地与高校体育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的发挥高校体育场馆设施资源的功能,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论文参考网。

4.2.4安徽省高校应该以学校体育场馆为基础,组建体育俱乐部,为会员提供一个健身交友娱乐的平台,提供会员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和健康咨询等配套的服务;不仅要重视给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体育场馆等硬件设施,而且要给其提供更多所需的相关服务;不仅让顾客满意,而且更希望使顾客达到愉悦,觉得物有所值[7]。在有限对外开放的经营时间内提高利用率,取得最大化的经营收益。

参考文献:

[1]李志实,梁林.学校体育设施[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0.

[2]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及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Z].

[3]于敬凤,曾庆肃.大型体育场馆无形资产的开发[J].体育学刊.2008(10):47-50.

[4]卢建新,左晓斌.试论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创新[J].商场现代化.2007(4):52-53.

[5]王璐. 基于SWOT分析法对我国高校体育场馆经营环境的研究[J].山东体育科技. 2007(1):24-26.

[6]杨亚琴,朱志萍.客户关系管理理念在高校体育场馆管理中的应用[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27(10):1335-1336.

[7]万翠琳,李建军.基于顾客价值创造的高校体育场馆经营模式分析[J].企业经济.2006,11:60-62.

体育场馆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内容摘要:体育场馆是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承担着运动训练、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的重要作用。体育赛事举办后,政府巨资投入建设的场馆如何合理利用和开发并使其商业化,同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分析了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概况,并探讨了其商业化运作的制约因素,以期为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体育场馆 商业化运作 策略

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概况

改革开放前,我国体育场馆基本上是国有的,其主要是用于运动队的训练比赛或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体育活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后,随着体育产业的商业化,体育场馆的性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我国体育场馆主要有五类,分别是国有、集体、个体、外资及其他。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我国各项改革措施不断完善以及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观念不断改变,健康投资在家庭投资中的比重逐渐上升,已经占据了重要地位,这种趋势引发了体育锻炼的升温。体育场馆是人们进行体育锻炼的场所之一,也是主要场所,许多体育场馆管理者抓住了这个机遇,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健身功能,获得了经济效益。

体育场馆的利用率提高,一方面可以举办体育赛事,另一方面可以举办大型娱乐活动,这使得体育场馆的经营模式多样化,提高了其经济效益。体育场馆在承办体育竞赛时,可以为体育场馆提供多方位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最主要的是,体育场馆承办体育竞赛不仅可以有效宣传场馆,还可以扩大其社会影响力,进而提高其知名度,为其开发无形资产奠定了市场。进入新世纪后,我国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以及广州亚运会等大型体育活动,这些体育赛事在为我国带来了大量收入的同时,还通过场内广告、出售电视转播位、冠名权等无形资产,为我国体育场馆商业化带来了巨大经济效益。

在体育场馆举办娱乐活动也是目前体育场馆商业化的一种获取经济收入主要途径。这是因为体育场馆的观众容量大,知名度又高,因此是许多娱乐活动主办方的首选地点。近几年,在我国,举办娱乐活动被许多体育场馆所采纳,以流行音乐演出为代表的一大批娱乐活动逐渐向体育场馆转移,如个人音乐演唱会等,这形成体育场馆商业化新的经济来源。此外,以体育赛事为内容的展览会、展销会等,也为体育场馆商业化提供了基础,如体育场馆博物馆等逐渐兴起,并结合当地的旅游业,形成体育场馆专项旅游的新项目,为体育场馆商业化开拓了发展空间。

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的制约因素

(一)政策法规环境欠缺

目前,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按照商业化经营的规律,对体育场馆进行规范管理、法规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体育场馆商业化运行的统一协调机制、环境保障机制、规范管理机制欠缺,使得商业化运作环境欠佳,运作不规范等。在我国,体育场馆建设主要是由政府部门审批,然而进入新世纪后,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意识普遍提高,但是对于其商业化运作的政策法规并没有跟上发展。这主要表现为体育场馆赛事的政策法规不健全,体育场馆的商业化缺乏应有的规范管理,并且往往政府干预过多,使体育场馆的商业化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

此外,由于各方利益群体都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争相对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进行管理,而市场上对这些群体进行统一协调和规范以及利益调整的法律机制缺乏,这些问题导致体育场馆在商业化进程中存在以下情况:一方面法律欠缺使得多头管理情况严重,致使体育场馆商业化效率低下,经济效益不高;另一方面各部门由于利益驱动都会钻法律的漏洞,加之他们之间信息交流不畅通,使得商业化运作的各个环节程序脱节,导致商业化运作成本过高。

(二) 现行管理体制滞后

我国体育场馆的管理体制,是从计划管理到预算管理,从行政型管理到经营型管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无论主办方还是赞助方,都对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缺乏全面的认识,使体育场馆商业化的运行、规范、制度、权益分配、营销策略等方面的配置因素不完善,很容易在体育场馆商业化中诱发不正当竞争、欺诈行为等,导致商业化运作中的原料、劳务、信息等资源利用效率低下,运行成本过高,最终使体育场馆的商业化运作效益不高。此外,由于场馆之间客观条件差异较大,导致目前体育场馆采用的管理体制不尽相同,多种管理体制的交叉使用,使得仍有一定数量的体育场馆按照计划经济的“全额管理”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滞后的管理体制,会给我国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带来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体育场馆权利不清晰,由于经营权与管理权模糊不清,使得两者无法分离或者分离程度不高,导致体育场馆主体权利模糊不清,最终使体育场馆商业化缺乏自主经营权。二是体育场馆主体不清晰,由于体育场馆与上级体育主管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明、职能不清、利益不分,使得各主体都想进行管理,这会形成重复管理或管理漏洞。三是由于商业化主体模糊、权利界定不清,使得商业化运作的市场运转不灵活,导致体育场馆的资源优化组合难度大,出现市场竞争力度不够,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都低下的局面。

(三)专业人才匮乏

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体制滞后,体育场馆经常会在不同程度上吸纳一些行政主管部门的超编待岗人员,这使得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中的人员多,且其总体素质偏低。这些超编人员的构成主要是体育系统干部、退役运动员等非专业人员,以及为数极少的体育场馆设备维护人员和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由于体育场馆在商业化运作中,缺乏既精通体育场馆管理、又掌握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专业人才,导致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仅仅停留在粗放型管理的水平上,使得商业化受到了很大的阻碍,不能完全发挥其经济效益,最终影响体育场馆的可持续发展。

(四)无形资产开发程度低

无形资产是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的,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或者经济资源。体育无形资产是指,存在于体育运动中具有体育特质、受特定主体控制的,一种能够产生体育经济效益,具有体育经济价值,能够直接或间接以货币计量的没有实物形态的体育资产。体育无形资产一般以特权、权利、知识、技术、技能等形式存在。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充分开发并利用无形资产的价值,是体育场馆扩大经营效益,提高商业化运作效率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我国体育场馆的商业化运营中,对体育场馆有形资产的开发重视程度高,却忽视了体育场馆的无形资产开发,例如在体育场馆的冠名权、商业赞助、特许经营和广告宣传等方面存在空白。这使得国内体育场馆的运作模式存在雷同现象,缺乏独特的商业化运作模式;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创新能力低,导致区域间大型体育场馆过度重视有形资产的竞争,如争夺国际国内体育场馆赛事活动的举办,出现过度竞争。此外,由于各场馆差异化不够明显,导致整个体育场馆业大多都是只从价格上做文章,没有进一步的创新潜力,这进一步影响了体育场馆的商业化运营,进而影响了体育场馆业乃至体育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策略

(一)建立健全政策法规

为了提高我国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的效率,必须要制定和完善各种与体育场馆商业化运营活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各项法规,尤其是知识产权法,以加强监督和管理。国家和地方体育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体育场馆商业化的法律法规,建立体育场馆商业化的法制保障体系。同时各地还要根据地区特点,积极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法规,规范指导和协调运动员、教练员、俱乐部、经纪公司、经纪人、新闻媒体、赞助企业等权益主体间的关系,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促进他们分工效能的发挥。这一方面可以保证体育场馆在商业化运作中的高效率运行,免受多头领导的行政干预;另一方面还可以对体育场馆商业化的业务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调整。

与此同时,应该根据我国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的具体情况,从政策上给予体育场馆商业化一定优惠,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规范体育场馆商业化的发展方向,构建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的政策服务平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部门的职能应该实现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政府在适度提供体育场馆商业化发展资金的同时,应该更多地倾向于提供其发展的政策导向服务,以促进体育场馆商业化的发展。

(二)完善现行管理体制

在我国,体育场馆的投资方主要是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因此应当以招投标方式选取、委托体育运营企业,进行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而投资方的责任主要是宏观管理和引导监督。在此过程中,应该加强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的管理,完善现行的管理体制,以符合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的要求。这首先要求政府站在宏观角度去看待体育场馆商业化,政府的责任是引导商业化运作的方向,为商业化运作提供公平健康的环境,积极培养企业从事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其次要求企业明确体育场馆商业化的目标,增强其商业化运作的管理能力。因此,一方面,要明确体育场馆商业化的主体,清晰界定主体方的权利和责任,做到产权清晰,这有利于商业化主体方加快商业化运作;另一方面,政府要正确定位自身角色,即宏观监督和引导,为企业进行商业化运作创造环境,尽量减少行政干预,这有利于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对体育场馆商业化进行科学经营。

(三)注重培养全方位人才

综合经营管理类人才是我国体育场馆商业化运营的关键。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我国体育场馆必须注重人才的全方位培养,大力引进综合经营管理类人才,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体育场馆商业化运作的人才素质,进而完善体育场馆商业化的运营机制。我国体育场馆商业化运营的综合类人才的全方位培养和造就,可以通过高校专业培养、岗位培训、高校与体育场馆联合培养、对外招聘引进等多种渠道进行,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人才的体育场馆相关知识,还可以提高体育场馆商业化的管理知识,真正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

对我国体育场馆人才培养具体而言,一方面,应该打破长期以来吸引人才的单一渠道模式,改善体育场馆管理人才结构,引进和培养一批既懂体育运动发展规律,又熟悉商业化运作的综合型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应鼓励并支持体育场馆干部职工的进修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对于超编人员和能力不足者鼓励其进行岗位培训、专业进修,提高其综合知识,做到人尽其用,最终解决体育场馆管理人员的素质问题。

(四)加强无形资产开发力度

体育场馆的无形资产主要有以下四类:第一,知识产权,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冠名权、体育品牌、体育俱乐部名称和体育团队标志等。第二,技术秘密,它是指体育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未公开的且未申请专利的知识和技巧。它包括各种体育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体育训练规范、方法和作业流程;体育营养配方、体育食品制作方法等;也包括体育界专家、技术人员所掌握的知识、技巧和诀窍。第三,经营秘密,它是指体育企业或体育部门所掌握,不为公众所知晓的信息和资料,能为拥有者在同行业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带来的收益能超过本行业一般收益水平。第四,特许经营权,一种是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另一种是由企业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包括体育项目经营权、体育场地使用权、体育运动空间和区域管辖权及使用权等。

体育场馆知识产权中的冠名权,是体育场馆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无形资产,在国外,体育场馆冠名权,已经成为大型体育场馆的一项最重要的收入渠道。体育场馆冠名权是指,体育场馆业主将其所拥有的具有社会认知性的体育建筑物、设施的命名权有偿转让,从而给转让双方都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或商业机会的权利。加强对体育场馆商业化的宣传力度,使企业把购买体育场馆冠名权作为提升品牌影响力的切入点,同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通过专业化运作,吸引国内外资金流入体育场馆冠名,尤其是大型体育场馆。在此过程中,应该注意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法规,精心准备、规范操作,保证大型体育场馆冠名权的合法有效。

参考文献:

1.赵清波.体育场馆产业化发展研究.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03,17(3)

体育场馆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1.高校体育场馆的服务群体

(1)大学生群体

高校体育场馆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大学生,由于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差异,锻炼与健身意识还不是很成熟,对于某些问题的和社会现象较为客观、全面。当代大学生对于社会的认知都有积极的一面,但由于自身不够成熟,社会阅历缺乏,在某种情况下带有消极的色彩面对对于社会的认知批判性和辩证性。在体育场馆管理活动中,随着生理上的日渐成熟,自我意识迅速提高,对违反管理制度的某些行为,大多数学生持认可态度,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观察和理解分析解决问题,而不喜欢接受别人的指教和严格管束。因此,当别人冒犯了他们的独立性时,表现出强烈的逆反心理,不管别人是否有理都不愿意接受,在体育场馆管理活动中,有些“蛮不讲理”,“目中无人”,拒不接受管理人员的管束。大学生群体参加体育活动的程度与他们原来所处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在进入大学后对体育的认识提高,积极的体育态度、所学专业等息息相关。因此,在管理过程中,要针对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采取相应的方式,因人而异,尽量做到“全面照顾”。

(2)教职员工群体

高校教职工具有较高的学历,较强的荣誉感和自尊心,更需要锻炼来得到精神满足。由于职业的原因,大部分人尚未具有主动参加锻炼与健身的体育意识,活动内容多限于轻便的晨练慢跑、健身走和徒手操等。目前进入体育场馆参加球类项目运动的大部分青年人、中老年的偏少。因此,普通高校体育场馆管理人员要做好体育健身意义的宣传,提高服务意识,尊重和爱护全体教职员工锻炼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健身活动,使他们体验到锻炼健身活动的乐趣和重要性,从而带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到运动锻炼、健身的队伍中来。

(3)社区人员群体

由于高校的办学方向逐步趋于开放性,同时,大学生需要走进社会进行大量的社会实践活动,而周边社区人员群体更需要环境幽雅、条件较好的健身娱乐场所。所以,普通高校与周边社区应建立友好关系,高校体育场馆公休日、节假日可向周边社区人员群体开放,达到共同营造一种和谐共赢的新型关系。

2.高校体育场馆的管理人员

(1)体育教师兼职的管理人员

体育场馆的运营大多数是有偿服务,体育教师以教学为主,兼职体育场馆的管理工作,但大多是季节性的场馆开放创收工作。因此,从时间、经历、管理质量方面多少还存在着不足的地方。这种现象从工作角度看,易造成教师分心教学。从管理角度看,易影响管理质量。

(2)专业技术人员

体育专业技术人员,他们有体育专业的相关学历,有体育场馆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业务能力可以胜任场馆工作,但他们缺少大型比赛的接待经验,没有定期学习机会,其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因此,要有计划的进行学习,补充不足,否则跟不上发展的需要。

(3)全民技术工人

全民技术工人是普通高校体育场馆不可缺少的一分子,他们是体育场馆工作的主要操作者,每个人都具有相应的职业技术,工作态度认真,热情服务,但先进体育设备、应用能力方面,需要定期组织学习。

(4)临时招收农民工

临时招收的农民工,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能吃苦耐劳,他们主要承担体育场馆的卫生等繁重工作,对他们的采用咋一定程度上要适当、合理,一旦采用,要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培养他们遵守馆纪、校纪的良好作风,如不注意很容易使其养成好逸恶劳的作风。

高校人才的培养规格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所以说“体”是人才培养的一个方面.体育场馆是体育教学、体育健身、体育娱乐的实验基地,所以,高校体育工作者要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只有体育场馆的“软件”工作做好了,才能为高校体育场馆的服务群体提高优质的服务,才能真正地发挥高校体育教育的功能。

二、高校体育场馆的管理目标

高校体育场馆探索科学的管理模式与机制,有效提高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其作用,尽可能使其成为校内师生体育活动中心和社区体育活动中心,从而推动学校体育与社区体育蓬勃发展。

1.校内教学训练与社会服务相兼顾

高校体育场馆不仅应该用于高校体育教学、训练、比赛等,也应兼顾服务社会。由于这些场馆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国家投资,动用的是公共财政,理应面向社会开放,况且服务社会也是高校的基本职能之一。所以如何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及活动安排,在不影响正常体育教学及活动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体育服务,使体育场馆得以充分利用,实现高校和社会之间的资源共享,达到校内教学训练与社会服务的平衡。

2.社会公共利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好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关系,使两者和谐统一,既遵循市场经济的利益补偿机制,又体现服务社会的公益特征,实现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重要途径,这是高校体育场馆科学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也是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所提出关于“公共体育设施要向社会开放,正确处理好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关系”的原则性意见。

3.成本控制与完善支持服务的平衡

在开放管理过程中,应采取整体预算机制,遵循“整体控制、分类运作、全面均衡”的原则,做到成本控制与完善支持服务的平衡。在场馆建设与维护方面,应在成本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尽力提高支持服务质量,如在场馆分类维护管理方面,不能出现因为部分场馆经济效益差而疏于维护、经济效益好的部分场馆装备设施过于奢华等现象,要实现学校室内与室外、小球类与大球类等各类体育场所之间的均衡;在收费方面,面向不同群体可采取无偿、有偿或两者结合的分类收费模式,但要遵循平等原则,在不同群体之间实现服务质量的均衡,不能怠干服务那些无偿或低费用使用的校内师生、小孩或老人等群体,而面向高消费群体或权势人员过于迁就。

三、高校体育场馆管理策略

1.明确管理模式

高校体育场馆需要有明确的管理模式,以满足体育消费群体的精神追求。在新时期,应根据学校自身特点、学校的体育氛围、学生的积极性来制定明确清晰地管理模式。可以是以旧的高校体育场馆管理体制为依托,不断完善实施新的管理体制;也可以是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群体需求条件下,灵活的采取管理模式;也可以采取承包制的管理模式,是承包者在经营中有明确的经济责任,这样会使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加强经营管理,在管理方面由于承包者与学校签订了契约合同,避免了管理经营过程中的行政干预,使经营管理更具有自主性。

2.加强管理经营者培养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对健康的认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场馆经营管理者面对要求越来越高的不同群体,首先,完善组织结构,合理人员配备。其次,可以通过月月培训、函授学习、季季考核、年年评比等方式不断来提高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素质素养,另外,可以与其他学校通过交流合作,探讨有效地运营方式,取长补短,争取为高校体育场馆管理扩大开放快空间。

3.规范管理制度

规范的制度是发展的前提和基本保证。首先,高校场馆管理要根据不同的项目的特点,制定其符合各个项目的要求,在这个基础上再综合制定整体的管理制度。以改变管理权限不清,笼统无章法的管理制度。其次,在对外开放或承办学校某些院系的活动时,不能影响体育教育专业的教学、学校运动队的正常训练,在这点上一要明确规定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另外,凡是场馆内有体育教学任务时,坚决不允许讲“关系”,以“老师的权限”与学生一起“训练”,以免影响体育教学任务的正常进行和学生的锻炼。

4.场馆开放多元化

高校体育场馆如果仅仅是用于正常的体育教学、体育训练和学生的日常体育锻炼活动,都不符合资源的利用率和经济利益的经济规律。因此,有必要开发场馆的新用途,使场馆开放方式多元化,提高利用率,最大程度地挖掘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这都必须保证在不影响体育教学、训练的正常秩序下,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比如可以在场内搭建临时舞台,举行晚会、舞会,也可将新生报到地点安排在体育馆内,还可进行毕业典礼和大型招聘会能活动。另外还可有偿利用本校的体育教师,为消费者提供附加值较高的体育锻炼指导等;体育教师也可以在假期开设像篮球、乒乓球、排球、游泳等培训班。这样多元的开放方式和服务形式,发挥高校专业人才多、学科面广的优势增加消费者的消费兴趣和消费欲望,避免服务项目的单一化。

四、高校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发展趋势

体育场馆资源是我国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在全面健身活动中充分发挥着作用,高校体育场馆不但要满足于高校自身的需要,还要相应地对企业事业单位、社区的体育活动和比赛任务等有一定的承担。

1.物业管理方式

高校体育场馆实行无业管理,不仅可以改善高校体育场馆的整体环境质量,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延长,实现体育场馆的保值增值。物业管理是一种观念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方式,可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优质的服务、精心的维修养护,对体育场馆、体育器材、设备设施、等实行全方位统一的管理。在另一个角度来说物业管理与体育部门相配合的管理模式比较适合高校体育场馆的管理,是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推进而产生的。两者相互配合、分工明确,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体系对高校体育场馆的设施设备维护、场馆服务、环境维护等实行系统管理,依法行使物业管理职责,制定场馆管理条例,制定可量化的岗位职责。体育部门负责承接校外大型比赛,并设置专门财务管理人员,按劳取酬服务承诺,从而更合理地发挥职能部门的效力,最终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为学校创造良好的经营平台,合理运用学校场馆资源。

2经营的产业化、市场化

高校体育场馆的市场潜力很大,内部有源源不断的生源,外部有庞大的消费群体,应加速高校体育场馆经营的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中国体育事业体制改革的两大目标是体育的社会化与产业化。要加速培育、发展和规范各类体育市场、实现高校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的商品化与市场化,在大学生和教职工中大力开展各种体育消费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他们及周围社区居民个人进行体育消费,改变体育消费福利化的状况,提高体育商业化的程度,促进学校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的形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应统一规划并投资建设一些基本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择优举办一些具有示范性的重大体育竞赛活动,而将具有的娱乐性、体闲性、健身性特证的体育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推向市场,实现部分的企业化、民营化、社会化与市场化。调整和规范学校与体育场馆管理部门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彻底改革高校与体育场馆运行机制,增强其发展活力提高管理效率,实现政事分开,建立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体育事业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的大学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制度,从而使高校体育场馆在体育社会化和产业化的进程中真正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3.场馆安排信息化

信息化是现代化重要的标志,场馆安排信息化是场馆加强现代化管理,走合理化、社会化、产业化发展道路的有效手段,加强场馆安排信息化,促进场馆内涵发展和全面建设的根本保证。为实现计划内学校体育教学课程、训练、比赛和有偿开放场馆的同步发展,对场馆使用计划的安排进行合理分割,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对体育场馆分时段安排,提高管理水平,这是管理工作能否建立有偿开放场馆机制的关键。信息化管理手段包括计划项管理和收费盈利项管理,制定合理收费标准,软件应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实施信息化可以最大限度保障其开放时间的合理化,充分提高体育场馆的利用率,让社会上更多体育消费者能够了解场馆对外开放的时间、要求、教学内容、消费价格。从而使高校体育场馆在体育社会化和产业化的进程中真正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增加体育场馆的创收,开展增收节支,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4.品牌战略

由于体育场馆建设需要耗费巨大资金,且有较长的收益期,在使用的过程中损耗较大,某种程度上折旧过快,走现代企业经营之路是高校大型体育场馆要想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首先,制定先进的经营理念。以发展经营为前提,制定先进的经营理念要以为锻炼者着想的角度;其次,内部要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和先进的服务体系。从我国产业划分层次来看,体育属于第三产业,那么就决定了场馆运营的服务性,优质的服务能够激起消费者的二次消费欲望,固定消费者;最后,增加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扩大宣传,提高大众对体育锻炼价值的认识,增加大众的消费欲望。

体育场馆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地方高校;体育场馆;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0)12-0009-01

高校体育场馆是高校体育教育的重要硬件设施,也是高校师生从事体育锻炼、开展体育活动的主要场所,必须以尽量满足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以及师生员工的体育需求为主要任务。其管理模式、方法以及成效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各项体育活动的开展,继而影响着高校体育教育效果及发展。及时发现问题,发挥高校现有体育场馆设施的优势,并让场馆设施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合理、有效地服务于师生,是本文的意义所在。因此,笔者就普通高校体育场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作了简明的阐述,也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

一、普通高校体育场馆管理的特性

体育场馆管理不仅要求有体育场馆管理的知识、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知识、体育器材维修专业技术、而且对保安、保洁和维修亦有要求。场馆管理随着场馆功能的拓展,以及场馆数量、质量的提高愈发明显。高校体育场馆管理有三种模式:传统式管理、专业化管理、混合式管理。传统式管理是指体育场馆由体育教学部门(体育系、学院、部、教研室)管理;专业化管理是指高校专门设立职能部门管理场馆;混合式管理是对前两种管理的综合。目前,普通高校采用传统模式的较多,在场馆的定位上,很多高校都是服务于教学,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对外开放经营。

二、普通高校体育场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体育场馆设施、经费不足。由于高校大规模的扩招,很多高校虽然修建了一定数量的运动场地,但相对所容纳的学生人数而言,场馆设施仍显不足,造成了容纳压力。学生普遍反映,没有地方锻炼,学校的体育场馆不能满足广大学生的需求,这就形成了体育场馆管理和学生健身需求的矛盾。除了教学,学生进行体育活动的时间都集中在下午或晚上,室内的体育场馆基本上不对学生开放,这就造成了学生锻炼的拥挤,加快了器材、设备的损耗,减少了其寿命,虽然学校每年都有一定的场馆维修改造费用,但是数额较少,远远不能满足日常的维护开销,这给管理工作带来了压力,严重影响体育教学和为大众健身服务的效果。

2.制度尚不完善,执行力度待加强。制度是任何一个社会组织团体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它是组织为了达到特定目的所制定的行为规范,亦即一种人为制定的程序化、标准化的行为模式和运行方式。目前很多地方高校体育场馆都制定了自己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大体结构来看都比较齐全,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经营管理制度没有相应的管理法规和实施细则。如:体育场馆的管理规章制度虽以书面形式明文列出,以展板的形式上墙,但都是根据情况自行制定的,想到什么就写什么,缺乏统一和规范的管理,实施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等都有待改善;另外,体育场馆的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力度不够,再者即使实施了但缺少相应监督机制,有的打着领导的旗号使用,有的擅自带领外来人员进出使用,有的内部教师代替社会人员办理会员卡等,让有的制度形同虚设。

3.缺乏有效的管理机构以及专业的管理人员。很多普通高校体育场馆都是由体育部领导直接牵头,有的下设场馆中心,配馆长一名,由体育教师兼任,其他工作人员两至四名,由门卫保安兼任,有的无场馆中心,直接由门卫负责。从机构设置上来讲,各项活动的开展与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的配套、衔接,以及体育部与学校有关领导、部门间的协调关系不够紧密,与学校体育工作诸多环节的配套工作还不够顺畅。比如体育馆承接大小型活动时涉及到学校其它部门协助时常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在管理人员上,有的虽然他们受过高等教育,具备有一定的体育专业知识和运动训练知识,但是往往缺乏体育商贸规则和运作技巧的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体育市场经济的政策和理论研究不够,使得管理缺乏力度,管理办法滞后,难以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营管理计划、策略,实施各种经营方法,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4.开发时间受限,资源利用不足,设施损坏严重。由于传统的教育制度及思想等条件的影响,不少高校场馆的管理人员存在等、靠和观望心理,缺乏积极大胆的开拓精神。如不能主动的采取措施吸引消费群体,只是单纯的“守株待兔”。在运营的过程中,服务对象主要是各二级单位以及师生,面向社会开放时往往需要靠熟人介绍,接受某些社会个人办卡及团体包场获取盈利,高校体育场馆的落后或是自我封锁,特别是每逢假期,管理人员休假,外来单位想组织活动的往往联系不到场馆管理人员,使得与外界联系沟通甚少,许多社会性的比赛、训练、活动以及赞助、资助、共建也就无法实施,导致高校体育场馆资源的巨大浪费。学校的体育场馆属于国家财产,使用者有义务去珍惜。可事实上,很多使用者不珍惜运动场地,污染严重给学生的体育教学和锻炼都带来了不小的影响,给体育场馆的管理带来很多麻烦。

三、建议

管理机构领导人员需转变转念,通过学习借鉴成功院校的经验,以人为本,协调场馆的利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场馆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加大资金的投入,改善场馆的环境;根据学校教学时段与假期的特点,相应的调整值班管理人员及对外开放的收费标准,从经济条件上吸引更多的运动爱好者,提高利用率;通过在职人员学习、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以提高各项服务质量。加大对使用者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主人公的精神,自觉配合体育场馆的管理,使管理工作和谐化。

参考文献

体育场馆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瓶颈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将公共产品定义为“那些在消费上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 竞争性的产品”。从公共产品理论可以看出,公共体育场馆的产品大都属于非 竞争性弱 和非排他性强的公共服务,属于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 一些具 备准公共物品属性的诸如高速公路、桥梁、公共体育场馆等产品,适当地依靠市场机制进行 资源配置,可以有效地缓解政府的经济压力。这为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尤其是公共体育场 馆民营化带来了理论的支持。

民营化是指将国有、公营的公用事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民间,引入真正的市场机 制。根据e•s•萨瓦斯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三大类即为委托授权、政府撤资和政府淡出。委 托授权是公共物品供给民营化最常用的方式,它通常通过合同承包、特许、补贴、法律等形 式来实现。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共体育场馆一直是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 ,实行统一收支、统一管理,致使其功能单一,使用率低。同时,政府对公共体育场馆无所 不包、无所不管,充当着无限政府的角色,然而,由于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公共体育场馆 长时间低效率的运转和无底洞式的消耗成了各级政府的一个沉重包袱。近几年,随着我国公 用事业民营化的成功实践,这种改革方式已悄然被引入到公共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中。当前 ,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制度的改革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以委托经营为代表的公共体 育场馆民营化模式已在全国各地相继出现,改变了过去政府或者体育职能部门运营的单一的 传统模式,通过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剥离,以市场化途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来改变原有的公 共体育场馆运营和管理体制。“政府引导、民资营馆”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营化改革可 选择的模式。然而,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中遭遇了诸多难题,严重影 响了民营 化改革的进程。如何找准民营化若干瓶颈问题,如何分析与破解瓶颈问题,已成为公共体育 场馆民营化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1 研究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根据论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目的,阅读大量的 公共经济学、社会学著作,同时通过cnki中文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以及其他互联网查阅大量 国内外有关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等文献资料,为论文构架奠定理论基础。

1.2 专家访谈法根据研究主要内容,针对省、市体育 局等行政部门领导以及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的专家学者设计了相应的访谈提纲,对我 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遭遇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研究提供了原始材料。

1.3 实地考察法根据研究内容,选取国内较早采取民营化模 式运营的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绍兴市游泳健身中心、

金华市义乌梅湖体育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实地 考察。通过 与场馆运营方的直接交流,了解场馆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为论文的撰写提供详尽的第一手资料。

2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瓶颈问题的剖析

2.1 理念滞后的问题 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权转让后,政府及相关体育职能部门更多的是扮演服务者、监督者的 角色。经营主体的转换以及完全市场化的运作,带来了理念的全新改变。在政府层面上表现 为民营化理念、服务为核心理念等相关理念的浅薄,导致了系列问题。

2.1.1 民营化理念浅薄 公共体育场馆采用民营化机制对于许多政府官员、国内私人投资者以及消费者来说,都 是“新生事物”,他们不仅对于民营化机制所涉及的商业、技术、法律和政策各层面的种种 复杂问题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经验,而且在理念上也存在不少误区。主要表现为:1) 有的地方政府认为公有制是公共体育场馆效率低下的原因,只有引进外资或者民间资本,改 变其所有制性质才是真正的改革;有的地方政府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责任认识不清,将 公共体育场馆改革当成“政府甩包袱、财政脱负担”的手段,错误地认为把公共体育场馆推 向市场后,政府的责任也可以“一推了之”。2)公私双方短期化倾向严重,缺乏长期合 作精神。政府方面对当地公共体育场馆往往是一脱手就了之,对公共体育场馆在民营化实施 过程中支持、协调和监督的作用认识不足。同时在民营资本方面,投资行为也存在严重短期 化的倾向,忽视了公共体育场馆投资与收益长期化的特点。3)对公共体育场馆的产业特 殊性以及民营化所涉及的商业、技术、法律、政策等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在具体运用上 往往是急功近利、顾此失彼,对各种可能面临的风险评估不足。政府和私人投资者的决策非 常草率,缺乏充分论证,一旦出现问题,各方就表现出机会主义倾向。

2.1.2 服务为核心的理念浅薄 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中,政府依然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拥有高度的调动和配置 社会资源的权力,主导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这种过于集中的权力导致政府对社会生产 生活的过多控制,从而限制公众的个人行为,使得社会公共服务仍然停留在管理的层面上。 美国学者e•s•萨瓦斯在《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的著作中提到“西方政府治理的 新理念,在政府角色和职能的定位上,表现为市场价值的回归,表现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 社会化;在政府管理的价值选择上,新理念包括市场优位、顾客至上、服务意识……”,提 出了“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本质,便是由公共社会管理向 公共社会服务转变,不但适用于政府,更适用于具有政府性质的公共组织向社会市场组织的 转变,其中就包括了公共体育场馆。

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给企业经营,企业就是政府服务的对象。如何帮助企业,服务企业经 营公共体育场馆,并在政策、制度、监管、宣传、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务,成为政 府应扮演的角色。然而,在实践中,政府或出现了“甩包袱”现象,放纵任其自流,或出现 了“管卡压”现象,处处严厉管制,这种状况有悖于政府的服务理念。

2.2 制度缺损的问题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深入,本就不完善的制度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 上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以及微观层面上的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两个方面。

2.2.1 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 目前,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过程中颁布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关于加 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全国城市物业管理 优秀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等系列的法律法规,为我国公共事业改革保驾护航。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了我国公共体 育场馆民营化过程中的经营、投资等方面,主要的法律依据。但是无论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系 列法律法规,还是地方行政法规均未直接涉及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相应领域,可以说,与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经营相关的制度及法律法规基本上属于空白。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 民营化很大程度上都是借鉴的其他公用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法,并无明确的关 于公共体育场馆的立法,用于平时操作性的文件大多只是以政府性发文为主,在执行依据上 尚得不到保证,更不无法确保相应过程中行为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专门性法律法 规的缺失还会在后期监管上带来一个严重后果,使得名正言顺的相关监管行为无法可依,导 致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严重受阻。

2.2.2 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 民营制度选择中风险存在是客观的,然而能否有效地规避,除了过程的管理外,更注重 结果管理,而绩效评价问题是衡量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效益的重要指标,也是民营制度 选择 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绩效评价不但是检验最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 内部管理、企业凝聚力等的有效手段。通过定量分析准确地评定体育场馆设施的工作成绩, 是现阶段对我国体育设施实施有效管理的措施之一。对公共体育场馆进行公益和经营的绩效 评估非常必要的。企业的经济效益的评估,可以直观地体现在相应的收入、利润、税收等方 面,比较便于数据的收集与作为以现代企业形式经营的公共体育场馆,必然存在相应 的财务报表等,便于经营绩效的评价。与之相比较,公益性质的社会效益由于缺乏相应的评 估指标与评估体系,其社会效益评价一直处于被人们忽视的状态。当前,对民营化模式的绩 效评价体系学术界也未达成完全的统一。在实践评价中更是缺乏依据与权威,导致了绩效评 价体系的缺损,严重地损害了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进程。

2.3 伦理失范的问题 市场机制的引入,引发了一系列有关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伦理失范问题,主要集中于 受托方的企业经济伦理和以及委托方的政府行政伦理两大领域。

2.3.1 企业经济伦理失范 经济伦理是指人们在经济制度安排、经济活动中产生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以及对社会 经济制度和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公共体育场馆提供服务是其获得 经济效益 的手段和途径,因而它具有明显的利己性。企业必须追求利润,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每 一个企业的天然的追求。民营化后的公共体育场馆,委托方政府所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受 托方企业所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双方所追求的效益与目标函数不一致,从而导致了公共体育 场馆民营化后产生了经济伦理失范。其主要表现三个方面:其一、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过 分求利现象。民营化的公共体育场馆以市场化为导向,其价格虽然由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 调监管,但是由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真实成本难以确定,广大消费者难以知道企业内部 确切成本,门票等服务价格的定价相对较高,容易产生企业的过分逐利情况,导致经济伦理 的失范;其二、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公平与效率缺失。政府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提供时 ,必然以社会效益为根本出发点,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公共体育 场馆,即使转换了相应的经营主体的亦不发生目标的改变。对于企业而言,是以追求自身经 济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的,其为了保证充分地获取经济效益,有时会忽视社会效益的获取, 破坏了公平与效率。例如,减少规定的开放时间,以降低相应的人员支出与设备的运营费用 。其三、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不道德竞争。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管理企业是一种从私利出 发,基于对回报的期望的合作,在法律、行政、经济等约束手段还尚未形成的过程中,公共 体育场馆民营化竞争机制和合作机制往往出现了违背社会经济伦理的现象。有些公共体育场 馆委托给企业运营没有经过公开竞标,也有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仅有少数几家企业参与竞 标,甚至存在不道德竞争。

2.3.2 政府行政伦理失范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中,政府行政起着推动与保障作用,但是在改革过程中我国公 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却遭遇了若干行政伦理问题,阻碍和减缓了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 进程。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中所面临的行政伦理失范主要表现在政府行政组织伦理 的缺失、行政人员行政职业伦理缺失以及公共政策制度伦理缺失。政府行政组织伦理行政活 动主体及行为的伦理,而其伦理原则表现在政府行政管理所追求的基本伦理目标——公正、 廉洁、高效。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过程中,涉及相关权益的转让或 者审批, 但是相关事宜的最终决定因素却不是法律法规,而是部分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领导的权利 。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的领域中,各类腐败问题层出不穷。行政人员责任意识的缺乏 ,使得在工作中,不以工作为己任,出现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其缺乏服务理念 ,使得其工作中与人与事态度傲慢,官本位思想更加根深蒂固;忽视日常的道德自我教育, 久而久之使得其行政效率降低,更会产生诸多腐败、等不良现象。公共政策伦理是 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以美国、英国等为代表的欧美发达国家就在公共政策伦理的理论 支持与实践下,制定了有关产业民营化的系列法规与政策,其内容详尽,切合实际,并且与 时俱进,不但符合民营化政策要求,也符合公共政策行政伦理的要求。相比之下,我国政府 在法规与政策方面的作用还没凸显出来,具体表现为法规制度供给不足,法规制度的规定过 于宽泛,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等,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缺乏专门的法律和法规 ,导致行政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无从着手,对政策法规制度认识,对现有政策法规有机可乘、 投机取巧,影响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

2.4 监管缺失的问题 我国的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是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转轨时期中逐渐 发展起来的,取得相应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在监管主体单一、 监管内容混乱、监管手段缺失等方面,这些问题和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种运营方式的 进一步发展和成熟。

2.4.1 监管主体单一 在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相关监管过程中,直接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的监管 主体还是以政府为主,缺少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多元监管主体,目前的政府还是不能脱离 建设者、委托方、监护人的三重角色,并且担负着监管基本上全部的责任,导致监管缺乏全 面性、科学性和客观性。目前,对民营化的公共体育场馆进行监管的大部分职能分散在政府 部门,尚未建立起职责明确的专门监管机构,而相关政府部门又缺乏监管的专门人才和监管 经验,也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管内容与标准,导致监管效率低下、监管成本高等问题。我国目 前的情况是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缺乏与中间组织的必要的信息沟通和交流,这是导致扭曲性管 理的重要原因。监管作为政府管理委托经营性公共体育场馆的一种手段,其对经营企业所施 加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监管主体不仅仅是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如在涉及到价格听证的情况下 ,媒体等也就成为行为主体。大众传媒不仅能够影响政府决策部门的政策制定,而且可以起 到政府监管机构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公共体育场馆涉及的在委托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 改革和创新,涉及到的消费者甚众,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显然是不够的,需要 借助社会力量,借助市场的力量。其中,大众传媒作为各类行为主体披露和传递信息的主要 载体,能够影响和反映广大消费者和整个场馆日常运营的方方面面,因此,提高市场化改革 的透明度,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既能够辅助政府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管,又能够强化市 场化机制的约束作用。此外,大众传媒还可以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者进行监管,促进监管部门 及其监管者依法行使监管权力,防范腐败的产生,还可以反映民意,成为政府监管部门与社 会公众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

2.4.2 监管内容混乱 在公共体育场馆在民营化过程中监管的主要内容随着民营化的深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从限制进入的经济性规制转向社会性规制,相应的监管应该更多的强调了公共体育场馆服务 产品的质量、价格服务水平以及合同的规范程度。目前,我国各级监管主体,缺少对于监管 内容的明确认识,相应的监管机构不了解监管的内容,导致了现有的监管内容混乱,主要表 现在:第一、忽视安全监管。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前提就是必须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这 是政府有效规制的首要内容。公共体育场馆及其产品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影响范围广,影响 程度深,并且将直接威胁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因此,安全规制必须放在最为突出位置;第二 、忽视价格监管。由于价格规制直接涉及到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价格的规制 监督是规制内容中的核心部分。工商部门等政府组织缺少通过不同的类型价格监督的选择, 使得公共体育产品的价格的监管形同虚设;第三、服务质量监管。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目 标之一就是提高服水平和服务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获得利益最大化,同时 使公众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因此服务的水平和产品的质量如何,是否达到了品质标准 ,是否令公众满意,直接关系到对民营化的评价。民营化之后,服务水平公共产品质量不但 没有显著进步,反而有所下降,民营化的种种努力就失去了意义,公共体育场馆的民营化也 必将遭遇瓶颈;最后,缺少合同监管。合同监管是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模式下的新型 的规制模式,通过委托方与受托企业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实施 过程中相应的事项都进行事前详细的规定,这是一种双方约束机制。目前,合同监管严重缺 失,企业合同监管缺少对于进入许可、资格审查以及随时监督和促进合同的履行,缺少切实 的合同的条款来规制受托方企业的绩效。

3 实现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思考

3.1 树立深层次的民营化理念以及公众服务理念 在政府层面上,应当深入研究学习民营化的相关理论,并借鉴国内外公共事业领域改革 的成功案例,树立系统地、科学地、深层次的民营化理念,认识到民营化不但是一个过程, 而且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而言,整个经营活动要求站在公众的角度, 以公众的观点和想法来分析考虑其健身休闲、体育运动等消费行为的需求。以公众为主体的 理念转变,提升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服务质量,带来更多的经济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其今 后进一步民营化发展提供了新的理念支撑,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

3.2 完善民营化法律制度结构与绩效评价体系 在宏观层面上,在不断完善公共事业改革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出台相关的公 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的专门性法律与法规,为其运营、监管等提供法律支持,做到有法 可依,执法必严;在微观层面上,应该采取系统全面的绩效评价体系,构建以公共服务为导 向的绩效评价指标,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为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提供相关评估制度的 保障。

3.3 规范民营化经济伦理与行政伦理 针对受托方的经济伦理,通过树立合作的理念来保障双方的共赢,达到利己与利他的统 一,通过对公共服务进行规制,并加强伦理建设,通过社会监督树立诚信的经济伦理;针对 委托方行政伦理,通过树立政府的现代公共服务理念,完善政府行政的相关制度与机制,加 强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自我修炼,加强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培训与教育,实行全面严格 的行政人员的准入制度,从行政伦理层面上保障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3.4 明确多元监管主体与监管内容 对公共体育场馆的监管应贯穿于其民营化的全过程,从安全、价格、服务质量、合同等 全方位地进行监管。同时,引入行业协会、媒体等多元的监管主体,推广第三方参与监管方 式,以提高监管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从而提高监管的效果。

4 结 论

1)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是我国体育领域内公共事业改革的一种有益尝试,但遭遇了理念滞 后、制度缺损、伦理失范、监管缺失等若干瓶颈问题。

2)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遭遇的理念滞后问题主要是民营化理念浅薄、服务为核心的理念浅 薄等方面;制度缺损问题主要包括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等方面;伦 理失范问题主要有经济伦理失范和行政伦理失范的等维度;监管缺失问题主要体现在监管主 体单一、监管内容混乱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