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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基金投资

不动产基金投资

不动产基金投资范文第1篇

一、投贫基金会计目标特征

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就是要解决投资者的受托责任,促使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和业绩更加真实可靠,确保投资者能在正确会计信息的指导下,作出合理决策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如何通过有效的会计管理和信息披露,促使投资基金能规范恰当地运用投资者基金,正确地评价投资基金真实的经营业绩,发挥机构投资者在稳定市场中的作用,成为投资基金会计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受托责任的会计角度来,基金会计必须能够公允地衡量投资基金的经营业绩。这也是为什么在实务中特别强调基金的实际净值和基金增长率的原因。与一般经营性企业相比,投资基金的信息使用者及投资基金会计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有以下两方面特点:

1.使用者范围上的特点。由于投资基金(投资公司)设立后,通常委托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的运作并进行会计核算,委托保管机构保管基金资产。因而,基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投资者、保管机构、投资公司(公司型)及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不是基金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因为除了一些费用和少量临时。性应付款以外,投资基金通常不产生长期性的债权人。而在一般企业,债权人是信息的主要使用者。

2.使用者对财务信息要求上的特点。首先,在财务状况方面,要求财务报告应充分揭示信托契约或基金章程中对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规定及其履行情况。因为债权人不构成基金报告的主要使用者,因此,基金财务信息中反映偿债能力的内容的重要性大大降低。其次,在财务状况变动方面,要求提供净资产变动表,这与一般企业要求提供以现金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不同。因为一般企业的信息使用者关心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支付股利、利息、偿还债务及扩大生产规模,以及企业获取现金是靠经营还是其他途径。而基金资产本身就是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因此,投资者并不担心基金是否拥有适当的现金流量。由于投资基金的价格以其净资产价值为基础,而且每天或每隔几天就要公布一次净资产价值。所以,基金投资者更关心决定基金价格的净资产的变动金额和原因。因而,要求编制净资产变动表来反映基金财务状况变动情况。

二、投资基金会计假设的特征

与一般企业相比,投资基金会计假设有如下特征:

1.会计主体假设的特征:我国的投资基金一般可以从组织形式上分为公司型和契约型两种。公司型投资基金的会计主体与一般企业相似。是指公司本身各项经营活动的范畴,即投资公司。它是独立的法人,拥有基金资产。契约型投资基金的会计主体是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没有自身的组织机构、人员,其各项功能均由基金管理人和保管人代为行使。而一般企业的会计主体通常是一个组织,有特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从地位上看,契约型基金的会计主体不是法人,仅是一笔拥有自己名称和目的的资产。而一般企业的会计主体往往同时又是法律主体。契约型基金的会计主体之所以是投资基金,是因为投资基金虽然由管理公司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由保管机构保管其资产,但基金管理公司和保管机构都有其自身的业务,要单独核算,不能与基金会计核算相混淆。所以,投资基金必须独立于基金管理公司和保管机构而单独核算。同时,投资基金具备经济上的独立性,能对自身的经营成果负责。运用基金名下的资产所取得的各项收入是承担基金费用和亏损的来源。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保管人都无权享受基金的收益,也无须用自己的资产去弥补基金的亏损。同时,基金管理人和保管人以自身名义承担的债务,不得动用基金资产偿还。

2.投资基金持续经营假设的特征:封闭式基金由于通常有一定的存续期,所以,持续经营假设成立。而开放式基金持续经营假设不成立。因为,开放式基金随时可以出售赎回基金单位,每天都可能面临清算的问题。

3.开放式基金会计分期假设的特征:开放式基金除按市价核算外,每天都要按其净资产价值进行出售、赎回基金单位的交易,而且每天都可能面临清算,因此,必须逐日公布基金净资产价值,相当于每个交易日为一个会计期。而封闭式基金在持续经营假设下,与一般企业一样会计期通常为一年。

三、投资基金资产计量

投资基金会计与一般公司会计相比,其最鲜明的特征是其基金资产价值的高度不稳定性,所以,对于基金资产计量的信息价值、计量特性和损益确认等应有全面的认识。

1.投资基金采用现行市价原则:投资基金采用现行市价原则。主要有如下三个理成第一,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各种有价证券的价值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因而,市价比成本更能如实地反映基金所拥有投资的“真实价值”。第二,投资者持有基金单位,实际上相当于间接持有一批有价证券,投资者除关心每期分红外,更关心所持资产的增值。因此,必然要求按这些证券市价其价值。第三,与一般企业相比,基金更有条件按市价反映投资价值。因为一般企业的主要业务是生产经营,投资业务很少,限于精力和条件,取得日常市价资料不很方便,若经常按市价调整投资账户,成本较高。因而,对于没有实际发生交易的市价变动对投资的,一般不需在贴上反映。但投资基金的主要业务是证券投资,而且基金投资是专业化的,从设备到人员都能保证迅速取得最新投资动态和价格。因而,有必要也有能力经常按市价变动对投资进行调整。相对而言,成本也较低。

2.投资基金收益的特点:在基金资产计量时必然会涉及到交易和持产损益,对于交易损益的确认是比较方便的,投资基金的债券利息收入和其它利息收入,以及已实现资本利得或损失的确认与一般相同。利息在未收到之前,采用计提方式:已实现资本利得或损失则在投资交易发生时进行确认。投资基金的现金股利收入,应在除息日确认为收入。因为在股利宣布日至除息日,股价通常因包含宣布的股利而上涨,持有这些股票的基金在此期间的投资估值中,已按包含股利的股票市价调整了未实现资本利得或损失。若再计提应收股利,会造成重复,虚增基金资产。这与一般企业的现金股利于股利宣布日按权责发生制将其确认为收入不同。

对于持产损益,也就是作为基金的证券投资,如果在估值日出现了增值或减值,到底是在当期确认还是递延确认,或者是不予确认问题,去告终是基金的难点。对于基金资产正常的增值和减值,在当期确认是应该的。但对于由于市场急剧波动而导致的巨额增值或减值,如果全部在当期确认,必然会导致基金资产的暴利或巨额损失,这显然不符合稳健原则和实现原则。但是如果当期不确认损益,而在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却恰恰有像“银广夏”这样的股票,只要基金管理公司不卖出股票,账面上就不会有损失出现,无法真实地反映基金资产的真正价值,也不利于对基金管理者业绩的评价,更不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和对决策有用的相关信息。因此,在基金会计的损益确认中可明确规定,其按市价为依据的持产损益达到多大比率时必须要予以确认或按一定的比例确认。特别是基金资产作为一种风险资产,应根据稳健原则的要求,对于持产损失应要求尽可能在当期确认,而对于持产收益则可以采用适度的递延确认。但其确认方式可以有多种选择,如在平时就适度提取风险准备,在实际发生损失时一次减计基金资产,也可将资产减值部分设立摊销账户来分期摊销。但无论采用何种确认方式,都必须要保持确认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将基金资产真实价值的信息披露给投资者。

四、投资基金会计信息的披露

证券市场无时无刻不在变化,这就决定基金资产的价值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而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一方面要合理反映基金资产

在某一时点上的财务状况,也就是资产负债表的情况,另一方面要反映基金在一段时间内的经营业绩,而经营业绩的衡量特性也是基金会计区别于其他会计主体的方面。然而,基金业绩的表现是建立在对市场价值评估的基础上,这就决定了基金财务状况有较大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如要向决策者提供具有决策价值的信息,就必须要采用动态的信息披露方式,并且要尽可能地提高信息的披露频率,使信息使用者能及时把握市场的变化状况,同时基金管理者还有义务和责任为投资者作出市场变动的趋势报告,为投资者全面评价基金资产的真实价值提供依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基金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方式仍然需要采取会计报表方式,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基金净值变动表。

不动产基金投资范文第2篇

    关健词:产业投资 基金 资本市场 管理

    一、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内涵及其现实意义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规范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形式,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资金,交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操作,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实业项目,投资收益按资分成的投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作为投资基金的一个种类,它具有“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的特点。

    (2)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定位于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率的基础产业的基础建设,如收费路桥建设、电力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高度化,以高风险实现高收益。

    (3)产业投资基金一般以实业投资为主,但也作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以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4)产业投资基金区别于“行业基金”,其投资方向一般是跨行业、综合性、以符合组合投资原则并且避免蜕化为某个行业的行政附属物。

    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可以发挥作用的范围很广,凡是符合国家鼓励发展并具有较好回报的产业,均可以运作产业基金这种形式进行投融资运作。因此,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推进我国基础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这需要巨大的资金需求,而目前国家财力和银行信贷难以满足。从世界发达国家来看,实现基础设施融资的证券化,特别是利用产业投资基金为基础设施发展融资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产业投资基金聚小为大,使基础产业的民众投资成为国家财政投资的有力补充,就可以配合国家投资,改变我国基础产业严重滞后的局面。同时,由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还可以吸纳大量的产业工人,缓解下岗职工的就业压力。

    (2)有利于促进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目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主要是依靠科学技术而不是依靠扩大规模来实现经济增长。高科技产业是充满风险的产业,依靠银行贷款来支持高科技产业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以创业基金的形式支持高科技产业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创业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是支持科技发展事业,提高产业领域的科技含量,实现经济集约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3)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产融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是巨额存量资产的盘活。目前陷于困境的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素质较高,生产经营环境也不错,但由于缺乏大量资金的启动,而坐看一些高技术、重工产品市场机会的丧失。如果这些企业能借传统优势,并在产业基金的推动下再入市场,就可以焕发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国有企业,而各类企业也可以购买持有产业投资基金的证券,从而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

    (4)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强化产权约束功能。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居民储蓄已达6万多亿元。随着利率不断下调,储蓄和投资日益分离,并且居民投资呈多样化趋势,除银行存款外,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越来越多。产业投资基金的推出,拓宽了投资渠道,可以满足多层次的投资要求,从而优化了资本市场结构。另外,在资本市场上,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以股权形式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改善未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与内部治理结构,从而培值大批具有上市前景的股份公司,为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产业投资基金还可以将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股权形式通过购并国有股、法人股的形式投资于上市公司,以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有力的产权约束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督,使资本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建立在有效的经济监督之上。

    二、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历史较短,在其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问题和不规范的地方,具体表现如下:

    (1)对产业投资基金认识不足。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人们解放思想和提高认识。而目前仍然存在以下两个错误倾向:一是把产业投资基金简单地与筹集资金等同。由于我国基金大多是由地方政府或部门自发组建,缺乏一个严格的运作规则和长远的发展规划,在其发展初期存在种种问题在所难免。但是,如果简单地将由产业投资基金所进行的筹集资金活动等同于一般的筹集资金,这无疑将基金的科学性给摸杀了;二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不利于其他金融部门的发展,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将会与现有的金融部门从资金市场争夺资金份额,二者的发展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2)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制不统一、不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规范的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如《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由于缺乏健全的基金法规,导致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如:发起人资格审定不规范、基金内部组织结构不规范、基金性质不够明确、基金投资限制性不够、基金信息披露不规范等等。

    (3)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缺乏应有的专业人才。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出现时间不长,真正懂得如何操作产业投资基金的人才很少,进而导致了普及推广基金知识不够,投资者对产业投资基金的了解程度不深,因此,制约了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所以,目前亟待提高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经理的整体素质,系统地引进海外基金的操作规则,提高投资者对基金的认识水平。

    (4)对产业投资基金监管缺乏统一的机构和应有的力度。目前,基金设立与上市的批准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有关交易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沈阳证券交易中心、南方证券交易中心、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形成了事实上的多头管理局面。至于基金的行业自律组织目前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因此,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由于机构的不统一,相应缺乏应有的力度。

    三、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思路

    1.加强产业投资基金的宣传,让广大投资者真正了解产业投资基金的内函及其运作规则,更主要的是其低风险性和高收益的稳定性(相对于股票投资而言),克服认识的片面性。

    2.建立健全积极用人机制,尽快培养我国的基金管理专业人才。可考虑以下办法:一是建立基金经理资格认证制度,通过严格的考试,对于符合基金经理人资格条件的才允许进行市场;二是加强对基金经理人的管理,规范其行为,对于违规的基金经理进行严厉的制裁;三是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可考虑引进与送出培训结合的办法,尽快培养出我们自己的较为完善的队伍;四是对现有的保管人业务进行改组,选出实务雄厚、资信好、人员素质较高的单位进行试点,并逐步向专业化保管公司发展,使其成为真正的基金保管机构;五是与国外机构合作,有选择地引进国外信托银行或组建中外合作的基金保管机构。

    3.规范产业投资基金运作,促进资本市场完善,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经济发展。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在募集方式上,应以公募为主。在国外,创业投资基金无论是对法人、还是对公众,均以私募为主。以私募方式设立基金,建立在投资者和基金经理之间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而达成的委托-关系之上,基金运作环境较为宽松,较少受制于国家主管机关的监管。而我国目前投资者不够成熟,采取私募方式不利于基金的规范化运作和确保投资者利益,因此,应以公募方为主设立基金。公募方式设立基金,有利于形成规模较大的基金筹资途径,从而形成规范的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并有利于基金的上市。

    (2)在组织形式上,应以公司型基金为佳。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上市证券而言,产业基金所投资的未上市证券的透明度要差,因此,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强化对基金管理的监督十分必要。另外产业投资基金适应产业投资的需要,法人等机构投资者要占较大比重,投资者参与基金决策的愿望要强于证券基金。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应自身运用特点,产业投资基金按公司型设立为佳。产业投资基金应按《公司法》设立,同时,由于在操作上比较复杂,可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对《公司法》所难以规范的内容作更详细的规定。

    (3)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投资后的长期分红,所以,产业投资基金必须由同时具备实业投资经验和资本经营经验的金融投资机构对其重大决策承担责任。因此,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而不是经营实物商品的各类工商企业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在现阶段,可选择证券公司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

    (4)在产业投资基金形式上,可发展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我国国内投资机构比较熟悉国内的投资环境,但缺少投资经验;而国外的投资机构虽然不大熟悉中国的投资环境,但投资理念比较成熟,并可以从全球发展的角度对整个行业进行前瞻性的分析。因此,发展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优势互补,引进国外资本与先进的投资技术,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战略。

    4.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法律监管,促进产业投资基金的规范运作。我国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及创业基金都有差异,没有现成的国际法规可援引,监管经验也不足。产业投资基金应先行试点,在试点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法规监管体系。应尽快制定《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目前可考虑先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使试点过程有法可依。《办法》的制定既要借鉴国际创业基金的运作经验,又要考虑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自身特点和具体国情。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应充分赋予《办法》对基金发行、募集、设立和运作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的法律权威。

    5.政府在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中应发挥导向作用。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商业性的投融资主体,其市场化运作原则与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政府导向作用并不矛盾。政府不宜干预基金的运作,但可以根据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通过对基金的设立审批程序和基金的基本投资限制来发挥必要的导向作用。另外还可以对设立的向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定向投资的基金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因此,产业投资基金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作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投资战略,增加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可操作性。

    参考资料:

    1.《投资基金与金融发展》(徐洪才)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8

不动产基金投资范文第3篇

关健词:产业投资基金资本市场管理

一、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内涵及其现实意义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规范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形式,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资金,交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操作,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实业项目,投资收益按资分成的投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作为投资基金的一个种类,它具有“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的特点。

(2)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定位于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率的基础产业的基础建设,如收费路桥建设、电力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高度化,以高风险实现高收益。

(3)产业投资基金一般以实业投资为主,但也作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以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4)产业投资基金区别于“行业基金”,其投资方向一般是跨行业、综合性、以符合组合投资原则并且避免蜕化为某个行业的行政附属物。

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可以发挥作用的范围很广,凡是符合国家鼓励发展并具有较好回报的产业,均可以运作产业基金这种形式进行投融资运作。因此,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推进我国基础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这需要巨大的资金需求,而目前国家财力和银行信贷难以满足。从世界发达国家来看,实现基础设施融资的证券化,特别是利用产业投资基金为基础设施发展融资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产业投资基金聚小为大,使基础产业的民众投资成为国家财政投资的有力补充,就可以配合国家投资,改变我国基础产业严重滞后的局面。同时,由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还可以吸纳大量的产业工人,缓解下岗职工的就业压力。

(2)有利于促进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目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主要是依靠科学技术而不是依靠扩大规模来实现经济增长。高科技产业是充满风险的产业,依靠银行贷款来支持高科技产业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以创业基金的形式支持高科技产业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创业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是支持科技发展事业,提高产业领域的科技含量,实现经济集约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3)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产融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是巨额存量资产的盘活。目前陷于困境的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素质较高,生产经营环境也不错,但由于缺乏大量资金的启动,而坐看一些高技术、重工产品市场机会的丧失。如果这些企业能借传统优势,并在产业基金的推动下再入市场,就可以焕发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国有企业,而各类企业也可以购买持有产业投资基金的证券,从而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

(4)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强化产权约束功能。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居民储蓄已达6万多亿元。随着利率不断下调,储蓄和投资日益分离,并且居民投资呈多样化趋势,除银行存款外,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越来越多。产业投资基金的推出,拓宽了投资渠道,可以满足多层次的投资要求,从而优化了资本市场结构。另外,在资本市场上,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以股权形式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改善未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与内部治理结构,从而培值大批具有上市前景的股份公司,为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产业投资基金还可以将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股权形式通过购并国有股、法人股的形式投资于上市公司,以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有力的产权约束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督,使资本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建立在有效的经济监督之上。

二、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历史较短,在其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问题和不规范的地方,具体表现如下:

(1)对产业投资基金认识不足。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人们解放思想和提高认识。而目前仍然存在以下两个错误倾向:一是把产业投资基金简单地与筹集资金等同。由于我国基金大多是由地方政府或部门自发组建,缺乏一个严格的运作规则和长远的发展规划,在其发展初期存在种种问题在所难免。但是,如果简单地将由产业投资基金所进行的筹集资金活动等同于一般的筹集资金,这无疑将基金的科学性给摸杀了;二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不利于其他金融部门的发展,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将会与现有的金融部门从资金市场争夺资金份额,二者的发展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2)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制不统一、不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规范的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如《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由于缺乏健全的基金法规,导致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如:发起人资格审定不规范、基金内部组织结构不规范、基金性质不够明确、基金投资限制性不够、基金信息披露不规范等等。

(3)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缺乏应有的专业人才。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出现时间不长,真正懂得如何操作产业投资基金的人才很少,进而导致了普及推广基金知识不够,投资者对产业投资基金的了解程度不深,因此,制约了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所以,目前亟待提高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经理的整体素质,系统地引进海外基金的操作规则,提高投资者对基金的认识水平。

(4)对产业投资基金监管缺乏统一的机构和应有的力度。目前,基金设立与上市的批准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有关交易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沈阳证券交易中心、南方证券交易中心、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形成了事实上的多头管理局面。至于基金的行业自律组织目前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因此,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由于机构的不统一,相应缺乏应有的力度。

三、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思路

1.加强产业投资基金的宣传,让广大投资者真正了解产业投资基金的内函及其运作规则,更主要的是其低风险性和高收益的稳定性(相对于股票投资而言),克服认识的片面性。

2.建立健全积极用人机制,尽快培养我国的基金管理专业人才。可考虑以下办法:一是建立基金经理资格认证制度,通过严格的考试,对于符合基金经理人资格条件的才允许进行市场;二是加强对基金经理人的管理,规范其行为,对于违规的基金经理进行严厉的制裁;三是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可考虑引进与送出培训结合的办法,尽快培养出我们自己的较为完善的队伍;四是对现有的保管人业务进行改组,选出实务雄厚、资信好、人员素质较高的单位进行试点,并逐步向专业化保管公司发展,使其成为真正的基金保管机构;五是与国外机构合作,有选择地引进国外信托银行或组建中外合作的基金保管机构。

3.规范产业投资基金运作,促进资本市场完善,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经济发展。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在募集方式上,应以公募为主。在国外,创业投资基金无论是对法人、还是对公众,均以私募为主。以私募方式设立基金,建立在投资者和基金经理之间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而达成的委托-关系之上,基金运作环境较为宽松,较少受制于国家主管机关的监管。而我国目前投资者不够成熟,采取私募方式不利于基金的规范化运作和确保投资者利益,因此,应以公募方为主设立基金。公募方式设立基金,有利于形成规模较大的基金筹资途径,从而形成规范的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并有利于基金的上市。

(2)在组织形式上,应以公司型基金为佳。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上市证券而言,产业基金所投资的未上市证券的透明度要差,因此,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强化对基金管理的监督十分必要。另外产业投资基金适应产业投资的需要,法人等机构投资者要占较大比重,投资者参与基金决策的愿望要强于证券基金。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应自身运用特点,产业投资基金按公司型设立为佳。产业投资基金应按《公司法》设立,同时,由于在操作上比较复杂,可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对《公司法》所难以规范的内容作更详细的规定。

(3)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投资后的长期分红,所以,产业投资基金必须由同时具备实业投资经验和资本经营经验的金融投资机构对其重大决策承担责任。因此,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而不是经营实物商品的各类工商企业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在现阶段,可选择证券公司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

(4)在产业投资基金形式上,可发展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我国国内投资机构比较熟悉国内的投资环境,但缺少投资经验;而国外的投资机构虽然不大熟悉中国的投资环境,但投资理念比较成熟,并可以从全球发展的角度对整个行业进行前瞻性的分析。因此,发展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优势互补,引进国外资本与先进的投资技术,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战略。

4.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法律监管,促进产业投资基金的规范运作。我国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及创业基金都有差异,没有现成的国际法规可援引,监管经验也不足。产业投资基金应先行试点,在试点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法规监管体系。应尽快制定《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目前可考虑先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使试点过程有法可依。《办法》的制定既要借鉴国际创业基金的运作经验,又要考虑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自身特点和具体国情。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应充分赋予《办法》对基金发行、募集、设立和运作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的法律权威。

5.政府在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中应发挥导向作用。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商业性的投融资主体,其市场化运作原则与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政府导向作用并不矛盾。政府不宜干预基金的运作,但可以根据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通过对基金的设立审批程序和基金的基本投资限制来发挥必要的导向作用。另外还可以对设立的向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定向投资的基金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因此,产业投资基金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作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投资战略,增加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可操作性。

参考资料:

1.《投资基金与金融发展》(徐洪才)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8

不动产基金投资范文第4篇

在整个大资管行业中,公募基金是最具代表性的资产管理业务形态,按份募集、组合投资,管理人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履行谨慎勤勉职责,基金持有人按份承担风险、获取收益。与其他资产管理业态相比,公募基金最大的优势是《基金法》赋予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地位,信托法律关系落实到产品运作各个层面,包括风险自担的产品设计和销售规范、强制托管制度、每日估值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以及严格的监管执法,是投资者权益保护最为充分的大众理财行业。

截至2016年底,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达9.16万亿元,产品数量达3867只,是我国A股市场持股比例最高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募基金个人有效账户数达到2亿户,85%的基金账户资产规模在5万元以下。自开放式基金成立以来至2016年末,偏股型基金年化收益率平均为16.52%,超出同期上证综指平均涨幅8.77个百分点;债券型基金年化收益率平均为8.05%,超出现行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5.3个百分点;公募基金已经成为普惠金融的典型代表,为上亿消费者创造了巨大收益和金融便利。公募基金在助力养老金保值增值方面也做出重大贡献。截至2015年底,全国社保基金资产规模约1.91万亿元,成立14年来年化收益率达到8.8%,超过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6.4个百分点,资产增值效果显著。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全国社保基金最主要的委托投资资产管理人,在18家管理人中占16席,管理了超过40%的全国社保基金资产,在机构投资者中树立了良好声誉。

二、公募基金出现结构性失衡,遭遇发展困境

一是投资工具属性弱化,资本市场买方功能受到削弱。2012年以来,银、证、保等各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呈爆发式增长,但是,运作最为规范、真正做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公募基金规模仅有9.16万亿元,占比不足10%。以精选标的为目标的股票型基金份额规模自2013年以来持续下降,与2012年末相比减少52.6%(2015年提高股票型基金持仓下限也是重要因素)。与此同时,混合型基金大量兴起,精选个股、长期投资让位于趋势择时,对投资标的内在价值的关注让位于短期波动收益,投资工具属性弱化。2008年以来,公募基金持有A股总市值的比重持续下降,由历史最高的7.9%下降到历史最低的3.4%。公募基金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功能严重弱化,无论是作为大众理财的专业化工具,还是作为资本市场的买方代表,公募基金的主体地位远未体现。

二是资金流入流出波动大,缺少长期投资生态链条。从资金来源看,公募基金以散户化投资为主,真正的长期机构资金占比很小,养老金、保险资金等有长期配置需求的资金主要通过专户管理,对公募基金无法起到支持作用。产业链发育不足,过多依赖外部销售渠道,代销关系削弱了公募基金募集职责,销售利益最大化加剧频繁申赎,公募基金认申赎总量与资产余额之比达到320%,其中,货币型基金认申赎总量与资产余额之比高达550%;从持有期限看,多数基金投资者并没有把基金作为长期配置工具,平均持有期短,少于一年的占44%,少于三年的占67%。

三是公司治理偏离信托要求,投资人利益无法在治理层面得到充分保证。与上市公司类似,公募基金同样面临国有股话语权独大,股权治理僵化,董事会功能受限、受托责任履行不充分等问题,股东利益尤其是大股东利益主导管理人行为和管理绩效评价。从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看,公司治理困境导致公募基金过于追求短期规模和业绩增长,投资人利益无法在治理层面得到充分保证;从基金公司与员工的关系看,公司治理困境导致对人才专业价值重视不足,缺少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核心人才队伍不稳定,多年来人才流失严重,2015年基金经理离职率达24.4%,创历史新高(2016年有所降低,为12.5%)。

四是投资运作短期化,缺少长期核心价值。当前,短期功利主义是制约公募基金行业发展的重要原因,结构化产品、定增基金、定制基金等短期资金驱动型产品层出不穷,短期化行为突出。公募基金如果不能投资于未来,那么自身也就没有未来。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即ESG原则是公募基金投资于未来的重要标准,全球诸多有影响力的机构投资者已经建立并遵循比较规范的ESG投资基准,有力推动了公募基金的发展,我国还停留在少数探索性实践阶段,缺少系统的、与我国资本市场和经济转型需求相匹配的ESG投资与评价体系。

五是大资管法律基础不统一,冲击信托文化根基。从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看,各类资产管理业务的上位法既有《基金法》,也有《商业银行法》、《信托法》、《保险法》,导致在监管层面,既有信托关系主导的突出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的监管规则,也有民商关系主导的遵从平等合同主体地位的监管规则,受托财产法律属性不清晰,相关主体受托责任不明确,出现大量信贷业务与投资业务混同、违背委托人根本利益的现象,“刚性兑付”、“资金池”、“通道”、高杠杆结构化产品等违背资产管理本质的业务屡禁不止,助长了投机文化,冲击大众理财本质和信托文化根基。分业式监管叠加以机构为主的监管,导致大资管行业监管标准各异,监管标准与业务性质发生错配,风险无法得到充分披露和有效监管,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带来的负面影响已十分突出。

三、公募基金的出路与供给侧改革方向

以公募基金为代表的资产管理I需要一场全面的供给侧改革,完成行业的自我革命,真正承担起提供普惠金融和推动产业创新的责任。

一是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统一行业法律基础和监管规则。应当推动《证券法》和《基金法》成为规范资本市场各类活动的根本大法,摆脱部门法束缚,强化功能监管,统一同类业务行为规则。资产管理业应当全面遵循《基金法》作为信托关系专门法所确立的各项原则和规范,根据公开募集和非公开募集两类产品的特征制定针对性监管标准,统一公私募产品运作规范。公募类产品必须满足面向非特定对象募集的特定要求,保证产品结构简单,低杠杆或无杠杆,保证高流动性和申赎自由;私募类产品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对投资者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均必须杜绝资金池业务,杜绝“保底保收益”,严守不“刚性兑付”的底线,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受托理财本质。

二是完善股权治理和激励约束,建设行业信用文化。应积极推进基金管理公司健全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管理层信托责任和行业信用管理,推动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构成多元化,鼓励专业人士、成熟私募机构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在私募基金领域,已经初步形成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合同指引、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资顾问到资金托管和中介服务的完整自律规则体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依托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要求,积极打造私募行业机构、人员诚信数据库,为从业人员建立完整的从业信用记录,使私募基金管理人成为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合格后备军。公募基金管理人要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培养投资管理人的风险控制意识,以及对公司和客户利益的忠诚;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产品的业绩表现和风险控制相结合,打造股东、员工、持有人利益协调一致的可持续发展平台;创造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发展环境。

三是系统推进ESG责任投资,发挥公募基金长期价值。在基础资产端,应建立上市公司ESG评价指标体系,出台上市公司ESG相关信息披露指引,基于ESG信息披露开展对上市公司践行ESG有效性的评价,最终建立符合中国国情、价值观统一、真正创造长期收益的上市公司ESG指数。在投资工具端,应建立公募基金ESG投资评价体系,改变短期规模业绩导向,鼓励公募基金真正发挥买方优势和专业化价值,根据被投企业公司治理、社会与环境义务的改善和长期价值创造进行投资决策,提升长期回报能力。在资产配置端,应推动有税收递延优惠支持的三支柱养老金建设,将短期理财资金转化为以长期投资为目标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或公募型FOF产品,遵循ESG原则进行长期资产配置,从资金端约束资产管理机构的投资行为,形成投资人、资产管理机构、企业经营者利益一致、行动一致的良性发展机制。由上市公司ESG评价体系与信息披露、基金ESG指数以及长期资金ESG配置基准构成的ESG发展原则有利于全面改善中国资本市场基础资产质量,激发经济增长的技术新动能,推动上市公司和公募基金履行社会公民责任,为全社会贡献长期价值增长。

四是发展不动产证券化和公募REITs,丰富长期投资工具。在绿色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优质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对这些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并上市交易,通过公募REITs完成标的挑选和组合持有,可以极大地拓展传统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不动产证券化+公募REITs可以实现公共不动产的社会化投资和长期持有,让长期资金与长期资产通过股权而非债权的方式有效对接,缩短融资链条,切实降低实体经济部门杠杆率。公募REITs可以充分发挥公募基金运作规范、监管透明的制度优势,在传统股票和债券之外,为公众投资于优质不动产、获取长期稳健收益提供专业化工具,为全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提供理想渠道。

不动产基金投资范文第5篇

关键词:有色金属大宗商品 大宗商品基金

2016年,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有色金属需求增长较缓,铝、铜等基本金属市场延续过剩,产品价格下行波动趋宽。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我国亟需设立有色金属大宗商品基金,加快培育市场竞争的新优势,有效改善产业结构布局和助推转型升级,加快运用市场风险控制的新工具,熨平经济不确定性带来的盈利风险。

一、大宗商品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有色金属大宗商品。大宗商品包含三大类:能源化工商品、金属商品和农产品商品。金属商品可分为贵金属和基础金属两种,贵金属以金、银为代表,而基础金属包括铝、铜等有色金属和钢、铁等黑色金属,本文所指的大宗商品主要是指有色金属大宗商品。

大宗商品具备金融属性和商品属性,除使用价值外,还具有国家战略储备价值。从对价格波动分析来看,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具有周期性。从对相关商品指数统计分析来看,大宗商品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点,与股票市场走势相关性较低,有利于投资者优化投资组合。

目前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可分为以下三个层次:一是期货市场,以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为核心,受证监会监管。二是现货市场,主要有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以及现货电子盘市场,此类市场归商务部监管。三是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主要是部分利用期货交易规则进行商品中远期和类期货交易的地方交易所。

(二)大宗商品基金。大宗商品基金是以大宗商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基金品种,基金投资标的主要包括大宗商品现货以及期货、大宗商品上市公司等。根据基金的功能和目的,大宗商品基金分为大宗商品投资基金和大宗商品交易基金。大宗商品投资基金是指将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由资金管理人运作管理,专门投资于大宗商品现货、衍生品及相关公司的有价证券等金融产品,并将基金投资收益分配给基金的投资制度。根据性质不同,大宗商品投资基金可以分为大宗商品价值投资基金、大宗商品对冲投资基金、大宗商品战略投资基金。大宗商品交易基金是指跟踪黄金、石油、有色金属、农产品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变化,且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型基金(简称“ETF”)。

(三)大宗商品基金的发展。过去十余年中,大宗商品市场发展迅速,交易品种日趋丰富,交易规模呈几何级爆发增长,为发展大宗商品投资基金提供了良好的市场交易基础。国外大宗商品基金发展较为成熟,据国金证券大宗商品基金专题分析报告统计,全球大宗商品基金共有约1 088只,约占全球基金总数的5.88%;资产规模约为307亿美金,约占全球基金资产规模的8.17%。相比而言,国内大宗商品基金出现较晚,发展相对滞后。截至2015年5月,国内以大宗商品为投资标的的基金共有28只,规模约为154亿元人民币。

二、有色金属大宗商品基金设立的必要性

(一)大宗商品基金是规避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的新工具。以中铝、五矿等为代表的中国矿业资源类公司着眼于多金属国际化的战略定位,近年来立足国内面向海外,积极整合资源,加快开拓全球业务及广泛的产品组合。从主要产品价格来看,当前有色金属产品正处于以全球化调整为代表的产品周期中,产品价格波动区间渐宽,影响产品价格的因素越来越复杂。我国亟需发展大宗商品基金作为新的金融工具和运营策略以规避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二)大宗商品基金是提升市场影响力的新手段。国内有色金属行业龙头企业,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并在科技人才、技术开发以及企业管理等方面拥有较强优势。但随着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与金融业交织程度越来越高,大宗商品市场主要产品定价权的主导因素已从传统的生产商向金融投资投机者转移。我们迫切需要通过发展大宗商品基金提升国内有色金属生产商的金融实力,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来确保在有色金属商品市场价格方面的话语权。

(三)大宗商品基金是深化产融结合的重要方式。金融资本发挥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持作用,产融结合已成为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趋势。大宗商品基金作为产融结合的重要方式,可利用各种金融工具、产品和人才服务产业进行高度协同,加快产业资产周转率、流动性,提高产业的资本回报和抗风险性。

三、有色金属大宗商品基金设立

有色金属大宗商品基金的发展要建立在管理人的行业地位和条件基础上,序时设计,分层推进,按照“先简单后复杂,先私募后公募,先低风险后中高风险”的选择原则,培育和发展大宗商品投资基金。

(一)有色金属大宗商品基金业务范围。根据业务风险度的不同,大宗商品基金业务范围可以分为低风险业务、适度风险业务和高收益高风险业务三类。

1.低风险业务。投资于流动性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高信用等级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通过衍生交易、分层结构、外部担保等方式保障本金相对安全的产品。

2.适度风险业务。投资不提供本金保护,但是本金亏损概率较低的业务。主要投资于对冲套利类权益类产品、高收益的债券信托类产品、期权对冲套利类产品及其他资管产品。(1)期货CTA对冲产品:以商品、金融期货为投资标的日内、隔夜量化策略类型对冲套利交易为主的产品。由于量化交易风险可控,在市场大波动时通常能够获得较高的收益。(2)商品宏观、量化对冲产品:以商品趋势强弱,供需矛盾为切入点,进行对冲,风险可控,收益较高。(3)内外盘套利产品:以大宗商品的内外盘定价不合理造成的异常价差为进场逻辑,同时参照进出口成本的产品,其特点是风险可控、收益适中。(4)股指、商品期货高频趋势、套利产品:以期货价格瞬间的变化,或者合约间价差、期现间不合理价差为进场逻辑,进行高频交易,风险较小,收益较高。(5)期权类套利产品:主要包括场内期权对冲套利产品,和与大宗现货结合的场外期权对冲套利产品。

3.高收益高风险业务。投资范围主要包括:(1)商品衍生品投资业务,包括指数类投资产品,如以大宗商品实物和期货合约为标的的大宗商品ETF产品,期货趋势性投资和期权趋势性投资等。(2)外汇类投资业务,包括定期外币储蓄产品,外汇理财产品,期权型存款(含与汇率挂钩的外币存款)产品和外汇汇率投资产品等。

(二)有色金属大宗商品运作模式。目前,市场上投资基金投资模式通常分为两类:MOM(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FOF(基金中的基金)。MOM是由MOM基金管理人通过长期跟踪、研究基金经理投资过程,挑选长期贯彻自身投资理念、投资风格稳定并取得超额回报的基金经理,以投资子账户委托形式让他们负责投资管理的一种投资模式,其核心是分账户和基金经理的评价选择。FOF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期货投资基金的基金,其投资范围仅限于其他基金,是结合基金产品创新和销售渠道创新的基金新品种。FOF将多只基金捆绑在一起,投资FOF等于同时投资多只基金。

建议大宗商品投资基金采用FOF模式,因为可以对大类资产配置决策具有主动权,更好地分散风险;灵活制定在各类资产类别和投资风格上的配置比例;灵活挑选各类资产的投资团队和相应的资产管理计划。

(三)有色金属大宗商品基金实施路径。

1.发展初期。以低风险业务为主,适度风险业务为辅,高收益高风险业务暂不参与。人员配置上发展初期,也是向流动性资产和对冲套利型产品人员倾斜。预期收益目标基准为同期固定收益类产品。

2.发展过渡期。风险偏好有所加强,适度风险业务比例有所提升,尝试参与高收益高风险业务。大部分资金参与现金管理型为主的低风险业务,少部分资金配置对冲套利型产品为主的适度风险业务,较少资金适当参与趋势型产品为主的高收益高风险业务。权益类资产人员配置进一步加强。预期收益目标基准为同期高收益信托类产品。

3.发展成熟期。风险偏好跟随市场变动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大适度风险业务和高风险业务参与度。半数资金配置对冲套利型产品,少部分资金配置权益类产品投资。其余资金配置无风险流动性资产投资,保证资金流动性需求。人员配置进行全市场覆盖,能够根据不同市场特征进行动态调整。

四、有色金属大宗商品基金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市场监管环境风险。市场监管环境风险是指国家监管部门、交易所推出的各项应对紧急情况措施或者市场规则的修改可能造成的风险。这就要求管理者针对不同情况尽可能提前编制预案,以便及时应对。

(二)道德风险。对于大宗商品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整个基金市场上精选顶尖的基金经理,但是基金经理自身原因会导致一些风险的出现,比如有些基金经理个人品行问题,信用度低、未严格履行职责、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不够等,而导致投资计划亏损。基金经理风险无法准确的预料,但是仍然有一定的可控性,关键是看基金管理人自身的应对风险能力和选人用人的能力。

(三)技术风险。技术因素是指信息技术系统发生技术故障,导致行情中断、交易停滞、银行转账不畅,或在容量、运作等方面不能保障交易业务正常、有序、高效、顺利地进行,而可能给客户造成损失。还包括因软件设计缺陷,造成投资者交易数据计算错误,给投资者财产造成损失。应对技术风险可以通过增加备用系统等方式一定程度上规避。

(四)流动性风险。如果由于基金产品设计不当,致使交投不活跃,就会造成有行无市的窘境。为了规避流动性风险,应尽量选择交易量比较大的投资合约和仓位总量控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