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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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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的发展

农村金融的发展范文第1篇

    (二)资金供给结构失衡。第一,信贷额度结构不恰当。调查表明:40.8%的被调查农户资金需求在1万元以内,资金需求在2至5万元的共占被调查农户比例为24%,资金需求在5万元以上的占被调查农户比例为15.3%。在实际操作中,农户贷款额度从500元至2万元/户不等,但大部分额度在1万元以内。第二,信贷期限结构不合理。调查发现:具有2年以上贷款需求的被调查农村企业和被调查农户比例分别为25.4%和12.9%,而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贷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第三,信贷资金用途不匹配。农村资金使用呈现多元化和多层次性特征,而目前农村抵押类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服务,产品供给单一。

    (三)金融机构经营机制不灵活、资产质量欠佳。一方面,金融机构经营机制不灵活。近年来,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了对各类金融风险的管控,普遍建立了严格的贷款审批制度和贷款抵押制度。另一方面,金融资产质量差。虽然近几年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河南省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比例有所下降,但总体来看不良贷款率还是较高。

    (四)金融市场缺乏竞争。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撤并农村的分支机构,经营网点大幅度减少,农村信用社逐渐在河南省农村信贷市场处于垄断地位。从农业贷款来看,2000~2005年期间,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平均增速保持在19.6%,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8.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农业贷款增速3.3个百分点,高于农信社各项贷款增速5.9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占全省农业贷款的平均比例为82.5%,且呈持续上升趋势。在投向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的数量上,农村信用社在2006年是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城市信用社、股份制商业银行投向三项贷款总和15倍,2007年是16.6倍。

    (五)金融资源流失严重。邮政储蓄制度设计的缺陷和国有商业银行资金的上存导致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市。

    (六)农业保险市场不完善。由于目前河南省的农业政策性保险还处于试点期间,农业保险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覆盖面还十分有限;二是涉及的险种虽然得到大幅度增加但仍然数量不足;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地规范;四是缺乏有效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我国各地区农业保险发展中的农业再保险都是缺失的,而一旦出现巨灾,由于缺乏再保险支持和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风险无法在更大范围分散,保险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经营能力受到较大影响。

    河南省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农村金融市场的缺陷

    1.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农村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远比城市普遍和严重,而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农贷的整个申请、获得、使用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突出。这样金融机构往往将利率控制在市场出清的水平以下,在放贷金额上一直控制额度,致使农村金融市场一直处于资金供不应求状况。

    2.抵押物缺乏。在难以获得有效信息、缺乏信用记录保障的情况下,为了预防信用风险,金融机构通常坚持信贷合同要有抵押物。然而,农村可用于抵押的物品主要有农村的土地、房屋、劳动力、农机具等,但是金融机构通常不愿意接受这些抵押物,因为其执行成本太高或近乎不可执行(如劳动力以及没有完全产权的土地)。因此,由于担保物的缺乏,河南省农村金融不能很好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也不可能形成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良性互动。

    3.交易成本与风险较高。河南省农村经济一般以小规模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农村金融需求者通常有居住分散、收入低下、生产有明显季节性、单笔存贷款规模小、生产项目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比较大、缺乏必要的担保与抵押品等特点,这决定了农村信贷服务的交易成本较高、风险较大。而且农业投资的长期性、高风险和低盈利性与商业资金追求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三性”要求相悖。

农村金融的发展范文第2篇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持续推动力,研究表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正向关系。金融体系越完善,就能更好地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经济发展得也就越快;反之,经济发展就越缓慢。同样,经济发展程度越高,其金融市场与金融结构的发展水平也就越高。由此看出,努力提高金融发展水平,可以促进经济增长;金融发展水平的滞后,将有碍于经济增长。将上述金融发展理论应用于农村,我们可以得出如下推理:农村金融发展是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它为农村生产经营提供一切金融服务,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金融动员和金融资源配置,从而成为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保证。

国外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金融发展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二者呈正相关关系;金融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被过分夸大,它并没有推动经济的发展;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互为因果。国内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实证检验也得出了不尽一致的结论。国内对整个中国的研究得出的结论基本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而在对区域性的某些研究中得出的结论是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为负相关关系。结论的不同可能与学者采用的实证检验方法和度量指标不同有关。尽管在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上有不同的观点,但主流的结论是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根据金融发展理论,农村金融体系作为一种金融制度安排,是连接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供给与需求的重要渠道,对农村经济增长应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国外研究普遍认为农村存在金融抑制,需要对农村金融实施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国内学者对农村金融发展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中,也大多认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落后,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不明显。

2我国农村金融和农业经济发展概况

我国农村金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初期,在河北香河县成立我国近代最早的信用合作社。新型金融机构的运作以可持续发展为优先目标,完全由市场主体自愿参股,政府主要发挥监督、管理与引导作用。新型金融机构的引入不仅开放了农村金融市场,也给农信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促使其改革。我国农业的发展相对于整个国民经济来说处于劣势状态,函待提高。同时,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几经改革,但发展水平一直以来都比较低。我国贷款几乎全数投向了工业和服务业,而农业仅仅占据了极小的比例。这些现象显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不够完善,在对农业的金融支持上效果并不显著,即农村金融存在抑制。研究显示农业并不存在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农村金融并不存在抑制,与前面进行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和农村金融规模时得出的结果相反。但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农业贷款的余额大于农业存款,只能表明它相对于农业存款是有效率的;但这并不表示在农业的发展上,农业贷款的供给就是充分的。很可能是因为农业存款余额本身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所以农业贷款与存款相比才具有相对优势。

3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3.1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在农业方面存在抑制在本文中这种抑制主要表现为我国农业贷款的供给不充分,尤其是真正用于农业的农业贷款不足,它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即农村金融发展没有显著地促进农业经济的增长。那么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为何存在抑制,即农业贷款为何不足。我国的金融抑制主要表现为供给型金融抑制,即我国农业贷款不足,主要是因为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不足。需求性抑制,即农户对该部门资金需求不足导致我国农业贷款规模小也存在,但它只是从属现象。

(1)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资金的供给不足目前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组织机构主要有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邮政储蓄所,但是它们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向农村尤其是向农户提供充足的资金。

(2)非正规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受到严格管制,减少了农业资金供给来源非正规农村金融组织存贷款利率普遍较高,往往是官方金融组织的数倍,使借款单位的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竞争力下降,影响了农村经济主体的发展后劲。同时它的组织行为不规范,部分经营混乱,容易产生金融欺诈,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甚至扰乱金融秩序,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另外,由于农村地域范围广,交通不便等原因,政府对农村金融组织监管的运营成本较高,难度很大,因此政府对农村金融采取比城市金融更加严格的金融管制,限制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减少了农村资金的供给来源。

(3)农业贷款风险高,农户缺少贷款抵押物

农业作为弱质产业,资金回收期长,收益率低且风险较大,因此农业贷款涉及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高,农民收入低,借款之后还款的风险较大。金融机构从规范经营规避风险的角度出发,设置了繁杂的抵押担保等手续。由于农户本身资产较少,其拥有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并不能作为抵押物,金融机构缺乏放贷必需的担保物,再加上服务对象较为分散,大大提高了放贷的交易成本和风险,因此金融机构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中多存少贷、或只存不贷的现象相当突出,甚至很多金融机构逐渐退出农村市场。这样一来,农户无法进入融资环节,严重影响了其融资能力。

(4)农户融资需求不足

市场交易中,风险大成本高。面对这些风险,在缺乏克服风险的政策工具的条件下,多数农户选择经营传统农业,不敢也不愿意改变,如改种植经济型农作物,发展牧业渔业等,从而减少了农户对资金的投资性需求。

3.2对策分析

3.2.1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农业信贷收益考虑到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农户的借贷能力等原因,贷款利率市场化将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过程。然而在三农问题日益凸显的今天,我们必须要解决当下农业信贷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因此应该加大对农业的政策型支持,建立财政补偿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收益,使其将资金投入农业领域,促进农产品的升级换代和农业结构调整。

农村金融的发展范文第3篇

根据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经验,结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将影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因素总结如下:

第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

在我国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农业是农民生计最主要的来源,但是紧紧依靠农业,很难获得较高收入,提高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首先,部分地区农民文化素质较低,不了解农村金融对农业、农民、农村的实际意义,不愿意过多参与农村金融的建设,是造成农村金融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农民思想较为保守,不愿冒风险参与投资活动。将大部分的闲置资金用于农业、食品、医疗、教育等方面,没有闲置资金参与投资活动,由于保守观念的制约,也不愿意通过贷款来进行投资活动,降低了农民对贷款的需求,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再次,农村农业发展水平低,大多数农产品未经加工,或仅仅经过简单加工就出售,不仅盈利性较差,而且这种简单加工成本较低,不能引发农民对资金的需求,从而降低了对贷款的需求,农村金融的作用难以体现。

第二,农村金融发展环境落后。

由于农村独特的生产特点,其金融发展环境不同于城市,主要体现在:农村金融环境较差,农民有土地作为生计的保障,所以对资金的借贷持无所谓的态度,抑制了农村金融的发展;部分地区农村已经引入了农村金融这一工具,但是缺乏金融活动实施的细则,也很难开展有意义的金融活动;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一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也相继设立,但是由于农村缺乏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对农村金融中出现的风险,无法及时预见、跟踪及防范,降低了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积极性;由于在农村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缺失。造成了部分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猛增,却忽视了这些金融机构质量的提升;各个农村金融机构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合作,降低了农村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无法发挥农村金融的协同效应。

第三,民间资金借贷活动活跃。

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及服务不完善,且农民对农村金融组织缺乏必要的了解,造成了在农村民间借贷活动活跃的情况,当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缺乏资金支持时,农民倾向于通过熟悉的民间筹资渠道筹集资金,可见,民间筹资挤占了农村金融的部分市场份额。虽然民间资金的流通,解决了部分农村资金需求问题,满足农民对资金的借贷,但是,民间资金融资机构良莠不齐,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的监管,所以,民间资金借贷者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农民对民间资金的风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同时又不愿意参与农村金融的资金借贷活动,给农村民间借贷活动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加大了农村农民资金风险,也抑制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第四,农业产业保险发展缓慢。

农业极易受到外界条件及自然灾害的影响,这也是农业不同于其他产业的显著特点,正是农业的这一特点,更加突显了保险在农业中的重要地位。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及农民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农业保险在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发展缓慢,服务农业的功能退化。农村金融活动主要针对农村、农民、农业,农业的风险又无法预见,同时还缺乏必要的农业保险,所以农村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活动时,积极性较差。

第五,农村金融融资体系不健全。

首先,农村金融机构缺失,服务功能弱化,导致农民手中的闲散资金流向城市,是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中的显著特点。这一现象也是和我国城乡统筹及城镇化建设等社会化现象紧密相连的,农民过多的融入城市,随之消费城市的医疗、教育等内容,资金也随着消费活动的进行流向城市。资金由农村向城市的流转,使得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更加恶劣,抑制了农村金融活动的开展。其次,农村金融缺乏有效的融资机制。农村金融机制不完善,没有强有力的筹融资渠道,政府支持力度有限,实际运营中资金流出态势强劲,这些现象预示了农村金融融资能力令人堪忧,同时农村资金一部分流向城市,更削弱了农村金融的融资能力,这些问题的出现,极大地降低了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的信心,削弱了开展金融活动的积极性。

第六,有关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农村金融特殊的服务对象,所以对法律法规的要求较高,农业产业风险较大,如果缺乏规章制度对农业参与金融活动的规定,那么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农业损失,农村金融机构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农村金融中涉及到较多的“信用活动”,信用活动的风险较大,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仅仅依靠道德层面来约束信用活动,效果甚微。应结合农村信用环境实际情况,是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农村金融机构活动,便于金融机构开展相关的经济业务。

农村金融的发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2-0010-04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建立现代金融制度、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作出了战略部署,将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但由于金融供给制度设计、农村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原因,农村金融供给与“三农”金融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以金融领域的突破带动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成为当前的迫切任务。

一、新形势下农村经济金融供求的主要矛盾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的结构性变化,农村金融需求随之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一是金融需求量不断增大。随着特色农业、现代农业、农村企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农村小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资金需求总量不断扩张。二是金融需求多样化。从金融分业需求看,既需要银行业金融服务,也需要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服务;从银行服务需求看,服务内容从过去单一的存贷款业务转向存贷、结算、理财、咨询等业务。三是金融需求多层次化。与城乡二元化差异一样,农村内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也较为突出,金融需求存在明显的经济主体和地区差异。不同收入水平农户、不同发展阶段的农村企业和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地区,对金融服务具有不同层次的需求。四是金融需求的周期延长。随着特色种养殖业的发展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及营销等产业链的延伸,资金需求周期相应延长。

经济决定金融,农村金融必须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近年来,农村金融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多层次、多元化、竞争性、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在逐步建立,但是由于农村金融体制不完善、机制不顺畅、历史包袱沉重、管理不善、科技落后、金融创新滞后等诸多因素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还难以满足“三农”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一是农村信贷供给量严重不足,难以满足“三农”旺盛的信贷资金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其中信贷投入占有很大比重。虽然我国基本形成了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内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因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充分、回报率低,在市场机制牵引下金融机构“脱农化”倾向依然明显。商业性信贷支农功能萎缩;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不完全,支农面窄;邮政储蓄银行支农功能有限,且从农村抽走大量资金;农村信用社长期承担支农业务,却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偿,加之自身规模小、资产质量低、信贷风险管理薄弱等,资金投放能力难以满足农村信贷需求。据调查,在山东省农村金融市场,经营型农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难”问题普遍存在;温饱型农户的经营转型很难得到信贷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农村金融机构缺乏介入意愿。二是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结构不匹配。目前农村经济结构明显趋于多元化和多层次化,农村的产业结构已非单一的第一产业,第二、第三产业有了较大发展,各产业内部生产结构也日益多元化。经济结构的多层次性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供给的多层次性、多样性。然而,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单一,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发展不协调,金融产品、工具少,功能不完善,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多样化、多层次化的金融需求。三是期限不匹配。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的发展不断改变着农业生产的周期,果树、大棚蔬菜生产、水产养殖等特色种养殖项目以及农业机械投资等回收期往往需要2―3年甚至更长时间,而传统农村信贷仍延续“春放秋收”或贷款一般不跨年度的传统做法,农户贷款以短期或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中长期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比重过小,不能根据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难以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四是农村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缺失。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薄弱,缺乏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和专业人员,审计、会计、担保抵押、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供给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以担保服务为例,担保机构的介入能有效提高“三农”贷款能力,缓解农民“贷款难”和农村金融机构“难贷款”问题。然而,农村担保机构发展滞后,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在农业经济充分发展之前,国家扶持固然是新农村建设资金主要的来源渠道,但是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同样十分重要,这也是金融业应当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既事关农村金融机构,又与“三农”紧密相连。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权衡,处理好影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一些主要关系。

(一)关于农村金融涵义及城乡金融一体化问题

国外并无“农村金融”这个独立的概念,农村金融是中国“二元经济”的产物。正是由于城乡分离的社会经济体制的存在,从而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把城市和农村看成两个截然不同的体系,由此衍生出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两个对应的概念。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制约,中国农村金融呈现出“二元金融”特殊性:城市中庞大的金融体系与农村弱小的金融体系相对立,农村金融剩余向城市和非农部门单向流动与农村金融短缺并存。关于农村金融的内涵,人们有不同的解释,传统观点主要从金融活动的范围来界定,将发生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活动统称为农村金融。这一以区域属性为特征的界定方式,与现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脱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认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加速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统筹城乡发展,首先必须统筹金融市场,构建面向城乡金融市场的和谐的农村金融制度,实现城乡金融一体化。新形势下认识和理解农村金融,除了从金融活动的范围来认识外,更要立足于金融活动涵盖的内容、金融活动服务的对象、金融活动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来分析。要按照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把握农村金融的内涵和外延,将农村金融理解为城乡互动、服务“三农”发展的金融体系,构建“大农村金融”的概念,并据以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村金融功能,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尽快改变农村金融落后的格局,实现城乡金融和谐发展。

(二)农村金融商业化运作问题

对农村金融市场上金融机构能否及是否应当商业化运作问题,一直有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大部分农户和农村企业缺少有效担保手段,还款能力弱,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差,在市场经济规律下形成的“添花不送炭”理念支配下,金融机构面对经营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的农村金融需求,往往会“弃农而去”。另有人认为,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经济效益将不断提高,资金需求规模将不断扩大,金融有效需求将不断增加,将为农村金融商业化运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农村金融商业化运作不仅可能,而且可以大有作为。近年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在扎根农村、服务“三农”中,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同样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农村金融有利可图,是农村金融机构商业化运作的关键所在。农民、农村企业“担保难”、“贷款难”和银行业机构“难贷款”的深层次原因是农村经济落后问题。农村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更深层讲就是农业经济本身的商业可持续。只有壮大农村经济,提高农村经济质量和综合竞争力,增强农村产业利润对金融投资的吸引力,培育农村金融有效需求,农村金融商业化才会得以正常运作。鉴于现阶段我国“三农”的弱质性,农村金融机构要实现商业可持续,还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持。资金的趋利性与农业投资周期长、风险高、回报低的现实矛盾,决定了在没有足够扶持和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信贷资金是不会背离市场规律、轻易投放到农村领域的。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过去那种一提金融支持“三农”,就不计成本核算、不顾风险,一味提供贷款、一味低利率的想法和做法,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要让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就要实行商业化运作,使农村金融机构坚持利率覆盖风险、成本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当然,农村金融机构又要履行起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效益观、经营观、发展观,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向“三农”提供多层次、多方面的优质金融服务,让利于民,降低农村金融成本,有效支持“三农”发展。

(三)农村金融市场适度竞争问题

2007年以前的农村金融市场,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国有商业银行撤离,农村信用社在大部分农村地区是一枝独秀。农村金融市场缺少竞争主体,导致农村金融效率低下。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方向,在于建立和发展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多种形式、分工合理的竞争性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在市场规则下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功能交叉和适度竞争,不仅有利于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而且有利于新的农村金融制度的产生和演进,有利于推动现有金融机构完善机制,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在农村金融市场引入竞争过程中,要把握好竞争的程度。垄断导致效率低下,过度竞争也会丧失效率,而且会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在整个农村经济中,市场化程度低,货币经济所占比重仍然偏小,自给自足的非货币经济仍占较大比重,导致流通领域中货币资金循环周转时间较长,信用创造功能弱,农村金融市场容量还有限。如果不顾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盲目乱上金融机构和扩大金融服务供给,势必会造成过度竞争,使本来脆弱的农村金融再大伤元气,结果使建立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努力付诸东流。

(四)政府在农村金融中的功能定位问题

斯考尔斯(Sikorski)认为,在经济发展中实行完全的金融自由化政策只会导致经济的剧烈波动,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因此市场应受政府的管制。他提出,发展中国家应该采用一个市场和政策干预的最佳组合,要在明确经济走向的基础上,运用金融工具形成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上世纪90年代先后发生的拉美和东南亚的金融危机,以及当前的美国金融海啸,都清楚地表明金融市场存在广泛的市场失灵现象,需要有政府的有效干预。我国政府在农村金融中具体有四大功能,即制度、管制、转移性支付功能、服务功能。政府在农村金融中的功能定位十分重要,恰如其分的政府作为是农村金融改革成功的关键。政府多走一步或是少走一步,都影响农村金融改革的效果。改革开放中农村金融发生的很多问题,都与政府功能定位不准有关。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盛衰史告诉我们,政府绝不能越过底线去干涉农村金融市场的具体业务,必须尊重市场主体的独立性。政府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中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着重完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大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扶持力度,增加养老、医疗、教育保障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以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民将更多资源用于增加投资创造条件,夯实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加快农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城乡合理流动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培育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等。

三、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着力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转变经营机制,强化基础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努力构建适合新农村建设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农业发展银行商业化转型,扩大贷款对象,拓宽业务范围,在完善粮棉油收购融资的同时,积极开办农业综合开发等中长期贷款,发挥政策性金融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和诱导。农业银行应明确“面向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充分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农村中竞争性强的企业建设和发展,提高对重点龙头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支持外贸和新兴产业中的农村商业企业,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发挥商业金融支农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坚持服务“大三农”的方向,继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实现组织模式升级、产权改革到位。进一步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取消不符合市场原则的歧视政策,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壮大实力,发挥好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要以建立邮政储蓄银行为契机,在搞好存单小额质押贷款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支农新途径,努力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切实发挥邮政储蓄机构的支农作用。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限制,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引导和督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向农村,立足地方实际,在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控制水平的基础上,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努力为“三农”发展提供低成本、便捷、实惠的金融服务。给予民间金融合法地位,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二)积极培育市场竞争主体,提高金融效率

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是不断提高农村金融配置社会资源效率的必然途径。应采取“存量改革,增量突破”的战略,挖掘原有农村金融资源潜力,积极培育新的农村金融力量,塑造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一方面,放开搞活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打破市场壁垒,放开行政控制和地域限制,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跨区域设立机构和经营业务,或走联合、兼并、参股、控股的路子;另一方面,实行“放水养鱼”政策,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鼓励国内外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产权关系明晰化、组织形式多样化的基础上,培育新的市场主体。目前,要稳步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发挥它们的“鲇鱼效应”,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三)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提供有效金融支持

以农村金融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延伸金融服务链条,逐步满足“三农”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围绕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再造贷款流程,创新信贷产品。开发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户联保贷款、大联保体贷款、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或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贷款、房产抵押贷款、订单农业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存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股权担保贷款、贴现、汇票承兑、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多种信贷品种。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农村消费信贷,积极探索农村住房、汽车、助学贷款新模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适时引入和营销保险、、租赁、保管、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各类成熟的城市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创新贷款管理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贷款利率,拓宽信贷领域,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期限。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手段和技术,积极开办支农金融超市,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投融资咨询等全方位、多功能、一条龙服务。

(四)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分散机制,增强金融支农后劲

农业保险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对降低农业信贷风险具有重要作用。应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按照“政府政策扶持、公司商业运作”的模式,积极发展以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为主要功能的多种类型的农业保险机构,不断增加农业保险产品险种,扩大农业保险险种覆盖面,向农民提供基本的农业保险服务。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建立农业再保险机构和农业巨灾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和分散风险的作用。培育多种类型的担保机构,构建以商业性担保为主,互和政策性担保机构相互补充、平等竞争、有序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各级政府设立农业担保基金,为农户、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用担保,解决农村担保难问题。

农村金融的发展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经济工作中必须长期坚持的总体要求。目前新农村建设正如火如荼的进行,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增强新农村建设后劲。结合樟树市实际,针对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发展矛盾,提出了农村金融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当前制约新农村建设的因素很多,突出之一表现在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农村经济发展必需的资金支持缺乏。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更好地促进新农村建设,笔者想就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1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改革的风险意识增强,农村金融体系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农村金融服务供需失衡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是:

1.1农村金融机构布局结构日益单一,农村信用社难以承担支持“三农”的任务

随着竞争总成本核算意识的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纷纷缩减其在基层的营业机构,尤其是乡镇一级,造成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减少。以樟树为例,樟树市属县级市,1995年以前,农行樟树支行全市乡(镇)营业所有21个,网点布局基本上是一乡一所的格局,至2005年9月份,营业所的个数被压缩到13个,撤并的营业所几乎占到撤并前的1/2。由于信用社结算手段落后,人员素质相对偏低,以其自身的资金实力很难应对“一农支三农”的局面。

1.2商业银行资金大量上划,影响到对当地“三农”的支持力度

为了规避风险,基层商业银行大量信贷资金上存到上级行,基层银行营业网点成为事实上的“储蓄所”。从樟树市4家国有商业银行1999~2003年资金营运情况看,形势也不容乐观,存款大幅上升,贷款增长一直处于低位徘徊,资金流出量上升趋势:2000年4家有商业银行存款为45 882万元,其中上存资金为26 489万元,资金上存分别占存款额的57.73%和53.59%,大量资金上存,弱化了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力度。

1.3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使用仅仅限于发放收购资金,使用量大大减少,支持农业发展的功能在弱化

近几年,我国的粮棉油市场化程度已大大提高,粮食总体上供大于求,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收购量已明显呈下降趋势。同时,由于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功能过于单一,不能为农业产业化开发、农业科技推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急需政策资金扶持的项目提供信贷报务,其支持农业发展的功能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近年来粮食购销价格倒挂,粮食企业顺价销售困难,库存逐年增加,致使农业发展银行按计划性供应给粮食收购企业的资金不能按时回笼,其贷款逾期问题严重。另外,农业发展银行在服务理念、服务手段、管理水平方面与其他银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致使在农产品领域效益好、利润高的客户资源被其他银行拉走,这势必会影响到它的效益。

1.4邮政储蓄对农村储源分流明显,农村信贷资金流失情况难以遏制

樟树属劳务输出大县,每年的劳务收入3亿多元,这些资金绝大部分通过邮政部门的电子汇兑转化邮政储蓄存款。据测算,每年大约有近1亿资金流出农村。储源分流使一些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减少,给农村信贷投入带来冲击。

1.5农业银行的政策性扶贫专项贷款逾期问题严重,信贷投入难以形成良性循环

由于行政干预严重、经营缺乏自主权、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不良贷款急剧上升,潜伏着较大的经营风险,这些资金沉淀的现状也制约着专项贷款的投放。

2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发展的矛盾

2.1支持农业产业化与寻求安全信贷的矛盾

目前,农村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从过去农产品短缺年代的单纯追求数量,转移到调整和优化结构以提高产品的质量上来,把农产品变为最终商品推向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要达到的最终目标。而我市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在某些方面还比较薄弱,产业化条件还不够充分,结构调整需要巨大的资金、技术、管理和信息投入,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有相当多的农民仍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不知该种什么和养什么,在这种情况下盲目上马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可能导致效益不佳,资金风险大。

2.2农村信贷资金质量低下与支农资金需求面扩大的矛盾

农村金融组织高比重产生不良贷款严重地制约着支农资金量的扩大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速度。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实体的发展壮大,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增加的趋势。目前,我市扩大了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作物播种面积,推广优质畜产品和特种养殖,确立和规划了主导产业,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同时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提出了增加技术含量、扩大经营规模的目标,这一切,都需要农村金融组织注入大量的资金。但由于信贷资金质量低,使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制约着农村金融组织支农信贷投入的加入。

2.3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矛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农民的经济效益观念逐步增强,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客观上也产生了对农村信用社服务全方位的需求。如“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方式拓宽了龙头企业的业务领域,其对结算、票据贴现、资金融通、金融中介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只要求农村信用社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再生产环节提供全过程信贷、结算等服务,甚至还对农村信贷人员政策、法律咨询、市场经济信息、实用农业科技指导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而大多数金融机构却仍停留在传统业务上,金融创新意识明显滞后,中间业务管理较为粗放,制度不健全,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态势不相适应。

3农村金融发展对策与建议

3.1把握“三农“方向,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农村是个广阔的大市场,农户贷款是农村金融组织的主体业务,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户进行经营生产、获得信贷支持的主要融资机构。党的以来20多年的农村改革,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带来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变化。农业发展新阶段给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经济发展的最终要求是增 加农民收入,而增 加农民收入又成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就是要在资金方面全力以赴支持深化农村改革。具体来讲,就是要大力促进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重点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改变农户的单一种植业生产方式,在实行种植业、养殖业复合发展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农村市场繁荣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就有了盼头,农村金融的发展也就有了更广阔的前景。

3.2抓住两个重点,积极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一是突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在信贷运作中,应将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作为重点和改革方向,注重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引导主导产业优质、高产、高效地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要组织筛选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有龙头效应、有发展潜力、有联动其他企业和农户能力的重点骨干企业作为信贷支持对象,掌握企业资金脉搏,找准信贷切入点。在完成支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经营管理水平高,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建立起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优质客户群,为信用社将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突出支持农村经济组织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要积极支持培育支柱产业,农村金融组织应把支持这一新的经济增 长点放在重要位置。对为“三农”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的资金需求要注意适时、合理解决。对个体私营经济要坚持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符合贷款条件等原则,有重点地扶持。

3.3坚持金融经营创新,营造发展农村金融的良好环境

金融经营创新和营造金融环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金融经营创新是农村金融领域内各种要求的新结合,是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出现的新生事物。农村金融组织一定要树立起永久的创新意识,具备营销的理念和服务的理念,对客户应提供信息咨询和科技服务,不断创出有特色的金融经营品种,唯此,才能最终推动金融经营业务的全面发展,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另一方面,要多方面、多渠道优化农村金融环境,保证农村金融组织健康成长。要争取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以弥补农村金融机构的亏损和支农资金的不足。要进一步落实支农信贷资金保全措施,将优化盘活农村信贷资金纳入各级党政工作日程或部门管理目标,形成行政、司法合力,确保支农资金良性循环。同时,农村金融机构也要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解决结算领域存在的问题。

3.4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农村金融健康协调发展

要全面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环境。对农村信用社,除国家出台一定的税收、利率等优惠政策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执法职能部门必须为农村金融机构经营保驾护航,如法院部门对农村金融机构依法起诉的案件要坚决依法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金融部门的风险损失;要以全国整顿社会信用环境为契机,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大力整治信用环境,全面开展创建信用镇、村、组活动,规范农村信用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和金融健康协调发展。

3.5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中心,构建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稳步推行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理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关键就是解决农村信用社“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的问题。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农业发展银行要重新定位,完善功能;规范发展邮政储蓄业务,加强资金转移支持力度。适度控制邮政储蓄发展,消减邮政储蓄机构,以遏制邮政储蓄给县域经济造成的“失血”现象。

总之,要适应当前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 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加快农村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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