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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的理论依据

会计核算的理论依据

会计核算的理论依据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财务会计 税务会计 差异 协调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生产力与金融产业的不断发展,国家税务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而财务核算业务中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也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二者相比,财务会计兴起和发展时间较长,税务会计则是财务会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分支[1]。现阶段,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财务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研究、分析二者之间的差异与协调,对促进社会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与增强税收管理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

财务与税务会计之间具有一定联系又存在一定差异,在我国财务核算系统中适当调整二者关系,使其相辅相成,互相适应和支持,是促进会计行业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现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进行以下论述。

(一)工作出发点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的主要目的在于将企业整体财务状况、市场经营业绩和内部财务变动的具体情况,通过会计报表的方式展示给企业领导者、管理者以及潜在投资者等,使其能够直观地通过表格形式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和财务信息。在此财务汇报工作中,财务与税务会计的工作出发点存在明显差异,财务会计的目的在于让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了解该企业的真实资产、财务情况以及市场运营状况等,为其提供企业决策的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而税务会计则是依据税法,充分反映并核算该企业涉及税务的活动,在企业依法纳税的前提下,有目的性地减轻企业经济负担。简单来讲就是,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反映其经济和经营状况,依据税务会计反映其纳税情况。

(二)核算依据

财务会计的核算依据主要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准则,财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此两种核算准则客观、准确记录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同时财务会计具备灵活性,行业、企业不同,其会计核算也各不相同。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为税法,会计人员根据既定的税法制度与相关规定,及时记录企业所得税数额并申报至相关税务机关,该会计核算法具备客观性、统一性与强制性等,一切处理办法均以现行税法为依据。

(三)核算目标

与税务会计不同,财务会计核算范围较广,主要包括企业中所有通过市值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项目,而税务会计则仅仅核算与纳税人的税收数额变动有关的经济项目。

(四)核算原则

财务会计的核算一般遵循“稳健”原则[2],其财务核算中包括可能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具有预见性,对维持企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税务会计的核算虽然有时也会依照会计核算准则进行财务核算,但是其法定、公平、收入均衡以及反避税等原则却是不可撼动的,此处与财务会计具有很大差别。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

(一)建立健全税务会计理论体系

由于财务会计发展历史较长,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会计理论体系,对国家和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缺乏科学、合理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其进步、发展尚需依靠财务会计理论的指导。所以,要想促使财务会计、税务会计的协调发展,需加快我国税务会计理论体系的建立、健全,将相关的税收学理论知识转变为有法可依的税法学概念,并借助其理论将企业需缴纳税款充分体现在会计系统中。

(二)二者之间相适应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基础分别为财务会计制度和国有税法,所以二者之间的协调需建立在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相互适应的基础上,具体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第一,财务会计时刻关注税收信息需求,发挥其对税法决策的支持作用。第二,税法制度的建立和修正,需以“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协调发展”为重要考虑因素,最大限度地使二者相互适应,促进其协调发展。

(三)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支持税收

当前环境下,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工作范畴主要在于具体的财务业务,但却缺乏目标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针对这种情况,我国需增强其对税法的支持力度,使财务会计信息不仅包括企业经营状况、财务变动等基本信息,还应涵盖相关税务信息披露,并保证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促进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

(四)加强财务人员培训

目前,我国国内企业中的财务从业人员大多是根据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不同而相互分离的,多数工作人员仅精通其中一项,无法同时胜任两方职责,容易造成人力资源浪费。所以,企业需加强对财务部门入职员工的培训力度,指导从业人员在从事一项会计工作的同时,了解并掌握另一项会计核算业务,鼓励其双向发展,统筹兼顾,使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得到有效协调。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财务系统中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存在工作出发点不同、核算依据不同、核算目标不同以及核算原则不同等多种差别,要想扭转这一现状,需从建立健全税务会计理论体系、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互适应、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支持税收以及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等多方面入手,缩小二者之间的差异,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的理论依据范文第2篇

中国有关税务会计方面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原天津财经学院的盖地先生在1986年率先撰文,提出了建立中国税务会计体系的设想[1]。按照盖地先生当时的认识,税务会计,或工商企业税务会计,属于应具有完整体系的一门会计学科。辽宁税务专科学校的徐龙力先生在1989年撰文讨论了税务会计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对象。该文中,作者通过与企业会计的比较,将税务会计界定为一种专业会计[2]。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有关税务会计的研究得到了高度重视,据不完全统计,到2014年2月底为止,仅中国知网收录的涉及税务会计问题的论文就有1264篇,另外还有大量的税务会计著作或教材问世,成为中国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北京会计学院的于长春先生和天津财经大学的盖地先生分别在2001年和2005年编著出版的《税务会计研究》,将税务会计理论研究推向了新的高度,对中国税务会计理论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影响。

但近年来国内有关税务会计的理论研究,似乎有些停滞不前;大量论文呈现的是雷同的观点和思路;一些涉及税务会计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至今仍没有取得学术界的共识;对税务会计模式似乎也存在着理解和界定等方面的偏差。这些方面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税务会计与税务核算

学术界讨论的问题属于税务会计问题还是税务核算问题,涉及到税务会计地位的界定。根据笔者对相关文献的查阅,大多数作者似乎都主张,税务会计属于独立于财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并驾齐驱的会计专业领域。这意味着,税务会计应具有区别于财务会计完整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对税务会计的另一种认识是:税务会计是指财务会计框架体系下专门针对税务这一特殊业务的会计,就如同成本会计、租赁会计、公司会计等称谓一样。对此,对税务会计行为的规范,中国以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都是通过会计准则(含财务报告准则,下同)来进行规范的。为了区别于独立于财务会计的税务会计专门领域,本文下面将财务会计框架下的税务会计核算界定为税务核算。但税务核算问题似乎并不属于目前有关税务会计问题研究的关注点。

本文试图引入税务核算概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通过企业会计准则来规范税务核算行为的,这实际上仍是在财务会计框架内规范税务核算行为,意味着税务会计仍是财务会计的一部分。目前企业会计准则中对税务核算行为的规范,基本上都是对所得税核算行为的规范。例外情况是:英国会计标准委员会(ASC)曾在1974年4月了《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5号:增值税核算》(SSAP 5:Accounting for Value Added Tax),并分别于1997年和199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新西兰财务报告理事会(FRSB)曾在1994年4月了《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货物与劳务税核算》(FRS-19:Accounting for Goods and Services Tax),并替代了1986年6月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19号:货物与劳务税核算》(SSAP-19:Accounting for Goods and Services Tax);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理事会(AASB)于2009年11月12日了修订后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解释第1031号:货物与劳务税核算》(Accounting for Goods and Services Tax);加拿大会计准则理事会(AcSB)下设的紧急问题委员会(EiC)也曾过有关货物与劳务税核算的解释。这些准则或解释中涉及的规范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对VAT和GST是否在利润表中列报的规范;(2)对VAT和GST是否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规范。

许多理论工作者对税务会计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但总体来看,取得的初步研究成果仍不尽人意。大量论文研究的初衷都是税务会计问题;但讨论的具体问题似乎应归属于税务核算的范畴。按照于长春先生的理解,我国倾向于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道路,但既不同于美英的完全独立模式,也不同于法德的完全统一模式,而是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在申报纳税之前依税法要求进行调整[3],这实际上是将税务会计作为财务会计领域内的一项特殊业务核算事项。目前相关文献中存在明显的混淆税务会计与税务核算的倾向,这对建立与完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难免会造成不利影响。

三、税务会计模式与税务核算模式

笔者发现,大量文献中有关税务会计模式的讨论,主要集中财税合一的会计模式以及财税分离的会计模式[4]。这也许混淆了税务会计与税务核算的关系。

如果要建立独立于财务会计的税务会计体系,则意味着税务会计应具有不同于财务会计的理论体系和核算体系。税务会计核算应完全服从于提供纳税信息的需要,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组织核算只能是税务会计的唯一选择。

对此,有关财税合一和财税分离模式选择的讨论,实际针对的并非是税务会计,而是税务核算。

四、有关税务核算模式的讨论

(一)有关财税合一税务核算模式的讨论

在一些国内外文献中,财税合一的税务核算模式又被称之为税法导向型核算模式,被认为是会计立法的国家,例如欧洲大陆的法国、德国等国家普遍采取的核算模式。这也许是一种不确切的表述。

笔者认为,税务核算不可能脱离税法的规范。无论采取哪种核算模式,企业都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将纳税义务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负债。需要讨论的问题是:

(1)依据税法规定企业向客户代收取的税款以及需要缴纳的税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需要分别确认为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如果不需要,则不存在财税分离的需求;财税合一模式是必然选择。

(2)如果需要确认为收入和费用,依据税法规定企业向客户代收取税款以及确认纳税义务的期间,是否与企业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期间一致?如果一致,也不存在财税分离的需求;财税合一模式也成为必然选择。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为什么有关税务核算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所得税的核算上,基本不涉及其他税种。因为其他税种纳税所涉及的核算行为,基本上都符合以上两种特征:一是确认的纳税义务与企业损益无关,例如企业确认的缴纳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直接计入资产价值的税种以及属于代缴性质的增值税;二是收取并确认纳税义务的税款虽然也计入当期损益,但确认纳税义务的时间和计入损益的时间是一致的,例如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

(二)有关财税分离税务核算模式的讨论

如果赞同以上讨论中提出的观点,则可以认为,有必要实行财税分离核算模式的税种,在主要税种中应当只有企业所得税。对此,国际会计准则、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会计准则以及中国会计准则中主要是通过出台所得税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核算行为进行规范。

企业所得税核算选择财税分离模式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所得税法的导向,而是取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中国,按照1993年以前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属于利润分配的范畴,与企业损益无关,对此所得税核算模式只能是财税合一;如果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将企业所得税计入损益,通过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说缴纳义务确认的时间与所得税计入损益的期间不存在差异,则其会计模式也不属于财税分离。1994年6月财政部印发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字[1994]第25号)中不仅要求将所得税计入损益,而且采取了计算确认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会计处理方法,这意味着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确认的应交所得税与按照会计核算制度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之间存在着时间性差异,实际上也就初步确立了财税分离的所得税核算思路。2006年2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CAS 18)中进一步明确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以及所得税费用确认与计量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财税分离的所得税核算模式。

但企业所得税核算尽管是财税分离,仍是在财务会计框架内通过会计准则来予以规范的,并不意味着形成了与财务会计分离的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体系;如果在财务会计框架内通过专门的规范能够满足税收这一特殊业务核算的需要,税务会计也就没有必要脱离财务会计单独成科。

如果研究认为增值税费用化具有必要性,并且按照增值税法规定收取并确认增值税缴纳义务的时间与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损益的期间不相一致,则增值税核算采取财税分离的模式或纳入税务会计的范畴也将成为必要。

五、所得税会计独立成科的思考

如果赞同以上观点,不考虑增值税费用化的问题,则建立独立于财务会计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的讨论,应当主要围绕着所得税会计展开。

目前在财务会计框架内进行的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原理是:将财务会计核算形成的税前会计利润(即中国会计准则中的利润总额,下同)通过必要的纳税调整形成应纳税所得额,以满足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需要。

无可置疑,会计准则规定是核算模式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在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7号)中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当时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中对计算税前会计利润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意味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需的数据,可直接从会计报表中获得。这样,可在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永久性差异,作为计算所得税费用的依据;再通过调整时间性差异,计算确认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算确认应纳税额的依据。既然可以在财务会计框架内通过特殊业务核算方式满足企业所得税纳税核算的需要,就没有必要单独设置独立于财务会计的所得税会计体系。

2006年2月CAS 18的印发以及2007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开始对税务会计单独成科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CAS 18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并通过暂时性差异的调整,计算确认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如何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CAS 18中并没有明确。而《实施条例》中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规范,导致通过财务会计账簿获取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需数据的难度变得越来越大;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开始体现出其必要性。

首先,《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导致很难通过税务核算来获取资产计税基础的相关信息。例如按照CAS 21的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入账;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额为计税基础。按照CAS 4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以入账价值为依据;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以计税基础为依据。按照CAS 4的规定,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一般需要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大修理费用,需要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的计税基础,并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这就对单独设置所得税会计账簿来核算资产的计税基础提出了要求。

其次,《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也导致很难通过税务核算来获取扣除项目的相关信息。例如,按照CAS 8等准则的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这些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按照CAS 17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才允许税前扣除。直接从财务会计账簿中获取扣除项目相关信息出现的困难,也对单独设置所得税会计账簿核算扣除项目提出了要求。

对规模较小或者经营业务不多的企业而言,也许在财务会计账簿记录的基础上通过对账项进行必要分析进行纳税调整也许并非难事;但对于一家经济事项种类和数量繁多的大型企业来说,在会计期末要求严格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精确的纳税调整几乎没有可能。目前粗放式的征税管理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纳税调整存在的实际问题;如果要进一步推行精细化征税管理,并为税务机关的征管人员提供税务监查的便利,通过单独设置所得税会计账目,使所得税会计单独成科也许是理想选择。

六、所得税会计理论框架体系的构建

目前有关文献对税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实际上主要针对的是税务会计概念框架,具体包括税务会计目标、税务会计主体、税务会计假设、税务会计基础、税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税务会计要素、税务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税务会计报告等内容。这些研究无疑对构建税务会计理论体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主要局限性是,相关研究没有进一步向构建税务会计核算体系作出必要延伸,导致在形式上研究的是税务会计理论问题,而实际研究内容仍停留于财务会计框架内的税务核算。

笔者认为,所得税会计框架体系的构成,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的界定:

(一)所得税会计的目标

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是所得税会计的目标。盖地先生曾认为,可以将税务会计的目标划分为基本目标和高层次目标:(1)依法纳税;这属于税务会计的基本目标。对此,税务会计需要向税务机关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纳税人是否依法及时、足额纳税的信息。(2)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用于决策的相关信息;这属于税务会计的高层次目标。税务信息使用者具体涉及到税务机关、企业的经营者、投资人和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5]。

笔者认为这样的表述值得商榷。首先,税务会计也许无法履行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职责,只能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纳税义务以及是否履行了纳税义务的相关信息。其次,纳税主体是否有必要向除了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外部关系人提供税务会计信息,相关方面是否对纳税主体提供的税务会计信息有兴趣,纳税主体应以怎样的方式提供税务会计信息,还缺乏相应较深入的研究。

(二)提供所得税会计信息的载体:所得税会计报表

笔者主张,为提供税务会计信息编制的报表,应当包括所得税收益表和计税基础表。

(1)关于所得税收益表的构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报表只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由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无法直接提供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机关只能要求企业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通过适当调整来计算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以上分析的原因所致,要想从企业财务会计账簿中通过相关调整来获得准确的应纳税所得税的数据非常困难,甚至没有可能。目前在企业所得税征收环节的粗放式管理,淡化了对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要求。

解决这一问题的合理思路,是按照所得税会计的要求构建所得税收益表,要求纳税人通过所得税会计的科学核算来提供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准确信息,包括企业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纳税收入、扣除项目等。

(2)笔者认为,编制计税基础表的主要目的是依据税法的规定提供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相关资料。由于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是计算确认扣除项目的主要依据,计税基础表提供信息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应纳税所得额核算的质量。

如果赞同所得税会计单独成科的设想,在现行会计管理体系下,则有必要由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共同规范税务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

(三)所得税报表构成要素

所得税报表的构成要素可包括所得税收益表的构成要素和计税基础表的构成要素。

所得税收益表的构成要素包括:

(1)应纳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应纳税收入,反映了纳税主体在纳税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差额,即:应纳税收入=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2)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主体为取得应纳税收入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这些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除了相关支出以外,税法还规定以前年度亏损也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如果将税法允许扣除的以前年度亏损也包括在扣除项中的话,则其不构成单独的税务会计要素。就如同财务会计要素中的利润要素,包括了利得和损失。所以利得和损失不构成单独的会计要素。

(3)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收入,减去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扣除项目(含税法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所得税计税基础表的构成要素包括:

(1)资产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资产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2)负债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负债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以抵扣的金额。

(3)净资产计税基础。虽然税法中没有该概念的表述,但从税务会计的角度可考虑建立净资产计税基础的概念,体现其会计平衡式为:资产计税基础-负债计税基础=净资产计税基础。

(四)所得税会计科目

所得税会计科目是按照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需要对所得税会计要素所进行的明细分类。如何设置所得税会计科目,应取决于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具体需要。

(五)所得税会计凭证

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应当是所得税会计核算所需的原始凭证。笔者认为,所得税原始凭证可包括以下两类:(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提供应税劳务向客户开具税务发票的记账联,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取得的所得税法允许作为扣税依据的税务发票;(2)纳税人自制的所得税法允许作为扣税依据的原始凭证,包括员工工资薪金计算单、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无形资产摊销计算表等等。

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是:按照国务院对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会计主体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应将取得的税务发票作为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的主要凭据。这意味着,现行体制下的税务发票,构成了企业财务会计的主要原始凭证。如果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立,并且将税务发票作为税务会计的原始凭证,则有必要重新界定财务会计的原始凭证。

会计核算的理论依据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成本会计;准则

我国的会计准则在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就已经建立,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生事物也越来越多,而且科学技术的运用、网络的推广都对之前的成本会计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面对当前的新环境,成本会计如何升级,成为适应当今时代潮流的主题,成了人们更加关注的问题。

一、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理论分析

(1)信息不对称理论。企业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要公示于众,有很多会计项目属于公司内部机密,对于企业之外的人来说,是不能涉足的。这主要是出于同行业竞争的考虑,同时也是为了公司自身发展的考量。由于一些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者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影响其管理判断。(2)管制理论。管制理论是针对信息不对称而采取的一项对策措施。管制主要是基于一定的目的,根据现在既有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对被管制者的一些活动进行监管限制。通过这一过程,尽量使得信息的使用者之间公平公正,避免一些道德风险。(3)制度创新理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需求的不同,原有的东西都会发生改变。固有的制度可能适应原有的经济模式,但是对于现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出现的新问题,并不能有所解答,还需要依据现在实际发展的状况进行新的诠释。制度创新理论的内涵正是如此。

二、企业成本会计准则原因分析

(1)原有成本会计准则存在不足之处。我国原有的企业成本会计准则建立较早,虽然后来也经过了一系列的改进,有了一定发展,但是仍然有很大的不足之处。例如,在对国有企业的相关成本会计准则规定中,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原有的准则偏重于强调降成本、提效益,从未真正把成本管理的理念放在首要地位进行分析;第二,原有的准则中涉及了相关的成本核算方法,但是其方法使用复杂,较为原始,不能满足现有经济条件下的要求;第三,有关费用的分配方面,根本没有将不同项目进行区分对待,也没有相关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不符合现行的会计准则。(2)现阶段进行成本核算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成立企业的条件不断放宽,而且国家也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同于之前国有企业为主的大环境,现今的经济环境更适用于百家齐放的发展需求。新成立的企业众多,而且这些企业来自于各行各业,规模有大有小,原有的成本核算规则并不适用于这些新兴的行业,进行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更新,是一项势在必行的行动。只有适合经济发展现状的政策规定才能满足人们对新经济的要求。

三、现阶段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水平落后的原因

(1)相关意识较弱。在很多企业中,一般的企业成本信息依然停留在记账方面的财务会计领域,而真正用来让企业管理者作决策的方面少之又少。这也可以说明,企业成本会计的重要性并没有被很多人认识到。这种薄弱的成本意识,使得企业管理者只能依据固有的思维模式进行经济决策,这种主观意识的缺失对我国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2)较落后的企业成本核算方法。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我国正在逐步世界经济接轨。但是,我国企业,依然依靠原有的企业成本核算方法,这与国际上的一些惯例存在着很大的偏差。例如,我国很多企业依然采用制造成本信息,而国际上很多国家则使用完全成本信息,这使得,我国很难将本国的产品推销至国外,即使推销出去,在成本核算、记账方面也会产生很大的问题。(3)企业的成本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我国经济转型经历了较长的过程,原有的计划经济模式根深蒂固,而且很多规章制度依然延续原有的计划经济模式。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其改变的方面,远远不能满足现有经济水平的要求。

四、成本信息的作用

执行成本预算的重要依靠。成本信息对于财务会计和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来说是不一样的,为两者提供的有关成本的信息有一定的差异,因此,进行成本核算,可以对企业产品定价、成本的预测产生最为直观的影响,这也是控制企业成本、满足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而原有的成本核算系统较为简陋,对于很多项目并没有罗列进去,这使得企业管理者在进行经济决策的过程中,并不能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甚至有可能与原有的经济目的相背离,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五、解决办法

要想使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方法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就必须从根本上对其进行改革、而制度的变革是从理论层面进行的最为彻底的变革。可以通过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与国际惯例相协调的、具有现代气息的企业成本惯例核算制度,并且采取一定措施,不断推动创新的企业成本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加强新成本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影响。(1)对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国家需要对国有企业进行严格把控,使其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大潮流。我国可以通过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聘用专业的国有企业管理者对其进行管理经营,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发生,进而实现国有资产的高效运转,为国家创造更大的收益。通过严格审计,成本核算制度的建立,使得国家监管更加有据可查,避免出现铺张浪费、资不抵债的现象。(2)逐渐与国际成本管理相一致。较为科学的成本核算方法对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有着很大的影响,而与国际接轨也是大势所趋,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我国应结合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并与国际上现有的成本核算条例相结合,制定出带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成本会计核算管理条例。比如在设立条例时,依据国际惯例,添加相关反倾销的成本措施规定,以使本国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获益,促进企业的发展。(3)建立完善的理论体系。企业成本会计理论管理体系不是单一的、面向一个群体的理论体系,而是一个多层次、全方位、多角度的理论层面。依据会计设立的基本准则,对会计环境、企业成本会计目标进行细分,并且系统的对其进行串联,使其成为一个连贯的、具体的会计体系。将会计准则的体系具体分为三个部分,主次分明,领导与被领导作用鲜明,在满足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同时,满相关行业领域的需求,同时满足消费者对公司运营状况基本的了解,以使得信息更加透明具体,决策更加正确。

参考文献

1.熊之潔,庞敏.现代企业成本会计发展趋势与对策探讨.商业会计,2015(4).

2.孟校臣,迟铮.关于我国成本会计制度建设的思考.会计之友,2014(15).

会计核算的理论依据范文第4篇

1、做好资金科学运行工作: 做好资金科学运行工作是财务科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之一。具体为:一是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保障医疗活动日常正常运行,保障每月人员经费的按时发放;二是有约付款,对药品、卫生材料等应付款推迟2-3个月付款,一方面缓解医院支付压力,另一方在这空间期内根据银行理财产品特性,利用理财产品多为医院获取较好银行利息,为医院获得更好的收益;三是对于当月要支付的单位,与其友好协商,以银行一年期贷款率的利息贴付医院,从而使医院又获得较好的收益。

2、预算管理工作更趋于科学化: 根据市财政局编制度文件精神和医院总体工作目标,分别采用5种预算编制方法编制医院年度收支预算和每月预算。预算编制更趋于科学化、合理化,在整个医院经济运行别是在控制支出费用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总收支预算符合率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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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起草完善综合目标责任工作: 医院综合目标责任方案实施细则自实施以来已有3个年头,很有必要作进一步的完善。因此,院务委员会决定对医院综合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财务科根据院务委员会具体的要求,对开始执行的《医院综合目标实施方案细则》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工作,该项工作已起草完毕,待医院院务委员会研究后付诸实施。

4、按三甲医院标准撰写财务报告: 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标准要求,撰写每季全面的财务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针对增减原因深入的查找原因并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与建议供领导参考。依据变动因素较大支出科目还进行了专题分析报告。如医院管理费用、百元卫材消耗专题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意见供领导决策作为依据。所撰写的全面财务与预算分析报告符合省医院评审标准要求。

5、依据财政法规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根据《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完成全年会计核算工作任务。根据财务科考核小组每季度考核结果看,使用会计科目正确率符合规定要求。

6、依据资金结算法规做好资金出纳工作: 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制度》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全年所有货币资金收付出纳工作,根据财务科考核小组季度考核结果看,所办理资金收付手续的正确符合规定的要求。

7、完成全年绩效工资核算和成本效益分析工作: 依据医院分配方案完成全年全员绩效工资核算任务。根据内控要求,计算资料翔实,计算无误,符合管理目标要求。每季度撰写《成本效益分析》报告,从中找出管理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减少成本支出的建议;编制核算科室同比收支结余对比分析报告供领导院周会上通报,使核算科室心里有数,为核算科室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提供了翔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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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做好医院与婺城区妇保院技术协作经济核算工作: 自去年6月份起医院与妇保院开展技术协作工作。为了搞好医院与妇保院的核算工作,财务科专门设置收支台帐,核算双方协作资金运作情况。此项工作虽规模不大,但核算资料牵涉到方方面面,财务科认真细仔地好各项有关联的收支资料工作,认真做好每月的核算工作。医院与妇保协作取得较好的直接与间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测本结算年度内医院将会获得100余万的纯利润,它将成为医院获得更多收支结余的一个增长点。

9、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综合素质: 本年度在院领导的重视下,财务科参加省卫生厅举办的《医院管理培训班》两次;全体财务人员参加了市财政局举办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一次;财务科本级举办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两期学习班,通过各类培训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了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医院的内控各项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

10、积极撰写论文: 本年度财务科通过医院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进一步贯彻执行,善于总结管理经验,撰写了《医疗机构全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的方法与体会》、《绩效评价法律法规建设的思考》等3篇论文在省级财会、经济管理杂志上发表。通过总结撰写论文,一方面提高写作理论水平;一方面提高了会计核算、会计内控专业水平,并逐一形成一种善于总结提高综合素质的氛围。

11、进一步加强内部考核工作: 依据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考核职责,财务科考核小组每季度不定期对属下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从考核结果看,各岗位人员责任性更强、岗位职责落实更到位,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得到有效的落实,财务内控管理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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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积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工作任务:(1)积极参与申报成立婺

城区人民医院和婺城区综合病房楼项目资金。从农历年初五起,在施院长亲自带领下,早上班迟下班,每天工作加班加点,与基建科同志一起协助院长到市政府、婺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申报婺城区人民医院的;积极参与婺城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资金,共争取中央资金700万元。(2)受院长委托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工作。原住icu病人廖寿芬医疗费纠纷案,婺城区人民法院()婺民一初字第1298号民事判决,我院败诉。并判决本院支付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计5万余元。财务科认真从判决书中找疑点,向施院长作了汇报后。施院长指示财务科向中级法院。以:一审判决依据的《监定报告》是违法监定,不具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大法高于小法等为由进行申诉。金中民一终字第1650号民事判决,判我院胜诉。医院减少了资金的损失,又为医院挽回必要的名誉影响。

二、存在不足方面

1、财务科本级内部考核工作有待完善: 内部考核工作虽然一年比一年加强,但是所考核的内容重点不够突出、涉及面小。拟在新的一年里完善财务科本及考核内容方法,使考核工作又上一个台阶。

2、食堂财务相关内控工作有待解决: 食堂财务属财务科管理,从管理上规范了管理模式,符合省厅规范管理的要求。但对食堂库存物资盘点考核工作做得力度还不够;职工每月职工工作餐补贴输入工作现在还没有归属食堂财务人员担任,不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加大力度完善这两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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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科人才梯队建设薄弱: 就目前财务主要骨干现状而言,已将面临青黄不接的局面,如不加紧招进财会本科毕业生加以培养,过若干年后将严重影响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工作。为了使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步的培养财务人员已是迫在眉睫了。拟在新的一年里招进浙江财院或浙商大财会本科毕业生2名,抓紧财务人员梯队培养。

会计核算的理论依据范文第5篇

摘要:税收会计、纳税会计与税务会计是三个极易混淆的概念,三者的内涵不同。从会计论文广义上,税务会计包含税收会计和纳税会计;从狭义上,税务会计即指企业的纳税会计。在我国,税务会计通常指其狭义含义,其内容包括增值税会计、所得税会计、税收筹划和委托纳税业务。

 

关键词:税收会计;结说会计;税务会计;税收筹划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财税合一的会计制度,但是随着会计改革与国际接轨进程的加快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西方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三大会计体系的逐渐形成,我国税务会计的建立必将成为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继而出现了税收会计、纳税会计与税务会计等不同提法。关于对这三个概念的界定,理论界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税务会计就是企业纳税会计;有人认为税务会计就是国家税收会计;还有人将代表国家利益的会计称为税务会计,将代表企业利益的会计称为税收会计。鉴于诸多观点,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者的内涵予以界定,明确税务会计的内涵及其内容。

一、概念界定顾名思义,税务会计是关于税务的会计。那么,何谓“税务”呢?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对税务所作的解释为:税务是关于税收的工作。可见,税务会计是关于税收〔作〔活动)的会计。税收_「作包括反映国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方面的税收活动。若站在征税人角度(税务机关),税务会计称为“税收会计”(即国家税务会计);若站在纳税人角度,税务会计称为“纳税会计”(即企业税务会计)。由此可见,税收会计和纳税会计是税务会计的两个方面,两者都归属于税务会计,分别为税务会计的一门专业会计。税收会计是国家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税务机关核算税收收人,反映和监督税款的征收、解缴、入库和提退情况的税务资金运动的专业会计,体现了税务机关和国家金库的关系,是属于国家政府会计范畴的一门专业会计。纳税会计是以税收法规为准绳,运川会计学的理论和技术,并融会其他学科的方法以货币计价的形式,连续、系统、全面地综合反映、监督和筹划纳税人的税务活动,以便正确、及时、足额、经济地缴纳税金,井将这一信息提供给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收机关的门专业会计。纳税会计具有直接受税法制约的特点,体现了依法征纳关系。税务会计概括的说就是以税法为准绳,运用专门会计理沦和方法,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税收或税务资金运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专业会计,划分为税收会计和纳税会计。通常意义上,‘将纳税会计称为税务会计。即税务会计从广义上,包括纳税会计和税收会计;从狭义上,税务会计即指纳税会计。下文中采用税务会计的狭义概念,对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作以比较、分析。

二、二、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系两者儿乎是同时产生,只要有税收,就有计算应纳税款的税务会计和核算征收税款的税收会计,这是税收活动的两个方面。这两方面的衔接点是税法。以税法为准绳,税务会计监督纳税人自身及时、足额并且经济地缴纳税金,而税收会计则要监督所有纳税人及时、足额并且正确地缴纳税金。所以两者存在着天然的、内在的联系。

三、三、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从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定义来看,两者的内涵存有较大差异,少个非简单的概念之别。但是「l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经常混淆两者的区别,这将不利于会计理论问题的研究和会计改革的实践,使之有失偏颇。本文拟从会计主体、会计目标、会计具体职能、会计核算对象、会计核算依据、会计记账基础、会计核算范围、会计核算难易程度及会计体系诸方面分析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内涵区别。

(一)会计主体不同税收会计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组织税金征收与人库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基层税务所等各级税务机关以及征收关税的海关。但是并非所有各级税务机关都是税收会计主体,只有那些直接组织税款征收并与国家金库发生业务关系的税务机关才是税收会计的主体。其从国家的角度出发,依据税法的规定,核算和监督税款的征收、报解、入库、提退等税务活动。税务会计的主体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法人和自然人)。法人或自然人发生应税行为后,就应依据税法的规定,运用会计的基本方法,对其应税行为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完整地反映和核算,并进行纳税筹划,以便正确、及时、足额、经济地缴纳税金,井将这一信息提供给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收征管机关核可见,税收会计的上体是征税人即国家税务机关;税务会计的仁体是纳税人即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或自然入(功会计日标不同会计1体决定会计日标,不同的会计主体便有不同的会计日标税收会计的日标卜要在于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领收缴,仃效控制税源,努力增加税收收入,配合征管改苹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杏补偷漏税行为,防止税收流失。通过税收会计核算,使税收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税务系统内部的相互约束机制。税务会计的目标是计税和纳税,即向其利害关系人(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收征管机关)提供有关纳税人税务活动的信息。即纳税人一方面满足纳税企业管理当局的需要,进行税务筹划,寻求经济纳税(即,l’j-税)的有效途径,以实现降低费用,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日的;另方面满足税收机关的需要,核算税金的形成,保证及时、足额地缴纳税金。(一刃会计职能不同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一致的,即核算“j监督资金运动。然而其具体职能不尽相同。税收会计的具体职能受制于税收会计的!标,即参与税收管理的职能和保证税款安全的职能,从而为税收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少手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地缴入因库。税务会计的具体职能表现为经济纳税的税务筹划职能和贯彻税法的职能,即保证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卜,纳税人通过对投资的税务筹划、生产经营的税务筹划、利润分配的税务筹划和改组兼井的税务筹划等手段,使企业纳税成本最低,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从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会计核算对象不同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共同构成税收资金运动的全过程。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金的形成(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中分离出来),包括事前纳税的筹划,事中税款的计算、申报缴纳、核算,税后税款计算、缴纳正确性的检查等项内容。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金的征收和入库,即从纳税人缴纳税款开始,到税款纳入国库的整个过程,包括税款的应征(纳税申报)、征收、解缴、提退、入库等项内容。可见,两者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严格的分仁。(五)会计核算依据不同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有其一致之处,都遵从于税法的具体规定。然而其核算依据义不尽相同,除共同遵从于税法的具体规定外,税收会计的核算依据是总预算会计准则,税收会计的主体是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它们作为政府的宏观调控部门,主要从事税款的征集、上缴等预算活动,应执行总预算会计准则。总预算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往往受税法的制约,井与税法的规定一致,不需要在会计核算时再做调整。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平时税务会计遵循国家统,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具体准则对计税依据、应缴税款等进行计算、核算。如果

--> 按企业会计准则确认、计鼠的计税依据与税法的规定一致时,税务会计需要按税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调整。可见,税收会计的核算依据是总预算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具体规定;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具体规定。

(六)会计记账基础不同税收会计的主体是税务部门,它是擒于非盈利性组织,一般执行改良的权责发生制,即对税款征集、解缴等的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等需要划分期间的业务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这实际上是将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一种改良记账基础。税务会计的主体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等经济组织,在组织会计核算时通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税务会计作为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因此,在税务会计实务中设有“递延税款”、“应交税金”等会计科日。

(七)(.七)会计核算范围不同税务会计的核算范围包括企业所有应纳的税款,如流转税、所得税、其他税及关税。l厄税收会计则要区分税种和征税机关。关税在我国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的货物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说海关作为征集部门要征收关税,与进出日货物有关的消费税、增值税也由海关征收。其他税种由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又分为i’l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少「分别征收中央税和地方税。如果税收会计仅指税务部门对所征的税款进行核算,两者的核算范围是不同的。

(八)(八)会计核算难易程度不同税收会计是在税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仅对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进行核算,并作税款的收入与付出的会计处理,会计核算较简单。税务会计则是核算税收资金与其经营资金相互交叉运动,其计税、纳税的程序和方法及其会计处理比较复杂,增加了纳税会计核算的难度。

(九)(九)会计体系不同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归属于不同的会计体系。税收会计属于国家预算会计体系,国外称之为政府会计。随着税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与作用的不断加强,税收会计也经历了一个“建立—削弱—恢复一一再削弱—再加强”的曲折发展过程。随着核算体系的不断完善,税收会计作为一门核算和监督税收资金运动的专业会计才真正独立,成为国家总顶算会计的一个币要分支。税务会计体系归属于企业会计体系。随着税制的不断完善,税收费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进而影响企业的利益分配。正因为如此生产经营者对税收费用倍加重视,甚至采川偷漏税款的违法行为来减少企业税收费用。于是专门研究税务筹划和经济纳税的会计便应运而生,这就是税务会计。可见税务会计是从企业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研究税2003/01总第261期商业研究co乃朔夕er〔了l刁lr云,石月r〔)h文章编号:l()01一148x(2003)01一0051一()2.浅析资本市场效率的不同内涵与表现形式张春瑞(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经济管理系,山东威海264200)摘要:资本市场效率在资本市场的不同发展阶段其内涵和外在表现均不同,我们不能照掇西方发达资本市场的效率定义来研完我国的资本市场效率。在当前日益占主流的实证研究情况下,更应明确资本市场效率的不同内涵和表现形式,即信息观、主体观、层次观、内在效率与外在效率。关键词:资本市场;效率;信息中图分类号:f241.23文献标识码:b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有效性问题日益成为学术界的研究重点,涌现出大量的实证文章,但多数学者均以西方传统的市场有效性定义为基础进行实证,而缺乏对市场有效性内涵的研究。本文从不同角度探讨了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内涵,以求教于同行一、资本市场效率的信息观资本市场有效性理论最初起源于英国统计学家莫里斯·肯德尔(maur,eekendall)1953年的研究发现。他在研究股票价格波动并试图得出股票价格波动的规律时得到了一个意外的结论:股市似乎没有任何规律可循,它就像“一个醉汉走步一样,几乎宛若机会之魔每周扔出一个随机数字,把它加在目前的价格上,以此决定下一周的价格”。简而言之,股票价格具有随机游走(ralldolnwalk)的特点,股票价格的变动没有任何规律可循。这一发现对当时关于股票定价的王流经验理论:技术分析和基础分析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司l付也为构造一个更科学、更学术化的,也更规范的股票定价理论奠定了基础。之后,许多西方经济学家对这。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从而建立了有效市场n岌说(emh),其中,托宾、威斯特和惕尼克、法{之农勺日期2()()2一06一03作者简介怅春瑞,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经济管理系讲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玛、詹森等人的观点较有影响。迄今为止,将股票市场效率理论发展得最为完善与严密的当属芝加哥大学教授法玛(e·fama,1965)o他在研究中注意到有关股票市场效率的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关于股票价格和信息之间的关系,即信息的变化如何影响股价的变动;二是与股票价格有关的信息的种类,即不同的信息对股票价格的影响程度不同。法玛认为:在股票市场上,信息的占有程度决定了投资者对股票的投资决策,由于市场上新信息的出现会不断改变人们对股票价格的预期,这就促使投资者不断地挖掘信息,一旦预期到价格的未来变化,投资者就会抢购或者抛售股票,使股票价格运动到一个合理的价位。由于新信息的出现是不可预期的,因而股票价格呈现出连续的随机波动,最后使得现在的股票价格包含了所有可以获得的信息。而按照股票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信息对每一个投资者都是均等的,所以任何投资者都不可能获得超额利润,这样的市场称为有效率的市场。对于法玛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证券价格已充分、及时、准确地反映了所有相关和适用的信息,从而成为证券内在价值的最适反映,这样的证券市场就是有效率的。如果信息在市场上传播较慢,信息未被及时、合理地体现在证券价格之中,价格就会背离基于真实信息的价值,这样的证券市场收资金及其运动的专业会计。日前在国外,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已成为现代西方企业会计体系的一几大支柱。四、我国税务会计的含义及其内容通过以上诸方面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税务会计是指企业纳税会计,‘已归属于企业会计体系,以纳税人为主体,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沦和技术,少手融会具他学科的方法,以货币计价的形式,连续、系统、拳全面、完整地反映和监督税务资金运动,井专门研究税务筹划,以节税为日的,正确、及时、足额、经济地缴纳税金,)}几将这一信息提供给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收机关的门专业会计。它应当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而受到应有的重视,并列于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成为我国会计体系的三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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