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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税务

公司经营税务

公司经营税务范文第1篇

但是,由于近年来,国家的税收政策比较复杂,公司很难将某些税收政策进行全面的归纳与整理,使我们常常因为做业务时对政策不了解而发生一些税收问题。公司一定要加强内部税收管理,真正将税收政策运用到具体业务当中才能使税收行为得以规范,达到规避税收风险的目的。

根据目前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由于性质不同、投资结构不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也不同。而在税收方面则不同,税收政策规定,在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纳税问题上不分子公司、分公司。税务机关只认定固定业户与非固定业户的关系,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的关系,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到底这些关系之间在税收上会产生什么结果?税收到底怎样交纳?本期将结合案例根据税收认定方式来分析不同关系之间的税收问题。

1、固定业户与非固定业户的纳税规定:

目前,很多企业对经营过程中机构设立问题都很重视,但是,对机构的税收问题却了解不多。特别是对机构之间的业务运作,企业只考虑经营结果,忽视税收结果,最终将导致业务做完之后税收问题层出不穷。其主要原因是公司不会按照税法的规定做业务而造成的。下面我将针对目前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结合企业的相关业务,分析一下公司在当地做业务与在外地做业务时有关税收的问题。

现将国家政策关于固定业户与非固定业户的纳税规定归纳如下:

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

(一)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国务院令[1993]第1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规定: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税务分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国务院令[1993]第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中规定: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国税发[1993]154号,《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其机构所在地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6%(现为4%)的征收率征税。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应按规定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税款不得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减。

财法字[1993]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

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财法字[1994]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其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电通信企业等,由其负责经营管理与控制的机构缴纳。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案例分析】外地设立办事处有关纳税问题分析

广州某生产企业为将生产品销往北京,派了两名业务员到北京设立一家临时办事处。不在北京办理营业执照,不办理税务登记。该办事处的主要业务是联系客户,与客户签订合同(总公司的合同)。但是,给客户发货、收款和开的发票都是总公司的。当业务结束时,该办事处在北京是否要交税?

①没有仓库的办事处

此项业务视同为广州公司委派业务员到北京做业务,因为业务员在北京发生的业务是不会产生税的,所以,北京办事处是不交税的。而产品是从广州直接发给客户的,产生税的过程都在广州,因此,应在广州交税。

②有仓库的办事处

有一天办事处通知广州厂家说,有北京客户想跟我们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但是觉得与办事处签订合同后要等两个多星期的时间才能收到厂家发过来的货物,非常耽误时间。希望在以后的交易中,能够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货,否则就不与我们公司合作了。

广州厂家立即想到了解决办法:在北京设立仓库。

因为在北京的办事处不能独立构成机构,它的所有举措都代表着总公司的行为,在北京租用的仓库就是总公司的仓库。此类业务在税法的规定上称为“外出经营”,在此案中即广州公司将货物发到北京,在北京经营。这时候有了仓库,且在北京销售货物的办事处在北京是否要交税呢?

根据,国税发[1993]154号,《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其机构所在地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6%(现为4%)的征收率征税。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应按规定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税款不得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减。

结合上述案例,如果广州公司在发货前没有按照税法的规定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办事处应在北京税务机关交纳4%增值税。且回广州后不得抵减广州的税,在广州还要重新交税。

而如果当时该广州企业的产品在到外地销售时,很好地注意外出经营的有关规定,严格地按照税法的规定开具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增值税就应按规定回机构所在地交纳,不需要在外地纳税。

2、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的纳税规定:

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一般被称为:总公司与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但是,在纳税方面,由于机构所在地不是同一个地区,再加上税务机关管理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的纳税问题,是按照两种方式做出的规定:一是在总机构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二是在总机构所在地以外设立分支机构的。

(一) 在总机构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

(1)设立子公司的纳税问题

总机构在当地(统一税务机关管辖区)投资成立子公司的,其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应办理税务登记,实行独立纳税。其流转税与所得税都由子公司交纳。子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为,投资与被投资之间的关系。

(2)设立分公司的纳税问题

总公司在当地设立一分公司,因分公司不需要投资,故分公司应具备以下特点:

1、 分公司属非法人资格;

2、 非独立核算;

3、 纳税身份同总机构。如一般纳税人;

4、 销售额全部上缴总机构,人员工资及相关的费用均由总机构支付;

5、 产生的收入要全部上缴总公司。

分公司应到税务机关办理分支机构(注册)税务登记,实行由总公司统一纳税。

(3)统一核算的机构之间货物移送怎样交税?

财法字[1993]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应做视同销售处理,交纳增值税,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国税发[1998]137号,《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目前,对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接受移送货物机构(以下简称受货机构)的经营活动是否属于销售应在当地纳税,各地执行不一。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

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待续)

公司组织形式分析

1、什么是母公司?母公司有什么特点?

母公司也叫控股公司(相对于子公司而言),是指因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或出资而可以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什么是子公司?子公司有什么特点?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掌握其他公司的股份,从而能够在实际上控制这些公司经营活动的公司,也称控股公司。子公司是指其持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掌握而受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制的公司成为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一般分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所谓全资子公司,是指其公司的全部出资和股份仅由另外一家公司所持有。所谓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

子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独立的公司法人,它不同于分公司,可以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是依赖于被控股或控制经营管理的关系,除此之外,子公司同其他公司组织形式在法律地位上并无两样。

子公司无论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还是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都应当具备独立法人的条件:一是股东或发起人达到法定人数和法定资格;二是具有法定的公司注册本金;三是制订公司章程;四是具有公司名称和内部组织机构;五是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母公司设立子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承担连带责任和经营责任的经营组织。并且在向子公司投资时,投出的资本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

3、什么是总公司?总公司有什么特点?

总公司是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的,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本身,在实践中常常被称作总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4、什么是分公司?分公司有什么特点?

分公司是公司(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有营业资格而没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总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于总公司,其债务和其他民事责任由公司(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分公司有自己的法定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和一定的经营范围,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和应诉。

公司经营税务范文第2篇

一、营改增对钻井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总的来说,从营改增后,钻井公司取得了增值税发票、抵扣了销项税额,减少了税负,笔者将分别从这些方面进行阐述。

1.降低税收负担

营改增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重复征税问题的发生,让社会与公司发展之间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达到改善公司管理环境的目的。营改增的结构减税并不是简单的“只有不会增加减少”,而增加和减少共同存在,这也是其造成纳税人之间税收变化的重要原因,但其最终的目标依旧是减少公司的税负。因此,规模较小的公司是营改境政策受利最大的一方,税收负担减少的最为明显,但是进项税额扣除规模则对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显然营改增实放后,公司可以抵扣掉一部分外包服务和产品税务,具有一定的减税作用。

2.影响发票管理

营改增之后,在发票的使用中,增值税发票有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两类,从而使得税务部门能够更加严格进行稽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进行统一的传至数据库中,通过严格的认证以及核对各项申报内容,这对于钻井公司所进行采购各种教学与办公用品,以及接受服务或者对外所提供的服务等都要影响增值税所需要缴纳的税额。因此这就需要钻井公司积极地使用增值税的防

3.伪监控系统。抵抗进行税额

钻井公司的经营和生产活动需要比较广的范围,涉及的领域众多,对原材料的需求非常巨大,实施增值税制度后,钻井公司就可以在买进原材料时抵扣掉进项的税额,这样一来便可以降低成本。在原来实行营业税制度时,钻井公司在成本消耗上一直较高,资金难以周转,因此一直难以保持在其它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增值税的推出对于同一税收制度,为钻井公司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功不可没,极大地促进了钻井公司的发展。当然,钻井公司也要考虑到,增值税会加重企业财务核算的负担,需要比以前更加规范地管理增值税的发票,在这方面,企业或许要加大成本投入。

二、加强钻井公司经营管理的策略

1.加强对发票的监督管理

在营改增税制实施之后,由于增值税的可抵扣性,一般纳税人必须取得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上要想保证发票的合法和规范就需要专人来负责。对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将发票随意丢失、撕烂、借出、或者是拆本实用,对已经开具好的发票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的登记和检查。增值税与钻井公司的税负问题息息相关,不仅钻井公司要在财务方面加强重视,就连销售人员和管理者都要加强重视,提高对增值税专用票基本知识的了解避免相关人员利用虚假发票来提高自己的销售额,对钻井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就需要财务部门为钻井公司其他部门普及相关的发票知识,更有利于提高工作的效率。

2.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实施营改增之后,这就对钻井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才能适应税务管理工作要求,再者还需要财务工作人员积极地制定出管理以及适应发票的新制度,严格的监管发票的开立、使用以及核销工作,提高发票的规范以及合理的使用。 营改增的实行,无论是从发票流程或者是发票管理都对钻井公司的财务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这也增加了财务人员的负担。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是钻井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部分。

(1)提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视程度

由于增值税可抵扣,这就需要财务人员在这一块投入更多的精力;税务计策机关会对钻井公司的增值税进行严格的管理,一旦钻井公司处理发票的管理有所疏漏,就将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进而会对钻井公司的效益造成影响,因此钻井公司必须要提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视程度。营改增后,需要财务人员正确进行税费核算,需要财务人根据钻井公司的发展类型判断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从而选择合适的税率。

3.加强财务纳税筹划

营改增之后,钻井公司应该加强钻井公司经营管理系统,及时进行更新和处理,随着税务性质的变化,钻井公司财务的记账方式也会随之变化,同时财务的风险率也会提高,钻井公司选择合作伙伴时,要区别合作钻井公司是否有开增值税的权利,这样钻井公司就可以减少资金的投入。钻井公司经营管理系统必须要加强管理这与钻井公司的经济是密不可分的。

公司经营税务范文第3篇

关键词:营改增;货物劳务税;增值税;第三产业

在2011年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经国务院批准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方案,在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截止到2013年8月1日营改增的范围已经推广至全国开始试行,在今年的5月1日,营改增已在全国实施,使增值税的制度更加趋向规范,这也是我国流转税制的一次重大的改革;这次改革,是在消费方面对于税收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国际惯例,也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国内市场上的商品在消费方面和劳务方面的税收在增值税和营业税方面体现的尤为突出,在重复收税方面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经济、生产问题;增值税在除了建筑业以外,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部分行业则以交易额来征收营业税。此时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以不重复征税平衡税负的特点使得纳税人的广泛接受,那么这时营业税改增值税则在税制结构中有了突出的体现,优化了我国的税收政策,同时也减少了税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些负面影响,带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在公司的经济业务中起着重要的完税凭证作用,从最初的生产阶段到最终的消费结算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保持了税负的连续性,体现了增值税对产品各生产环节增值额课税的特点,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都较为复杂,在税改之后要求各公司高度重视发票的管理。除此之外,改革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要比营业税复杂很多,在进项税额抵扣和转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和保管都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这也要求公司的会计人员要全面学习和理解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更快的熟悉和掌握公司业务的处理方法,分析涉税业务,准确计算应纳税额,保护公司利益的同时也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一、营改增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不同行业公司的影响

在营改增的改革之前,一些企业通过进项税额来合法获取庞大的利润,但在增值税抵扣的终端,使进项税额很难被抵扣,使得企业经营成本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改革后,则在进项抵税制度方面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同时也切实减轻了企业税负的压力。实行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中减少了所需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使企业降低了纳税的金额同时增加了利润总额。由于此次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规定,企业的销项税额能够简单明确的进行估算,同时也要求企业必须有严格的可抵扣的进项税票和明确的税率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对于不同的行业公司,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对公司的影响效果也是不尽相同。对于金融领域的公司来说,降低重复征税的同时也使得国内的流转税系统和非银行机构中的利润大幅提升,公司成本结构也有所改变,对于金融行业来说在利润方面是很大的利好政策,使税收的中性优势充分的发挥和体现出来,这也让国内流转税产生了一列的变化,并和国际趋势接轨,降低了我国原先税制所带来的重复征税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下滑的背景下,对企业自身更有益处。

在租赁的行业中,原先租赁公司的税负主要是营业税,税率5%。此行业中的固定资产是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并需要开具严格具体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税基没有改变,税负却确实提高了12个百分点,这对于租赁公司是一种负面的影响,这也阻挡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根据财税[2011]110号文---明确“营改增”的基本原则是“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但从目前融资租赁“营改增”的执行情况来看,出现了许多与“营改增”本意和基本原则相违背的现象,如融资租赁企业税负明显增加,售后回租业务重复征税,进口租赁业务重复征税等。但在服务业当中,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纳税人通过在外购项目中将进项税额的部分进行抵扣,无形中确实降低了公司的税负,促进了公司的发展。

(二)营改增对不同规模公司的影响

公司规模的大小,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影响也是不同的。对于小公司来说,在公司的收益方面表现的会更为明显。在改革之初国家的改革试点选取的都为各地区的中小规模公司,这也就让小公司在此税制改革中收益方面获得了更多福利。

二、营改增的应对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降低风险

在税制改革中,平衡税负环境来减轻公司的税负压力,同时加大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为改革的目标,公司进行税务筹划依赖国家税制改革政策,通过政策的改革,来调整公司的税负情况,针对纳税性质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使公司能够在以后的发展中做好更为完善的规划、调整经营模式、更好的分配公司收益,使得减轻公司的税负压力,完善管理制度,通过不同供应商开具出完整的发票,拓宽公司客源的同时,享受税制改革后带来的利益。同时也要和税务机关加强沟通和联系,对于改革后公司所面临的一些税务方面的问题及时反映,使这些问题能够及时快速的解决,使得未来的纳税条件更为便利和有益,而不是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在改革的同时完善公司的管理模式

此次改革从中小型公司中进行试点,使得中小型公司受益颇多,作为我国极具发展前景的公司,在我国的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都将产生重大的变化。但我国的中小型公司也受其自身独立性不足和经营的局限性所困,公司的内部管理也存在的不少的问题,这就需要在税制改革的过程中严格监管企业管理模式,及时获取发票抵扣税款来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经营理念和模式上双管齐下。

(三)合理定价降低公司税负压力

进行税制改革后,一些公司的销售收入方面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需要在大环境下要做好市场调查,在公司经营中对于产品的合理定价做出准确评判,稳定市场地位,合理的选择财务核算健全、规模较大、经营稳定的供应商为提升公司的销售业绩服务,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为更好的提高公司的收入服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公司产品定价能合理提升了公司的利润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满足税负的规定,流转税额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没有了重复纳税,同时纳税人承担的流转税负有所降低,公司的利润也能有所保证。

三、总结语

在传统的税收制度中,营业税存在自身的不足,同时也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所以在经济发展的今天传统制度已经难以跟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和需求,税制改革是势在必行,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了新税制的探索,从税制改革来弥补营业税的不足;但我国的此次改革后,虽然在税率或税负方面有所降低,但增值税同样也存在着主客观条件下的制约,一些问题仍然有待解决。对于某些行业的公司来说税负压力依然存在,对公司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公司要适时调整适合的经营策略来适应和满足税制改革,特别是在增值税发票方面其专用发票的填写和流转使用就使得国家花费了很大的扶持力度,尤其是我国的第三产业,其自身的特殊性也使得增值税的税改很难推行,并且在很多的公司及企业中,纳税的事务通常是由财务部门负责,而财务部门时常是“单打独斗”,既要应对来自外部监管部门的征管要求,同时又要与内部各部门沟通与协调,对所表现出来的结果的准确性、行动的主动性都无法进行充分地考虑与规划,使税收筹划缺乏前瞻性,这就需要财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引起共同的重视,结合各公司自身的情况,调整经营模式并使其更有市场竞争力,在税收制度改革后能够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炜.论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商,2014(06).

[2]冯扬清.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探析[J].经营管理者,2013(10).

公司经营税务范文第4篇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税收;企业影响

一、营改增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消除重复纳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能力,减轻公司的税负。但是所谓减轻税负仅仅就总体而言,落实到不一样的职业以及具体的公司,其影响彻底不一样。因为公司所在的职业不一样,以及运营模式发展阶段和规划不一样,在相同的税率水平基础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今后,不一样公司也许出现税收担负有增有减不一的情况。

随着商场经济的疾速开展,关于公司来讲营业税的征收日益呈现出不合理性,不利于中国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调整,所以营改增已成为了中国税制变革的重要内容和开展趋势。营改增不仅利于经济开展方法的改变。仍是完善税制的重要措施,从当前经济开展视点看,“营改增”还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开展方法的改变,有利于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开展,有利于推进制作业主辅别离和转型晋级,然后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从公司层面看,“营改增”强调和表现了税收的中性准则,可以非常好的表现商场对装备资本的基础性效果,增强公司开展的活力,推进公司进一步改进经营方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这将有利于公司的久远健康的开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一)对中小企业财务审核的影响

营业税准则改为增值税准则, 最直接的影响即是财政审阅,由于营业税中并没有销项核算, 所以营业税核算相比照较简单; 关于增值税,其核算相比照营业税要杂乱的多, 收入入账的方法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公司收入要按必定税率进行扣除销项税额,本钱也要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以一种全新的应交税金方法审阅,应交的税金是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所以一旦公司实施“营改增”,那么有必要要对公司的会计审阅做出调整。对于当前服务业的混业经营的情况,为下降税负,进步公司经济效益,需求依据不一样税种事务来进行不一样的核算。

(二)对中小企业内部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 后,公司的办理也在提高。为了完成公司减负,公司加强了办理,在上游和下流都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工业链条。公司在办理中作用越好,则抵扣的税额也就越多,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一起还给下流的公司增加了抵扣额,各个公司在转型晋级上动力得到了有用的加强。总体上讲,跟着税收制度的变革开展,为了能非常好的适应这个税收制度,公司需在运营形式、市场营销、对外效劳、对内办理和出产安排方法等多方面的进行变革。如许多公司从商业链的构建开端,对财务办理、合同办理、合作伙伴的挑选上等等都有清晰的规范和公司机制,使得公司办理水平大幅度上升。

(三)对中小企业负税产生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消除重复交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能力,减轻公司的税负。可是所谓减轻税负仅仅就全体而言,落实到纷歧样的职业以及详细的公司,其影响彻底纷歧样。因为公司所处的职业纷歧样,以及运营形式发展阶段和规划纷歧样,在相同的税率水平基础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今后,纷歧样公司也许呈现税收担负增减纷歧的情况,税负的影响对纷歧样公司是有增有减。比方:关于小规划交税人公司则是对比有利的,这首要源于税率的调整,小规划交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如果是交通运输业在变革前后没有改变,而现代服务业则是由本来营业税的5%调整到增值税的3%,税率上大大下降,变成这次“营改增”变革最大受益者。而关于交通运输业而言,税率方面,从本来营业税的3%调整为变革后11%的增值税,税率上升了8个百分点,可是交通运输业变成增值税交税人后,增值税进项税额是能够从销项税中抵扣,抵扣有些减轻了税负,全体上看变革关于交通运输职业也是利好音讯。可是关于征询服务业类型的职业也许就不那么有利了,就征询服务业而言,其没有进项税额,不存在抵扣一说,反而会增加了税负。”

二、营改增实施后的利与弊

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营改增”项新税政也不例外,它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有利影响也存在着一些弊端。

(一)营改增后的有利影响

营改增后减税效果显著,大大降低了企业负担。

从试点区域咱们发现一个问题,即是税负添加的公司户数占总户数份额不断下降。上海的状况是,2012年1月份为11.3%,12月份降为9.4%。从月度数据剖析,试点前期一度矛盾杰出的交通运输业,税负呈现了“前高后低”的改变,自2012年7月起,全行业已连续6个月呈现税收总额净削减的状况。北京上一年9月1日试点以来,前3个月约有1.11万户试点公司税负上升,到第四个月税负添加的公司削减到8446户,占试点总户数的份额下降到4.5%。

(二)营改增后的弊端

1.地方财政收入减少

变革将同时带来中央和当地财政收入削减。特别关于当地财政而言,会形成必定冲击,进而影响当地参加变革的积极性。致使当地财政收入削减主要因素有二:一是政策性减税。税负降低,外购项目特别是固定资产抵税给财政带来较大压力。二是中央当地税收分成比例。随着营改增试点的逐渐扩展,按当前税制,其四分之三的税收将归中央财政。

公司经营税务范文第5篇

关键词:营业税 增值税 国际货运企业

前言

没有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国际物流公司是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国际物流公司将改征6%的增值税,从而使得国际物流公司成为了增值税征管体系其中的一份子。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在国际物流公司的税优惠上表现出一定的可行性。同时,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国际物流公司也存在有利的方面和不利的方面,有利方面表现在国际物流公司税负的减少和增强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力,不利方面表现在国际物流公司人工成本、运价、增值税发票等方面。同时国际货运企业对营业税改增值税应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有效促进国际物流公司的稳定发展。

一、国际物流公司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可行性

(一)促进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

国际物流公司是一个替客户提供各项服务的行业,在没有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时,营业税的征收导致国际物流公司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表现在企业客户支出的进出口货物的运费和国际物流公司的服务费、仓储费、保险费等这些支出费用不能用来抵扣增值税,对于这些费用支出比较大的企业客户,这样的政策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所以,营业税改增值税可以健全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有效的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外购劳务比重较大并能够清楚的计量

国际物流公司的铁路运费、海运运费、航空运费、公路运费属于外购劳务费用,在港口码头和机场等地方缴纳的港杂费用和报关费用,以及货物出入境时的检验检疫费用也属于外购劳务费用,这些外购劳务费用占据的比重较大,并且需要清楚有效的计量比重。国际物流公司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能够使得外购劳务费用抵扣在消费型增值税里面,可以有效的避免重复征税情况的发生,使得国际物流公司税负得到减少,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

(三)技术上得到了“金税”工程的支持

在没有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时,国际物流公司营业税征管的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没有建立相关的联网和数据共享系统。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国际物流公司运用了“金税”工程,在企业申报上实现了全面性,在数据上实现了完整性,同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控和管理方面,也得到了有效的加强。“金税”工程有效的保障了国际物流公司在服务项目和外购劳务种类多的情况下发票的真实性,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国际物流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影响

1、外包环节税负的减少

国际物流公司外包环节比较多,是一个分布于世界各地的进出口货物的服务机构,在纳税方面经常出现重复的情况,对企业造成一定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将只针对增值的部分进行纳税,减轻了国际物流公司外包环节的税负,有效的避免了纳税重复的情况发生,保障了国际物流公司的经济利益。

2、税负因低征高扣而降低

在目前增值税的五档税率17%、13%、11%、6%,3%中,国际货运企业实行6%的低税率政策。若国际货运企业采购交通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的服务,则进项可抵扣11%;若采购外地或上海小规模交通运输企业的服务,则进项可抵扣3%;若采购一般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则进项可抵扣17%。这种税率差,将使国际货运企业的税负进一步降低。

3、增强国际物流公司之间的竞争力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有效的改善了国际物流公司缴纳营业税时期,无法开增值税发票导致下游企业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的情况,有效的减少了实际税负,促进了国际物流公司的经济发展,增强国际物流公司之间的竞争力。

4、提升了国际物流公司会计核算的总体水平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 国际物流公司利用“金税”工程技术,相对于营业税的征收方式和手段来说,征收管理技术会比较先进,在一定发面提升了国际物流公司会计核算的总体水平,保障了国际物流公司财务信息管理建设。

(二)不利影响

1、人工成本方面的因素降低了增值税减税效果

国际物流公司在人工成本上占据的比例较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确不能将人工成本进项税抵扣,对于有一定管理规模的企业来说,可以通过一定的管理制度减少人工成本,但是对于小型企业来说,由于制度不成熟,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减少人工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减税的效果。

2、国际物流公司税负增加导致了运价上涨

国际物流公司由于在人工成本不能进行抵扣项目的支出,在加上之前购买的运输设备金额较大,运输设备的使用年限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导致之前购买的运输设备这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际物流公司的税负担,税负担的增加也导致运价的上涨。

3、发票不规范,实际抵扣进项税比理论额低

国际物流公司支付的燃油消耗费用、过路过桥费用、修理费用、保险费用等,在国际物流公司支出费用上占据一定的比例。由于在多数情况下这些费用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导致这些费用的发票不规范,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使得这些费用的实际抵扣进项税比理论额要低。

4、发票数量多,加大工作量

国际物流公司与一般的公司不同,每个月开据的发票不仅数量多,普遍发票金额都较小,如果按照一般的传统增值税模式进行管理,国际物流公司在发票购买和开据上,工作量会增加,同时在进行发票比对时,也会增加国际物流公司工作压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国际物流公司对营业税改增值税应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培训,降低人力成本

在国际物流公司,人工成本的支出占据了大部分的比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人工成本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这就促使如何节约人工成本的问题成为国际物流公司面临的首要任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直接影响着公司的经济发展,国际物流公司应该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劳动效率,有效的降低国际物流公司人力成本。

(二)选择供货商的纳税人身份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国际物流公司在购买供应商服务时,选择一些符合一般纳税人认证资格的供应商那里购买服务。如国际物流公司购买一般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17%,国际物流公司购买交通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服务,可以抵扣11%等这些方面进行选择。

(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购买供应商服务和采购固定资产方面,由于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导致无法实施进项税抵扣。国际物流公司应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在购买小规模纳税人服务时,可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就可以有效实施进项税抵扣,充分享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带来的税优惠。

(四)选择抵扣增值税时间

国际物流公司应针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立相关制度,有效选择抵扣增值税时间,根据国际物流公司单个时间段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制定购买供应商服务的现金流量和时间,从而有效配比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国际物流公司提前缴纳增值税。

四、总结

我国的经济处于发展阶段,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的转型是当下经济改革的首要任务,以往征收营业税的企业都是我国产业的支柱,营业税改增值税增强了我国企业之间市场的竞争力,在我国的减税改革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营业税改增值税不仅健全了国际物流公司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而且还避免国际物流公司重复征税情况的发生,加强了我国经济产业的社会专业化分工,有效提升了我国产业经济效率,使得国际物流公司税负得到减少,促进了国际物流公司经济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玲. 对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思考[J]. 财会研究.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