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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939/jcnkizgsc201718114
1大学生创业环境及风险分析
首先我们要看三组对比数字:
第一,大学毕业生人数: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为115万人,2016年达到765万人。2017年,应届毕业生数量依然居高不下。据教育部初步预计,这一人数将达到795万人。
第二,中外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比较:我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较高的地区为46%,比如浙江;至于全国的平均成功率更是在2%左右。相比较而言,美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却能达到20%~23%,更是诞生了微软这样伟大的企业。
第三,企业寿命对比:据报道: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为25年,企业集团的平均寿命仅7年左右,我们的邻国日本,他们的企业寿命,2016年已经平均达到58年。全日本超过150年历史的企业竟达2万多家,而在2017年将近5000家企业步入这个行列……而我国现存的超过150年历史的老店仅有六必居、张小泉等5家企业。从中获得两点如下启示。
11国家需要大学生的创业者
这些数字陈列,告诉了我们大学生就业的困境,创业的残酷、守业的艰难;但更沉甸甸地告诉我们,国家需要优秀的、百年传承的企业;“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大学生就是国家的今天和明天;国家发展更需要大学生的创业带来的就业,也需要大学生具备不畏艰难的创业的精神。
12创业成功率低,法律风险为重要原因
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低,创业了守业又是如此艰难,如上述资料所述仅为25年。这是什么原因?“资金短缺、管理经验缺乏”这是大学生创业失败主要原因;但我们如果仔细考虑及对比一下,就会想到这是所有大学生,包括国外大学生都有的问题。那么再深究,我们会发现法律意识的淡薄,甚至无视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只有树立法律意识,加强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学习,掌握法律风险必将很大程度上提高创业成功率。现结合大学生创业的创业的历程及其特点,分析主要法律风险并提出建议。
2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21创业组织法律风险
依据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定,现在适合大学生创业选择的企业形式主要有:法人类型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非法人类型企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组织形式。关于企业形式的选择,大学生常出现的问题就是对企业组织形式特点了解不到位;这导致了初始阶段就开始盲目地选择,为以后创业埋下了隐患。
第一,我们要明确区分责任形式不同;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有限公司承担的有限责任。
第二,恶意使用公司“法人”的特点;这导致“公司人格否认”甚至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法人的一种,对外独立地承担有限责任,但其是以善意为前提。
第三,公司章程等文件制定不规范;在今天,公司的成立的资本门槛降低了,但不代表公司成立就“自由化”了。如公司的章程,首先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约定。
第四,特殊行业的特殊法律规范不清楚;比如医药卫生、食品、娱乐业等,都应该在取得工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后,再次申请相关行政部分的行政许可才可从业。但是如果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就有可能导致产生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1]
总之,根据我们的资金、资源、人力等,选择适合创业的组织形式,同时要注意不同行业的特殊法律要求。
22合同法律风险
大学生成功创建企业后,才是创业的刚刚迈出的第一步。创业意味着合作,合作就要签署大量的合同,来构建我们的经济关系网。那么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难免遇到陷阱或纠纷。第一,合同主体方面;对方是个“皮包公司”,我们的货款打过去了,这个公司也就没有了。因为公司门槛的降低,难免鱼龙混杂,我们要通过官方网站及实地考察,来确认对方的信用。第二,合同条款方面;全面履行合同,依据的是签署的书面合同;而不是大家的商务会谈甚至酒桌上的话为准。提醒,大学生创业者一定要认真审核书面合同的每一个条款,甚至每个词。如常出现的“还款合同”中“还欠款5万元”,根据两个发音(huán;hái)是有两种意思完全不同的解释的。第三,担保方面;如果我们合同的标的额比较大,风险高;担心对方不能如期付款,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抵押、质押、保证人等担保方式,这会极大地降低我们的风险。
23知识产权风险
“龙井茶”“碧螺春”“大红袍”,这些名称在被一家韩国茶商注册成了商标;再如“红塔山” “阿诗玛”“云烟”等香烟品牌同样被国外商人抢注;澳大利亚的一个商人竟在一年内抢注了我国180件著名商标。这些熟悉的商标,告诉了我们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知识经济的今天,不管在国内还是在国际,愈来愈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所有的法律保护,是以我们主动申请为前提的。如果我们缺乏这样的法律意识,辛苦创建的品牌,最后可能并不属于你自己。提示有三点。
第一,要树立知识产权的意识;主动申请注册商标、专利,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海尔集团张瑞敏所说的商标能把一个企业“打晕”,而专利可以把一个企业“打死”。
第二,买卖合同中,作为买家,必须要求对方做出知识产权无瑕疵的权利担保。否则我们在再次销售、使用的时候可能成为被动的侵权人。
第三,商业秘密的保护。大学生创业的企业大多规模比较小,其创始成员必然会掌握到企业的诸多商业秘密,如技术工艺、客户名单等。这是企业的秘密也是企业生产之本。如若没有对应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一旦这样的成员离开,必然会给刚刚起步的企业带来极大商业损失。[2]
24法律维权风险
第一,时效期满。这是维权的大忌。如关于诉讼时效,国家一般规定为1年、2年。比如拖欠货款,超过2年、期间又没有主张权利,法院就不会再受理这样的案件了。
第二,诉讼地点。合同中最好约定在本方所在地;如果在对方的所在地,以后出现纠纷,可能基于成本的核算,会选择放弃。涉及国际贸易合同就更是如此了。
第三,证据的保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完整的证据是胜诉的前提。所以要妥善保管交往中的材料。
3结论
大学生创业应该得到鼓励。但大学生创业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我们不是盲目地鼓励。大学生要根据自身的优势及专业特长甚至社会资源及可预期的风险综合评估后进行选择。我们都深知大学生创业风险高。怎么解决?除了本文所述,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重视创业每个环节的主要法律问题外,做好创业法律风险的防控必须从政府、社会、高校、创业者自身“四位一体”地构建一张法律风险防控网络,政府加强法律政策等制度的完善,社会营造对于创业者的鼓励氛围,创业者打造自身免疫系统。[3]而高校作为大学生创业者的摇篮,要设立大学生创业专业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创业教育中的法律风险教育,保证大学生的创业起航之时是适航的。
参考文献:
[1]吴凤丽经济法视阈下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范研究[J].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2)
关键词 校园网贷 问题分析 规制建议
一、校园网贷的产生与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物质需求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的井喷式发展,高校学生金融业务成为了银行的一块大蛋糕,各类校园借贷平台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涌现:首先,新兴的互联网金融盛行推动了校园贷平台的快速发展。第二,大学生群体旺盛的购买能力和与之不匹配的资金来源。第三,2009年7月,银监会为了避免大学生信用卡坏账增多的重大风险,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全面叫停大学生信用卡业务。第四,监管部门在校园贷发展初期未能发现其潜在的风险因素。
二、校园网贷平台的实质与特点
(一)校园网贷的含义
校园网贷平台是指面向大学校园在网上交易平台办理个人质押网贷业务,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可利用网络平台实现借贷的在线交易。
(二)校园网贷的实质
摘 要 各类校园借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但由于校园网贷平台监督管控不利,学生自控力不足,学校教育监管缺失等原因,校园网贷背后存在诸多风险,甚至可能触犯法律。本文对规制校园网贷平台提出一些建议,规范我国学生信贷体系建设。
关键词 校园网贷 问题分析 规制建议务,与学生间订立的是合同关系,从实质上来说比较像民间借贷合同,但又与民间借贷合同有所不同。
(三)校园网贷的模式
校园网贷模式大致有三类:一是提供购物分期网贷及较低额度现金网贷的“分期购物”模式;二是用于大学生助学、创业、消费的纯网贷平台模式;三是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购物信贷服务。
(四)校园网贷的特点
放贷门槛较低;网贷隐形费用较高;隐藏着高额的逾期违约金;消费群体庞大;平台种类繁多。
三、校园网贷背后的风险分析
(一)校园网贷平台本身存在的风险
一是审批简单,门槛低,存在冒用他人信息贷款的风险;二是对贷款用途缺乏监管;三是征信信息无法共享,几乎不了解用户的信用状况;四是实际年利率过高,“校园贷”的一些金融产品实际利率往往高达20%以上,远高于正常利率水平。
(二)学生、家长、学校、相关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学生方面,很多学生无视部分产品背后的高额利息带来的金融风险,对远超自己消费能力的商品进行攀比消费、放纵消费,最终深陷债务危机,只能寄希望于家长为其偿还债务。
家长与学校方面,家长对孩子的消费缺乏监管,对他们的钱款用途知之甚少。而校方缺乏对此类借贷平台在校园中传播泛滥的监管和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校园网贷引发的其他问题
有些校园贷款公司对供货商家的经营资质把关不严,使消费者购买的商品缺乏质量保障。
四、校园网贷风险的法律分析
(一)校园网贷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是网贷平台违规风险。校园网贷行业刚刚兴起,现有法律法规对其机构属性、经营规则均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网贷平台容易出现未履行详尽告知义务,违规发放贷款、欺诈客户等情形,一旦发生纠纷,客户举证较为困难。二是借款人违约风险。平台之间对同一借款人的借款信息没有数据共享,容易引发重复授信,加大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大学生没有收入来源,校园网贷不要求提供担保人,存在鼓励和纵容借款人超出自身消费能力的倾向。三是其他衍生的法律风险。个别大学生利用同学、朋友等第三方的名义向网贷平台借款,这种以他人名义获取贷款归自己使用的方式,根据行为人主观目的可能构成诈骗罪、骗取贷款罪等不同罪名,若“被贷款”的同学主动参与其中或从中获利也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的共犯。
(二)校园网贷各方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与校园网贷存在的多方面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是校园网贷各方可能出现多种民事违法甚至刑事犯罪行为,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是民事违法行为。其一,合同虚假宣传,校园网贷打着“低利息”甚至“无利息”的宣传口号虚假宣传推广自己的平台服务,但实际上却不直观公布相关收费标准,逾期费、违约金没有明确数值,除了利息,有些校园贷款公司还加收高额服务费、咨询费、账户管理费等,收费费率无标准。其二,合同欺诈嫌疑,《合同法》规定,合同内容需各方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字盖章,各执一份。但近九成学生在与校园贷款公司签订协议时,没有看清协议内容,也没有索取发票。其三,合同违约责任,校园网贷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双方当事人意识自治的合同行为,即网贷平台提供贷款给大学生,从中收取利息或手续费,而大学生按约支付利息或手续费,获得贷款满足资金需求。一旦其中一方没有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其四,民事侵权责任,民事侵权责任的主体一般出现在网贷平台一方。网贷平台在防范出现坏账方面,没有从大学生实际还款能力出发,在借款信息严格审核上下功夫,却在催收贷款方面,经常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严重情况下可造成侵犯隐私,这就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二是刑事犯罪行为。其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经营罪。目前不少开展校园网贷业务的平台实际上属于非金融机构,而校园网贷显然属于金融业务。这些网贷平台的设立如未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就可能涉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其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校园网贷平台与大学生借款人间发生业务来往时,无可避免地包含很多私密信息,这些海量的隐私信息一旦泄漏,容易被不法分子转卖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利益,则将构成非法获取、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三,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和高利转贷罪。个别大学生借款人为了贪图享乐,超前消费,不惜伪造虚假信息和证明文件,冒用同学的信息来贷款,这种行为已游走于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和高利转贷罪的边缘。其四,敲诈勒索罪。某些校园网贷采取恐吓、骚扰等方式暴力催收,以告知父母、同学、扩大影响等方式进行恐吓,如果暴力催收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
五、关于规制校园网贷平台的建议
(一)明确平台监管主体
校园贷平台一直没有明确监管主体,导致很多平台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管理校园贷平台的责任不仅要落在银监会肩上,还应该与教育部、各高校内部联系,尽快明确各自责任。
(二)完善监管制度和健全法律规范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民间借贷发展的法制环境,赋予民间借贷合法的法律地位,保障民间借贷合法权益。二是建立科学监管机制,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三是建立利率定价机制,遏止民间借贷中的“高息”投机行为。
(三)加强平台自身建设
一是与学生签订相关借款合约前将各项事宜以合约方式告知并得其亲笔签字确认;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对大学生贷款资质细致审核;三是贷款平台需明确每笔款项真实用途,避免用于非法活动;四是加强技术人员对金融风险的预测、分析、规避能力。
(四)加强学生教育管理
加强大学生群体金融防控教育,树立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和理财观。家长要及时了解询问孩子经济状况,学校开展金融风险讲座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五)加大学生资助信贷体系建设
除学业贷款,银行也应为一些信用状况良好、优秀的在校生提供创业和求职贷款,建立针对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正规融资渠道。
一、小额贷款业务现状
以邮政储蓄银行郴州市分行开办的“好借好还”为案例的小额贷款主要面向微型或小型企业主、个体户、农户等发放,主要特点是零抵押质押、手续简单、方便快捷、利率偏高、考核严格。
据调查,申请者满足“年龄在18-60周岁,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从事的生产或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工商部门核准并年检的营业执照(商户贷款)”、“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在业务开展区域内”4个条件,便可提出贷款申请。只需有效担保,信贷部门调查核实后,最快3日便可得到贷款资金。贷款期限为1-12个月,还款可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等额本息、阶段性还款(在宽限期内只还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等额本息还款)等方式。
据调查:对于资产质量掌控,总行规定:逾期临界点为3%,超出3%则自动关闭信贷系统。由于盲目扩张业务,改行信贷系统曾经在2009年被总行关闭,目前该行已经严格控制业务规模,同时健全机构、锻炼队伍、掌握信贷技术。
二、小额贷款管理凸显的问题与成因
1、贷款营销困难、市场份额拓展难度加大
小额贷款难以打开郴州市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客户的局限性。该产品设计定位于高端的、现金流充裕的个体户、商户、农户,对象选择要求严格,许多客户因无法同时满足四项硬性条件而被拒之门外。虽然在客户营销上采取了许多超常规的宣传与激励措施,但小额贷款市场并不活跃,“有劲难使、客户饱和、有钱无市、报国无门”成了调查中听到最多的感叹;二是贷款利率局限性。该产品利率虽然较民间融资偏低,但也相当于同类金融机构利率的两倍以上,客观上客户更愿选择其他金融机构而不愿“高就”。利益驱动小额贷款更多限于临时急需、燃眉之急,而非长宜之计。反映到贷款上即呈现出明显季节性特征――商业旺季(12月――2月)投放急增,淡季则贷款回笼,存量锐减,业务难以持续拓展。三是贷款金额的局限性。据了解,郴州经济相对比较发达,个体工商户临时资金需求量较大,10万元在生意旺季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尽管安全性、流动性有保障,但是小额贷款单户上限制约了其发展潜力;四是贷款缴还方式局限性。该产品在制定还款缴息方面尽管有几种选择,但均要求从第三、四月开始就还本付息。这种自律、谨慎、科学的设计模式并不匹配实体经济固有的规律,经验表明其很难适合工、农业生产融资需求。五是考核的局限性。该产品以贷款不能准时还本付息为划分不良贷款的自动生成标准,连续逾期3次、累计逾期5次或形成不良的客户,就列为黑名单客户,全行逾期率超3%就自动关闭信贷系统,信贷员在催收时容易与客户产生摩擦,容易诱发常规客户惧贷、信贷员惜贷心里。调查中有些员工就反映其辖内不少客户仅因不满频繁催收而提前还贷、销户。
2、贷款风险开始显现,不良贷款呈上升趋势
2009年曾经有一个支行因不良率超出3%的临界点而遭停贷。造成不良贷款显性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产品设计的先天因素。据调查,该行小额贷款实行五级风险分类,结合担保方式和贷款逾期时间,贷款在合同期内,只要从第4月起没有履约还本付息,逾期1天则视为关注贷款,逾期11天以上则视为次级(不良)贷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客户并非由于经营不善可能造成贷款损失,而是由于一时困难或疏忽以致本息清缴延误,就会导致贷款定性为不良。由于设计、考核刚性,造成账面不良率虚拟扩大、波动频繁、反映失真,不利于上级监管;二是社会因素。由于征信系统缺失加上从业经验不足,有部分贷款贷前调查掌握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有些客户在多家金融机构融资,甚至在典当行、私人钱庄高利贷款也无法识别, 致使贷款到期追讨困难;三是技术因素。目前贷款规模控制严格,增长受到限制,存量不良难以收回,致使不良贷款“水落石出”、显山露水。
3、贷款管理成本大、信贷队伍力量凸显力不从心
零售型金融业务与批发型金融业务相比,人工费用成本高、平均收益低、风险相对大。因此,金融机构在卖方市场条件下缺乏放贷热情,通常采用公司担保或抵押品门槛作为主要放贷条件来防控风险。邮政储蓄银行开办的小额贷款零质押、抵押,依赖纯信用保证及联合保证,由于要掌握客户真实的收入预期比较困难,加之贷前调查对客户的经营风险、道德风险难以预期,信息不对称,往往为贷款催缴留下隐患。突增了管理成本与工作强度、难度。开办一年来,已有多家支行因催缴受阻而上诉法庭甚至求助公安网上通缉追逃。
调查了解 :由于担心逾期贷款超临界点引发信贷系统自动关闭,几个支行的员工都疲于贷款清收,变相“消防队”,控制不良贷款率成了单位第一要务。信贷岗位力量不足,须抽调大量人力资源、外聘专业人士成立清收攻坚队伍,人力、物力、财力高度倾斜,业务拓展、机制创新、内控管理等工作因此大打折扣。
三、几点建议
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行业未来信贷业务发展的信心与服务“三农”的宗旨。就金融领域看,当前甚至将来一定时期内仍为卖方市场。各金融机构一方面为防控风险会进一步抬高信贷门槛,同时,为谋取发展会更主动营销寻找“黄金”、“白银”客户。尽管扩内需、保增长、谋发展的社会资金需求潜力极大、中小企业、私营经济融资难的课题仍无法有效破解,但银行业面临的客户难找、贷款难放、资金运用率不高的问题也普遍同时共存。
鉴于郴州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运行状况的调查,小额信贷作为服务“三农”融通资金的重要渠道,其社会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帮助其做大做强,改革创新、修正完善,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是现阶段经济金融发展的要求。为了促进小额信贷的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适当调低贷款利率。一方面金融市场利率公开、透明、趋同,如果一味居高不下,即便再好的服务质量,也会在行业竞争中“曲高和寡”;另一方面,小额贷款服务的中小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本身就属创业起步、积累不足、抗险力弱群体。如果融资成本偏高,会阻碍其发展的信心与步伐,从而削弱其群众基础。考虑到小额贷款的管理成本与风险状况,其利率可参照当地农村信用社执行。
2、适当调高单户贷款上限。由于小额贷款上限制约,相当多的贷款客户在多家金融机构同时融资,极不利于管理。如果适当上调限额,将会在多方面利于银行业机构发展业务。
3、改进催缴、考核方式。在贷款合同期内利息可采取月末结缴、宽限约期方式;本金可采取更灵活的协商方式;在考核上要反映贷款质量的真实性,不宜虚拟、扩大贷款风险。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控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9-0115-02
1农村金融机构会计主要风险成因分析
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通过以下几方面来认识这个问题。
1.1薄弱的网点建设
违规操作现象严重,这是产生会计风险的直接原因。前些年,很多新增网点多是为了吸收资金,基层的工作的中心是围绕增加存款展开的,包括农村银行等网点负责人的配置,主要是取决于他们的公关水平和吸存能力,很少考虑到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知识水平等方面。由于网点管理监督相对薄弱,导致其建设严重落后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客观要求。金融机构的会计风险防范的意识也比较淡薄,更有甚者无条件迎合客户,置有关的规章制度于不顾,违规现象特别突出。
1.2管理者重视不够
管理者不重视,职工队伍素质低下,是导致会计风险的主要原因。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会计岗位新手较多,管理队伍缺乏良好的内部循环和建设,业务素质较高的专业会计人才比较稀缺,而相比之下还有很多会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风险防范意识以及自我保护观念缺乏,使得会计核算的随意性较大。
1.3会计制度不完善
会计制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需的遵守的准则与规定,制定会计制度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中,缺少完善的会计制度,不完善的会计制度会给会计工作带来很多风险,使得会计工作开展无法顺利进行。
1.4滞后的会计核算手段
会计核算手段的滞后,使得会计工作系数的难度增大。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电算化水平不太高,依据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很多金融机构不具备控制和事前预测风险的能力,而且,对于风险也没有很好地发挥出防范与控制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
2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2.1农村金融机构的总体规划缺失
长久以来,对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的控制,常常处于被动地位。即便对于具有针对性的触发型建设,由于被动规划,往往也会引起同类其他事故的发生,严重影响总体规划。农村金融机构会计建设中,网店面延伸较广,这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会计风险控制制度存在滞后及分散现象。数量如此庞大的网点大多由于反馈滞后及分散而影响农村金融机构会计整体规划。
2.2农村金融机构内控过多
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在逐步增强,但同时也让我们意识到,众多农村金融机构却违背了当初风险防范的意愿,在控制上走了很多弯路:很多金融机构对每一环节和每一工作人员都设置制约条件,这种方式没有很好地把握住内控的关键;对任何环节都严加控制,对业务的风险程度采用严密的防范控制措施,而过分控制的结果却往往被弱化,导致很多风险点被忽视。过严、过重的控制一是使得执行成本过于高昂,二是操作性不强。控制得过密与实际操作的不足同时存在,结果往往造成了更大的风险出现。
2.3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到位
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基层会计工作业务种类繁多,关键点也比较多,管理者对基层的检查无法全面、有序的进行,再加上检查人员本身水平不高,缺少专业的金融知识与业务技能,这就使得监督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对与金融风险不能进行很好的预测,出现问题则不能找到重点,使得监督职能得不到有效履行。
3加强会计风险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3.1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的设计应该是要防范会计人员出现差错,通过内控制度来降低金融风险。会计内控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要树立全局观念,将内部控制系统建成制度和措施有机结合的整体;要树立信息安全的观念,认真关注信息改变背后的实质性内容,对于内部控制有效性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完整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需要包括两方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对于管理层面来说,要根据法规的要求制定对应的会计内部控制方法,这样才能更好地从改进经营方式的角度对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的内控提出要求;而操作层面需要制定出遍布全部会计业务的责任制,通过相互之间的制约来达到内部会计控制的目的。此外,提高会计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就是立足于现有的系统技术,引进计算机和网络等新的研究点,不断向会计风险控制输入科技因素,以此来提高会计内控的手段。
3.2建立财务预警机制
构建科学、高效的财务预警体系,方便实时监督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了解金融机构结构和业务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我们国家金融会计基础相对薄弱,建立起与此相关联的金融会计制度和准则只是一个缓慢的发展过程。结合当前的情况来看,农村金融机构则应该逐步完善表外业务在内的有利于防范金融机构会计风险的管理体系。
3.3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金融机构要展开针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风险与技能培训,可以以学习沙龙或者定期聚会等方式召集员工进行学习。将学习内容分成几个板块,业务主干主要来讲授风险防控的要点,以此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同时,组织员工参与业务知识的考试,并对结果汇总评估,通过专门的上岗培训和考核,来促进与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规范意识。对于管理层而言,一方面要改变管理者看重业绩的这一观念,建立起内控优先的管理理念;另一方面,要通过培训使管理者学会如何来进行内控管理,提高内控能力,落实管理责任制。
3.4点面防控结合管理
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控制的涉及范围广泛,一方面需要统筹全局,另一方面又需要突出重点,抓住核心,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风险防控的工作。在完善会计防控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运行更加良好的会计风险监测、衡量、预警机制,有效提高识别和化解会计风险的能力;建立全面检查处罚机制,落实有效防范会计风险的基本要求;在考虑各环节的风险度上,对一些高风险的业务、环节、人群,进行重点关注,制定有效的防范、排查监督,从而消除疑虑,使得会计风险工作更系统更加有效,达到防控工作的目标。
3.5加强日常财务分析
对于日常的经济活动来说,农村金融机构除了满足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之外,还需要加强财务分析,对经费的收入、支出情况、资金的运转和预算情况进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日常化管理对每次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分析,进而分析出其的合理性、效果性和适应性,通过比较上年同一时期的收支情况来做出正确分析,从而到达在源头上寻找原因,并进行有效解决。通过对经费投入、时间长短、完成质量和成果水平等分析,达到使机构能够长期健康发展的目的。
3.6建立有效的激励策略
就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在会计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对于比较严重的问题姑息不究,对于违规情况采取罚款替代,对于管理者惩罚疏漏,对于员工罚多奖少造成的逆反心理等。科学合理的约束激励机制在内控管理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奖罚分明,统一要求的内控文化,把正向的激励与惩罚问责机制相结合。对那些轻微的违规行为要当成教训,以沟通为主,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只要引以为戒、整改到位,容许一定程度的从轻处罚;而对于那些严重违纪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则决不姑息。要抓住问题的实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改进目前存在的不合理现象,特别是对会计主管和员工正面的激励要加强,对于管理层面的处罚考核问责制也要加强,这样才能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合理有效的经营下去。
3.7基础规范工作与强化创新管理
为了使会计风险防范工作顺利进行,就要真正全面地落实好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着重抓好会计达标升级的工作,把它当成防控基础的工作,从源头上防范会计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时,在平时的会计管理工作中,要有会计风险防范的有效目标,不断摸索,善于利用创新管理的手段和方式。加强岗位分工和职责的管理,强化各个层级管理者和员工在防控过程中的责任,在农村金融机构中实行内控绩效的评估和考核,推进制度的落实与创新性管理的规范化操作,达到对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防范控制的良好效果。
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控制是非常重要和艰巨的,具体操作体现在三方面:首先,改革与风险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控制度,保障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正常化;其次,加强内部部门之间组织结构的控制,按照业务的流程和会计风险控制制度的要求,来设计农村金融机构组织的体系,建立一个高素质的决策层、管理层以及监督保障层结构。此外,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会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就要从细节与整体上做足工夫,做好事前、事中与事后控制。
参考文献:
[1]宋辉艳.新会计准则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研究——基于会计核算视角[J].经济与管理,2008(7).
[2]郑兴.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剖析[J].科技创业月刊,2013(2).
一、中国医药企业海外并购的现状
近些年来,民营医药企业在我国海外并购中占据主力地位,而国有药企海外并购规模小、数量少。根据公开数据统计显示,国有医药企业在2012年到2017年间海外并购规模仅10.08亿美元。由于民营企业的经营比较市场化,其决策权集中、产权明确、经营体制灵活、风险意识敏锐、政治风险较小、信息交流相对高效、审核流程相对简化,使得民营医药企业成为了我国医药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主力军。
相对于国际跨国医药企业并购规模大、数量多的特点,国内医药企业海外并购的规模较小、频率较低。作为国内最早海外并购的复兴医药,近十年来的年均海外并购次数只有0.5次,而国内医药企业海外并购的最大金额也只有14亿美元。同国际跨国医药企业的并购案例相比,国内医药企业海外并购还有较大的差距。另外,初创型或中型的药企是海外并购首选,这说明我国药企海外并购还有较大的成长空间。
此外,国内医药企业海外并购标的,有70%以上位于欧洲和北美地区,而亚太地区的标的企业较少。如今,国内医药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香港地区、印度等国家,这表明国内医药企业的国际化经营网络还不完善,未能在欧美地区建立起成熟的经营网络,需要加大国际人才团队的建设力度。
二、民营医药企业海外并购的战略动因
(一)拓展海外市场份额
作为国际贸易量最大的医药产业,国内医药产品的海外销售大部分是以海外授权为主,严重受限于目的国当地的营销团队。从有关数据可知,自2009到2018年以来,我国的医药产品出口规模在稳步增长,但由于受各国药品保护主义和国际市场竞争激烈的限制,国内医药产品出口增长幅度放缓。因此,为了充分适应国际医药市场的竞争形势,民营药企要通过海外并购来提升其全球市场空间。
(二)追求市场垄断
目前,北美和欧盟的医药企业基本垄断了全球医药市场。以Pfizer、GSK、Bayer等为首的国际医药企业凭借着其生产研发能力、管理能力和规模化经营等各个方面的垄断优势,在全球医药市场中攫取着超额的利润,维持其产品的垄断价格。相比而言,国内民营医药企业在企业规模、优质产品和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距离,需要利用海外并购来突破企业规模的限制,建立起符合国际标准的生产服务体系,以获得企业产品的垄断优势。
(三)嫁接海外高新技术
作为技术密集型产业,医药产业的发展涉及生物、化学等多个学科。新药的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高和风险高等特点。新药在临床前研究阶段要耗费3到6年的时间,准备5千到1万多个新药候选物质的研究,然后选择一定的数量进行临床研究阶段,需要耗费6到7年的时间;经过三期的临床试验通过后,还需要半年到2年的新药证书申请时间,再经四期临床试验后方可上市。
对于国内医药企业而言,自主研发新药的成本和时间压力过大,而我国的新药审批时间比欧美国家更长。目前,国内药企在高端药品方面产量不足,其市场主要集中在药品仿制方面,而跨国药企则占有大部分的原药市场。为了获取高新技术,突破企业研发能力的不足,民营医药企业通过海外并购来减少研发成本的投入、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整合研发资源,增加企业新产品的数量,以实现更高的市场利润。
(四)产业链条延伸整合
医药产品有着自身的生命周期,其利润和销量一般呈现出倒U型的发展趋势。为了应对医药市场的激烈竞争环境,民营医药企业要积极开拓新的医药产品,以替代位于成熟期的产品。利用海外并购的方式,民营医药企业能够极大的增强对产业链条的控制,以应对医药市场的波动所引发的风险。提高企业内部控制,实现规模化经营,增强自身在医药行业的竞争优势。从产业链的角度而言,位于产业链上游的原料生产及加工环节的附加值利润较低,企业凭借并购方式,能够全面整合产业链,减少研发经营成本,实现资源的良性利用。通过对产业链的高度整合,企业能够获得更高的产品附加值和企业发展空间。
三、 民营医药企业海外并购的风险
(一) 并购的风险
1.估值风险。企业在开始并购交易时,需要通过自身或第三方调查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了解,以健全价值评估体系,规避因信息不对称而可能引发价值评估问题。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一些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有失草率和盲目,仅仅根据内部收益率的测算就做出并购决策,这种投机性行为的结果就造成了企业的巨大损失。作为高新技术密集、轻资产行业,医药领域的公司大都具有较高的价值估值,通常并购中小型医药企业的时候都要付出5-15亿美元的代价。在开展海外合作或并购交易时,民营医药企业要从专利情况、债务情况、产品许可等方面对目标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研究,以便能够以一个合理的价格来进行目标公司的并购,减少因专利失效、许可证过期等多方面因素而造成并购行为的失败或损失。例如,阿斯利康收购MedImmune付出了150亿美元的代价,但是在并购后的医药企业却在十年内无一款创新产品问世,且其名下拳頭产品“FluMist”被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从推荐清单中排除。美国Pfizer以140亿美元收购Medivation,并获得该公司多个处于研发中的产品,但大多遭遇临床失败。因此,医药企业并购初期的估值并不合理,估值价格过高,以致于并购完成后难以获得并购收益。
2.法律风险。(1)企业不熟悉并购相关法规。在进行海外医药企业并购时,通常适用并购企业主要资产所在地或其注册地的法律。国内民营企业进行海外并购时,对并购目标企业所适用的当地法律缺乏了解,往往对其进行盲目或投机性的揣测,以致于在某些方面触犯当地法律条款,造成并购方的权益损失。如果国内民营企业缺乏海外并购经验,仅仅依靠企业自身来理解和掌握并购目标企业所在地的法律条款,这会耗费较大的时间成本。(2)并购双方政府审核风险。在进行海外医药企业并购时,我国民营企业还将面临着是否通过审批的法律风险。由于各国政府对海外投资都实施不同程度的管制,对并购议案需要进行预先审查。一般情况下,海外并购通常经过三个法律审批阶段,即国内、标的国和反垄断三个审批调查步骤,任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导致海外并购的失败。随着海外并购规模的快速增长,各国政府都因此进行重点核查和管控,并从是否违反本国行业政策、是否引发市场垄断等方面对海外并购进行严格的核查。因此,我国民营企业在进行海外并购时,一定要高度重视上述各方面审核,以免造成并购损失。国内民营企业进行海外企业并购时,通常需要征得商务部等相关机构的核准,而标的国审核风险则主要源自美、法、日等国。
对于欧盟或非欧盟国家的海外并购企业,法国采取区别对待措施,这给我国民营企业海外并购带来不利影响。日本是标的国审核汇总最为严格的国家,且其审核时间和审核内容缺乏许多不明确性,同时其政治立场有一定的倾向性。日本对我国企业海外并购行为常采取严苛的审查机制,认为我国企业大多持有较强的政治目的性,以致于屡屡否决并购议案,使我国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美国审查程序相对简洁、时效性强,且法律风险较小。但对于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抱有警惕意识,从而导致审查时间的延长、审查内容复杂化等情况。相对而言,民营企业遭受审查的风险相对较低,但也有搁浅几率。例如,华为于2011年欲并购美国企业3Leaf,被其政府认为不利于国家安全,从而造成该并购项目夭折。反垄断审查主要是指企业并购完成后是否造成所在国出現市场垄断问题。例如,英国以25%市场份额作为并购完成后反垄断界限,如果超出25%,就将被英国垄断委员会纳入反垄断审查中。
3.整合风险。(1)品牌整合风险。海外并购时通常会遇到品牌整合风险,涉及到商标的适应时间和费用等。我国企业在并购完成后,使用其并购企业品牌时依然受到一些限制。例如,进行并购品牌整合时,不能对品牌内涵进行任意修改,以防造成市场对该品牌的抵触情绪,因而影响品牌的市场份额。我国企业在整合并购品牌时,常采取联合品牌到自由品牌的过渡,或者实行双品牌战略。(2)技术整合风险。技术整合风险是指企业并购时经常遇到的问题。我国民营医药企业常通过海外并购来提升自身技术水平,但在并购之前应慎重对待技术整合风险,科学评估并购双方基础资源是否存在互补性,自身是否具有相应的技术研发实力。海外并购时应当着眼于技术资源的互补性,使其在并购完成后能够提高并购双方的收益。所以,在进行海外医药企业并购时,我国企业要健全技术评估体系,重视业内科技发展趋势和动态,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整合措施。(3)市场渠道整合风险。在医药产品市场销售中,需要有精确的渠道定位意识。例如,大众要求通常走批发或分销渠道,而新特药则主要集中在药店和医院。美国采取的是市场化道路,医药流通企业要兼顾上下游客户;日本则以政府管制为主,医院依然是药品产品的重要销售渠道。因此,在开展海外医药企业并购时,我国企业要高度重视市场渠道整合的风险,避免因药品投放渠道有误,而造成市场拓展不力。
(二)案例分析——以复星医药并购AlmaLasers为例
1.案例介绍。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四年后在上海证交所上市。复星医药在国内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领域中领先,其产品包括肿瘤、消化道、心血管等领域。其中,抗疟药物产品在世界医药市场中声名显著,是我国最具竞争力药企之一。自2012年在H股上市以来,复星医药逐步加快了国际化的进程。AlmaLasers(飞顿)是于1999年成立的一家以色列公司,产品范围主要集中在高端医美器械、医疗手术器械产品和美容医疗服务等。其中,在医美器械方面有着极强的研发技术实力,在世界医美市场有着极高的占有率和完善的营销网络,并连续5年被列入发展最快的高科技公司50强。复星医药和飞顿在2012年9月开始接触,并于次年4月宣布完成并购事宜。首先,复星医药经由子公司私募基金成立SisramMedical收购飞顿95.6%股权,其余作为股权激励给原管理层。
2.复星医药海外并购的原因。第一,完善全产业链布局。整形美容行业在2012年起成为了社会消费的热点,但是医美器械行业有着较高的技术进入门槛,而复星医药的相关技术储备薄弱,于是期望通过资本运作来进入到这一热门行业,以树立起拥有世界影响力的自主品牌。飞顿的高端医美器械产品占据了当时15%的世界市场份额,处于同行业的领先地位。通过对飞顿的海外并购,复星医药构建全产业链布局,成功进入到世界医美器械市场,从而成为综合性的医疗服务商,填补了原有产业链中的脆弱环节,赢得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增长空间。第二,引进国际核心技术。专利和技术资源是医药企业的核心资产,要长期积累才能获得。复星医药通过并购飞顿取得其74项专利,并收获了其技术研发中心和相关的研发人才资源储备,以减少研发成本,降低产品研发周期。并购完成后,飞顿取得了2项FDA认证和5项CEP认证,其产品热拉提也成为世界上安全性最高的紧肤技术。第三,建立国际营销网络。通过对飞顿的并购,复星医药在原有成熟的国内销售网络的基础上,获得了飞顿在国际市场的成熟分销网络,并以较低的扩张成本实现了优势互补和协同效应,构建起国际市场营销体系,从而为自身产品的国际化打下坚固基础。
(三)复星医药海外并购AlmaLasers的风险
1.估值风险防控。在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创新方面,以色列位居全球前列,其境内的优质标的企业众多。通过对以色列医疗器械企业的充分调查、评估和对比,复星医药选择了其中最为优质的标的企业——飞顿。作为连续五年发展最快的世界性高科技公司,飞顿的用户规模、行业发展强劲、技术水平都受到了市场的推崇。复星医药在多家中介机构协助下,合理评估了标的市场价值,并经Sisram公司用2.2亿美元收购其95.2%股权。Sisram于2017年在H股上市,并购完成后市值4.8亿美元,市值增加了2.6亿美元,其2016年的市盈率达到66倍,在全球同类型企业中属于领先水平。由此可见,复星医药对飞顿的并购所给出的合理估值,取得了较高的收益回报。
2.法律风险防控。以色列位于中东地区,经济和工业化实力较强,当地政府对创业型企业的扶持力度较大。在进行海外并购之前,复星药业对以色列的法律法规做了充分的调查,以避免差异化的各国法律对并购整合的影响。中国在以色列进口和出口贸易中,分别占据第一和第三的位置,两国之间的经贸往来频繁,政府间的关系良好。为了欢迎中国资本投资,以色列出台了一系列的激励计划,仅对敏感技术行业有所限制,并承诺中国的投资如果失败,将由当地政府承担10%-15%的损失,上限为1500万美元。由此可见,复星医药对飞顿的收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小,获得了标的国政府的支持,而相关的审查批准程序相对简单。
3.整合风险防控。为加强并购防控,降低整合风险,复星医药成立了并购委员会,为飞顿提供了相关资源的共享平台,以体现复星医药的诚意,从而加速了资源的整合,为双方的交流互动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作为世界宗教的重要发源地,以色列74.8%的人口信仰犹太教,当地还有其他宗教信众,为了减少并购过程中的文化、宗教冲突,复星医药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充分尊重宗教文化,推动两国文化的沟通。同时,复星医药保留了飞顿原有的日常管理制度和创新文化,并鼓励国内企业深入学习以色列企业的创新创业精神。飞顿被并购之后,其原有发展战略、财务及组织构架等多个方面难免会产生一定的变化,为了缓解飞顿原有员工的心理压力,减少并购所可能引发的消极因素,复星医药充分发挥战略投资者的优势,实施本土化的经营模式,尽可能的保留了飞顿原有经营管理团队,并给予了一定份额的股权激励。另外,复星医药减少了裁员的规模,良好完成了对飞顿人力资源的整合。
4.技术整合。在保留原有研发队伍的基础上,复星医药加快了对并购技术的接收和消化,实现研发协同效应,加大研发资金的投入,提高了自身的技术研发水平,顺利进入了医美器械的国际市场。另外,通过技术的国内转移和本土化改造,使得飞顿的后续研发更能针对中国市场的变化。通过良好的知识转移机制,复星医药在完成对飞顿的并购之后,持续加大研发资金的投入,2010到2018年的年增长率达到了439%,其自主研发的新型医疗器械产品也成为市场畅销产品。
四、推进民营医药企业海外并购的建议对策
(一)充分利用政府调控与支持
作为医疗卫生及健康服务等行业的基础所在,医药产业拥有成长性高、带动性强等特点,能有力推动国家经济增长。近些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用于推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优惠政策,民营医药企业要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加入到医药国际化的进程中。在中医药、民族医药这些优势医疗领域,民营药企可对经典名方再次开发,加强民族医药理论的研究,创制具有知识产权、疗效良好的新医药产品,以开拓国际市场。民营医药企业可利用海外并购的方式来推进医药创新,降低医药研发的风险成本,提升自身新药研制实力,实现检测认证和经营管理的国际化。
(二)明确海外并购战略目标
在选择并购目标时,民营药企要合理评估自身实力、企业定位和市场需求,以选择合理的并购方向,并通过市场调研、中介咨询、专家顾问等途径对标的企业做全面的市场评估,合理制定并购评估计划及可行性报告,以规避盲目跟风的风险。民营药企在确认并购方向后,要冷静选择最佳并购标的,要注意并购双方资源的优势互补情况,经过行业行情、企业业绩、财务及市场情况等多方面信息的比较,初步筛选出意向企业。在开始初步洽谈之前,民营医药企业要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对标的企业进行深入的接触和调查,对其进行全面的资产价值评估,并根据市场分析核算出标的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估值,并经细分行业专家二次评估和技术确认后方可开始正式接触。要充分发挥国际投行的金融支持作用,实施资金预算的全面管理,选取适当支付方式,降低支付风险,以减少可能造成的财务风险。
为了减少海外并购的整合难度,降低法律风险,民营医药企业可事先聘请熟悉当地法律情况的专业律师团队,以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并对并购方案进行优化,健全合同协议内容,保护企业法律权益。当并购磋商完成后,可立即进入审批环节,确保并购项目的有效性。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海外并购项目,民营药企要同其政府签署稳定财产权和外汇的协议,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政策及法律变化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