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作风建设方面的建议

作风建设方面的建议

作风建设方面的建议

作风建设方面的建议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主为切入点,把对待群众诉求问题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作为评价的根本标准,将评议重点放在为群众解决问题办实事上,突出评议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通过在交通系统组织开展以“树立优良作风,构建和谐*”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动交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对交通行业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行业新风尚,为开创交通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公路局、运管所、农村公路管理所、征稽所、地方海事处。

三、评议内容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内容

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2.办事公开情况;3.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情况;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二)民主评议机关纪律作风内容

1.思想作风方面

(1)有无对群众诉求办理不认真,反馈不及时,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

(2)有无在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浮夸、弄虚作假问题;是否较好坚持双休日正常受理请办事项;是还做到周报办理事项件件反馈。

2.工作作风方面

(1)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工作中有关无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现象,是否做到文明执法,是否围绕*经济发展、建设和谐*大局正确履行职责。

(2)有无违反规定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物品行为;有无收受服务对象物品、礼金、有价证券行为。

(3)有无违反“一次告知”情况;有无在规定承诺时限内未办结事顶;办理群众的诉求事项有无丢失,有无违反规定办理诉求,造成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现象。

(4)上班时间有无擅自离岗,无故缺勤现象;有无工作时间电脑聊天、下棋等到现象;有无、变相等行为。

(5)工作中是否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资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法律依据。

3.廉洁从政及生活作风方面

(1)有无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敛财行为。

(2)有无讲排场、比阔气违规修建或豪华装修办公楼问题。

(3)有无去过不应涉足的娱乐场所。

(4)有无公费旅游、公款吃请,超标准购车,公车私用和设立小金库铺张浪费情况。

(5)有无到企业及基层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参评单位在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局有关单位和科室除搞好自身的民主评议的各项工作外,还要按照业务隶属关系指导和帮助有关单位和行业搞好评议工作。评议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9年6月20日至7月15日)

1.成立组织。各参评单位要建立健全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政风行风、机关纪律作风评议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机关纪律作风活动设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政风行风、机关纪律作风评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广泛征求意见。各参评单位要主动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发放征求意见书、组织专题活动、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设立评议意见箱和电子信箱、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3.大力宣传。局属各单位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渠道,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职能(业务范围)、近年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增强社会各界对交通系统的了解。要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执法执收依据和标准、便民措施向社会公示。要结合各自实际,公开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服务、简化手续,解决群众办事难为目标,对照工作职能,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选择几件群众最急需、最受欢迎、受益面广泛的实事好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限,扎扎实实地做出实效。整个主题实践活动要贯穿评议的全过程,通过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部门。

(二)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阶段(2009年7月16日至9月30日)

1.自查自纠。各参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意见建议问卷调查收集到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要组织好对重点部门(岗位)的自查自纠和评议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上报局评议办公室。

2.整改问题。各参评单位对纠风部门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作风纪律整顿。要主动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制定有效的措施,全面整改;对反映的个性问题要逐一查证落实。对反映的问题坚持做到不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不放过,违纪问题不处理的不放过。

3.建章立制。对历年来群众反复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回头看,从体制机制方面着手,进行深度的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在制度上给予完善,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向县政府纠风部门和市局报送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

各参评单位于9月10日前逐级上报整改阶段工作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结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成果。

(三)巩固提高和接受测评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25日)

1.巩固整改成果。针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科学评议工作机制。

2.接受测评。交通系统各参评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参与县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的问卷测评活动,以及评议代表测评和网上测评,及时掌握情况,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填写测评问卷,虚心接受群众评议。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交通网站、“政风行风热线”、走访座谈、组织专题活动等途径和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政风行风建设、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要发挥职能优势,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争取社会各界对交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求在评议中取得好的成绩。

(四)考核总结阶段(2009年10月26日至12月10日)

1.报送材料。局属各参评单位于10月20日前向局评议办公室报送2009年度评议工作总结和主题实践活动报告,以及相关评议工作资料。

2.综合考核。县政府纠风部门将以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评议代表测评、政风行风热线办理、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评议、主题实践活动成效以及组织领导、材料报送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各级参评单位综合成绩。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一)民主测评

民主评议将以不同形式,不同受访对象,多批次、有针对性地对有关部门和行业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年终统一考核成绩。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选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且问卷测评群众满意率达到90%的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2.综合考核成绩列前3名的记重要业绩一次。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切实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民主评议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思路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机关纪律作风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分管领导按照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分级负责,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民主评议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因工作不落实、自查自纠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影响全系统评议结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行业评先资格。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机关纪律作风工作,关键是查找并解决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始终把找准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分析产生的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以良好的作风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把民主评议作为自我教育、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交通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以一流的业绩,扎实的作风取信于民,树立良好形象。

作风建设方面的建议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工作,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不断解放思想、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要求,坚持和完善机关作风建设的群众评议和工作考核,不断激发机关各级干部奋发有为的昂扬锐气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不断推进机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不断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软环境建设的不断改善,更好地服务发展、基层、企业和群众,培养一支“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机关干部队伍,达到理念更加先进、精神更加振奋、思路更加开阔、业绩更加突出的目标,为加快“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溧水”进程,为推动溧水在新一轮科学发展上实现新跨越提供优质服务和坚实保障。

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工作,坚持以人民的评判为导向,坚持广泛充分地调动积极性,坚持公开、公正、公信和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

(一)评议表

评议表由二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填答说明。

第二部分:评议表。

表一为溧水县县级机关作风建设总体评价表。分别按“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三项,对县级机关作风建设作出总体评价。

表二为县级机关部门(单位)评议表。将被评议的县级机关部门(单位)分为三组,分别按“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五项进行评议。

表三为具体评价意见表。征求对被评议部门(单位)作风建设的具体意见(包括表扬、批评和建议意见)。

(二)评议对象及分组

外根据工作性质、职能、同群众接触的方式和程度等,将县级机关被评议的81个部门(单位)分为三组。第一组:政府机构直接面向社会、面向人民群众服务和执法(有办事窗口和执法队伍)的部门及部分专营性企、事业单位。第二组:政府机构中除第一组以外的部门及直属单位。第三组: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检机关等部门(单位)。

第一组(33个)。教育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劳保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安监局、建设局、房管所、交通局、公路站、商务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计生局、建工局、县行政服务中心(软办)、市容局、自来水公司、电信局、邮政局、供电公司、信用联社、烟草局、盐务局、药监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组(27个)。政府办(经研室)、局、法制办、发改局、科技局、民政局、残联、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统计局、水务局、农林局、文化局、商贸局、广电局、旅游局、档案局(档案馆、县志办、党史办)、粮食局、开发区、人防办(民防局)、体育局、资源开发局、供销总社、招商局、气象局。

第三组(21个)。县委办(政研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纪委机关(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新闻中心、文明办)、统战部(台侨办、民宗局)、人武部、机关工委、老干部局、文联、政法委(综治办)、农工办、党校、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工商联、法院、检察院。

(三)评议人总数和构成

评议人总数为1300人左右。

评议人构成分为十个方面:

(1)县机关干部210名。县四套班子领导;92个县级机关部门(单位)和县有关直属单位(领导干部1名、工作人员1名)。

(2)县人大代表(县领导、企业家除外)50名。

(3)县政协委员(县领导、企业家除外)50名。

(4)开发区、镇机关干部220名。开发区、各镇班子成员和部分机关干部。

(5)县机关作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监督员26名。

(6)外来企业管理人员200名。

(7)本土企业管理人员250名.

(8)社区居民代表60名。

(9)农村村民代表184名。

(10)个体工商户代表50名。

各组评议表的发放数:均为1300份。

(四)评议时间

评议时间与南京市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在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1月10日左右。分三个阶段进行:(1)宣传发动阶段;(2)评议表发放、回收阶段;(3)评议表汇总统计阶段。

(五)评议计分办法

评议表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统一汇总,并向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被评议部门(单位)的评议计分办法,采用百分法计算。按10个方面评议人的票数分别汇总各评议表对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的得票数;根据得票数确定在计票数中比重(不含不了解票数),分别计算出分项得分,各分项相加,得出被评议部门(单位)的最后得分。

评议表中“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分别量化为100分、80分、50分、0分。未填写项视作“不了解”,不予计分。

计分公式:被评议部门(单位)在10个方面评议人的得分=(满意票数×100+比较满意票数×80+不太满意票数×50+不满意票数×0)÷计票总数,得出该评议单位的分值。

各被评议部门(单位)的计票总数,与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票数之比,分别计算出满意率、比较满意率、不太满意率、不满意率。

(六)网上评议

为保证参评对象的广泛性,评议表登载溧水政府网、溧水县行政服务中心网,面向社会评议机关,征求意见。网上评议结果,只供参考,不计入群众评议总分。网上评议机关所征求的意见,与书面《评议表》征求的意见一并汇总。

(七)确保群众评议公平、公正

群众评议期间,被评议部门(单位)不得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广告式的自我宣传;不得组织可能影响评议公正性的座谈、检查等活动;充分尊重参评人的意愿,不得规定参评人填写内容,防止强制规定参评人员填写内容;不得向镇、基层、企业等评议人明示或暗示评议打分的“特殊”要求。对直接影响评议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举报查实,视情节给予扣除评议总分3-5分的处理。

三、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的被评议部门(单位)。实行双重管理的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县级机关部门管理的下属单位(公路站、交警大队、房管所、卫生监督所、自来水公司等),不参加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

(二)考核内容

1、机关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2、机关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

3、机关作风建设基础性工作。

三个方面的考核项目、评分扣分办法附后。

(三)考核方法

1、实行百分制考核。

县级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机关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55分;机关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30分;机关作风建设基础性工作15分。

2、实行自我考查、平时考评与责任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⑴考核实行评分与扣分相结合。评分是对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的程度衡量,扣分是按考核工作的规定扣除相应分值。

⑵自我考查。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的内容,严格经常性的自我考查,建立完整的考查记录。自我考查得分供责任考核时参考。

⑶平时考评。由考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平时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考评,及时登记备案。平时考评的情况,作为责任考核的依据。

⑷责任考核。由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组织负责考核的各责任单位,对被考核部门(单位)进行评分和扣分,形成各项考核的得分。

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对各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形成各部门(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的最后得分。

四、综合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公布《综合评价方案》

《综合评价方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以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下发,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县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和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三)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操作办法

1、《评议表》采用无记名评议方式。

2、被评议部门(单位)可通过政府信息中心把工作职能和年度工作实绩登载在县政府网站上,便于评议人访问了解。

3、评议表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放和回收,并统计汇总。

4、评议表发放和回收,按组织渠道进行。评议表发放、回收责任单位:县机关干部的评议表由县级机关工委负责;镇(区)机关干部、社区代表和行政村代表的评议表由开发区和各镇负责;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评议表分别有县人大办、县政协办会同县开发区和各镇负责;县软环境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的评议表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外来、本土企业管理人员的评议表由开发区和各镇负责;个体工商户代表的评议表由县工商局负责。

对于无法送达的评议表,在评议截止时间前,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按退回的同类对象及时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参加评议。

5、为保证评议公正,评议表的发放和回收,评议表的汇总统计过程,将聘请2-3名监督员和公证处公证员,共同对社会评议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的操作办法

1、县级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实行分工负责制。

⑴对机关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政法委(县综治办)、县爱卫办、县创建办、县法制办、县统计局、县稳定办、县安监局、县局组织实施。

⑵对机关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由县纪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级机关工委组织实施。

⑶对机关作风建设基础性工作的考核,由县级机关工委牵头,会同县监察局、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事局、县农工办组织实施。

⑷根据本年度机关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特点,制定适应年度特点的各项考核细则和操作办法。

2、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自我考查,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

3、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于当年12月进行。负责考核的各责任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考核小结报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

(五)汇报综合评价结果

综合评价结果,由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和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向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经审议后,向县委常委会或县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并向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报。

五、综合评价及其成果运用

(一)综合得分和排序

1、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得分,按照7﹕3的比例,换算成为各部门(单位)的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综合评价得分=群众评议得分×70%+工作考核得分×30%。

2、以综合评价得分为依据,按照被评议部门(单位)的三个组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县四套班子的办事机构、直接组织评议活动的部门,只参加评议,不参加排序。这些部门是:县委办公室(政研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办公室(经研室)、县政协机关、县级机关工委、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二)综合评价成果的运用

1、依据综合评价结果,评比表彰机关作风建设“人民满意单位”。排序列被综合评议部门(单位)各组前20%的,评为当年机关作风建设“人民满意单位”。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颁发奖牌或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发生重大问题的、领导班子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与上年度群众评议机关相比排序下降5位以上的部门(单位),不得评为机关作风建设“人民满意单位”。

参加评议和考核,不参加排序的部门(单位),其综合得分达到“人民满意单位”标准的,享受相同的奖励。

2、对末位的处理。由县委组织部对三个组排序列末一位的部门(单位)进行组织考核;尤其是对连续两年以上列三个组排序末一位的部门(单位)进行重点考核,并向县委提出具体意见。根据县委确定的处理意见,由县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负责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机关作风建设问题突出的,在领导小组帮助下进行机关作风整顿。

3、公布综合评价结果。当年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的全部排序结果,由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人民满意单位”和三个被评议组列末一位的部门(单位),在次年全县机关作风建设暨软环境建设大会上公布;所有被评议部门(单位)的具体意见,以书面的方式对口反馈。

(三)确定机关作风建设重点

1、凡当年综合评价得分排序列三个被评议组末一位的部门(单位)、当年发生突出问题的部门(单位),以及与上年度评议排序相比下降5位以上的部门(单位),作为次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重点帮助单位。

作风建设方面的建议范文第3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龙头,突出规范权力运行这一主线,重点对基层站所的作风进行评议。评议工作要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站所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认真解决执法不公、服务缺位、效率不高及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以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议对象和方法:

评议对象为全镇基层站所(包括市属条线单位)。评议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

三、评议内容

1、执行政策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秉公办事,公正执法等;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发生。

2、全局观念方面: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发展和稳定大局,积极主动支持配合镇党委、政府的工作等。

3、工作作风方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遇事不推诿扯皮;服务主动热情,工作求真务实;认真解决办事不公、服务缺位及效率不高等问题。

4、清正廉洁方面:严格执行纪律,做到为民服务,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四、评议步骤和时间

评议工作分制定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改进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㈠、制定计划阶段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评议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和责任,并将该计划于前报镇纪委。

㈡、组织实施阶段

1、动员部署。镇召开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对今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出动员部署,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选聘、培训评议员,建立评议组。建立2个评议组,由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并对评议员进行培训。

3、被评单位公开承诺。各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单位今年政风行风建设上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准备采取的措施和工作目标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

4、被评单位进行自查。被评单位结合工作目标和政风行风建设实际情况进行自我对照,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

5、评议小组开展调查。评议组深入重点评议部门,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明察暗访、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对重点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特别是执法、管理、服务等情况进行调查,帮助被评部门找准问题。

6、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被评单位综合评议组及社会各界的意见,确定今年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特别是在规范执法权力运行等方面要着重解决的1~2个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通过一定形式部署整改工作。

㈢、监督检查阶段

1、评议组督促检查。评议组协调帮助被评单位落实整改,通过多种形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组织社会测评。镇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被评单位进行社会调查和测评,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3、报告反馈。被评单位将落实整改的情况向镇纪委作出书面报告。镇纪委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测评情况向被评单位进行书面反馈。

4、践诺公示。评议单位对照公开承诺的内容,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㈣、改进提高阶段

作风建设方面的建议范文第4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建立纠风工作目标管理长效机制为抓手,深入开展运管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评议,有效解决政风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优化政风行风的目的,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构建“责任交通、廉政交通、服务交通、和谐交通”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二、评议对象

按照省纠风办“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省厅今年将全省运管系统作为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重点评议和督查对象。

三、评议的主要内容及选题评议事项

(一)评议的主要内容

1、健全机构,有序开展

(1)领导班子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视和加强对纠风工作目标管理活动的组织实施,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

(2)是否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责任制。评议工作是否有方案、有措施、有督导、有检查;

(3)是否聘请民评代表,有效配合民评代表开展工作;

(4)有否以简报信息等形式,及时反映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2、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行政许可项目依据和权限设置是否合法,有无利用行政许可事项乱收费;

(2)是否积极开展法规宣传,形式多样,有内容、有记录;

(3)是否建立和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听证机构;

(4)是否存在趋利执法、粗暴执法、人情执法等现象。

3、强化管理,规范市场

(1)行业管理工作是否规范,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有否制定并汇编运政管理服务规范和办事指南;

(2)是否实行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行政许可结果有否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公示;

(3)有否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交通运输信息;

(4)运输市场的培育是否有序健康发展,群众满意度高。

4、勤政为民,廉洁务实

(1)是否把“让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和准则,为民办实事,有否具体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2)机关和领导干部能否积极发挥表率作用,着力解决部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尽责、不作为,漠视群众,铺张浪费等问题;

(3)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职)谋私、与民争利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4)是否建立健全廉政监督工作机制,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是否明显。

5、规范服务,建设窗口

(1)基层运管所是否将创建“文明窗口”活动列入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2)有否设置运政服务大厅,环境是否优美,卫生是否整洁,秩序是否良好;

(3)运政业务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服务承诺等有否在服务大厅内电子信息触摸屏、显示屏或以其它方法予以公示,窗口的便民措施是否齐全;

(4)是否切实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否定报备制等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否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制、全程跟踪服务制、预约延时服务制等便民措施,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6、受理投诉,及时查处

(1)是否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工作机制,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

(2)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主动、认真地解决;

(3)有否存在刁难群众、办事拖拉以及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乱罚款、乱摊派、乱评比、乱检查等行为;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反馈结果,群众是否满意。

(二)选题评议事项

1、查摆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否存在着执法不文明、程序不规范、趋利执法、人情执法以及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行为。

2、查摆运管人员是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否利用职务之便参股经营运输业务。

3、查摆如何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社会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提高行政许可等透明度。

四、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一)准备阶段(2007年5月中旬至2007年7月中旬)

1、宣传发动工作。各级运管部门要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发征求意见书、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意义、范围、方式方法和要求,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展示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成就,公布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等,发动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运管系统民评工作,宣传动员面必须达到90%以上。

2、聘请评议代表。各级运管部门要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政风行风评议代表。评议代表需充分考虑各方面的代表性,具体名单报请当地政府纠风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各级运管部门要重视发挥民评代表的作用,组织并鼓励民评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查找问题、总结评议等方面工作,并结合各自的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随机暗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调查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运管部门反馈,督促落实整改。

3、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各级运管部门要成立行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各设区市运管处(局)的实施方案应于7月20日前报省局纠风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7月下旬一2007年11月中旬)

1、查摆问题

各级运管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运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自查,自觉查找部门和行业中存在的群众关心关注的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级运管部门要普遍建立处长(局长)、所长接待日制度,定期面对面地征求群众对本单位及辖区运管系统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查摆问题要突出重点,力求实效。今年运管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推行“选题评议”与“个案整改”相结合的做法。各级运管部门应根据省局确定的选题评议事项结合各地的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2—3个群众反映最强烈或部门目前存在最突出的问题作为选题立项。选题评议内容由属地交通主管部门报请上一级纠风办同意后立项,并作为“个案整改”的重点内容。各设区市运管处(局)的选题评议内容应于8月20日前报省局纠风办。

2、承诺整改

针对重点评议的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选题评议的目标、方法、步骤、效果,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查,切实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力求从源头入手,事半功倍地解决好政风行风问题,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选题评议承诺整改的落实面必须达到100%。

(三)评议阶段(2007年11月下旬至2007年12月下旬)

组织民评代表通过社会调查、发放评议表等方式收集各方面评议意见,召开评议大会由民评代表对民评组织工作及成效进行评议。各级运管部门针对评议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民评工作实效。

(四)总结阶段(2008年1月上旬一2月上旬)

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组织工作和实效进行总结和评估,整理内业资料,迎接当地政府纠风部门和上级纠风办的明察暗访、组织工作考评和社会各界的满意度测评。省局纠风办将于2008年2月上旬前对各设区市运管处(局)的民评组织工作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运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民评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推进运管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摆上各级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各级运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好民主评议工作,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向基层延伸,把与人民群众接触密切的窗口单位和基层所(站)作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要把民主评议工作有机统一于纠风工作目标管理长效机制中,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出成效。根据省纠风办今年民评工作部署,各级政府纠风办将采取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议办法对参评单位作出综合评定,问卷调查主体以参评单位的服务对象和工作对象为主。同时明确要求对工作不落实、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参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这些措施应引起各级运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每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将作为纠风工作目标管理活动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

2、明确重点,抓好选题。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机关自身的政风建设和基层单位包括所、站(窗口)的行风建设上。各级运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选题立项工作,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运管系统多年来开展民评工作的经验,围绕三个方面开展选题。一要围绕促进经济建设选题立项,集中治理不正确履职、干扰经济秩序的不正之风,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二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选题立项,集中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三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立项,集中治理与民争利、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各级运管部门应对选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选题突出重点、回应热点、突破难点。

3、加强整改,注重实效。各级运管部门要坚持纠、评、建、改并举,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与民主评议全过程,切实抓好选题评议和个案整改,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民主评议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首要标准。努力实现省厅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全省交通系统政风行风明显好转,不再出现新的具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的目标。

4、重视,严查严纠。各级运管部门对日常涉及的政风行风方面的案件必须及时进行查纠,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对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和提出的具体问题要及时受理、督办和反馈。要形成受理、调查、督办、反馈一条龙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四不放过”:对发现和反映的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效果不落实不放过,违纪问题不处理不放过;对上级交办或民评代表反映的问题,要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作风建设方面的建议范文第5篇

今年,市环保局被确定为市重点评议单位。为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高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水平,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市20__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党办〔20__〕2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政风行风评议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型部门这一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优化服务环境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扎实推进“工业优先,富民强市”发展战略,为“增加农牧民收入、培植市级财源、构建和谐”提供坚强保证。

二、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

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这一重点,突出领导班子勤政廉洁、依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职业道德和制度建设,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假公济私、办事不公、作风粗暴、乱收费等问题。

具体内容:

(一)加强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

(二)勤政为民,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情况。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切实规范机关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运行程序,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认真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三)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范围,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健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落实和激励机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严肃执法纪律,加强对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五)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案件。

(六)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完善政风行风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20__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环保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局长

副组长:秦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副局长

成员:监察大队队长

办公室 主任、综合科科长

胡监测站站长

孙纠风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孙同志负责。

四、政风行风评议的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

、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评议工作采取社会问卷测评和组织评议员明查暗访、面对面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分以下步骤实施:(一)动员准备和自查整改阶段

根据市评议办部署,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从3月15日开始至11月底完成。采取“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公告和学习及宣传动员(3月15日-4月1日)

1.公告和学习(3月15日-3月20日)。通过电视、广播向社会公布评议时间、方法、步骤、受理群众意见的电话。同时,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地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及市纪委会议精神等内容。

2.宣传动员(3月16日-4月1日)。建立本单位评议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意见。

第二阶段:收集、归纳、整理意见、建议,社会测评(4月1日-4月30日)

1.4月1日-4月20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并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中,服务对象不少于70%)。

2.4月21日一4月25日,对市评议办反馈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按规定参加与地区联动的评议活动。

3.4月30日前,根据本单位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初步整改、集中评议(5月1日-10月31日)

1.5月1日-10月31日,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和等次评定(11月1日-11月30日)

1.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

2.按照地区验收评定结果完善整改方案,修订整改措施,继续整改。

3.将整改贯彻于评议工作始终,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在制度上予以完善,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市委、市政府把我局确定为重点评议单位,既是市委、市政府根据社会发展进步需要作出的正确决策,又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因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自觉自愿接受评议,增强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逐级负责、上下联动、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自治区民生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充分运用自治区民生建设年活动的成果,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宣传发动上要着力在解决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自查自纠上要着力在“查”上花力气,集中整改上要着力在改进和建立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努力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听取意见查摆问题、据实整改服务群众贯穿评议的全过程,使政风行风评议真正成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加油站和推助器。

(四)遵守程序,严肃纪律。严格落实评议方案内容,按要求确定评议范围和重点;切实排除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组织好征求意见建议和测评活动;选好、用好评议员,确保征求意见、评议、整改、督导、测评和考核的实际效果;科学统计,严格按照统一规定和程序核定评议结果。评议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紧紧围绕全市总体实施意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