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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法论文

国际金融法论文

国际金融法论文范文第1篇

内容提要:晚近,随着世界经济步入全球化与金融化时代,国际金融法得以迅猛发展,并显示出以下一些特点:内容和范围有较大的拓展;效力显著提升;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科技含量和市场导向性增强。

国际金融法是国际金融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同时期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水平不同,决定了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特点。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世界经济跨越了民族化、国际化阶段而步入全球化、金融化时代,巨额资金不断突破地域性管制的藩篱在全球游移,各类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在全球范围迅速扩张,跨国信贷和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金融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生活的核心,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体现为国际金融关系。这一切必然会对国际金融法的发展产生影响,推动国际金融法与时俱进:同时,对于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和世界经济环境的变迁,国际社会和各国立法当局也作出了积极的回应,由此推动国际金融法的迅猛发展。晚近,国际金融法进入了自形成以来最为活跃的发展期,并表现出以下一些鲜明特点:

一、内容和范围有较大的拓展

晚近,国际金融法呈现出多层面、立体化的发展趋势。从内容到形式、从数量到质量,均取得重大进展。从内容上看,国际金融法不仅涉及面更广,几乎涵盖国际银行、国际证券、国际保险、国际信托等国际金融的各个领域,电子金融、衍生交易、投资基金等新领域开始纳入法制轨道,跨国金融服务的法律规则应运而生;而且,国际金融法的各项具体制度也日益健全。如国际货币法领域有欧洲货币联盟制度的创新;国际银行法领域有跨国银行和跨国金融集团监管制度的探索;国际借贷法领域有国际贷款证券化法律问题的解决;国际融资担保法领域有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际贸易融资法领域有国际保付、融资租赁等国际法制度的建立。

从形式上看,不仅既有的国际金融条约得到了针对性的修订和完善。而且还诞生了以WTO制度为依托、以GATS和FSA为核心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条约,标志着国际金融统一法的飞跃。国家间的各类金融合作亦空前活跃,导致双边金融条约和区域金融法数量大增。以国际证券监管合作为例,近年来不仅发达国家的证券监管者之间签订了大量的双边谅解备忘录,而且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了类似的实践,证券监管的合作性安排还出现了向跨地区的新兴市场之间发展的新趋向。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区域性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其他区域性金融组织的规则与决议、各国的涉外金融法、实践中形成的国际金融交易的惯例和习惯性做法。在近期都进行了较以往频繁得多的修订、增补、更新和整合,从而大大促进了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和完善,并有力地推动了国际金融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间的衔接、交融与协调。

除实体法外,国际金融程序法的发展尤其令人瞩目。根据WTO金融服务贸易制度的规定,WTO的透明程序、服务贸易理事会和金融服务贸易委员会的审查程序、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争端解决机制都可用于监督和评审成员在金融服务贸易方面的义务履行,解决成员在履行义务中可能发生的冲突。从此,各成员要就金融服务贸易政策和做法向贸易政策评审机构作出定期报告,接受其定期审议。这一制度和程序的启动,对于提高国际金融活动的可预见性、增加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关系的稳定性,以及促进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实施的有效性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二、效力显著提升

晚近国际金融法的效力较以往大为增强。这首先归因于国际金融条约的发展。国际金融条约数量的大量增加,意味着更多的缔约方、更多的金融关系被纳入法制轨道,意味着当缔约方将条约义务转化为国内法时,便将这一更多更广的约束力以国内法权威和强制力为保障向所管辖的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活动的当事人进行了传递。

其次,晚近国际金融法的效力提升主要是借力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借助国际组织广泛的影响力和有效的组织管理,借助其规章制度和业务活动,借助其执行统一规则的法律职能和包括争端解决机制在内的各种制度性安排。国际金融法的制定和实施得以与国际组织的权能相结合,从而达到了强化法律效力和实施效果的目的。相对于各国自发地磋商和谈判以在一定范围内达到协议的“功能性造法”方式而言,晚近的这种由国际组织统一领导和管理,以国际组织所特有的制度安排为便利和压力,从而在各国间达成协议并提升协议之有效性的造法方式,可称为“制度性造法”方式。例如,WTO金融服务贸易法较之一般的国际金融条约,因其实施有源自WTO的一系列制度保障,因而其在效力上更为可靠和有效。

再次,国际金融法效力的强化,还来自晚近异常激烈的金融竞争,来自竞争压力下国家普遍的自觉与自律。这是国际金融监管惯例约束力的重要源泉。以《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为例,虽然该文件声明“不具有也不打算具有法律强制力”,却在全球范围内引起热烈反响。除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方积极遵守外,政治经济体制不同、法律文化传统殊异的非成员国家和地区亦纷纷在本国相关立法或实践中加以吸收和采用。究其原因,不仅是因为《核心原则》本身具有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及时性,而且也是因为在金融风险倍增、金融竞争激化的当今时代,任何国家如果对《核心原则》无动于衷甚至排斥的话,都可能埋下金融危机的隐患,并可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遭受歧视,遭遇“进驻难、筹资难、合作难”的尴尬。

三、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

在经历了初期的管制、20世纪70—80年代的放松管制后,晚近国际金融立法表现出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并举的发展趋势,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以金融效率为主要目标兼顾金融安全。

考察各国的涉外金融法可知,安全曾是其基本价值取向。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长期以来是各国金融法的主要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但近年来,从引领金融立法潮流的发达国家,到进行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发展中国家,无不将促进金融效率作为金融立法和金融改革的主要目标。以近年来英美国家的金融立法为例:在美国,确立金融分业经营格局的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处处体现了对金融安全的倚重,在运行了半个多世纪后终于退出历史舞台,被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所取代,而后者提出了重整金融资源、混业经营和功能监管等新思路、新举措,价值取向明显转变为金融效率优先。英国2000年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中提出的“有效监管”原则也充满了效率精神,即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成本的原则、促进金融创新的原则、保持本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原则、避免对竞争的不必要扭曲和破坏的原则。

考察国际金融统一法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无论是WTO倡导的金融服务的多边自由化,还是NAFTA推进的金融服务的区域一体化,均以放松金融管制、促进金融自由化为追求,以效率为核心取向。因为它们都认识到“在经济的长期增长与发展中,金融市场的发展是潜在的基本因素”,因而要求成员方拆除各种壁垒和限制,开放金融市场,促进金融领域的竞争。同样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基金协定》也以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为圭臬,强调市场力量的自由运作,要求尽量排除政府的干扰。世界银行和《世界银行协定》看上去似乎与市场机制无关,主要是服务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开发,其实不然。审视世界银行的组织结构和机制运行可以发现,其主要服从和受制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意志,对外贷款一般伴有与市场机制相契合的各种附加条件。而市场机制强调的就是效率。由此可见,当今国际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所推行的金融体制和制度,都是以效率为基本导向、以促进竞争为主要宗旨的。

虽然,与经济全球化相伴生的金融风险的全球传播、金融危机的此起彼伏,也使国际社会和各国金融当局认识到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并由此催生出许多行业性的金融监管文件,如有关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委员会文件、有关证券业监管的国际证监会组织文件、有关保险业监管的国际保监会组织文件。但笔者认为,这些文件从效力上看。充其量只是特定行业和特定领域的国际惯例,无法与国际金融条约相提并论,因此,其宗旨和目标不能代表国际金融法价值追求的主流。

四、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

近年来,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渐入高潮,在空间上表现为金融的区域化。从欧洲货币联盟到北美自由贸易区,从南方共同市场到亚太经合组织,众多的区域经济合作体都开展了程度不一的金融合作。区域金融合作所依据或涉及的法律规定,或者以单行法形式出现,或者散见于区域经济法中,可统称为“区域金融法”,如欧盟银行法、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各种区域货币法制度等。随着区域金融合作的不断深化,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并初具规模,成为国际金融法演进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区域金融法的蓬勃发展。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国际金融法的内容,推动了国际金融法的立体化和统一化,而且由于其植根于特定的土壤,受到特定的政治经济条件和法律传统的滋养,其法律制度往往不乏特色,因此对国际金融法的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以欧盟银行法为例。作为区域银行监管合作的成功典范,欧盟银行法的一系列原则和制度,既对成员国的银行立法及监管实践具有直接的影响,也为国际银行监管法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借鉴,有的则已经被国际金融条约所吸收。例如,在成员间有关审慎措施的承认问题上,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金融服务附件二就参照了欧共体银行指令所规定的特殊协调方式。在国际货币法领域,同样存在这种积极影响。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清迈协议》等为基础,已分别形成或正在酝酿形成欧洲货币联盟、美洲货币联盟和亚洲多重货币联盟。各类区域货币制度的立法和实践,正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领导的国际货币体制改革提供着鲜活的实例。

五、科技含量和市场导向性增强

“管制一创新一再管制一再创新”是国际金融及其监管制度发展的规律,这就使国际金融法在内容和范围上紧跟金融市场的变幻、紧跟金融创新的步伐而处于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成为法律体系中科技含量最高、市场导向性最强的部门之一。而近20年来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浪潮下,随着交通与通讯技术、金融工程技术的日新月异,金融交易形式日益复杂多样、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国际金融法的这一特点更为突出。例如,面对电子货币、网络银行、衍生金融交易等金融创新,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纷纷制定电子金融法,以应对电子金融的挑战,加强电子转账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制,保护顾客隐私和权益,防范“机器故障风险”和计算机犯罪。比较有代表性的如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国际贷记划拨法》;新加坡1998年通过的《电子交易法》;澳大利亚1999年通过的《电子交易法》;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1999年通过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等。又如,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将8%设为跨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的“警戒线”以后,采用量化标准、实施数据管理便成为各国金融当局通用的金融监管手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修订《基金协定》、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以加强其金融监管职能时,也借助了电子与网络技术。

此外。晚近客观存在并不断放大的金融风险、频频肆虐的金融危机,要求国际社会迅速作出反应,以减少危机隐患、维护金融稳定。近20年来许多国际金融规则的出台和修订。正是回应国际金融危机、应对全球环境变化的产物,显示出很强的市场导向性。在这一方面,巴塞尔委员会的银行监管文件最具有代表性。几乎对每一次大的银行业危机和类似事件,巴塞尔委员会都作出了某种反应。例如,1991年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事件的发生,催生出1992年的《国际银行集团及其跨境机构监管的最低标准》;1995年英国巴林银行事件和日本大和银行事件的发生,则推动了《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修订,直接导致1996年《市场风险修正案》的问世。如今享有盛誉、被各国金融当局广为采用的巴塞尔监管原则。是踩着市场变化的鼓点、在应对各类银行事件或危机中逐渐成长起来的。

注释:

[1]如1994利马的BolsadeValorses与曼谷的对应机构签署了一个谅解备忘录,第一次将秘鲁成长中的小型资本市场与东南亚一个较成熟的交易所联系起来,在证券信息共享网络、日常统计数据互递等方面达成一致。

[2]该法明确指出:“美国开始半国际竞争、赢得全球市场作为目标”,见黄毅、杜要忠译:《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

[3]李文泓:《国际金融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的转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于《国际金融研究》,2001年第6期,第53页。

国际金融法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全球化;国际金融法;影响

金融全球化的含义和特征

考察晚近的国际经济生活,其发展动向和显著特征表现为经济的全球化。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明确无误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作为全球化浪潮在经济层面上的表现,经济全球化主要以商品、服务、技术和资金大规模跨境流动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与重组为特征。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延伸和必然要求,反映了世界各国经济依存度的日益加深。从内容上看,经济全球化可以分为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投资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内容和高级发展阶段。这是由晚近世界经济发展的另一特点-经济的金融化所决定的。所谓经济的金融化,是指实物经济被金融经济所取代,社会资产的金融资产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表现为国际金融关系,如国际债权债务关系、国际股权股利关系、国际委托关系、国际风险保险关系等;金融因其更适合“数字化”和“终极市场”而成为经济生活中一个核心性、主导性和战略性的要素,对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渗透和影响不断增强。随着经济金融化程度的加深,经济的全球化突出地表现为金融的全球化。

所谓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表现为货币体系、资本流动、金融市场、金融信息流动、金融机构等要素的全球化以及金融政策与法律制度的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一方面构成经济全球化的应有之义,是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自然结果,并与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之间交互作用、交互影响。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又因金融的特质和发展状况而具有自身独特的内容和运行规律。

首先,从金融全球化的历史进程看,金融全球化并不是晚近伊始的新生事物,而是一个一直处于进行之中的发展过程,是金融一体化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扩展与深化。这一过程不是均匀展开和一蹴而就的,而是具有时间上的阶段性、空间上的地域性、结构上的非均衡性特点。金融全球化趋势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就初见端倪,80年代以后迅速推进,90年代至今则因更加充分地展开了其多样化的内容而进入高潮阶段。在空间上,金融全球化可表现为区域化,金融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金融区域化推进和作用的结果。金融的区域化和全球化从先后继起到同步运行,彼此间既融合又排异的互动发展,成为晚近世界金融发展的一道风景线。金融全球化发展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涉及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由发达国家逐渐向发展中国家扩展。但这一进程是不均衡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参与金融全球化的程度不同,享受到的利益也不同,金融发展速度有快有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则经常处于被动的、受制约的地位,面临着“边缘化”和“第四世界化”的威胁,一般较少地分享到金融全球化的利益,而较多地受到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其次,从影响金融全球化的因素看,除跨国生产、贸易、投资和科技进步等实体经济因素对金融全球化的推动外,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为金融全球化构造了微观组织基础,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发展动力;自20世纪70年代起在世界范围广泛兴起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因打破了资本跨国流动的政策,使金融交易的市场空间进一步突破国家和地域的界限,为金融的全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第三,从金融全球化的内容看,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金融全球化的各种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各国的金融资源可以在各个层次上以多种形式转移、划拨、融合和互动,金融创新日趋活跃,全球资金光速流动,金融领域的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可谓是21世纪国际经济竞争的最主要领域之一。金融全球化一方面加剧了金融竞争,促进了金融效率、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福利,但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负效应,它使金融风险明显加大,金融波动通过一体化的市场得以迅速传导,局部的金融灾难动辄演化成为地区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每个国家的金融均成为国际金融的有机组成部分,单个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削弱,国际金融市场的失灵现象不时出现。

第四,从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看,一方面,世界金融发展已经历了中介金融、信用金融和资本金融三个阶段,目前正在步入产业金融发展阶段。从其产业地位看,金融不仅是第三产业中的独立组成部分,而且日渐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与产业化相伴生和相适应,世界金融发展又衍生出工程化、信息化、混业化、网络化等特点,对传统的金融管理体制、金融经营理念等产生强大的冲击。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金融运行不再是简单地从属、外生、决定于实体经济,而是在相融、适应、内生于实体经济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独立、超越、背离于实体经济的特点,表现出强烈的符号性和虚拟性。据统计,目前在巨额的国际资本流动中,只有10%与实体经济有关。而与实体经济运动无关的国际资本流动大量属于投机性资本流动,其全球游荡和肆意攻击成为威胁世界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再者,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化,全球金融市场间的相关度提高,经济大国通过金融渠道对世界经济施加影响更为便利和直接,已超出了贸易、投资等传统渠道对世界经济发生的影响。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在经济、金融发展方向和进程等方面往往被迫依从于发达国家的战略利益,致使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为个别金融霸权主宰的金融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

显然,当经济全球化发展到金融全球化阶段,其深度和广度已然大大推进。实践证明,晚近世界经济发展所表现出来的上述趋势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自然历史过程,并已对或正在对国际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生活发生着广泛的影响。国际金融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际经济生活的调整器和控制机制,植根于国际经济生活并灵敏地回应着国际经济生活。全球经济环境的上述变化对国际金融法势必也会发生重大影响,简析如下:

第一,金融全球化凸显了国际金融法的地位。金融全球化作为经济金融化的结果,深刻地揭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如金融在全球市场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金融在国家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中的枢纽地位和作用等,对于全球的法制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使国际金融法在当代社会经济即金融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上升,成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部类之一,在国际经济法中逐渐占据核心地位。反映在国际经济法的研究上,表现为学者们研究重心的转移。在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经济法还是以研究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贸易、国际货币等领域的研究;到80年代末,学者们的研究重心就开始转向以研究国际金融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从国家层面考察,金融全球化对各国的国内法制也具有深刻的影响:一方面,金融法在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金融法发达与否已成为衡量现代各国经济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以及国家法律、文化乃至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如果一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比较健全,金融法制比较完备,就可以推定该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推定其经济和社会环境相对安全和稳定,那么该国就可能成为人气旺盛的“网站”,吸引大量国际资金的流入。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使得金融和金融业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使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富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金融业所具有的显著的系统性、宏观调节性和时间信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法律观念和制度设计。相应地,现代金融法较之其他部门法,更加重视维护货币资金的使用权,更加重视鼓励和保障金融资产的跨国流动,更加重视营建信用环境、契约环境、产权环境和会计环境等金融业发展之必要环境。此外,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还呈现出机构国际化、体制混业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使金融法成为当前各国法律体系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法律部门之一。第二,金融全球化拓宽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跨国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国际信贷和国际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工具和国际金融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国际金融活动,国际金融关系无论在主体范围方面还是客体范围方面都得到极大的扩展,并呈现出缠结交叉、异化衍生、变幻莫测的特点。国际金融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客观上要求国际金融法扩大调整范围、改进调整方法,随着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例如,伴随国际保付业务的兴起,国际保理联合会(FCI)的《国际保付通则》(1987年制订、1997年最新修订)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际保付公约》(1988年正式通过)相继问世;随着互换、期权、票据发行便利、远期利率协议等金融工具的出现,巴塞尔委员会与国际证监会组织联合了1994年《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指南》、1998年《关于银行与证券公司的衍生交易的监管信息框架》等建议案;随着广泛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集团的出现,由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业监管协会三方组成的“联合论坛”(theJointForum)于1999年推出了一套《多元化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文件。晚近国际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势必要求国际金融法制度跟进创新,从而导致国际金融法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大,迄今已涵盖国际银行、国际证券、国际保险、国际信托等国际金融的各个领域,所管辖的金融市场由传统市场扩大到欧洲债券市场、欧洲货币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新兴市场。由于全球化使得国际金融关系变得复杂多样,促使国际金融法在调整方法上不断尝试、改进和发展。例如,各国金融监管立法和实践越来越强调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体现在监管思路和方法上就是发生了如下变化:由全局性管制为主向日常性监督为主转变,由质性金融控制机制向质性与量性相结合的金融控制机制转变,由事后监管向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转变,由针对个案的被动型业务监管向系统性的主动型全面风险管理转变,由东道国当局单一监管向东道国与母国当局合作监管转变。

第三,金融全球化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和协调化。首先,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金融业务的规模化与国际化、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必然要求冲破地域性金融管制的藩篱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冲击了国别金融制度壁垒,推动了各国金融政策和法制的国际化;其次,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交易量增多、金融风险扩大,为了保障金融交易的有序和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和扩大,各国一方面加快本国的金融法治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交流,参与多边金融谈判和条约缔结,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放弃或让渡金融,由此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例如,各国金融服务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及其对世界经济的深层次影响,促使跨国金融服务立法纳入法律统一化进程,最终导致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金融附件、《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条约和协议的问世。从此,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开放方面必须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必须对照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和其承诺对相关国内法进行“立改废”。我国为履行入世承诺,于2001年底颁布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破旧立新,就是一个典型例证。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金融竞争,各国在金融实践中还积极移植和引进他国先进立法,竞相采行金融惯例规则,以重塑或改善本国的金融投资环境,促进金融交易安全与发展,并避免本国金融业遭受歧视性待遇而陷入筹资难、进驻难的被动境地。各国的自发行动不仅促进了金融统一惯例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促进了各国金融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的趋同。研究表明,近20年来,国际金融惯例取得了长足发展,内容广泛涉及国际货币兑换、国际商业贷款、国际证券交易、国际支付结算、国际融资担保等各个领域,特别是催生了一大批金融监管的行业性惯例,如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原则和标准、国际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的原则和规则。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实践中自觉贯彻和推行这些惯例和标准,其结果是各国金融监管制度表现出相当程度的相似性。

此外,近年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重大国际经济组织职能和作用的演变、相互间金融交流与合作的加强,以及各类区域性金融组织在推动区域金融法治方面的活跃表现,则为金融法的统一化和趋同化提供了组织基础和制度条件。金融全球化呼唤金融治理的全球化和法治化,作为全球金融法律秩序的主要构建者和维护者,重大国际经济和金融组织一方面注重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如发展国际金融监管职能,加强对国际金融事务的领导能力,建立和完善多边谈判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为国际金融统一法的形成和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注重加强组织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例如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清算组织在监控私人资本跨国流动方面的金融合作与交流,金融行业性组织在监管规则创制方面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全球性金融组织和区域性金融组织在金融危机预警和救助中的协调行动等,在合作中促进国际金融统一法制度的形成和有效实施。

第四,金融全球化暴露出现行国际金融法的不足并推动其改革。金融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剑:其一方面促进金融资源全球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促进国际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金融风险的全球扩散变得更为容易和迅捷,从而破坏国际金融的稳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一方面使人类休戚与共从而促进了人类的协同互助,另一方面也使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金融问题日益增多,从而给金融投机势力兴风作浪以及金融霸权国家转嫁风险提供了可乘之机。20世纪最后十年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便是各类国际金融问题的总爆发。惨痛的教训为世人敲响了警钟。分析这些问题的生成,它们固然暴露出某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种种缺陷,但更重要的是,它们暴露出了现行国际金融法存在的调整真空与软弱性,暴露出了新形势下国际金融体制的落后与低效。而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如果长期缺乏健全有力的国际金融法治,缺乏完善有效的国际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则任何国家难以独善其身。由此,改革国际金融体制、完善国际金融立法呼声雀起,推动了国际金融法制度的变革。在国际层面上,基于货币金融领域的权威地位和职能与业务便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改革使命。世纪之交,基金组织多次组织修订《基金协定》,增加和调整资本份额、改革特别提款权制度、改善决策机制、整肃货币纪律;推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验,根据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调整基金宗旨、完善信贷制度,发展金融风险预警与金融危机救助职能。基金组织所领导的国际货币金融制度改革作为国际金融法对国际金融实践的积极回应,目前仍在进行之中。

在国家层面,晚近,各国金融立法和改革空前活跃。从执世界金融发展之牛耳的西方发达国家,到金融危机重灾区的发展中国家,均采取积极态度,在强化金融法治上大做文章。这一方面是出于各国完善金融法治、保障金融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呼应国际货币金融体制改革的结果。例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每一项修改,关涉世界184个国家的货币金融利益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在金融立法改革中发挥了领军作用。这不仅表现在有关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规范方面,相关的国际法规则和法律秩序主要是几个发达国家国内法律和惯例的境外延伸;而且表现在对国内法的示范方面,发达国家由于在金融全球化中居于主导地位,其对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往往更为敏感,反应更为迅速,因而金融立法和改革更贴近市场,引领着金融立法现代化的潮流。如日本1992年通过的《金融改革法案》、美国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英国2000年通过的《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等,提出了功能监管、并表监管等金融监管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尝试和发展了金融企业集团监管、网络银行监管等新制度,对其他国家的涉外金融立法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示范效应,对金融法的统一化方向也具有潜在的影响。

国际金融法论文范文第3篇

【相关摘要】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及其法律监管制度是国际金融法上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本文运用国际金融法学理论和比较法对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及其市场监管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除导言外,全文共分八章,约22万字。上世纪国际金融创新的一个主要标志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和发展。大量国际衍生产品的诞生和发展,不仅深刻地改变了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的格局和发展趋势,也对传统国际金融法的演变和发展带来了影响。有关金融衍生产品的法律研究通常可以从合同法、侵权法、信托法、公司法等私法角度展开,而本文则主要是从公法角度来研究金融衍生产品的国际法律监管制度。由于金融衍生产品种类繁多、金融创新持续正在进行等原因,本文主要是对现行国际监管立法中的重点问题,如金融衍生交易场所和交易中介机构的法律问题、金融衍生交易中的客户保护、金融衍生交易的风险管理制度等。第一章是对金融衍生产品及其市场演变的基本介绍。在该章内容中,本人首先对金融衍生产品从法学和经济学两个角度概括了其基本含义,并对金融衍生产品的主要分类和新出现的复杂品种做了介绍;其次,文章对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出现和发展做了简要介绍,重点是对参与衍生交易的资格、交易目的,以及不同种类衍生产品的法律性质等问题进行了论述。第二章是对金融衍生产品国际法律监管制度的分析。上世纪60年代出现的金融创新不仅改变了传统的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也促进了金融衍生交易相对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立法的改革。在本章中,本人分析了各国金融衍生监管立法的演变和发展趋势,并概括出金融衍生产品国际监管法律制度的五大法律特点。第三章研究了金融衍生交易场所及其非互助化改革的法律问题,包括场所设立、产品设计、市场监管和非互助化改革所产生的法律问题等。第四章论述了金融衍生交易中介机构的法律问题,重点是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行为的法律监管、交易透明度,以及禁止的业务行为等。第五章是有关金融衍生交易中客户保护的法律研究。由于金融衍生交易的风险性和创新特点,因此对客户保护成为各国金融监管立法的重要内容。本章从金融衍生交易的适合性和风险揭示原则入手,对衍生交易的行为规范、投资者赔偿制度和争议解决机制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第六章是金融衍生场外交易市场及其法律监管制度的研究。本章主要从合同发的角度对场外金融衍生交易合同的成立、法律性质、合同转让与变更、合同违约与法律救济、合同法律适用与法院管辖等问题进行分析。此外,对场外衍生交易市场国际法律监管制度的确立提出了本人的思考和建议。第七章是有关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管理制度的分析。首先本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识别和衡量做了论述,其次是对风险管理的法律框架,以及交易场所和场外市场的风险管理重点法律制度做了比较研究和阐述。第八章是金融衍生产品在中国的实践和监管立法的思考。在对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失败实践的法律原因进行分析归纳以后,文章论述了中国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必要性、衍生交易法律制度建设、国债期货交易法律制度重建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文章的最后部分还对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和监管理念的更新做了一定的探讨。

国际金融法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际金融;教学改革;社会需求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国际金融课程是由国家教育部针对高等院校经济和管理类专业所确定的一门核心专业基础课,它注重培养学生的金融基础知识和国际金融实务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和综合性。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及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缺失,如何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国际金融人才成为高等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成为了国际金融课程改革的强劲动力。

一、国际金融课程教学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教材内容与经济发展不同步。教材是学生了解并掌握课程知识最直接最基本的渠道,目前,各大高校金融类专业的国际金融课程教学体系比较完整,但所使用的教材内容却不能及时更新。国际金融课程知识点包括国际收支、汇率制度、外汇储备、国际金融市场等,而这些内容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金融市场日新月异的变化也需及时进行更新。当下各大高校所使用的教材在知识点的更新上比较缓慢,且大多数侧重于理论知识,缺少与实际社会需求相关的实务性知识,无法满足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和实践训练的需要。

(二)教学模式理论与实践脱节。当下金融行业需要的人才是兼备较强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但现今大部分高校的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模式仍以理论教学为主,任课教师由于缺少在金融行业从业的实际工作经验,在课程的讲授上只注重强调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和完备性,忽略了实际社会需求,教学模式上理论与实践脱节,在让学生在学习期间获取相应的岗位能力、职业技能上有所欠缺。

(三)教学方法单一乏味。现今,大部分高等院校的国际金融课程教学仍普遍采用从课本到课本,从理论到理论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只采取课堂教学这一种单一模式,课堂效果一般,教学内容乏味,不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学习兴趣,同时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极其欠缺,不能达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

二、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改革的措施

(一)更新教材内容。国际金融作为金融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需尽可能多的向学生传授金融行业所需的知识与技术。教材应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变化,保持其时代性,将金融行业实际需要的理论与实务较好的融合,配合金融市场上不断发生的金融事件作为真实案例,做到理论与案例匹配,深入浅出,达到通俗易懂又有一定深度。

由于教材的修订需要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为了能让学生第一时间了解当下的金融市场现状,并及时更新知识储备,高校教师可以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随时编写校内辅助教材或讲义,进一步提高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缩短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对接距离。

(二)改革教学模式。高等院校的办学目标即为社会培养所需的专业人才,国际金融作为金融专业的核心专业基础课程,要求除了必须的理论内容外,还要有较强实践性。因此,教师应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改进、创新教学方法,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实现理论和实践相融合,让学生达到学与做的同步,实现毕业即能上岗,达到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

高等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能够胜任所学专业职业岗位的毕业生,在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准确分析金融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将面临的职业岗位需要的国际金融知识,分析职业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能力,即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根据实际的岗位需求来确定课程的教学模式。

(三)丰富教学方法。1.实验室模拟教学。由于国际金融是一门对实践性要求很高的课程,因此,实践教学是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可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借助金融教学软件模拟真实的金融交易环境,通过模拟交易系统使学生能将掌握的金融操作和市场运作等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在模拟系统中进行模拟交易等,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熟悉交易流程,在模拟实践中训练学生的实际分析能力和工作能力。

2.社会实践教学。除了模拟实践教学,到社会单位中参加社会实践也是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任课教师可积极的联系一些与金融专业相关的单位,如证券公司、银行、期货交易所等,带领学生到以上单位进行认识实践,了解实际工作的具体业务流程、操作过程、基本技能和操作方法等,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的实际需求及工作单位的实际业务操作模式等。

3.网络教学。在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融入网络教学手段,第一时间将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市场上发生的最新信息通过图片、视频、评论等方式灌输给学生,使学生及时、全面的了解金融市场上的最近信息,既更新了教学内容,又使学生对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热点问题的产生有了全面的认识。较好的提高学生认识问题能力、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国际金融课程对实践性的高要求同时需要配备一支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这就要求各高校不断的提升教师自身的教学水平,尽可能建立一支理论和实践经验都很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鉴于教师的实践经验欠缺,可分批次的将自有教师送到金融类的关系单位进行实践,汲取实际的工作经验,以便于在教学中更好的指导学生。另外,还可聘请银行、期货、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里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或从业人员参与到教学中,可通过讲座、实践环节指导等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实际业务操作经验。

三、结语

鉴于国际金融课程在金融学专业课程设置中的重要性,无论从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教材的时效性等方面都应不断的以实际社会需求进行改革创新,从而使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实现最优化。

参考文献:

[1]鲁桃珍.行动导向的教学观在高职国际金融教学中的尝试[J].科技信息,2007(10).

[2]张路明.《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方法改革及创新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2(6).

国际金融法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格式说明:

(字数6000字左右)

一、装订顺序

封面、中文摘要(关键词)、外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

二、封面格式(参照范文):

(1)所在学院为:继教(公开)学院

(2)专业为:本科专业及年级,如:2009级金融管理

(3)姓名、准考证号码必须准确,指导老师填老师的全名,职称要准确;

(4)学号:即准考证号。

三、页码设置

1、正文之前,包括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页码设置为罗马数字,封面不显示页码;

2、正文页码为阿拉伯数字,正文页码必须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一直到参考文献页。

四、页面设置

1、英文摘要换页,不要与中文摘要在同一页面上;

2、A4纸单面打印,两端对齐,行间距1.25倍,左边距3厘米,右边距2.5厘米,上、下

边距2.5厘米。

4、参考文献另起一页。

5、封面无页眉,从摘要页开始,页眉显示为毕业论文题目,字体为五号宋体。

五、字体设置

(一)摘要部分

1、论文中文题目:居中,二号宋体,加粗,段前、段后各空1行

学生姓名、专业、准考证号:宋体小四号字体

摘要:左顶格,楷体_GB2312四号,加粗;内容用楷体_GB2312四号字,1.5倍行距。

关键词:左顶格,楷体_GB2312四号,加粗,内容用楷体_GB2312四号字,各词分号隔开。

2、论文英文题目:二号TimesNewRoman字体、加粗,段前、段后各空1行

Abstract:用4号TimesNewRoman字体,加粗;内容为4号TimesNewRoman字体,1.5

倍行距

Keywords:用4号TimesNewRoman字体、加粗,关键词内容为4号TimesNewRoman

字体,各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二)目录

1、目录:居中,宋体二号,加粗;

2、一级目录用宋体、粗体4号字,二级目录用宋体小4号字,三级目录用宋体小4号字(行距可定为1.5倍或1倍),一级目录顶格,二、三级目录缩进两字符

3、目录页码右对齐

(三)正文

1、正文各级标题:

(1)章节标题或一级标题:单独一行,小三号黑体加粗;前后各空0.5行,居中。

(2)二级标题:单独占一行,用4号黑体,标题前后各空0.5行,左缩进2字符。

(3)三级标题:用小4号楷体、粗体,不单独成行。

2、正文内容:小四号宋体,段首缩进两字符

(四)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标题用小三号黑体、粗体,左顶格,段前、段后各空1行;

参考文献正文中文用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距,英文用TimesNewRoman字体,字号用小四号。

(五)注释、图表

1、注释:采用脚注形式,字体为宋体小五号

2、图、表:标题在表格或图的上面,居中,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表格下方注明资料来源和图、表的相关解释,解释内容为楷体五号字体。

六、其他格式要求

1、摘要上方要求填写学生的姓名、专业、准考证号,要与封面信息一致,不能填错;

2、中文摘要和关键词、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各自单独成页。

参考文献的格式及举例:

(1)期刊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1]夏鲁惠·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情况调研报告[J]·高等理科教育,2004(1):46-52.

(2)专著类

【格式】[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2]刘国钧,王连成·图书馆史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79:15-18,31.

(3)报纸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3]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光明日报,1998-12-27(3).

(4)论文集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4]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12-17.

(5)学位论文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D].出版地:保存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5]张筑生·微分半动力系统的不变集[D]·北京:北京大学数学系数学研究所,1983:1-7.

(6)研究报告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R].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6]冯西桥·核反应堆压力管道与压力容器的LBB分析[R]·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1997:9-10.

(7)专利

【格式】[序号]专利所有者.题名[P].国别:专利号,日期.

[7]姜锡洲·一种温热外敷药制备方案[P]·中国专利:881056073,1989–07–26.

(8)标准

【格式】[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8]GB/T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S].

(9)条例

【格式】[序号]颁布单位.条例名称.日期

[9]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Z].1991—06—05

(10)电子文献

【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出处[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

[16]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

[EB/OL].http://cajcd.edu.cn/pub/wml.txt/980810–2.html,1998–08–16/1998–10–04.

以下是金融管理范文,欢迎大家赏析:

金融管理人才的国际化素质培养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和血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居于核心与枢纽地位,“牵一发而动全身”。近年来,亚洲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等世界金融危机频频发生,国家高度重视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健发展,银行及相关行业对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层次、知识结构与综合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样,要在激烈的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中赢取主动权,必须培养出一支熟悉国际经济规则的高级金融管理队伍来。

面对金融业高度国际化与开放性的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金融管理干部必须提升国际化的新境界与新素养。概而言之,在基本素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培养在国际交往中娴熟的能力、修养、水平,既能够有效地维护和实现我国的国家利益,又能够开展良好的国际合作,展示和维护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惟有如此,才能在世界发展变动的复杂环境中,始终掌握因势利导的主动权。同样,金融干部更应努力拓宽国际化视野,开阔眼界、开阔思想、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这种更具时代性的素质培养至少应符合以下要求:

金融管理干部应该由一批国际化、复合型的金融优秀人才组成。金融人才是国家急需的紧缺人才之一,为满足人才强国战略的需求,特别是高层次、国际化金融人才的需求,教育部明确指出,高校金融专业要“培养具有比较宽厚扎实的金融理论基础,从事具体金融业务工作的能力,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熟悉金融学相关的原理性知识,较强的外语水平与计算机操作能力,胜任金融与相关领域工作的人才。”[1]他们是既掌握本国金融运行特点和规律、又通晓国际金融业务运作的跨文化复合型人才,是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的21世纪金融通用人才。他们需既有多元化的知识体系,是“通才”;又有熟练的专业技能,是“专才”,方能“应对知识经济社会、信息化社会与全球化社会的挑战,应对英语趋向国际通用语言的挑战,应对我国加入WTO的挑战”[2]。

金融干部的国际化素质培养离不开国际化的师资培训队伍。干部素质培训是一门艺术,离不开强有力的师资力量做后盾。只有充分挖掘一切优秀智力资源,打造一支优秀的国际化培训师资队伍,才能高效快捷地培养出一批能担当重任的优秀领导人才。金融学涉及经济学、数学、心理学、英语等多门学科,理论模式众多,业务操作复杂,主讲教师既有实践经验丰富的金融领导干部,也有来自国内国际学术前沿的一流专家学者和世界著名高等学府的“客座教授”。这些精通金融和外语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在战略、领导力、管理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既熟悉金融经济理论,又精通业务实战操作,通过培训的平台,引入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在教学中训练提升学员的国际化视野,并将教学与金融理论紧密结合起来,整合分级教学、多媒体网络教学与网络自主学习等多种模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支持、网络平台的建立、多媒体的综合运用等资源优势,体现出培训的开放性与国际性。

当今,经济全球化下的金融全球化特征日益明显。顺应时展,培养德才兼备的国际化金融领导干部人才,必须贯彻实施系统有效的干部培训计划,在培训理念、内容、方式、实践教学等以下几方面实施针对性培训策略,全面提升金融干部的国际化素质,适应新时代对金融干部素质的更高要求。

1培训理念与内容国际化

为适应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的需要,我们要力争尽快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把握全球化的业务规范和管理法规、将“国情和特点”与国际规则结合起来、顺应金融运行规律与发展趋势的一流金融领导人才。在培训工作中必须树立全新的培训理念,以创新驱动为动力,科学设置培训内容,突出国际性、时代性和先进性的特色,注重学习者的素质提高、能力培养与全面发展。对于金融学这样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高度国际化的专业学科,干部培训的课程尤其要注重与国际接轨,培训课程至少涵盖:基本的国际金融理论和国际规则,如主要国家的金融法律,国际性金融贸易组织及其运作等;国际交流知识,如主要国家金融业传统、文化传统、经济外交军事政策、国际礼仪等等。教育部统一引进的外文原版教材不仅国际化特色浓厚,生动有趣,而且紧扣金融金融学前沿发展动向,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与实效性,有利于学员接触最新的理论成果与科技信息,拓展知识面,培养兴趣爱好。同时,加快教材开发本土化,对原有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进行调整及组合基础上,积极开发和利用其它辅助教材,如中文教材、生词表、网站等,有助于前后知识学习的衔接和知识体系的构建。

2实践教学国际化

在专业知识培训中,建议提高实践教学的比重,强化金融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在改进教学环节的创新中,双语教学提供外语交流、处理金融业务的模拟环境,有效提高实际应用能力与国际化思维能力,从而变传授学科知识为重点提升其综合素质与能力,适应新形势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施教方式比较注重能力、个性和素质的培养与可持续发展。金融学教育侧重于工作技能和管理能力;综合能力的培养侧重于发现、分析和最终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授课中注意把握节奏,循序渐进,帮大家渡过初次接触国外原版教材的适应过程;视听课模拟金融业务交易环境,尝试将金融理论与案例结合,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阅读课应注重推荐一些经典金融理论与实践知识短文,翻译课可主要教授金融英语的语言特点与翻译技巧。

提高实践教学的比重,还需加强金融与信息技术的结合,即结合我国金融产品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直接将信息技术引进日常的金融专业教学之中,及时学习金融新业务的操作规范,熟练掌握快速升级的各类信息技术收集与处理,熟练使用各种金融数理模型软件化,加强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在教学中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等教学资源及多媒体教学等模式。

3培训方式方法国际化

在干部培训方式方法上,重点突出国际化。借鉴国际流行的激励培训法,采用案例式、研讨式、体验式、模拟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干部培训,个性化、自主性、研究性学习,着重解决培训对象遇到的真实问题,接受挑战和现场试验,形成能力;带着问题去学、去了解、去感悟,成为“善于学习、应变和应用”的人才。培训方式可实行专家授课三分之一、现场教学三分之一、行为训练三分之一“三三制”,建立现场教学基地,到国外基地驻点学习、取经,实现培训方式方法国际化。

4师资队伍队伍建设,培养金融创新人才

“学科建设是龙头,师资队伍建设是关键。”[3]优秀的教师队伍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以双语教师为例:双语教学的探索性质以及学科内单枪匹马的开课方式更需要团队的互助与合作,通过骨干教师的课堂教学观摩和教学案例分析、课件互评、教学设计探讨等活动,把集体的教学智慧转化成教师个体的实践性知识,再通过实践过程的消化形成自己的教学能力。这种过程主要是运用反省认知理论,促进策略性知识的学习和迁移的过程[4],要求教师必须有广博的金融经济知识结构,扎实的英语基本知识和交际能力。建立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确保课程建设可持续发展,促使教师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熟悉金融经济理论,对市场金融人才的需求变化,在教学过程中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培养创新型领袖人才。

要为承担双语教学的教师提供国内和国外培训的机会。首先,应进行英语口语培训。要求教师的语言表达要符合英语的语音、词汇、语法和篇章的表达方式及要求,做到清晰、准确。其次,应根据学科特点细化专业进行专业英语培训。这一步的培训主要包括学习各自学科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教学专用术语,以及阐述和评论本学科问题的外语表达能力。使其具有前沿的教育理论知识、深厚的文化知识、掌握多种教学模式、方法及手段,从根本上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另外,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实际工作人员,通过传帮带建立起一只具有较高实践操作技能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

国际化的形势需要国际化的战略,既精通专业知识又具有国际化素质的复合型人才要素已成为社会甄别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干部国际化素质培养过程中,必须引入先进的教育理念、革新培训内容与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使干部素质培训更具实用性和灵活性。惟有如此,才能尽快培养出众多适应时代需求的优秀金融干部来,更加自如和娴熟地驾驭国际化的趋势,实施国际化的战略,完成国际化的任务。

参考文献

1.张亦春金融学专业教育研究报告[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王莉颖.双语教育理论与实践—中外双语教育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

3.丁雪华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促进本科办学水平的提高[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2(4)

4.皮连生.学与教的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