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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现场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建筑施工安全风险是建筑工程产品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可能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财产损失。建筑工程产品不同于普通产品,它凝聚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种不确定性可能会带来巨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有时甚至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两个方面,两者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存在安全隐患,不安全的因素也会影响工程的质量。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带动了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在工程大理建设、建筑业大发展的背景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不断,建筑施工安全风险也引起了全社会、全行业和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视。
近两年来,上海、成都先后出现高层住宅楼倾斜现象,被人们戏称为“楼歪歪、楼斜斜”,造成极大的社会不良影响,严重威胁到了人的生命安全、社会安全、周围环境安全;近年来,省内也出现多起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如楚雄姚安统建房质量事故、昆明新机场“6.28”脚手架倒塌事故、昆明新机场引桥,“l.03”事故,损失极其残重,教训极为深刻;而去年上海静安区“11.15”大火则震动了全国、全建筑行业,这起建筑安全事故伤亡人员众多、财产损失极大、事故极其惨烈、教训极其深刻、社会影响极其重大,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外,建设、施工、监理、监管部门有关责任人被追究司法刑事责任,部分还被党纪政纪处分。由此可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着极大的风险,这种风险控制不好,不但可能给企业、个人带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甚至可能导致事故建筑施工企业破产。
如果能够减少事故隐患、不安全行为和轻微事故,也就能在总体上减少发生重大事故的机率,就能够减少、降低或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不安全等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具体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可以从五个方面降低建筑施工安全风险:
2.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的三大因素之一,高处坠落、触电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都与人的行为有关,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一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关,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重在教育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重点抓好四个环节的安全生产教育:
(1)抓好建筑施工特殊工种的安全技能教育,建筑施工现场涉及多个工种,其中部分工种属于危险性较大的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施工电梯、建筑起重机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种,这些工种对技术有着严格的要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建筑施工特殊工种必须坚持教育、培训、考核和执证上岗的要求,坚持严格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发上岗证,无上岗证不得上岗,严格建筑特殊工种管理。
(2)加强岗前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同的阶段安全危险源不同,对建筑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结合工程进度和安全管理实际,对有关安全技术事项向所有进行施工的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识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掌握注意事项,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安全教育,提高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认真分析总结建筑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吸取教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及时纠正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存在的问题。
(4)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政策、法规、规程等教育,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岗位职业技能安全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岗前教育、法规政策教育,是预防人的不安全因素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认识建筑施工危险源、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加强危险源、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管理,预防建筑安全事故,降低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主要针对降低触电、机械操作安全事故的防范,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可总体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2.2做好建筑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事故预防
由于人容易受到心理、生理等条件的局限,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并不能完成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建筑安全防护措施也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安全措施主要是抓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宝”防护是指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在超过 2 米以上悬空作业的须系好安全带,悬空作业点无法挂设安全带的,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等,悬空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置安全网,按照规定对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立网和水平兜网。“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是指: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或盖板、架设安全网,在施工的建筑物的所有出入口搭设牢固的防护棚。对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主要可降低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机率,减小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损失。
2.3 制定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对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来讲,采取培训教育、安全防护等措施可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需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在发生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是针对可能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为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通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一旦发生事故,施工企业具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能快速反应处理故障或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的初期阶段,使可能发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2.4购买工程保险,转移事故风险
随着建筑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装备不断出现,并在工程实践中逐渐推广应用,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承接技术没把握、管理经验不足的工程,需要加强对建筑施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装备的技术咨询,重视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了解工程特点、弱点,制定相应对策,不断总结经验,尽量降低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购买工程保险是转移和减少建筑施工企业自身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风险的不确定性使建筑工程保障日益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3结语
一个事故不断的企业是无法生存的,不断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也是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所无法承受的,因此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应该引起越来越多建筑施工企业的关注,尊重生命、关注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做到标准化生产、高效生产、安全生产,为业主交付优质合格的工程,为社会提供安全适用的建筑产品,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力量,把精力放在工程质量上、放在建筑施工安全上,降低企业成本,取得最大经济效益,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沈建明.项目风险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伴随着银行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也逐渐增大,因此,商业银行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加强对银行利率风险的管理。下面就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措施来进行浅显的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利率 市场化 商业银行 利率风险 管理措施 分析
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化,利率风险日益凸现,对商业银行的健康、快速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利率市场化虽然增加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灵活性、促进金融产品创新以及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但商业银行长期潜伏的利率风险也逐步显现出来,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和风险管理带来严峻的挑战。因此,商业银行加强利率风险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再对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措施进行分析之前,先来讨论利率风险管理的影响。
一、商业银行加强利率风险管理的影响商业银行加强对利率风险的管理对银行生存与发展是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这种影响既有好的方面,也有不好方面,所以商业银行加强利率风险管理对银行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商业银行加强利率风险管理可以使商业银行获得更大的利率定价自主权,增加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利率市场化使得各种金融工具的价格联系更加紧密,有助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丰富了风险管理的工具,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对商业银行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存贷款利差将缩小,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可能会减少,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一定的冲击,利率波动频率、波动幅度扩大,利率风险放大,加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风险。
二、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措施分析利率市场化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带来了很多的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对利率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为商业银行的更好更快发展打下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一)建立现代利率风险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利率风险的管理对商业银行如何管理和控制利率风险,商业银行要加强内部机制的建设,对于如何识别因现有或新的产品或业务活动面产生的利率风险,银行内部要建立相应的权责制,做到权责相等,制定明确的利率风权责险管理制度,划分利率授权权限和责任,保证利率风险在银行的控制范围内。同时,商业银行还要加强对利率风险管理机制的监督,设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监督控制部门,做好监督工作,不能使银行利率风险管理制度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和政府的表面文章,而是要保证银行利率风险管理落到实处。
(二)建立利率风险防范机制
商业银行加强对利率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要建立相应的利率风险防范机制,这样可以更好的管理和控制利率风险。商业银行建立利率风险防范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建设利率风险预警机制,商业银行可以把银行利率风险用各种指标来表示,在指标之内就没有风险,超过了指标就有风险,这种方法可以使商业银行能直观反映商业银行利率风险水平,准确评判利率风险损失值。其次,建立利率风险分散机制,商业银行可以把自己的资金贷款给或者投入到不同的区域、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行业,形成资金在地区、行业和企业间的合理配置,不能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样就可以合理的分散银行利率风险,优化银行利率风险组合,把银行利率风险降到最低。最后,建立利率风险规避机制,在准确预测和测量利率风险的基础上,调整银行贷款和负债结构,对经营能力强,信誉好的企业银行多贷款,而那些经营能力差,信誉不好的企业就应该少贷或者不贷,从而银行降低利率风险。
(三)打造一支高素质利率风险管理队伍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政策、措施以及风险管理程序能否得到有效、正确的执行,归根到底还是看商业银行有没有一支高素质利率风险管理队伍,毕竟所有的政策、措施都必须由银行的工作人员来执行。利率市场化的不断加快以及利率风险对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带来的严重威胁,对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利率风险管理人员可以知晓使用各种风险管理工具,熟悉利率各种政策、法规,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识,还有树立强烈的利率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利率风险对银行经营的重大影响,这就需要商业银行引进利率风险管理专家充实利率风险管理岗位,加大对银行员工培训力度,提高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建立起一支系统掌握现代利率风险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并能灵活地加以运用的利率管理队伍,使他们成为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主力军,总之,建立一支高素质利率风险管理队伍,不仅可以使商业银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利率风险,更可以促进银行更好发展。
上面我们对一些可以加强对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措施进行了简单的探讨和分析,当然,能加强对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措施不仅仅只有上面几种,还有很多的措施可以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如大力开拓同业业务及中间业务市场、建立科学的利率风险监管模式以及构建适应利率市场化的定价机制等都可以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商业银行利率风险,这里就不再一一阐述和分析。
三、总结
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完善的利率风险管理不仅关系到我国利率市场化能否顺利完成,同时也关系到我国金融行业的进一步成长,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利率风险管理,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世雨,浅析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现状及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6).
【关键词】 信贷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风险管控
一、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类型
(一)信用风险:这是最大的风险,银监会设定了16个指标,其中包括不良贷款率、不良资产率、贷款损失准备金率、拨备覆盖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关联度,以及很少听到的正常贷款的迁徙率、关注贷的迁徙率、可以贷款的迁徙率、次级贷款的迁徙率等。从管控信用风险的角度来看,银监会所监控的指标是非常多的。
(二)市场风险:这主要是利率、汇率、股票、商品价格的波动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中国正在实行汇改,而且中国的利率相对波动比较大,所以市场风险越来越大。
(三)操作风险:在银监会的报表系统中,还没有非常具体完善的操作风险的监控指标。目前只有相关案件分析的操作风险,案件主要是外部员工和外部的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来盗窃银行的资金,给银行造成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行资本严重不足,资本充足率偏低
2006年底即将实施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最低资本要求作为三大支柱中的第一支柱,而从2005年末的实际情况看,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偏低,对长期次级债务等附属资本的依赖过大,长效资本补充机制尚未建立,反映出较高的风险水平。
(二)不良贷款余额上升,新增不良贷款增长过快
长期以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呈现“双低”状态,然而近几年在国内商业银行整体资产质量趋好的同时,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表现却令人堪忧。
(三)贷款集中于个别行业和大客户,风险突出
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成立之初对资产业务的定位确定为以中小企业为主,但从多年的发展状况看,其主要业务的营运对象并未体现出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差异,尤其是在授信业务中,过于追逐地方垄断行业、集团客户等,造成信贷对象雷同,贷款集中风险突出。
三、针对商业银行风险管控的措施
(一)信贷风险管控措施
1.企业层面。首先企业应认真分析自身所处的行业环境,因地制宜地发展生产,努力克服一些短期心态和近视心里,不断向集约型经营方式转化,加强经营管理,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其次我国企业无论是从自身的经营特点还是从外部的体制约束来看,外源融资的成本都是很大的,短时期内这种情况是难以得到改变。
2.银行层面。(1)建立长期稳定的银企关系,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中小企业贷款难与银行放款难现象较为突出,这说明银行与企业二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中小企业和银行这种非正常的关系不但阻碍了中小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也大大降低了银行业的效益。(2)多方面收集客户资料,减少信息不对称。企业贷款风险识别的关键,在于从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之外,尽可能收集能够反映客户资信的相关信息。香港商业银行在这方面有很多好的做法值得借鉴。
(3)优化信用评级技术,实现信贷审批的高质高效。一是持续优化完善小企业客户评级技术。二是探索引人评分卡等新的风险管理机制。对于数量众多的小企业小额信贷,可借鉴香港商业银行的做法,借助评分系统审核贷款申请,实现自动审批。
(4)采取多种担保方式。对于银行来讲,要降低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有效方法就是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可保值甚至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增值的抵押品,如土地。但中小企业资产规模较小,普遍存在抵押物不足和难以获得信用担保的现实状况,使得银行降低了对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发放量和发放率。
3.政府方面。首先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法律法规建设。其次成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最后完善社会担保体系。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确保担保公司得到协作银行、再担保机构的支持。
(二)操作风险管控措施
1.确立风险防范理念,营造风险控制文化。文化理念是行动的先导, 文化是无形的约束, 确立风险防范理念, 将直接影响到银行广大员工日常的工作态度, 并形成习惯, 久而久之凝聚为风险控制文化。文化一旦形成, 就变成一种力量, 直接指导、激励和约束着员工的行为。
2.构建并逐步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制筹建统一的管理体制, 明确职责分工。该体制不仅要强化操作风险的管理文化,,而且要提高银行各操作部门的整合度, 明确界定各产品线业务管理部门、信息技术部门、法律合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的职责分工, 只有这些职能部门有效地合作, 才能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
3.借助科技手段, 建立健全操作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和完整的内控信息反馈机制。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和通讯技术, 建立灵敏的信息收集、加工、反馈系统和完整的信息交流渠道, 使各项决策和经营活动建立在充分的信息支持的基础上。利用各种信息及时调整业务经营方针和发展策略, 加强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及时协调解决内部控制中的问题, 消除信息传导失真, 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三)市场风险管控措施
1.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建立是健全风险管理和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政策和制度的严格执行和实施。如前面提到的巴林银行和“中航油”事件,这两个机构在出现风险事件前相应的制度皆存在而且也相当“完备”,然而它们均未能做到政策和程序的严格执行,导致了重大损失。
关键词:市场风险:监管框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1-0064-04
一、导言
在次贷危机中,银行交易账户资产大幅缩水,流动性不足,给许多银行带来重大损失甚至造成银行倒闭。银行倒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当时的市场风险管理框架没有捕捉到重要市场风险。为了改进市场风险管理,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了3个资本协议关于市场风险的重要修订,分别是1996年与2005年的《资本协议关于市场风险的修订》(Amendment to the capi-tal accord to imcorporate market risks)和2009年的《新巴塞尔协议市场框架修订》(Revisions to theBasel II market risk丘amework)。这些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市场风险监管框架。在次贷危机中,我国商业银行也遭受了损失,2008年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为境外投资累计提取拨备91.09亿美元。随着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和综合经营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将越来越多地涉足有价证券、外汇、黄金及其衍生产品交易。因此,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和监管十分紧迫。但商业银行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是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充分借鉴国外经验,学习管理理念和技术。为此,本文将认真梳理巴塞尔委员会关于市场风险管理框架的演进过程。
二、第一阶段:将市场风险纳入资本监管框架
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仅对信用风险提出资本要求,没有涵盖市场风险。但是,随着利率和资本管制的放松、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银行交易活动(特别是衍生品交易)增加,银行越来越受到市场风险的影响。特别是在欧洲货币危机中,金融市场剧烈波动增加了银行市场交易风险,促使巴塞尔委员会改进银行资本监管框架覆盖市场风险。于是,1993年4月,巴塞尔委员会了《市场风险监管措施》(the supervisorytreatment of market risks),定义了市场风险和三级资本,提出了债券、股权和外汇风险资本计提标准法。
《市场风险监管措施》将市场风险定义为由于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和股价)波动引起的表内和表外头寸损失的风险,把交易账户债券、股权风险和所有外汇风险纳入资本监管框架。
市场风险头寸价值波动大,比信用风险资本灵活的资本来源更适于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监管措施》修订了监管资本定义,提出三级资本的概念,各国监管当局可以允许用次级债在一定限额内作为三级资本,补充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
为了避免使用三级资本降低整体监管资本质量,《市场风险监管措施》规定了三级资本的限制条件:只允许三级资本用来抵补交易账户债券和股权头寸的市场风险,外汇风险和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需要1988年协议中定义的资本来满足:三级资本最高限制在分配到交易账户风险一级资本的250%,也就是交易账户风险的28.5%需要一级资本来抵补;在二级资本不超过一级资本,长期次级债不超过一级资本的50%的条件下,三级资本才可以替代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与三级资本的和不超过一级资本。
债券和股权资本要求采用搭积木法(buildingblock approach)分别计算特定风险(specific risk)和一般市场风险(general market risk)。特定风险是指主要由于证券发行者相关因素引起的证券(或其衍生品)负面波动形成损失的风险。在某种意义上讲,特定风险同信用风险相似。一般市场风险是指与特定证券无关的市场负面波动引起损失的风险。
根据债券发行人和期限规定不同的风险权重计算债券特定风险资本要求,除非债券完全相同,否则不允许抵扣。一般风险资本要求计算式,将债券和衍生工具分为13个期限,确定各个期限的风险权重,允许每个期限内和不同期限之间的抵扣,但考虑到基差风险,用非抵扣因子进行调节,非抵扣风险和抵扣后净额构成一般风险资本要求。
外汇风险用两步法计算。第一步计算每种币别的暴露,第二步计算不同币别多头空头组合风险。各国监管当局可以选择用简单法(the shorthand method)和模拟法计算组合风险。在简单法下,每一货币和贵金属的净敞口头寸名义金额按即期汇率转换成报告货币,净敞口头寸乘以8%得到外汇风险资本要求。净敝口头寸等于外币空头头寸之和或多头头寸之和中二者高的和每种贵金属净头寸绝对值的和。在模拟法下,通过历史模拟计算外汇头寸的损失。巴塞尔委员会建议观察期5年,持有期10天,置信水平95%,计算出VaR,加上简单法计算的敞口头寸的3%。
许多银行反映,《市场风险监管措施》不认可更精确的风险计量模型,不能有效鼓励银行改进风险管理系统,并且开发风险管理模型的银行要用两种方法计算,重复工作,增加成本。委员会决定对内部模型进行调研,1994年下半年开始初步测试。通过测试,委员会决定使用内部模型计算市场风险。1995年4月,了《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计划补充》和《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对市场风险监管进行修订,进一步征求意见。
《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计划补充》将1993年提议的计算方法称作标准法,增加了商品风险,将期权单列,考虑到久期法计算债券一般风险,比期限法精确,将垂直非抵扣降为期限法的一半。最重要的变化是引入了内部模型法。提出内部模型法的一般标准、定性标准、应考虑的风险因素和定量标准等。要求VaR必须每日计算,使用99%的单尾置信区间,最低持有期限为10个交易日,最短观察期为1年,至少每3个月更新一次数据。银行模型必须准确地捕捉各类风险和与期权相关的特定风险。每日的最低资本要求是下面两者中较大值:(1)前一交易日的VaR值:(2)过去60个交易日计量VaR值的平均值乘以乘数因子。
乘数因子由各监管当局根据对银行风险管理系统质量评估情况自行设定,其绝对值最小为3。监管当局根据既往模型的事后检验结果给这个因子一个附加因子,引入内在的正向激励机制以维持预测模型的质量。如果事后检验结果令人满意,附加因子可以为0。要求用模型的银行应使用独立的资本要求涵盖未包括在模型内的债券和股票的特定风险。由于担心模型法低估特定风险,要求使用模型法计算特定风险资本不能低于标准法的一半。
经过对1995年提议再次征求意见,征得10国集团中央银行同意后,1996年1月,委员会正式颁布
了《资本协议关于市场风险的修订》和《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事后检验监管框架》,将市场风险正式纳入资本监管框架,要求10国监管当局应最迟在1997年底执行市场风险的资本标准。
三、第二阶段:关注特定风险
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了《资本协议市场风险修订的修正》,允许满足要求的银行基于模型计提特定风险资本,取消了内部模型计算的特定风险资本要求不低于标准法50%的条款,但达不到要求的银行仍必须用标准法计提特定风险资本。
委员会认为模型不能捕捉到事件风险和违约风险。计量和验证这些风险的方法有很大不同,并且建模仍在快速演化中,还不能设立统一的指引。在银行解释其使用的方法能捕捉事件和违约风险之前,特定风险模型的乘数因子是4。如果满足委员会和监管当局的要求,乘数因子为3.然而,如果未来的事后检测证明模型存在严重缺陷,乘数因子仍为4。
风险价值模型不能完全捕捉交易账户风险,如厚尾、相关性和波动率变化、日内交易风险、特定风险等。随着更多信用风险相关的产品(如CDS,CDO)和其它结构产品进入交易账户,这些产品风险结构复杂,并且流动性不足,风险价值模型更难捕捉这些风险。监管套利和公允价值计价使交易账户风险暴露进一步增加。最高4×VaR的要求阻碍银行改进特定风险模型,因为模型改进反而会增加特定风险资本要求。另外,特定风险模型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国监管当局的要求存在很大差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巴塞尔委员会和国际证券协会组织于2005年6月了《新资本协议在交易业务中的应用和双重违约影响的处理》,以改进交易账户体制,特别是特定风险处理。
修订标准法特定风险计提,提出对于未评级债券、非合格发行者(包括证券化暴露)、信用衍生品对冲头寸的特定风险资本要求。取消模型法特定风险资本要求乘数因子为4的要求。提高特定风险模型的标准,要求特定风险模型必须捕捉价格风险的所有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能够反映市场变化和资产组合组成变化。模型必须解释资产组合历史上价格变化,捕捉集中度风险,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下保持稳健,反映与单个产品相关的基本风险,捕捉事件风险,通过事后检验。应通过压力测试确保特定风险模型考虑VaR模型没有捕捉到事件风险的影响。银行模型必须保守地估计缺乏流动性的头寸和价格不完全透明的头寸。此外,模型必须达到最低数据标准要求,替代参数仅在现有数据不充分或不能反映头寸或资产组合的真实波动率时使用,并且应审慎使用。要求银行捕获新增违约风险,但是没提出专门的方法,可以是内部模型的一部分,或者是通过单独计算额外要求资本(sur―charge)。当银行通过额外资本捕捉新增风险,应该能证明这种额外资本达到监管要求,但这种额外资本不受乘数因子或监管事后检验约束。要求银行不管使用什么方法计算新增违约风险,须满足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标准,并适当调整以反映流动性、集中度、对冲和期权的影响,内部模型不能捕捉新增违约风险的银行,使用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计算额外资本。
2005年11月,巴塞尔委员会将上述两个文件内容汇总,对1996年的市场风险资本协议修改进行了修订,了《资本协议关于市场风险的修订》,并编入2006年Basel II综合版中。
四、第三阶段:新增风险和证券化产品的处理
2005年提出新增违约风险资本监管要求后,巴塞尔委员会为了鼓励更多的银行开发内部模型计算新增风险资本要求,2007年1月《交易账户新增违约风险资本计算指引讨论稿》,对银行如何达到新增违约风险模型要求和监管当局如何评估模型进行指导。在次贷危机中,金融机构损失主要来自证券化产品信用评级下降、信用价差扩大和流动性不足。因此,仅仅捕捉新增违约风险是不够的。2008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交易账户新增风险资本计算指引》和《Basel Ⅱ市场风险框架修订》征求意见,将新增违约风险扩展为新增风险,包括违约风险和迁徙风险。2009年1月再次征求意见,并于2009年7月《Basel Ⅱ市场风险框架修订》和《交易账户新增风险资本计算指引》最终稿。新的市场风险框架主要变化在补充压力VaR(stressed value-at-risk)、新增风险模型要求和证券化产品的处理上。
次贷危机中,许多银行交易账户损失远高于计提的资本,也就是说计提的资本不能抵补风险。于是,巴塞尔委员会要求银行计算压力状态下的风险价值,降低市场风险最低资本要求的顺周期性。压力VaR是根据连续12个月重大金融亏损历史数据10天持有期、99%置信水平单尾风险价值。这一年的压力期应经监管当局批准和定期检查。补充压力VaR后,银行必须达到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前一日VaR与前60个营业日日均VaR均值×乘数因子中的较大值+最新可得的压力VaR值与前60个营业日压力VaR均值×乘数因子中的较大值。
新增风险包括非证券化产品的违约风险和信用迁移风险。新增风险主要是为了弥补风险价值(VaR,99%,10天)模型存在的缺陷。新增风险资本要求代表了对资本计划期为一年、置信区间为99.9%的非证券化信用产品的违约和信用迁移风险,并同时考虑个别头寸和组合头寸持有期,最低持有期为三个月。新增风险的资本要求为前12周平均新增风险和最新新增风险的较大者。巴塞尔委员会认为目前的技术不能充分捕捉证券化头寸风险,在技术达到满意之前。证券化头寸(关联交易组合除外)仍用标准法计提资本,不允许将证券化头寸纳入新增风险模型。
证券化产品同传统债券不同,价格同基础债务人违约呈非线性关系,模型难以捕捉到其特定风险。为此,巴塞尔委员会要求,除了关联交易组合外,证券化产品即使包括在VaR模型中,也必须用标准法计提资本。对于评级的证券化头寸,分别规定了实施标准法和模型法银行不同外部信用评级证券化暴露和再证券化暴露的特定风险权重计算资本要求:对未评级证券化头寸,分别规定了实施内部评级法和标准法银行计提资本的方法:还规定n次违约互换的特定风险资本计提办法。
关联交易组合被定义满足下面条件的证券化暴露和n次违约信用衍生品的组合:一次证券化暴露和按比例分层的证券化暴露的n次违约信用衍生品;单名参考实体。在标准法下,关联交易组合特定风险资本等于是多头和空头特定风险资本计提净值中数额较大者,其一般风险可以抵扣。在模型法下,经监管当局许可,银行可以将关联交易组包含在其模型中,不仅仅要充分捕捉新增风险,而是所有价格风险、即综合风险。综合风险包括双重违约风险、信用价差风险、基差风险、隐含相关性波动、回收率波动和对冲的收益、风险和成本。用模型计算关联交易组合综合风险的银行应每周进行一次压力测试,监管当局可以对综合风险计量有缺陷的银行增加补充资本要求。综合风
险资本要求是前12周综合风险平均值和最近综合风险的较大者。
五、结论
通过分析市场风险资本监管的演进过程,可以看出其发展的特征:市场风险头寸不断细分,市场风险的认识逐渐清晰,风险计量技术显著提高。
1993年《市场风险监管措施》将市场风险界定为交易账户债券、股权风险和所有外汇风险,1996年将商品风险也纳入在内,并在标准法中把期权头寸单列计算。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把证券化产品与非证券化产品区分开来,在证券化产品中又将关联交易组合作为例外处理。开始仅将利率风险和股权风险分为特定风险和一般风险。2005年,认识到在VaR外存在新增违约风险。次贷危机显示出信用评级下降也带来巨大市场风险,将新增违约风险扩展为新增风险,包括新增违约风险和迁徙风险。证券化产品风险结构复杂,对于相对简单的关联交易组合,计算综合风险,对于更复杂的其他证券化产品,由于受模型捕捉风险能力限制,则选择标准法计算特定风险。
随着风险认识和计量技术的提高,巴塞尔委员会对市场风险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1993年《市场风险监管措施》主要是标准法,提出外汇风险模拟法。1996年对内部模型法提出具体要求,只有符合条件的银行才允许使用模型法,但仍对模型法计量特定风险存在顾虑,要求其不低于标准法的50%。随着计量技术的提高,放弃了这种限制,提出特定风险模型的具体要求,并要求捕捉新增违约风险。最新的市场风险监管框架提出新增风险模型和综合风险计量的要求,引入了压力情况下的VaR以应对危机情况下的市场风险激增。
一、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实行新的安排后,意味着汇率的波动幅度比过去扩大,变动频率加快。与此前相比,商业银行的外汇风险将更加显性化、日常化,提高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变得更加迫切。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是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面临的外汇风险同时加大。新的汇率机制下,商业银行因交易目的而持有的以外币计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人民币)市值,会随着人民币对主要外币汇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同时,银行账户中的外汇资产和负债,例如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同业外币拆借、投资性外币债券等,也会随着汇率的升值和贬值而产生盈亏。初步测算表明,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全部外汇风险敞口头寸(既包括银行账户,又包括交易账户)较大,银行面临的币种错配风险较高。此外,如果不做相对特殊的安排,我国部分商业银行持有的外汇资本会因人民币升值而缩水。我国很多商业银行过去往往忽视银行账户的外汇风险敞口,汇率机制改革后,必须尽快调整管理理念以防汇率波动给银行账户带来巨大损失。
二是银行客户的外汇风险上升,会增加银行受损的可能性。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汇率水平的调整不仅会直接影响银行的敞口头寸,也会通过影响银行客户的财务状况,而对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带来影响。汇率波动的频率提高后,银行客户面临的外汇风险会增加。直接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会因汇率波动而导致盈亏起伏。例如,我国造船行业的利润本来就很微薄,人民币的小幅升值就会导致其由盈变亏。升值会导致其出口企业竞争力下降以及盈利减少,影响企业的偿贷能力,使银行贷款的风险增加。从各国经验看,在本外币利差较大的情况下,内向型企业倾向于通过向银行借用外汇贷款满足本币融资需求,货币错配风险较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韩国等国金融危机的教训就是,国内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大量举借外币债务。一旦汇率急剧下跌,负债企业的外汇风险和损失就会直接转变为银行的信用风险和损失。在汇率波动度提高的情况下,如果再盲目开放资本项目,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将更大。
三是外汇衍生产品给银行带来的风险增加。从今年8月2日开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范围扩大,交易期限限制放开,同时允许银行自主报价,并允许银行对客户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这些措施的出台在促进银行外汇衍生交易发展的同时,也使得银行面临的各种相关风险增加。在提供远期、掉期等衍生产品时,银行能否准确进行定价,能否有效对冲和管理风险,不仅直接决定着银行的盈利能力,也决定着银行的竞争力,甚至是生存能力。目前,国内不同银行一年期远期结售汇报价(中间价)差异竟然达到了200个基本点,表明不同银行的定价机制和水平存在较大差别,市场效率有待提高。
四是银行外汇业务还面临着许多其他种类的风险。除了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外,外汇业务还面临操作风险、外汇管制风险、结算风险、时区风险、反洗钱等。如果不能有效控制上述风险,银行一样有可能遭受巨额损失。例如,2004年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因外汇交易中的操作风险导致的损失超过3.6亿澳元。2004年11月,美联储专门了《外汇操作风险管理》,详细阐述了银行在交易前准备、交易实现、确认、轧差、结算、往来账核对、财务控制等交易流程上应遵循的最佳做法。由此可见银行外汇业务及其内在风险的复杂性。
当然,风险和收益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银行在承担外汇风险的同时,也有可能获取一定收益。首先,汇率波动区间扩大后,金融机构和企业规避外汇风险的需求会上升。外币与人民币之间的远期、掉期交易量会相应上升。在从事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过程中,如果银行能有效利用自身技能对风险进行合理定价或对冲,就可能从中盈利。同时,客户对外汇有关的金融产品需求的增加,也为银行发展外汇业务、开发外汇新产品(如个人外汇理财产品等)提供了良机。
其次,汇率浮动区间扩大后,对外汇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和市场流动性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引入做市商制度将不可避免。做市商通过不断报价、买卖,维持市场的流动性,同时通过买卖差价,补偿各项费用并实现利润。今年3月,中国银行、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9家银行正式成为首家中国外汇市场外币间汇率交易产品的做市商。可以预计,人民币对外币的做市商制度也会在不久的将来引入。
面对新的汇率形成机制,业内不少人习惯性地认为,新机制对商业银行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这个判断在一般意义上、在宏观上是成立的,但是从具体的结果看,对于一家特定的银行而言,变化了的环境要么是机遇,要么是挑战;要么是涅?再生,要么可能是一败涂地。唯此,各家商业银行才能充分认识到提升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性、紧迫性。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外汇风险管理现状和差距
国内银行过去没有在弹性汇率机制下经营过,缺乏必要的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的经验和技能,过去所有的外汇风险管理的制度、技术、人员、体系等尚未经历过弹性汇率的检验。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过去长期在固定的汇率环境下经营,外汇风险意识普遍比较淡薄,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有待建立,外汇风险管理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控外汇风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董事会承担着外汇风险的最终管理责任,负责审批外汇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负责确定本行的外汇风险容忍度。为了有效履行这些职责,董事和高级管理层必须对外汇风险有充分了解。然而,目前不少商业银行的董事乃至高级管理人员缺乏外汇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甚至缺乏对外汇风险的起码了解。有些银行明明外币敞口为多头,竟然误认为人民币升值对本行有利。有些人思想上尚未能及时适应新的汇率机制,仍然忽视外汇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普遍的问题是,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不掌握(也没有意识去掌握)本行的外汇风险敞口头寸,说不清本行的外汇风险水平和状况,在这种情况下,设定风险限额只能是一种奢谈。这样的董事会恐怕在外汇风险管理方面很难发挥定调子的职能。
二是外汇风险的政策和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大部分银行的外汇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离专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例如,从政策和程序覆盖的分支机构和产品条线看,我国很多银行的政策和程序并没有完全覆盖商业银行的各个分支机构、产品条线以及银行的表内、表外业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很多制度还只是停留在纸上,但实际中实施不力,甚至根本无人执行。例如,很多银行外汇产品的估值和定价政策在执行中问题百出;如何在考虑产品、期限、内部预期收益要求等综合因素来确定针对单一交易对手的总体授信额度,仍受到组织业务分工等内部因素的限制;大多数银行市场风险模型有效性的检验政策得不到有效实施。
三是外汇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能力有待提升。外汇风险无法计量,就无法管理,也根本做不到有效管理。与国外同类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外汇风险计量上存在较大差距。例如,外汇风险敞口在国外是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所普遍使用的风险计量工具,而我们的银行才刚刚开始尝试计算风险敞口,有些银行甚至至今都不能准确算出本行所承担的单一货币的敞口头寸和所有外币的总敞口头寸。很多银行尽管从国际上引入了Kendor+、Panaroma等标准化的风险计量系统,能够计算VaR值,但致命的缺陷是VaR值并没有被整合到银行日常风险管理过程中,如设置交易员限额和产品限额等。风险的监测、控制能力比风险计量更是要弱得多。花旗、汇丰等国际化大银行二十多年前就把全球外汇业务的风险敞口控制在只有几千万美元,甚至几百万美元,而我国很多银行尽管国际业务量与大银行相比小得多,但敞口头寸即便不含注资部分仍高达数十亿美元,风险敞口是国际化大银行的百倍,根本做不到不承担未经计算的风险。
四是外汇风险的内控有待加强。有些银行尚未建立与外汇业务经营部门相互独立的外汇风险(或市场风险)管理和控制部门。内部审计对外汇风险管理体系的审计内容不够全面,没有合理有效的审计方法。关键问题是,国内银行缺乏真正熟悉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的内审人员。由于薪酬不具备竞争力,很多银行即使是交易前台也缺乏合格的外汇交易员,这些人更很难被配置到内控部门。由于外汇交易、外汇风险有较强的技术性,没有专业的内审人员,很难发现银行外汇业务中的潜在风险点。现实中的问题是,内审部门几乎无人具备开展针对外汇风险审计的能力,另外,大多数银行都没有进行过针对外汇风险(市场风险)的外部审计。
三、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全面提升外汇风险管理水平
商业银行有效管理外汇风险对于银行体系稳健性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与工商企业相比,银行涉及的外汇交易规模和风险要庞大得多。如果风险管理不善,既会产生微观风险(单家银行倒闭),又容易导致宏观风险(银行问题)。从全球主要外汇市场看,商业银行始终是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没有银行的深度参与,难以建立有效的外汇市场。
分析汇率新机制(包括其他外部冲击)对银行业的影响,外界一般倾向于从整个银行业的角度进行评估,而作为银行监管当局,我们更愿意,也应该,逐个银行进行分析。整体考察实际上考虑了正负抵销因素,而现实世界中,对于特定的微观主体而言,亏损就是亏损,就会影响银行的清偿能力。这意味着,从宏观视角分析汇率调整对银行的影响与从微观视角逐个评估,是有差别的。作为监管当局,我们不满足于仅得出“汇率调整对银行业影响不大”这一类的粗放结论。我们想知道影响的量化程度和对每家银行的具体影响,而不是简单得出“大”或“不大”的结论。
银监会成立之初就认识到了有效监管市场风险的重要性。在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将市场风险纳入了资本要求。今年3月,银监会下发了《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为帮助商业银行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提供了全面指导。最近银监会又及时制定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监管手册》。至此,以《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为核心,以《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补充,以《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监管手册》为检查工具,一套相对完整的市场风险管理和监管法规体系已基本建立。当前,很多银行已经或正在积极按照有关监管制度的要求区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有些银行已经开始着手建立包含利率风险、外汇风险等在内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需计提市场风险资本的银行也已经开始按照监管要求计提资本。
针对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调整,商业银行关键是要切实按照上述监管法规的要求,尽快完善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等在内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要尽快熟悉和充分了解本行的外汇风险水平和管理状况。各家商业银行,要根据自己的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战略,确定自己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同时,董事会要负责确定正确的业务战略,绝不能盲目跟风,更不能什么都做。要根据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所拥有的专业人才,选择自己擅长的外汇业务。很多国际化大银行,如苏格兰皇家银行(RBS),也只是从事那些自己有专长、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投资和交易业务。另外董事会不仅要负责确定银行外汇风险(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更要监督高级管理层在监测和控制风险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其实施效果。
(二)各银行要尽快完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要在认真评估本行外汇风险管理状况的基础上,积极制定并实施完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外汇风险管理水平的方案,按照国际先进银行的标准尽快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外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体系。要清晰制定从高管层到操作层有关外汇风险管理的授权政策和从操作层到高管层的报告政策及路线;要建立分工明确的外汇风险(市场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权限结构和责任机制;要建立有效的风险报告体系和信息系统等。目前外汇风险的计量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计算所有外币的总敞口头寸,二是计算VaR值,目前VaR值在国际大银行中早已经被普遍使用,已经基本替代了外币敞口头寸。近年来,我国不少银行也引入了Kendor+,Panaroma等风险计量和管理系统,但使用测试(usetest)相当不充分,模型风险较大。因此,在真正将VaR值用于日常风险管理工作之前,银行要准确计算外部敞口头寸,并据此有效控制外汇风险。此外,还要注意监控和管理银行贷款客户的外汇风险以及外汇业务中的操作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等。
(三)各银行要加强对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的内部审计。要尽快培养和建立一支具备专业知识、能够对包括外汇风险在内的市场风险进行审计的队伍。加强内部审计检查,及时评估本行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差距和自我改进状况,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有效执行。审计范围应全面覆盖:风险头寸和风险水平;风险管理职能的独立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备性、可靠性;风险计量方法的恰当性和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风险限额管理的有效性等内容。
(四)各银行要重视引进和培养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管理领域的专才。目前国内银行从事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管理的人员专业化水平程度不高,业绩表现不够理想。原因之一在于我国商业银行的交易人员、市场风险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以及激励约束机制与国外同类银行相比,差距尤其明显,辛辛苦苦培养出的优秀人才大量流失。人才对于银行经营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第一,各商业银行要充分运用市场化的手段遴选和招聘交易员和风险管理人员。第二,建立科学的培训制度,使各岗位人员接受充分的培训。第三,建立有效合理的激励机制和业绩考核系统,以适当的待遇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五)银监会要加强市场风险监管的专业队伍建设。从全球监管实践看,由于市场风险管理和监管变得更加复杂、更加专业化,很多监管部门不得不依赖专家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新加坡金管局内部有一支共44人的专家队伍[1],为市场风险的现场检查提供风险识别、系统和模型评估等支持工作;英国FSA中,有12人专门从事市场风险监管。目前,银监会已筹建了新业务协作部门并有国际一流的国际监管咨询委员会和市场风险监管专家小组的适时辅导。同时,银监会将利用《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监管手册》出台这一有力时机,在今年四季度组织开展对主要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尽快加强银监会市场风险监管专业人才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