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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改造方案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范文第1篇

(一)目标

通过硬件改造和管理提升,切实改变农贸市场设施简陋、环境卫生差的现状,为群众提供一个环境舒适、购物方便、食品卫生安全的“菜篮子”商品购买场所。

(二)改造提升和整治规范的范围

本次改造提升与规范的范围为全区有市场名称登记证的农贸市场、农村小菜场和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需要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

(三)时间安排

到2009年底各乡镇、街道完成辖区内80%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与规范;到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

(四)改造标准

1、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以《*省星级市场标准》和《*省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为基本标准。

2、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与规范,一般不能低于以上基本标准,有条件的可以超过上述基本标准;发文之日后经批准新建的农贸市场,要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要求管理,确保新建农贸市场与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群众消费水平同步,必须达到“省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标准。

3、具体标准:见附件1、2.

二、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全区农贸市场整体水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指导,以创建标准化农贸市场为重点,以实现农贸市场规范化为抓手,通过“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切实改变我区农贸市场“脏、乱、差”的现状,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消费购物环境,全面提升我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使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市场布局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交易、适当规模”的原则,结合城市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全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凡纳入改造提升与规范范围的农贸市场,设计方案须经区农贸市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讨论评审,以确保改造提升与规范质量;改造完成后,需经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验收,经验收合格,区财政给予以奖代补。改造提升与规范后的农贸市场,经省工商局认定为二星级以上农贸市场享受区商贸发展资金奖励。

各乡镇、街道对属地内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与规范也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共同推进全区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与规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争创精品”的原则组织实施。区政府已成立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要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和措施,按照改造提升与规范工作目标、标准和工作程序,认真抓好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的实施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全面完成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工作。

(二)加强宣传。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知识,不断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通过创“星级市场”等有效载体,逐步把我区农贸市场打造成城市文明的亮丽窗口。

(三)加强监管。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的日常监管。农贸市场举办者是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的责任主体,是市场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市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对目前某些方面尚不符合登记条件但已长期存在、为人民群众生活所必需的农村小菜场,且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举办;

(2)实际经营在3年以上;

(3)有固定的市场经营管理设施和安全条件;

(4)该小菜场距离农贸市场在1000米以上;

(5)场内经营户原则在30户以上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各地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乡镇、街道布局审查,交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由区工商分局进行市场名称(临时)登记,按农贸市场进行日常管理。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范文第2篇

为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经济,根据《__市商务局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贸市场建设的通知》精神,我局根据我县农村市场建设实际和实地考察,对我县娜允镇娜允古城集贸市场、勐马镇勐马镇集贸市场、公信乡公信乡集贸市场进行了建设改造并以通过验收,现将建设改造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建全

为保证我县乡镇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了以商务局局长为组长,工商局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畜牧局、卫生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的乡镇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保证了我县乡镇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进程、存在问题

我县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工作在云南省商务厅、__市商务局、__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首先以娜允、勐马、公信三个乡镇的集贸市场进行改造建设,由我局牵头,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分工合作,有序推进。

(一)前期准备阶段

我局根据我县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情况,组织人员实地考察,进一步筛选核实上报试点项目,完善标准化农贸商场建设实施方案及建设规范,筛选具备改造条件的,积极性较高实施单位。研究完善扶持性政策,制定工作方案,统一考核验收标准。

(二)全面实施阶段

由各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实施主体单位制定建设改造方案,并通过市、县两级商务部门审定。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和改造方案,对农贸市场的硬件软件实施标准改造。

(三)考核验收及整改阶段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差、档次低和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造硬件设施,整体提升市场档次,着力维护食品安全,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方便群众、促进流通、繁荣经济等方面的作用,为市民提供文明、卫生、有序的交易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农贸市场管理日趋优化。市场内无证照经营、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2.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日益好转。市场及其周边的“脏、乱、差”现状和霸摊、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现象基本消除,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显著改善。

3.食品安全卫生日臻规范。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时间为2009年7月至12月,通过半年的努力,使我市城区农贸市场面貌明显改观,初步实现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合理、业态多样、环境优美、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体系。

本次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城市中心区及周边的农贸市场。江滨市场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整治力争达到三星级市场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参加的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及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项目推进、规范管理三个专项行动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财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和验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证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以城市管理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开展交易、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督促、定期检查市场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加大对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项目推进专项行动小组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国土局、建设局、建管局、商贸办、供销社、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做好城区新建农贸市场的规划工作,引导市场举办者对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落实农批市场二期扩建。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小组以商贸办为牵头单位,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对上市商品的监管,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肉类产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公母猪肉、病死猪肉冒充生猪肉销售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市场禁售商品的查处。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农贸市场的整治任务,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2009年7月中旬)。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7月上旬对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专题调查,对各市场举办单位、各市场的摊位数、软硬件设施、市场周边情况、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工作思路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场一方案”的要求,针对各自辖区内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好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分类整治工作方案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提出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好各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7月下旬)。

广泛宣传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政策规定等,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相关市场主办单位要牵头召开市场经营者座谈会,组织学习《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市场举办者、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充分认识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形成全员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指导工作。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与辖区内各市场举办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市场举办者的任务。市场举办者要与经营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工作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3.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至11月)。按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在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市场日常管理。通过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4.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2月)。对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逐个逐项评估检查。加强督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对工作不到位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构筑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途径,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强化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上升到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高度来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务求本次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巩固成效,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通过本次各项专项整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和完善强化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研究落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具体办法,尽快建立起我市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农贸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3.落实资金,加强保障。为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场举办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财政部门在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中切出150万元,专门用于城区农贸市场各项专项整治提升工作。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范文第4篇

今天,我们在*市召开全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会议,目的是要推广*经验,进一步加大全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力度。去年,*市政府顺应广大市民的要求,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了升级改造。县市区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市场业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严格按照规划标准,创新思路,加强管理,为我省农贸市场全面升级改造,树立了学习的样板,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下面,我代表省商务厅党组,就全面推进我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引导下,我省农贸市场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随着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城镇人口急速增加,农贸市场的数量和质量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与群众期望存在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品位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存在误区,财政投入不足。农贸市场作为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准公益性设施,投资大,收益低,回收期长,需要政府大力扶持。由于种种原因,各方建设改造农贸市场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农贸市场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的步伐。二是缺乏统一规划,布局不尽合理。我省大部分城市的农贸市场建设规划没有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缺乏前瞻性,存在布局不合理,设计规模小,功能不完善,与周边居民区不配套等问题。农贸市场数量少、规模小及布局不合理已经成为大多数地区市民买菜难、买菜贵的主要原因。三是基础设施落后,功能分区不明显。我省农贸市场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设施老化,存在着食品卫生和安全隐患。目前,大部分市场没有配齐消防设备,没有垃圾处理设施,缺少停车场地,加上市场周边人流、车流、物流量大,公共设施承载能力有限,经常造成交通堵塞。四是法规标准制定滞后,规范管理难。对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尚无全国统一的法规标准,我省也没有制定相关的地方规范,日常监管工作处于无法可依、“多头管理”的被动局面。由于市场监管不够到位,占道、搭建、扩摊等行为屡禁不止,马路市场泛滥成灾,造成居民行路难、市场秩序乱、投诉无人管。

目前,加快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应该说正当其时,符合国家通过扩大投资、改善民生、拉动消费来扩大内需的思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是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措施。当前,在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外部市场需求难以扩大的情况下,通过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显得尤为迫切。《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09〕16号)明确指出,2009年中央设立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县乡集贸市场和地级城市社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家扩大投资的有利契机,把农贸市场改造工作作为拉动内需,提升湖南流通产业水平的重要手段来抓。*市政府扶持改造农贸市场的实践证明,农贸市场的环境好了,菜篮子净了,由此带来了消费量上升,经营者获利,消费者满意,社会稳定,政府和市场举办者实现了双赢。

其次,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农贸市场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场所,也是一面折射社会热点、管理难点的透视镜,它所具有的社会意义远远高于其经济意义。一方面,农贸市场是生鲜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重要销售渠道,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另一方面,农贸市场也是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农民工就业的有效途径。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湖南大批农民工返乡,他们中不少人面临就业困难。农贸市场改造可以吸纳部分农民就业,缓解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

再次,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是加强城市管理的需要。我省大部分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简陋,占道经营较为普遍,脏、乱、差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加大了城镇管理难度。另外,经营者与市场业主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如今,农贸市场已经成为“让市民揪心、让政府头痛”的热点问题之一,必须下决心、花力气,加大治理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二、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各级商务部门要充分把握国家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契机,将“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作为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要提请各级政府将农贸市场建设列为城市公益设施投资范畴,由政府统一规划调控,对市场进行财政投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的经验,可考虑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商务、财政、工商、质监、卫生、消防、环保、国土、建设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商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形成工作联动机制。

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要适当超前,立足长远。

农贸市场是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的重要场所,应当满足“购物方便、环境整洁、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的基本要求。农贸市场在提升改造上没有固定的模式,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忌一刀切。各地应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习惯、商业传统、交通条件和周边市场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注重大中小结合,合理规划和布局农贸市场。另一方面,市场设计也要注重科学性和前瞻性。上午,大家参观的几家生鲜市场,都采用了科学合理的设计,在软硬件上均实现了超前构想,表现在排水顺畅、通风良好,解决了地湿、异味问题;岛状布局、商位宽大,解决了人流、物杂问题;灯光明亮、装饰艺术,解决了采光、氛围问题。这种个性化设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认真学习*的做法,打破老的市场设计观念和模式,跳出农贸市场投入多,效益少的误区,避免年年搞装修,隔年就落后的“治表式”的改造方法,从根本上解决农贸市场的脏乱差问题,确保改造后的市场在经历了若干年,甚至几十年后仍不落后。

四、合理制定方案,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是对传统经营模式和消费观念进行改革创新的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市州要按照分区分期改造的思路,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一要做好改造期间的市场供应,努力做到改造与营业两不误。“菜篮子”供应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在实施农贸市场改造中,要设立过渡市场,确保不影响人民群众日常购物。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农贸市场改造工作必须争取群众尤其是市场业主及周边市民的理解和支持。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市民转变消费观念,引导业主转变经营理念,对个别思想有抵触、工作不配合的经营者,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疏导。三要认真分析影响改造升级工作的重点难题,确保社会稳定。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何困难和问题都可能出现,各级各部门要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充分一些,把实施方案考虑得精细一些,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如清场退市、人员分流等问题,要有应对预案和措施。要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五、多种形式筹资,千方百计推进。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农贸市场提升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的提升发展,是有效保障“菜篮子”供应、平抑农产品价格和维护食品安全的客观要求,是切实保障民生的重要体现和切入口。发展好、管理好农贸市场对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更好地对接和服务“三农”,解决再就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一五”以来,我县农贸市场取得了显著发展,涌现出一批硬件优良、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对推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城市形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农贸市场的发展现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农贸市场重经济效益,轻社会责任,规划布局不合理,市场硬件设施落后,检测室形同虚设,市场缺乏常态化管理,“脏、乱、差、湿”现象仍存在。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提升发展,为城乡居民创造一个整洁、放心、平价的购物环境迫在眉睫。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保供给、保安全、稳物价”为目标,以“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的体制改革、硬件升级、业态和管理方式创新。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深入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全面建立农贸市场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努力提高农贸市场登记率、达标率和诚信率。实现农贸市场价格公示化、监管信息化、经营诚信化和创建标准化。2011年以天长路菜市场为试点,开展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2012年重点完成澄江桥头王、江口上辇农贸市场等2家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2013年基本实现全县农贸市场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3、高标准推进农贸市场硬件改造。督促农贸市场严格按照“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能休息”六大标准开展硬件改造提升,以“价公示、可追溯、连成网”为目标开展信息化改造。重点做好试点市场的提升发展,努力争创全市的示范市场和全省领先。农贸市场要使用“台州市农贸市场电子监管综合平台”、“农贸市场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及“信息公示查询平台系统”的软件,明确市场信息化具体负责人员,落实信息化管理制度、实施日常农贸市场信息化巡查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置,根据岗位需要,组织农贸市场相关人员全面进行培训,以适应信息化工作的需要。

4、加快体制改革。要逐步建立与农贸市场公益性地位相适应的投资、经营和管理体制。对城区新建的农贸市场,政府可以全资投入或以成本价控制产权,使农贸市场在国有资本的调控下体现公益属性,还利于民;同时要明确市场的标准、建设规模,要使用“台州市农贸市场电子监管综合平台”、“农贸市场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及“信息公示查询平台系统”等软件;农贸市场的日常运营可以委托给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要积极引进人才,可以招聘大学生作为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充实管理力量,积极组织管理团队的输出,提升全县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要通过制定绩效管理目标、强化绩效考核等措施,不断提高市场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公共服务效率的提升。

5、强化市场举办者责任。市场举办者是市场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在市场提升发展中切实承担起“保供给、保安全、稳物价”的社会责任。对国有控股的农贸市场,要逐步降低和减免摊位费,并在与经营户签定租赁合同中明确提出平价条款;农贸市场规划用地不得改变用途;市场摊位的产权不得出售;市场举办者不再举办市场时,未经县政府同意只能按股权或整体转让,不得将市场摊位和营业房分割转让;举办者每年提取不低于市场摊位费总额的10%用于市场改造提升发展,每年将不低于市场摊位费总额的5%用于市场管理水平的提升,不得挪作他用,村集体举办的市场由乡镇、街道负责监督,国有市场由主管部门监督,以保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6、引入新型业态。积极引入农贸市场与基地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直销对接、连锁配送、设立直供直销点等新型业态,完善“菜园子”与“菜篮子”对接机制。鼓励主产区农产品经营大户、产地大户、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入场设立专柜,积极引进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和品牌农产品。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经营户发展连锁经营,面向消费需求大的社区设立平价供应点。鼓励有条件的市场和经营户为宾馆、饭店、单位食堂等采购大户提供送货服务,并逐步开发净菜加工、采购等业务。引导市场根据辖区不同消费群体进行商品品种和区域配置调整,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7、建立价格监测体系。在大型的中心农贸市场中要建立主要商品的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实时监控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和价格水平,实行价格公示。要逐步建立价格预警和应急机制,通过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等方式做好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各项准备。严厉打击恶意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不良经营行为,切实稳定农产品价格水平。

8、维护食品质量安全。全面建立农贸市场的质量保障体系,积极推行食品准入和快速定性检测制度。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络,建立进货台账,开展索证索票,完善上市商品可追溯机制,逐步实现全索证、全备案。全面建立农贸市场检测室,要逐步拓展检测项目,对检测发现不合格的商品,市场举办者要及时销毁,对屡次发现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户要清除退市。农业部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工商、经贸、卫生、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

9、打造市场商业文明。广泛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要把“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创建,全面提升农贸市场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工商部门要建立“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认定标准和动态考核机制,保质保量推进“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体系建设,树立一批服务态度好,守法意识高的信用示范经营户,构建起以品牌市场、品格商户、品质商品为核心的农贸市场商业文明。政府鼓励和支持市场举办者通过契约加强对经营户管理,对于服务态度好,守法意识高的信用示范经营户在次年摊位招标中减免部分摊位费,对于失信严重经营户可以清退出市场。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文明规范管理”评比活动。由工商、创建办、农业、卫生等部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进行检查、评分,将检查结果形成通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刊登。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