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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学校社会工作 随班就读
社会工作与全纳教育都源于西方“人人平等”的价值观,两者都致力于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其作为人类的基本权利,并帮助其获得生存与生活的能力。面对当前我国随班就读所出现的某些问题与困境,学校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或许可以为学校与教师,提供新的思路与方法,从而提高我国随班就读教育的质量。 “学校社会工作”一词译自英语“school social work”。卢谋华在《中国社会工作》一书中提出,“学校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性的服务,协助学生改善学习环境,解决教育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完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正常成长;帮助学生发掘潜在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性,帮助少数不良学生克服障碍和挖掘潜能。[1]”
首先,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对随班就读教育的意义。社会工作相信,所有人都有与生俱来的价值和尊严,所有人,不论贫富与否,健康与否,不论肤色、种族、性别、年龄……都有价值和尊严,并且这价值和尊严不因为个人对社会贡献的大小、社会地位的高低、权利的多少,而使其有所增减。融合教育教师和学校社会工作者,要确认每个学生都有自我表达和自我实现的权利,学校的各种设施与活动,应该以逐步形成学生社会化人格为目标。要认识到学生在学习和适应上有困难是个人行为发展过程中的自然现象,应相信每位学生都能在其天赋能力范围内充分发挥潜能。并且要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及其对团体的职责的表现。应认识到,学生在心理和行为方面适应不良是与其家庭、学校和社区等外部环境密切相关的,学生除了在学校得到应有的服务外,还有赖于家庭和社区资源的充分整合。最后,应坚守学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原则[2。
其次,学校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对随班就读教育的意义,学校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建基于价值体系,它是价值观的具体化,是学校社会工作者行动的道德指引,可以为融合教育教师处理师生关系提供借鉴。这些基本原则包括:
第一,个别化原则要求教师和社会工作者,运用不同的方法、采用不同的视角,来为千差万别的学生服务,必须理解学生、班级、社区以及班级和社区内各个成员的个别特性和个别需要,灵活地运用社会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技巧。
第二,“有目的地表达情绪”指教师和社会工作者应认识到,即使是特殊儿童,也有表达情绪和感受的需要,应该协助学生把感受表达出来。
第三,控制的情感投入原则,是指教师和社会工作者同时把自己代入及抽离特殊儿童的经历、处境、思维、感知、价值观和情绪之中的过程。
第四,无条件的接纳,坚持接纳的原则,意味着教师和社会工作者相信每位特殊需要学生,都有与生俱来的尊严和价值,并且要以学生为中心,要相信学生有能力来解决自己的问题。
第五,自决的原则,社会工作相信,每个人都有能力和动力去改善自己,而且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教师和社会工作者也要意识到,对于智力障碍类的学生来说,案主自决的原则并不适用,但即便如此,决定权也并非掌握在教师或社会工作者手中,而是应由学生家长代为决定。
第六,不批判的态度。特殊儿童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学校和家庭,其人生观、价值观等很大程度上直接来源于父母和老师,很少有自己积极主动的探索[3。教师和社会工作者在面对此类问题时,要采取不批判的态度,不能一味指责学生,而应在理解其形成根源的基础上,帮助学生改变。
江秀娜认为,在特殊儿童融合教育中介入社会工作服务是可行的,能更好地帮助特殊儿童从融合教育中获益。实践证明,社会工作者不仅需要帮助特殊儿童与社会环境实现良性互动,更需要明确社会工作者在特殊儿童融合教育的角色和任务,积极探索社会工作在特殊教育中的实务拓展[4。不仅如此,国家在制定教育政策、配置教育资源时,也应加大对特殊儿童教育的投入,对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学校给予倾斜性支持,减少由于社会结构、教育配置不公平所造成的排斥,切实保障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5
综上所述,学校社会工作本着人人平等、尊重的理念,遵循个别化、案主自决等原则,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方法,能够在不同层面给予随班就读教师支持,完善随班就读教师支持系统,从而提高随班就读教育的质量。
参考文献:
[1]范明林.学校社会工作[M].上海大学出版社,2005:35
[2]黄志成.全纳教育――国际教育新思潮[J].中国民族教育,2004(3)
[3]江秀娜.特殊儿童融合教育与社会工作的介入[J].社会工作(实务版),2011(12):41-42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促进特殊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特殊儿童接受学前3年教育的比例,到年达到65%,年达到80%;特殊儿童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或接受1—3年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比例,到年达到50%,年达到60%;障碍青年接受各种形式高等教育的比例,到年达到8%,年达到15%。到年,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普通儿童少年同等水平。
(二)加快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现代化步伐和国际融合进程,鼓励学校创建自己的特色,重视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特教班的教学质量。市特殊教育学校年创建国家级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力争到年成为国内知名特殊教育学校,并把学校建设成为特殊教育实习实验基地、资源中心、培训中心和教学研究中心。
二、完善特殊教育的管理体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三)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特殊教育的法规、政策及发展规划,负责制定本市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以教育部门为主,计划、民政、人事、财政、劳动、卫生、计生委、残联、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特殊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研究解决全市特殊教育事业的重大问题。
(四)教育部门是特殊教育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特殊儿童少年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包括学前聋儿语训教育)和高中段教育。
财政部门负责对特殊教育学校的专项拨款,将特殊教育事业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教育款项的足额配置,设立特教专项补助费和省特教专项补助费配套使用。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足额按时到位,提高学生助学金标准,并按“两个增长”的原则逐年增加。
人事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编制标准要求,负责配足特殊教育教师编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做好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指导工作;还要配合残联按照市政府第26号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精神做好障碍者的就业工作。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私企应严格按一定比例安排障碍者就业,并保证障碍者平等参与工作的权利,同时建立和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
卫生部门会同政府建立一套完整的0—6周岁特殊婴、幼儿视觉障碍、听觉障碍、智力障碍等筛查网络体系,每年向残疾人联合会提供一次全市特殊儿童的准确数据和联系方法,为开发特殊婴、幼儿早期教育提供可靠依据和信息。开展特殊儿童的筛查工作,并指导经医学确诊的特殊儿童康复工作。
计生部门要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生殖健康为大家”活动,广泛宣传科学的优生优育知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减少先天性或继发的三类障碍人群的发生数量。
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收集、汇总每年0—6周岁特殊儿童数据,并配合教育部门指导特殊儿童早期干预工作,包括对家长的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和特殊儿童应选择何种教育形式的指导等。加强对障碍者的对口职业培训,提高障碍者群体的职业技能。残联要与教育、民政、劳动等部门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并帮助解决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
三、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五)创设早期诊断和早期教育的机制。成立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协调小组,提供与建立一套对0—6周岁特殊婴、幼儿完整的网络筛查体系,并建立相应的教育咨询、指导等援助机构。积极发展特殊儿童的学前康复教育。市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教育班,保证障碍儿童顺利完成高质量的九年义务教育。
(六)构筑良好的社会教育扶持体系。将我市建设成无障碍城市,为盲人和聋人创建无障碍人文环境,以开启他们接受社会教育的绿色信息通道,逐步做到公用设施宣传媒体语音化,创设影视节目、通讯系统、公共场所、手语服务四无障碍环境。发展社区康复教育机构,对特殊儿童家长进行康复技能培训和指导。
(七)营造普特一体化的教育环境。特殊教育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自主招生。全市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必须依法招收适龄轻度障碍儿童和达到二级以上康复标准的聋童入学,并给予他们特殊的关爱,以保证我市障碍儿童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或随班就读这一特殊教育主体形式的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将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考评条例之中,为我市随班就读的学生构建“绿色通道”。
(八)促进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均衡发展。加强特殊儿童的个别化教育,定期对教师的特殊教育工作质量和学生的发展情况进行个别化教育评估。对无法入校、生活无法自理的障碍学生,提倡送教上门,以保证每一个儿童都能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九)积极开展特殊教育的教育科研工作。坚持以教育科研为先导,引导教师结合实践开展教学研究。加强特殊教育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随班就读的研究,逐步建立我市的特殊教育研究中心。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增强特殊教育教师素质
(十)大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要将特殊教育内容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范围,鼓励在职教师学习特殊教育。确保绝大多数任课教师都能接受比较正规的各类特殊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的特殊教育教学方法。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的专业基本功训练。尝试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双证(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培训证)上岗制度,提倡部分教师有“三证”(双证及专业技能等级证),建立手语等级标准及其它特殊教育专业技能等级标准。积极加快我市特殊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推进特殊教育“名师工程”。
(十一)要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的待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儿童福利机构教职工的特教补贴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从事特殊教育满10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教职工,退休时特教津贴计入退休费基数。教育部门对于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教师在评优、评先等活动中应优先考虑;依法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在进修培训、职称评定、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五、切实加强领导,为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领导,把特殊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研究制定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服务机构,逐步形成管理网络。
(十三)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特殊教育经费。坚持特教特办,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元筹资相结合的投入机制。确保特教专项经费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每年每生的公用经费不低于2000元,并随教育经费增长逐年递增,确保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岗位奖。
残联要继续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50%用于障碍者职业培训,要酌情给予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及在校学生特殊教育补助。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职业教育,资助特殊儿童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
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附设的特教班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免收杂费、教学大纲规定的课本费和必须的簿本费,以及保育费、管理费、住宿费(免收住宿费专指义务教育阶段的聋哑学生)。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教育阶段(3至6周岁)也纳入特殊教育学校的免费教育范畴。财政部门根据各校在册学生名单发放专项拨款,保障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关键词: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现状;问题;对策
一、特殊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政策综述
(一)确立了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战略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从此,国家正式把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首次从法律上规定要“保障义务教育”。我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教育的专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专设义务教育内容,明确指出要“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统筹安排实施”。可见,我国已从法律法规层面上确立了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战略地位。
(二)明确了各级政府发展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统筹安排实施。”可见,各级政府部门对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责任有了一定分配,且责任范围更加细致。
(三)明确了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办学模式
《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办学形式要灵活,除设特殊教育学校外,还可在普通小学或初中附设特殊教育班”。《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规定要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普通小学……在普通小学附设特教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根据条件,通过下列形式接受义务教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者其他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班就读;在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
要更是明确指出要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格局。这些政策都明确规定了我国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办学模式。
二、我国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不高
2001~2012年,我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逐年上升,由52.02%上升到80.19%。尤其在2008~2009年,入学率由65.02%增长到79.05%,增长了14.03个百分点,实现了跨越式增长。但总体来看,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仍远远低于全国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而日本在1997 年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就已经超过了“98% [1 ]。
(本文数据来自残疾人联合会及中国教育部网站统计数据)
(二)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不足
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2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1 624所,处于最低水平,2012年创历史新高,达到1 853所,增加129所,增速较慢,而这1 853所学校,承担着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近37万,远不能满足其需求。据调查“全国尚有近500个3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还没有建立特殊教育学校” [2 ]。而且在已有的特殊教育学校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存在小、旧、破等问题。
(三)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区域发展不均衡
从我国区域划分来看,各区域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以2010年为例,我国东部地区11省共有775所特殊教育学校,占全国的45.45%,中部地区8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539所,占全国的31.61%,西部地区12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391所,占全国的22.93%。可见,大部分学校都集中在东部地区,而中、西部地区学校数较少,特别是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差距巨大。
三、完善我国特殊教育义务的教育对策
(一)完善我国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是推动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此必须完善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政策,加快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立法进程,明确特殊教育义务教育责任主体,加大法律法规执行力度。此外,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制定政策落实情况相关奖惩措施,推动各项法律政策实施,而学校作为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法定组织,应明确政府对其的法律责任,承担起应有职责,以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针对目前情况,国家应采取硬性手段,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符合该地区的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目标。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该承担起建设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学校的责任,并将其作为国家验收地方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另外,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应从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中划出相当比例用于学校建设,并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三)全面推进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建筑面积不足,缺少残疾儿童学习、康复、生活的基础设施,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而东部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学校软、硬件条件都较好,地区间发展不均衡现象尤为突出。所以,国家应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资金投入,大规模建设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弥补东西部发展的不均衡。
参考文献:
1、引言
在我国,特殊教育起源于20世纪,虽然发展缓慢,经过若干年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尽管如此,目前我国的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还存在缺陷。随着国际社会对特殊教育的日益关注和重视,全纳教育理念成为世界各国开展特殊儿童教育变革的主要指导思想,对我国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特殊儿童义务教育作为特殊教育的主要内容,其均衡发展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已不言而喻。广西省作为典型的中部省份,特殊儿童人口比例较大,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现象比较突出,推进特殊教育的改革,实现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已刻不容缓。
2、我国对特殊教育儿童政策实施的概况
2.1国情。推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任务迫在眉睫,残疾儿童数量多、70%分布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不多、规模不大、并且都集中在大中城市,建设特殊教育学校一次性投资太大。
2.2国家“十五”期间政策的实施。“十五”期间召开随班就读工作相关会议,提出:一手抓普及,一手抓质量提高。同时,在100个县进行了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试验工作。加大了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投入,加强了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
2.2.1加强特殊教育的队伍建设。国家对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普通轮训一遍,并举办了三期校长高级培训班。特殊教育教师的学历层次有了明显提高,各地广泛开展各类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的管理队伍和教研队伍进一步发展。
2.2.2义务教育法修订:国家“十五”措施:特殊教育的法治建设进一步发展。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2.3国家“十一五”期间政策的实施。国家“十一五”期间,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努力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主要致力于边远贫困地区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特殊教育,目标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三类残疾少年入学率力争达到并巩固在70%以上,创造条件开展其他类别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
“十一五”将“两个坚持”实施到底,坚持将发展残疾儿童少年儿童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义务教育和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与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全面提高普及水平。
具体实施如下:1、合理制定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率先将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国家在“十一五”期间继续设立并增加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各地也要设立相应的补助费;3、积极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对特殊教育捐赠和出资投资举办特殊教育;4、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及彩票公益金收益部分用于特殊教育的份额;5、继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努力增加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总量;6、努力推进率先对城乡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住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7、提高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由省级财政负担),国家助学金向残疾学生倾斜,提高受助比例;8、通过多种渠道,努力加大对各个阶段接受教育的残疾学生的支持力度。
3、总结
3.1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现存问题的窥看
总的来看,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不高,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偏低;特殊教育发展、质量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特殊教育发展与普通教育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学校之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少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3.2解决方案和建议
3.2.1政策的实施的研究。合理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均公用经费标准,率先将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各地也要设立相应的补助费,积极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对特殊教育捐赠和出资投资举办特殊教育。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及彩票公益金收益部分用于特殊教育的份额,继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努力增加特殊教育经费投资总量。努力推进率先对城乡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住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提高寄宿生补助标准(由省级财政负担),国家助学金像残疾学生倾斜,提高受比例。
3.2.2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的分析。据统计,全国特殊学校在校生人数为12万人左右,特教班、随班就读在校人数为24万左右。在发展数量的同时我们必须密切关注特殊教育的质量,没有质量就谈不上任何发展。
3.2.3硬件投入与软件建设的关系的分析。实质上的特殊教育现代化不仅包括硬件的投入,更重要的还有软件的建设。1、教师素质的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思想观念的更新、校园文化建设;教师敬业精神的培养、学生创造性的培养等......
3.2.4借鉴学习与国际接轨。借鉴学习国际国内先进经验,考虑到社会制度、经济体制、文化传统、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社会认识等差异。
4意义
全社会关注参与特殊教育工作是当今世界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之一。特殊教育反映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文明程度——他是该国家或地区的政治、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保健、康复、社会保障、福利等水平的窗口。当前学龄残疾儿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率不到10%——狭义的特殊教育亟待加强!学龄特殊需要儿童特殊教育尚未起步——广义的特殊教育亟待发展!中国的特殊教育只是刚刚起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特教工作者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校体育;体育课程
特殊教育的对象是身心发展上有缺陷或残疾的少年儿童。与普通教育一样,特殊教育也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自不待言,体育也是特殊教育的重要内容。目前,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学校体育改革也异常活跃。特别是小学、中学体 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颁布,使学校体育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可是,相对普通教育,特殊教育的学校体育有些滞后。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理论研究不够,特教学校体育实践缺乏理论支持是一个重要原因。如对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特点缺乏认识,实践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方法等等,照搬普通学校,甚至以普通教育来代替特殊教育。其结果,违背了特殊教育的规律,阻碍了特教学校体育的发展。 为此,本文以普通学校体育为参照系,从教育对象、学校体育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组织、体育师资、场地设备等分析了特教学校体育特点。目的在于科学地认识特殊教育的学校体育,为特教学校体育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一、特殊教学学校的体育目标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目标在我国,特殊教育按其学段属义务教育阶段。特 殊教育学校体育目标与九年义务教育的体育目标是一致的。但由于学校体育对象的特殊性,特教学校体育目标又有别于普通教育,突出表现在特殊教育学校把功能缺陷补偿与康复作为学校体育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教育部颁布的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在培养目标中明确指出, 特殊教育学校要培养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 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
二、特殊教学学校的体育课程设置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在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学校体育课程更强调,“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普通学校相比,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内容更要体现残疾儿童(少年)的身心特点。 第一,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在满足学生对体育知识、技能等需求的同时,更追求其缺陷补偿与康复的功能,使教学过程与缺陷补偿相统一。第二,特教学校体育课程内容针对性更强。同是特教学校,盲生、聋生、智力落后学生的体育课程内容差别也非常大。在保证残疾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科 学文化知识、发展基本运动能力的同时,对盲生,应突出培养正确的定向和运动能力、坐立行走正确姿势的课程内容;对聋生,锻炼其视觉、触觉、运动觉和 残余听觉能力,集音乐、舞蹈、体操、游戏等为一体的律动内容的比重要大;对智力落后的学生,则要发展其大肌肉群的活动能力、反应能力的协调平衡能力,自然,与这方面相关的课程内容相对要多。
三、特殊教学学校的体育教学方法
对竞技项目进行“教材化”加工时也应该充分体现上述特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教学组织与教法目前,基础教育正面临着由统一规格教育向差异性教育的转变。就差异性教育而言,特教学校较之普通学校更为突出。如智力落后儿童既有智力落后程度和性质的差异、神经活动类型的差异,同时又有需要的差异、兴趣爱好的差异和学习能力、学习风格、学习习惯的差异。即便是智力缺陷程度完全一样,也可能由于不同原因而表现出对体育的不同需求。而对视觉和听觉缺陷的学生,除了有低视力和全盲的差异, 重听与聋生的差异外,还都交织着其它身体与心理的差异。因此,实施个别指导是特教学校体育教学组织教法运用应遵循的重要原则。
四、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师资配备
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师资普通学校的体育教师从事的是一般体育教育工 作,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师从事的是特殊体育教育工作。面对特殊的学生、实施特殊的体育课程、采用特殊的体育教学组织与方法,为实现特殊的学校体育目标,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师不仅具备普通学校体育教师所具备的体育专业素质,还要掌握系统的特殊教育理论和实际技能。如学习和掌握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儿童教育学、有关盲、聋、哑残疾儿童的病理学基础、康复医学基础,特殊体育教育教学组织与方法,以及盲文、手语等。只有这样,才能了解残疾儿童的身心特点,满足残疾儿童的特殊体育教育需求。
五、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