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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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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的主要特征

管理学的主要特征范文第1篇

近年来,我国的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程宏伟(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财务治理主体对企业财力的统治和支配,即关于企业财权的安排,它决定财务运营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财务政策;杨淑娥(2002)则把财务治理理解为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饶晓秋(2003)提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以上这些有关财务治理的定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对财务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要么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或者只强调财权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视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财务治理的内涵。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理解,笔者比较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即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同时还突出了财务治理是为了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财务管理学教材都认为,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财务管理是一项管理活动,其直接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

从以上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可以看出,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其目标是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其目标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同点,那就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具有同源性(都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具有同质性(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具有体系上的统一性(同属财务范畴且都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

二、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财务治理的考量

“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仅从数量层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一带而过。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应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当人们过于注重研究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

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传统财务管理学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业财务行为视为一种把非经济动机排除在外的纯经济行为,较少关注制度与财务文化等社会因素对财务行为和财务效率的影响,而是把影响财务行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认同,致使制度无法纳入财务行为的解析框架,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学的构建日趋保守乃至封闭。第二,没有进行相关财务治理影响分析,因而产生对“财权配置”问题的轻视及与此相关的“内部人控制财务”,导致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监控的弱化及其财务利益的受损,致使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第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前提,必然形成对经济属性(财务活动)的过度关注而轻视其社会属性(财务关系),从而加剧财务冲突和财务道德的失落。

三、财务管理学再造:基于财务治理的创新

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特定的企业假设基础之上,企业的不同界定和企业特征的现实变迁都会对公司财务理论产生决定性影响。现有的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传统的企业特性之上,从总体上属于价值管理理论。诚然,企业作为系列契约的联结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即企业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这种联结以及实现这种联结的契约本身,而是在于形成这种联结之后的企业财务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财务关系。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和现代企业理论对成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研究,由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便成为当前公司财务理论的主要议题。现实表明,单纯从各自的学科出发独立研究财务管理或财务治理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和现实经济的需要。因此,财务管理学需要拓宽研究视野和丰富理论内涵,就必须与财务治理进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重新界定与企业财权的有效配置

合理界定和选择财务目标,建立和完善财务的导向机制,是保证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高效运行并实施有效对接的前提。近年来,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经过了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发展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主流为非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弱势有效、法治建设处于起步期、商业伦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等现实背景下,新《企业财务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界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其资源供给者创造财富的受托经济责任,也是当代财务管理学教材普遍接受的观点,具有较强的理论逻辑性和实践有用性。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这些过分强调股东或企业价值的财务管理目标,势必会将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排除在财务管理目标之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东至上”的逻辑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被弱化的现状,以及企业是在复杂的、充满竞争的关系网络中开展经营活动的现实,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应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还使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得以有机结合,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就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

全进行硬性规定。

这就需要企业的社会性目标,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最优化,这是由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若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社会性目标,将会失去社会的支持,从而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随着SA8000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实施,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以及落实社会责任便有了最佳保证。这一坚持多边主义的理财目标,是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思想和目标相适应的。按照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企业财权配置不能只考虑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每个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权配置中都有权享有相应的财务权利,有不同的财务利益诉求。此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也应在财务管理学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视制度因素在财务管理学中的地位

内生于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因素可按财务活动的关系分为财务本体性制度和财务关联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国的财务管理学中,只是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税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散见于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和资产重组及清算等财务活动中,而对在性质上并不是财务性的却会对公司财务行为及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网络起约束和限制作用的财务关联性制度(如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伦理道德等)闭口不谈,这不仅背离现实而且还会把财务管理学引入歧途。财务管理学的再造,除继续重视和完善财务本体性制度对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约束,还应当重视财务关联性制度与企业财务行为之间关联性研究,这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引入财务关联性制度的研究,将有利于摆脱现有财务管理学“就财务论财务”的思维偏差,使财务管理学再造更具动态调整性和环境适应性。

(三)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

财务管理学如果只关注具体的资金运动而忽视在这一过程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势必会导致资本运营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因此,财务管理学再造就必须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目前的财务管理学中在阐述企业财务活动时,本能地运用了诸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会计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来约束与制衡管理者,而对于内部控制这一影响企业命运的制度安排却没有片言只语,这与企业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本质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融入财务管理学再造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公司的成本问题,仅仅靠制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通过委托人设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来,以财务治理的观点考察薪酬对公司财务业绩的敏感性渐成潮流。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应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但股票期权的应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有比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的资本市场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的法律框架等,而这些条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我们在财务管理学的再造中,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关注中国特殊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不能掉进“国际大厨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四)关注财务文化对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的作用

目前的财务管理学较为强调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会责任和道德品质等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在现代企业理财中倍受蹂躏而变得支离破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也日趋恶化,使企业无法实现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学关注资本、成本、利润等本是应有之义,但影响和决定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为也不应该忽视,因为这有利于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企业财务文化是一种“内隐文化”,是企业为了实现财务目标而一贯倡导、逐步形成、不断充实并为全体成员所自觉遵循的理财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工作态度、行为取向和生活观念,以及由这些因素融会、凝聚而形成的整体财务管理精神风貌。财务准则有形而财务文化无形,但财务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却无处不在。鉴于财务文化对企业竞争力所具有的原生性决定作用以及它所蕴涵的更为深刻的企业本质特征,要求人们在财务管理学再造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财务管理学再造关于企业财务文化研究,其最终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国企业特色、与中国企业协调发展的财务文化发展战略模式,从而更好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实践。

【主要参考文献】

[1]申书海,李连清.试论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与对接.会计研究,2006,(10).

管理学的主要特征范文第2篇

关键词:比较管理 演化分析 范式构建 范式应用

比较管理研究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繁荣之后,从90年代中期以后逐步衰落。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学者们过多地拘泥于从管理现象的角度出发揭示各国管理模式内在特征和运行规律的差异,而不注重采用更为有效的分析工具去解释不同情境下管理模式形成与演化的深层次原因和机理。通过文献梳理,本文发现演化分析方法的许多重要范畴和理论对于不同情境下企业管理模式的形成、变革、移植和创新等具有极强的解释力,能在很大程度上“激活”比较管理学。

比较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假设和基本问题

研究对象的差异、前提假设的不同以及所需解决问题的性质等会影响学者们对研究方法的选择。长期以来,学者们对比较管理学和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假设和基本问题等并未做出明确的区分甚至将两者之间混淆,这导致学者们不能准确地认识比较管理研究的对象和任务,无法找到除比较分析以外的分析工具和研究方法,从而导致比较管理研究陷入沉寂。

如表1所示,管理学是研究适用于所有组织的基本管理原理和方法的科学,其基本假设是组织和组织的情境是同质化的,其主要任务是整理和创造能超越不同组织与情境的、普适性的、非历史性的知识,更适合采用本质论(类型论)方法和静态分析方法。而比较管理研究的出发点是具体情境和不同情境下的管理活动,而非管理理论,其基本假设是组织和组织情境是异质的和动态变化的,情境的差异和变化必然引起各国和地区组织管理特征的差异。因此,与管理学相比,比较管理研究更宜采取历史的演化论方法和动态分析方法。

而众多学者的研究也表明,演化分析的思想内涵、理论范畴和分析工具对比较管理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第一,可以廓清比较管理的研究对象并进行更具针对性和动态性研究;第二,对“哪些文化和制度因素影响各类管理模式的异同”这一比较管理的基本问题能做出更好的解释;第三,有可能发现“基因的管理对应物”,从而对管理演化的核心范畴做出高度凝炼和科学的抽象;第四,其所推崇的个体群思维方法对于特定群体的“集体现象”具有很强的解释力;第五,运用隐喻和类比方法能把演化理论的一些科学范畴引入比较管理分析,有可能导致比较管理领域的新发现。

比较管理演化分析范式的构建

在半个多世纪的比较管理研究进程中,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了管理学视角的研究范式,最具代表性的是1964年提出的法默-里奇曼范式,1965年提出的尼希根-埃斯塔芬范式以及1969年提出的哈罗德·孔茨范式;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出现了文化学视角的分析范式,如霍夫斯泰德在1980年提出的文化维度范式,威廉大内在1981提出的z理论范式以及麦肯锡7S模型等;到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制度经济学视角的研究范式,最具代表性是日本学者青木昌彦提出的比较制度分析范式。这些范式都在一定意义上推进了比较管理研究的开展。要在比较管理研究中应用演化分析方法,发挥其对企业管理模式形成与演化的解释性作用,也需要构建相应的研究范式,以指导和规范研究实践。在借鉴上述经典比较管理研究范式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比较管理演化分析范式,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比较管理演化分析范式围绕着管理模式的形成、变化及其对管理有效性的影响展开,其具体运作流程如下:

(一)将管理基因及其遗传、变异和选择机制作为自变量

在比较管理的演化分析框架内,管理基因通过其遗传、变异和选择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管理模式的内在特征和动态演化规律。为了避免生物学隐喻和类比引起的学术争议,本文用“管理扩散机制”替代“遗传机制”、用“管理创新机制”替代“变异机制”,用“管理决策机制”替代“选择机制”,这既符合达尔文主义的基本分析框架,又充分体现了社会组织管理系统演化的主要特征。三种机制及其互动可以用来描述不同情境下组织管理特征的生成及其演化过程,从而构成较为完整而又抽象的分析结构。如同生物基因的遗传、变异和选择一致,管理基因的扩散、创新和决策也必然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而管理基因同样对这些外在因素具有反作用。将这些外在因素的集合称之为管理情境,根据情境因素在管理基因演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将管理情境分为能动性和结构性两个层面:

1.能动性因素。能动性是指生命体对外界或内部的刺激或影响做出积极的、有选择的行动。生物系统的演化是由遗传物质储存信息进而对刺激做出本能性的反应,而社会系统的演化过程中存在有意识的认知主体,这些主体可以自觉地、有计划地针对刺激采取主动性的行动。正是这个区别,决定了社会系统演化中的遗传是拉马克式的,而非达尔文式的,即人类可通过后天学习获得某些特性并能够保存下来。在企业管理中,这种能动性往往体现在企业家、管理人员以及作业人员的态度、能力、个性特征、知识结构、创新精神等对企业管理模式特征和管理活动选择等的影响上。

2.结构性因素。结构性因素是指影响或限制个体独立行动并做出自由选择能力的因素的统称,包括经济体制、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等。当企业作为个体独立行动时,其结构性因素的外延会进一步拓展,包括政治、法律、教育、科技、伦理等各种宏观环境,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以及企业内部的物质和文化环境等。日本企业的终身雇佣、年功序列等管理特征就是根植于日本战后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背景。因此,每种管理模式的关键特征不可能完全移植,甚至是无法移植的。

另外,在比较管理的演化分析框架中,能动性和结构作为情境因素不仅会与管理基因共同作用,从而影响管理模式的生成和演化,也会独自发生作用或者两者之间交互作用影响管理模式的生成和演化以及管理效益和企业效益,同时还为各国或地区企业管理模式的比较和管理移植的可行性论证提供了参照系和研究切入点。

(二)将管理模式作为中介变量

从演化分析的角度看,管理模式是一段时间内异质性个体组成的企业的相对稳定的普遍特征,既是管理基因要素经过遗传、变异和选择的结果,也受到能动性和结构等管理情境的影响。在社会系统中,人的行为通常具有积累性,人们先前学习到的知识或积累的经验对其后的行为会产生影响。因此,管理模式是多种因素累积性因果关系的产物,具有路径依赖的特点。而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长时期的经验累积和不断创新的结果,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进而影响管理效益和企业效益。因此,管理模式可以而且应当成为比较管理演化分析框架的中介变量。

(三)将管理效益和企业效益作为因变量

管理模式的先进与否以及对一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程度取决于管理模式与管理情境的匹配程度,即管理模式的适应性效率,这就需要对具体情境下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科学的测量和评价。学者们普遍都关注管理有效性的测量问题并选取了不同的测量指标,如法默-里奇曼范式采用管理效率、尼希根-埃斯塔芬范式和孔茨范式选取管理效果,7S模型则选择一系列的财务指标,但这些指标要么可操作性不强,要么因过于关注财务类指标而流于片面。为保证测量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本文选取管理效益和企业效益作为测量对象,但在指标的选择上,既要关注诸如收益、成本、利润等的财务类指标,又要兼顾诸如社会责任、环境效益、员工满意、企业形象等非财务类指标。

范式应用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在范式的应用中可以按照“管理基因—管理模式的扩散、创新和决策机制—管理模式的特征—有效性”的主流路线展开研究,也可以从中介变量—管理模式的特征归纳入手,然后通过历时性研究去解释企业管理模式演化的扩散、创新和决策机制,而管理有效性的判断也会成为比较管理演化分析的切入点。而为了揭示造成不同国家或地区企业管理模式差异的根本原因,需要在总结各管理模式差异的基础上,从能动性和结构性的分析入手,深入挖掘决定一国或地区企业管理模式的情境因素。

虽然构建范式的目的是为研究者提供共同遵循的模式与框架,但范式必须具备可操作性,否则范式将成为一堆抽象的概念体系而无法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具体指导。对比较管理演化分析范式中的整合的概念和变量都需要分解为可测量的指标,并借助一定的分析工具加以衡量。如对于结构因素的分析,可以运用经典的PEST分析方法、文化维度模型、五种力量分析模型等进行测量;对于管理效益和企业效益,可以用为数众多的财务指标和财务分析工具加以量化处理;对于管理模式,可以按照管理过程学派的观点将其细化为决策、计划、组织、控制、领导等方面。

演化分析真正的贡献在于提供了一种思维方式,然后才是在某一学科中的具体化。因此,要开展比较管理的演化分析,必须针对研究内容采取更为具体的研究方法。如运用个体发生和系统发生相结合的方法来解释各国管理模式的演化过程和形成机制;运用历史和地理的相对性分析方法来解释各国管理模式的历史差异和地域差异;运用动态分析方法解释各国当前管理模式存在的路径依赖性;运用发生论和机能论相结合的实证分析方法解释管理模式生成、演化以及维持现状的内在动因。

参考文献:

1.Harbison F and Myers C A.Management in the industrial world: an international analysis [M].McGraw-Hill,1959

2.Farmer R N and Richman B parative management and economic progress[M].Homewood:Richard D.Irwin,1965

3.蔡立新.比较管理研究的演化分析方法、范畴、意义及应用路径[J].比较管理,2010(1)

4.高闯,关鑫.比较管理的研究对象与边界[J].中国工业经济,2010(12)

5.杨海涛.比较管理学导论[M].江西人民出版社,1988

管理学的主要特征范文第3篇

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与法治政府的社会背景支撑下,中国司法改革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司法改革研究已成为近年来的理论热点之一,出现了贺卫方、张卫平、谭世贵、左卫民等一大批对司法改革问题进行过专门研究的专家学者。相关专著几百本,研究论文也达数万篇。构建中国司法管理学这样一门对中国司法改革及司法管理研究成果进行有效知识利用的新学科已经是一种必然趋势。

从中国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与有效利用知识角度来看,中国司法管理研究的学科化也是中国的社会现实需求与对研究成果进行有效知识管理的必然要求。这就从社会基础与管理的内在效率逻辑两个方面为中国司法管理研究的学科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中国司法管理研究学科化的社会基础

(一)社会基础——学科产生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一门学科的产生与发展,并不完全是学者思想深度与智力程度所及即可成功的事情,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十分必要。这在科学与社会发展史上不乏先例:微积分虽有阿基米德的天才智慧而没有在古希腊进一步发展,布鲁诺为哥白尼的“日心说”殉道,20世纪三、四十年代众多中国法学精英竞相鼓吹司法要服从中国的“司法党化”谬论,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不少知识分子因坚持“司法独立”的观点而惨遭厄运足以证明这一点。

中国司法管理学,特别是科学、独立的中国司法管理学的产生与发展,同样需要一个适宜的社会环境:强烈的个体权利意识、自由竞争的市场基础、宽松民主的政治环境等等。离开了这些环境,在一个赤贫和专制的社会环境下,司法本身存在是否都显得无关紧要,遑论研究如何管理好司法以实现社会正义的司法管理学。

对于中国司法管理学产生与发展的环境基础,笔者的基本判断是,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现阶段我国的历史条件、社会现实对如何研究管理好中国司法的学科——中国司法管理学有着强烈的需求,以市场经济、法治政治和和谐社会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社会环境允许并且需要中国司法管理学的良好发展,而知识经济时代的司法运作则要求各个层面的司法管理充分、有效率地利用关于司法的知识,提高司法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所有这一切社会背景,都成为构建(及发展)中国司法管理学这样一门研究如何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实现司法正义学科强有力的外在动力。

(二)市场经济——权利意识的孵化器。经过包括在内的动荡与浩劫,人们发现,那种指望靠国家计划与政府包办的社会运行方式给人们带来的更多是贫困、绝望与低效率。从“计划经济”到最终确定“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提高了我国经济资源运用的合理性与经济的高效率,而且,个人财产权利的真正认可,个体利益的彰显和保护,交易机会的增加,使得人们对“单位”生老病死般的依赖逐渐打破,渐渐实现了梅因所说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个体权利意识、个人主体意识在增强,本来也许只是致力解决温饱与效率问题的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不经意间孵化了中国公民的权利意识,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度时代,恰恰成了中国公民“走向权利的时代”,这为保障权利、寻求权利救济、寻求司法正义打下了最为现实、扎实的基础。

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对外开放,为经济全球化与个人权利标准“去国别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国际、国外权利保障方面信息的增多,使借口“具体国情”而弱化、限制权利的做法受到相当程度的制约,权利标准国际化的趋势难以阻挡。

在权利社会中,个人是单个的个体与独立的主体,而不是单位的附庸,靠领导干预而获得对某种纠纷解决的正当性难以为人们承认,需要接近司法正义、进而获得更高质量的司法正义成了权利时代人们普遍的诉求,而研究如何管好司法、如何提高司法质量,“多快好省”(谭世贵、黄永峰,2002)地实现司法正义的中国司法管理学就应该成为保障权利、救济权利必不可少的学科,成了与人们生活关系极为密切的显学。

(三)法治政府与和谐社会——以司法正义为核心的社会运作。德沃金说过,“我们生活在法律当中并凭借法律生活”,而“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则是其王侯”。当法治社会或法治国家成为现实时,法律及司法的地位就应当如此。

经济改革开放引起人们对法律重要性的强调,特别是1999年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中国宪法以后,法治或“依法治国”正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的现实。而“依法治国”要求良法之治,要求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要求“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有效监督”(谭世贵,2005)。这当中,司法正义始终是法治社会运作的核心价值与制度。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保障人权”、“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一系列具有现代意义的进步理念在我国的确立,面对世界进步潮流与全球化浪潮,在新的世纪我国应该构建具有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内涵的和谐社会,其基本价值取向可以用“人权”与“法治”进行概括。同样,管理公平、正义的分配(主要为司法审查)与救济(主要为对具体案件的公正裁判诉讼)的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加强。

因此,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市场经济、法治政治、和谐社会这一时代环境对中国司法管理学这门学科产生了强烈需求及推进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司法审查制约不科学、不合宪(法)的立法及行政行为,从源头上管理正义,以及在具体争议裁判过程中救济正义,实现整个社会的“正义最大化”,又使得中国司法管理学又能够在当今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发挥用武之地。这样,中国司法管理学发展的社会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有效率地管理知识:中国司法管理学科化研究的内在逻辑

(一)知识管理的核心——有效利用及创新知识。自1988年赛得勒(PhilipSadler)提出“知识经济”的概念以来,有关“知识社会”、“知识管理”的话语席卷全球。在知识经济中,管理的核心不再是对自然物的管理,而是对知识的管理。“对知识的管理也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管理就是对企业的知识资源进行开发和有效利用,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造价值的能力”(毛卫平、韩庆祥,2003)。

受知识经济影响,知识在社会当中的重要性凸现,社会知识化,形成“知识社会”。知识社会中,各种组织(不仅仅是企业,还包括这种公权力组织,如国家、司法机关等),必须注重知识管理,有效开发、利用知识。知识的传播及以新的知识培训组织成员,增强组织及其成员掌握、运用、生产、创新知识的能力,乃是知识管理的必然要求。或者说,知识经济的内在逻辑是要求处于社会之中的各种组织主体及成员有效率地利用知识。

知识经济、知识社会对中国的影响不可忽视。在全球化背景下,正在和平崛起的中国必将步入且正在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处于通往知识经济道路上的中国,不仅要充分利用科技知识来富国富民,而且还应该充分、有效率地研究和吸取有关司法的政治管理、法院管理、诉讼相关因素管理(这些均为司法管理之研究范围,均属于司法管理范畴)方面的一切知识,打造具有权威性、公信力的法院(这正是法院在社会纠纷解决上应具有的“核心竞争力”),在提高司法公正度上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二)中国司法管理研究的学科化——管理中国司法管理研究成果的有效途径。作为知识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通过学科化研究,将已经积累了的大量有关中国司法改革或中国司法管理的知识进行有效利用,避免分散、重复、研究成果得不到应有的传播及运用所带来的知识管理上的不经济与无效率,并通过建立科研机构、创办刊物、设立学科、培养人才等方法进一步创新、传播、运用中国司法管理知识,正是知识经济背景下有效率利用知识这一知识经济内在逻辑对于中国司法管理研究的必然要求。

就有关中国司法改革/司法管理已经产生的研究成果而言,无论是基础理论,还是制度构建,亦或具体的管理技术,对“中国司法改革”(这是中国司法管理的另一个面孔)的研究已经相当系统化,研究的对象、基本概念、方法、问题、体系、发展方向等等也逐渐清晰明朗,并在研究中逐渐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群体,积累了大量的有关中国司法改革或中国司法管理的知识,已经到了非以学科化方法不足以进行有效知识管理的地步。研究分散、研究重复、研究成果得不到应有的传播及运用,都可能会成为阻碍有关中国司法管理研究成果进一步发扬光大的因素;而这种传播、运用与研究深化上的障碍,可能是“司法正义”的理念在中国大地上不能有效传播和现实司法中司法正义难以充分实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科学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社会的变更与科学的发展,总是不断拓展人们的认识领域和研究范围,不断为人们带来新的知识。对知识进行管理,使之系统化、体系化、学科化,使之走出学者的个人书斋得以广泛传播,使之运用到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校正、发展、丰富,成为“显学”,反过来又更好地指导实践,乃是一种知识被系统研究后得到有效管理而不至无从流传甚至于散失的良好的途径。中国司法管理的知识也应进入这种良性循环。换言之,通过对在中国司法改革中不断产生、形成与积累的有关中国司法改革和中国司法管理方面的知识进行学科化,并在学科化过程中整合、集中研究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避免重复研究造成资源浪费,使中国司法管理学成为一门全社会都感兴趣的“显学”,为“司法正义”的理念在中国的有效传播和现实司法中司法正义更有效率地在中国大地上得以实现有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与牢靠的方法支撑。知识管理不等于研究学科化,但学科化却是天然的知识管理技术。

管理学的主要特征范文第4篇

一、《行政管理学》课程的学科性质及问题分析

《行政管理学》课程是一门运用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组织理论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公共组织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综合性学科体系。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的是全社会的公共事务,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管理的对象不仅有物,而且有人,而人在现实中不是服从较简单的理性规律,而是大量掺杂了感情性、人际性等非理性因素。这使行政管理工作很难有唯一最佳解释,对此时期、此单位、此决策有效的措施,对彼时期、彼单位、彼决策不一定有效,因而必须因地、因时、因事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行政案例能最集中、最典型地反映行政管理的客观实际。行政管理的特点决定了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的特殊意义。

同时《行政管理学》又是一门讲究实践的学科,它来源于实践,又为指导实践服务。实践性是《行政管理学》的生命力和效用性的基础。如果不能从实践中发掘问题和研究解决问题,《行政管理学》就失去了现实意义。学生除了学习和掌握基本、必要的理论知识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培养起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行政管理学》课程的重点并不是抽象的逻辑推理,而是以发现问题为基本导向,以案例为手段,展开讲授、组织课堂讨论、模拟训练以及社会实习,这是《行政管理学》教学的基本特色。

从目前情况看,我们在这方面还做得很不够。《行政管理学》课程讲授多单纯采取课堂理论教学,课堂教学采取“满堂灌”的方式,教学内容多以概论性、介绍性、原理性和原则性等为主。这种课堂教学难以使学生获得定性、定量等专业的分析工具和具备更高级的专业素养,也不能有效地帮助学生取得能满足公共管理需要、处理公共事务、解决公共问题所需要的品质、能力和技能。但是,我们也不能让大学生脱离大学课堂,完全深入到行政管理实际工作中去。

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学》课程中的运用为我们解决这个难题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行政管理案例以其实践性具体性和实证性的特点,沟通了《行政管理学》理论与行政实践的鸿沟,在《行政管理学》理论研究和生动的行政管理实践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因此,采取案例教学法能有效的解决这门课程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理论与实践、一般与个别、规律性与灵活性的脱节等的问题,使学生在洞悉和掌握一般行政管理知识和理论的同时,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得到提高。总之,案例教学是《行政管理学》课程重要的教学方法,一方面可以使学生从一般到个别,实现所学知识的深化;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从个别到一般、从现象到本质、从偶然到必然,研究和探寻《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特点和规律。更为重要的是,加强案例教学可以促使学生由单纯地掌握知识到灵活运用知识,为以后的行政管理实践奠定基础。

二、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中运用的意义

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的运用,对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复合性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运用案例教学与实践对《行政管理学》课程的要求相一致

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是许多学科都强调的一个重要原则,特别是那些既讲理论又需要实践的课程,《行政管理学》应该说就是这样一门课程。但在教学实践中,却存在一种理论脱离实际的倾向。许多《行政管理学》专业的毕业生反映,在学校学习《行政管理学》的时候课堂上听起来新鲜,感觉上也确是那么回事,但参加工作后,做起工作来却对不上号,理论和实际工作好像离得很远。要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案例教学法成为了一条经济又实用、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因为案例教学突出能力培养,较好地解决了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的问题,是对实践与认识规律的最好注解。一个适当的行政案例往往呈现给学生的是行政管理的活生生的现场,而学生作为这里面的角色,就必须应用所学的行政管理基本知识和分析方法解决现场中的问题,设身处地进行分析和判断行政管理事件所处的内外环境,理清思路,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和方法。

2.运用案例教学方式与现代大学生心理特点相协调

鉴于当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枯燥乏味的说教式、灌输式教学方式与教育目标极不适应,久而久之,会使学生失去对这门课程学习的兴趣。而采用案例教学恰恰能变填鸭式为启迪式,变单向输入为双向交流。现代教学理论的主要特征之一是特别强调调动学习者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学好一门课程的重要作用。通过行政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思考、阐疑、释惑,加深了对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把握,使他们完全进入案例角色,成为解决难题的责任人,逼着他们开动脑筋,活跃思维。对教师来说学生表现出来的问题就是教学反馈,根据这些反馈,教师便能有针对性地对理论知识进行深层次的讲解、指导,最终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3.运用案例教学与学生的实际需求相符合

长期以来,教学与实践脱节,理论教学内容普遍存在概论性、介绍性、原理性的内容多,操作技能、操作方法、管理流程分析和案例研究等方面的教学内容少等问题。这种状况与学生对行政管理专业的期望相差甚远,理论仅限于空谈已成为《行政管理学》教学中的最大缺失。学生的知识丰富了,并不等于学生的能力提高了,因为知识并不等同于能力,尤其是对《行政管理学》这样一些需要实际应用的学科。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知识转化为能力还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如实际工作锻炼以及对具体工作规律的了解和掌握程度等等。行政案例教学为知识转化为实际能力提供了一条重要的捷径。尽管在校的大学生不可能有实际工作的机会,但是行政案例教学可以提供给他们模拟实际的工作机会,使其心临其境、感同身受,从而使他们提高能力。

三、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学》课程中的具体运用

日本学者川上井光说:“知识,百科全书可以代替,可是考虑出新思想、新方法、新方案,却是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的。” 要培养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行政管理人才,挖掘学生的创造潜能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主动、积极学习的兴趣和能力,在《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中恰当运用案例教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1.案例教学要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

课堂气氛是指在课堂中,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围绕教学目标展开的教与学的活动而形成的某种占有优势的综合的心理状态。对于院校来说,课堂教学无疑是案例教学的主阵地,而课堂教学作为师生双方“教与学”的双边互动过程,又总是无一例外地被一定的课堂氛围所包围。良好的课堂氛围对于案例教学的实施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能使学生处于积极的学习气氛之中,有效地感染和鞭策学生和睦团结、进取创新,而且能激励、鞭策教师在教学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最大限度地引导学生参与教学过程,展示学生学习的自主能动性,促进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成为课堂上知识的真正建构者,成为课堂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

良好的课堂气氛有赖于和谐师生关系的建立。师生关系是教育过程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人际关系,它贯穿于案例教学活动的全部过程,是案例教学发挥其应有效能的重要心理条件。如果师生关系紧张,感情淡漠,互不关心,教学双边活动就难以进行,学生必然产生戒备、逆反甚至抵触心理,失去对学习课程内容的兴趣;教师反过来也会相应地失去教好学生的信心和热情,从而导致恶性循环,显然难以有效地营造和谐友好的课堂或课堂讨论气氛。因此,和谐的师生关系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证。只有师生关系和谐了,感情融洽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地位之间才能更好地实现良性互动。

2.《行政管理学》案例教学要精选行政案例

要很好的开展《行政管理学》案例教学,前提是要有合适的行政案例作为这项教学方法开展的基础,否则,案例教学就成了无源之水。保罗・R・劳伦斯说:“一个好的案例是一个把部分真实生活引入课堂,从而可使教师和全班学生对之进行分析和学习的工具。”而中国的实际情况是,在短短的二十多年的发展中,《行政管理学》课程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案例库,所积累的一些案例又多是以国外的为主,案例针对性不强,脱离中国实际,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很难满足案例教学的要求。特别是,由于大部分老师缺乏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实践经验,往往对案例的点评不够深刻,或重新回到解释所涉及到的理论上,使案例教学又回到传统讲授的模式上来。

应该如何提高案例教学的质量呢?我们认为,必须做好案例库源的供应工作,精选行政案例,除了借鉴外来典型的行政案例外,更重要的是建立立足本地的案例库。根据目前的情况,我校《行政管理学》案例库的建设,应做到案例的选择和编写以五邑地区实际情况或珠三角地区实际情况为主,鼓励教师把深入实际编写案例作为自己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目前较难选出适合案例的情况下,还可采用以学生利用到公司、企业、政府部门实习或“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调研或收集案例素材,教师对其中的材料进行取舍,精选修改完善形成教学用的案例,再用来进行案例教学的办法,使案例教学互动的空间更广更大。在行政案例的选取过程中,必须保证行政案例的真实性和针对性。

管理学的主要特征范文第5篇

不管对文化怎样看,它确确实实存在着,而且影响着管理活动。所以,研究管理,回避不了文化问题。正是在打通文化研究与管理研究的关系上,霍夫斯泰德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霍夫斯泰德的成果是有意义的。他以国家为单元进行文化分析,对人们从概率角度掌握以国界划定的人群行为方式,具有宏观参照作用。他的五个维度,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符合人们判断不同国别人群行为模式的主要特征。至于他所用的抽样分析方法,在学界是广泛存在的,而且也是普遍认可的。所以,管理学界对他的观点已经有了大量引用。尽管在他之前,从事文化研究的学者不少,成果也十分丰富,但是,霍夫斯泰德之前的文化研究,是人文与社会研究,顶多是同管理有关,却没有融入管理活动。所以,霍氏属于把文化情境融入管理学研究的探索者。

但是,霍夫斯泰德的跨文化研究,只能说是在文化与管理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这座桥梁是否好用,能否做到畅通无阻,桥梁的寿命和作用到底有多大,还有待于时间检验。其中有些问题,不可能是霍夫斯泰德独力能够解决的,有待于整个管理学界不断探索和深化。

首先,文化分析的单位如何确定。任何文化,都是群体现象,群体的范围界定在什么地方,对文化研究至关重要。在社会学中和文化人类学中,虽然也有以国家为单位的,但是,多数文化人类学者认为国家不足以反映出文化特质,他们在研究中,往往是以族群、部落、聚居点、语言(尤其是方言)等区别划定分析单位的。因为在人类学家看来,这种边界更能反映出文化差异,而国家一般是文化混合体,不足以进行文化分析。在这方面,文化人类学家先行一步,社会学家紧紧跟上,已经做出了丰富的成果。而管理学家在这方面的研究明显滞后,霍夫斯泰德是学科滞后中的先行者。所以,在管理学界,霍夫斯泰德的观点引起了广泛关注,然而,可能在文化人类学家看来,这种研究不过是粗浅的表象研究,距离发掘文化内核和本质还差得很远。就拿为数不多的以国家为单位的著作来说,如果看看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或者看看林语堂的《吾国与吾民》(另一版本名为《中国人》),马上就可以观察到霍氏著作的单薄。

即便是在管理学界,对于是否以国家作为文化分析的单位,霍夫斯泰德也遇到了质疑。国家之间的差别,到底是文化差异为主,还是制度差异为主,一直存在争论。对此,霍夫斯泰德一方面承认以“国家”为单元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又反复拿布莱士·帕斯卡(Blaise Pascal)的语录“在此国为真理者,在彼国为谬误”为自己辩解。对于到底是国家制度还是国家文化起决定作用,他的回答是不理解文化就无法理解制度。这些,作为一般的论争依据是可以用的,但却缺乏学术的严密性。不过,从现实讲,管理是有国界的,而且管理中间的文化差别,更鲜明地表现为国家差别,所以,霍夫斯泰德选定国家作为研究单位,表现出他确实有着几分无奈,有着为了满足管理实践要求的不得已。至于说不以国家为单位就难以获得相关资料和数据,在学术上是站不住脚的。文化人类学已经有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不以国家为单位的田野研究方法。只能说,霍氏从事的是管理学研究,而不是文化人类学研究,如此而已。

正因为霍夫斯泰德是从管理学出发,所以,他的分析维度和模式化结构,存在一定的不足。霍氏的所有理论,都建立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然而问卷方法仅仅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一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且不说问卷的设计诱导、填写问卷的掩饰回避等等问题,即便是十分完善的问卷,也往往会出现以假设生成问卷、以问卷证明假设的自证循环。更重要的是,问卷方式实际上进行的是要素调查,很难进行要素之间的关系研究。按照系统观念来看,要素之间的关系,要比要素本身更重要。某一群体的文化特质,是在群体关系中定位的,而不是根据个体具备的要素定位的。在文化要素的关系方面,社会网的研究已经有了较为全面的方法,同样能进行细致的量化分析和模型表达。而霍夫斯泰德没有借鉴和采纳社会网的研究方法,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如果说文化人类学因其人文色彩而科学味不够浓烈,那么社会学的社会网研究则科学化程度要高出很多,不加借鉴是说不过去的。至于文化人学中的田野方法,在霍氏这种宏观研究中当然不便采用,但缺少了田野式的调研,就难免在具体细节上疏漏过多。

由于霍夫斯泰德没有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积淀,所以,在他的著作中,容易引起质疑的地方相当多见。例如,在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维度上,日本的个体指数竟然高于中国一倍多,似乎日本人要比中国人更重视个人价值,而中国人比日本人更有集体意识。在阴柔气质类型刚气质维度上,伊朗、韩国、俄罗斯这几个国家,竟然都属于阴柔气质类型,好像他们的行为方式女性味更重。在不确定性规避方面,竟然新加坡人的得分最低。如此等等,都与人们的经验和常识不符,需要有更多的资料和更好的分析来验证。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不用更多的资料,仅仅靠着一般的经验和常识,就可以看出霍夫斯泰德对中国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说法有许多不足。如果让社会学家来进行这样的研究,恐怕在问卷的设计上就要调整,假如问卷统计确实如上所述,就需要以访谈、观察、扎根等方法进一步验证和校对,找出经验感觉与调查数据的差别原因,给出更严密的学术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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