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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范文第1篇

随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完善和会计职能的变革,税务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间的分工越来越明确。鉴于我国税法越来越健全、税收管理越来越严格、计算要求越来越细化。本文作者认为,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将企业税务会计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离出来,不仅有可能,而且很有必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会计体制改革和税收体制改革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得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目标逐渐出现差异,它们对会计事项的要求也随之出现了分歧,于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问题开始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定义以及与财务会计的联系和区别

税务会计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它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门会计。

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财务会计一样,同属于会计学科范畴。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因此,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他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帐簿或报告之中。

虽然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但是,税务会计毕竟是区别于财务会计的一门特殊专业会计,所以它与财务会计又有着一定的差异。

第一,二者的目标不同。财务会计是按照会计准则核算企业的财务成果,并为企业利益相关人(包括银行、债务人、潜在投资者)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便于他们投资决策。而税务会计则是按照税法来核算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系统,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调节经济和公平税负,为国家税务部门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信息。

第二,二者核算的对象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而税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只是与计税有关的经济事项。

第三,二者核算的依据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而税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税法。财务会计强调遵循会计准则,依照会计制度处理各项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基于自身的理解和情况的特殊性,对某些相同的经济业务可能有不同的表述方式,出现不同的会计结果,这是会计的灵活性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具有弹性的正常表现。

第四,二者核算的原则不同。财务会计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为使报表公允地反映某一会计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允许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计,而税法则主要是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为了保障税收收入,便于保管,一般不允许企业估计收益和费用。此外,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变动,更重视可以预见的事项,而财务会计则可以有所不同,在特定时候,财务会计可以考虑币值不稳的因素,如在物价变动情况下,企业通过会计计价方法的选择,寻求能够较为合理的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计量模式。

二、企业税务会计的发展、作用及特征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如促进寻求更好的折旧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澄清了计税收益的实质和所应包括的,范围等等。”可见,企业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固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办法。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

与财务会计相比较,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万面:

1、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作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法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收规定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例如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方法中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等五种方法中选择。但企业税务会计只能依照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问题时,应以税收规定为依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以税收规定为准绳,进行必要的调整。

2、企业税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税收义务的工具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为税收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并不总是一致的,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异。对此,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问题发生,保证企业认真、完整、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熟悉税收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3、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具体地说,是指企业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

1、我国会计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会计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一套能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而不再具体规定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这就使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产生很大的灵活性。随着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企业财务会计的目标更加明确,即为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折旧使得财务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差异越来越大,只有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才能使财务会计按照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监督,才能使会计改革见成效。

2、健全我国税制的需要。税制改革是中国的税收体制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了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税收调节体系,基本上符合税种健全、税率合理、税负公平的要求,有利于发挥税收征集国家财政收入和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调节经济运行的双重作用。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体制下,稳定税基、规范缴纳行为、优化税收收入水平的要求和各项复杂的计税工作,不可能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中一一体现。有时,企业可能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利用税法的不完善,通过直接调整会计数据、修正某业务财务决策等,实现其少缴税的目的,因而,作为纳税义务人,不论其经济性质、组织形式和经济范围,都需要建立统一的税收会计,以适应依法、合理、准确纳税的需要。

3、加强企业管理的需要。在财税合一的会计体制下,会计提供的信息往往偏重于财政、税务、信贷等部门的需要,忽略了企业自身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不利于企业加强管理的需要。但是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可供选择的范围选择适合于企业实际情况的会计处理程序、方法、,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而不必完全遵循税法规定的方法来进行会计业务的处理。财务会计人员才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管理上,减少不必要的繁琐的核算工作。

4、提高会计实践水平,维护会计的一致性的需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资本的高度集中、工商业的高度发展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会计的作用也将得到充分地发挥,而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在客观上也要求提高会计的质量水平。而税法已明确规定了一些会计处理方法,并且税法具有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有利于会计人员在实践中积累经验,逐渐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并同时使得会计的一致性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5、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税法是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因而税法高度地体现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而财务会计是根据会计理论和会计惯例进行核算的,体现的是投资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主要是满足微观企业投资者的需要。由于我国多元投资主体的出现,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此时若财务会计再不与税务会计分离,会计核算继续实行两头兼顾,则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使之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若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企业就可以有较大的自主性,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有利于各投资者的决策,也有利于国家的宏观决策。

6、改革开放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进入二十世纪以来,税务会计逐步完善,受到普遍重视,并发展成为重要的会计学科。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越来越多,其投资额也越来越大,而我国在国外投资业务也越来越多,为了符合税收的国际惯例,改善投资环境,防止国际避税,维护我国经济权益和企业利益,进一步扩大我国在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也是十分必要的。

7、发展会计学科的需要。在传统的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财会体制模式下,会计学只能是会计制度的说明,即对会计制度所要求的会计行为、会计方法、会计程序及报表编制作必要的解释,以便于人们进一步了解核算制度,而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逐步完善,财务会计已经形成自己相对独立的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财务会计对财政、财务的变化熟视无睹,而是要在自身体系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分支,这就是税务会计。它要求所有的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既要明确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又要明确税法的基本知识,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也是会计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

四、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遵循税法的原则。企业税务会计所反映的企业的税务活动是否合法、正确的标准只能是国家税法。因此,在企业税务会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税法中有关计税依据与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账簿、凭证、会计基础、会计年度、计算单位和申报制度,特别是涉及到资产会计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企业税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2、灵活操作原则。这里所说的“灵活操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而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或省略。二是指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因为纳税申报期一般是在企业会计核算终了之后,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因此,企业既要在日常的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监督相互配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行为,以免企业遭受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寻找适度税负原则。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为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对此,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应深刻理解现行税收规定的有关精神,在符合或不违反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全国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产品、某一项目,可能因主、客观原因而使经济状况相对悬殊,有的可能获得推迟纳税期或减免税照顾,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顾。企业一方面要综合权衡各种投资方案、经营方案与纳税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组合,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税务会计活动,从企业经营收入的取得到利润的形成以及计税、纳税都要真实反映、正确核算,不允许任何隐匿收入和利润的现象发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

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即会计核算总体上的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原则,会计资料信息质量方面的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会计修订方面的谨慎性、重要性原则。它们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总之,尽管税务会计长期以来被看作财务会计的延伸,但事实上税务会计在许多方面已具备了与财务会计并列的会计学分支的学科特征,税务会计已具备了独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发展税务会计,有助于使规范经济生活的立法活动进入快车道,也有助于为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实施解除后顾之忧。

主要参考文献:

1、钟高、龚明晓。论会计准则目标。会计研究。1998;

2、黄菊波、杨小舟。试论会计政策。会计研究。1995,11;

3、李端生、朱力。论现代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研究。1996,8;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关系;协调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9-0292-01

前言:国家的税制体制和会计制度日趋完善,为了满足我国经济发展趋势的要求,处理好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1、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联系

1.1 财务会计是税务会计的基础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存在必然联系。税务会计工作的严谨性较强,在实施税务会计工作的过程中,其重要参照物就是来源于财务会计信息。简而言之,就是指在核算与监督纳税人经济活动时需要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从而才能让规范化、科学化的会计管理工作目标得以实现。税务机构借助于财务会计系统能够对企业的财务信息做到及时准确的了解,从而也就能够以此为基础,将合理的税务会计编制制定出来。此外,企业还能够在财务会计信息的基础上对相关的税务会计工作做到有效处理,能够促使其将财务会计核算结果直接运用到税务会计工作中,从而也就能够让自身的生产经营效益得到有效保障。

1.2 财务报告反映二者之间的协调

财务报告可以有效反映财务会计跟税务会计之间的联系,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开展财务会计跟税务会计工作中,有效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这才能使相关管理目标更好实现,为企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受税务会计的制约,财务会计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遵从相应的税务会计规定。企业通过比较自身的负债情况与资产情况,便可以充分明确计税基础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利用这种差异所产生的所得税,可以将会计利润跟企业所得税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准确记录下来。例如,企业在所得税会计中,需要处理好时间性差异,这就需要将相应的“递延税款”科目设置出来,这才能列示企业的长期资产或者是长期负债情况,保障二者可以协调发展,从而使企业更好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2、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

2.1 核算对象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一般都是企业中以货币为单位的所有经济事项,财务会计核算能够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生产经营与资金变动情况。税务会计核算范围和财务会计的核算范围并不相同,税务会计在核算过程中往往会涉及诸多与纳税有关的经济活动,如税收收入、收益分配以及税收减免等,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相较于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而言,其主要是以受纳税影响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类型的资金变动,如税款缴纳、补退以及计算等。

2.2 核算目标不同

税务会计在具体核算过程中,往往需要将税法作为重要的工作参照,通过实施正确的计税、纳税以及退税等工作,有效达到降低遵从成本的效果。为了帮助税务使用人员做出合理科学的税务决策,便可以采取将相关会计信息提供给税务会计使用者的方式,使税务会计使用者可以实现税收收益的最大化。财务会计的主要目标就是核算与记录所有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而合理编制出相应的附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以及资产负债表等。

2.3 计量依据不同

税收制度的形成一般都是通过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有机结合而实现,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则是依赖于权责发生制,其关注的是实际收入、收入和费用之间的比例。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必须参照权责发生制,而税法的配比原则不仅要参照权责发生制,而且还要有机结合历史成本原则和相关性原则。税法通常不会对会计核算实质进行运用,税务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及税法规定,会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明确规定,但不会预测未来费用和损失。而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运行,主要是以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参照基础,未来让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得到保障,必须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制度来进行核算与编制。

3、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协调措施

3.1 建设税务会计理论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务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越来越重要。但是由于我国的复杂国情,许多企业中税务会计并没有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会计系统。目前我国处于一个经济转型期间,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我们需要加快我国会计学科的发展,协调两者的差异,加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合作与配合,从而减低企业税收成本和纳税风险,建设我国一个完整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

3.2 合理制定税务会计准则

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发展出来的一个分支,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本质上都是为所需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核算结果。但是由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不同,所以对于税务会计,需要一套适合的税务会计准则,这套准则能与财务会计日常核算方式保持一致,避免重税漏税的现象。在税务会计中,应该严格区分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这两种不同来源的收益担负着不同的纳税责任,对于这两种收益应该有相应的划分方案,明确的计算所得税负债和费用。

3.3 遵循实质性的相关原则

按照现行税收制度的规定,“视同销售”的行为同样也是没有现金流动的销售业务,如果对“视同销售”行为进行征税的话,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因此我国的税收制度应该减少类似规定,减少税务会计制度与财务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以体现我国税法法规合理征税的原则。在对于企业税务会计处理中,重要事项定要遵循严格处理,次要事项按情况处理,无关事项无需处理,做到以实际为主的原则。

3.4 缩小两者政策差异

财务管理制度僵化和过多是我国以往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的现象,其对企业生产规模的拓展有着很大影响。从当下我国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状况来看,使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政策性差异得到缩小,虽然能够让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得到保障,但是由于两者在一些方面上的差异性属于长期存在的现象,因此想要短时间消除显然很难实现。例如:政府部门对企业违法支出或经营行为所进行的行政罚款、司法罚金,在财务会计实施中,就能列支出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等科目。但是从税法的角度上来讲,其规定这种支出不能使用于抵税,由此也就让税法以税后利用为目的,为国家收取税收收益的性质得到了直接展现。

3.5 实现二者趋同化发展

当前我国财务会计跟税务会计之间的趋同化发展越来越明显。首先是会计制度跟税法法规的协调化发展使得二者逐渐开始呈现趋同化形式,不管是在实物界还是在理论界,企业所认同的便是财政部制订的会计准则跟会计制度的权威性与有效性。财政部还有制订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责任,(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是并行的吧?)这就可以为我国会计制度跟税收法规的趋同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是我国企业的筹划活动也会影响到财务会计跟税务会计的趋同化发展,如果企业的收入和费用一定的话,企业的应缴税额跟税后利润就属于一种反比关系。所以企业为了有效减少自身的应税负担,就需要通过税收筹划来实现合理避税,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税收政策跟会计制度的协调发展。

4、结语

总体来说,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两者的关系非常密切,管理人员在工作时要对两者之间做好区分及协调,从而推动企业更好的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范文第3篇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科法之间的关系问题,自会计改革以来一直没有中断过讨论,随着改革的深入,要求更全面、更明确地回答这些尚问题。 —、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者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计划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了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体制来说,国家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产。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人、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帐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 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帐,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帐,职工福利欠帐,环境治理欠帐,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在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用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那个主体进行分配,在那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上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环,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向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增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按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总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的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 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量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理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体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面认识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实践的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固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组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的内在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结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现为以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的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之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 在卜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其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的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 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已有利的方式进行会计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是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的。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及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 第二,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成份。国有企业固然要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所担负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的职能、平抑物价的职能、解决就业的职能等等。这都要求通过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来实现。 第三,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弱得多,承受的经营失败风险比非国有企业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中,都表现为一系列的授权过程。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自己授权自己,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都是很强的。有的则是由私人投资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当然,由于掌握企业命运的是大股东,对小股东有着潜在的损害,所以往往要有一定程度的政府于预,比如定期公布信息,保留必要的后备。公司法律有关条款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而在国有企业,授权层次大大增加,有时甚至不能直接确指是谁授权的。这就大大增加了授权风险。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期利润,剥夺性经营而不注意资本维护和技术开发,冒险而不顾忌后果,等等。这就是产权经济学一再提醒的道德风险现象。可以说, 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比非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和监控负债比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等。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传统体制下,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为依据的。会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范帐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税法则根据财务制度确定税基。随着会计制度改革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是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法。或者将税法与会计准则统一起来。最近几年,不少同志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并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

总的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比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营业税的会计处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一种观点是,鉴于财务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与税法的现实差异,分别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所得税的分配,即所得税会计。更有人建议,不但要确认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而且还应当确认增值税等其他流转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 分摊,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会计学。 关于第一种观点,笔者认为,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的纳税业务,与企业其他各类经营活动井没有什么两样,交纳各种税收,所导致的企业纳税义务形成的负债以及多交税收而应当退回税款所形成的资产,与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原则是一样的,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标准。单独建立一门纳税会计学,就象要建立应收帐款会计学、存货会计学、固定资产会计学一样说不过去。 关于第二种观点,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财务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如果能够协调好乃至统一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样既有助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又便于税收征管。然而,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立法宗旨、服务对象和约束因素诸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就当前实务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在诸多项目的处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差异。绝对地讲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一致,已经行不通了。但是,赞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分离,并不意味着不顾成本与效益原则,盲目地追求两者的差异,甚至人为地夸大两者的差异,而应当尽量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和一致,不要夸大纳税扣除政策的作用。实际上,某些税收政策的奖励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下,更是这样。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某些项目的确认标准上的差异的处理,笔者赞同我国现行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核算的规定,即,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有同志建议,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税,还要确认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配,进而 建立起税收会计学。笔者认为,借鉴所得税跨期分配原理进行流转税的跨期分配,不失为一种尝 试,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任何一种会计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国现实和特定环境,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不能为会计而会计,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转税跨期分配与所得科写期竹配一样,都是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属于某一类会计业务,指望因此形成一门税收会计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80年代初开始搞会计改革,乃至于从统研究会计制度改革,开始用会计准则这个称谓,很大程度上受到西方会计实务的影响。因为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称accounting standards 或accounting principles,分别译为会计准则(或会计标准)和会计原则,当时国内大量介绍和译述西方国家会计文献,使得会计准则这个词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记得当时还曾就会计准则、会计标准或会计原则的区别或联系以及我们该选用哪一个名称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论证,后来在1988年底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的研 讨会上达成一致意见,今后统一用“会计准则”一词,不再在名词上争论了。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或即将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实需要理顺,从而形成 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早在80年代末财政部着手研究和草拟会计改革发展规划时,就提出了建立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动议。1991年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以及先后提出的《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业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这就是本文前面所说的,执行的是簿记职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外,也独立地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实施“两则两制”时,由于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尚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 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种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具体准则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80年代末开始搞会计准则时,还主要是直观地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这个名称和形式,那么经过10年来制定会计准则的长期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会计准则这个形式,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有可能将某个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且清楚,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帐户设置、记录内容和信贷规则,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二是会计准则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象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形式。 曾经普遍认为,会计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应当用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现在看来,评价会计制度,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就内容来说,通过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等会计政策,并不是绝对不可行。有人说会计制度规定过死,不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并不是会计制度规定过死,而是财务制度规定过死,不能把财务制度的问题算到会计的头上;就现行的会计制度来说,除了仍然过多受到财务制度制约之外,很难说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过死。再说,就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小。会计制度的问题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因此,无法对特定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作充分 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围,这也是形式决定内容的一个例子。 会计活动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因此,会计规范也就有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可能的要素。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都只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而基本上没有涉及记录这个环节。就我国的会计准则来说,必要时也有一些有关帐户的规定,比如,单设帐户还是合并反映,直接转销还是备抵方法,就屋于记录的规定,因为不影响计量的最终结果。有关记录环节,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帐户的设置、帐务处理程序、帐户对应关系、帐户与报表项目的协调和配合等等。现行会计制度的形式特别适合于记录制度。所以,要不要用会计准则代替会计制度,实际上就变成了还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有关记帐方面的事,是不是交给企业自己来做? 笔者认为,会计制度有关记录环节的规定,主要是帮助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不象会计准则那样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所以,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取决于企业会计实务有没有这个需求。离开特定环境,绝对地说取消会计制度或保留会计制度,都是片面的。 近一个时期以来,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建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包括会计记录在内的帐务处理程序作出规定或提供指南,日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设的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换国家会计指导委员会(即steering committee;我国会计文献大都将其译为“筹划委员会”。笔者认为,译为“指导委员会”更为贴切),其研究课题之一是,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不要就会计程序提供指南提出决策建议。另外,法国的通用会计制度(即plan general comptibles;国内大多将其译为“会计总计划”或“会计总方案”,这实际上是对法文的直译。法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最近出版的英文文献,将其译为general accounting system。笔者以为,为正确表达这份制度所包含的内容,应当译为“通用会计制度”)作为法国会计特色的体现,在西非国家及世界一些地区有很大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 出的命题也是,要不要提供象法国通用会计制度那样的会计指南。 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会计实务来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还没有形成,企业会计人员尚不习惯于自己设计会计制度,所以棒供一套与会计准则相配套的会计制度,推荐会计科目,解释会计科目的性质和使用方法、交代会计程序、提供主要经济事项分录范例,对于帮助企业更好地运用会计准则,提高会计效率,加强内部监督和政府监管,还是有必要的。鉴于目前会计制度种类比较多,不便于检索和执行,建议适当加以归并。随着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企业会计人员簿记水平的提高,加之会计准则指南中提供了各类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和记帐方向,会计制度的作用将逐步弱化。什么时候会计人员感觉到这套制度对于企业来说没有什么参考价值了,这套会计制度也就自动取消了。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再在准则与制度的存废上花太多的精力讨论了。以上方案如果可行, 那么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的新模式就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会计准则主要规定确认、计量和披露标准,而会计制度则主要提供会计记录指南。有人认为,会计准则偏重理论,会计制度偏重实务;会计准则是抽象的,会计制度是具体的,会计准则是原则,会计制度是方法。这些观点,显然天法正确界定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对于指导会计改革实践也是有害的。 鉴于会计准则目前还主要是在上市公司执行,建议先在上市公司试行这一模式,非上市公司暂时仍主要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但应当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进,逐步扩大新模式的适用范围,最终过渡到新模式.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范文第4篇

随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完善和会计职能的变革,税务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间的分工越来越明确。鉴于我国税法越来越健全、税收管理越来越严格、计算要求越来越细化。本文作者认为,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将企业税务会计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离出来,不仅有可能,而且很有必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会计体制改革和税收体制改革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得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目标逐渐出现差异,它们对会计事项的要求也随之出现了分歧,于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问题开始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定义以及与财务会计的联系和区别

税务会计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它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门会计。

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财务会计一样,同属于会计学科范畴。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因此,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他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帐簿或报告之中。

虽然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但是,税务会计毕竟是区别于财务会计的一门特殊专业会计,所以它与财务会计又有着一定的差异。

第一,二者的目标不同。财务会计是按照会计准则核算企业的财务成果,并为企业利益相关人(包括银行、债务人、潜在投资者)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便于他们投资决策。而税务会计则是按照税法来核算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系统,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调节经济和公平税负,为国家税务部门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信息。

第二,二者核算的对象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而税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只是与计税有关的经济事项。

第三,二者核算的依据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而税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税法。财务会计强调遵循会计准则,依照会计制度处理各项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基于自身的理解和情况的特殊性,对某些相同的经济业务可能有不同的表述方式,出现不同的会计结果,这是会计的灵活性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具有弹性的正常表现。

第四,二者核算的原则不同。财务会计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为使报表公允地反映某一会计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允许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计,而税法则主要是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为了保障税收收入,便于保管,一般不允许企业估计收益和费用。此外,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变动,更重视可以预见的事项,而财务会计则可以有所不同,在特定时候,财务会计可以考虑币值不稳的因素,如在物价变动情况下,企业通过会计计价方法的选择,寻求能够较为合理的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计量模式。

二、企业税务会计的发展、作用及特征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特别是进入 80 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如促进寻求更好的折旧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澄清了计税收益的实质和所应包括的,范围等等。”可见,企业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固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从 1994 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办法。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

与财务会计相比较,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万面:

1、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作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法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收规定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例如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方法中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等五种方法中选择。但企业税务会计只能依照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问题时,应以税收规定为依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以税收规定为准绳,进行必要的调整。

2、企业税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税收义务的工具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为税收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并不总是一致的,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异。对此,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问题发生,保证企业认真、完整、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熟悉税收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3、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具体地说,是指企业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

1、我国会计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会计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一套能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而不再具体规定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这就使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产生很大的灵活性。随着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企业财务会计的目标更加明确,即为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折旧使得财务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差异越来越大,只有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才能使财务会计按照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监督,才能使会计改革见成效。

2、健全我国税制的需要。税制改革是中国的税收体制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了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税收调节体系,基本上符合税种健全、税率合理、税负公平的要求,有利于发挥税收征集国家财政收入和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调节经济运行的双重作用。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体制下,稳定税基、规范缴纳行为、优化税收收入水平的要求和各项复杂的计税工作,不可能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中一一体现。有时,企业可能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利用税法的不完善,通过直接调整会计数据、修正某业务财务决策等,实现其少缴税的目的,因而,作为纳税义务人,不论其经济性质、组织形式和经济范围,都需要建立统一的税收会计,以适应依法、合理、准确纳税的需要。

3、加强企业管理的需要。在财税合一的会计体制下,会计提供的信息往往偏重于财政、税务、信贷等部门的需要,忽略了企业自身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不利于企业加强管理的需要。但是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可供选择的范围选择适合于企业实际情况的会计处理程序、方法、,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而不必完全遵循税法规定的方法来进行会计业务的处理。财务会计人员才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管理上,减少不必要的繁琐的核算工作。

4、提高会计实践水平,维护会计的一致性的需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资本的高度集中、工商业的高度发展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会计的作用也将得到充分地发挥,而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在客观上也要求提高会计的质量水平。而税法已明确规定了一些会计处理方法,并且税法具有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有利于会计人员在实践中积累经验,逐渐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并同时使得会计的一致性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5、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税法是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因而税法高度地体现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而财务会计是根据会计理论和会计惯例进行核算的,体现的是投资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主要是满足微观企业投资者的需要。由于我国多元投资主体的出现,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此时若财务会计再不与税务会计分离,会计核算继续实行两头兼顾,则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使之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若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企业就可以有较大的自主性,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有利于各投资者的决策,也有利于国家的宏观决策。

6、改革开放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进入二十世纪以来,税务会计逐步完善,受到普遍重视,并发展成为重要的会计学科。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越来越多,其投资额也越来越大,而我国在国外投资业务也越来越多,为了符合税收的国际惯例,改善投资环境,防止国际避税,维护我国经济权益和企业利益,进一步扩大我国在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也是十分必要的。

7、发展会计学科的需要。在传统的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财会体制模式下,会计学只能是会计制度的说明,即对会计制度所要求的会计行为、会计方法、会计程序及报表编制作必要的解释,以便于人们进一步了解核算制度,而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逐步完善,财务会计已经形成自己相对独立的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财务会计对财政、财务的变化熟视无睹,而是要在自身体系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分支,这就是税务会计。它要求所有的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既要明确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又要明确税法的基本知识,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也是会计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

四、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遵循税法的原则。企业税务会计所反映的企业的税务活动是否合法、正确的标准只能是国家税法。因此,在企业税务会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税法中有关计税依据与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账簿、凭证、会计基础、会计年度、计算单位和申报制度,特别是涉及到资产会计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企业税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2、灵活操作原则。这里所说的“灵活操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而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或省略。二是指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因为纳税申报期一般是在企业会计核算终了之后,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因此,企业既要在日常的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监督相互配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行为,以免企业遭受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寻找适度税负原则。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为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对此,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应深刻理解现行税收规定的有关精神,在符合或不违反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全国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产品、某一项目,可能因主、客观原因而使经济状况相对悬殊,有的可能获得推迟纳税期或减免税照顾,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顾。企业一方面要综合权衡各种投资方案、经营方案与纳税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组合,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税务会计活动,从企业经营收入的取得到利润的形成以及计税、纳税都要真实反映、正确核算,不允许任何隐匿收入和利润的现象发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

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即会计核算总体上的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原则,会计资料信息质量方面的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会计修订方面的谨慎性、重要性原则。它们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总之,尽管税务会计长期以来被看作财务会计的延伸,但事实上税务会计在许多方面已具备了与财务会计并列的会计学分支的学科特征,税务会计已具备了独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发展税务会计,有助于使规范经济生活的立法活动进入快车道,也有助于为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实施解除后顾之忧。

主要参考文献:

1、钟高、龚明晓。论会计准则目标。会计研究。1998;

2、黄菊波、杨小舟。试论会计政策。会计研究。1995,11;

3、李端生、朱力。论现代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研究。1996,8;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范文第5篇

(永富容器(哈尔滨)有限公司,黑龙江 哈尔滨 150060)

摘 要: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行业也获得了充分发展。但是在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中,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对于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进行协调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有必要对二者进行比较和分析,以寻找二者的平衡点,最终促进我国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共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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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务会计原则;财务会计原则;比较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10-0125-02

收稿日期:2015-03-12

作者简介:崔萍(1981-),女,黑龙江哈尔滨人,会计主任,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财务管理,企业纳税筹划和内部控制。

一、引言

当前我国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由于各自立足点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其适用原则也存在一定的不同。由于税务会计主要和税法打交道,其主要根据当前国家税法要求而变动,同时税务会计原则也主要根据国家政策变动而调整,因此明确性较低,但正因为其是根据税法要求而建立,因此其具有极高的法律规范性。财务会计主要以服务于企业财务活动为主要目的,同时财务会计原则已经通过财务会计规范明确提出,因此财务会计原则主要是为了统一不同企业的财务核算方式,最终为投资人或者股东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由此可见,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的最终服务对象存在较大差异,这必然导致会计处理方式存在一定的不同。因此必须对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进行有效理解,并进行合理比较,试图在二者之间寻找到平衡点以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正确利用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最终做到合法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利润水平,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

(一)税务会计原则

当前我国政府为了有效筹集财政收入,通过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会计行为进行的合法性规定。当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几乎所有国家都并没有对税务会计的原则进行直接规定,而是通过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从宏观上对税务会计的基本遵从原则进行规定。当前我国税法中有关税务会计的原则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客观性原则、总体性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实质上是要求税务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税务会计核算过程中保证客观公正,切不可偏离财务事实,以最终实现财务信息的中立性。因此在进行税务会计信息系统的建立时,需要以税法作为出发点,以企业财务现实作为操作对象进行有效核算。总体性原则实质上要求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体系的建立时需要考虑各税种之间的联系和区别,需要从宏观角度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税法方面调整核算。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税务会计活动的完整性和总括性。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除了遵守会计规范、利用财务会计原则外,需要将遵守税法放到很高的高度。对于企业而言,只有合乎税法要求,才能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只有灵活运用税法,才能寻找到财务会计筹划的空间,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

(二)财务会计原则

由于财务会计原则一般各国都通过了财务会计规范进行规定,因此具有很强的明确性和固定性。企业在从事财务会计活动中需要对资金运作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以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客观性,维护企业相关投资人或者债权人、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可见财务会计是企业运行的重要内容,只有进行有效的财务会计管理才能减小企业面临的风险,同时提高投融资决策的准确性。而财务会计原则作为企业从事会计活动的基本遵循原则,一般具有以下几点:及时性原则、可靠性原则和实质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就是企业在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时必须保证时效性,对于会计凭证及相关信息的处理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完成,切不可拖延至下个期间。因为会计是动态的工作过程,其财务信息也是动态的,如果未能保证财务会计的及时性原则必然造成企业正常业务难以开展。可靠性原则实质上类似于税务会计原则中的客观性原则,即要求财务会计信息是客观公正、可靠的。因此任何财务信息必须记载着相应的真实发生的财务活动,否则必然导致财务信息失真,难以向企业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提供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现状的财务信息。实质性原则就是在进行财务会计处理时通过空壳公司或者其他形式进行财务信息核算的方式是尤为财务会计原则的,在日常财务信息核算过程中必须注重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财务信息和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实质对等。

三、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的比较

(一)成本计量原则的比较

一般来说,税务会计原则更多的强调历史成本,而企业的会计准则会更在意资产的价值变化。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应该按照其最初的成本,而在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也要以发生业务的实际成本来作为计价基础。当企业会计原则与历史成本原则发生冲突时,税法坚决支持历史成本原则,这充分体现了税法对于该原则的拥护。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情况是企业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弃用历史成本原则,税法对该原则的维护就体现为:如果企业当前资产违背了历史成本,税法会规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来确认和反映相关资产的价值。税法如此强调历史成本原则的主要原因是,征税是一种国家法律行为,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来保证税款征收的合法性。而财务会计准则强调的是公允价值的理念,当一个企业的资产确认偏离历史成本原则时,可以用可收回金额等资产的公允价值来替代,以此来保证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二)相关性原则的比较

在财务会计中,相关性原则是指企业财务会计提供的信息要能与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凭借该会计报告来做出尽可能正确的投融资决策。与财务会计中的相关性原则截然相反,税务会计中的相关性原则更注重企业的收入确认、成本计量、费用扣除要是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要存在合理的因果关系。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财务会计的相关性原则是注重对企业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要尽可能地使使用者有效地评估企业的价值,做出科学的投融资决策,为企业的良好发展提供必要帮助。而税务会计的相关性原则是注重企业在进行纳税申报时要能准确核算其收入、成本与费用,税务机关也要根据这一原则来判断企业的成本、费用是否能扣除,并最终确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看出,在相关性原则方面,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主要差别表现为适用对象的不同。

(三)配比原则的比较

配比原则是指企业的成本、费用要能够与企业对应时期的收入进行配比,以此来正确计算企业在该期间的收益,不配比的成本、费用就不能从收入中进行扣除,因为这是影响企业营业净损益的。税务会计对于配比原则的体现主要是在企业所得税中,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承认配比原则,纳税人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必须要与同阶段的应税收入进行配比,不能提前扣除,也不能推迟扣除。财务会计的配比原则是权责发生制的体现,当企业的收入确认的权利发生时,随之也就产生了扣除成本、费用的权利,而企业没有收入确认的权利,与之对应的成本、费用也不能扣除。配比原则在税务会计中作用是,能有效防止企业少计收入,多计算成本、费用,以此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行为。每一个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有其特定的行业平均成本、费用消耗,企业在进行纳税申报时,需要考虑其成本、费用消耗率是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营业利润是否低于行业平均。如果企业的营业利润长期过低,则很有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从而产生税务稽查的风险。

四、结语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会计也有了更大的用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发现,在了解了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之后,便可以发现之间存在的差异。因此,企业会计从业人员需要在认真学习财务会计原则的基础上对税法规定进行认真了解,以最终达到提高企业会计处理水平的目的,最终促进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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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曹伟.论会计学科的理论整合及会计学的边界[J].当代财经.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