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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概念

社交媒体概念

社交媒体概念范文第1篇

摘要 在新的社会形势下,数字网络技术不断得到推广,推动了媒介时代的来临。媒介时代的来临丰富了视听的领域,使得视听逐步转型,原有的单一的广播影视传播形式的视听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使得视听的内涵以及表现形式得到丰富与发展。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视听媒介”这个新的概念逐步为广大民众所接受,本文就媒介融合背景下的视听转型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出新的媒介背景下的视听转型的意义。

关键词 媒介融合 视听转型 背景

媒介融合的概念是由美国学者提出的,媒介融合是伴随着新媒体的发展而出现的,是随着社会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需求的推动而得以发展的。各种媒体的功能逐步得到统一,将各种传统的媒介的功能融合在一起,是一种媒介之间的联合发展,通过这种媒介之间的融合介入可以使得资源得到整合,媒介功能得到加强。当代媒介所依靠的技术手段日益趋同,使得各种媒介的功能可以在同样的平台上进行整合。当代新的媒介融合背景下,视听媒介的新概念出现并逐步得到推广,媒介融合改变了传统的媒介布局,通过这种新旧媒介之间的不断融合逐步实现媒介功能的一体化,给人们带来更好的视听盛宴。本文从三个大的方面来讲述媒介融合背景下的视听转型,通过对于概念的转型、价值的转型、产业模式转型的分析,阐明媒介融合背景下视听转型带来的影响。

一、概念的转型

事物的变化是一种由外至内,再由内到外的过程,受到新技术、新科技的推动,使得视听转型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要想对媒介融合背景下的视听转型进行分析了解,就必须首先对内在的视听转型进行了解,了解其内在的本质、特点,这就我们常说的概念的界定。媒介融合背景下的视听转型首先是概念的转型,视听概念的转型是人们对于其认识不断的加深。新的社会形势下,我们可以从信息、文化、媒介这三个方面来了解概念的转型。1.信息。信息可以通过文字、声音、动画、视频以及图像对于信息进行表现,将一些具有随机性、不确定性的东西消除。而信息技术则是指通过借助现代新型科技将信息进行传播并对于信息进行相应的处理。信息技术的实现主要是依赖于对于其他先进技术的综合运用,通过各种现代技术的综合手段来实现信息的传递以及相应的处理。

信息的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由最开始的语言的产生,再到后来文字的发明、印刷术的产生,逐步发展到无线电的使用,实现了文字与现代信息技术的结合。后来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各种新型媒介的出现,为信息的传递与处理提供了先进的技术保障,将通信、信息业、大众传媒相结合,更好地为人们服务。

信息的传递由最开始的听说时代逐步发展为阅读时代,再到现在的视听时代,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过程。在听说时代,人们通过相互之间的语言交流来实现信息的传递,这种信息的传递还可以通过歌唱的形式得以实现。发展到后来的阅读时代,人们可以通过相互之间的文字交流,以及通过文字创作出无数的文学作品,使得信息可以利用文字这个媒介进行流传,通过这种文字的交流来实现相互之间的社会交流。当电子介质兴起之后,视听时代逐步到来,最为原始的视听就是广播电影以及电视。但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的媒介的不断出现,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这些新技术的出现使得视听时代的发展逐步加快,逐步成为了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文字、信息的传播均可以通过视听得以实现,这就是新时期下视听转型的重大改变。

2.文化。文化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在社会实践中通过劳动获得的物质财富以及收获的精神财富都可以称之为文化,这是一种广义的文化,而对于文化的狭义的分类,则只是侧重于对于人的精神文化的探求。在新的时期下,文化的范围不断得到延伸与发展,能够为社会民众提供相应的文化服务以及享受的都可以称之为文化,这是新时期的文化所显现出来的包容性。

3.媒介。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视听媒介也在逐步发生变化,媒介的概念与内涵也得到了延伸与发展。媒介融合的趋势不断加强,视听媒介这一概念也逐步为人们所接受,视听媒介作为媒介融合下的一种新的概念,既可以作为信息的载体,又可以作为媒介,对于信息进行传播与处理。而视听也逐步走向正规化,并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与监管。

当今,视听媒介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的主流趋势,同时在未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在媒介融合的大趋势下,媒介结构得到了重组,各个组织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所以在新形势下,企业要不断加强文化品牌建设,坚持科学发展理念,不断挖掘自身优势,合理定位,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价值转型

1.经济价值。当今世界,视听文化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经济力量,逐步改变着世界经济发展格局。广播影视作为视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表现出强劲的生命力,经济主体可以通过相应的视听文化的传播来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通过视听媒体获得相应的经济价值是视听文化发展的基础。只有在一定经济保障的基础上才能够带动相应的产业发展。广播影视是视听文化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价值。美国的广播影视世界闻名,虽然其每年的电影产量只占据世界总电影产量的10%不到,但是其电影的票房却占据世界总票房的70%,美国每年可以通过广播影视获得巨大的经济利润。在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下,视听媒体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在我国的GDP 中的比重逐步增加,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这只是视听文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其巨大的发展潜力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在新形势下,社会媒介融合趋势的不断加强,媒介功能的不断完善,能够有效地带动视听文化的发展,给予人们高质量的视听享受,这是符合当代社会发展趋势的,对于促进社会发展,优化社会经济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2.文化价值。视听已经逐步转化为一种重要的文化传播形式,各个社会主体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视听媒介来进行文化的创造与传播,这是一种新的文化的表现形式,通过这种新的表现形式能够扩大文化的受众面,使得更多的人来接受这种文化,有利于国家文化的传承。同时作为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视听成为了一种国际通用的语言,通过这种通用的语言,可以实现世界各地之间相互的文化交流。同时视听的转型使得文化传播的方式发生了深刻的改革,改变了原有的传统的文化传播以及接受方式,视听媒介已经成为了当今文化传承的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人们接受文化以及参与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对于视听媒介的利用,使得文化的变现更具活力,更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文化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了各种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推动了文化的革新,使得中国文化更加具有活力,同时也是中国文化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表现形式。

3.人文价值。当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通过不同的视听媒介的推广,可以有效地推动文化的交流与传播,满足人们在新形势下对于文化的需求。同时视听媒介的发展是以人的需求为导向的,通过各种视听媒介的融合可以有效地扩大视听文化的影响力,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这种新的视听媒介是一种较为便利的社交媒体,公民可以通过这种社交媒体来实现个人的人际交往,各种视频传播活动可以让公民在社交活动中使得自身素养得到提高,人格得到完善,人际交往的范围不断扩大。同时随着新型媒介的发展,人们之间的信息沟通不断升级,逐步变化为人和物、物和物,物人融合的交流网,这种依靠互联网作为支撑的人际交往实现了线上的人际聚合。

三、产业模式转型

1.中国传统的广播电视盈利模式。对于盈利模式的探讨,一般是以经济管理的角度去进行的。借鉴相应的行业发展案例去对相应的盈利模式进行分析,发现其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中国传统的广播电视盈利模式是通过收取广告费以及网络收费来获取收益。盈利模式较为单一,已经不能够适应激烈的社会竞争,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面临严峻的考验。广播电视行业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与新媒体的连接尤为紧密,所以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下,广播电视的盈利模式受到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对于广播电视的盈利模式的研究也日益深入。

中国的传统广播电视盈利模式是通过广告与网络收费来获取收益,虽然近年来,比例略有下降,但是依旧占据了主体地位,是整个电视广播行业的主要的收入来源。但是随着新媒体的介入,传统的广播电视盈利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势了,急需对盈利模式进行改革,支撑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单一的盈利模式成为了阻碍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对于广播电视的盈利模式进行改革,通过不断的研究与改革,新的广播电视盈利模式逐步出现并适用于行业的发展。

2.视听媒体形式下的多元盈利模式。媒介融合背景下,广播电视行业的盈利模式逐渐由传统的单一的盈利模式开始向多元盈利模式发展,除了从广告、网络收费获取收益之外,更多的新的收入渠道的出现,使得广播电视的盈利模式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在线视频广告收入不断增加,同时利用新技术手段建立起完备的广告体系,建立起定向的、智能广告的新模式,对于市场做出细致分析,了解群众需求,从而做出准确的市场定位,通过这种市场细分、通过智能化的操作手段,带来了新的广告时代。利用在线视频的付费模式实现了媒体的完美转变,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除此之外,APP 模式的广泛运用也为广播电视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前景,利用苹果公司所开发的APP平台进行客户端以及应用程序的设置,是当今世界广播电视行业的主流趋势,通过APP平台可以为全球的用户提供服务同时收取费用。而智能终端消费也成为了电视广播行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拉动了电视广播行业的发展。

四、结束语

媒介融合背景下,视听媒介概念的出现必然会带来相应的改革,本文对媒介融合背景下视听的概念转型、价值转型以及广播电视行业的盈利模式转型进行分析与探讨,阐述当今社会媒介融合背景下视听转型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巨大影响。

参考文献

[1]庞井君. 媒介融合背景下的视听转型[J];东岳论丛,2012,(10).

社交媒体概念范文第2篇

美国社交网站Facebook于2月2日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IPO申请,拟融资50亿美元,公司估值近1000亿美元,由此将成为迄今为止全球互联网领域最大的一次IPO。面对社交网络的流行,企业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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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概念范文第3篇

媒体与新媒介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样态。媒体的建制存在于历史与现实当中,它是历史与法律、政治、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再现,其存在得益于体制、习惯性等的支持,但同时也受制于制度、惯习等的约束。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媒介,是历史与现实、甚至是未来的体现,其正当性与合法性来源于跨越制度、体制以及符合社会发展的空间与行动。正是在媒体与新媒介的交融以及对中国社会变迁带来深刻改变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新媒介赋权的概念。

新媒介赋权的三重结构

新媒介赋权的核心要义是过去被体制、机制遮蔽的权力得到彰显,对现有权力的解构与重构,社会交往关系越来越成为权力的重要来源。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手机等通讯社交功能的增加,信息获取与交流已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信息传播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人们认识世界的方式和世界观、人生观等。

新媒介赋权所带来的社会变迁,是在一种复杂的社会结构中进行的,也有着自身发展的逻辑与机制。概而言之,新媒介赋权中存在三种结构体系:一是社会交往网络中传播-行动-改变;二是关系-事件-权力;三是创新-差异-生命力。这三种结构体系还在纵向上展开:即传播-关系-创新;行动-事件-差异;改变-权力-生命力。传播重在行动,更希望改变,传播在事件中多元主体在关系互动中试图达成创新;关系生发权力,权力生成于事件中,事件是在行动与差异中推动权力格局的变化;差异对创新的意义,生命力在差异和创新中改变与发展。

这三种结构与机制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关系,我们可以借鉴葛兰西的“盟”概念以及雷蒙・威廉姆斯对盟概念的发展加以理解。葛兰西作为马克思主义思想家,没有简单停留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概念、关系中,而是深入到文化、经济、阶级以及权力之间的关系中研究社会变革。葛兰西认为文化等不是经济基础的简单再现,“社会变迁取决于从事各种实践的个体的创造性活动。”葛兰西在《南方问题的一些方面》首次提出作为政治、知识和文化因素的综合体“盟”的概念。盟肯定了阶级统治结构中的价值观念体系、文化自主性及其机制独立存在的事实,剖析了行动者在即有的统治支配关系中获得认同及使之合法化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也为传统主流权力的解构与重构提出了理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政府、市场关系中已有了很大的发展空间,这为价值、观念等的交流、交锋等提供了可能性,各方的声音与行动都会影响到权力本身,这也构成了盟存在与发展的前提。盟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是,“文化既作为制度也作为实践,紧密地联系着历史与政治,与权力关系深深地交织在一起。文化不是中立的,也不是从社会制度中自发产生的。文化由特定的群体或知识分子生产出来,尤其是那些属于‘上升阶级’的成员,他们必须用新的和富有挑战性的思想打击旧的和传统的思想。”葛兰西提出“民族大众”的概念,将文化意识形态等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肯定了人的因素,人的价值,在人的交往、交流中最终实现意义、观念等的生产与再生产。

葛兰西强调行动者间的文化信仰的认同,这为行动提供了主观基础。文化信念嵌于社会关系网络中,生发于多样性的社会结构中,也是一种内化过程。文化价值观不是支配与消弭的关系,而是确立价值观的争夺过程。葛兰西的盟概念允许意识到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异和多元声音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威廉姆斯提出“盟”超越了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概念,因为“盟绝非仅仅是一个阶级观念或者某个特殊阶级的世界观的问题,而是一种结构。该结构包含了一整套实践与期望、能量、感受和有生命力的价值与意义系统。盟也不是单纯的上层建筑,它构成了一个生动的过程,一个由各种经验、关系和行动组成的丰富、深邃、透彻的且现实的集合;在这一过程中,各种需要不断得以更新、再造、维护和修正。”

权力在传播中生成与发展

新媒介赋权三重结构中,最本质的是对权力本身、来源的认识。很多人认为媒体是权力、政府是权力,资本是权力,也就是把权力当成一种占有和所有之物,它是固态的,静止的。福柯是权力研究方面的思想家,他的本体论思想是“历史游戏中的力量既不服从一种使命,也不服从一种机械论,而是服从于斗争的偶然。它们表现自己,不是以一种先前意图或者一种最终结果的逐渐出现的形式。它们在事件那独特的色子游戏中现身。”这是福柯社会关系网络中生产与再生产权力的思想来源,与新媒介赋权密切相关的是,福柯一针见血地指出,权力构建、解构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这也就是说权力更多是在关系和传播过程当中实现的,它是交流的,甚至是共享的,是动态的,是在传播过程生发、生成与发展的。

传播-关系-创新是权力产生的基础,也是其他行动-事件-差异、改变-权力-生命力延展的前提。新媒介在中国社会转型中发挥作用最关键的是在对传统社会关系网络解构基础上建构一种新的社会关系网络。赋权从主体上划分可以分为自我赋权、群体赋权、社会赋权与组织赋权四种。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它们的关系会有很大不同。传统社会中权力是自上而下的赋权机制,也就是组织赋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决定着群体、社会赋权,甚至决定自我赋权。互联网社交传播方式构建出的新型社会关系网络,具有跨界、跨行以及主体多元、异质的特点,它生产出一种以社会交往与社会资本连接的权力体系,这种权力体系已不单单是自上而下的权力控制,更多的产生出自下而上的权力。这种自下而上的权力强调的首先是自我赋权,在自我赋权基础上得到群体、社会赋权乃至组织赋权。社会赋权也是社会发展合法性的表现之一,在很大程度上会引发社会各类组织的高度关注,这种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权力大多交会在公共政策方面,在公共政策上达成各方利益的平衡,真正实现赋权与改变。

新媒介赋权中关系-传播-创新对应关系,强调的是生成性和创新性。不仅仅是国家与社会宏大叙事下的关系,更是在各种主体的相互竞争的小叙事中展开。赋权也是从自我赋权中开始的,并努力实现群体、社会、乃至组织赋权。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关系中更多的是以人性、语言、知识等为基础的。多元异质的构境语境下,人性、语言、知识等直抵生死的交会之处,这也为行动-事件-差异结构发展的作用得到肯定。

新社会关系网络中多元异质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是出现了新权力产生与发展的可能性,还需要在行动-事件-差异上展开。行动是个人及社会关系中的抵抗、反抗与改变等的政治行为。这里涉及到行动与知识的关系,长久以来我们认为知识就是知识,其实知识是能力,其本身拥有三种特质:第一是倾听的能力;第二是做事的能力;第三是处事的能力。

事件强调的是关系-传播-创新中的特异性。将事件放在时空的维度上考虑。时空本是空洞的,但与时空相关的观念、行动等却构成了历史,也实现着过去与现在、现在与未来之间的清算。本雅明说“过去随身带着一份时间的清单,它通过这份时间的清单而被托付给赎救。过去的人与活着的人之间有一个秘密协议。我们的到来在尘世的期待之中,这种力量的认领权属于过去。”

新媒介赋权概念中最奇妙之处在于主语的缺位。莱布尼茨思想的基点之一就是,谓语被他认定为是一种事件,一种断然的行动。谓语能脱离主语而获得自主性,具有了修正、甚至是颠覆主语的力量。“‘事件是无形的,以生成流变的方式出现在时间里,生命并非仅是那种出现在躯体间的有形的状态,而是通过事物进行了无形的转化。于是生命就是具有肯定性差异和生产性的‘事件’”。

事件指的不仅仅是大众传媒报道的事件。德勒兹曾说,“我不认为大众传媒能有多大的能力或本领抓住一个事件。首先,媒体往往表现开始或结尾,而一个事件,即使是短暂的,即使是瞬间的,也是持续的。其次,媒体总是要使事件具有戏剧性,而事件与停顿时间是不可分的。停顿时间不仅存在于事件的前后,而且就在事件之中”,德勒兹一再强调停顿的重要性,他说,“停顿令事件具有深度。”我们是事件的观察者,而不是媒体事件的看客或窥视者。德勒兹引用格勒蒂森的话说“一切事件都可以说是存在于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时间之中”。强调各方对事件的回应、等待、期待,新媒体赋权正是大众传媒对事件选择性报道的逸出,将每个人对事件的回应和等待都体现了出来,尤其是大家在表达与讨论之中,获得的新的感知与体验,并由此而不断变换着讨论的议题以及将问题引向不同的方向。

最佳世界存在于博弈与创新之中

行动-事件-差异的基础不是简单基于道德、伦理、公益、责任、良善等基础上的。新媒介赋权在行动-事件-差异的逻辑与机制中,不是简单地强调“公共善”、“公共利益”、“公益传播”等,这是因为新媒介赋权本身也影响到以社会分工为基础建构的经济学发展的基础。当代经济学中的“理性人”更多地注入了社会交往、社会关系等因素,人微不再言轻,利他、担当、责任、公益、价值观甚至人性与利润的实现融为一体,使得经济学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我们所言的跨界、跨行以及超越社会分工能实现新媒体赋权的最根本依据。

行动-事件-差异中凸显了多元主体以及主体间人性、知识、语言等感知、体验、交流、对话甚至宽恕等能力,它们也越来越成为权力生产与再生产机制中必要的物料和构成部分。黑格尔的“世界之夜”,说明人类的本性犹如黑夜,万事万物围绕着它,变幻莫测,行动强调事件的时空性以及特异性,就是让人们可以探索到行动的无限可能性,不断突破人们所谓的概念、观念、信仰等“虚假意识”,为“破坏是创新的另一种存在方式”奠定基础。

新媒介赋权中的权力-改变-生命力这一组关系中,是关系-传播-创新与事件-行动-差异两组关系的目标与延伸。新媒介赋权中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权力的博弈对社会发展的推动最终还是需要落实在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完善中,而这些制度也永远处于不断完善中。因为一个问题的解决,可能会带来另外的问题,这需要我们保持警惕与警醒。生命力实则来源于对生命本能的信仰,它体现在对制度的不断逃逸与伸张、逸出中,生命本能与制度本身永远处于矛盾紧张关系之中。

新媒介赋权在传播、行动中的改变,从机理上应在与关系-事件-权力及创新-差异-生命力复杂关系中展开和分析,使得传播-行动-改变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更重要的是,让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应参与其中。转型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错综复杂,简单地肯定与简单地否定都是没有意义的。诚如马克思所言,“现今社会的这种令人失望的形势使我满怀希望”。

然而,新媒介赋权的今天,我们仍然要问的问题是,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有无分界点,我们如何行动?互联网让媒介景观日趋比真实还真实,我们太多人已习惯于在象征符号世界中进化,也在象征世界中定义着个体与国家、个体与组织、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人们的这种重新认同,是让人获得解放还是不知不觉中将自身隶属于束缚?这是我们需要明晰与清醒的,现实的行动永远不能被象征世界的符号行动所遮蔽。世事繁杂,法无定法,幻象之心依然有各自的姿态与追索,新媒介赋权让人心的连接、体验与感知不再仅仅是理性的再现,也是心性的逸出与伸张。

社交媒体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新媒体;新媒体定义;概念;形式逻辑。

如今,互联网已经被公认为继电视、广播、纸质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体”,手机媒体也被冠以“第五媒体”的称号。这些不断涌现的新媒体不仅改变了大众传播中的传者和受者之间的关系,颠覆了大众媒体传统的传播模式和内容生产方式,而且给人类传播活动及生存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和影响,同时也给学术理论界带来了全新的课题。“新媒体”一词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也成为传播学理论研究的最前沿的研究对象。伴随着新媒体系统化研究规模的展开,针对“什么是新媒体?”、“新媒体定义的依据是什么?”、“究竟哪些新兴媒体应该归属于新媒体范畴?”等基础理论的探讨,越来越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概念的定义都有它的内涵和外延。所谓内涵,就是思想的内容,可定义为“构成一概念元素之总和”或“特征的和”。概念的外延,或称指谓,是指一概念所能应用的范围,可定义为“一概念所能代表的个体和集体的总和”或“对象的和”。①从新媒体一词诞生以来,对于“什么是新媒体”在国内外的研究中有种种解释。很多学者专家、研究人员都从不同角度对“新媒体”下了不同的定义,对新媒体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提出了自己的界定,可以说是各执一词。这使得新媒体的归属性和发展方向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术争议。早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对新媒体做过这样的定义:新媒体就是网络媒体。还有类似的诸如“新媒体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介”等等。尽管这些概念已被广泛传播,但迄今为止尚无某种定义被广为认同。鉴于此,本文在列举了种种定义观点并进行分析比较之后,根据形式逻辑原理,从媒体的属性和要素等方面对“新媒体”做出全新的定义,以求抛砖引玉,丰富和完善新媒体的理论建设,促进新媒体实践发展。

一、新媒体定义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新媒体”一词最早见于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 Goldmark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书。后来, 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 Rostow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提到“新媒体”这一概念。②由此“新媒体”一词开始在美国社会上流行,并在不久以后影响了全世界。

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传播与媒体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新媒体的现状与趋势、发展与创新,整个学术界对于新媒体的探索与争论也在持续升温。然而纵观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有关新媒体的很多基本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比如“新媒体”的权威定义的提出、适用范围的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的提出不仅可以建立理论研究领域中系统性、全面性的基础,也可以为该理论领域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解除最基本的定义分歧。笔者认为,新媒体研究混乱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悬而未决的新媒体定义纷争,分众楼宇电视称自己“新媒体”;手机短信称自己“新媒体”;早已出现的都市类、财经类、时尚类、IT类等纸质媒体也纷纷改头换面,把自己扮成所谓的“新媒体”……鉴于这种混乱的持续和加剧,及时准确地定义出当今的新媒体,为新媒体的涵盖范围作以界定便成了当务之急,以为它直接影响着学术界今后对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探索。

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W. Schramm)曾经预言: “人类传播的基本性质不会改变,但传播本身的社会体系,很可能同我们已经知道的各个传播时期大不相同。”③诸多新兴媒体的产生对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逐步显露出来。新媒体在占据大众心智资源上自成一派,在政府管理监督与宣传、社会经济参与、企业公关营销与品牌宣传等方面都表现出无可复制的优势,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用户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飙升。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近几年来中国读者传统图书阅读率呈下降趋势,而电子书和网络出版物的阅读率却大幅上升。调查数据表明,国民图书阅读率2005年比1999年下降了11.7%。然而网上阅读率迅速增长,从1999年到2005年7年间增长了7.5倍,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07%;④据2008年中国互联网络调查(CNNIC)显示,我国已经有2.1亿网民,成为世界上的互联网使用大国;⑤手机用户也已达5.75亿之众(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的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统计)占全国人口的约44.2%。⑥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新媒体正在被大众普遍认可并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学习交流习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新媒体”定义的研究不仅是学术界对新兴事物的好奇,也不仅是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对于规范形势模糊、规则紊乱的传媒市场具有很必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国内外新媒体定义的分析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定影响而被普遍传播的主要是以下观点。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⑦这一观点一语道破新媒体的本质特征,见解独到深刻,但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概念的定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句口号。首先,该“定义”的核心概念“传播”并不是“新媒体”的所属类而更像是一个动词,应解为“人类社会的信息流动过程和信息系统的运行”。 形式逻辑学对定义的要求首先必须满足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的所指对等,本质定义提出的前提是被定义项的所属类的确定,因此“传播”一词不具备定义“新媒体”这个名词的资格;其次,“所有人对所有人”概念不够清晰,过于笼统泛泛,不能准确界定新媒体本质特征,这只是其众多特质中比较显著的一面,不足以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彻底分离出来。

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媒体分析师Vin Crosbie定义的新媒体,“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⑧他指明了新媒体的传播模式――既包括人际媒体的“一对一”和大众媒体的“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还包括特质层面上的“多对多”的模式。这与《连线》杂志“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的表述异曲同工,但显然要具体明确得多。可以说,在此之前,没有人对新媒体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定义。但仔细分析Vin Crosbie的说法,在有关“个性化传播”方面表述稍显冗余,定义尚需提炼。而且对于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信息表现形式、传播范围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重要特质还是没有明确的涉及与界定。

对于“新媒体”的定义,国内学者也是各执己见、百家争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局长岳颂东提出:“新媒体是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的介质。” ⑨他的发言侧重于为新媒体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希望该定义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不被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所淘汰,所以提出“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的说辞。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尝试没有实际意义,正如很多学者讨论过的那样,“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任何人都无力掌控它今后的定义走向和效力范围。况且,定义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其中不应出现带有模糊时间概念的限定词,诸如“当代”、“今天”、“未来”等。另外,“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更像是“媒体”的定义,并没有界定出新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的特性。而且,“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说法过于笼统模糊,所有传播活动都期望对受众产生预期的效应。显然仅用“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这一特征无法准确描述新媒体的概念。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⑩ 熊教授的定义基本上已经概括了“新媒体”概念的内容,观点清晰明确,但不符合形式逻辑学思想里本质定义的呈现形式。定义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范围过大,现在很多传统媒体都利用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应用并没有使传统媒体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从而不能被定义为新媒体,例如电子杂志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只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变了纸质杂志上的信息的存储形式,传播内容、模式和目标受众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用词晦涩难懂,不易理解;“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外延太广,这将各种户外音视频播放设备(如LED广告牌)也囊括在“新媒体”的范围内,笔者认为此观点尚需完善。

三、新媒体概念的定义方法与新媒体的定义

概念清楚明确是思想正确的先决条件,概念模糊浮泛则是探求真理的阻碍。现在,对新媒体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说法稍显混乱,但也不能仅因标准不同、观点不一等问题,把传统的类别和属差轻易忽略,形式逻辑学中定义本身需要这种层层剥离的过程。换句话说,对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离不开缜密的思辨性,“以偏概全”只能让我们在新媒体的研究道路上越走越迷远。康德的“批判哲学”将世界分割为“感性界”、“知性界”和“理性界”,并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的事物认知过程。在已有的针对新媒体的学术研究基础上,我们要使“新媒体”的概念明确全面,应该从大众普遍的感性认知出发,培养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理应具备的知性认识,进而将这种认识升华为对理性的深入探索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

近些年新媒体的定义常是以推理论证的方式给出,在给出关于新媒体定义一般性要素以后,接着证明推断出有关新媒体分类的种种假设,最后被分离出来的若干似是而非的类别成了新媒体确定性的划分。这样的定义方式在新媒体研究领域俯拾皆是。由于普遍的新媒体论是由从具体形态的根据中推论出来的一套并不完善的系统,根据的本身又是来源于假设,因而其总是处于不断的争论与分歧中失去了根基,这种利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建立的体系在聚集了极端的可能性(不同的角度)后,已远离了新媒体本身是什么的问题,而事实上新媒体本身的问题却又是这些理论的进步所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新媒体理论应该回到新媒体本身,只有确定了新媒体的本质定义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完成扩建,新媒体今后的研究才具有根基和支柱。本文对新媒体的定义正是回归本体的体现。

在纷乱的现代思维中,存在四种这样的基本形态:形而上,逻辑实证,结构主义,存在历史。而后三者都是对形而上的反判,三者又存在争执,逻辑实证否定本质和原则,结构主义在否定本质时却又坚持原则,存在历史肯定本质反对技术逻辑,而我们要做的是在坚持某些必要的定义原则基础上运用形式逻辑学原理探求“新媒体”的本质定义。“本质定义乃是用基本特征去解释事物本身的句子。它只包含事物的本质要素,也就是说,严格的本质定义必须是类加上种差两个要素合成的。” 所以在为“新媒体”下定义之前,本文主要从类和种差两个要素对新媒体进行界定。

“类是一个普遍概念,存在于多个不同种的对象上,表现出主体的和其他同类物体所共同具有的部分本质。”美国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分析师Vin Crosbie在他的文章《what is “new media”?》提到,大众媒体的特征为:完全相同的内容到达所有接受者;内容发送者对内容有绝对的控制权。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新媒体显然不属于大众媒体。但从新媒体的传播影响力出发,新媒体的传播无疑是一种大众传播,由此,在类概念上只能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视为两个平等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属“传播介质类”。

对于本质定义中的另一要素――种差,它是一普遍概念,表现出主体的部分本质,此部分本质为主体和其他同类异种之差异者。‘种差’加上‘类’就结合构成齐全本质的‘种’,这里的“种”也就是本质定义的定义产物。

首先,传统的大众媒体由于各种技术的限制,基本上都是区域性的传播。而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为管理因素的限制,在新媒体的平台上,所的每个内容理论上都是面对全球所有的使用者的。就传播者而言,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这使得大众传播的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延展。传统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博弈场,无论如何受众在其中都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纸媒体的交互性还停留在读者热线、读编往来阶段,虽然以借助电子版本,但始终属于辅助手段,电视媒体交互性只表现在专题节目中,也就是说,传统媒体归根到底是一种少数人对大众的传播载体。新媒体提供的一种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信息、言论等各种内容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流,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这种“全民DIY”式的信息与思想的传播是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彻底颠覆,使新媒体内容传播模式呈现多根网状,原创性日益增强。同时,这种交互是实时性的,参与各方都能够立即得到反馈信息,彻底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化与传播精英对传播主体的把控。由于实现了个人成为传播主体的大众梦想,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广度、对各类问题所讨论的深度以及传播形式的多样性都是空前的。实际上,新媒体已经涉及和全面展现了人类现有的所有文化形态,并针对不同个体实施个性化的精确传播,这种个性化的范围完全可以缩小到单个个体,使得“个人化精准传受”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分众时代新媒体的代名词。另外,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由于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数字化”的字眼在新媒体定义中不可或缺。最后,新的传播技术在传播形态上产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能够在新的媒体平台上把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表现形式复合起来。在已有的大众媒体中,按照传播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而网络和数字技术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传播载体如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等都既能进行文字的传播,同时又能进行视频和声音的传播,并且还能把文字、视频、声音存储下来,为受众提供闲暇时的信息消费。新媒体是多种传播形式复合的媒体,大众媒体界限分明的媒体类型区分在新媒体阶段将不再具有意义,“复合信息”将在新媒体研究领域备受关注。

综合以上特质,笔者将新媒体定义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

事实上,由新媒体革命推动的不仅是传媒产业的突飞猛进,更是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产物,又是全球化浪潮强大的造势引擎。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全球正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状传播整体。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个性化精准传播等特点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全民DIY”既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颠覆,同时也是新媒体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自新媒体引起人们瞩目至今,国内外对于“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百花竞放、争奇斗妍,本文对其的定义也只是一家之言,笔者期待各位学术同道的评论和高见,并希望这篇文字能为学术界对新媒体的探讨有所裨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服务大众的层面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应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整个世界将因为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与传统媒体的互利共赢而愈发丰富多彩。

注释

邬昆如:《哲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后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事业》,

社交媒体概念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分析产品设计中的认知模型,探讨设计中概念生成与交互的具体过程和作用。以设计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建立方法论基础,为设计师个体设计或团队设计的过程、组织和策略提供设计方法。

概念设计活动是一个从设计任务的要求开始,到概念生成及其可视化的过程。不论是设计师的个体设计,还是团队设计、协同设计,通过研究影响设计的行为和认知因素就能揭示概念设计活动的根本规律。或者说是设计问题中,研究从问题域到解域的具体解决过程、任务和步骤,对于设计研究和设计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1概念生成中的认知行为

概念生成是指设计师或设计团队能迅速产生多个有用概念,是一个思维的过程,也是一种认知活动。

传统设计模型将设计作为分阶段、线性或循环的过程进行形式化表达(符号化表达)。设计过程按照分类学分解为若干子阶段和子任务。尽管各种设计模型命名原则不同,设计子流程某些主要种类大体一致。设计过程主要被分为:问题/情境、综合/生成、表达和评价。

MarvinMinsky在其有趣的书《思维的社会》中提出:无论是人类的思维还是人工智能的思维,都是由原本简单的元素相连而组成,当这些元素组成一个整体时,他们又变为无限复杂的。

设计活动中,概念生成的思维活动应是一种创造性思维的活动。创造性思维的实质,表现为“选择”、“突破”、“重新建构”这3者的关系与统一。创造性思维的关键点在善于进行“重新建构”,有效及时地抓住事物新的本质,构筑建新的思维支架。创造性思维包括:灵感思维、发散思维、收敛思维、分合思维、逆向思维和联想思维[1]。从方法论上讲,强化创造动因的团队激智方法,如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CBS法、KJ法等,都会结合运用各种创造性思维方法。

研究具体的设计思维过程需要建立认知活动模型[2]。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研究设计思维(designthinking)。Schon,D(1983)建立的设计模型能够从认知方面来获取“设计师脑中的进程”,即把设计当作一种“反射性活动”,从设计问题到设计结果是一个接受(感知)—反射(解释)—反应(转化)的反射活动。Schon认为,设计是“与视觉媒介的交互”,目的是“为进一步设计提供信息”的过程,即设计思维的本质是通过与视觉媒介(包括纸媒介、数字媒介等)的交互过程,获得新的设计信息,实现设计创新。在这个研究中,设计情境(designScenario)被定义为2种属性,也就是2种问题形式:创造性设计与常规设计;2种限制情景:无限制问题与限制问题。

2设计过程中的交互

设计研究表明设计师通常不是显性地意识到他们按照某种设计交互顺序做设计的。对于实践,研究案例表明设计师应该有意识地运用交互,来实现设计创新。交互作为一种有效的设计方法,体现了设计思维的本质,是设计研究的重要课题。设计师在个体或团队设计概念生成过程中的交互,是一种认知活动的交互,包括人机交互HCI(Human-ComputerInteraction),人人交互HHI(Human-Humaninteraction)。交互实质上是“2个(或多个)参与者之间交替听、想、说的循环过程”或者说是“两者之间(无论是生命体还是机器)连续的作用和反应的过程”。对于设计,交互取决于设计表达和生成,表达是交互的对象,生成是交互的结果。事实上,设计表达和生成能力强的设计师其交互能力和水平也高。

交互的信息是交互的实质,包括数据、图像、语音、行为。交互过程中,交互媒介也可分为传统的纸媒介(paper-based)和数字媒介(digitalmedia),见图1。基于纸媒介的交互,其交互信息是隐性的,基于数字媒介的交互信息被显性化了。后者较于前者,更加系统化、更加完整表述和更易被人接受和操作。

从设计认知活动分析,交互可分为:与自由形态的交互,例如和自己的手绘之间的交互;与数字形态的交互,如与建立的几何描述模型的交互;与由形态语法或拓扑机制发展而来的特定机制生成的数字表达的交互;和与由设计生成工具所表达生成的数字环境的交互[5]。

人机交互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输入和输出的过程,人通过人机界面向计算机输入指令,计算机经过处理后把输出结果呈现给用户。人和计算机之间的输入和输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交互的形式也是多样化的。其中数据交互作为人通过输入数据的方式与计算机进行交流的一种方式,并且它是人机交互的重要内容和形式。

人人的交互是一种交流的活动,可表现为对话、问答、演说或者会议等,也通过计算机来辅助人人交互,甚至通过网络来实现远程的交互,人人交互不排斥人机交互。在数字环境下,可以设计并实现一个原型系统将多个参与人员和应用程序集中起来,实现不同地点的用户能同步或异步地交互。也可以通过传统媒介,运用团队激智方法在同一地点同步的交互。

3概念设计认知模型

概念生成的过程是怎样的?它和交互是怎样的关系?它在设计师的认知行为中扮演的角色?设计概念是怎样被提升、组合、适应、重用、抛弃和丢失的。设计研究者和认知学家都发展了各种程序模型来研究设计中的创造。这些模型通常是从观察设计流程和设计草案而分析发展来的。French(1985)提出了一个设计程序模型:分析问题,概念生成,图式(schema)化,和细节设计。这些模型,阐明了设计中的工作步骤或思维步骤[7]。

从研究设计活动的流程和内容,来分析可能的交互机制。IDEF0是以结构化分析和设计技术(StructuredAnalysisandDe-signTechnique,SADT)为基础建立了一种系统功能表达的工具。该模型帮助我们认识概念生成程序的不同阶段。在IDEF0中,由一个活动所生成的内容作为输出,它可以被输入、控制,或机制。这些活动控制,见图2。基于IDEF0(May-er,1992),建构了一个概念设计的认知模型(YanJinandPawatChusilp,2005)。

图2的模型包含概念设计过程中4个关键的认知活动和一个交互机制:分析问题,包括理解现存问题和探索再设计中需要满足和保留的需求和约束[4]。通过任务分析,设计目标被提出,约束和需求被定义。作为问题分析,问题求解标准也从设计目标中决定。问题分析的输出是一个完整的问题情境描述。

想法(idea)生成,指生成新的初始概念。根据所给的问题需求和约束条件,设计师从他们记忆中提取相关的记忆信息和知识来创造初始的设计概念。基于Finke(1992,Creativecogni-tion-theory,research,andapplication),Oxman(2002,Thethinkingeye:visualre-cognitionindesignemergence)和前面的认知交互模型,想法生成活动不只是记忆提取,而且是“两者之间(无论是生命体还是机器)连续的作用和反应的过程”。组成概念,是初始设计想法到设计概念的发展和构建过程。这个活动中设计师联结思维中先前生成或别人的想法或概念,这种想法的联结会转换为更加成熟的设计概念,组成可以看作是新的生成。

概念评估,是评价组成的概念是否满足设计需求,约束条件和评估标准。作为一个认知的过程,评估意味着设计师确认生成的概念是相关的、有用的、好的。相关的和有用的决定了概念是否满足需求和约束条件,同时设计标准决定其好坏。

概念设计认知模型中的交互机制,是为问题分析、想法生成、组成概念以及概念评估提供的一个支撑平台,通过传统设计环境的纸媒介,或是数字设计环境的数字媒介,设计信息通过交互机制,被交换和操作后形成设计认知互动。

图2中,交互机制中A可是点对点,也可以是点对多点的一个交互过程。交互机制本身可是一个CAD系统,或一种团队激智方法。如草图风暴法,其关键在想法或概念的相互激发。这个机制的优点是将多样的设计信息显性化,提供给不同背景的设计师。

作为交互机制本身存在一个二律背反,交互的信息越多越利于生成更多、更完备的设计概念,设计创新度也高;但交互的信息越多,设计师的精力和时间成本越高,不利于概念生成的。所以一个好的交互机制应该是有条理,分阶段,信息管理合理的。例如:参加一次团队激智的成员不宜多,避免交互过于繁复。设计一个交互机制应该是符合伦理,意图明确,注重实效,并包含合适的认知和情感刺激的[3]。

4案例分析

这里对一个创新性设计案例进行分析,这个案例为团队设计并且是多学科协同设计的过程。由一组研究生和相关专家组成的设计团队来完成一个产品——奥运火炬的概念设计,生成其造型特征并用一个宣传短片明晰和深化其概念,提供给后面进一步的设计。明确设计任务后,向团队成员说明设计要求和设计目标。

向设计师说明要加强交互在概念生成中的运用。见图3,运用草图风暴和书写风暴相结合作为交互机制,这种同步激智方法是一个循环的过程,规定约15min为一个循环,团队成员为10人。生成大量想法后,开始将这些想法进行组合,由相关专家评定,按照获得的信息进行进一步概念生成、组合,几个循环后进行细节设计,生成故事板和火炬的造型特征。由于设计过程有明确的交互机制,设计概念生成更加有序、有效和快速。新晨

为了进一步研究交互机制对概念生成的影响,还把这个设计流程引入到实际设计公司,观察在更加广泛和实际的设计情景中,交互机制的应用。采用近距离的观察来发现实际设计环境下认知活动,并用自然语言法(NLP)对设计过程进行分析[6]。设计的对象为手机,观察者作为团队的成员之一,研究发现,见图4。

如图4,设计师的设计活动都可以解释为设计师的信息处理通过设计过程中交互机制里传递的信息,以设计目标和设计流程为标准,将其进行分类和进行定性描述。可以看到设计信息应是显性的,促进性的。公式化的信息更加高效并符合设计问题情景,但是会缺乏创新性。另外作为背离问题情景的信息,不应全部否定,其中部分信息具有高创新性,可以修改后重用。

5结语

概念设计的认知模型明确了设计概念生成过程和交互过程,以及相互的联系,可以更好地分析设计的本质过程,提高设计交互的效率和设计创新性。从分析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概念生成和交互的行为特点,可以构建更加完备的设计交互机制来促进设计。

参考文献:

[1]简召全.工业设计方法学[M].修订版2版.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2]赵江洪.人机工程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