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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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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民政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民政资金 监管 机制

近年来,国家投入大量民政资金以保障民生,且投入每年都有递增。随着各种低保金、抚恤金、安置经费、救济福利费、医疗救助金等各项民政资金的兑现,以及每年调整民政对象生活费标准,民政资金在“财政大蛋糕”中占据的比例越来越大。据民政部统计2011年1~12月份全国民政资金累计投入2726.5亿元,如何管好用好如此庞大的民生资金和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是确保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的要求,也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民政资金是老百姓的“吃饭钱”、“救命钱”“保障钱”,管好用好民政资金,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就目前民政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强民政资金监管,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行探讨。

一 当前民政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民政资金是保障民生工作顺利开展的“血液”,是实现好维护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根本保证,只有管理好使用好民政资金,及时足额地将民政资金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才能起到救贫济困、稳定社会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畅,机制不健全

目前国家对民政资金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各地民政部门往往习惯于执行上级的规定,缺少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具体的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对上级的规定执行缺少钢性的监督制约机制。对管理不力,使用不严的问题,习惯于对照条条框框处理,缺少预防机制和确保民政资金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

2.思想认识不到位,扩大使用范围

民政资金是一项专项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高度的的严肃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违反规定改变民政专项资金用途,专款不专用,将民政资金用于解决其他工作资金短缺等问题。其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相关部门对民政资金敏感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只要钱不装入个人腰包,就算不上什么大问题;二是认为民政资金管理不出政绩,只求不出问题,没有像抓财政税收、维稳等工作那样重视;三是把民政资金看作是吃国家“大锅饭”,抱着“不吃白不吃”的心理,对申请对象不认真审核把关,明知不符合条件也纳入救助对象;四是群众存在不劳而获的想法,他们采取隐瞒收入、分户居住等手段,钻政策的空子和管理上的漏洞,想方设法争取救助。

3.管理程序不动态,监督工作不到位

民政资金的使用从中央到地方有严格的规定程序,但实际操作较为困难,首先,是民政资金救助对象是动态的对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变化和自然减员情况不易掌握,基层民政部门对动态管理不到位,造成资金流失;其次,民政资金的使用涉及千家万户,资金发放一般是社会化发放,导致静态的操作跟不上动态的发展,如困难群体的收入核查,存在着未全面入户、调查不细、评议未完全按规定、张榜公示内容不全等问题。另外,民政资金由于涉及面广、覆盖面大,单靠民政部门的内部控制无法满足民政资金要求严、使用准、发放快的特点。财政、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由于时间、精力等各种原因,也难以监督到位。

4.人员力量不足,工作经费紧缺,缺乏工作保障机制

民政资金涉及到的工作内容近百项,涉及的法律、条规、办法100多部,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非常大。随着中央对民生问题的重视,民政资金的的规范化要求也越来越高,操作的程序要求越来越严,民政工作力量不足问题越来越凸显。在工作经费上,民政部门只有人头包干经费,业务工作经费难以保障;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的紧缺,影响和制约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二 加强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对策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思想认识和执行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为提高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建议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1.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确保民政资金规范运行

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将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下级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以部门考核为主,加强对下级政府的监督制约。民政部门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将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

首先,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民政资金的分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工作失职,个人表态分配资金,使资金出现被挪用、截留、贪污、私分等问题的,从严处理。

其次,完善资金监管制度。民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制度,从制度上严格规范、严格程序,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最后,建立工作保障机制。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规范化、程序化要求高,需要人力、财力保障才能做好。为此,要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可按服务对象人数万分之一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要切实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开展,按救助资金总额百分之二的比例配置工作经费。

2.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依法运行,公开运行

第一,强化民政资金的监管。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完善实名制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把监督重点放在乡镇,主动与当地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掌握了解社会化发放情况。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机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资金监督激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民政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动态管理类人员及家庭经济收入变化情况,及时核销,避免死人吃低保和生活达标后仍长期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况发生。

第二,民政资金检查常态化,杜绝使用中的漏洞。民政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民政资金执法检查。既要检查面上情况,又要重点抽查关键部门和环节。可采取以下措施做好民政资金检查:一是查看民政对象档案资料,看其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二是上报民政对象人数与实际发放补助金人数,看其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报人数骗取上级补助资金问题;三是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数额,看其是否足额配套到位,是否存在因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民政对象待遇问题;四是财政拨款时间与实际发放时间,看其是否存在延压、滞留优抚资金问题;五是80岁以上民政对象,看其是否还健在,是否存在民政对象已死亡,不及时销户仍发放民政资金的问题;六是利用计算机筛选复人名,看其是否是同一个人,是否存在同一民政对象重复享受待遇问题。

第三,强化政务公开,确保民政资金安全高效。制订详细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要全面掌握政策受惠群众的翔实资料;要规范惠民资金专户管理工作;要统一资金指标下达工作,确保快速简捷;要严格资金申请拨付工作,把好资金“出口关”,实行“阳光”操作;要设立惠民补贴“一卡通”服务窗口,实行“一卡通”银行存折发放;要强化贯彻落实政策过程中的服务工作;要改进服务方式,及时公布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补贴总额等,让老百姓充分了解相关信息;要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将民政政策、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全部公开。要督促指导村级组织将民政资金落实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开。要公布举报电话,切实将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绩效。

第四,强化政策宣传,确保民政资金监管深入民心。宣传工作是做好民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社会监督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国家保民生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政政策法规,增强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重点是民政对象如何界定、补贴项目及标准、资金发放程序以时限等,特别是涉及困难群体切身利益的政策,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宣传,使政策深入民心,形成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 民政资金管理的发展趋势

为充分体现民政资金“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这一要求,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政资金将来的发展趋势将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民政资金分配要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分工明确、权责分明的民政资金管理运行机制,最大限度的保证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资金的发放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

第二,民政资金的使用要按照“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阳光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要结合民政部门工作性质、特点、任务,建立民政内部稽查机构,负责对民政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把按月或按季核销的三联单转变到日常全过程的监督上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民政资金真正发挥效益。

第三,要建立违纪处罚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民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分配使用,财政部门负责管资金运行,确保民政资金直达民政对象,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民政资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针对资金分配上出现的问题追究民政部门的责任,资金运行管理上出了问题追究财政部门的责任,发放环节出了问题追究乡镇责任。只有形成管理上相互制约,工作上相互配合的机制,才能减少违纪问题的发生,只有建立合理的机制,才能根治违纪问题,确保民政工作正常运作落到实处。将资金监督融入民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对民政项目和资金的监督。

第四,要将查找问题与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共同研究分析,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和症结,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上提出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民生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为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民政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政府支出;问题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1

一、政府支出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支出需求突出,收支矛盾不断加剧

我国政府财政支出的比较广,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等,在财政资金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只能对部分重点支出项目予以保障,形成了难以化解的供需矛盾。

(二)支出结构不够合理,制约财政经济发发展

在深化各项财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财政依据财政政策,结合区域财政经济发展实际,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调整,以满足日益提高的各项公共事业的资金需求。然而,就许多地方财政而言,支出结构还不够合理,严重影响了财政经济的发展。

(三)支出管理方法滞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财政的预算管理还处于粗放型、简约型管理阶段,距离精细化、效益化管理还有很大的差距,预算管理与使用效益之间还没有实现有机结合,缺乏完整的政府预算效益管控机制。

二、政府支出改革的方向

(一)界定政府支出范围,有效控制支出规模

政府财政支出的范围与政府所承担的职责有着内在联系,只有不断的满足政府履行各项职能的资金需要,才能更好的发挥政府公共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府功能的有效提升。所以,要根据各级政府职能的范围和事权的变化,合理界定政府支出范围,严格控制政府支出规模。

一是明确财政支出定位。政府应该学会用经济和行政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整和微观调控,将财政支出方向放在履行公共职能上,保证公共建设项目资金需求,追求公共财政服务均等化。

二是突出财政支出重点。我国政府财政支撑的范围比较宽泛,财政支出的内容也比较繁杂。其中,有主要和次要之分,即使财政收支形势良好,也要分清主次,把资金投入到重点的项目上。同时,筹措资金加大对财源建设项目、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等项目的重点投入;积极探索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发挥混合所有制经济作用的投资办法。

三是控制财政支出规模。按照现行的财政政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各有侧重,政府财政支出范围要进行适当的划分,支出规模也有程度上的大小之别。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规模一定要符合区域财政经济发展的实际,依据政府事权划分和支出职责划分、可用财力的供给支撑能力、财政经济发展的重点等条件来确定,投资规模一定要以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为限,绝对不可以盲目扩大政府投资规模。

(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政府财政支出会随着国家政策和区域财政经济情况变化而变化,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采取积极的、有效的措施及时予以调整。只有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才能合理分配财政收入。

一是合理加大经济建设投资比重。各级政府要在制定预算时,根据可用财力水平,积极筹措资金,加强经济建设项目投入,对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财政经济贡献率的项目进行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

二是适度提升惠民政策支出比重。各级政府要坚定的树直公共财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规范公共投资行为,努力做到政府财政为人民,关切公众利益,走群众路线,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成果与全民众享。集中财力落实惠民政策,优先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支付。在国家惠民政策允许的范匡内,逐步提升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廉租补贴、农村粮食及综合补贴、社会救灾救助等项目的支付水平。对公众提出的合理需求,及时进行认真研究落实。简化支出手续,便捷服务方式,将公共财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控制行政支出增长比例。各级政府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的转变,合理精简人员,科学核减经费。对于财政供养支出,在动态管理的过程中,抓好财政供养队伍的清理和编制规范,削减财政供养支出对预算的压力;对于公务汽车燃修费、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招待费等项目支出,切实加强管控力度,杜绝各项不合理开支;对于事业性质的单位,合理界定业务性质,即使公共益活动必须由财政供给的,也要密切结合经费管理和自主创收情况,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操作,将所有财政收支纳入到国库管理,减少财政收入的流失。

(三)强化财政支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政府财政监督是预算管理重要组成部分,与财政收支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三者具有同等重要的位置,忽视任何一个环节都必然会导致问题的发生,所以,从追求政府财政资金社会经济益最大化目标出发,必须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努力提升财政资金效益水平。

一是实施同步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规定,从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各个环节,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同步监督运行方法,细化同步监督操作流程,全面实现同步监督管理程序,跟踪检查和纠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正确理顺预算管理与财政监督、职能管理与同步监督的关系,逐步建成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财政监管体系,提高财政监督工作质量。

民政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经济发展思路,以规范财政收支运行、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以振兴县域经济。

二、监督检查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与专项资金或地方政府性基金(含防洪保安资金)相关的中央、省属、地直驻县企业和单位。

三、监督检查内容

1、财政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开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挪用、骗取、冒领财政资金行为的检查。对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综合预算、部门预算进行清理,有效查处单位人员吃“空饷”问题。

2、对主要收费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公安、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城建部门、土管部门等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

3、开展契税、政府调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等征缴情况的专项检查。

4、对全县各乡(镇)**年度的财政决算及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开展县直单位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查处**年度单位财务收支存在的突出问题。

6、继续开展非税收入收支情况检查,重点是对罚没款项的征收与解缴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以捐赠名义收取的各类款项。

7、对专项资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对转移支付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农业开发资金、水利、水保资金、国债资金、政法专项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资金、校建、公路建设、新农村建设、阳光工程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8、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其他各项检查工作,对有举报的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做到接待一起,查处一起,结案率达到100%。

9、对县域内各类企业主要包括邮政、通讯、各专业银行、供电,中央、省属钨矿、钨业公司和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等地方性政府资金、防洪保安资金征缴情况进行一次清算。

四、监督检查要求

1、时间安排:从现在起至**年12月底止。重点检查**年1月份以后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同类问题涉及到以前年度的或重大违纪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问题将一并处理。对各单位的检查,原则上年内只安排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2、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提高依法监督的工作质量。要求对每一个监督检查项目要有财经法规依据,按照“程序合法,材料齐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的要求,做到准确无误,监督到位。

3、严格执法,依法检查。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突出财经监督管理职能,提高监督成效。对专项资金的检查,要从资金源头查起,跟踪资金运行和项目进展的全过程,做到内外结合,资金与资金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逐项检查。对财政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要按照财政部等四个部门《关于严格追究扰乱财经秩序违法违纪人员责任的通知》(财监字[1998]4号)的精神及其他有关规定,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加大对违法违纪责任人的处理力度,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财经监督检查工作水平。围绕规范财政财务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揭示矛盾,提供情况,要在检查中注重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从中发现财政财务收支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民政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乡镇财政 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中央各项民生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沙洋县财政局后港分局一直致力于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开展各项关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使得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更广、更严、更有效。

一、建章立制,规范监管程序

1、成立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领导。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后港镇的实际情况,分局成立了局长负责,成员包括各行业和村会计在内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使监管延伸到基层,认真落实财政资金监管的责任制度及考核制度,加强乡镇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管理。

2、以加强资金监管为主线,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结合上级的规章制度和分局的实际情况,沙洋县财政局后港分局制定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和监管流程,财政资金的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确保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台账,强化分类监管

分局按上级规定,将所有财政拨出的资金都纳入了监管范围。包括村转移支付,村农业税附加返还(含村干部报酬)、以钱养事及综治经费、良种补贴资金等以及其他各项专项资金,并建立了台账,实行分类监管。通过进一步梳理各类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乡镇财政的具体监管范围。分局对民政、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提供的基础信息认真审核,对容易发生变化的补助对象加强抽查,对经建、农业、水利等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都开展定期的专项检查。

三、抓好重点环节,确保信息通达

1、做好与沙洋县财政局的交接工作,及时获得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制度办法、拨款文件等,分局全面掌握了下达到乡镇各类资金的政策信息,以便有针对性开展监管。

2、注重反馈,分局及时的将项目实施效果,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信息向上反馈,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3、实现公开公示,按照预算公开的要求,分局重点公开公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督促和配合村委会公开公示到人、到户、到项目的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

四、紧抓抽查巡查,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合理

分局通过加强抽查巡查环节,细化了抽查巡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要求做到补贴资金抽查比例不低于30%,项目资金抽查比例要达到100%,并形成工作台账的硬性规定。

一是掌握总体情况,理清思路,找准切入点。搜集和掌握投资拨款渠道、管理程序、实施办法、银行账户等资料,了解和掌握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知己知彼,从源头上摸清专项资金底子。

二是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有目的扩大检查范围。专项资金之间,会存在相互转移、挪用、填补缺口等问题。因此,检查时,对其他专项资金也同时进行检查,并注意不同专项资金之间的往来关系,通过扩大检查范围,深入到用款单位及个户明察暗访,询问核实,会有意外的线索被发现。突出重点检查,必须做到每检查一个环节,每审查一个项目或现场就必须查清、查实,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三是重视调查研究,深入项目实施现场检查。既要抓好账面检查更要重视实地调查研究,既要按检查规范运作又要突破常规,善于运用专业分析判断。在随机抽样的原则下有意识地增加重点抽查检查力度,以捕捉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和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项目实施现场,深入知情群众中询问调查,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测评内部监督控制的有效程序,核实资金支付或兑现情况,核查原始管理手续和有关资料。从而发现那些虚列虚报,重复投资,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的问题,发现那些决策失误,管理不善,胡花滥支,损失浪费问题,以及有关人员,等案件线索。

四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检查效果。专项检查不仅要发现和查处违纪问题,更重要的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查证的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提高,找出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建议,为各级部门和领导制定政策、做出决策、加强管理等方面提供真实依据。因此,要增强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敢于碰硬,提高检查质量,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财政法规予以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案件应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和查证,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确保问题和案件查深、查透、处理到位。

民政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一、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刚性不足,挤占现象普遍。财政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没有实行专款专用。执行过程中大量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挤占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而属于基本支出中大量的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挤进专项支出。原因是专项资金预算有指标数,没有列支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交通费等等明细支出的控制数。尽管专项资金实行单项核算,但大量专项项目还是以会议、招待、车辆运行、培训、考察等名目列报支出。

2.专项资金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有部分上年结转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要么没有及时拨付,要么拨入单位没有及时使用。原因一是省市补助资金滞后,地方配套资金已全额安排;二是当时存在虚报项目资金;三是该专项已在其他专项资金中列支。

3.重拨轻管现象仍然存在,缺乏项目动态监控。“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在专项资金的分配和审核以及资金拨付上虽然有财政部门把关,但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

4.财政监督薄弱,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目前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监督环节薄弱仍然存在,在专项资金支出过程中,缺乏对其绩效进行有效跟踪和评价,致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低下。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管方式比较单一,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另外,在财政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规事项,缺乏应有的处置力度,直接影响了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财政专项资金刚性认识不深。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预算的安排,项目的执行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任何单位部门不得任意变动更改,实际执行中往往有些单位忽视这一点,主观认识上存在着偏差,致使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出现不合理,甚至出现预算追加,使财政部门工作处于非常被动;另外,由于上级部门或本级财政的政策的不稳定性,有关新的政策不断出台,相应的地方政府也要随着政策的变动而调整或追加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

2.包干经费不足挤占专项经费。包干经费是按各单位人员定额标准予以安排的,仅能维持政府机关的日常工作运转。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下拨后,随之而来要接受多次多层面的检查,而这些检查是需要一定的接待和工作经费的,财政预算没有安排这些专门接待和工作经费,使公用经费紧张的单位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3.财政监督与预算、执行配合不够密切。目前财政内部预算局、执行局、与监督局尚未建立规范、畅通的方式和制度,监督局无法准确掌握各项财政资金的编制、执行情况及不断更新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监督远远落后财政管理,无法对整个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监督的方式单一,事后监督为主,难以建立事前、事中的全程监督。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力度不到位,存在着重分配轻监督的思想,没有把财政监督的职能贯穿于财政活动的全过程,一方面财政资金严重短缺;另一方面资金使用过程中浪费、挪用现象严重,造成单位部门之间不平衡。在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过程中往往只注重量的核对,忽视质的分析,缺乏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跟踪和评价,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严重影响了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的对策

1.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依法理财是财政法制化的根本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细化管理办法。将财政专项资金的范围、预算编制与执行、支出标准、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机制、奖惩措施等有关专项资金问题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根据特定项目资金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保证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有制度可依。

2.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首先,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科学界定,根据专项资金的定义及内涵,确定哪些项目属于专项资金,进行分类管理。其次,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并与资金需求测算相结合,做到方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再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跟踪、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最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管理。明确规定各项专项资金的审批权限,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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