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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施工标准

消防工程施工标准

消防工程施工标准范文第1篇

【关键词】:消防工程,安全隐患,施工质量,施工漏洞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消防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筑安全的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建筑类型多样化,大型建筑工程的广泛建设使得消防工程的地位更加突出,因此,提高消防工程的质量对于社会稳定以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一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消防安全工程存在大量的隐患,例如消防设施敷设面积过小、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对整个建筑的消防安全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本文将对消防工程隐患普遍产生的原因以及整改措施进行分析,为实际的消防工程建设提供参考。

2 消防工程隐患产生的主要原因

从统计的数据来看,存在隐患的消防工程产生的原因无外乎两个方面:人与材料。而材料的因素也能够最终归结为人的原因。将客观的工程建设转化为主观的认为操作,消防工程必然会产生安全隐患。总结起来,隐患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工程规划设计存在漏洞

设计是工程施工的基础和标准,如果在设计过程中就存在漏洞,那么就无法给与施工正确的参考。设计上的漏洞主要表现两个方面,第一,未按消防安全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消防安全设计标准是消防设计的基础,一些消防安全漏洞就是由于未按标准进行设计,例如防火卷帘门的宽度、防火通道的宽度、消防安全设施的数量等没有按照标准进行设计,这会给后期消防工程的安全运行带来严重的危害;第二,消防安全设计的合理性存在问题。很多消防设计在设计标准的执行上没有问题,但是在将标准实施到设计上时没有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计,例如建筑内部空间改造之后,仍然采用原始空间的设计标准,就会大大降低消防设施的效能,从而使得消防工程存在隐患。

2.2 消防安全材料质量不达标

材料是工程质量保证的基础,也是消防工程安全性能体现的重要支撑。在当前很多消防安全事故当中,由于消防安全材料质量不达标而导致的事故数量占大多数,而这也恰恰反映出人为因素在消防安全工程中的影响。消防安全材料质量不达标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材料源头存在问题。很多消防安全工程中由于人为因素的控制,导致材料源头存在问题,生产公司资质不全,材料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都给消防工程安全效能带来隐患;第二,材料以次充好,无法保证质量。同样是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很多消防工程在材料的购进过程中被替换,以次充好来满足人为的利益,导致消防工程无法有合格的材料支撑。

2.3 施工安装过程存在漏洞

施工过程也是影响消防工程质量的重要阶段,在设计合理、材料质量达标的情况下,施工过程的质量同样会影响消防工程的整体质量。施工安装过程的漏洞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未按标准进行施工。在消防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施工人员为了减少工作量会人为的改变施工程序,例如消防管线布置距离不足等,这将导致消防设施整体辐射面积不足,使得消防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第二,施工人员素质较低。在对消防工程施工之时,一些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一线施工人员水平低,施工技术不熟练,根本不能够承担施工,导致施工质量粗劣不达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第三,施工验收存在多方面问题。施工验收是对施工质量判定的重要内容,而很多消防工程在施工验收时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甚至存在人为操作的现象,这些无疑会给施工质量大打折扣,使得安全隐患贯穿于消防工程使用周期中。

3 消防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到,消防工程隐患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究其本质而言,则主要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最大化的降低这种人为影响,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加强管理。因此,要保证消防工程的质量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3.1 加强工程设计管理

前文提到,设计是工程施工的标准,如果设计出现问题,那么施工必然会与预期产生差距。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首先要达到对设计的强化管理。这一工作应当包括几个方面:首先,设计单位设计资质的审查。当前相关部门对于消防工程设计出台了专门的资质证书,用来体现设计部门的设计能力。但是目前真正缺乏的是执行制度,因此,在消防工程实际时要着重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杜绝滥竽充数;其次,强化设计论证。当设计完成之后,承包单位要有针对性的进行论证,根据整体建筑消防安全要求,相关部门应当联合业内专家对设计进行广泛论证,从而来确定工程设计的合理性。

3.2 加强施工质量的管理

任何工程都将施工质量作为重点抓,更何况是消防工程的施工。施工中要坚持严要求、早介入及高标准原则,并且要对施工操作全面监督和管理,强化消防工程的监管力度;并要以此作为契机,严格按照有关规范与要求执行,施工中绝不允许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同时还要强化规范验收,发现施工中存在违规操作就要立即停工,责令其限期整改。最好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三者会同联合起来,严格检查与复核消防工程施工所用产品及材料等,发现产品不合格现象就要及时处理,绝不允许这些材料流入施工现场。

3.3 健全消防工程监察监管体系

要减少甚至杜绝工程实施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必须建立完善的监察监督体系,对设计、材料引进、施工、验收等各个层面进行监管,从而达到工程施工的客观性。除了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监管之外,对于工程施工完成之后的设施维护和管理同样需要加强。一旦消防工程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就要对设施进行日常保养与维护,确保各消防系统正常运行。要健全各种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检测的岗位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这样才能够真正维护与管理好消防设施。

4 结语

加强消防工程的质量对于建筑工程的安全保障意义重大,因此,无论是在工程设计还是施工过程中,各单位都要严肃对待,按照国家相关的设计施工标准进行。文章分析过程中并没有对当前所有的消防工程隐患原因进行分析,但是文章一直强调减少人为因素对于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响,因此,强化管理、控制人为因素是保证消防工程质量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 孟小卫. 建筑工程消防隐患分析[J]. 科技资讯,2010,32

消防工程施工标准范文第2篇

综合来看,设计人员的职业操作水平是影响消防系统设计水平的重要因素,具体表现为,首先,在进行建筑消防工程设计的时候没有依照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或者与实际情况存在误差,导致消防工程设计缺乏针对性;其次,在选用设计方案的时候,为了投机取巧,常常照搬与该建筑工程类似的消防工程设计,或者仅仅是对现有的设计图纸进行一些简单的修改。将经济效益放在消防安全之上单薄的责任让部分消防工程设计人员罔顾消防安全,单纯地为了获取较高的经济利益、满足建筑工程单位的要求,降低了标准的消防标准。这种行为直接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建筑消防工程埋下了质量隐患。从另一方面来说,降低了消防标准,让原本有用的消防系统降低了标准,限制了它“有用”的范围,也是一种变相的浪费,更是一种短视的行为。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尚待提高某些消防工程的设计人员不熟悉消防技术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更加无法将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用到消防工程的设计方案当中,致使整个设计方案存在着各种漏洞和潜在风险,限制了消防工程防火功能的充分发挥。

在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安装消防设备时需要严格依照专业的技术操作规范进行。如果安装过程中忽视或者漠视专业技术操作规范,必然为设备日后的正常使用埋下隐患。具体而言:安装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技术规范或者消防法规的规定受到经济利益诱导、技术人员素质整体较低、追赶施工工期等因素的影响,某些建筑消防工程在安装施工过程中故意违反有关技术规范或者消防法规的规定,致使整个消防系统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已经“竣工”,但是从质量上来看,远远达不到“竣工”的标准。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介入到消防工程施工当中一些企业和个人在未取得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使用其他企业的资质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根本没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事消防工程安装的施工许可证[1]。认为降低施工标准,故意使用质量不合格产品在施工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从中获得高额利润,尤其是一些比较隐蔽的工程项目[2]。此外,施工队伍挂靠的现象非常普遍,在消防工程施工中没有专业人才进行指导,只是机械地进行施工,对于一些重点问题没有进行充分技术分析,也缺乏必要的检测[3]。

没有全面的技术检测手段与健全的质量监督法律法规消防设备的质量水平的高低是直接影响消防工程功能发挥的关键性因素,如果没有全面的技术检测手段与健全的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为消防工程提供技术保障和质量保障,则产品质量问题便难以得到有效地解决。消防设备的售后服务体系不健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消防设备的生产厂商为了获得更加广泛的经济利益和更加广泛的市场空间,通常会对其消防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但是对于消防工程而言,如果采用了原有的消防设备,但是后来却由于生产厂商对该产品的更新换代而导致无法购买到同型号的产品,最终影响整个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消防设备的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测力度有待提升为了获取巨额的经济利益,消防设备的生产厂商利用各种手段让施工单位使用其低质量产品。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施工单位的施工成本得到了降低、消防设备的生产厂商也获得了利用,似乎是实现了“共赢”,但是最为重要的消防工程质量却没有得到保障。我们举例来说,火警自动报警设备如果不合格,便会出现遇到火警不报警或者没有遇到火警却经常误报的情况,遗留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消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消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通常由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完成。首先,这些第三方验收单位的资质问题还存在疑问;其次,这些第三方验收单位通常属于经营性质,非常容易出现为了获得高额利润而根据施工单位的要求为其“量身定做”验收报告的问题。

重点把握消防工程的设计环节,实现设计方案质量的突破《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从事消防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4]。《办法》明确指出,消防工程设计单位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该设计单位参与消防工程设计的人员必须要对与消防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并拥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禁止出现越权设计的问题[4,5]。同时,参与消防工程设计的人员必须熟知消防工程的各项技术指标,例如,防火材料的类型和用途、消防设备的型号和性能等等。因为消防工程设计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确保消防工程设计万无一失,建议采用设计责任制[6],具体而言,就是“具体设计人员直接责任消防设计、总工程师负责审核消防设计、法定代表人负责管理消防设计”。

消防工程施工标准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防火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市公安机关负责全市建筑工程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区、县(市)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由同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对建筑工程有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建筑工程防火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筑工程防火管理,是指公安消防机构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验收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过程中所实施的防火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市辖县、市)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设计管理

第五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规定,并实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责任制和消防设计自审制。

第六条从国外(境外)引进的建筑工程设计,其消防设计必须符合我国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消防技术标准的,须报经省公安消防机构会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论证意见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依据。

第七条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第八条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其消防设计必须重新设计,并与原工程的消防设计相衔接。

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物确需改变使用性质或者进行装修、装饰,必须提高相应消防技术标准的,报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核准。

第九条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编制消防设计专卷。

第十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建筑工程的下列设计内容进行审核:

(一)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登高面和登高场地等;

(二)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三)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四)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五)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六)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消防设计;

(七)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八)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十)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设计;

(十一)建筑灭火器配置;

(十二)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建筑物的防爆设计;

(十三)工业建筑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工艺流程及说明书;

(十四)消防设备和产品选型;

(十五)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消防设计图纸,从登记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当在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工程应当在二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消防设计工程,可延长至三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消防监督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取得岗位资格后,方可实施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

第三章施工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施工单位选用的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第十四条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协助,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按国家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电安全、动火审批、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施工场所的各种材料应按规定定点堆放,易燃物品及废料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建筑工地应设置便于消防车辆出入的通道。

高层建筑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的建筑工地,缨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

第十七条搭建临时工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临时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其防火间距以及与施工主体建筑或永久性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中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

(二)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采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墙。

(三)临时工棚在工程竣工的同时必须拆除。

第十八条不得在在建重点工程、高层建筑的主体建筑内设置易燃、可燃材料仓库。不得在在建高层建筑的主体建筑内设置宿舍住人。

第十九条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建筑工地临时动火,事先必须清理动火现场或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隔,配置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监管。在竖向井道或高空动火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易燃场所应设置防火标志,不得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地用电必须符合电力规范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电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具备国家相应资格的电工统一安装。

(二)750W以上大功率照明灯具应用支架支撑,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距离必须距可燃构件和可燃物水平间距五十厘米以上,电源引入线应有隔热防护措施。

(三)用电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临时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超过一天用量,应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

(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定量领取,当天未使用完的,应及时交库,不得随意堆放。(三)不得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四)乙炔气钢瓶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小于五米,并与明火现场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三条建筑工地消防用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足够的消防水源,能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总用水量要求。

(二)高层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竖管,竖管每层应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三)高层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泵或与施工合用的水泵,其电线应专线敷设。

第二十四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建筑工地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六条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工程在申报消防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技术测试报告。

第二十七条公共场所进行装修、装饰的,其装修、装饰材料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并在装修、装饰工程申报消防验收时,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检验合格证书或测试报告。

第二十八条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防火管理责任制,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建筑消防设施,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

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由建筑物产权单位负责。同一建筑物有多家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未签订协议的,由其共同负责。

移动式消防器材、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建筑物设置的自动消防系统不得无故停止使用;确需停止使用的,应当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可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改变公安消防机构核准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内容和要求的;

(二)安装、调试、维修自动消防系统工程不符合规定的;

(三)选用不合格的消防设备、器材进行安装的;

(四)在在建高层建筑的主体建筑内设置宿舍住人的;

(五)不按规定搭建临时工棚的;

(六)建筑工地不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的;

(七)建筑工地不按规定配置消防用水的;

(八)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的;

(九)建筑物设置的自动消防系统无故停止使用或者因故停止使用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计、建筑工程通过审核、验收的;

(二)对应当依法审核、验收的消防设计、建筑工程,故意拖延,不予审核、验收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改正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其他、、的行为。

消防工程施工标准范文第4篇

1建筑消防工程设计的重要性

伴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和建筑行业的进步,土地资源利用面积趋向于紧张化,现代化城市建筑集中在人群密集,经济发展迅速区域。因此,对于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设置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当城市建筑地区发生较大火灾时,建筑高层的居民可能由于火灾蔓延速度快不能及时逃生,导致火灾生还率急剧下降。当火势较大时,消防人员的救援也受到了极大的阻碍,单是消防人员对火灾进行救援,可能会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影响,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起着一定的阻扰作用。基于此,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设置应该对潜在危害进行考虑,制定合适的工程实施方案和消防安全设置方案,严格要求建设设计人员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提高建筑消防工程实施管理,根据国家建筑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加强施工的安全性,避免产生安全事故。

2消防工程各部分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具体解决对策

2.1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

2.1.1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消防联动控制的逻辑关系不明确上,在联动控制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应明确联动逻辑关系,确保各个设备的动作具有合理的前后顺序及因果关系。但是在实际设计工作中,设计人员只是单纯的说明联动控制过程中需要的设备,没有对各个设备的动作顺序等进行明确说明,使得消防施工单位只能根据经验进行操作,一旦施工作业人员操作错误,非但不能发挥消防设备的作用,还可能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2.1.2解决对策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过程中,要确保消火栓、喷淋系统、消防控制室与压力开关及喷淋泵等三个方面的有效联动,合理设置各个设备之间的动作关系。其中,消火栓的启动方式为:按下消火栓泵上的启动按钮,通过联动柜和控制柜,将消防泵的使用状态准确反馈到消防泵控制器上。喷淋泵可以通过利用压力开关进行启动,其他步骤与消火栓一致。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中,还需要做好防水及防潮工作,一般开式和闭式消防水喷头都可以使用,其中开式喷头需安装于管道上的控制阀,开启后可实现自动洒水灭火效果;闭式喷头在温度达到需灭火标准后,打开密封盖进行喷水灭火。

2.2自然排烟窗系统的设计

2.2.1存在问题对于高层建筑的居民,有明确的建设设计防火规范可以自然排烟,但是建筑法规中没有对自然排烟窗设计给予明确的标准规定。高层居民排烟窗能打开,而且排烟窗打开的面积符合规定标准就可以采用自然排烟。但是,大多高层建筑都没有将排烟窗打开,而且人工开启排烟窗的人数不多。高层建筑排烟窗设置位置相对较高,居民可能无法将排烟窗正常开启。并且建筑竣工审核人员对天窗开启面积大小没有引起重视,而大多数高层建筑都是使用铝合金做成的推拉窗,这无形导致天窗开启面积明显减少。除此之外,建筑设计人员应当对建筑外墙的玻璃幕墙以及广告牌引起重视,这些对自然排烟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2.2.2解决对策第一,制定建筑相关规定,要求高层建筑自然排烟窗开启的方式符合标准。高层建筑排烟窗可以分为手动操作和自动控制,通过利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将这两种操作方式有效联合,最好使用易融金属进行控制。第二,严格控制自然排烟窗的开启面积。第三,当高层建筑设置玻璃幕墙或者是大型广告牌时,严禁开启自然排烟窗,与此同时,高层建筑外墙应该禁止放置容易发生燃烧的大型广告牌,建设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外墙大型广告牌放置的标准,制定合理的预防火灾方案,进行系统化的管理。

2.3电梯的设计

2.3.1存在问题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时,消防工程,消防安全电梯井,机房以及其他防火设备使用耐火极限大于2.00h隔墙将其隔开。高层建筑工程实施和消防安全设计时,大部分工程的消防电梯与普通电梯都位于同一个电梯井里面,并且没有使用隔墙将其隔开,容易导致消防安全隐患,更有甚者是在建筑工程竣工后才意识到消防问题,这时再进行建筑修整难度非常大。除此之外,消防安全设计人员还应当考虑在其他电梯中应不应该设置前室,这对于建筑消防安全有着很大的影响。

2.3.2解决对策当普通电梯在首层停止后,在消防安全设备控制室内将电源切断,可以通过使用联动控制设置转换开关,将控制电路回路的电源切断,经过这些消防安全操作,容易让电梯恢复。当所有的电梯在首层停止时,确保普通电梯门处于开启状态,以便火灾发生后进行人员疏散。在纵向人行通道中,电梯作为较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因此需要保证切点电源和联动设置安全。除此之外,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是电梯井,因此在高程建筑实施时,应当在其他电梯中设置乙级防火门,防火门的面积可以根据实际状况缩小。

3对于消防工程设计中问题的其他解决对策

第一,为了确保建筑消防工程的实施质量,提高消防设计的整体设计水平。首先,提升消防设计人员的综合素养进而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宣传的方法加强消防设计在建筑实施过程中的影响力,当消防设计不符合标准时,建设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引起重视,充分的把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到消防设计中去;其次,提升建设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和制度培训,完善消防人员任职资格标准;最后,提倡消防设计人员自主学习消防知识,增强交流能力,从而有效的提升建筑消防整体水平,确保消防设计的规范。第二,建筑监督管理人员应该严格监督管理消防设计工作。其一,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消防设计方案的审查;其二,根据建筑施工的具体情况,对建筑消防设备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其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消防设置的管理,确保实施单位准时完成施工,并在竣工时对消防设备进行严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消防标准的,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整改。第三,建筑消防设计人员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通过交流和沟通,明确消防安全设备的具体方案,加强消防系统管理,确保工程建筑消防建设的完成。

4结束语

消防工程施工标准范文第5篇

建筑消防工程安全隐患原因分析

设计上的问题在消防工程施工之前,通常要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对消防系统进行设计,并将相关的技术标准通过图纸设计清楚地展现现出来。消防系统方案应当严格按照要求设计,但实践中却并非如此,很多设计单位为缩短设计时间,根本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把关,给建筑结构的消防安全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消防系统设计人员缺乏责任意识,为获取经济利益,表面上在尽量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实际上却私自降低了设计标准。诸如此类行为的存在,严重危及到了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进而导致消防安全系统难以真正的发挥作用,后果不堪设想。

消防设备自身及安装过程中的问题在消防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消防设备的质量直接关系着消防系统能否正常运行,能否发挥应有的功能。目前来看,由于消防设备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而且缺乏全面而又系统的技术检测方式和手段,因此部分消防设备在施工前就可能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一旦投入使用其后果不言而喻。作为建筑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设备在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应当严格安装技术要求进行操作,这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建筑结构和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但实践中却并非如此,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因诸多影响因素的存在,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或耐火条件的相关建筑材料,甚至私自降低了消防设备和相关装置的安装标准,因此也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建筑消防工程安全隐患改进对策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对建筑消防工程安全隐患改进与防治。

加强建筑消防工程设计管理目前来看,国家及相关部门已经在消防工程设计管理方面加强了控制,并制定了《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建筑消防工程设计单位在达到要求和保准的基础上才能获得资质证书,才具备承接建筑消防工程设计业务的资质。笔者认为,一项制度落实的意义要远远大于其存在的价值,因此相关部门还要不断地加强对建筑消防工程设计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对于没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准入,以免滥竽充数。

加强建筑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对于建筑消防工程施工而言,应当坚持早介入、严要求和高标准的施工原则,并对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作业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加强消防工程监管工作;同时,还要以此为契机,严格执行相关消防规范和要求,决不可擅自更改建筑消防工程设计原方案。此外,还要加强对建筑消防工程施工执行与验收规范,一旦发现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违规操作行为,一定要立即停止施工,限期责令整改。笔者建议建筑消防工程建设单位、工程设计单位以及监理单位之间,应当联合行动,对建筑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产品、材料等进行严格复核与检查,一旦发现存在着产品不合格的问题,决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加强对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所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对于已经建设好了的建筑工程项目而言,只有经过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还要注意加强对建筑消防工程所需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这是确保建筑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所在,对于防止或者减少各类建筑消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筑消防工程交付并投入使用以后,建筑结构管理与实际使用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的维护与保养,以保证该系统能够正常的运行。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包括全部消防设施在内的设施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岗位责任制,这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消防设施一直处于一种正常的运行状态,对于应对火灾事故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