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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范文第1篇

据透露,整个交易耗资不到8亿美元,中投将以财务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投资,目前尚未确定是否要派出董事会股权董事。评论认为,中投再度出手英国基础设施领域,体现了对长期投资的关注。

不久前,中投提出了投资周期由此前的5年延长为10年。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看来,中投选择长期投资者的定位,也属无奈之举,“因为凭中投这么大的盘子,要走短期路线也没办法。”

不过,对于这样“长期投资者”的说法,几家PE公司合伙人几乎不约而同地表示,尽管长期的业绩对于公司投资人的评价某种程度上更为公允,但公司每一年的收益同样很重要。

“打个比方,假如今年你的盈利水平只有5%甚至浮亏,那么要想达到五年或是十年年均20%~30%的收益率,那么后面几年的压力要大得多。”一位外资机构的合伙人说,更何况,未来你投资的这一领域发展环境好不好都是未知数。

更重要的是,中投每年还背负着5%的资金成本和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压力,中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楼继伟曾提到“每天我必须赚3亿元才能够支付每年5%左右的资本金成本”,而时任中司副总经理汪建熙也曾表示,来自财政部特别国债的资金投资期限是10~15年。

“所以无论是否长期持有,只要是投资盈利都十分必要,而不是这几年亏损,后面几年再补回来。”该合伙人表示,即便是短期的投资,如果能够盈利的话,其实也可以列入考虑的范围,而不是盲目地充当“长期投资者”。

甩不掉的“黑石”

成立于2007年的中司,其使命是将中国的一部分外汇储备投资于风险相对较高的海外资产。当时,中国的外汇储备总额不到1.5万亿美元。

中投的管理层结构很复杂,有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委员会三层,但最终决定权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当年,中司出师不利,它投资于摩根士丹利和美国私人股本公司黑石,结果这两只股票在金融危机期间大量缩水,造成巨额损失。这使中投在国内饱受批评。由于那次重挫,中投在2008年面对一系列的并购,都保持缄默。其后才开始商品、矿产收购。

截至2012年9月6日,著名的黑石公司在纽交所挂牌的股价依然徘徊在每股13美元上下,距离五年前中司每股29.605美元的投资价依然差了接近60%。而即便算上2008年中投以每股9~10美元增持的2.5%股权,如今浮亏也依然达到50%。

这也意味着,哪怕不要这笔投资的收益,仅仅将当初的成本收回,恐怕都还要等待更久的时间。

在中司今年7月公布的《2011年年度报告》中可见,在全球经济形势不景气的背景下,中司境外投资组合的全年收益率浮亏4.3%,比起2009年和2010年的11.7%相差甚远。而这也是中投成立五年来,披露业绩最差的一年。

不过,在报告回顾公司过去五年的大事记中,2007年仅记录了公司成立和对摩根士丹利公司投资的56亿美元,成立前对黑石的这笔投资,报告只字未提。然而就算是对于摩根士丹利的投资,如今中投的损失也依然巨大。

楼继伟说:“鉴于中司长期投资者的性质,董事会于2011年初决定将投资周期延长至10年,把滚动年化回报作为评估投资绩效的重要指标,并对战略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程序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或许这正是中投近日减持全球金融机构股份的原因——及时止损。日前,英国《金融时报》的消息显示,中司日前已经出售了其2009年持有的大部分贝莱德公司的股票,原因就是其股价比当初买入时上涨了不少。这次这位“长期投资者”选择了速战速决,从今年1月开始,便开始通过二级市场抛售贝莱德的股票,海外媒体称中投减持的累计投资回报接近30%。

而有消息称,中投还出售了其他一些公司的股份,5月起将启动新一轮减持海外金融机构股票计划。

中投VS国家外管局

“他们在开始时经历了不少成长的烦恼,但现在比较懂行了。”一名私人股本高管这样评价中司。

2009年,中投一改此前过于偏重北美与欧洲金融市场的投资策略,主抓境外与境内新兴市场,主要投向资源、地产等更具抵抗通胀能力的非金融资产。

如今在海外投资业务中,中投也正在扮演越来越主动的角色。以前,中司的海外投资多数依赖于外部的资产管理机构,而非直接投资。现在,由于海外股份的不断增加,以及收益方面所面临的巨大压力,中司正在通过与国外基金合作投资来增加直接投资的比例,而非通过第三方进行投资。

这一新投资策略将使中司获得更大的对海外资产的控制权,并且有可能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但向主动投资者身份的转变却面临诸多挑战。更为直接的投资方式可能导致监管方面的难度增加。比如蒙古、澳大利亚或者加拿大公司的海外投资条款,可能会违背像中投这样政府基金的原则,那么就需要更加严格的检查。

但这或许是中投必须要面对的选择,因为在中司努力将自己塑造为可信赖的全球投资者之际,它突然发现,自己正面临另一个始料未及的障碍——中国的另一家政府投资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它不仅与中司争夺投资,而且拥有更充沛的资金。

国家外汇管理局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长期以来一直保守地管理着中国迅速膨胀的外汇储备。保守管理意味着这些资金大部分投资于美国国债。但2008年开始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变成了更为激进的强大投资者,追逐中司受命寻求的那种海外投资回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投资决策,一定程度上与担心美元不断贬值有关,因为这会造成其持有的美国国债资产(在中国)的国内购买力下降。但此类投资将日益加大与中司正面冲突的可能性,而中司还面临披露其交易行为的压力。

相比之下,国家外汇管理局素有行事隐秘之名,人们不清楚其投资是通过一家香港分支机构,还是通过在北京新创立的另项投资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行事隐秘,使中司的日子更加难过。中司正试图提高透明度,以打消一些国家政府对基金的疑虑。

这两家机构出现争斗之际,许多国家的政府正在争论,允许相互竞争的国内投资机构存在是否合理,迪拜和新加坡即采用此种模式。这种做法的目的是提振投资业绩,并实施更多的制衡。但另一种选项是只有一家机构,如科威特投资局,如今已成为基金中最佳行为的楷模。

长期投资范文第2篇

例1:甲企业一年前以46000元的价格购入面值40000元,票面利率为10%,期限为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公司债券。溢价6000元按直线法摊销。购买时作为长期投资核算,现拟划转为短期投资。

对于此项投资,投资成本是46000元,现账面价值是48000元(46000+4000-6000/3)。因投资成本低于账面价值,应按投资成本划转,差额计入投资损失。甲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短期投资                              46000

投资收益——长期债权投资划转损失       20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40000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4000

——债券投资(溢价)             4000

如果上述长期债权投资曾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500元,则其账面价值为46500元(48000-1500),仍按成本划转。甲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短期投资                           46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0

投资收益——长期债权投资划转损失     5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40000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4000

——债券投资(溢价)          4000

如果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是2500元,则其账面价值是45500元(48000-2500),此时则应按账面价值划转,以45500元作为短期投资的入账金额。

甲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短期投资                              455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5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40000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4000

——债券投资(溢价)             4000

如果企业购入的债券是分期付息债券,且是溢价购入,平时收到利息时并没有增加应计利息,随着溢价的摊销,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会越来越低。因此,无论何时将长期债权投资划转为短期投资,其账面价值肯定会低于投资成本,直接按账面价值划转即可,也不会产生划转损失;如果企业是折价购入的分期付息债券,债券账面价值会随着折价的摊销而逐渐增加。因此,无论何时划转,其账面价值都会大于投资成本,这就应当按投资成本划转,同时就会产生划转损失。

例2:甲企业在一年前购入分期付息债券一批,现拟转为短期投资。当时的购买价格是46000元,面值40000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10%,溢价按直线法摊销。

现在该债券的账面价值为44000元(46000-6000/3),低于投资成本,则应按账面价值划转。

借:短期投资                              440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40000

长期投资范文第3篇

然而,上述规律恐怕会因本轮全球金融危机而发生改变。在未来3至5年间,我们恐怕将很难再看到一种货币独领的局面,而取而代之的是,主要国际货币汇率频繁波动、且时常发生强弱转变的格局。投资者在货币之间的选择,可能不是在强势货币与弱势货币之间的选择,而是在弱势货币与更弱势货币之间的选择。

首先看美元。尽管有不少学者认为,美元依然是这个星球上最可靠的货币,全球金融危机不但没有撼动美元的国际储备货币地位,反而巩固了美元霸权。但问题在于,美元汇率自2002年的战略性贬值以来,仅在2008年下半年与2009年第2季度出现了显著反弹,这两个时期恰好是美国次贷危机与欧洲债务危机集中爆发的时期。

危机期间国际资本流向美国国债市场避险的“安全港”效应,注定是无法持续的。一旦危机尘埃落定,市场注意力恐怕还是会转移到美元的基本面上来。无论是持续的经常账户赤字,还是居高不下的对外净债务,都不支持美元走强。

此外,随着美国财政赤字的恶化与政府债务的高企,以及美国定量宽松政策的延续,都蕴涵了如下可能性:即美国政府通过对内通胀与对外贬值来同时降低国内外真实债务水平。短期内,为提振增长与扩大就业,美国政府也有维持弱势美元的动机。

其次看欧元。虽然欧元对美元汇率在2002年至2008年上半年期间高歌猛进,但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欧元对美元走弱的事实生动地说明,在市场动荡时期,投资者依然会买入美元抛出欧元,欧元要撼动美元地位绝非易事。

欧洲债务危机的爆发,则折射出欧元区并非一个最优货币区的事实。尽管欧元区在欧洲债务危机后绝不会崩溃,但欧元区必然会步入一个痛苦的调整时期。为稳定市场信心,欧洲各主要国家均作出了大规模财政巩固的承诺,这也会弱化中期内经济增长前景。欧元区中期内持续走强的可能性不大,短期内对美元超跌反弹倒属于题中之意。

再次看日元。日元在2007年至2010年走势生猛的局面,很大程度上是日元套利交易平仓的结果。而日元套利交易,本身就反映出日本经济迟迟不能走出流动性陷阱的痼疾。日元在市场繁荣期走弱,在市场动荡期走强的趋势,恰好反映了日本经济长期以来“半死不活”的困境。短期内日本政府继续实施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的空间所剩无几,中期内的人口老龄化与政府频繁更迭,都意味着目前的日元汇率恐怕已经成为强弩之末。

接着看英镑。不幸的是,目前英国经济兼具美国与欧元区的问题。英国的房地产泡沫与美国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英国经济对金融业的依赖程度甚至高于美国,这意味着金融危机对英国的打击甚大。然而,英国在出台大规模刺激政策方面反应迟滞,显著落后于美国政府,与欧元区政府颇为相似。目前英国的财政赤字与政府债务问题也并不亚于欧猪五国与美国。英镑的黄金时期早已经无可挽回地逝去了。

再看澳元与加元。它们都属于资源出口国的货币,而资源出口国货币的强弱程度完全依赖于全球大宗商品市场的走向。鉴于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对未来两年内全球经济增长形势看淡,而新兴市场经济体与发达经济体“脱钩”被认为只是传说,那么澳元和加元持续保持强势的可能性也所剩无几。

然后看东亚经济体的货币。无论是韩国、新加坡还是中国台湾,都没有摆脱出口导向的发展模式,由于内部缺乏足够的市场空间,其经济增长最终仍然取决于外部需求。尽管短期内通胀压力增强导致的加息,可能导致其货币暂时保持强势。但全球范围内总需求的低迷意味着通胀压力的不可持续,以及增长动力的难以避免的恶化。东亚经济体的货币依然难言强势。

最后看人民币。毫无疑问,无论是持续的经常账户与资本项目的双顺差,还是一枝独秀的高增长,再加上取代日本经济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好消息,都支持人民币继续走强。但若从中期来看,我们对人民币的信心恐怕不应过于强烈。

长期投资范文第4篇

新准则不再将投资严格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对旧准则中的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再进行规范,短期投资视为交易性证券,长期债券投资归入持有至到期投资,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同时对于投资者准备长期持有的股票,如果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没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该项投资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不作长期股权投资处理,而作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处理,也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新准则仅规范企业涉及投资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的各种股权,包括购人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其具体变化内容如下:

第一,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明确规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而旧准则规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同时规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由此可见,新准则要求将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只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核算。

第二,新准则增加了企业合并时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规定。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应当分为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两种方式,在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中,企业还应进一步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

第三,对其他方式获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若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则应使用公允价值。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即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均使用公允价值。

第四,新准则中权益法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较旧准则有较大变化。一是引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概念。旧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进行比较来判断是否该计入当期损益、调整成本等,而在新准则中则是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相比较。二是新准则不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相应地取消了有关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规定,股权投资差额不再采用分期摊销的方法,而是直接在取得投资的当期确认为当期损益。即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也不单独确认差额;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其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长期投资范文第5篇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规定,在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即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一)企业依据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应按国家规定的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如果国家没有规定相关的会计处理办法,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二)由于经济环境和客观情况发生改变,为使会计信息更为可靠、更为相关,而改变会计政策,则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三)如果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无论是属于法规、规章要求而变更会计政策,还是因为经营环境客观情况改变而变更会计政策,都可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追溯调整存在的问题

会计准则规定,因追加投资而将长期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但这种处理方法并不是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不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为原投资业务的实际情况是,投资金额少,投资比例低,不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只有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才能提供长期股权成本和投资收益的真实信息。但是采用追溯调整法,要将追加投资前的投资业务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要重新确定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包括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差额、股权投资准备等,对这些账面记录的调整,仅仅是为与追加投资后采用的权益法保持一致,并没有真实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因而这些账面调整数实际上是人为操作的结果,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

例:A企业于2003年1月2日以520000元购入B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10%,另支付2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2003年1月1日B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220000元。假设B公司2003年和2004年分别实现净利润300000元和200000元。2004年5月5日B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A企业得到现金股利10000元。2005年1月10日A企业又以1500000元从B企业购入实际发行在外股数25%,另支付9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至此持股比例达35%。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平均摊销,不考虑追溯调整时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对所得税的调整。A企业按应付税款法核算。在追溯调整法下,A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03年1月2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522000

贷:银行存款522000

2、2004年5月5日分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1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

3、2005年追加投资时。首先,对原按成本法核算的B公司投资采用追溯调整法。

2003年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522000-5220000×10%=0(元)

2003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000×10%=30000(元)

2004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0000×10%=20000(元)

累积影响数=30000+20000-10000=4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522000

-B公司(损益调整)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522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0000

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1509000

贷:银行存款1509000

追加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1509000-(5220000+300000+200000-100000)×25%=104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4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104000

将原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追溯调整为权益法时,若被投资单位在追溯期内获得盈利,其他所有者权益均为增加变动,则要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等账户的账面金额。在上例中,在账面上一方面增加了资产40000元,即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40000元;另一方面增加了所有者权益40000元,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0000元。以上调整均是人为因素,并不是原投资业务本身所致,其结果是虚增了投资企业的资产和所有者权益。

三、建议采用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它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期采用新的会计政策。笔者认为,对由于追加投资而使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1、将长期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与新追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新的初始投资成本。首先,将原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转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成本)”,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其次,将追加的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成本)”,贷记“银行存款”等。

2、将新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追加投资当日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进行比较。若前者大于后者,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从追加投资当期开始在规定的期限内摊销;若前者小于后者,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成本)”,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3、追加投资后的处理。追加投资后的当期及以后各期,都要按照持有的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比例,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计算确定投资企业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按此方法,上例应该作如下处理:

1、2003年投资和2004年分派股利时,会计处理同上。

2、2005年追加投资时,采用未来适用法。首先,对原成本法核算的对B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转账。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522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522000

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1509000

贷:银行存款1509000

计算股权投资差额=522000+1509000-(5220000+300000+200000-100000)×35%=64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