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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税法;协调
近些年房地产行业在去库存和不断上涨的开发成本的压力下,各房地产企业纷纷加大对财务核算的力度,想以此的获得有利的决策数据找到降低成本的措施,进而获得企业的最大利润。而税法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障税法,又赋予了企业依法完成纳税的责任和义务,直接影响企业最终经济效益的流入量。所以如何协调财务核算与依法纳税这样一个税企之间的关系成为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与税法协调之间的关系
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障,具有较强的强制性。财务核算结果是企业纳税的根本依据,作为财务工作的核心部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核算相对复杂,环节繁多。自身具有项目连续滚动开发的特点,易使企业延迟项目决算期,导致其成本和利润难以理清,容易出现违规问题。
如果不重视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那么混乱的财务核算必定增大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和税收风险,严重时会使房地产企业陷入被动局面,甚至会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只有获得合法的经济利益才能让企业可持续地稳步发展。财务核算结果将影响企业纳税的结果,而税收核算结果又影响企业会计报表,使其包含税收的影响和纳税调整以后的影响。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
二、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与税法协调的现状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对企业财务核算及税法协调产生影响
“营改增”的全面落实,让企业财务人员将面临新旧税制的衔接、税收政策的变化、具体业务的处理等难题。对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有着很大波动,尤其在企业的纳税管理、经营指标、税率和计税基数上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以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管理为例,纳税人资格认定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房地产销售纳税义务时点增加不动产交付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时间、增值税抵扣方法等与营业税的纳税管理有显著的变化。
其次,企业的招标采购、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直至产品销售各环节涉及的收入、成本、资产等经营指标数据基数随着税率不同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增加了经营管理的难度。再有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双降,增值税价外税的特点改变了以往房地产企业流转税的核算模式。
最后房地产企业税率和计税基数的变化以及计税方法不同导致税负增减不一,采用简易征收方式的企业税负下降,一般计税方式的企业税负受多方因数影响会呈现税负上升的现象。
由此可见,税制改革之后,财务核算难度加大,税款确认呈现复杂化趋势给企业的财务人员增加了不小的工作困难,同时也影响了财务核算与税法协调之间的关系。
(二)企业内部财务核算人员对于税法理解及执行力不强
企业内部核算人员是协调核算工作与税法关系的关键因素,由于我国税种类别多,且随着税制改革及国地税每年相关税法规定的不断颁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财务人员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一部分核算人员尽管他们熟练掌握各种财务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税法以及相关制度的认识及理解不足,导致在具体的财务工作执行过程中可能会使相关法律法规有偏差,给财务核算与税法协调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阻碍。
(三)现行税法规定的税种多样化造成的财务核算困难
现行税制涉及房地产行业的有14个税种,目前,在房屋开发建设、销售、出租、转让等环节,征收的税种涉及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四大类,主要包括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各税种由于征税目的不同存在较大的核算差异,其中存在多项需进行复杂核算才能确认税额的税种,例如土地增值税按单一项目分业态征税,计税过程复杂,企业所得税在预缴和清算过程中因影响因素较多也给财务核算带来一定的难度。
(四)部分房地产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意识淡薄、财务基础薄弱直接影响财务核算与税法的协调
由于房地产企业计税基数影响,缴纳的税款在开发过程中支付的资金占比也会较大,不少房地产企业管理层在资金使用存在压力时向建设工程倾斜,忽略了部分税款的纳税义务时点,人为的干预财务核算导致与税法不协调;也有部分企业由于管理体制问题或对财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造成财务组织架构和财务核算手段不健全,导致财务核算准确不高,进而影响与税法的协调。
三、提升财务核算与税法协调之间关系的举措
(一)合理化解“营改增”税制改革对财务核算的负面影响
为了适应税制改革变化,房地产企业要对经营管理模式进行调整,来确保各业务链提供准确的财务核算数据。对公司管理流程进行再造,通过对招投标流程、合同流程、票据流程、采购流程和销售流程等业务链梳理重新制定执行标准,达到企业对产品和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
在营销方案的制定中,应更加注重“营改增”后新税制和实际税赋量化关系的分析,特别是要研究透视同销售、混合销售的纳税原则,全面衡量税务成本和纳税效果,根据不同产品和服务的适用税率、减免税规则和可抵扣范围,确定最优的营销方案。对招投标的、建材采购和销售产品的定价通过科学合理的运作的,以达到最佳的减税效果,满足企业收益最大化的需求;完善增值税核算细则的制定,让财务核算有章可循。
另外,还应设置独立的税务核算人员,全面的负责税款的核算,其中包括增值税的核算及相关票据、申报来保证税款数据的准确。
(二) 加强税务政策收集及时组织税法培训
由于税法的内容随着税制的改革不断变化,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只有清楚当下最新的税务政策,并不断对涉税核算进行调整,才能使其与税法相协调。因此,在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技能水平的同时也要做好税法培训,通过定期再教育培训提高其对税法相关政策的掌握和数量运用。
培训途径主要为两种:一是靠内部培训,房地产企业采购相关税法书籍或网络税法资料,财务人员通过自学或由企业内部高级财务人员进行内部培训,争取熟练掌握关于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企业享受免税和退税的会计处理方法。二是借助外力,可以联合税务局进行税法培训;或者参加外部专业的税法培训课程;还可以通过邀请外界专业讲师来进行。另外,提高领导对税法的认识和了解,有利于充分发挥领导的带领和监督作用,因此加强对企业管理层及非财务人员的税法培训也是积极的措施。
(三)定期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平衡财务核算和税法的关系
所谓税收筹划又称合理节税,是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和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利用税法给予的对己有利的可能来选择和优惠政策,选出合适的节税方法,从而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所以房地产企业做好税收筹划是既对财务核算工作的重要指引,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管理层对税法的认识高度,减少对财务核算工作的不当干预。
(四)健全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体系,规范处理财务核算与税法的协调
会计核算体系是一个包括会计机构设置、会计核算方法以及会计核算流程的会计系统。会计核算体系的完善、适用与否,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健全涉税会计核算体系是从财务核算遵循的标准即对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与税法进行差异化分析,根据房地产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环境,针对性的制定会计机构中涉税的工作范围、岗位职责、核算方法,使财务核算在执行层面和税法相结合,避免偏差带来的税务风险。
四、结束语
总的来讲,房地产行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化,货币信贷政策的不断调整,各地调控政策差异化成为常态,都左右着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房地产企业应当深刻认识到财务核算与税法协调的高度一致对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规避税务风险的意义,才能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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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素娣.“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6,09:62.
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作者:郭保华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3年第20期
摘要:对于事业单位而言,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预算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一个核心部分,其对于财务管理工作具有宏观调控的作用,因此,做好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将更好的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使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规范化的部署。因此,本文详细介绍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财务预算 管理 措施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行政事业单位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各个环节上起着协调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也逐渐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一定的重视,需要在一定科学理念的指导下进行,使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体现出科学化和系统化的特点。
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现状
随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的不断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的管理体系,在财务预算的管理过程中呈现出了一种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其在财务预算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工作的发展。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过程中,其财务预算管理也存在这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财务预算的发展。比如说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其管理意识不强,缺乏全面的管理理念,管理思路不清晰,没有形成计划性的管理模式,管理工作不科学,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具备良好的管理模式等等,这些问题都影响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工作。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财务核算 税法 协调
一、财务核算对于房地产企业的作用和意义
财务核算是针对企业内部一切涉及资金活动进行整理审核的过程,其旨在于保障企业内部的财务的准确性。房地产企业正在飞速的发展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将一个企业大的财务管理好才是发展的保障,所以一个公司中的财务工作是重中之重,尤其是财务核算,从最开始的审核原始凭证到过账、对账再到最后的账项调整和结账,每一个步骤都需要负责账目的工作人员细心认真的保证工作质量。公司账目的整理对于员工的要求是非常之高的,要求核算人员一定要有职业责任意识,因为如果公司内部的财务出现了问题首先直接导致的就是企业资金的周转问题,其次是工作人员的薪资问题,这些都会间接的影响公司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热情,同时还对企业以后的发展带来不好的影响。因此,在企业内部实行财务核算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是保障经济的最直接手段。
二、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
缴纳税款是企业和个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不例外,由于房地产企业的规模一般比较大,涉及的财务问题比较多,自然所缴纳的税务也就相对多一些。房地产行业主要涉及的税务种类有以下几类:营业税,包含营业过程中一切的资金收支或转让所要缴纳的税款,其中也包含着销售不动产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款;城市维护建设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为保证开发商不随意建设房屋,要收取适当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保障城市的建设;房产税,是以房屋作为征收税款的对象,对拥有房屋的个人或者单位征收的一种税款;土地增值税,是对于占用、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个人或者单位所征收的一种税款;印花税,是存在于所有企业中的,对于经济活动中书立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全部列举的凭证对企业所征收的一种税款。此外还包括契税、企业所得税、外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等。
三、财务核算和税法协调之间的关系
首先一个企业的运行离不开法律的保护,有了法律的保障,企业才能够更有利地进行营业和经营,才能得到经济效益,所以在得到法律的保护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缴纳税款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必须要履行的义务,税法是为了保障税款顺利缴纳所设定的法律,要求强制每个公民和企业缴纳税款。所以企业的运行和税法之间是密不可分的。企业运行的根本在于盈利和财务支出,所以财务核算就是财务工作的核心部分,因此财务核算工作与税法之间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现在有些房地产企业没有认识到这种相辅相成的关系,而进行一些偷税漏税的行为,实质上就是没有处理好财务核算和税法协调之间的关系,因为一点小利不但触犯了法律,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来讲也是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的,严重的还会导致企业公司无法继续运行。所以对于房地产企业这样能创造巨大财富的行业,一定要能够正确的认识税法,处理好财务核算和税法调节之间的关系,才能够在盈利的同时更好的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四、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与税法协调之间存在的问题
现在的很多房地产企业在面对税款的同时不能够有效的处理好企业财务核算与税法协调之间的关系,而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最终导致企业无法继续顺利运行,目前我国很多的房地产企业在协调过程中存在问题,现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整理。
1、企业内部财务核算人员不能够协调好核算与税法之间的关系
目前有很多的房地产企业已经注意到了财务核算的重要性,并把这作为公司运行管理的重点,但是一些核算人员作为整个协调关系的中枢纽带,虽然对于财务方面的知识技能掌握的非常好,但是对于法律知识,尤其是税法知识就极度欠缺,而这种状况又得不到重视。长时间不能很好地协调二者之间的紧密联系,就会使协调工作受到阻碍,所以财务核算人员应当掌握一部分法律知识尤其是税法知识,这样能够保障核算人员在认真仔细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在对企业中的财务进行整理的同时,了解税法的相关规定也可以避免触犯法律规定。所以加强财务核算人员的税法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2、财务核算部门与负责税款支出的机构相脱离
财务核算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内部一切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整理和总结的环节,其涉及的范围应该包括税款,但是有些房地产企业没有意识到这两项的密切关系,所以导致财务核算部门和负责税款支出的机构相脱离,甚至有些企业根本就没有正规的负责税款支出的有关部门,所以可能就会使财务核算和税务之间的协调不善,一方面不能准确地核对和纪律整个企业的收支情况,另一方面可能会因为协调不善导致没有按照法律程序缴纳税款,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所以要想确立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与税法协调之间的关系,就要将财务核算部门与负责税款支出的机构紧密联系起来。
【关键词】高速公路 政府 还贷 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
政府还贷公路,就是我们常说的收费公路的组成部分之一。在2006年的资料显示:在我国所有的收费公路中,78%的收费公路都属于政府名义下的还贷公路。
在实务中,一些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名下的还贷公路,其实大部分都是委托公路经营公司进行管理的。当然,作为在我国工商管理部门获得审批并且注册成功的公司制企业,基本上他们中间的所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都需要执行企业财务会计的规章制度。但是政府还贷公路所收取的通行费用属于应纳入财政收入专户管理费的预算资金,需要实行“两条线收支”管理。那么公路经营企业又应当如何在企业固定的模式要求下对非预算资金管理的需求来进行特殊的管理、核算政府名下所有的还贷公路所产生的通行费以及其他附属费用的收支业务,而这点,也是本文将要做出重点说明的。
同时,由于企业和政府两方面的管理制度的本身就存在许多交错的地方,所以,必然会牵涉到要求财会制度去适应这种管理体制。在此,如果需要深入讨论这方面的问题,那么就必须要明确收费公路以及公路经营企业的属性——就是为筹集项目资金而在股份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所以,它不同于部分条例所界定的经营性质公路,并且他们受托管的收费公路还是属于还贷公路,而这些还贷公路也是由政府来负责管理的。
一、公路经营企业在对政府还贷公路管理的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及其成果的相关管理问题
(一)几乎大部分的公路经营企业都会实行较为全面的预算管理办法,其中就包括业务的生产预算、以及财务的收入支出预算和筹资预算等部分内容。其次,政府大部分还贷公路都属于公益性事业,其所产生的收支在预算范畴内,但是有的时候,就是预算外的管理办法了,同时还包括部分事业收支预算。而公路经营企业去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工作,并不属于政府公共预算的管理模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仅仅是一种单一的财政收支预算,而这部分又主要体现在通行费的收入上面。另外,通行费的收入以及支出预算部分是按照事业的支出范围。所以,在其中就包括了公务支出,对于个别贫困家庭以及个人的日常补助,人事支出以及专项支出是主要支出部分,同时,按照我国对于财政性质的资金和费用标准的具体规定来执行。因此,这样的财务支出、收入预算,就是企业管理预算的基本模式。
(二)对于公路经营企业来讲,其主要业务的收入管理,是通行费收入,而将其设定为主营收入,也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它还不是用于补偿通信养护成本这一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它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还本付息。而通行费的收入只是作为财政管理的非预算资金,只有等到财政用款全额退还后才可以作为通行费的收入。最后根据相关规定批准的收入支出预算差额,来作为还本付息的经费以及收益性的设施维护费用。所以,由此可看出,车辆通行费是只属于国家相关规定特许的一项行政性质的事业收费,而由公路经营企业管理的,并不具有任何实质性的经营权利或者行为权限。
另一个方面来讲,通行费的收入会涉及到税务问题。近几年来都有不少人通过报纸、杂志等媒体指明它的非税性质,并且,在《营业税征收管理条例》中也并没有被列为可征收对象,只因为是由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而决定,直接根据其他相类似类型的服务行业的税率征收税款。而部分地区对通行费收入而征收的营业税实行的却是先征后返的办法,其中被返还的税款会作为国家的资本金处理。再者,既然划分成了政府还贷公路,对于公路经营企业名义下管理的政府还贷公路就理应免收营业税。
(三)而对于公路经营企业来讲,其中最主要的业务成本,在建设期期间,全部由基础建设一方承担。在经营的时期内,则是哪方收取的通行费用,则这一部分钱由哪一方来补偿。并且通行费的收支和营业费的成本又在一定程度上交叉,而在更加详细的营业成本中,只会选择列举相应的收益性费用,并且会明确这些费用的来源;而在关于通行费的支出中,则会包括桥梁和路面的整治以及改良支出和一部分资本性的支出。当框定了一定的支出范围以及成本机构后,此时的费用标准将只有两种依据:一是涉及经济定额的工程费用,理应以额定的值为标准;二是关于人员经费以及公用费用等业务管理费,此时应当以核定好的财务预算作为标准,在预算中给予明细的项目内容。
二、关于公路经营企业在核算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的收支问题
会计核算也应该服从财务管理部门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因为通行费是属于非预算性质所管理的财政性资金。但是如果还是以公路经营企业的会计制度来核算通行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那么就会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通行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适用于限制的会计原则,并没有所谓的应收通行费这个所谓的概念。其次就是在这两者之间,相互之间的核算内容以及方式上就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性质的还贷公路所产生的通行费用是属于公益性质的收费,在形式上是可以看作是公路经营企业的主要业务收入,但是在统贷统还这个默认条件下,当通过非财政预算的专户返还给主管部门以后,主渠道依旧是付息还本的支出,这次才算是正规通过的养护成本,所以应当视为事业性的收入。第三点就是在于具体的会计项目的设置,通行费项目的设置不应该有权益或者损益类的科目,只能是通过正常收支核算其结余,没用利润来计算及其分配。如果将通行费的结余算作营业利润,那么,由于核算口径和财务管理或者会计原则的差异,会导致其结余甚至是利润的总额发生巨大的变化。
三、公路经营企业关于核算通行费收入、支出业务的基本思路
关于经营企业对于核算政府还贷公路的通信费用收支情况的基本思路如下:国家对于车辆通行费用的收取是实行财政专户原则,并且结合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收支业务的基本思路,在现行企业的会计制度规范上,通过修改一小部分的科目核算内容,增设必要的一些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用来适应政府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业务核算的特定要求。
就目前而言,大部分公路经营企业主要是执行交通部、财政部早年出版的公路经营会计制度。当然,具备条件的个别公路经营企业也可以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后选择执行由财政部早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
如果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将通信费用上缴省厅级财政专户的时候,应当优先采取账务处理方式为借记“应交通行费拆分款项”的科目,同时也应该贷记“银行存款”。
如果公司执意执行《公路经营制度》,则需要修改“通行费收入”和“养护成本”这两个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同时也应当适应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的收支核算所规定的特殊要求。
(根据目前绝大多数的公路经营企业在对政府还贷业务会计审核的内容有实际要求,本文采取的是按照《执行公路会计制度》的思路来进行会计处理。)
四、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21世纪科学化信息化的深入人心,我国庞大的公路网路早已形成。但是,同时在快速增长的还有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车购税、现金流以及养路税费。对此,在目前的企业财会制度的巨大框架下,通过深入的研究和必要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建设,用来适应科学规范公路经营企业政府还贷公路经营业务的财务管理的需要,就会成为深化我国公路融资管理系统体制改革的最为重要的任务。如果在将来,这项改革可以取得哪怕一点实质性的成效,都会对我国政府还贷公路财会行为的有效管理产生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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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问题
随着我国财务管理手段、观念的不断进步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本的会计制度也随之完善,新会计制度出台并得以实施。事业单位与一般的企业不同,其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一定的社会性,因而,为了适应新会计制度的实施,我国事业单位也应有针对性的对当前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进行处理,充分发挥新会计制度在财务核算上的积极作用,实现事业单位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一、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的变化
(一)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范围拓展
原本的会计制度下,在公共财政管理方面,对行业类型及经济类别过分强调[1]。会计制度仅仅适用于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这不仅限制了财务管理信息的收集,同时也造成了行业壁垒。而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则实现了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范围的进一步拓展,企事业单位统一遵循新会计制度,消除了会计信息壁垒,事业单位的基本的建设投资核算也纳入其中,解决了原本二者分别核算的问题,大大提升了财务管理效率。
(二)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得到细化
新会计制度实施下,事业单位会计要素被细化成五大部分。与原本的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制度转变了过于强调预算资金的情况,为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方面,提供了更多的制度支持,使财务核算的内容得到了丰富。事业单位能够通过新会计制度的应用,充分的反映出自身实际财务情况,有助于提高财务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同时,新会计制度中增加了资产和收支的具体化要素,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分类更加合理,大大提高了财务核算效率。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优化
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进行了优化,在原本基础上,增加了累计折旧项目,将固定资产标准提升至一千元,根据折旧率确定固定资产价值。在这一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及磨损程度能够更加清晰的展现出来,工作人员再结合损耗程度等进行核算,便能够对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进行直观的反映,会计信息真实性得以增强。同时,新会计制度中,也从固定资产折旧中,将非流动资产进行分离,避免将其计入到支出中。
二、新会计制度实施下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问题
(一)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明细科目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级会计科目下,明细科目设置不合理的情况,通常设置的层级过多,且难以与事业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相结合。在政府补助等方面,也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导致新会计制度难以得到有效落实。部分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设置上,未能遵循《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导致明细账目缺乏明确性,财务管理十分混乱。
(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混乱
新会计制度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供了良好的保障[2]。新会计制度实施下,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得以优化,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设置多个账户,实现对资产的科学分类和盘查清算。然而在这一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上,还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事业单位库存货物划分与当前新会计制度要求不符。其次,事业单位大型资产处理缺乏规范性,存在划分不均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导致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混乱,给财务核算工作造成了较大的阻碍。
(三)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方法不科学
新会计制度实施下,要求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过程中,选择科学的核算方法。但是在实际落实中,仍有部分事业单位采用传统的财务核算方法,将事业单位所有收入,都纳入收入范围中。然而其中有很多收入项目,并不能真正增加事业单位净利润,只能够在表面的数字上得以呈现。因而,这种计量、核算方式并不科学,需要事业单位尽快予以更新。
(四)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当
新会计制度实施的时间较短,虽然其十分符合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发展需求,但是在一些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应用新会计制度时,仍然会存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当的问题。第一,在账户与报表方面,由于财务管理人员未能对新会计制度进行充分明确,导致其在处理账户与报表的衔接上,存在众多的疑惑,难以良好处理。第二,在会计信息处理上,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的审核与对比环节,缺乏横向与纵向对比,一些财务管理人员难以确保全面的财务核算,涉及范围较窄,会计信息难以真实反映出企业实际情况,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
三、新会计制度实施下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对策
(一)合理设置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明细科目
在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设置上,应确保各个层级设置合理。第一,财务管理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的实际财政补助及支出,对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进行设置,确保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与事业单位实际工作相匹配。第二,财务部门应对原本的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进行简化,并监督明细科目架构的设置[3]。从而便于对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良好审核,确保新会计制度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