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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十四五工作计划

环保十四五工作计划

环保十四五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五年计划”、“五年规划”,从读书读报看电视时就常萦绕耳畔的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的简称,是我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对我国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规划了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上大学了,工作了,才懂得“五年规划”,即是我们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我们生活、学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53年的“一五”计划到2020年“十三五”规划的完美收官,再到即将就要开启的“十四五”规划,一个又一个的五年,平常又非凡,“五年计划”“五年规划”不断地、持续推动着我们全社会向前深化发展、深化改革,使我们全社会强劲有力地向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

我国五年规划的历史,几乎就是新中国成长和发展的“史记”,1951年2月,由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等中央领导组成的“一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在我国上下方方面面薄弱的基础上,又伴随着朝鲜战争,编制领导小组大胆地将“重工业发展”规划为“一五计划”的重心,重中之重。最终,在苏联工业化道路成功的示范效应影响下,优先重工业发展既保障了我国国家政治独立和国防安全,又快速地改变了我国工业十分落后的面貌。事实表明,"一五"计划时期优先发展工业战略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从“一五”计划到“十三五”规划的成功制定和完美执行,对我国全面崛起的意义十分重大、非凡而伟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对待发展,就要超前思考,未雨绸缪,这是计划就是非常重要了。计划管理是组织管理中一项重要职能,计划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合理地调度配置单位的资源,落实目标责任制,提高管理的科学性、评价的可操作性。单位通过对计划的制定、执行、检查、调整的过过程管理,就能合理配置利用人、财、物等资源,高效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生产效益,确保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预测、可掌控。

环保十四五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全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在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行动员部署。2004年3月初召开了全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对编制四川省“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责任、目标和任务。要求“十一五”规划是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规划,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规划,也是一个推进跨越式发展的战略规划。同时在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及工作经费上给予了充分保证。

二是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坚持开门办规划,加强了重大问题的研究,面向省内外公开招标和委托研究33个重大课题。实施规划编制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机制,聘请32名专家组建了“十一五”规划咨询委员会。加强了规划培训和宣传。

三是开展宜宾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结合”的规划体制,强化规划的空间约束力和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是组织开展“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在完成四川省“十五”计划纲要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委托省政府科技顾问团、省经济发展研究院、省经济信息中心分别开展“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前期研究,形成了研究报告。目前,正在抓紧进行《四川省“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二、对四川省“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初步设想

(一)“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计划实施3年多来,四川省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良好态势,西部大开发实现了良好开局,计划执行情况总体上良好。2001―2003年地区生产总值以年均10.5%的速度增长,比“十五”计划原定的8%高出2.5个百分点,达到5456.3亿元。2004年以来,四川省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坚持在发展中调控,在调控中发展,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预计2004年增长率可达到12.5%,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00亿元左右,按2000年价格计算达到6090亿元,提前一年实现“十五”计划原定的5890亿元的总量目标。三次产业结构、城镇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吸引外资、社会事业、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指标都将超额完成。

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发展相对滞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十分繁重;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缓慢;经济增长尚未摆脱粗放型的方式;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突出,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等。这些因素,都需要我们在“十一五”规划中加以充分考虑。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根据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战略部署,21世纪头20年,是一个我们必须十分珍惜、又要紧紧抓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按照四川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干好头五年、准备后五年、谋划再十年、提前翻两番”的要求,“十一五”处在四川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这一期间,既要确保2010年实现省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的跨越式发展总体目标,更要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基础、增添后劲。因此,“十一五”规划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初步考虑,全省“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跨越式发展作为主题,把调整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整体素质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三个转变”,全面做好西部开发“五篇文章”,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提高四川省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建成西部经济强省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实现新的跨越。

四川省地处我国西部,经济总量虽排在西部第一位,但人均水平仅处于西部中下游位置,与全国尤其是东部发达地区比较,发展水平更低,发展更加滞后,是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征更加明显的内陆省份。从这一特殊省情出发,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全省应始终坚持跨越式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做到既好又快地发展,切实解决低水平、不协调、不全面的问题,努力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争取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到2010年迈上1万亿元大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500美元左右,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打好基础、增添后劲。

(三)“十一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十一五”期间,需要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坚持城乡统筹,力争解决“三农”问题取得突破。四川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突出抓好的重大问题。“十一五”计划期间,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一中心,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农产品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在加强大中型水利设施建设的同时,集中力量抓好农村“六小工程”建设,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全面实施“千万农民工培训计划”工程,加强农民工跨地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掌握专业技能的产业技工队伍,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争取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有较大突破。“十一五”期间,要从全省产业结构不优、竞争力不强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资源特色和比较优势,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水电、机械冶金、医药化工、饮料食品、旅游六大支柱产业。重点围绕成(成都)德(德阳)绵(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带和攀西、川南资源开发区,依托大中城市、优势基地、科技城和工业园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提高交通设施网络化和现代化水平为重点,适度超前建设基础设施。全面提高四川产业和产品的竞争力,以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质的飞跃。

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力争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取得突破。四川省自然资源丰富,多种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例,但人均资源占有量并不高,必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除此之外,别无选择。“十一五”期间,必须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突破口,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保护型的社会。全省将抓紧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启动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研究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利用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继续巩固和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早日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四是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力争在发展民营经济上取得较大突破。四川省加快发展的希望在民间,活力在民营。“十一五”期间,要针对四川省国有经济比重较高的现状,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抓住时机调整所有制结构。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战略举措来抓,积极完善扶持和鼓励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范围,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放手发展民营经济,提高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力争到201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0%以上。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力争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取得突破。“十一五”期间,要坚持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加快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继续大力发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下转第58页)(上接第53页)育,鼓励发展民办教育,把农村教育作为发展重点,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政府”、“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活动,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培养和提升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快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和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提高全省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体会和建议

2005年,四川省“十一五”规划进入重要阶段。通过一年来规划前期研究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深深地感到,要进一步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需要牢牢把握几个关键环节:第一,要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规划编制理念。能否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规划编制的全过程,是四川省编制“十一五”规划能不能成功的关键。第二,要继续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尽管已经做了大量的前期研究工作,但还很不够,需要继续在重大问题研究上下工夫,敢于讲真话、讲实话、讲新话,把规划编制的过程变为不断创新的过程。第三,要加快规划改革创新步伐。在搞好宜宾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基础上,选择几个市县扩大试点,以点带面,继续深化规划体制改革。第四,要加强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形成合力,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环保十四五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力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天山慧谷、产业新城”的发展理念,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以“蓝天行动计划”为抓手,以建立科学规范的环保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重点难点环保工作,扎实整改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根据区总规环评及总体规划,结合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原则,重点对园区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园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到2016年底,综合督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区环境保护工作

1.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主动作为意识。完成《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并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

2.利用环境政策倒逼经济转型发展。按照《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昌州党发〔2016〕4号),严格执行《自治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布局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选址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核准或备案。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

(二)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和考核问责

3.加大绩效考评中环保指标权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在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责任考核中增加环保指标分值。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4.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自治州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6〕37号),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到监管区域全覆盖。明确各企业的网格化监管任务、责任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

(三)以“蓝天行动”计划为统领,落实国家环保计划(规划)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5.继续全力推进“蓝天行动计划”。按照《区落实州“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协作,明确责任,全面完成2016年“蓝天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

6.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列入目标责任书中的园区“十二五”减排项目、2016年自治州下达的减排项目建设。对已建成的减排项目,强化运行管理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指标任务。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

7.加大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工地的扬尘管控力度。根据《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施工,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全部采取硬化处理措施;堆放土方全部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土方作业全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加大环卫清扫车辆配备力度,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

责任单位:建设局、市政中心

8.严格控制道路运输车辆扬尘。依据管理规范,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实施密闭管理,防止尘土泄露、抛撒、飞扬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市政中心

9.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蓝天行动”计划中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环境保护局

(四)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区域环境问题整治

10.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根据《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开展园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中心、环境保护局

11.推进中水调蓄及输配工程PPP项目。将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及提升中水回用率等工作列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和自筹资金,确保按计划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

(五)加强环保能力及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2.加强工业园区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区环保机构,明确其定岗、定编、定责方案,合理增加环保专业人员,并保障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财政局

13.严格项目准入,规范园区企业布局。逐步改善园区企业布局过于分散的现状,并按照园区总体规划严格项目准入,对于不符合园区规划的项目今后一律不在园区落户。

责任单位:规划局、产业发展科技局

14.强化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将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州“十三五”工业规划,多措并举,依照《污水厂环保竣工验收整改实施方案》,《污水厂环保竣工验收倒排工期表》推进污水厂通过环保验收,并确保完成2016年度列入“蓝天行动计划”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规划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

(六)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

15.完善司法联动机制。按照《州关于建立实施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案卷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派出所

16.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督促问题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并组织开展环境大排查后督察。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

17.开展餐饮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严格源头监管,根据《州城区餐饮业油烟和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餐饮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

18.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州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及执法程序,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

(七)强化督查

19.严格落实督查通报制度。对照本方案任务清单,适时开展督查,形成处理意见,并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园区成立区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安排骨干力量负责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二)细化任务,靠实责任。要按照自治州统一部署,对照整改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将总体目标和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在政策、资金、人员方面做好保障。

环保十四五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加快*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发展高技术、新技术及高技术、新技术产业(以下统称新兴技术及新兴技术产业),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推动传统工业的改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发展新兴技术和新兴工业暂行条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规划面积为五平方公里。

第三条开发区是新兴技术的研究、开发、中试、生产、经营、培训的综合性基地,其主要任务是:

(一)引进国外及国内新兴技术和资金,兴办新兴技术企业;

(二)将国内及国外新兴技术成果转化为工业化产品并推广应用;

(三)促使新兴技术企业运用开发区的条件不断研究、开发、更新技术和产品,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扩大再生产;

(四)跟踪国际新兴技术发展进程;

(五)培训中、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的新兴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包括:

(一)微电子与信息技术及其产品;

(二)光纤与现代电子通讯技术及其产品;

(三)激光技术及其产品;

(四)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其产品;

(五)生物工程技术及其产品;

(六)新材料技术及其产品;

(七)新能源技术、节能新技术及其产品;

(八)航天技术及其产品;

(九)其他新兴技术及其产品。

第五条本条例所称的新兴技术企业是指开发区内从事本条例第四条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新兴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中试、生产和进行相关的经营、服务业务(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并具备下列条件者:

(一)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在开发区内投资建立的独立核算的分厂或生产车间;

(二)企业的负责人是具有企业管理或者科技管理经验和中级以上职称的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与其从事的专业技术相称的中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包括相当于同等学历的科技人员)和技术工人。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全面领导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应本着高效、负责的原则,在开发区内行使各自职权。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主管外国投资工作的部门是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其职权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对开发区行使下列职权:

(一)会同*市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计委)制定开发区新兴技术发展规划;

(二)组织确定并定期新兴技术及其产品目录;

(三)组织制订新兴技术企业具体认定办法和组织新兴技术业和新兴技术新产品的认定、考核工作;

(四)扶持区内新兴技术研究和新兴技术企业发展。

第九条*市经济委员会会同市计委对开发区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开发区新兴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新兴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调整开发区内现有工业企业产品结构和编制新兴技术产品发展计划;

(三)确定开发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第十条*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局对开发区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编制、审查开发区建设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监督规划的实施;

(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审核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四)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

开发区建设详细规划批准后,按照规划安排的建设项目,不再办理选址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开发区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市科委的新兴技术企业和新兴技术产品批准书,核准其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二)对区内企业和个人进行税收管理和财务监督;

(三)监督开发基金的使用。

第十二条*市环境保护局对开发区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审查进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防治方案,监督检查治理设施;

(三)确定开发区及其环境保护带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开发区内设立工作机构。

第十四条徐汇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发区内的公安、消防、文化、教育、卫生、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绿化、商业网点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区政工作。

徐汇区人民政府应在开发区设置街道办事处,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有关机构的派出机构。

第三章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十五条*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总公司)根据本条例和经批准的开发区发展规划,从事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和运用、土地开发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经营、举办企业、技术及产品贸易和综合服务等工作。

开发区总公司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为开发区发展和区内企业事业单位服务的企业,享受新兴技术企业的优惠待遇。

第十六条开发区总公司可根据经营业务需要在开发区内建立有关专业公司。

第十七条开发区内可以举办从事新兴技术研究、开发、中试、生产、应用、服务或与其配套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以及个体的研究、开发、制作、经营户。

第十八条鼓励在开发区内投资兴建符合本条例以及列入本市新兴技术工业发展规划的项目。

鼓励在开发区内投资举办旨在推广应用新兴技术及其产品项目的设计、开发、中试、制造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新兴技术创新发明中心,以及与发展新兴技术工业相关的加工装配出口、进口替代企业。

第十九条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为开发区提供并不断完善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通信、道路养护、仓储、运输、生活服务等设施。

银行、保险、邮电等部门应在开发区内设立分支机构。

第四章环境保护

第二十条开发区内一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开发区的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等标准,控制污染,处理和处置固体废弃物及有毒物质。

开发区内的一切项目必须是无污染或少污染的项目,并且必须实行防治环境污染的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

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使用清洁能源。

第二十一条为确保开发区环境质量,设立开发区环境保护带。

环境保护带内各单位负有不影响开发区环境质量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开发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发区及其环境保护带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程建设及科研、生产,应事先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和评价。

第五章开发区资金

第二十三条设立“*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开发基金”(以下简称开发基金)。开发基金的来源是:

(一)开发区的财政收入以1988年为基数(不包括超承包返回企业数、中央级财政收入及部分区县收入),1989年起五年内全部新增加部分;

(二)财政拨款和财政借款;

(三)其它资金。

第二十四条开发基金主要用于:

(一)建设开发区的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改善投资环境。

(二)培训新兴技术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科技创业人才及聘请国内及国外专家。

(三)根据开发基金财力情况,适当支持以下项目:

1、新兴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2、应用新兴技术及其产品改造传统工业的项目;

3、兴办新兴技术创新发明中心;

4、扶持新兴技术科研项目;

5、其它对开发区发展的有益用途。

第二十五条开发基金年度使用计划由开发区总公司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投资规模,编制年度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计划拨款。

开发基金在市财政局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单独进行会计核算和结报。

第二十六条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获得以下资金:

(一)本市安排的开发区内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

(二)本市发展新兴技术、新兴工业的专项资金。

(三)自筹的国内和国外资金。

第六章优惠和扶持

第二十七条凡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新兴技术企业,实行下列减征或免征税收的优惠:

(一)减按百分之十五税率征收所得税。

(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免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三)以自筹资金新建技术开发的生产、经营性用房,自1990年起五年内免征建筑税。

第二十八条开发区内列入本市发展新兴技术和新兴工业项目计划表的单位和新产品,可享受《*市发展新兴技术和新兴工业暂行条例》所规定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九条开发区内新兴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安排建设,优先安排施工。

第三十条开发区内新兴技术企业进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事项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发区内的新兴技术企业生产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合同和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批准文件验放;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口批件或进出口许可证。

(二)经海关批准,在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和保税工厂,海关对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监管,按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或增值税);保税货物转为内销,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和海关许可,并照章办理进口纳税手续。

(三)新兴技术企业进口仪器和设备,凭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由海关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新兴技术企业出口其生产的产品,免征出口关税。

第三十一条新兴技术企业出口所创外汇,三年内全额留给企业;从第四年起,地方和创汇企业二八分成。地方外汇分成部分留给开发区,由开发区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

第三十二条所有减免的税款和分成外汇,由企业专项用于新兴技术开发和生产的发展。

第三十三条银行对开发区内的新兴技术企业优先予以贷款支持。对外向型的新兴技术企业,优先提供外汇贷款。

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新兴技术企业所用贷款,经财政税务部门批准,可以税前还贷。

开发区内可设立创业投资公司,支持新兴技术创新发明项目的投入生产。

第三十四条开发区内企业根据国内及国外人士提供新兴技术后的创利状况,可按照批准的合同规定让其分享利润。

第七章人才管理

第三十五条开发区内的新兴技术企业事业单位在人事、劳动工资、收益分配、人才培训等方面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有自。

第三十六条允许新兴技术企业按规定招聘技校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大学毕业生、留学生和国外专家。

开发区内企业可按规定聘用在原单位辞职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其就聘后的工龄与原工龄连续计算。

第三十七条经市人事等部门批准,外地优秀科技人员可以到开发区工作,并报进本市户口;经市人口控制部门批准,可以减免缴纳城市建设费。

第三十八条开发区内建立培训基地,有计划地培训发展新兴技术产业所需要的中、高级的研究、开发、中试、生产、经营和管理人才以及技术工人。

第三十九条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能力,择优选择干部,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有选择地聘用离、退休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开发区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除适用本条例外,同时适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环保十四五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建和环保事业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在各类制约性因素和深层矛盾比较集中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服务发展、关注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十五”计划完成情况

全力实施投资拉动战略,城建固定资产投资实现高位增长。“十五”时期,城建和环保工作围绕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的“清水绿带”工程,贴近百姓生产生活的“民生民利工程”,开工建设各类项目900余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9.46亿元,按可比口径投资增长346.33%。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50.3亿元,增长327.71%;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02.6亿元,增长226.27%;城市环境保护十大系统工程完成投资86.56亿元。

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载体功能实现新的跨越。城市道路总长度9*公里,增幅17.51%;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10平方米,增幅28.04%。市政日供水能力50.5万立方米,增幅24.69%;用水普及率由91.51%提高到98.7%,增幅7.19%。全市供热面积4481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到59%,增幅10.12%。天然气供气总量2300万立方米,增幅17.29%;全市用气总人口125万人,增幅14.16%;燃气普及率提高到95%,增幅6.95%。城市公交运营车辆11*标台,增幅7.8%;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提高到8.81标台,客运总量提高到17000万人次,增幅32.51%。

房地产市场持续活跃,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十五”时期,全市房地产开工面积118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万平方米。引入大连万达、河北建龙、上海中环等域外品牌企业来我市开发,带动了房地产开发的整体升位。改造西山、东部、松江棚户区,近4万户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17.57平方米提高到21.78平方米,增幅22.4%。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持续活跃,市场交易额以每年10—15%的速度递增,交易总额累计达到262亿元。物业管理覆盖率由35%提高到51%。

坚持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提升。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7372.8公顷,增幅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6%,增幅9.9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01平方米,增幅121.18%。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10.7%提高到3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3.7%,增幅5.8%;环卫机械化率提高到90%,增幅12%。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224天,低于国标68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松花江水质达标率85%,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20*年*市“清水绿带”工程荣获国家人居环境范例奖,我市跨入了国家园林城市行列。

(二)20*年工作完成情况

20*年,城建和环保工作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理性建设、建管并重、科学发展”的十六字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工业强市这个中心任务,围绕“民生民利工程”计划的实施,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做出的承诺,着眼于人民群众利益,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推进“民生民利工程”、认真实施企业改制计划、逐步推行城市管理全员责任制三大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加强了城市规划管理。编制完成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意见》,统一了全市规划管理。完成了城市亮化三年规划和城市绿化、城区农贸市场、加油站布局等专项规划。完成了龙潭山、朱雀山、小白山近远期发展控制性规划。完成了“清水绿带”规划整合任务,城市规划的基础性、前瞻性、前导作用得到加强。完成了城建重点工程和北大湖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垃圾中转站的规划设计任务,查处违法违章建筑831处,面积14.49万平方米,城市规划指导和服务于城市建设的效果更加明显。

以“民生民利工程”为核心,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20*年的“民生民利工程”共安排540个项目,总投资50亿元。实际开工项目617个,增加77项,增幅为14.3%。竣工591项,占开工项目的95.8%。完成投资50.68亿元,占年计划的101.37%。

“便行畅通工程”。安排467个项目,总投资7.8亿元。实际开工项目547个,竣工524个,完成投资9.1亿元。“十二路两桥一馆”新建工程进展迅速,雾凇中路、珲春中街、滨江东路、坝西景观路等4项跨年工程完成了年度计划。龙北路、东滩街、泰山北路建成通车。两座立交桥的基础桩和承成工程量近80%。西安路、新开街、江湾路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冰上训练馆主体工程竣工。51条主次街路和472条巷路改造工程快速推进。原计划400条巷路建设,应群众要求增至472条,现已全部竣工。9座桥梁与排水设施施工项目完成建设任务。西大沟城市防汛排水工程,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建设任务。

“生态休闲工程”。完成植树和栽植乔灌木120万株,草坪52公顷,新增绿地80公顷。“清水绿带”工程突出吉丰东线堤路和阳光园、三水厂公园等精品园区建设。其它工程以沿江植树和构建沿江雾凇景观带为主,6个续建和4个新建精品园区的绿化、土建工程完工。完成硬覆盖面积54万平方米。110条巷道亮化工程和以“两场”、“四桥”及部分楼体为重点的亮化工程全部竣工。

“人居环境工程”。坚持引大扶强,规模开发,调整布局,合理规范,水韵名城、江南名苑等沿江高尚住宅小区,铁东、遵义路、新生街等棚户区,以及欣昌百通超市、天津街批发市场、东方商厦扩建等商业区建设进展顺利。市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3.9亿元。

“便民利民工程”。三水厂完成扩建联动试车一次成功。区域供水泵站完成11座,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源源电厂扩建进展顺利。计划单户供热改造50万平方米,实际开竣工面积83万平方米。16户有弃管风险的小锅炉房实行了并网管理。供热和市区清雪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香港中华燃气公司接管吉美天然气,新建管网10公里,新增供气户5000户,解决遗留问题6000户。城市通卡工程、燃气汽车改造工程竣工。公交营运场续建工程投入使用。完成改造危、旧房35栋。

“蓝天碧水工程”。污水处理场具备通水条件。完成10个沿江污水吐口截流改造。加强哈达湾工业区污染源综合防治,完成了铁合金厂601、602电炉烟气治理、冀东水泥1#窑拆除、碳素厂焙烧电捕焦油改造项目,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对松花湖近湖区66家餐饮业和23家企业的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省危险化学品处理中心土建工程开工。

推行全员管理责任制,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理顺了市区两级城管行政执法体制。城市卫生保洁率先推行了全员责任制,实现了按区、划片、分段管理,做到了责任到位、岗位上图。实施“脏乱差治理工程”,新增垃圾封闭运输设施41台,卫生箱2500个。河南街、东市场、松江中路实施24小时卫生保洁。集中开展“三清六治一打击”专项行动,连续组织了四个阶段性战役,市容改善效果明显。“五路四口两湖”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拆除各类违法建筑464处。56个占道市场开辟为再就业基地,安置“4*0”人员540人,落实“五证”优惠政策1219人次。

继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处理无籍房和清理房屋产籍档案,解决了权属不清、重要登记等问题。加强了汛期房屋安全工作。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51%。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力度,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6.3亿元,同比增长50.88%,新发住房公积金贷款2.4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15亿元,加强资金安全监管,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

加大城建融资力度,实现重点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城建招商引资及争取开发银行贷款取得突破性进展,2004年以来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全部按合同兑现。拆迁补偿金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建设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从设计、拆迁、变更设计、质量、工期、招投标以及预决算审查等方面全方位加强监管,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投资效果。

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了国企改制。按照“两严、四重、一合理”的要求,全力推进城建系统企业改制。36户改制企业,消号11户,破产9户,内改8户,重组8户。44370人通过并轨转换了劳动关系。27户企业劳动关系转换和国有资本退出到位。自来水、市政建设总公司、热力公司、公交集团正在注册组建新企业,东关电厂等正在以合作求新生。9户破产企业,已破产终结4户。

解决制约性的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清欠”工作取得实效。2517户拆迁历史遗留户,2004年解决已1819户,20*年计划解决的450户,实际解决612户。对11项半截子工程进行清理,两年内80%的半截子工程可以依法合规得以解决。破解积案取得实质性突破,11个疑难问题在2004年已解决6个的基础上,20*年又解决了4个。

二、“十一五”期间城建、环保重点工作安排

“十一五”期间需要认真谋划、启动、落实好的重点工作,可以概括为“两件大事”和“十件实事”。

两件大事:

“十一五”期内,力争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

十件实事:

一是抓好以“五路四桥”为重点的城市快速交通网络建设。打通解放大路、雾淞路、珲春街、滨江路、松江路(实现到雾淞岛全线贯通)5条城市主干路。城区主次街路和巷路“十一·五”期内全部改造完,巷路维修改造20*年全部完成,主次街路维修改造20*年全部完成。积极招商引资,以多元化的融资手段,推进红旗大桥、雾淞大桥、秀水大桥、开发区大桥建设。

二是按照“三年拆完,五年建成”的目标,完成3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其中:20*年完成130万平方米,20*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08年完成70万平方米。

三是基本完成城区集中供热改造。将具备并网条件的小锅炉力争全部拆除,实现集中供热,“十一·五”期末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力争达到80-85%。

四是完成吉长城际高速铁路换乘中心的规划和建设。

五是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城市垃圾封闭运输、标准化填埋和可燃垃圾焚烧处理,完成备用垃圾场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危险废弃物实现集中处理。

六是基本实现城市居民用气天然气化,城市居民天然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七是完成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20*年末,全市75个二次供水集中加压泵站全部建完,运行50年以上的88.3公里陈旧供水管网有计划地进行更新改造。增建、扩建供水厂,确保城市供水需要。

八是实施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国家和省计划,完成环境监测、监管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排污企业实现达标排放。需整治的101个沿江污水吐口截流工程全部完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松花湖坝上移民搬迁。按照规划的定点和布局,完成城市公厕增建和改造计划。

九是实施好城市绿化规划,搞好城市绿化、美化、硬化,使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7%以上。

十是进一步提高城市亮化水平。以松花江城区段和江面旅游开发为重点,继续打造城市夜间亮化景观特征。

三、20*年城建工作安排

(一)工作方针、方向和目标

20*年城建和环保工作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理性建设、建管并重、科学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努力提高城建工作的人性化、理性化和科学化程度。

20*年城建和环保的工作方向,就是要牢牢把握“三个重点”,即:全力推进“民生民利工程”,优先抓好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与“民生民利工程”交叉项目,全面完成当年的“民生民利工程”计划;全力推进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全员责任制;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好当年工作计划。

20*年城建和环保的工作目标,要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努力提高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打好基础,为我市工业强市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多做贡献。全年安排588个建设项目,完成城市建设投资71亿元。其中,完成市区基础设施和环保项目23亿元,全市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48亿元。

(二)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做好规划基础工作。进一步理顺城建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城建信息采集、使用、管理、动态更新和共享机制。对规划、市政公用、建管、房产、环保等专业信息和基础地理信息逐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解决各自为战、信息分割、多头管理等问题,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信息共享和共管。

加强规划研究和制定。配合搞好“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及时提供重大项目及相关规划要求,超前安排和协调,搞好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开展农贸市场、建材、中药材、集装箱等大型市场的专项规划制定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综合交通、绿地系统、城市管理、消防和停车场等专项规划编制。

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搞好城市规划与“民生民利工程”、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开发的设计、协调和服务,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整体发展的控制和引导作用,保证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抓好棚户区规划,促进城市空间布局更趋科学完善。抓好吉长城际铁路及其客运换乘中心选址和周围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严格城市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调控建设布局,真正做到理性建设,科学发展。探索监督和执法分离,落实规划管理全员责任制,与城管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动互应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拆除超期违章建筑。加强对“五路四口两湖”的规划监管,按计划组织督查“五路四口一湖”整治计划的完成,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有计划地清理拆除超期临时建筑,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