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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就我区新阶段农业项目资金投入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农业项目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从我区新阶段农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我们深刻认识到:农业项目管理还有许多地方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农业项目资金的投入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进一步健全。突出表现为:
(1)农户与集体对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的投入不断减少。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民办公助”的投入原则和“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投入方针,意味着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群众自筹在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中的确也发挥了很大作用,但从实际调查的情况和有关资料显示,农民与集体参与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的情况还是不容乐观。主要原因是农产品价格低迷造成农民收入减缓,同时,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下降,要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的投入也越来越困难。
(2)农业项目资金量大且项目多,特别是实行财政报账制的项目较多,项目验收起来工作量非常大。由于科室同志知识结构的局限性,特别是对工程类项目的检查验收不深不透,深感责任重大,工作压力大。
(3)农业项目绩效评价制度不健全。
二、完善农业项目资金投入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的对策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结合我区实际的基础上,对如何创新农业项目投入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1)继续发挥农民群众投入的主体作用
农民群众是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的受益主体,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是农民自己的事业。民办公助,农民掏钱办自己的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但是,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继续发挥农民群众投入的主体作用,发动农民筹资搞开发,是我们面临的又一个问题。因此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一是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筹集资金。根据项目申报程序,在立项之前,事先征求农民群众的意愿,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自觉筹集资金和投工投劳参加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在项目申报时附上村民大会对自筹资金的承诺,保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的合法性;二是引入竞争机制。对群众积极性高,自筹资金落实比较好的项目优先选择,从而有效地调动干部群众的开发热情,把更多的人、财、物吸引到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建设上来,从而保证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资金的落实。
(2)强化协调服务意识。
为我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做到农业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针对财政资金紧张的现实,应及时做好对相关单位的解释协调工作,让大家了解财政,理解财政。
(3)健全权责明确的项目责任制度。
完善财政部门与项目实施部门相互职责的制度,分清各自的责任。明确规定项目实施部门是第一责任人。做到财政工作不错位、不越位,避免因职责不清,应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的责任,却加给财政部门的不公正现象,以保护财政部门、财政人员的合法权益。
(4)继续推行项目标准文本管理制度。
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项目后,按照标准文本进行申报管理,对发放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口管理,做到公正透明,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能。
(5)严把农业项目运作实施过程。
对已确定的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批复实施,杜绝随意变更项目计划的现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项目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及时下到项目实施现场。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及时的项目单位延期拨付农业资金。建立农业项目的“五有制度”,即开工有报告,施工有监督,阶段有检查,完工有验收,竣工有管护,确保项目效益的及时正常发挥。
(6)进一步提高农业项目资金报账管理水平。
在对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为降低资金风险,应执行“三严一坚持”的原则,即“严格按项目批复计划拨付资金,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严格按工程质量情况拨付资金”;一坚持即“坚持先用自筹资金,后用国补资金的原则”。这些措施可以保证农业项目及时启动,及按期保质完成,同时也可以促进农民自筹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在坚持以上原则的基础上,还应制定严格的资金支出审核手续,即增加填制项目完工结算单和支取单的制度,加大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做到从源头上防范套取农业资金事件的发生,提高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7)建立健全农业项目绩效评价制度。
通过绩效评价,实现项目实际情况与预期目标的对照,考察项目投资决策的正确性和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通过对项目各阶段工作的回顾,查明项目成败的原因,总结投资项目管理的经验教训,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把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到未来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去,以改进和提高农业项目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摘要】 财政拨款项目 绩效考评 管理 制度化 标准
引 言
以企业项目管理为主导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PMBOK(Project Management Body Of Knowledge)对国内政府财政拨款项目管理理论体系造成了一定的冲击。虽然财政拨款项目有自身的特性,但强化项目管理,保全国资增值的要求更加迫切。在这种趋势下,国家财政部开始启动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考评规范体系的建立。一些相关行业部门(如地震主管部门)也相应制定了绩效管理试行办法,这是目前国内对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制度的一种有益探索。下文将对此作简要论述。
一、财政性拨款项目绩效考评体系基本概念的含义及其特点
1、项目的含义和特征:
项目是一个特殊的将被完成的有限任务,它是一定时间内满足一系列特定目标的多项相关工作的简称。它具有以下特征:
(1)一次性。项目的任务是一次性的,有特定的环境与要求。
(2)整体性。项目是一系列活动的有机组合,形成一个完整过程。
(3)目标的明确性。在一定的组织机构内利用有限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目标由成本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组成。成果性目标是项目的最终目标和主导目标;约束性目标是实现成果性目标的客观条件和人为约束的统称,是项目实施必须遵循的条件,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的主要目标。
由于项目的以上特性,以项目为单元进行目标考核就成为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而目标考核的核心是绩效管理,因为绩效管理是通过约束性目标管理来实现成果性目标的管理,最终实现目标管理。
2、绩效管理
绩效是“绩”和“效”的合成,即成绩和效率,是项目建设成果的综合反映和体现。“绩”指项目是否按期达到预先设定的目标,主要任务是否完成,是侧重于量上的建设成果;“效”则指完成任务的效率,资金使用的效益,预算支出的节约等等,侧重于质上的建设成果。一个项目的绩效指标综合体现了项目建设的水平和成果,是管理者进行项目目标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
在项目绩效管理过程中,需要为主管部门提供绩效方面的决策信息,才能行之有效地实行控制管理,这就需要进行项目绩效考核与评估。所以绩效考评管理是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
3、财政拨款项目及其特点
财政拨款项目是指部分或全部使用财政拨款建设的项目。从目前我国财政购买支出的组成来看,财政拨款项目占据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它也是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的重要内容。因此,这部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决定了财政购买支出的使用效益,决定了这部分财政预算支出的使用效益。在我国,财政性资金拨款项目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数量多,使用资金大。财政拨款项目建设覆盖面广,涉及各行业各部门,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资和管理,发挥行业主管职能,推行国家政策的主要手段。同时,作为政策性拨款,要发挥并达到效用,其使用资金量也是惊人的。
(2)投资主体为国有法人。财政拨款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多在当年本部门预算中列支,资金来源为国家预算收入。因此由国有法人对其加强控制管理,严格绩效考评是非常必要的。同时,投资主体的单一性为统一制定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考评基本制度,在各地区各部门推广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实施依据。
(3)财政拨款项目管理的多样性。由于各地区各行业部门间广泛的差异性,导致财政拨款项目管理制度的多样性。这就要求绩效考评应该因地、因部门制宜,制定相应的绩效考评制度。
由于上述特点,使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考评体系基本标准的统一制定成为必需,同时具备了条件。
二、我国目前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源
1、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不科学、不规范,考评标准体系尚未正式建立
由于财政拨款项目管理从计划体制中走出的时间不长,政府职能转换和体制改革仍在进行中,尚未形成规范的体系化管理,考评标准不明晰,考评的主观随意性过大,错误的考核信息影响项目整体的绩效考核和过程管理。
(2)人管多于制度管理,考评未能制度化,实用性不强人管多于制度管理是绩效考评普遍存在的问题,对项目绩效的管理是经验性的,领导的临时性决策有很大的影响力。这种模式下的考评结论常常与主管部门领导个人因素密切相关。没有制度化的约束导致绩效管理的可操作性不强,不利于项目之间绩效考评的纵横向比较,也无从制定科学的项目发展战略。
(3)侧重于自我约束,监督控制不够有力,流于形式
项目管理过度依靠建设单位自我约束,未能形成合理有效的杠杆监督机制,经常是管理方、实施方、考评方三方合一,这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的体现,导致对项目的绩效管理控制力度不够。目前来自项目外部的绩效管理力度来自于两个方面:突击性或年度性的绩效考评和项目审计。由于项目管理是一个流动的、持续的过程,有限的突击性或年度性的考评或审计往往成为事后诸葛亮,是被动的和表面性的,不能从源头控制项目绩效管理的整个流程。
2、 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主要问题的根源
(1)主要的根源在于财政拨款项目管理的体制性弊端,表现在投资主体产权地位不清晰,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项目管理,监督乏力,未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市场化的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这是政府体制改革转型期的阵痛和代价。
(2)项目建设利益分配失衡。建设单位利益保证不够,使用行政命令,不能广泛调动项目绩效控制的积极性,未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分配格局。
三、国外项目绩效管理的经验
从国外比较成功的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理论来看,存在着以下几个特点: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客观化和实用化。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标准化的绩效考核制度,是实施有效绩效管理的保证。同时,明确投资方(政府)的合法权利,拥有对项目绩效的最终管理权和考评权。为保证考评人员的先进水平,采用聘请专业市场专家考评的方式,以提高考评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考评制度中的考评要点简单准确,便于操作。这几点,也将是我国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管理的发展方向。
四、地震事业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考评体制建设的有益探索
地震事业项目具有全额财政拨款和科研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其中全额财政拨款在财政拨款项目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地震事业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考评的探索将对整个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考评制度建设起到试验的作用。地震系统曾印发了《中国地震局中央财政项目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这个试行办法对财政项目绩效考评体制建设做了有益的探索,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化的建立――通过行政规章制度颁布实行
对考评的适用范围、组织管理、考评内容、指标、实施办法和结果应用均有详细的规定,并以附表的形式提供了绩效项目考评报告及评分标准。这个制度以中震发财字号文件的形式下达,具有部门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和本系统内推广执行的强制力。
2、标准化的建立――评分制
试行办法对于绩效考评指标说明详尽清楚。通过分类评分加权汇总,得到考评总分,以此为考评是否合格的依据。如:业务结果考评中1大项第1小项“项目目标完成程度”,分值为20分,考评依据为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或项目合同确定的阶段目标,考评标准有4级,100%完成得18-20分,80%-100%完成为13-17分,60%-80%完成为10-12分,60%以下完成为0-10分,除此外还有“验收的有效性”、“项目组织与管理水平”、“项目的效益”等大项和财务指标考评,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95分以上为优,85-95分为良,70-85分为及格,70分以下为不及格。
3、科学化的建设――自我考评和上级考评相结合
规定按照项目考评主管部门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同样考评标准的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考评主管部门适时对已自评项目进行考评。此外,对考评办法的规定有:综合评价法,对比分析法、投入产出法等,考评程序则有委托受理、方案设计、专家评价、综合分析和撰写报告等。
4、客观化的建设――专家评审制度和考评中介机构的介入
为保证考评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引进了专家评审制度的考评中介机构。按照规定,发展财务或计划财务部门依据项目特点和工作需要为绩效自评和考评组成专家组或遴选中介机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 熟悉地震及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
② 具有丰富的相关行业管理经验;
③ 具有机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业资格;
④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
同时中介机构的介入把考评工作推向市场,使之更透明、更公正。对于中介机构的条件也有明确的要求,如: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行业管理组织机构颁发的专业资质,或具有财政部认定的考评资格等等。
5、实用化的建设――业务考评与财务考评
试行办法从业务活动结果和财务活动结果两方面进行考评,各有侧重,互有补充,这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建设成果。其中的各项考评指标与项目管理工作密切相关,根据其重要性设置不同的权重,以合理反映整个项目建设管理的绩效水平。
五、《地震事业项目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考评标准和评分办法浅析
下面是试行办法中规定的考评标准和评分办法,从中可以看出试行办法在标准化、实用化等方向上的探索。
1、业务结果考评
(1)立项目标完成程度(分值45分,下同),包含
1) 项目目标完成程度(以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或项目合同确定的阶段目标为依据,20分)
2) 项目内容完成程度(项目工作量的完成情况,10分)
3) 项目工作质量(10分)
4) 项目进度(与计划进度符合情况,5分)
(2)验收的有效性(10分),包含
1) 验收机构的有效性(3分)
2) 验收方式合理性(3分)
3) 验收结果公正性(4分)
(3)项目组织和管理水平(10分),包含
1) 管理机构健全(2分)
2) 人员结构合理(各类人员结构,职称、学历等,2分)
3) 管理制度规范性(3分)
4) 组织管理有效性(3分)
(4)项目的效益(25分),包含
1) 科技进步效益(科技成果、人才培养、技术提高等,10分)
2) 公共支撑效益(10分)
3) 经济效益(5分)
(5)项目可持续性影响(10分),包含
1) 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4分)
2) 防震成灾事业发展的影响(3分)
3) 项目单位发展的影响(3分)
2、财务考评
(1)资金落实情况(10分),包含:
1)资金到位率(5分)
2)资金到位及时率(5分)
(2)项目采购执行情况(10分),包含:
1) 项目招标或项目采购方式(5分)
2) 项目采购支付方式(5分)
(3)实际支出情况(45分),包含:
1) 预算执行和预算批复的相符性(15分)
2) 实际支出调整的合理性(15分)
3) 实际支出内容的合理性(10分)
4) 支出结构的合理性(5分)
(4)财务信息质量(15分),包含:
1) 会计核算的准确性(10分)
2) 财务资料完整性(5分)
(5)财务资产制度执行情况(20分),包含:
1) 财产管理制度健全性(10分)
2) 财产管理制度有效性(10分)
可以看出,在项目业务活动结果考评中,立项目标完成程度和项目效益两个指标所占的权重最大,累计70分,占到整个项目考评分值的35%;在财务考评中,实际支出情况、财务资产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信息质量的权重最大,合计80分,占整个项目考评分值的40%。这几项如果都能得到满分,那么总分值将达到75分,绩效考评结论为合格,这说明考评方案的设计者对这些指标的重视程度,因为这些指标是项目建设绩效管理的关键性因素,体现着管理者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根本性成果。
虽然目前这种绩效考评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但在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考评体制建设上已经取得一定的进步,做出有益的探索,并积累了经验。
结语
地震事业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是在财政拨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中产生的,同时也是对项目绩效考评体制建设积极有益的探索,它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前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管理体制建设的改革方向。
参考文献
[1] 陈凌芹,《绩效管理》,中国纺织出版社,2004.6
一、主要表现的问题
1、主体地位不强,协调关系较难。长期以来,财政基本建设管理职能都是由建设银行代管,人们早巳养成“计委管立项,城建管规划,审计负责竣工决算审查”的思维方式。财政部门收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职能后,社会上对财政基建财务管理的主体地位认识不清,不能主动接受管理与监督。
2、管理制度不健全,实际操作难。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而在建设过程中,财务管理又是核心环节。多年来,由于现行运作的管理制度不能适应基本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多样化的需求。实践中操作性差,有些制度明显落后于基本建设发展的要求,在新的制度尚未出台,旧的制度又不适应的情况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经常出现无章可依的被动局面。而作为项目管理较混乱,违反基建程序,投标招标制度不严格,工程监理不到位,建设工程层层转包,层层扒皮,随意压价,偷工减科。特别是对违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行为的处罚制度规定不具体,难以掌握处罚的尺度。
3、监管职能有限,工作到位难。一是管理环节有局限性。财政部门没有参与基建计划管理,只是按基建计划被动拨付资金,难以有效地调控投资规模和结构。二是管理范围有局限性,局限于预算内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房屋建设项目、国营基建施工企业财务监管,对预算外资金、其他项目以及民营施工企业的监管缺乏力度。再加上财政部门基建财务管理机构成立较晚,经验不足,为务不精,也使基建财务管理工作难以到位,处于被动式局面。
二、采取有效的对策,加强财务管理的职能
1、强化财政在基建管理上的主体地位,切实提高协调能力。应该对财政基建机构的职能范围、管理权限和作用进行广泛宣传,使各基本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能主动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同时,财政基建财务管理部门加强与计委、建委、审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这项工作。
2、推行制度创新,完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机制。一是在基本建设资金拨付和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上创新,规定基本建设拨款程序和统一规定基建科目和核算方法;二是在行政事业单位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专户,并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进行审查。规定建设单位首期存入财政专户的基金比例,计划部门以财政部门提供的资金审查意见作为立项和下达投资计划的基本依据;三是在基本建设资金监督检查上创新,加强建设资金源头的管理,明确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资金必须设立专户管理,杜绝透支挪用;四是在建设项目工作概预决算审查上创新,对涉及财政投资项目竣工决策的审计,应统一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财会中介机构进行。对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意见必须经财政部门确认并出具资产入帐通知,建设单位才能以此作为资产入账的凭证;五是要建立严格的报表制度。重点是拨款资金申请表、工程进度表、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等。六是对基本建设投资效果进行分析,对基本建设实施全过程会计监督,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没。
3、强化监督职能,实施基建项目全程管理,切实提高基建效益。一是严把基建立项关。财政部门要主动抓好立项源头管理,经常主动地向计划部门了解项目申报计划,要求项目单位申报有计划,论证有报告,设计有图纸,资金有来源,并积极参与项目的验标、开标和投标工作;二是严把合同关。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严密合同内容、标底,履行合同期限地点、方式、价款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三是严把资金拨付关。在资金拨付上严格做到前期论证工作不完善不拨款,配套资金不落实不拨款,资金滞留账上不拨款,发现财务管理上有严重问题不拨款。在拨款前做到看工程进度,看配套资金落实,看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严把跟踪问效关。要经常到工程或项目现场察看进度,了解资金拨付和到位情况,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防止挤占、挪用、截留、转借等现象的发生,五是严把“三算”审查关。定期、及时审查建设单位工程结算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等资料。在审批竣工财务决算时对于支出项目是否合法、数额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合规都要严格把关,对于与工程投资无关、超标准、超计划的支出一律不得在项目成本中列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只能以财政下达的审批复件作为财务处理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五是严把基建支出管理。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实际支出,加强支出管理包括:认真、 全面、准确地反映各项投资的实际支出,财务部门应对本单位有关基建支出决策及其活动实施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要精打细算,合理节约,严格控制。六是强化审计监督,做好竣工决算清理工作。以建设项目为核心,围绕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即项目的前期计,开工前的审计,建设实施阶段的审计,竣工决算及投资效益的审计。在竣工财务决算前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财务处理、债权债务的清理,做到帐帐相符,帐实帐表相符。七是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综合素质,主动参与工程管理的全过程,不仅要能把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的基本要领,还要熟悉从基本建设的程序,要具备基建项目管理的预算,决算知识、施工规范和技术知识,掌握施工现场的第一手资料,随时与基建项目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严密性和规范性。
作者简介:
政府部门财务管理情况报告预算管理控制方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编制收支预算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的原则;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按照规定调整预算;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收支管理控制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款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切实加强收入票据的核查监控,确保收入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入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严格执行支出控制,严格执行支付控制,资金支付均按报销业务流程和资金支付结算规定办理手续;严格执行支出核算控制,对各项支出实行复核、监督。
资产管理控制方面: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购置、使用、保管、报废等各项制度;定期盘点,盈亏结果均报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再做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同时,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账务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及相关部门有关基建项目的管理规定,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控制,对所有基建项目的预算、竣工决算等,均需确认工程清单,送审计部门审核,并由其出具审核意见后才可按程序报账;实施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达标。
落实好农业综合开发制度,是实施好项目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评价项目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制度本身并不是工作目的,而是抓好工作的手段。强化制度的约束力,是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重要基础。如何增强项目管理制度的约束力,从目前的情况看,至少要注重抓好三个“点”,即完善制度体系的“空白点”,细化制度管理的“关键点”,强化制度约束的“着力点”。一是关注项目的“起头收尾”。重点完善项目立项的前期评审和竣工审计制度。项目立项不仅考量是否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也要按政策要求严格审核建设内容,实地勘察项目区工程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建设主体的积极性和项目竣工预期,做到区域工程规划明晰、单体工程概算准确、项目实施进度明确,并通过竣工审计逐一验证,避免计划随意调整、工程随意变更、施工进程滞后。二是优化项目的“过程规范”。重点细化项目工程招标和施工监理制度。明确区一级农业资源开发部门作为项目招标主体,加强与区级项目招标中心的沟通与配合,根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特点,完善招标评标方式,既要杜绝围标串标,更要防范恶意竞标,确保合理价中标,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通过对社会中介机构购买服务,发挥项目监理单位的过程监管作用,强化工作指导,完善合同管理,明确受托责任。三是实行项目的“绩效挂钩”。重点明确项目建设成效与扶持导向挂钩的连带机制。项目建设成功与否、效益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既要看结果也要重过程,以结果来印证过程、评价过程、反思过程。对项目建设和管理优良的区、镇街实行后续优先扶持,扩大争先创优正能量,对项目建设不达标的区进行非诚信备案,缩减后续投资指标,把问题多的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
二、认真履职,加大部门执行力
完善制度是基础,执行制度是关键。目前,国家和省级农业资源开发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相对齐全,市级开发部门也针对有关制度的重要把控环节,探索制定出一系列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力求通过提高制度的可行性来实现规范化管理。区一级农业资源开发部门是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的主体,必须积极认真地履行职责,着力提高对相关政策规定的执行水平。市和区要各司其职,总体上做到“三个到位”,即市级指导到位,区级履责到位,镇街宣传到位。一是要发挥市一级农业资源开发部门承上启下和协调同级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注意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和请教,及时掌握政策发展趋向,主动接受上级部门政策指导。同时,注重与省内兄弟市县开展广泛交流,通过观摩学习,吸收借鉴外地在执行制度方面的有益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为我所用”。尤其要注重加强对各区农业资源开发部门的指导,实行上门服务常态化,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二是要依靠区一级农业资源开发部门不断提高执行农业综合开发制度的履职能力,做到理解政策不偏向,执行制度不走样,创新管理有活力。在项目选项立项时,实地考察项目建设的可行程度,评价项目建设的预期效果;在项目建设期间,认真执行诸如项目招标、工程监理、财政报账等制度,加强过程性动态监管,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认真对照要求逐一过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三是要向有关项目镇街广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规章制度,为规范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打好思想基础。项目镇街作为项目建设主体或协管单位,要支持和配合农业资源开发主管部门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并在规章制度约束下,做到“四有”,即:有责任意识,敢于担当,认真负责;有务实态度,按政策行事,按规定管理;有实干精神,协调好各种矛盾,维护好农民利益;有争先激情,创建先进项目,打造亮点工程。
三、提高素质,增强队伍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