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汇报

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汇报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汇报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平罗县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罗县党委《关于做好全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平党办发[2004]6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平罗县委的统一安排,我局于2004年5月组织专人就“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与健康水平”的问题,展开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截止到5月1日,全县共有县级综合医院2所,中医院、防疫站、保健所各1所,乡镇卫生院21家,城关防保站、陶乐防保站各1所,厂矿医务室14家,个体诊所35家,村医疗站180家,已基本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为建立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全县乡镇卫生院除部分乡镇卫生院外,都已基本完成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基本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要地的基础设施和条件。部分乡镇卫生院还配备了救护车(如黄渠桥中心卫生院、姚伏中心卫生院、宝丰卫生院等)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急诊需求。

二、目前医药卫生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卫生部门在巩固和提高初级卫生保健成果的前提下,着重在医疗专业技术水平上下功夫,大力加强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同时,不断深化卫生改革,加大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力度,完善院长负责制,实行公开选拔和末位淘汰制,积极探索卫生改革的新路子,对村医疗站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狠抓乡、村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了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功能、基本满足了全县广大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需求,为全面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与健康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农村卫生院(惠北、通伏、崇岗、下庙)房屋陈旧,基础设施落后,设备配置不全,缺乏比较先进的医疗设备,如生化分析仪、尿液检测仪等,这即使农村卫生院的就医环境无法改善,又增加了农村卫生院对疾病筛查的难度。严重地阻碍了农村卫生院正常业务的开展,同时,为广大人民群众疾病的预防、控制及早期诊治带来了隐患。

2、从2003年起,由于财政紧张,县政府对农村卫生院实行差额补助,并且对99年以来新注入的农村卫生工作人员财政不予拨款,全部实行自收自支。由于乡镇卫生院以预防保健工作为主,许多工作者都是无偿服务的,而且卫生医疗收入减少,药品利润逐年减少,煤、电、水等公务费支出却逐年增加。这样,既加重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又造成缺人才又用不起人才的局面,使我县卫生人才大量流失,严重地影响了乡镇卫生院的长足发展。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得不到足额发放,有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生活环境相对较差的情况下,每月仅能拿到300多元的工资,农村卫生院为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不得不把精力放在医疗上,忙于创收而忽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从而缺乏完善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医疗救治体系,一旦出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难以应对,为全面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隐患。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落实各项保健任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民心工程,平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具体管理办法,并将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指定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但黄渠桥中心卫生院作为合作医疗定点单位,由于没有资金投入,住院部的扩建工程至今无法开展,这严重的制约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长期、稳定发展。

4、我县做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中医工作在我县各级医疗机构都得到了足够的认识和加强,但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医疗保健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的传统中医诊疗方式已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以保障我县的中医优势,但我县大部分医疗单位的中医诊疗仪器都相对落后,中医人才相对匮乏,无法保障祖国传统医学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同步。

四、建议和对策

为扭转这种局面,真正达到“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全身体素质的健康水平”的要求,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重点搞好乡(镇)卫生院三项建设(房屋、人员、设备)提高卫生院综合服务功能,在“十一五”期间完成惠北、通伏、宝丰、崇岗、下庙、黄渠桥卫生院房屋翻建,扩建更新,补充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基本实现“一无三配套”(无危房,房屋、人员、设备三配套)。

(二)进一步稳定农村基层卫生院的农村卫生队伍,积极争取政策,建议县政府调整县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补助政策,尽快恢复对乡镇卫生院的全额拨款政策,稳定农村卫生队伍。对新注入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财政也予以支持,减轻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切实保证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增加卫生投入,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卫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保障的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政府举办的各类机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的购置、维修,由政府按照卫生规划的要求予以安排。

(四)是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完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重视乡镇卫生院院长的任用、管理和培养,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骨干带头作用。

(五)是加强农村卫生适宜人才的培养。一方面要从我县实际出发,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改善环境,提高工资待遇,培养和建设一支与农村卫生发展相适应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卫生人才队伍。另一方面要制定优惠政策,千方百计引进人才,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卫生人才匮乏的问题。

(六)县财政加大对中医工作的投入,增加专项经费,用于发展中医事业,使中医事业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20所镇(中心)卫生院、246所村卫生室。我县从2011年7月1日起,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全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我县始终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精心组织,全力推进,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及时研究、精心部署,目前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明显。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建章立制,为制度实施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了《XX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XX县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方案》等政策文件,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听取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情况汇报。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多次带领县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深入乡镇卫生院进行实地调研,认真了解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拿出解决措施,为基本药物制度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1、规范采购,实行基本药物统一配送、统一支付。为规范基本药物的采购,我们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编制申报计划,每月上报两次,局采购办公室每月3号和15号统一审核。建立了全县基本药物专用账户,实行基本药物结算款项专户管理、统一支付。为提高基本药物配送效率,保证基本药物统一集中采购、付款,我县制定了《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集中支付工作流程》。每月25日前将核定采购周转资金上缴至专用账户,每月30号前付上月药款,回款率达100%。

2、建立医疗机构、配送企业考核机制。我们还成立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对基本药物采购全程进行监督,规范了进货渠道,杜绝了采购价格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建立了质量监管机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基药供应商的诚信警示机制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我县还组织了由纪委牵头,卫生局、发改委、药监局、招投标管理中心等参与的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以来执行药品网上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回款、零差价率销售等专项检查。根据省卫生厅《XX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苏卫药政[2012]6号)及《XX省基本药物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苏卫规药政[2012]2号)文件的要求,每月按照流程对供货企业进行网上积分考核,《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汇总表》每季度按时考核上报市药械采购服务中心。

3、财政扶持,确保实施可持性发展。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医改补助资金,优先保障人员和服务经费。我县相继出台了《XX县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意见》、《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标准。自2011年7月以来,全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始,县财政每年投入约2600多万元,补助镇村医疗机构。同时,对发展建设、人才培养、风险防范和卫生应急等方面资金,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安排了专门的计划。至目前,全县没有一个医疗卫生单位因为资金问题影响运行、影响稳定。

4、强化监管,确保制度健康有序推行。在配备基药管理人员、加强采供环节对接、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和基本药物制度宣传的同时,通过定期不定期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查检查,严防严禁超目录进药、超范围诊疗、超标准收费。专门成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结算服务中心,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经费统一拨付、资金统一调度、财务统一管理、结算统一把关,确保基本药物补助专款专用,保证医疗机构良好运行。

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今年上半年我中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始终致力于新农合制度的完善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县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有效避免了医院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加重病人经济负担的现象,全力确保了全县农民群众受益度不断提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1—4月新农合运行基本情况。

(一)新农合参合情况

,我县新农合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323人,参合率97.2%。

(二)新农合基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617.20万元,其中402.65万元为农民自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214.55万元。去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今年我县新农合可用基金为3184.26万元。截止4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已经到位80万元,中央财政预拨新农合基金645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暂未到位,基金到位率现为32.73%。

1—4月,我县共为参合农民报销医疗费用758.76万元,占本年度基金总额28.99%。家庭账户基金支出58.9万元。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圆满完成新农合基金收缴工作,参合率居全市第二;二是严格控制了次均住院费用,新农合实际补偿比达47%;三是提高了农民受益度;四是各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

根据广元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补偿方案的通知》(广卫发〔〕215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度为目标,经反复测算,拟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了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严格控制乡镇、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自付药品比例,新增慢性病报销病种,提高基金使用率,使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新农合政策知晓率

一是印制新农合宣传下发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宣传专栏、病房、村卫生站等位置张贴;二是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院醒目位置悬挂新农合宣传标语;三是通过电视宣传,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今年1—4月共制作3期电视宣传资料,时间长达50余天;四是通过县机要局网络管理中心将新农合政策变动情况等以短信形式群发至全县人民,确保宣传效果的同时合理引导农民就医;五是指导各乡镇合管、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板报、墙报等方式,并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卫生院职工、乡村医生深入农户家中宣传讲解新农合政策的目的、意义、医药费报销办法、报销比例等知识;六是将新农合宣传工作纳入乡镇新农合督导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入户调查,督导新农合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报请县卫生局制发了新农合住院率控制指标、单病种限价收费和定额补偿、新农合住院病人指征、重大慢性病可报销范围等一系列文件,将全县各乡镇住院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进一步明确了新农合住院病人住院的指征;根据全县医疗卫生技术情况,经县新农合技术指导组讨论,对单纯性阑尾炎、剖宫产等各类常见手术实行限价收费;将各类常见手术费用控制在规定范围之类,有效遏制挂床治疗、诱导轻症病人住院、乱收费、乱检查,开大处方,“搭车药”的现象发生。

(四)加强监管,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

今年以来,我中心继续采取采取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等方式,1-4月份共组织下乡累计达20余次,加大外伤核实力度,加强对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督促检查,共查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事件3起,处理3起,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质量保证金5000余元,为新农合基金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加快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一是根据省卫生厅统一要求进行全县40余个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软件升级及日常维护;二是对照全省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增加新农合信息系统内可报销药品目录;三是针对各乡镇信息系统运行中出现的个内问题进行巡回指导,确保新农合信息系统运行稳定。

(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今年以来,我中心积极争取资金,举办了乡镇新农合管理及经办人员培训班,共培训90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与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促使其规范服务行为,有力的保障了新农合制度在我县进一步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宣传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还不够细致、耐心,表达的也不够通俗易懂,致使部分农民对新农合政策还不够理解,二是宣传方式需要创新,如何利用最少的经费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宣传内容要通俗易懂,切实提高农民积极踊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觉自愿性。

(二)个别医疗机构诊疗行为 不够规范

一是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将应该门诊治疗病人收入住院治疗、滥用抗生素、开大处方等不规范行为。二是个别医疗机构部分药品价格偏高。

(三)个别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新农合工作重视不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一是各类设施配备不齐全,新农合稽核人员兼职现象严重;二是新农合各类标识设置不完善,制度不健全;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新农合资料档案保存不规范。

(四)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指导不力的现象客观存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面广,人数众多,县合管中心人员忙于县外就医住院人员的报销工作,如何完善合作医疗和监管机制,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为明年门诊统筹工作奠基铺路

一是加快新农合医疗费用审核无纸化,所有审核工作均在信息系统里处理完毕;二是做好门诊结算工作,将以前全县农民门诊余额核对清楚,并在信息系统里备份,为明年门诊统筹工作打好基础。

(二)以灾后重建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新农合制度发展。

一是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灾后重建与新农合制度恢复与发展上来;二是千方百计争取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三是为将各乡镇合管办及全县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与两保争取财政资金,并按人头争取足额的办公经费;四是加强县内各级医疗机构“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解决人才危机。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新农合基金流失。

一是继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的监管;二是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防止医疗机构为增加收入而拖延疗程、增加用药品种、增加检查项目、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等做法;三是定期向县新农合监督小组汇报监管工作情况,取得其工作上的支持。四是完善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设立新农合公示栏,将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情况,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住院时间、住院总费用、可报费用和补偿金额,以及新农合有关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群众意见与反馈等内容进行严格公示,每月公示一次。

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加强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为努力实现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4%的预期调控目标,我局首先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巡视、预警报告、应急值班、跟踪监测等制度,重点防范苗头性、局部性和个别商品价格异常波动演变成显性、全局性和多数商品的价格连锁上涨,切实做到反映迅速、措施得当、干预有效,防止突发性价格上涨。在今年三月份发生的食盐价格异常变动中,我局积极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深入经营企业调研,第一时间掌握基本情况后,在电视台及时食盐价格和库存等相关信息,从速从快严厉查处2起食盐价格举报案件,确保事件尽快得到平息。其次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网络建设工作,在全县范围设立价格信息检测站(点)19个,其中:副食品4个、粮油4个、药品5个、蔬菜4个、家电2个,定期反馈所经营商品价格的变动情况,确保及时掌握全县市场价格动态,为实现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4%的控制目标和保持市场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提供第一手资料;按市局要求及时、准确、定期上报铁精粉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每月上报3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重点商品价格监测任务。再次是合理把握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的力度和节奏,慎重出台政府管理的价格和收费调价项目。抽调精干力量完成了市局部署的自来水成本测算工作,委托会计事务所对供热经营成本进行审计审核工作。

充分发挥价格检查职能,认真做好价格检查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了涉农价费检查,突出对化肥、种子等农资价格进行了检查,依法查处农资乱涨价行为,检查了全县所有化肥经销单位,维护了农资价格稳定,降低了农民种粮成本,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了医药价格检查。为配合医疗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农村在今年6月份实现药品零差价,对全县18个乡镇卫生院药品价格,医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县中两院药价进行专项检查,此外对县城医保定点30多所药店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价行为进行处罚,保护居民合法权益。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了学前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年初联合财政、教育共同下发了学前教育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6月份集中对140所乡镇幼儿园和25所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四是充分发挥12358职能,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价格举报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杜绝因处理不及时而造成群众上访,全年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9件,结案率100%。五是开展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在春运期间对25所个体加油站油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全共处罚850余万元。

做好价格鉴证工作,确保涉案价格的公正合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价格认证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性质工作,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涉及各类资产、各种人物和各种关系,法律、政策、时限要求都很强,一年来,我中心在克服人员少、鉴证业务头绪多,涉及面广等困难,共受理各类案件210件,鉴定标的总额3279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12件,鉴定标的总额145万元;民事案件55件,鉴定标的总额3015万元;行政案件49件,标的额119万元,我们坚持依法办案、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改善服务态度,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度负责做好每一个案件,及时为县法院和公安局等司法部门定罪量刑、法庭裁决,提供了有力的价格依据,从没误过事,得到了县法院、公安局和当事人的高度信任和好评。

高质量完成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

收费管理工作,是物价基础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审验把关工作。做好《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严格把关,做到政策不明白的不上证,国家明令取消的坚决清理出来。按照市局的要求,于5月1日开始,对全县的《收费许可证》进行审验。共审验《收费许可证》302个,取消收费项目14个,停收9项。降低收费标准5项。较好地完成了收费许可证的换验证工作。

搞好制度建设,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物价机关。

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三年以来,我县作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二批推广县之一,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扎实推进,为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和工作平稳运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参合率稳步提高,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农民参合率实现了逐年稳步上升,2007年农业人口参合14.8万人,参合率92%;2008年农业人口参合12.7万人,参合率达95%;2009年农业人口参合12.3万人,参合率达96%。各级财政补贴逐年增高,2009年中央、省、县级财政为每个参合农民补贴80元,2010年将提高到120元,报销补偿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平均补偿比从2007年的32.8%提高到今年的38.6%。

(二)受益面逐年扩大,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

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8月30日,我县参合农民受益人数达22.7万人(次),补偿医疗费用1877.63万元,全县享受大额补偿1万元以上的有100人,达到3万元的有3人,报销补偿人次、人均补偿金额逐年增加。广大农村群众就医观念随着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发生了根本变化,“大病拖、小病扛”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就医后能及时得到医药费用补偿,有效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切实减轻了农民就医负担,广大农民兄弟从新农合中真正得到了实惠。

(三)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发展,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随着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工程”,通过不断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加强了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投入资金300余万元购置设备200台(套),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础条件和技术力量得到了较大改善,现有的卫生资源得到合理整合和优化配置,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四)新农合管理逐步规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在组织管理、筹资机制、基金管理、特困医疗救助、卫生服务监管等方面探索了一些符合我县实际的运行管理机制,并逐步规范、健全和完善。在组织机构建设上,全县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县、乡、村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领导体系和监督体系。在资金筹集和管理上,通过不断规范筹资程序、严格资金管理,初步建立了由村到乡到县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在资金安全运行上,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做到了资金收支两条线封闭运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合作医疗基金安全管理制度。在卫生服务监管上,逐步形成了卫生部门主管与多部门监督、群众反映与主动调查、现场明补与每月公示相结合的服务监管机制。

总体来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收到了参合农民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政府工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乡镇的精心组织、扎实苦干,得益于各相关部门的认真实施、通力配合,得益于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为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的工作效果离预期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宣传不到位,农民认识有误区。全县各乡镇虽然都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工作,但在宣传的深度、广度上各有差异。许多乡镇干部在筹资过程中,对政策的宣传还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理解的不深不透,导致广大农民对新农合政策认识上存在误区;政策宣传没有全面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宣传做得不够到位;宣传氛围不浓厚,声势不够大、不持久。由于宣传的缺位,导致不少农民群众对新农合的有关政策和报销程序不完全知晓和了解,往往是患病后或需要报销补偿时才去多方打听,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大部分群众也不完全了解新农合保大病、保住院的适当补助、互助共济的性质。二是筹资工作长效机制没有形成。由于筹资工作在我县乃至全市都没有现成的模式和很好的经验,各乡镇目前主要采取下计划、乡村干部逐户上门收取的方式筹资。由于工作量大面广,加之筹资工作中的表册、合作医疗证的填制内容多,给我们的筹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一些乡村干部在收不齐参合农民的筹资款时,只能采取垫付的形式完成任务,一定程度上又增加了基层负担。三是医疗技术服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

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高、技术人员短缺、不能很好地提供就近的基本医疗服务与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增长的矛盾,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四是保障能力弱,参合积极性亟待调动。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对新农合的期望值过高。通过调研发现,农民群众普遍反映我县目前存在定点医疗机构药价过高、诊疗项目窄、保障能力延伸范围不广等问题,一定程度

上也影响了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此项惠民政策要得到农民群众的真正认同,还有一个适应和认知过程,还需要我们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才能更好地调动和提高参合农民的积极性。五是制度不完善,管理和监管水平有待加强。目前,我县门诊报销还没有全面实行,参合农民的受益面不够大,乡村一体化和统一价格还没有全面普及。在基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仍然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科学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以上这些问题如不给予重视和并及时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到我县2010年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实施。因此,全县上下务必深化对新农合工作的认识,把新农合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全力以赴,迎难而上,消除畏难情绪,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目标,完善措施,强力推进新一轮新农合试点工作

当前,我们既要抓好今年新农合各项工作的收口,又要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确保2010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按照省市要求,我县明年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机制,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巩固以往工作成果,扩大农民受益面,农民参合率要达到98%以上,让广大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完成2010年新农合筹资任务有两项硬性指标:一个是农民参合比例达到全县农业人口的98%,比上年增长3个百分点;另一个是农民交费标准为每人30元,比上年增加10元。从这两个数字看,我们的筹资任务更加艰巨,能否完成这两项硬指标,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抓好落实。为此,我们要全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群众既是推动力量,也是最终受益者。要把这件好事抓好,关键在于群众认识是否到位、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工作发动是否到位。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宣传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了解不深不透、存在疑虑和担忧的问题,在认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和宣传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真正深入人心。要结合受益群众的典型事例,有针对性地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自己参加合作医疗后的权利和义务,明白报销的办法、程序和比例,消除农民的疑虑和担心。今年,新农合政策在资金分配方式、门诊慢病开展及门诊统筹补偿、《用药目录》等方面都重新进行了调整。2010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0元,中央、省、县级财政将配套120元;住院病人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由2009年的3万元调整为6万元;这些重要调整的目的是扩大参合农民享受医疗补助的范围,缓解农民经济负担,让农民享受更多的实惠,尤其要向群众把政策讲透、讲清,增强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资金筹措,确保按时完成筹资任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基础,同时又是难点工作。说是基础,在于只有农民自筹资金筹集到位,并达到规定的覆盖面,上级才会拨付配套资金;说是难点,在于参合资金每年都要征缴,牵涉群众切身利益。对此,各乡镇、相关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把资金筹措作为重点,全力抓好筹资工作。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筹资要坚持农民自愿,严禁垫资、摊派和弄虚作假,严禁为了抢进度、赶任务而强行征收。一要规范筹资程序。按照登记造册、收取基金、开具票据、填发合疗证等程序进行。二要严肃筹资纪律。禁止为片面追求农民参合率,强迫农民缴费,强迫乡镇卫生院、村屯干部代缴,或用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垫付形式进行缴费等错误行为和作法。三要明确参合条件。参合对象必须是县内常住农业人口以及林场、农场、粮库非在职人员,外地务工人员及各工种下岗人员,必须要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加。四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等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仍继续由县民政局按有关政策规定代缴参合资金,确保上述群众参加新农合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做到原参合农民继续参合,未参合农民积极参合,各乡镇特别要关注外出务工农户的参合,提高参合率。五要加强基金管理。农合资金实行日清日结,并及时上解入库,严禁坐支、挪用。要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群众自愿积极参合,确保在2009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合作医疗资金的筹措任务,为明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强化基础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技术依托。从三年来运行的基本情况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合管工作体制进一步理顺。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把合作医疗工作与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努力改善农村卫生基础条件,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增强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争取做到群众“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镇和县”,在最近的距离,用最少的花费,享受较好的医疗服务。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禁大病开方、小病大处方,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对医疗机构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事件要彻底追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服务态度差、群众不满意、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取消定点医疗资格,确保向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加强管理机构建设,严格基金监管

管好用好合作医疗基金,确保基金的方便、安全和有效使用,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关键,也是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如果监管不到位,甚至出现了问题,说明政府和主管部门没有尽到责任。因此,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着力抓好制度建设,不断强化管理,保证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资金存储、基金拨付管理,做到钱帐分离、收支分离、封闭运行。要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规范运行,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要建立监督机制,定期监督检查,增强资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必须公开、公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挪用、滥用、贪污等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处。

(五)积极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我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完善,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创新。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要积极启动开展三项试点:一是积极开展与省、市级医疗机构参合患者的“零时限、零距离”补偿兑付,实现我县参合患者在省市级大医院住院,出院时即可进行补偿结算。二是积极探索在北京、秦皇岛等大城市务工聚集地设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在外务工人员看病就医,并及时了解新农合各项政策。三是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工作及做好药品招标采购的监管工作,搭建县、乡、村卫生规范管理平台,有效规范药品价格,保证医疗机构的用药质量。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快县内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做到县、乡、村新农合业务开展同步联网,通过网络办公,不断改进审核报销办法,有效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继续完善县外参合住院患者在乡镇合管办补偿窗口的审核补偿程序,方便转外就医和在外务工患者的就医报销。

三、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确保圆满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任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点问题多。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的一项惠民工程,是政府行为,其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都在各级人民政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合作医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经常听取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好各种困难和矛盾,促进合作医疗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强化部门协作

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各负其责,配合联动。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财政部门要严格资金审查核实,保证县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制定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民政部门要落实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好五保户、特困户和优抚对象的参合问题,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审计部门要对合作医疗基金和农民健康体检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间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通报新农合相关信息,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