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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下简称《稽核办法》)已于2月27日正式,将从4月1日起施行。为了切实做好《稽核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贯彻实施《稽核办法》的自觉性

《稽核办法》的实施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法规体系、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持续、规范、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定要把学习贯彻《稽核办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严密的组织计划和严格的考试考核等措施,广泛、深入地学习和贯彻好《稽核办法》。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实施《稽核办法》的重要意义,掌握稽核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稽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在组织好本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各地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稽核办法》。要深入企业、街道和社区,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和参保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帮助他们增强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意识,自觉接受和配合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杜绝各种欺诈和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稽核机构,培养高素质的稽核队伍

建立健全稽核工作机构,是开展稽核工作重要的组织保证。各地在贯彻实施《稽核办法》的过程中,要积极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和健全稽核工作机构,把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干部充实到稽核队伍中来。为适应工作需要,地市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原则上应建立专门的稽核机构,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应配备专职的稽核人员。

稽核工作政策性强,各地应切实做好稽核人员的培训工作。今年,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对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组织进行集中培训和业务交流。各地也要及早安排,集中精力,分级组织好对稽核人员的业务培训。各级集中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天,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各地要加强对稽核干部的管理教育,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稽核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培养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的稽核队伍。

三、认真贯彻《稽核办法》,全面开展稽核工作

各地要按照《稽核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认真做好稽核工作。2003年的稽核工作要借鉴前两年专项稽核的成功经验,抓好对参保企业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的稽核,重点稽核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按计划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等,各地实地稽核的人数不少于参保人数的60%.要认真核查虚报、冒领基本养老金情况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欺诈行为。各地要从实际出发,运用各种形式对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人数不少于退休人员的60%.在走访慰问的基础上切实摸清底数,下大力追回虚报、冒领的养老金。特别要加强对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的管理,结合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建立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推进,逐步建立健全养老金异地领取协查制度,认真研究防止冒领养老金的措施和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实施。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和开展医疗、失业及其它险种的稽核工作。

在稽核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边稽核边整改的精神,严格稽核标准和稽核程序。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坚决予以纠正,依法收回少缴、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的社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稽核办法》落到实处

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会保险;稽核;存在问题;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稽核能力

一、引言

当前我国经济正以较高的水平增长,社会保险事业也逐步发展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因此社会保险稽核面临着新的成长机遇,有较高的挑战性。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的首要问题,是社会保障制度顺利实施的根本保障,但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方面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导致社保基金并不能实现完全征缴,社会保险稽核任重道远。

二、在不断地探索中,我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出现了如下问题

(一)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方面

社保缴费基数核定的标准没有实现统一: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记录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基础,是以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所缴纳社会保险费为计算标准的。缴费基数是依据参保职工个人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数的月平均数来确定,但由于多种原因,不同统筹范围不同统筹层次的缴费基数核定标准具有差异,而且核定缴费技术的操作存在重重困难,造成部分企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人数等出现错误,给社会保险稽核带来诸多弊端,既违反了国家规定,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也对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环境造成破坏。更重要的是,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导致职工个人账户的记载金额减少,降低了职工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直接损害了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视社保基金的征收征缴,轻基数核定:随社会保险不断发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体系也在不断完善,稽核业务稳步持续的开展起来。但当前我国常常侧重于社会保险缴费中欠费的稽核,并没有对各缴费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常规的稽核。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这些情况为企业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的少报、漏报、瞒报创造了条件。非公企业参保滞后,社会保险范畴之外存在游离灵活就业人员的情况:当前中国企业形成了公有制、非公有制、私有制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但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不断发展,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并没有突破传统体制的束缚。我国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是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因此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包含在社会保险的覆盖范畴之外,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所有形式的企业和劳动者应尽的义务,随着社会保险的不断发展,非公企业逐渐被归为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但进度缓慢,影响效果非常小,一些非公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仍然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险。

(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核方面

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领取实现社会化发放以后,部分企业放松了对离退休人员的管控;部分企业违规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这使得社保基金兜底风险大大增加。社会保障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化,社会化使得社会保险的基本功能和保障作用大大提高。由于部分离退休人员居住具有流动性或长期居住在外地,企业对他们的人数和详细居住地址,生活状况等的不完全掌握造成生存认证工作的困难。并且个别单位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支出,就私自更改记录,为要求提前退休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给社会保险稽核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社会保险并未完成全国统筹,社保经办机构条块分割:社保机构内部信息分散,全国各级稽核单位之间信息传递较慢,信息双方不一致的情况普遍存在,企业职工的信息资料库建立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准确不及时,导致稽核单位很难真实、有效的了解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真实情况。各社保经办机构之间信息交流不通顺,因此社会保险的待遇支付只能交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独自完成。

(三)社会保险稽核能力方面

稽核机构人员不足,稽核队伍不够健全:稽核人员实施稽核时必须包含两人以上,由于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职稽核人员缺乏,实地稽核的队伍人数不够健全。稽核工作者不但要有较高的政治道德素养,并且还要具备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但目前的稽核人员很难达到社会保险事业高速发展的高标准要求。稽核人员业务能力综合性有待提高,稽核程序规范性低:社会保险稽核是一项高难度的、高标准的工作,不仅要求稽核人员熟识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要求要熟悉社保经办机构的各项业务的办理方法和规程。除此之外,社保稽核人员还要主动加强对社会保险基本理论和经济学、统计学理论的学习。而现有的稽核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并不精通稽核业务流程,存在稽核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增加稽核的难度。中国社会保险行政执行力度弱的情况致使社会保险稽核力度也相对较弱: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险没有专门的立法,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健康保险等没有全国统一的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相关的法规不具统一、详尽、严格。

当前社会环境造成稽核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经办机构作为稽核的主体,虽然有权对企业参保人数、缴费基数,个人参保缴费情况。缴费基数,社会保险领取待遇情况进行核查,但对查出的未参保、少缴、多领社会保险待遇等问题,没有直接行使处罚的权利,只能监督其改正。社会保险稽核的设立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大突破,它不仅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起到促进作用而且对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有重要的作用。社保稽核初步建立,相关制度并未完善,社保稽核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胡晓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1

[2]郑功成:《社会保障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3]林义主:《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

[4]陈默:《社会保险费的行政征收性质必须落实》.《中国劳动》2004.6

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 稽核 问题 对策

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生命线,基金问题始终是社会保障的首要问题,它不仅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 发展 ,也直接影响改革的成败和社会的稳定。由于我国社会保险事业起步较晚,发展迅速,因而客观上存在着相关的立法滞后 、制度不完善 、操作不规范 、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利益的驱动下,利用挤占 、挪用 、瞒报 、冒领、欺诈等手段,侵吞 、蚕食社保基金。

社会保险稽核就是通过对缴费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缴费义务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防止和杜绝缴费单位瞒报 、漏报和拖欠社会保险费;通过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者的资格、待遇水平进行核查,防止冒领、骗取社会保险费;通过对社保经办业务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控制,防止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贪污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简言之,社会保险稽核就是在社会保险领域进行反欺诈行为 。

一 、养老保险稽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及难点

(一)在养老保险征缴稽核方面

1.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不规范 、不统一

多年来,一些 企业 把“少报”、“漏报”社会保险费作为企业降低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一个重要手段且屡禁不止。究其原因,除一些单位和个人法制意识淡薄,逃避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外,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不规范、不统一 、政策缺乏可操作性也是重要原因。参保单位应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核定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当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缴费, 当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单位缴费基数不能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但有的单位采取职工自报缴费基数的做法,造成接近退休的职工虚报高基数,年轻职工少报缴费基数,从而导致年轻的少缴社会保险费,年龄大的以后多套取养老金的违规行为;有的单位把年终奖金、工资性福利开支等不列入工资总额,以达到少缴保险费的目的 。

2.缴费稽核偏重欠费收缴,轻视基数核定

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体系已基本建立,稽核业务已逐步开展起来。但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稽核常常偏重欠费稽核,没有将各缴费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纳入日常稽核业务。由于部分企业没有及时建立健全各种统计 、财务制度,工资发放随意化 、多样化现象比较普遍 ,这些企业很难统计出一个准确的职工工资总额,给核定缴费基数带来了较多的困难。目前又没有专门的 法律 来规范社会保险事务,仅凭条例 、文件等政策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力 。

3.非公企业参保滞后,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游离在养老保险范畴之外

在市场 经济 迅速发展的今天,企业所有制形式多元化已基本实现。因此,一切形式的企业都是养老保险的覆盖目标 ,法律不允许有任何超出其范畴之外的特区。但由于种种原因,扩面进度缓慢,部分非公企业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仍游离于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之外,这就使部分缴费基数流失 。同时又使部分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受到很大损害,并造成不同所有制企业间负担的不平等,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不公平竞争的态势。

(二)在养老保险支付稽核方面

1.养老保险实行统筹和社会化发放后,部分单位放松了对离退休人员管理,对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的人数、居住地的详细地址 、生存状况等情况不了解不掌握,给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造成困难 。

2.养老保险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社保经办机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对居住在异地的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只能由发放养老金的社保经办机构独自完成。

3.违规办理提前退休,增加养老保险负担 。一些单位为了减轻负担,擅自更改有关记录,为一些要求提前退休的人员提供方便 。有的单位档案管理混乱,也给退休年龄的认定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三)在养老保险稽核能力方面

1.稽核人员少,稽核队伍不够健全。按稽核办法,实施稽核必须有两名以上的稽核人员共同进行,由于目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多只配备了一名专职稽核人员,其他为兼职,很难抽出人员进行全面实地稽核。

2.稽核人员业务不熟练,稽核程序不够规范。社保稽核是一项新的、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不仅需要稽核人员有敢想敢干、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原则、公正廉洁的品德,还要掌握财会 、审计等专业知识,熟悉有关社会保险的 法律 法规和政策。而现有的稽核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稽核业务不熟练,有些问题因稽核程序不规范, 增加了处理的难度 。

二、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一)加快社会保险法律建设步伐

我国正在进入法制社会,法律观念已日益深入人心,依法办事逐渐成为准则 。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以法律的形式建立起完善的缴费基数管理、稽核程序,堵塞漏洞,以强化缴费单位据实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此项业务核定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

(二)将实施稽核与政策宣传结合起来,清理参保真空,促进 企业 平等竞争,维护社会公平

目前,非公企业及从业人员游离于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之外的主要原因有:企业缴费比例高,负担重;企业和员工对参保的重要性认识有偏差;企业用工不规范,企业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流动性大等 。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对非公企业参保的管理,对拒不参保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要采取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纳税人资格等强制手段,促使这部分非公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尽快纳入养老保险的统筹范围 。

(三)加强缴费工资基数的公示制度,接受参保职工的监督,提高缴费工资的准确性

(四)加快社区建设,将实施稽核与加快社会化服务结合起来,把稽核工作向社区延伸,实施全方位核查、立体化联防

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 稽核 问题 对策

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生命线,基金问题始终是社会保障的首要问题,它不仅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也直接影响改革的成败和社会的稳定。由于我国社会保险事业起步较晚,发展迅速,因而客观上存在着相关的立法滞后 、制度不完善 、操作不规范 、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利益的驱动下,利用挤占 、挪用 、瞒报 、冒领、欺诈等手段,侵吞 、蚕食社保基金。

社会保险稽核就是通过对缴费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缴费义务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防止和杜绝缴费单位瞒报 、漏报和拖欠社会保险费;通过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者的资格、待遇水平进行核查,防止冒领、骗取社会保险费;通过对社保经办业务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控制,防止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贪污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简言之,社会保险稽核就是在社会保险领域进行反欺诈行为 。

一 、养老保险稽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及难点

(一)在养老保险征缴稽核方面

1.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不规范 、不统一

多年来,一些企业把“少报”、“漏报”社会保险费作为企业降低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一个重要手段且屡禁不止。究其原因,除一些单位和个人法制意识淡薄,逃避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外,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不规范、不统一 、政策缺乏可操作性也是重要原因。参保单位应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核定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当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缴费, 当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单位缴费基数不能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但有的单位采取职工自报缴费基数的做法,造成接近退休的职工虚报高基数,年轻职工少报缴费基数,从而导致年轻的少缴社会保险费,年龄大的以后多套取养老金的违规行为;有的单位把年终奖金、工资利开支等不列入工资总额,以达到少缴保险费的目的 。

2.缴费稽核偏重欠费收缴,轻视基数核定

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体系已基本建立,稽核业务已逐步开展起来。但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稽核常常偏重欠费稽核,没有将各缴费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纳入日常稽核业务。由于部分企业没有及时建立健全各种统计 、财务制度,工资发放随意化 、多样化现象比较普遍 ,这些企业很难统计出一个准确的职工工资总额,给核定缴费基数带来了较多的困难。目前又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社会保险事务,仅凭条例 、文件等政策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力 。

3.非公企业参保滞后,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游离在养老保险范畴之外

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企业所有制形式多元化已基本实现。因此,一切形式的企业都是养老保险的覆盖目标 ,法律不允许有任何超出其范畴之外的特区。但由于种种原因,扩面进度缓慢,部分非公企业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仍游离于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之外,这就使部分缴费基数流失 。同时又使部分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受到很大损害,并造成不同所有制企业间负担的不平等,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不公平竞争的态势。

(二)在养老保险支付稽核方面

1.养老保险实行统筹和社会化发放后,部分单位放松了对离退休人员管理,对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的人数、居住地的详细地址 、生存状况等情况不了解不掌握,给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造成困难 。

2.养老保险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社保经办机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对居住在异地的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只能由发放养老金的社保经办机构独自完成。

3.违规办理提前退休,增加养老保险负担 。一些单位为了减轻负担,擅自更改有关记录,为一些要求提前退休的人员提供方便 。有的单位档案管理混乱,也给退休年龄的认定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三)在养老保险稽核能力方面

1.稽核人员少,稽核队伍不够健全。按稽核办法,实施稽核必须有两名以上的稽核人员共同进行,由于目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多只配备了一名专职稽核人员,其他为兼职,很难抽出人员进行全面实地稽核。

2.稽核人员业务不熟练,稽核程序不够规范。社保稽核是一项新的、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不仅需要稽核人员有敢想敢干、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原则、公正廉洁的品德,还要掌握财会 、审计等专业知识,熟悉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现有的稽核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稽核业务不熟练,有些问题因稽核程序不规范, 增加了处理的难度 。

二、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一)加快社会保险法律建设步伐

我国正在进入法制社会,法律观念已日益深入人心,依法办事逐渐成为准则 。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以法律的形式建立起完善的缴费基数管理、稽核程序,堵塞漏洞,以强化缴费单位据实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此项业务核定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

(二)将实施稽核与政策宣传结合起来,清理参保真空,促进企业平等竞争,维护社会公平

目前,非公企业及从业人员游离于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之外的主要原因有:企业缴费比例高,负担重;企业和员工对参保的重要性认识有偏差;企业用工不规范,企业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流动性大等 。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对非公企业参保的管理,对拒不参保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要采取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纳税人资格等强制手段,促使这部分非公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尽快纳入养老保险的统筹范围 。

(三)加强缴费工资基数的公示制度,接受参保职工的监督,提高缴费工资的准确性

(四)加快社区建设,将实施稽核与加快社会化服务结合起来,把稽核工作向社区延伸,实施全方位核查、立体化联防

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竞聘社会保险稽核科科长的演讲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大家好!

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说过:“谁不具有他时代之精神,将会经历他时代之所有不幸。”而当今时代之精神就是与时俱进。站在竞聘的演讲台上,首先感谢组织给予了我这次参与竞聘的机会,感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和帮助。

我叫李成林,现年岁,中共党员,现任阿克苏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社会保险稽核科副主任科员,主持社会保险稽核科工作。我竞聘的第一职位是社会保险稽核科科长;第二职位是信息网络管理科科长。下面,我向领导和同志们作简要汇报:

我出生于年月,年月参加工作,先是在甘肃部队服役,退伍后到新疆阿克苏地区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处工作。年机构改革后,到社会保险管理局工作,先后干过管理员、秘书、团支部书记、副主任科员,曾负责过办公室和社会保险稽核科两个科室的管理工作。

我参与这次竞聘的优势是:

一是有较高的理论素养

多年来,为了使个人素质达到机关工作的要求,我从没间断过业余学习。曾先后通过函授、自学取得了新疆党校和新疆大学的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历,为干好工作奠定了理论文化基础。特别是参加党校的三年函授学习和局支部组织的保先教育,使我系统地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了理论素养。根据局支部的安排,我执笔撰写的《实践三个代表,加快劳动保障体系建设》的文稿,在地委宣传部主办的评比中获优秀论文奖;我结合社会保险改革的实际撰写的《浅谈非公制经济参保的难点与对策》,在自治区劳动学会上交流,并入编年度论文集,中国劳动保障报在重要位置刊登。

二是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到地方工作后,我从没有放过锻炼写作能力的机会,在工作的几个科室都承担了文字工作。起草撰稿文字材料近百万字。每年都有两三个经验交流材料在自治区召开的会议上交流。既提高写作能力,还在与局领导较多的接触中学会了理性思考,掌握了一定的工作方法,增强了全局意识和宏观意识,又为推动工作发挥了作用。

三是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我在办公室工作多年,具体参与过多次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不论在那个科室工作,始终注意搞好与内部和外部的协调。到社会保险稽核科后,比较快地与自治区社保稽核、地区劳动监察大队、县(市)局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为开创社保稽核工作新局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四是有较扎实的工作作风

我参过军,受过严格的训练,有较高的组织纪律性。入党以来,我始终不忘改造世界观,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在生活中踏踏实实做人,在工作中认认真真做事。只要是领导安排的工作就想方设法完成好。在干部年度考核中多次被评为优秀,今年被局支部推荐为地区优秀共产党员。

多年的努力工作,为我竞聘社保稽核科科长创造了一定条件,但同时我也深感自身存在许多缺点和不足,在宏观思维与工作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社会保险稽核是社保经办工作的一个新课题。稽核工作的开展和深入,对于提高基金征收率、增强基金支撑能力、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是体现一个地区社会保险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可以说社会保险稽核科的工作既是光荣的同时也是十分坚巨和繁重的。如果我能竞聘成功,我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稽核队伍建设。加强社会保险稽核队伍建设是有效开展稽核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当前稽核工作人手紧,编制少的情况下,要整合力量,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稽核工作队伍。加强稽核人员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严明纪律,提高素质,增强稽核工作的整体效应,树立队伍形象。二是规范稽核程序。××年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号令颁布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是社保经办机构和稽核工业人员开展工作的第一个专门的部令规章,是指导和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重要文件。稽核办法虽然只有条,但言简意赅,权责明确、定位准确,简便易行、操作性强,从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系统地阐明了《稽核力法》的目的依据、主体客体、权利义务、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工作标准及纪律性要求等行政规则。认真贯彻办法,规范程序,才能推进稽核工作全面发展。三是总结经验探索稽核工作新路。社会保险稽核政策性强,涉及到社会保险的方方面面。实施稽核要运用普遍联系的观点,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既要强化参保缴费的权利义务,又要鼓励支持灵活参保形式,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形式多样化,用工形式多样化以及劳动关系多样化的客观要求。积极适应劳动力流动的市场需求形势,努力探索个人自主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途径和方法。利用地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载体,把稽查核工作向社区延伸,建立健全异地协查制度,发挥用人单位职代会、离退休人员、社区社保工作人 竞聘社会保险稽核科科长的演讲第2页

员和网点管理人员的监督作用,对少报、漏报社保费以及冒领社保待遇行为实施全方位核查,立体化联防,不断探索稽核工作新路子。四是建立社会保险年检制度。为推进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开展和深入,必须建立一套制度。制度具有全面性和根本性。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社会保险年检制度,按时年审,形成制度化。对参保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情况进行监督检察,督促企事业单位自觉遵守社会保险法规,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努力开创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