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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特点

社会治理的特点

社会治理的特点范文第1篇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命题提出的文本溯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关于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党的十六大前后,“政治发展道路”等重要政治理念的相继提出是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基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对于积极稳妥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考结论。2002年5月,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政治发展道路”的概念,并强调要以此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正式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第一次系统阐释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重要思想,从而指明了我们所坚持的政治发展道路的关键和核心,并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将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推向前进。”

党的十六大后,以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提出了“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等政治理念。2003年2月,在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上强调,“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2004年9月,吴邦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为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召开的座谈会上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概念开始出现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正式讲话中。2006年7月,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初步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出的历史必然性,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一条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能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根本政治保证的政治发展道路,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正式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范畴,并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坚定不移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概念开始频繁出现在党的文献中,党对它的认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2008年2月,在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出的历史必然性、特点和优势,以及核心原则等问题作了详细阐释:其一,政治发展道路是否正确,对一个国家的盛衰兴亡具有决定性意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和体制模式,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充分考虑我国的社会历史背景、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发展水平等重要因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政治发展道路上作出正确的选择。其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党带领人民通过长期实践找到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正确道路,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发展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安康、社会和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2008年3月,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作了更为系统完整的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既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又有严谨的制度安排,既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又有有效的实现形式和可靠的推动力量,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并再次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选择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唯一正确道路,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唯一正确道路。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认识更加趋向成熟和完善。2009年9月,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系统鲜明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走出的一条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能够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能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根本政治保证的政治发展道路。201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更加明确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们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篇讲话明确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方向,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同时,这篇讲话也标志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认识趋于成熟。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的现状综述

自党的十七大正式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重大命题以来,理论界围绕这一重大命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和研究,主要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主要内容、基本原则、主要特点、发展路径、实践意义以及形成和发展历程等方面。

(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是近年来理论界讨论的首要问题和重点所在,也是深入开展相关学术探讨的基本前提和逻辑起点。目前,学者们主要围绕近年来党的中央领导同志的相关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相关文件精神,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作出更为深入的研究和阐释。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学者们普遍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深刻把握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局势,科学总结世界各国政治发展成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提出的重要政治理念;是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而开辟出来的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光明大道,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有机结合的产物,是一条充分体现全国各族人民根本意愿和根本利益的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能够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能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根本政治保证的政治发展道路。

此外,也有学者从学理角度作出分析,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可以表述为:中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国家公权配置各方利益的系统,基于本国经济、文化、社会发展需要,并顺应时代潮流而发生的民主化、法律化、制度化转变途径,包含原则、制度、理念等相关要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有机构成部分。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主要内容,学者们大都从指导思想、领导核心、制度安排、价值取向、实现形式等五个层面展开具体阐述,并取得了较为一致的认识和看法。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在领导核心上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制度设计上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目标取向上必须坚持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实现形式上主要以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为重要形式。

此外,也有部分学者从比较政治学研究的视角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和主要内容展开学理探讨。有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六个方面:(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原则和关键所在;(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制度基础;(3)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特色;(4)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发展理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基本路径;(5)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重要特征;(6)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和发展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重要思路。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学者从语义学的视角提出了破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命题需要把握的三个基本点:(1)“社会主义”。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政治发展道路。所以,在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借鉴西方政治发展的有益成果固然必要,但也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政治发展道路。(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形态,或者说是不完全的、不成熟的社会主义形态。它既有社会主义的因素,也有非社会主义的因素,或者说是不成熟的社会主义因素。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还不是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还带有不发达或者不很发达的社会主义的制度性特征。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由不很发达的社会主义通向发达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走向完善和成熟的发展道路。(3)“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要从当代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要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特别要同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制度和体制,同当前中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还要充分考虑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和社会文化心理。

(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特点

近年来,理论界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原则和特点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讨,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成果。

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必须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大多数学者从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研究的视角展开分析,并得出了较为一致的结论。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1)必须清醒地看到政治文明的阶级性和民族性,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长期性、阶段性、艰巨性和复杂性。(2)必须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与西方政治制度的区别,坚持和发展我们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即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能搞西方的议会制度,也不能搞西方的三权鼎立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能削弱和否定党的领导,搞轮流执政的多党制;必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不能把民主和集中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3)必须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照抄别国的政治发展模式。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特点,理论界主要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展开分析和研究。

空间维度,主要表现为从中外政治制度比较这一视角出发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独具的优势和特点进行的分析和阐释。有学者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区别于西方政治发展模式就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从发展方向来说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政治发展道路;从发展动力来说具有政党推动的特点;从发展类型来说是后发式政治发展道路。有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生长成熟起来的,适应了拥有世界上最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谋求政治稳定的需要,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体现了党的先进性与社会主义本质的有机统一;是在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的条件下生长成熟起来的,顺应了世界民主的潮流,融入了时展的精神,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与人类政治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也有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特点主要在于:(1)坚持从本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强调政治发展要有利于生产力的进步、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2)采取循序渐进、制度创新、逐步深入的策略方针,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了政治发展的有序、稳妥、持久,并取得了显著成效;(3)实行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核心内容的政治发展战略,持之以恒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而实现和维护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4)发挥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证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

时间维度,主要表现为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就改革开放前后中国政治发展所走过的道路存在的不同点展开的研究和探讨。学者们一致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为实现特定政治发展目标而探索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共产党所探索和走过的政治发展道路存在很大的差别。有学者就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走的是一条增量改革的道路,与之前“不破不立,大破才能大立”思维取向主导下的政治发展道路存在较大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选择以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推动政治发展的动力和途径,主张只有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的途径,革除政治体制中存在的各种弊端,才能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推向前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采取了许多灵活务实的民主政治建设形式,走政治改革与政治建设相结合,通过政治建设巩固政治改革成果的路子。

(三)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发展路径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发展路径问题是近年来我们理论界较为重视和关注的一个炙手可热的课题。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既有较为严谨的学理分析和思考,也有较为理性的政策建议和主张。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路径的学理分析和思考。有学者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呈现出增量民主的特征,受路径依赖的影响,今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将继续沿着增量民主的发展路径演进。具体而言:(1)正在或者将要进行的政治改革和民主建设,必须有足够的“存量”,包括充分的经济和政治基础;(2)这种改革和建设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新的突破,形成一种新的增长,是对“存量”的增加;(3)这种改革和发展在过程上是渐进的和缓慢的,它是一种突破而非突变;(4)增量民主的实质是在不损害人民群众原有政治利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增加政治利益。也有学者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探索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系统体系,包括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战略、模式、动力、方式、途径等方面。具体来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政治发展目标上主张建设社会主义高效政治和民主政治;在政治发展战略上主张秩序优先的渐进式改革;在政治发展模式上主张执政党主导的有限自主和有限控制相结合;在政治发展动力上主张以经济变革为基础的复合动力系统;在政治发展方式上主张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上下结合;在政治发展途径和手段上主张在坚持中国特色的前提下理性借鉴西方国家的政治文明,推进制度创新和培育公民意识。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路径的政策建议和主张。有学者认为,当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必须抓好三个着力点:(1)努力发展党内民主,并以此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2)努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3)努力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学者提出,在我国现阶段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注重把握和突破以下基本环节:(1)丰富民主形式,增强民主制度的实际内涵;(2)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3)弘扬民主精神,倡行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4)加强民主协商,凝聚民主政治的建设力量;(5)深化政治改革,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也有学者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路径选择,不仅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积极推进渐进式的政治发展,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还需建立、保持和维护比较稳定的社会政治秩序状态,加强对政治发展过程的规划和指导,消除引起社会动荡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推动政治发展。

此外,也有学者从理论创新的视角就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必须要注意的环节作了分析和概括:(1)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构建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理论;(2)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实践,总结和研究中国政治发展的规律;(3)要与时俱进地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并以此来指导中国的政治发展具体实践;(4)大力借鉴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积极成果,继承中国历史上的治国理政经验,并注意在继承、引进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中国的实际,实现政治发展理论的创新。

(四)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形成和发展历程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形成和发展的基本历程,理论界有着比较一致地认识和看法。学者们普遍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而形成,发展而发展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探索、奠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形成和发展于改革开放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和国家政治生活主题的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探索中逐渐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历程,大多数学者以党的中央领导集体的代际更替为标准把其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时间段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发扬民主、加强法制,阐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方法、评价标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明确提出并积极推进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为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建设指明了基本方向;第二个时间段是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要抓紧进行民主法制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并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建设上取得重大进展;第三个时间段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为总书记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此外,也有学者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特征为参照,将这一时期中国政治发展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年至1987年,是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启动和重点推进阶段,在此阶段,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在困难中逐步开拓,实现了一系列大的突破;第二阶段是1987年至1992年,政治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和稳步调整阶段,在此阶段,政治体制改革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全面展开,并在成功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干扰的基础上呈现稳步调整状态;第三阶段是1992年至2002年,政治体制改革渐进深化和完善体制阶段,在此阶段,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把政治体制改革渐进地向前推进,在完善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方面收到了实际成效;第四阶段是2002年至今,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和领导下,政治体制改革进入理论创新和全面深化阶段。

(五)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实践意义

理论界已有的研究成果,主要从长远意义和现实意义两个层面分析和探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现实意义。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长远意义。学者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社会政治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系统回答在政治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是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要求;是抵御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企图的客观需要。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现实意义。学者们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既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政治发展原理同当代中国国情紧密结合起来的伟大创造,又是需要在探索之中进一步定型和完善的过程。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规定和迫切要求。具体来讲,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发展全局和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顺利推进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实现我国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国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内在要求。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存在的不足及展望

总体来讲,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及其相关研究已经引起了理论界的广泛关注和极大兴趣,并取得了初步的研究成果,为更深入地进入此项课题的研究奠定了一定基础。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崭新政治理念,也因此,就研究现状来看,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不足。现有的研究较多的停留在概念研究和意义论证上,真正深入的问题研究并不多见,而且重复研究多,创新研究少,尤其是缺少系统、深入的实证分析,研究方法也较单一,大多数论文都囿于定性分析和概念解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是一个涉及中共党史党建学、政治学、宪法学、民族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的综合性研究课题,研究内容庞杂。笔者认为,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研究,可以遵循这样的基本思路: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运用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和政党理论,以及政治学、宪法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相关研究方法,以“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根本出发点,在系统梳理和分析近年来国内外理论界和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文献分析、调查研究的路径,系统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学说,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回顾和总结中国共产党探索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历程和主要经验,特别是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及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人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新思想、新观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经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论证,并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间的关系,以及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政治稳定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6]:《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7]:《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8]俞可平:《增量民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9]佟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几个问题》,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10]刘宁宁:《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7年第6期。

[11]包心鉴:《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载《理论学刊》2008年第1期。

[12]庄聪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特征和原则》,载《科学社会主义》2008年第3期。

[13]施雪华、孙发锋:《改革开放30年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探索》,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年第6期。

[14]何毅亭:《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载《经济日报》2008年12月25日。

[15]席文启、仲计水:《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几个问题》,载《人大研究》2008年第11期。

[16]施雪华、孙发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探索》,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年第4期。

[17]秋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载《求是》2010年第12期。

[18]关海庭、徐鸣:《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政治发展》,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年第12期。

[19]郝遥:《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特点》,载《江汉论坛》2011年第5期。

[20]齐卫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载《人民日报》2011年10月11日。

[21]王敏:《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1年第4期。

[22]刘学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载《科学社会主义》2011年第6期。

社会治理的特点范文第2篇

一、社会治理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关于治理的研究始于西方学者,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学者俞可平把治理理论引入我国并加以推广。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管理的内涵、方式、理念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十七大提出完善社会管理、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新要求。可见,在我国,社会治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解决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

同样,我国对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认识和实践也经历了探索、深化和完善的过程。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社会治理现代化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社会治理主体、客体和环境的现代化,也包括社会治理硬件和软件的现代化。概括地讲,社会治理现代化包括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两者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可见,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社会治理体系不断优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是动态发展、不断深化和不断积累的。

二、民族地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特殊性

研究不同地区的社会治理,首先要分析研究对象的特点。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特点主要有:

(一)治理基础的制约性

与东南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基础具有一系列特点,如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缘政治敏感;经济基础薄弱,市场化、现代化发展滞后;民族宗教复杂、社会矛盾多样等。例如,内蒙古作?榍贩⒋锏厍?,自然环境恶劣,农牧区长期处于小生产分散经营状态;其次,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文化和科技落后,影响现代文明传播与发展;再次,历史上民族压迫、军阀混战、殖民入侵、封建盘剥进一步加剧内蒙古的落后。另外,治理基础的制约性还表现在许多领域内传统和现代并存,民族特性和国家共性同在的特点。因此,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始终伴随着传统与现代、民族与国家、发展与稳定等主题,致使民族地区推进现代化的任务更加艰巨。

(二)治理主体的复杂性

社会治理主体包括政府、社会、企业和公众等。民族自治机关承担着“国家治理”和“民族自治”的双重角色。民族地区的社会组织,既包括本地区基层组织、行业协会与社团等,又包括民族地区传统习惯上的社会组织(如“家支”、“理老”等组织。①民族地区的公众,泛指本地区所有公民。例如,内蒙古作为民族地区,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包括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49个民族杂居共处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其中,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的就有8个民族。不同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决定了民族差异,进而决定了社会治理主体的差异。可见,与其他地区相比,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主体具有复杂性的特点。

(三)治理内容的民族性

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也涉及社会建设诸多方面,包括教育、医疗、就业、分配、社保、矛盾化解与安全防范等内容,而这些内容往往与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紧密关联,甚至相互交织在一起。从国内看,民族地区的教育政策就需要考虑少数民族的实际需求、接受程度以及自我传承和发展。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也需要考虑民族问题。从国际看,有的民族地区还是边疆地区。就国防安全而言,周边国家信仰不同、意识形态各异、宗教关系复杂、民族问题敏感。因此,与其他地区相比,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内容涉及面广,与民族问题关联性强。

三、民族地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

目前,从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实践看,成绩非常明显,但仍然面临一些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基础的制约还很明显

在我国,大多数民族地区都是欠发达地区,有的甚至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如六盘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西藏等都涉及民族地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可见,社会建设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而社会建设重点发展就业与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表1对比了2015年广州、杭州、南宁、呼和浩特市GDP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民生支出属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可见,社会事业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大多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无论速度还是质量,都面临着巨大挑战。

表1 2015年广州、杭州、南宁、呼和浩特市GDP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对比情况表

城 市 GDP总量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亿元 比上年增长(%) 亿元 占GDP的比重(%)

广州市 18100.41 8.4% 1728.15 9.54

杭州市 10053.58 10.2% 1205.48 11.99

南宁市 3410.09 8.6% 527.69 15.47

呼和浩特市 3090.5 8.3% 367.7 11.9

资料来源:根据2015年广州、杭州、南宁、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

(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还未形成

在实践中,很多地区都没有形成协同治理的格局,民族地区尤为明显。第一,党政包揽过多。这是很多地区都存在的现象。现实中由于“全能政府”惯性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采取自上而下的工作方式,大包大揽社会事务,忽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甚至将社会组织和成员视为社会治理的对象而不是合作的伙伴,进而导致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难以形成。第二,主体多元复杂。这是民族地区特有的现象。如前文所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主体,无论是政府、社会组织还是公众,都具有区域性、民族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这就进一步加大了民族地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形成的困难。

(三)民族地区的优势还未充分发挥

立足自身,才能有所发展。从根本上讲,民族地区最大的优势就是制度优势,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但在实践中,由于社会各方面对民族政策重视不足,把握不够,执行力不强以及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相对滞后等原因,致使民族地区的优势还未充分发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1984年5月颁布实施的,至今已经30多年了,但是一直没有操作性更强的单行条例,这就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具体实践中不能很好的执行

四、民族地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思路

针对民族地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本论文提出以下四点思路:

(一)立足自身,夯实经济基础

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是硬道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全面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现代化,经济现代化是其他各领域现代化的基础。因此,民族地区要立足自身,发展经济,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当前,民族地区夯实经济基础,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探索和研究新时期民族地区政策性扶持办法,整合农牧、水利、扶贫、民族等各方面资金和力量,帮助民族地区重点解决农业、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第二,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民族地区要立足自身,抓住这个重新洗牌的机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另外,符合条件的民族地区还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等发展战略,努力寻找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支点。第三,全力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和经济发展。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项目,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第四,围绕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育少数民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注重基层,创新社区治理模式

十八大之后,指出,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平台。伴随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信息化的推进,创新社区治理模式越来越重要。第一,积极回应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提高基层群众对于公共服务需求的满意度,这是社区治理的关键。在供给侧方面,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要以社区公共需求为基本导向,创新社区公共服务,实现群众诉求表达―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利实现―群众需要满足的良性循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由行政工作向社会工作转变,进而推动社?^认同向社会认同转变。第二,要构建社区协同治理机制,保障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通过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释放社会潜力、激发居民活力。第三,要创新社区网格化治理机制。实现社区网格化由风险防控的单一功能转向多功能、立体化、联动式的社区综合服务载体转变,实现机构、人员、信息和流程的整合,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延伸社区治理的覆盖面,提升社区治理的效果。

(三)发挥优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制度是社会治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对于民族地区而言,加强制度建设,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首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早已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统一与长治久安的需要,是促进民族关系和谐与中华民族共同繁荣的法宝。因此,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离不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框架内进行。。因此,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要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现代化相结合来开展,即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例如,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没有单行条例、民族政策与时俱进的程度不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引发的社会问题、新时期少数民族与汉族以及少数民族之间利益纠纷等问题都可以通过调整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也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方面。

社会治理的特点范文第3篇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教育的内容比较丰富,而且形式多样,但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领域问题很多。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研究要根据教育工作者的研究特长与研究方向相结合进行研究。在研究中要明确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以满足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需要。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重点是思想理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实际生活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最高目标是引导学生为实现理想的社会价值而努力奋斗,现实目标是帮助学生解决在现实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思想问题,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思想政治教育的最高目标和现实目标是相互促进和相互依赖的,在解决现实问题的基础上,引导学生为实现更高的目标奋斗。

    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重点的深化

    (1)社会层面的主导性和多样性的矛盾状态。我国是在中华民族文化主导下的多元文化的发展,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成为多种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形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成为社会的主导价值体系。在现实社会中,主导意识形态与多元的意识形态长期并存而且相互影响,影响着学生的思想品德和道德风范。思想政治教育要运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相关学科理论,研究社会客观因素对学生思想、行为的具体影响,更要研究这些因素对学生思想、行为的综合影响。也要研究国家在改革开放中的政治主导、民族文化主导、人本主导和社会核心价值主导等,这就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所要研究的主导性思想政治教育形态。(2)个体层面的个性化与社会化的矛盾状态。在市场体制条件下拥有自主权和民主发展条件下拥有自由性,能够独立、自主和创造性地发展自己主体性与个性特点的同时,必须融入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与道德生活,接受社会政治、法制与道德规范。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化的实质就是以思想政治和社会道德的目标、规范实现学生的社会化。在学生社会化中,学生在不断的追求进步和实现理想而不是依赖于社会的生活条件。学生具有独立性、创造性和自主性。

    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化难题探讨

社会治理的特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治理  治理理论  中国特色

进入2l世纪以后,中国学术界引发了一阵“治理”热潮,关于国家治理、公司治理、大学治理、社区治理、乡村治理等的研究方兴未艾,创建有中国特色的治理理论日益成为中国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应立足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总结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成功治理经验,并且对西方先进的治理理论兼收并蓄,才能最终实现中国治理科学的创新发展。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治理理念

中国古代文化“百家争鸣”,今天热议的“治理”话题,其体现的治理理念在当时的多家学派中都形成了各自的理论体系。我们可从中提炼出中国从古及今文化传承中所包含的众多治理思想,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的治理理论的精华理念。

(一)道家无为而治,取法自然

道家无为则无不治。把为当作无为,把无为当作为,取法自然,其体现的是一种依法治理、遵循规律的治理理念。创建有中国特色的治理理论,必须充分吸收道家学派依法治理、遵循客观规律、重视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的和谐等治理理念。

(二)儒家仁义中庸,崇尚德性

儒家把人性与管理相结合,形成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即德治主义,它的目标不仅仅在于经济利益的实现,更重要的是追求人格的完善和人伦的和谐。儒家这~主张体现的是以德治国的理念。在今天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中国,我们在重法的同时也要兼顾重德,以法促德,以德促法,相辅相成,才是治理良策。这也是有中国特色的治理理论中必须涉及和不可忽略的一部份。

(三)法家立法严刑,施术用势

法家的法治论主张。在立法方面要做到事皆有法;在执法方面必须做到任法、从法;在法的保障方面,赏刑分明,刑为主赏为辅。商鞅提出了推行法治的三要素——法、信、权0法家立法严刑,施术用势的主张,尤其是以法为本,法律至上的治国方针,值得我们学习并吸收其中合理的成分。当今中国,若要更好更有效地推进法治化进程,需要借鉴法家的这些主张。无论如何,崇尚法律的绝对权威是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的。

(四)其它学派的主张

兵家奇正变幻,贵在权变;农家因地制宜,不违农时:墨家兼爱交利,善立表率:名家巧设名辩,擅长剖析:纵横家连横合纵,唯利是从。。我们只要深入推敲.就能感受到这些学派各具特色的治理思想和理念。只要是合理的,我们都应该积极吸纳进来,让其成为有特色的治理理论的闪光点。

二、改革开放三十年间治理的成功经验

在治理精神的指导下,我国很多方面的政治和行政都在实践着治理的理念。以政府治道变革为例,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最明显的标志就是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变化。从政府治道变革的实践中,我们能总结出很多宝贵的成功经验。

(一)发展观念转变

对于中国政府来说,这些年最大的变化是发展观念上的变化,体现在从“一部分入先富起来”的政策走向“和谐发展”的政策。“和谐社会”在治理意义上的核心内容是以人为本,协调发展。以人为本是治理理念的核心精神,协调发展是善治的重要精神。平衡发展,统筹兼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中国的治理来说尤其显得重要。

(二)政府职能转变

治理理念对中国政府来说意味着政府自身的改革,主要任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近些年中国政府转变职能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企分开,不断落实企业自主权;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三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市场竞争领域政府退出,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强化政府职能;四是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方面。

(三)目标理念转变

治理理念引导下的中国政府自身变革,还意味着政府的目标理念发生变化,由建立传统权威型政府转变为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是善治的核心理念,责任政府是善治的重要内涵,服务政府、效能政府、阳光政府是善治的重要理念。

三、创建有中国特色的治理理论的路径选择——多角度视角

(一)主体多元化

1.政府。作为元治理的政府,不再是过去的全能型政府,而是一个现代型政府,即有机地梳理各个治理主体间的权责配置及相互关系,而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发挥核心纽带作用。政府作为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中最重要的主体,它自身的改革完善非常重要。就中国现实情况来看,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组织,建立强而精的政府,其对社会管理的重点放在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

2.市场。坚持市场的治理主体地位,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创建有中国特色的治理理论的必要前提。有中国特色的治理理论必然要求坚持市场导向,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应是以市场为前提的功能补偿性行政或助动式行政,政府是对市场功能缺陷的替补,是市场调节和社会自治的剩余物。

3.公民社会。治理理论下公共治理模式的过程是寻求新型国家——社会关系的过程,而公民组织的发展和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是治理得以运转的物质基础。充分发挥公民社会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向善治目标转变的必经途径。公民社会在中国现今只能作为一个相对次重要的治理主体,因其自身力量的弱小。我国要改变历来“强政府、弱社会”的传统,就必须培育和发展公民社会。建立政府与社会的相互依赖、相互协作的互动关系。

4.执政党。中国从传统政府管理模式向治理模式转变的过程,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包括公民社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以及政府内部和公民社会内部各自的积极力量与消极力量之间的博弈。在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为这两种博弈创造条件,推动双方最终使博弈达到双赢的结局,从而实现向治理模式的转变。因此需要转变我们党的角色和职能,这不但是行政管理模式转变的关键。而且也是现代化过程中彻底解决党政关系问题的关键。

(二)领域宽广化

治理理念渗透到各个领域,形成各自领域内的治理理论,并指导着各自领域内的实践活动。有中国特色的治理理论,其内涵非常丰富,也相应地包括了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治理理论,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理论,有中国特色的大学治理理论,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理论,有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理论,等等。

社会治理的特点范文第5篇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凸显期。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形塑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治理,对于实现现代国家与现代社会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美国的公民治理

随着现代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公民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即公民应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着积极的主人角色。基于治理理论的美国公民治理也就愈发凸显出它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公民治理是美国社区的基本治理形态。“公民治理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由美国学者博克斯提出的,以“公民中心”为治理导向的社区治理模式,它重构了公民、代议者、公共服务职业者的角色定位,打破了以基层官员主导基层公共决策的制定与操作的局面,强调“公民本位”的治理价值观。

公民治理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就是“治理理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

其一,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持续互动的过程。治理的权力运行是上下互动的,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其二,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与合作;不仅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社区组织、公民自助组织等。博克斯指出“我使用了治理一词,而没有使用政府或者行政的概念,目的在于说明包含着参与社会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公民、选任代议者和公共服务职业者的全部活动”①。

从治理理论出发,博克斯进一步探索公民、选任官员和公共服务职业者的角色:公民成为社区的治理者而不是消费者;选任官员的作用在于协调公民参与治理的种种努力,而不是替他们作出决策;实践者关注的焦点是帮助公民实现其社区治理目标,而不是着力于控制公共权威机构。

美国公民治理的另一个理论基础就是后现代话语理论―治理必定越来越以相关各方,包括公民与官员之间开诚布公的对话为基础。可靠对话的最终理想把行政官员与公民大众视为彼此是充分参与的,而且被视为在一种其中他们作为人而相互接洽的关系中的参与者。“一个公民易于进入的和民主的社区制度把社区居民看作是公民,它允许公民就政策议题进行公开对话,认同人们有能力提出建议或采取具有真正影响的行动。②”博克斯认识到了代议者的作用正逐渐被参政公民直接参与政策制定过程所取代,但是,他也看到对话并不能代替代议制治理机构,不能保证民主和责任原则的同时兼顾,实现理性的连贯性,因此他直接指出,“开放的治理体系和公民对话确实也非常重要,但它自身终究不能保持政策判断的一致性,也无法应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常政策执行”。③

按照博克斯公民治理模型,在社区治理中,公民成为社区的治理者而非消费者;选任官员的作用在于协调公民参与治理的种种努力,而不是替他们做出决策;实践者关注的焦点是帮助公民实现其社区治理目标,而不是着力控制公共权威机构。公民成为社区真正的主人,自行管理社区和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抵制国家和州政府以及本地政治、经济精英对社区政策过程的控制,回归创建国家时社区治理的历史价值,即“地方控制而不是州或国家控制的公共治理;小而富有回应性而不是庞大臃肿的政府;公共服务职业者是公民的咨询者和帮助者,而不是公共组织的控制者”。④博克斯的公民治理模型意在倡导公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在基层社会实现最大限度的“强势民主”。巴伯认为,“强势民主不只追求选票,而且要求有好的理由;强势民主不仅仅追求对事物的看法,而且也重视理性的辩论”⑤。公民治理所彰显的直接民主,就是要求公民以社区为载体,通过对社区公共事务自主性治理的民主实践成为社区的真正主人。

在美国的公民治理实践中,公民治理可分为完全型公民治理和不完全型公民治理。所谓完全型公民治理是指作为社区主人的社区公众,不仅主导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而且参与社区治理的全过程,即社区居民既是社区治理的决策者,也是社区政策的执行者。

所谓不完全型公民治理,是指社区居民只是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者,而把社区政策的具体执行交给社区公共管理者。由于社区公民治理的核心是公民决策,因此,社区居民如果能够真正主导社区公共事务决策,成为社区的主人,他们虽然不从事具体而微的社区治理,也应视为公民治理。不管是在完全型公民治理下,还是在不完全型公民治理模式下,美国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都必须由社区居民来决定;重大的社区公共事务决策,还必须通过社区全体居民公决来解决。

中国特色公民治理与美国公民治理的共通性

公民治理理论虽源于西方国家,但以公民为中心的制度设计理念与我国基层的村(居)民自治都是基于人民理论,因此公民治理的精神应运用于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以人民为政治权力合法性唯一来源的现代国家所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治理,即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就是人民群众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自治活动中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因此,中国特色公民治理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现实需求上都具有可行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同时也是建设小康社会最重要的阶段,如何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就突出地摆在了党和政府面前。可以说社会稳定与否和社会治理状况具有直接关系,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已成为政府政策合法性、公民满意度、社会治理格局、社会稳定度的衡量标准。党的十明确指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为基础的“五位一体”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治理现代化的重点、难点在基层,活力源泉也在基层,要以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城乡社区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

基层社会是公民进行民主政治实践的试验场,也是社会转型期矛盾的最大存储地,基层社会治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和社会稳定性。近年来,基层社会治理中诸如官民矛盾、公民政治冷漠等问题已经严重损害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进程,也严重威胁到中国基层群众自治的效度。因此,对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也毋庸置疑地成为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与难点。与此同时,基层社会的多样性与广泛性特点,也使城乡广大社区成为了社会治理创新的活力源泉和希望所在。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服务于人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社会自治活动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让广大城乡居民在自己的家园里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我国践行中国特色公民治理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方向。

首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公民治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与保障。实践证明,我国基层社会的自治发展中需要一个主导性的、有效的政治力量的支撑,这种力量在中国只能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从党的产生和壮大,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取得和巩固,不仅是中国近现代史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且也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高度统一的。我国现行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的十七大、十都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四项基本政治制度之一。这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充分重视和肯定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中所起的主导性作用,充分肯定人民群众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形态的最佳形式和途径。因此,矢志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公民治理基础与保障。

其次,西方公民治理与我国的村(居)民自治都强调以公民为中心,倡导公民充分参与。西方新公共管理一度提倡“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偏离了以“公民为中心”价值诉求。新公共管理强调了政府在公共行政中的主导作用,把公民当作“顾客”,认为公民只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被动消费者”。而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关于公共行政治理系统的一系列思想,它将公共服务、民主治理和公民参与置于这些思想的中心地位”⑥,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责既不是划桨,也不是掌舵,而是服务,在治理过程中应该彰显“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导向。这就要求社会治理中提倡公民的充分参与,如果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很难使政策合法化。

我国的村(居)民自治是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基本形态。它彰显了直接民主的治理精神,提倡人民当家作主,鼓励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自主性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公民自主性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是我国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也是践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期实现群众自治目标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中国特色公民治理在价值取向上与西方公民治理相似,因此具有可行性。

第三,中国特色公民治理与美国公民治理在制度设计上都是以“自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设计原则。无论是西方的公民治理还是中国的村(居)民自治,在制度设计上都强调基层群众自主性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即都强调自治。美国的公民自治是在早期的乡镇生活形成的一种具有民主价值意识的公民自治理念,如托克维尔所说:“他们在力所能及的有限范围内,试着去管理社会,使自己习惯于自由赖以实现的组织形式”⑦,“乡镇的管理方式是根据居民的爱好而选择的”。居民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自行管理自己的社区事务,充分彰显基层社会的自治价值观。我国宪法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明文规定了,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都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社区成员和村民利益的代表,是发展基层民主,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它们不是行政派出机构,更不是附属组织。党的十七大则明确把基层社会自治制度确定为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之一,这为群众自治活动提供了重要保障。

公民治理在中国的运作

美国的“公民治理”是植根于美国的文化背景、经济基础、公民素质等特定的生态土壤的。我国基层群众自治根植于我国的国情,因此打造中国特色公民治理就不能照搬西方“公民治理”的经验。而应该充分结合我国基本国情,以使得理论与实际相统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创新治理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健全参与表达机制,大力培育社会自治组织,加强公民自身素质建设,夯实基层群众自治基础。这才是真正让中国特色公民治理运转起来的理性路径。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民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合作治理格局,是未来中国特色公民治理的大的制度框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为公民治理提供了方向指导和力量支持。政府应该完善服务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要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规范民主选举,倡导公民参与,这样才能积极有效地推进公民治理的进程。

社会组织对于公民治理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社会团体如果能够发挥其辅助作用,并吸纳更多的公民加入社会组织,不仅能提高公民进入“公共领域”的能力而且有利于公民社会的培育。公民的积极参与是政策合法性的来源,同时也是政府与民众有效交流的方式。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政府治理+公众参与”模式的替代模式应当是一种“合作治理”模式。

现代社会是一个依法治理的社会,法治保障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与重要前提。任何社会主体都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参与社会治理活动,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社会组织、公众依法参与是打造“五位一体”合作共治格局的基础性工程。在法治保障下,加强“党群、政府与民众、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多元合作治理”的良性互动关系,这不仅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也是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合作治理,并借助基层社会合作治理走向公民治理美丽蓝图的手段。

以健全公民“表达机制、参与机制”为重要抓手,推进中国特色公民治理。完善公民表达机制和参与机制是在现代社会实现公民治理的重要抓手。表达机制和参与机制的完善是回应政治民主的最有利因素,健全的表达机制、参与机制是培养“积极公民”的有效平台。在建立健全包括法律制度、制度、听证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府与公民之间良性互动的双向表达与沟通机制,是通过合作治理走向中国特色公民治理的基础性路径。政府与民众的双向互动是公共政策合法性的源泉。

此外,应完善政府回应机制,做到有求必应。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政府的回应能力,尤其对于社会弱势群体,要为他们提供绿色通道以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在完善参与机制方面,应完善(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而不是视其为一个封闭的环节,让更多民众参与村和社区的事务,为城乡居民自主性管理基层公共事务提供广阔的平台。福克斯和米勒把公共能量场中的话语分为“少数人的对话”、“多数人的对话”、“一些人的对话”三类,并认为少数人的对话其实是独白性的操纵,多数人的对话则导致表达主义的无政府状态,而“一些人的对话优于少数人的对话和多数人的对话,它的针对特定语境的话语和不愿遭受愚弄与任随差遣,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参与。但是切合情境的意向性和真诚性的提高大大地超过了它的缺点。”⑧因此,政府官员与公民代表要充分进行对话、协商与合作,这样才能让公民在基层社会自主性治理中的“话语权”得到充分保障。

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增强社会资本与社会活力。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失灵,又能在一定范围内弥补市场缺陷;既能减少政府成为社会矛盾焦点的概率,又能较好处理市场不能或无力处理的问题和矛盾。

社会组织能为维护公民权利、社会稳定发展,实现公民治理提供支持与保障。可以说,社会组织愈发达,社会自治组织水平就愈高,就愈有利于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与繁荣发展。

从参与的有效性、可行性和现实性来看,公民通过自治性结社方式的集体参与更为有利。因为社会利益分化和利益聚合速度的加快必将促使公共问题建构和议程确立由政府统合转向为公民自治组织,之间的利益博弈,建立有共同目标和价值诉求的自治组织有利于增强公民参与博弈的力量、降低博弈成本和促进利益整合。帕特南的社会资本概念包括信任、规范以及网络,这也是社会组织的特征,它们能够通过多元化的合作来提高社会效率。社会资本越丰富的地方,公民社会就越发达,从而更有利于实现公民治理。因此,应大力培育新兴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的良好发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并应该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操作制度,尤其是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与监督机制来保障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

加强公民教育、提升公民素质和参与能力。提升公民参与能力的最重要的途径是加强公民教育。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公民教育体系,更多的是以政治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来替代公民教育。公民教育的内容应该既包括公民意识的培育,也包括公民政治能力的锻炼和提升。公民意识即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同,公民意识的提升有利于公民对自己主人翁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感有更清晰的认识,从而在实践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为此,应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城乡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组织社区成员参与公共活动,在活动中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同时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一些社区建立了自己的公共图书馆、体育活动室、议事会、邀请专家定期给予其指导等,以此为基础,城乡居民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活动中,会逐步提高他们的公民意识与公民能力。党政部门应为公民能力的培养提供便于操作的平台和可行性路径,在实践中帮助城乡居民掌握政治参与的技巧与方法,培养他们理性的公共视角和与利益相关者协商的能力。比如,成都市以村民议事会为基层社会自治平台,以村级公共服务资金的民主使用为“抓手”,走出了一条农民在自主性管理活动中不断提升公民意识、公民能力的理性之路,实现了基层民主实践与公民教育的良性互动,丰富和发展了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中国特色公民治理的创新之路。

结语

在当代中国,让中国特色公民治理真正运转起来,就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打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民参与、法治保重”五位一体的社会合作共治体制为制度化平台。在党的领导与整合下,在大力推进中国特色公民教育、健全公民参与机制、培育社会自治组织的基础上,以基层社会合作治理深入推进城乡基层社会人民当家作主的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是让中国特色公民治理良好地运转起来,实现人民群众在城乡家园真正当家作主的可行性路径。

(本文系史云贵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路径创新研究”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项目“中国城市治理创新经验总结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13BZZ036、NCET-13-0389)

【注释】

①[美]理查德・C・博克斯:《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孙柏瑛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96页。

②③④[美]理查德・C・博克斯:《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⑤Barber, B. R. Democracy and Differenc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6. p. 576.

⑥[美]金钟燮:《公共行政的社会建构:解释与批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⑦[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国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