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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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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计划

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总体目标

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长江镇(*港区)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各镇(区)政府以及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计划和方案,负责审核改造后的市场内部功能分区布局设置,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考核验收工作和验收后的软件规范管理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发改委(经贸委):牵头负责并会同建设局、国土局和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按照规划及时办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会同工商局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参与实施方案制定和考核;协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扶持资金落实等相关事宜。

财政局:负责落实升级改造奖励扶持资金,并会同工商局、经贸委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考核奖励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安排专项奖励扶持资金。

建设局:负责对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审批服务;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建设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水用水服务、落实相关用水扶持政策。

国土局:对符合用地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及时办理土地征供手续,对改建的及用地手续不全的逐步完善相关手续。对各类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提出用地方案。

建工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许可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林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卫生局: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查,参与工程验收。

公安局:负责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工作,处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的治安矛盾纠纷,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办理涉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各项优惠政策。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环保方面要求,参与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城管执法局: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指导相关镇并配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在市场附近设立临时摊点,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牵头负责市场改造期间城镇市容市貌整洁工作。

安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及其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

监察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对各镇(区)、部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参与项目的考核验收。

物价局:负责各农贸市场收费及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借升级改造之机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农贸市场管理职能的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

招投标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供电公司: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电用电服务。

四、扶持政策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投资方式,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市镇两级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按照《*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的工程,其中新建或改造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并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经考核验收符合二级标准(140分以上)的市场,市、镇两级政府分别给予市场主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中市政府对新建或改建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第一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18万元、12万元、6万元;第二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9万元、6万元、3万元;第三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4.5万元、3万元、1.5万元。同时,对上述组织实施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推进有力、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并经竣工验收符合标准的市场,给予三年的优惠期。三年内(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每年按原市场实施升级改造上一年度所收各类税、费、基金为基数,超收的部分按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

列入升级改造计划改建、扩建、迁建的农贸市场在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开发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给予减免优惠。

税务部门要对升级改造后市场内经营户给予适当照顾。

(三)为有效调动市场改造者的积极性,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本较高的矛盾,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组把关,可按照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规模,拿出总用地规模的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以弥补市场开发投入资金的不足。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规范运作,且不得与市场经营管理相冲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建立*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市场升级改造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各镇(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认真有效地组织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和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镇(区)年度综合考核。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镇(区)必须结合城镇规划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实施计划,确保两年内各镇(区)辖区内的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到位,三年内所有农贸市场全部升级改造到位。市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安监、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全市各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不能按照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实施的,各镇(区)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调整完善规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支持参与。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各镇(区)、各部门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相关政策,坚决打击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行为;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要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搞好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要向当地政府递交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不借升级改造之机将市场改作他用或将市场商铺擅自对外销售。在升级改造完成后,优先安排原市场内的经营户入场经营,同时市场内留足专门区域作为农民自产自销区和合理停车位。

(四)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各镇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对产权明晰、规划齐全、无租赁纠纷的农贸市场,可迅速进入升级改造的实施阶段。要做好边升级改造,边核实调整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升级改造任务。要加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调度,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解决。要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加强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按高质量、高标准一次性完成。

附件:1.*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

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二、拟定了年度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与有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每月对所属企事业进行例行督查和资料上报工作;制定和落实了商务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及执行工作,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6月)活动,出动人员25人次、发宣传材料1500份、挂宣传横幅6条;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动120人次,检查各类企业42家;开展商务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参与了县人大组织的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广场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的各项工作,市局领导带队3次检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共检查加油站、大型超市、农贸市场12家;加大了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为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的信息化基础平台,运用最新信息化技术,今年初步建立我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监督水平、规范工作流程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食品安全方面: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平台建设 目标任务是:完成试点企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及建后管养工作。工程进展情况:徽商农产品批发市场完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软件测试、合肥万润食品有限公司、安徽新安食品有限公司、jac兴业餐饮湘元餐饮中心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软件已上线运行。

根据__县“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__年8月31日24时,所有小型宰屠场(点)22个关闭,9月1日零时正式启动“放心肉”冷链配送工程。制定__县“放心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确保市场稳定,规范市场秩序。

积极开展酒类市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摸底及体系建设活动;

工作难点:

1、生产安全方面:系统内营运企业不多,普遍消防器材投入不足,安全工作管理难度大;

2、成品油管理方面:社会加油站经营困难,行业规划难以落实到位;

3、酒类流通管理方面:点多面广,抓批促零,加强引导,溯源制度(随附单)建立难,行业协会的作用有限;

问题症结:

1、思想观念转变滞后,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材料不够;跟不上时代步伐;

2、服务要求高,信息掌握跟不上,工作局限性,条件有限;

__年工作:

理清思路,积极进取;抓住重点,

做好本职;一、做好成品油、再生资源、酒类流通的行业监管工作;

二、抓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三、做好系统内部生产、食品安全的日常督察工作,做好监管工作;

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社会为主线,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和“长效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标准化城市管理为主线,深入开展“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和市容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建立科学化、长效化的城市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环境质量。

二、整治任务、标准和时限

“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是围绕“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和市容秩序等工作,坚持“净化”先行原则,深入开展环境整治,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1.实行卫生保洁全覆盖管理

(1)主次干道卫生保洁

包括道路、人行道和绿化带卫生保洁,要求责任到人,制度落实,环境整洁、美观。(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公路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2)社区和街巷保洁

建成区卫生保洁实行街道(园区)属地管理,社区卫生、街巷卫生实现定人、定责、定岗管理。辖区社区、街巷(含绿地)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泼乱倒、乱贴乱画、无狗粪污染等问题。社区绿地养护良好,无垃圾,无树挂,无病虫害,无破坏绿地行为;清除遮挡居民楼光线的树枝,修补绿地。及时协调涉市、区相关部门和物业等单位加强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绿地养护管理。同时,按照《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要求,与辖区企业、物业管理部门、网点等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做好责任区内卫生保洁、清扫冰雪、清除乱贴乱画等工作。(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城郊区片环境卫生

由街道(园区)牵头,在城郊区片居民区组建卫生保洁队伍,做到人员数量充足,保洁制度落实,卫生随时清扫,垃圾箱无损坏,箱体整洁,周边无新形成的“野垃圾场”。(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4)驻区企业单位卫生保洁

由街道(园区)负责,及时督导市属小区、学校、医院、部队、旅游景点、停车场、车站、码头和驻区中央、省、市部门、单位加强卫生保洁力度,统一保洁标准,实现全区环境卫生同步提高,不留空白。(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驻区企事业单位;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教育体育局、旅游局、卫生局、公安分局、驻区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2.加强市容秩序整治

(1)清理野广告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主次干道野广告进行清理、覆盖;街道(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社区、街巷等区域的野广告、临街商点橱窗即时贴等清理、覆盖,并督导邮政、通信、电力等部门清理公用设施野广告,做到责任区内乱贴乱画及时清除。公安部门加大对制假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治理野广告泛滥。通信部门负责对野广告涉及的电话通讯予以停机。(牵头单位:承担相应职责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2)整治污水外溢、无主井盖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园区)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维修、疏通、修补,并按照服务民生原则,妥善处理无主井盖等无主事件。做到辖区内基本无污水外溢、井盖无丢失。(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相关产权单位;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清理海面、海滩、河面、河道漂浮物

对区属海面、河面、景点等区域进行整治,达到海面、河面无漂浮物,海滩、旅游景点、河道无垃圾。(牵头单位:区海洋渔业局、旅游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4)整治建筑工地环境及建筑垃圾运输

对区属建筑工地进行排查,建筑工地要设置符合标准的围档,工地现场整治规范;对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运输和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要严格管理,杜绝粘带撒漏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结合施工进度随时整治)。

(5)整治公厕卫生

区属免费公厕按照规划时间开放,清扫、消毒及时;未免费的公厕,管理规范,卫生整洁。(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相关产权单位;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6)整治违规养犬行为

规范犬类交易秩序,落实犬只登记和强制免疫制度;查处无证养犬、养犬扰民等行为;明确遛犬时间、方法等要求,集中清理流浪犬,保证主次干道、公园景区等公共区域无流浪犬出没,建成区内公共场所无犬类粪便污染。(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7)整治门头牌匾、户外广告

环境艺术部门按照经营城市理念,对责任区内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资源实施招标管理,注重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利用。城管执法部门继续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破旧、违规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即时贴等影响市容市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拆除。街道(园区)负责加强街巷、社区内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管理,及时联合相关部门查处;结合社区宣传情况,选择适当的位置设置小区公众信息栏。(牵头单位:建设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8)拆除违法建设

与市规划部门积极协调,拆除当年产生的违法建设,对已有的违法建设制定清理整治计划,分批拆除。涉农街道(园区)负责联合城管、国土、规划等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普查、登记,及时拆除违法建设,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牵头单位: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建设管理局、国土分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9)噪声防治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禁止夜间违规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杜绝扰民问题。(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加强城市管理难点问题整治

(1)整治城市出入口环境

重点整治影响城市形象的烟大轮渡、铁路、高速路等区域周边环境,做到卫生整洁,无垃圾,无乱搭乱建等。(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建设管理局、公路局、车务段;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2)严格经营点管理、审批

对目前存在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商店网点,由工商、城管部门联合交通、环保和街道(园区)等部门和单位查处,限期整改,到期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业户,由各执法部门依据本部门主体法进行处罚,直至暂扣《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业整顿仍不达标的业户,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营业执照》手续。今后,审批小餐饮点、小废品回收点、小洗车点、小修理点、小加工点、小商点,须经交通、城管、环保、街道(园区)等部门和单位前置审查,符合条件后,工商部门方可办理手续。(牵头单位:区工商分局、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区交通局、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整治沿街摊点

由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对全区范围内的早餐摊点、冷饮摊点、露天烧烤、啤酒广场、文化广场等进行全面普查,凡未审批的,由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取缔;符合条件的,由所在街道(园区)、工商、财贸办等部门联合提出意见,由城管部门统一审批。加强沿街临时摊点管理,对未审批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有利于群众日常生活、不宜取缔的,由所在街道(园区)牵头,城管、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综合整治彻底杜绝脏乱差和无人管理的问题。(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工商分局、财贸办、公安分局、交通局、卫生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4)整治农贸市场

对农贸市场管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卫生死角,清理乱搭乱建等。实现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整洁;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无脱管市场,消除市场外延现象。(牵头单位:区工商分局;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公安分局、卫生局、财贸办,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5)规范便民临商市场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规范城区马路市场、夜市、早餐摊点和啤酒广场等,制定城区公共区域设摊导则和具体的管理办法,规范审批手续,增加政府收益。规范10处便民临商市场,明确摊点种类、经营时间、保洁要求等,探索建立具有我区特色的临时便民市场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财贸办;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6)整治城区绿地

围绕“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加强区属绿地、社区绿地和规划区内林地、山体绿化管理。区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清理占用社区绿地及种菜等问题,并补栽补种缺损树木。整治后,街道(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辖区社区绿地养护管理力度,确保绿地管理不留空白。同时,街道(园区)负责督导辖区涉中央、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加强责任区内绿地建设改造、养护管理,创建“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确保城区绿化上档次,病虫害及时消除。区农发、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城管、园林等部门,负责规划区内林地管理,确保无乱搭乱建,无饲养家畜家禽、无毁林开荒、无乱建坟头,山体两侧无树挂污染。(牵头单位:区农发局、建设管理局、民政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4.推进标准化城市管理

(1)打造标准化示范路

提高解放路、屯路、环山路、大马路、二马路、红旗中路、北马路、大海阳路、滨海路、南大街等10条道路卫生保洁、绿地养护、城管执法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其中,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管理方面,城管大队实行每日巡查,集中清理拆除区级责任区内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门窗即时贴等;查处并纠正责任区内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缺损不全等问题;做到户外广告统一整洁,门头牌匾统一规划,设置规范,整洁美观;无违章设置拱门、乱挂横幅和条幅标语现象,对到期、过期的横幅、标语及时清除;环境艺术管理部门负责门头牌匾、户外广告规划,积极推广使用新型材料、新工艺、新形式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等。道路两侧绿地改造方面,升级改造道路两侧绿地;绿地修剪整齐美观,无悬挂物,树木花草维护良好,无枯树、断枝,无病虫害,树箅无损坏。整治市容秩序方面,道路两侧无占道经营等行为;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50%;结合人员和装备实际,逐步构建网格化管理格局。(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工商分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2)整治特色街

按照“规范统一、协调美观”的标准,对南洪街、北大西街及周边商贸中心区域,聘请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规划设计,改造门头牌匾、粉刷楼体外墙、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加强朝阳街、海关街等特色街管理,清理乱堆乱放、店外经营等,实行24小时保洁。同时,由街道(园区)牵头与周边业主签定责任书,确保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工商分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整治幸福区片部分道路

对幸福中路、幸福路、幸福南路等道路两侧环境进行整治,拆除违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清理卫生死角、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粉刷沿街建筑立面,对部分区域设置装饰的围墙进行围档,提升文化品味。(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区工商分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4)绿化升级改造道路两侧绿地

按照“国家绿色模范城市”要求,绿化升级青年南路(鲁东大学门前至新石南路红绿灯路段)山体,提升周边环境。对环海路等道路两侧绿地实施改造,提升档次。对文化路等41条道路缺损树木进行补栽补种,挖坑、补植、回填土和清理周边垃圾等工作要当日一次性完成,保证周边无渣土,环境整洁。(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5)推行社区综合整治

①社区综合改造方面,对屯社区、里等10个小区实施整治,粉刷楼体立面、升级改造绿地、安装地埋式垃圾箱、更换小区破损道板、改造门头牌匾等,提升档次,做到小区绿地、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管理规范、达标,楼体、外墙整洁。整治达标后交由街道(园区)管理。(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②社区服务队管理方面,社区整治后达标后,由街道(园区)按规定配齐配足保洁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6)加大宣传力度

在电视台、网络设立“城市管理年”活动专栏,在社区设立整治活动宣传板,多方位、多视角开展争做文明市民宣传活动,掀起“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热潮,及时报道正反两个方面典型(专栏节目每周不少于1期)。公开区直部门、街道(园区)举报电话,及时解决群众投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三、方法步骤

此次管理年活动方式以专业治理与全民参与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5月10日—25日)

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制定整治方案;深入发动,动员全民参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5月26日-9月30日)

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方案要求,对责任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分类、逐项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工作进度要求、标准详见附件2)。区直机关工委、团委、妇联、总工会、武装部等单位要组织广大机关干部、团员青年、妇女、职工、驻区部队开展义务劳动,积极投身整治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对已整治达标的事项,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对未达标的整治事项,继续深入整治,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30日)

“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职责分工和配档表内容,逐一进行检查落实,对各部门单位开展情况随时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年活动的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义务劳动,集中清理卫生死角等难点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送区“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加强财力保障。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市、区城市管理职责划分标准,协调增加绿地养护、卫生保洁经费标准;为“城市管理年”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区建设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管理,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完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机制,对城市管理部门和街道、园区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实行绩效挂钩,通过奖优罚劣,严格奖惩,有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加强配合联动。针对马路市场、店外经营、洗车点、废品收购点等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区工商、公安、交通、财贸、建设、卫生、环保等部门要主动联合,科学规划,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条件和时限等,为业户提供便利。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点,坚决取缔。对符合经营条件但店外经营屡禁不止的,城管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查处,从根本上遏制店外经营、马路市场等问题。

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是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达标年”。上半年,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省、市整治办的指导下,围绕我市“建设世界田园城市”宏伟战略目标,以“完善、优化、提升、示范”的工作方针,全方位消除盲点、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打造靓点。在市文明办、市治理办组织的今年第一次综合测评中,高新区取得六个第一,即总分第一,街道管理、社区院落管理、河道管理、菜市场管理、工地管理测评成绩均列第一名,高新区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制度建设

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多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党工委、管委会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明确工作思路,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工作目标。

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敬刚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指示要“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长助理、管委会主任韩春林专门组织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现场会,要求高新区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打造良好的社区环境,积极听取群众意见,解决“民生”问题。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杜必强多次率队查找当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死角和盲点,查出问题40余个,并根据不同情况和相关单位管理职责,明确了解决办法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建立问题库,及时整改督办、交办事件及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重大问题和市上的督办件等,局领导亲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解决问题。

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及时向治理办成员单位传达了高新区有关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会议精神,同时通报了市委、市政府近期对部分干部的处理情况,使各成员单位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保持高度重视状态。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高新区5个街道办事处共调整了4个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二、治理“七乱”行动,取得明显成果

为确保城乡面貌进一步明显改观,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高新区有针对性地提出“六个一遍”的整治措施,即:所有道路整修一遍、所有社区院落整治一遍、所有广告、商招、店招清理一遍、所有待建土地整理一遍、所有建成5年以上农迁房外立面粉刷一遍、所有公共厕所和社会化厕所整改一遍。集中开展“七乱”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高新区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进行管理,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查;监察局按规定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察和行政效能的督察工作;城管环保局承担市容秩序、店招广告、市政环卫等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摊位乱摆、广告乱贴、垃圾乱扔、乱搭乱建”的整治;经贸发展局负责水域环境的管理,对“河道乱污”进行整治;国土分局负责已拆除尚未移交的闲置土地范围内的裸土覆盖,并对拆迁工地打围管理;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的管理;规划建设局负责建设工地的管理并对“工地乱象”进行整治;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街道工程项目的实施、市容秩序管理、院落整治等工作;高新区提供保障经费,切实做好车辆不乱放的治理问题,多次邀请成都市交警一、三、六分局领导深入社区商议协调解决车辆乱停的办法。

在治理“七乱”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车辆800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万余人/次、清除“牛皮癣”1万余处,清理“乱摆摊”8000余次,累计疏淘河道沟渠130余公里,清理淤泥垃圾10余万吨。市容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三、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及“七进”活动

一是在原有100人的基础上再增加50名“文明劝导员”,2人1组分散到大街小巷对对“乱扔垃圾、乱吐口痰、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劝导,同时,向沿街商铺店主、过往路人散发宣传资料,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二是积极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行参与城市清洁日活动。1月28日,市治理办、高新区治理办、文明办、团工委、芳草街办、紫竹社区居委会在紫竹社区共同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联谊活动”。5月21日,高新区治理办会同文明办、机关工委组织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在紫竹广场、肖家河步行街等5个地方设立宣传点,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意识。

四、发挥示范效应、创建“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

为贯彻5月12日全省“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成都高新区选择5个街道办事处、10条 道路、100个院落、1000家商铺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点,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

6月23日,在《成都日报》的成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报道中,肖家河街道办事处、芳草街道办事处已被列为成都市示范街道办事处,肖家河正街、肖家河中街、肖家河北街、玉林西路、火烧堰、紫荆西路、安远路、新乐北街已被列为成都市示范街道。

五、打造特色靓点街区,提升城市品牌价值

继续对肖家河中街、火烧堰、玉林西路、紫荆西路等街道的立面、地面、楼面、屋面、店面进行“三维五面”综合提升治理,从“以点带面”的治理思路,带动街区周边的社区、院落环境的综合治理,提升周边整体形象,其中火烧堰、玉林西路成为精品、在全市起到了优先示范。

六、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城区品质

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总体目标,开展河道整治专项行动。已完成摸底河(出口加工区段)河道疏淘工作,共清淘河道6400米,淤泥3200立方米,垃圾480立方米;启动肖家河特色水街打造项目,重点打造肖家河湿地公园、大源水系等一批特色靓点;启动了雨污分流工作,重点推进排水接管地理化数据库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专业化的水务机制,全面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七、持续开展出入城通道、铁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彻底解决盲点、难点问题

围绕加快天府新城和世界一流园区建设,改善人居和投资环境,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方针。在对天府大道(高新段)、成灌高速(高新段)、成雅高速(高新段)、机场高速(高新段)四条道路的治理范围的基础上,把途经高新区区域的红星路南延线、成新大件路纳入了出入城通道专项行动的治理范围。

一是拆除成雅高速高架桥下约7000余平方米违法建设,并对机场路以北区域实施综合治理,清理垃圾和建渣、疏通边沟并修复保坎,铺设人行道,实施道路硬化,同时完成约1.5万平方米的绿化景观建设和平方米的游园建设;二是实施成新大件路三环路至机场路段约1公里道路拓宽改造,并完善绿化建设5000余平方米,同时对新南社区西侧脏乱差现象十分突出的闲置空地进行清理并实施绿化景观建设约1.5万平方米;三是对红星路南延线接绕城高速出入口周边大量建渣和垃圾进行清理,并实施绿化景观建设约4万平方米;四是完成天府大道与盛锦一街节点景观建设5000余平方米,同时完成天府大道中段人行道铺装8000平方米;五是完成成灌高速接绕城高速出入口两侧和电子科大新校址周边园林景观建设20余万平方米。

在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中,以火车南站站后拆违为突破口,以治理“七乱”为抓手,对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狠抓不放,从去年起,共计拆除铁路沿线违章搭建约20余处,面积约1.5万余平方米。对体育公园后侧成昆铁路桥下约4500平方米的脏乱差区域进行清理,建设了生态停车场,解决了新北小区居民停车难的问题;对新南小区与成昆铁路旁,面积约1.2万平方米的闲置地块实施绿化广场建设,设置大型的农迁社区集会场所、林荫树阵、运动健身设施、厕所等多种利民、便民设施;对剑南大道西侧成昆铁路桥下约225亩闲置地块进行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将于年内开工。建成后将成为全国最大湿地公园,达到中水日处理能力10吨的规模。

八、强化市政环卫设施维护,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一)强化清扫保洁路段责任到人落实制度(定人、定段、定岗、定时),解决环卫清扫保洁中存在的盲点。同时,为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网络平台对环卫清扫、“门前五包”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按照环卫清扫路段责任制的要求,对道路两侧无人管理的空闲土地内积存垃圾以及长期无人管理的卫生死角等进行综合治理,纳入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环卫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在中心城区两个街道办事处试点生活垃圾直运的基础上,今年又在石羊、桂溪涉农街道办事处进行推广,实现垃圾清运无缝对接,减少二次污染。

(二)深入推进公厕示范管理。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按照三星级标准对直管公厕进行改造和管理,并加强对辖区内社会公厕的监管,督促其免费开放;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加油站、公交客运站、医院、大型卖场等社会公厕的监管。同时,积极探索公厕管理方式,利用原城区垃圾中转房改建成公厕,完善了市政设施,方便了市民生活。

(三)整合机制,实现环卫清扫和园林保洁一体化。计划从今年起将公共绿地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委托给该区域的环卫公司实施,实现工作一体化,解决因管理交叉出现园林保洁不及时的局限。

(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定《市政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办法》、《成都高新区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等管理办法,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对景明路、孵化园北干道等破损道路进行修复,调整、更换人行道彩砖。

九、强化工地管理,源头治理扬尘

(一)推行“四共同”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即:共同审批、共同验收、共同奖励、共同处罚。联同规划建设局针对即将开建工地,召集建设方、施工方负责人召开“施工工地扬尘防治会议”。传达规定和要求,进行“政策交底”。待开工条件完善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开工条件的项目,给予办理《渣土开挖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许开工。

(二)推行“四坚持”制度,形成全面控尘治尘局面。即:坚持治尘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坚持全天候24小时跟踪执法制度,坚持滚动洒水降尘制度,坚持工地规范化管理跟踪检查制度。

(三)推行工地物业化管理制度,形成专业化防尘治尘局面。由专业环卫公司配备专职人员对工地出入口实施全天候动态管理。同时,对施工工地运输车辆超载冒载的监管,确保道路整洁。

(四)并继续推进道路、绿地及空地扬尘治理“三大工程”。完成永久性景观化植绿约33万平方米、空地临时植绿60万平方米,对2700余亩待建土地进行了1万5千米打围和平场覆盖处理,对府城大道1000余个行道树裸露树池使用高分子盖板覆盖,对辖区内1000余米土路进行硬化处理,出动2万余台次洒水车进行了日常和应急洒水降尘保洁,彻底解决道路、绿地和空地造成的扬尘污染。

(五)着重制度建设,切实调动工地及环卫公司治理扬尘积极性。制定了《高新区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高新区施工工地物业化管理经费补贴考核办法》、《高新区施工工地管理奖励考核办法》等管理办法,将部分建筑垃圾处置费作为补贴用于奖励先进工地及环卫公司,做到了收放自如、奖惩逗硬,有效解决了建筑工地管理难问题。

(六)积极探索治尘新方式,通过社会化建绿方式,对已征待建地块,通过委托承担公共绿地维护管养企业实施固定绿化建设和建苗圃。对工地待建地块委托专业公司,开展现代农业种植,既管理好了空闲地,消除了尘源,又节约了财政资金。

十、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良好市容秩序

(一)坚持领导带班巡查及“7.16”工作制。从年初开始,采取守巡结合、错时执法的方式,开展“夜间集中整治行动”。每天晚上8点-24点,由处以上领导带队,对神仙树南路、神仙树北路、新光路、肖家河北街等夜间商贩集中的点位进行整治,出摊占道、流动商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又开展了“市容秩序整治行动”。对商家越门占道经营、游动商贩、橱窗牛皮癣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二)加强户外广告规范。针对大世界、神仙树商贸中心、紫荆电影城周边商招店招未规范设置、材质档次低等问题,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实施提档升级改造。加大非法户外广告和商招店招清理整治力度,截止目前,已发出景观容貌督办件6份,拆除各类非法户外广告15块、拆除非法布幅广告40余处、清理“牛皮癣”广告400余处、整治招牌47余处、拆除非法设置指路牌10处,拆除面积约420平方米,营造出良好市容环境面貌。

(三)创新商招店招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街道主体作用。按照街道办事处“提前介入”的管理模式,根据《成都市商招店招设置规范》要求,做好前期规划和方案设计储备,报城管环保局审定后实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商招店招设置审批和验收(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或占用城市道路、绿化带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利用建筑物20米以上立面设置商招店招审批除外),经审批和验收合格的商招店招资料报城管环保局备案。同时,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要求,对店招商招进行规范管理,及时查处不规范设置的商招店招及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宣传广告、布幅标语,清理橱窗式牛皮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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