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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基层工作经验总结

扶贫基层工作经验总结

扶贫基层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

今天,我们召开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扶贫开发和定点帮扶工作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大帮扶工作力度,推动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开展。

年以来,省直各定点帮扶单位始终把定点帮扶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构建和谐、促进民族团结、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通过帮思想、帮管理、帮资金、帮项目、帮信息、帮技术等灵活多样的帮扶手段和内容,使定点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新阶段扶贫开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年,省直各帮扶单位共派出蹲点挂职干部977名,落实帮扶资金3018.65万元(含物资折价),帮助引进项目274个,引进资金1.55亿元,在全省39个县、110个乡镇、220多个贫困村中,实施了物资捐赠、小学援建、校舍修缮、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建设、暖棚建设和种养业扶持、实用技术培训、贫困生资助等项目。共修缮校舍38所,资助贫困生2023人,举办各类培训班281期,培训农牧民3.38万人(次),帮助劳务输出5900人。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贫困村人均收入从年的795元,提高到年的1055元,有46.7万群众解决了温饱问题。同时,省直各帮扶单位把定点帮扶与宣讲中央、省委1号文件活动相结合,抽调人员认真宣讲1号文件精神和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深入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年以来,省直定点帮扶单位共抽调宣讲干部5530名,在宣讲1号文件活动中为贫困农牧民办实事7000多件。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定点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把定点帮扶视作兼职工作,有的甚至认为是单位的负担;有的单位把定点帮扶简单地理解为捐款捐物,只是过年过节慰问一下。二是制度不落实。有的帮扶单位调查研究不够,帮扶方案的确定缺乏针对性;有的帮扶单位考虑自身困难多,工作落实不力。三是一些贫困地区的基层组织同帮扶单位衔接沟通不够,只把希望寄托在资金的投入上,组织发动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脱贫的主动性不足。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进入新世纪后的七年,是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最大、贫困农牧民受益最多、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时期。扶贫开发解决了110.8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为全省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和构建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农牧区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扶贫开发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任务极其艰巨。

我省是全国经济欠发达的省份之一,贫困是我省最大的省情,与贫困做斗争是我们面临的最重要、最艰巨、最紧迫的任务。全省尚有86.6万群众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占农牧民总数的24.8%,全省常年返贫率在13%,比例仍然过高。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合力扶贫的大扶贫理念,团结带领全省各族群众为消除贫困做出长期的、艰苦卓绝的努力。党政机关定点帮扶是我国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必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工作,把定点帮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对党政机关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政机关单位参与扶贫开发,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执政为民,不仅要落实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也要落实到机关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上,落实到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上。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首先要关心贫困群众的疾苦。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一方面大力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扶贫开发的力度。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年,为集中力量在上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国家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本世纪初,又组织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定点扶贫与整村推进相结合开展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帮扶单位定点联系到县,扶贫到村到户,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积极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利益。

党政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机关单位定点帮扶的县、乡、村,都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社会事业相对滞后、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地区。帮助贫困人口尽快解决温饱问题,实现稳定脱贫,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事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参与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影响和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显得尤为重要。机关单位多数承担着指导或带动全行业发展的任务,同时也肩负着支持贫困地区加快行业发展的重任。贫困地区也是机关单位了解掌握情况、分析研究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的试验地,加强与贫困地区的联系,有利于机关单位直接倾听基层群众的呼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有利于及时调整政策,促进工作开展。社会扶贫能否取得重大突破,能否加快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步伐,关键要看各级机关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党政机关单位的表率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党政机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引领、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历史重任。

党政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谐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关系,表现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三个层次的和谐。贫困现象的存在,贫富差距的扩大是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贫困产生的心理失衡,会导致少数群众与社会的不和谐;贫困心理引发的社会行为会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贫困现象的长期存在,会造成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和开发,使人与自然的和谐遭到破坏。定点帮扶是社会力量关爱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参与扶贫开发,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手段。

党政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实践证明,机关单位干部定点挂职扶贫,可以更全面地认识基本国情、省情,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可以近距离体验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精神,从群众中吸取思想营养,锻炼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机关干部只有到基层去实践,与实际相结合,才能在实践中提高,发挥其能力水平。尤其是年轻干部,在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基层情况,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培养过硬的工作作风,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定点挂职扶贫不仅为我省党政机关干部施展才智、锻炼成长提供了一个广阔舞台,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级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提高。

二、切实加强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

(一)明确指导思想。党政机关定点帮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的大扶贫理念,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救济式”、“输血式”、“造血式”扶贫相结合,围绕“减少贫困,增加收入,缩小差距,构建和谐”的扶贫开发总体目标,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结合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通过资金投入、项目引进、人才支持、技术导入、信息提供等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尽力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进程,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党政机关单位参与定点帮扶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同时也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一项工作任务,应当纳入业务范围,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帮扶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从实现最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定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保持经常的沟通渠道,主动了解定点帮扶地区的情况,积极献计献策,帮助解决扶贫开发中的实际问题。要努力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

(三)健全激励机制。通过健全机制,使定点帮扶工作与单位荣誉和个人进步联系起来,以此来促进工作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扶贫办,已决定将省直帮扶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成效纳入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文明单位的推荐评选条件;对基层挂职扶贫满一年,经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双方认定后,可以算作基层工作经历,挂职期间的表现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表现优异、工作突出的挂职干部可以优先提拔。这些激励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充分调动帮扶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对推动定点帮扶工作来讲很有必要。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省直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进行检查,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表现差的单位进行通报。省扶贫办每年要拿出一部分资金奖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帮扶单位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成效。

(四)落实定点帮扶制度。制度是开展工作的保证,只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定点帮扶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一是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帮扶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抽出一定时间到定点乡村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帮助帮扶村查找贫困根源,理清发展思路,研究脱贫对策,并依据帮扶县扶贫开发规划,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规划和帮扶计划。二是落实挂职扶贫制度。把定点帮扶工作与培养锻炼干部相结合,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锻炼。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和工作指导,关心、爱护和支持挂职干部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教育挂职干部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艰苦奋斗,严格自律,扎实工作,认真履行挂职扶贫干部的各项职责。三是落实帮扶资金整合使用制度。帮扶资金使用坚持“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和载体,整合各方面资金,在帮扶村实施综合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四是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帮扶单位要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论证审批、公示公告、招投标、竣工验收、绩效考核和后续管理等制度。

三、想方设法解决贫困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

贫困地区需要资金、需要技术、需要理念、需要人才,归根到底就是需要实实在在的帮助。党政机关单位参与扶贫开发,必须想方设法解决贫困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

一是在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上下功夫。我们有的贫困地区的农牧民“等、靠、要”思想严重,帮扶单位要与当地政府联合起来一起扶志,也就是扶贫先扶志。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富裕要靠勤奋来创造,社会主义新农村要靠新型农民去建设。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因此,帮扶单位要多宣传勤劳致富的典型,多宣传科技知识和农村适用技术,结合新农村建设抓好农牧民的培训,帮助贫困群众更新观念,拓宽致富门路,坚定艰苦奋斗改善生活的信心。

二是紧紧围绕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在帮扶上下功夫。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和异地扶贫,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布局,是源于实践、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经验总结,是实现贫困地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因此,定点帮扶必须突出重点,才能在提高扶贫效益上取得突破。各定点帮扶县政府和扶贫部门一定要积极协调帮扶单位围绕年度扶贫重点开展帮扶工作,将帮扶资金进行有效整合。基层扶贫部门要主动与帮扶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积极汇报工作,衔接项目,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创造性。

三是在解决贫困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要定点联系到村,扶持到户,多角度、多方位、多层面为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提供有力支持。要围绕整村推进重点工作,突出六个方面的建设,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的社会事业建设,增加群众收入的产业建设,改变村容村貌的文明新风建设,规范有序的民主政治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要根据帮扶村实际,在考虑资源优势、市场需求、群众技能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坚持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并重,按照因地、因村、因户制宜的原则,帮助贫困群众合理确定到户项目。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培训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致富信息服务和技能技术培训,使贫困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发展信心,提高素质技能,加快帮扶村富裕劳动力的转移和输出。要引导贫困农牧民调整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引进龙头企业,建立经济合作组织,搞好配套服务,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牧民收入。要积极推进科技扶贫工作,立足不同生态地区的自然资源和比较优势,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努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培育特色产业和新型农牧民。

扶贫基层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2篇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思想建设方面

一是对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程度不够深,还需用心领悟其内涵实质,在实际工作中思考和投入到工会工作的精力比重大,投入到扶贫领域的工作精力相对比重小,挂钩支队存在一定程度的上紧下松、“温差落差”浮动的情况。二是对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其云南工作和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还不够主动,理论钻研深度不够,系统性不够强。虽然能够认真参加总队党委组织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学习,但是自觉主动地抽时间静下心来学习比较少;在开展党建工作、脱贫攻坚工作、路政工作以及工会工作时遇到问题才翻理论、寻政策,碰到需要才找依据、查资料。三是对精准扶贫、精准帮扶相关精神内容学习不到位,运用精准扶贫思想指导具体工作意识不够强,没能把理论和总队扶贫工作实际紧密地联系起来。

(二)履行行业脱贫攻坚职责方面

一是作为总队工会主席,客观上认为总队扶贫工作有分管领导,自己做好帮扶责任人相关工作就行了,没有以全局上升到总队党委的角度来思考脱贫攻坚工作,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向总队党委提出的新方法、新思路偏少。二是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估计不足,总认为国家经济不断增长,人民群众的生活不断提高,打赢脱贫攻坚战问题不大,思想上持有乐观态度,对扶贫一线的开展情况掌握程度不够深、不够细,调研次数偏少。三是对挂钩支队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的了解、指导不够,在主抓工会工作时带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识不够强,教育引导实效有待提高,实施“志智双扶”还需进一步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不够强。四是在具体脱贫攻坚工作中,想问题、做工作、办事情还是凭工作经验的老方法、老套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少,防范脱贫返贫风险措施不够。

(三)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对支队基层党建基础情况的了解不够,对基层党建基础薄弱的支队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力度不够。二是对自身要求不严,针对个别同志存在的小问题,小毛病总是以提醒为主,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寄希望于同志们的自觉自律,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纪律作风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是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整治扶贫领域、党建工作领域作风问题仍有差距,监督意识不强,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政策宣讲、思想动员工作力度不大,职工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一些贫困户“等帮扶、等小康”,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二是对支队的政治思想建设工作、党建工作以及脱贫攻坚工作督促指导力度还不够,发动干部职工共同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党建工作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行动还不够。三是对开展扶贫领域和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认识还需加强,以简单查找业务问题代替腐败和作风问题。四是落实监督、监管责任方面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挂钩支队拨付的扶贫资金没有认真落实了解支出情况,仅限于会议要求及谈话要求上。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对照以上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政治思想建设认识不到位

对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云南工作和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依然沿用过去的办法抓扶贫,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工作给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建设带来的重大机遇。对脱贫攻坚工作没有用更多地精力和时间去认真领会精神内涵。

(二)理论学习不扎实

工作中放松了脱贫政策理论学习。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因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温差落差”较大,落实决策部署工作不到位,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宣传引导群众浮于表面。

(三)具体工作落实不够

对脱贫工作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紧下松,随大流、搞突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没有很好做到谋划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任务,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还不到位。

三、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通过对照检查,自我剖析,使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今后的脱贫攻坚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提高: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思想理论修养

把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其云南工作和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摆在自身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不断自我加压,提高标准,提醒自己不能有任何松懈之心,继续保持并提高学习上的优势,不断促进脱贫工作能力的提升,为工作提供思想理论支持。

(二)进一步增强组织建设,有效推进基层党建基础工作建设

带头履行管党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思想状态、足够的工作精力来抓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对德宏支队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有效梳理挂钩支队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与不足,将路政本职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扶贫攻坚工作与工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牢、抓细、抓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进一步改进纪律作风建设,夯实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基础

严格督促基层支队做好路政本职工作、党建工作以及脱贫攻坚工作,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件事,把各项工作抓得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六项纪律”,持续做好反“四风”工作,久久为功,沉下身心,通过以上率下、改进方式方法促进干部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持续掌握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状况、存在问题,准确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找准“难点”“病根”、明确靶向,对症下药。

扶贫基层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3篇

按照《关于报送2018年上半年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农商行扶贫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农商行按照政府、监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各项措施,全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扎实开展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

2018年上半年,农商行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从思想认识不深入、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方面确定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内容,并成立了由董事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推进。基层支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建立档案,实行单独管理,总行对基层支行开展的工作进展进行调度。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1. 2018年,农商行继续与当地扶贫办深化合作,继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其注入资金,截止6月末,全行已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4笔,金额10.8万元。上半年发放3笔,金额9.8万元。

2. 开展贴心帮扶工作,农商行于5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包保的快大茂镇下龙头村,到贫困户家中帮助打扫庭院,送去热水壶等生活用品,并将之前已经收集整理好的衣物交给贫困户手中,包保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广、落实。

3. 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在今年5月,农商行总行组织召开了由基层副行长、农贷会计、优秀信贷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对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讲解近期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扶贫工作的通知内容,使参会人员在思想上进一步对金融扶贫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落实好有关扶贫工作政策。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目前全县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82户、贫困人口1066人,且多数是超龄、患重大疾病、没有经营项目、无偿还能力的老人单身群体,要实现精准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着实存在困难。

2. 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到未收回出现风险时,财政局缴存的风险补偿金非100%补偿,需由银行承担一定的风险比例,影响了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的积极性。

(二)政策建议

1. 强化扶贫先扶志、智意识,加强对扶贫工作的充分重视,突出政府主导,银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脱贫攻坚形成合力,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进来,发挥各自的能源效应。

2. 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以外出考察、经验引进、项目帮扶等,结合县域实际因地制宜推广农业项目,提高扶贫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对贫困人口的带动作用。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农商行将在上级部门、监管部门领导下,深入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调度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情况,以下乡督导方式保证此项工作推进,并根据实施步骤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进度,做好总结及相关上报工作。

2. 开展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继续在营业网点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传播国家惠民、利民的扶贫政策。

3. 深入开展包保帮扶工作,组织资金为包保村的贫困户购买鸡雏,发展小规模产业项目,增加贫困户农民收入。

4. 深化与扶贫办的合作,对具有经营项目、讲诚信,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帮助实现生产发展,争取早日脱贫。

扶贫基层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4篇

以党的十七大和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要求,立足实际,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建立符合全县实际的科学、规范、民主的农村低保和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及动态监管机制,健全和完善两类户档案,实施公平、公正的低保救助和扶贫开发扶持,充分发挥“两项制度”在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奠定制度基础。

二、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及试点范围

(一)总体目标

1、探索建立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制定一套便于操作,利于管理的村级经济状况和农户家庭情况的指标识别体系,建立科学规范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

2、建立低收入人口实名制档案系统和信息平台。根据家庭人员组成、贫困状况、项目需求、扶持情况等,分“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交叉户)、扶贫户”4类,建立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档案系统,做到贫困户有信息卡、行政村有台账、乡镇有基本情况资料、县有管理信息数据库,建立全县统一、各有关部门共享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

3.分类落实扶持政策措施。根据致贫原因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的识别对象,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措施。对识别出的低保对象,落实低保救助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识别出的扶贫对象,制定有计划、分年度、扶持到户的扶贫规划,明确扶持方式、项目和资金,力争尽快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识别统计范围,建立信息档案;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收入超过扶贫标准的,经民主评议和公示后,逐步减少扶持;对于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按低保程序适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于返贫的,纳入农村扶贫对象。

2、坚持科学、规范、阳光操作的原则。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指标识别与民主评议相结合以及公开公示制、民主听证制等机制,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杜绝弄虚作假、循情舞弊行为。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农村贫困人口的地域分布特点、贫困状况、贫困成因以及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差别,在工作上实行分类指导。

4、坚持符合条件和农民自愿的原则。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确定为扶持对象,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试点范围、对象规模及标准

年,试点工作在全县25个乡镇全面展开。首先在镇选择村先期开展试点工作,之后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全县贫困人口规模为通过调查统计上报省市审核确认的21.97万贫困人口为准,各试点乡镇依据统计部门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测算,合理确定本乡镇各村贫困人口规模。贫困人口标准原则上以年国家正式公布的扶贫新标准农村人均收入1196元以下贫困人口为准,各乡镇不能自行确定贫困标准。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1、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并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利用新闻媒体、村务公开栏、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规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调动乡、村、社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工作的全面推开打好基础。

2、开展培训。召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培训会议,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基本业务知识。

3、制定村级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体系和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体系。民政、扶贫、残联、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从调查内容、核算标准、核算方法等方面制定村级指标体系和农户指标体系,设计到户卡片和扶贫扶持户项目需求表格。村级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生产生活条件、教育卫生状况等设置,制定村级指数计算表。指标力求简单、直观、且易于获得。指标的设置一定要符合县、乡、村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实际,并充分考虑各要素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影响力。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以家庭人口素质状况、居住情况、农户生产要素占有量、家庭生产经营收入及享受国家惠农补贴等方面设置,制定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数计算表。指标的设置一定要力求反映农户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各要素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影响力。

4、制定包村责任制方案。各乡镇制定出实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包村责任制方案,明确乡镇包村责任人,细化包村人在对象识别、建立档案及信息录入中的责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分两步进行:一是首先在镇选择村先期开展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试点各个阶段的工作认真分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好的做法进行总结,为全县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奠定基础。此项工作在8月10日前全面完成。二是全面组织实施。召开先期试点乡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全面总结试点乡镇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试点乡镇开展试点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通过对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的识别,建立健全贫困户档案,并根据所调查农户的项目需求,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项目。此项工作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具体实施步骤是:

第一步:开展村级状况调查。按照设定的村级指标体系,对各乡镇所有村开展村级状况调查,填写村级指数计算表,计算出村级指标指数。将村指数按由小到大排序,确定分类临界指数,将各乡镇所有村分为最贫困、较贫困、中等、中偏上、上等5个层次,分层次确定各村识别对象规模。

第二步:确定村级识别户规模。由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村的识别对象规模,推选被识别户,并进行张榜公示。每个村的被识别户,对以往建档信息中的低保户和贫困户进行全面调查,不能遗漏。除此之外,对一般户进行调查,满足该村被确定的识别户数量。

第三步:入户识别。各乡镇根据农户识别指标对推选的识别户进行调查核实,核查以户为单位,坚持做到核查户收入与综合评估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并对调查数据进行核算和排序。将农户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交叉户)、扶贫户”4类,分别就家庭人员情况、贫困状况、需求情况、受扶持情况等建立详细的档案系统。五保户是指按照《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已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农村“三无”人员;低保户是指按照《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办法》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对象;扶贫低保交叉户指收入低于低保线并已纳入农村低保,但有劳动能力者;扶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者,包括低保户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

第四步:民主评议。对农户识别指标识别出的低保户和贫困户由村评选领导小组组织村民代表会议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组织评审、张榜公布,对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有异议的,组织重新入户调查核实,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对上报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进行审核、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县民政、扶贫部门审核、备案。低保对象是符合国家五保供养条件却未享受相关政策者;重病、残疾、智障、年老体弱者;因天灾人祸丧失劳动能力者;收入低于低保线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开发式扶贫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第五步:建档立卡。对确定的民政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由村一级对贫困人口登记造册,乡镇汇总、统计,以实名制将对象名册输入计算机,建立乡级贫困户档案,并上报县扶贫、民政、统计部门,由县扶贫部门统计、汇总后建立县级贫困户档案。

第六步: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措施。根据建档立卡确定的贫困户和低保户,做好项目需求调查,合理确定扶持项目、扶持方式。对经规范识别的低保户,要根据农户实际,确定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标准,实行低保救助。对经规范识别的贫困户,要严格按户实际情况落实扶助措施,符合信贷条件的,可享受到户扶贫贷款贴息;到村到户的扶贫项目要向贫困户倾斜,加大扶持力度;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优先安排贫困户子女,并在培训经费和生活补助上给予倾斜,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第三阶段:工作总结阶段

一是检查验收。完成对象识别信息录入后,要从农村贫困人口确定、民主评议、档案建立等每一个环节进行认真总结,进行成果应用研究,制定一整套便于操作,利于管理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工作结束后各乡镇组织初验,县“两项制度衔接”领导小组进行全面验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督促完善或要求重新开展。各乡镇“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成绩将作为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总责任书进行考核。

二是总结。年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总结大会,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县总体进度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扶贫办主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扶贫、民政、统计、财政、残联等单位抽调专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组织试点工作的督查和考核验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进行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等。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精干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业务骨干、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的作用,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顺利进行。

(二)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把搞好“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大力协作配合,努力实现识别过程中的程序衔接、识别对象后期扶持的政策衔接、全县所有低保对象的管理衔接,共同促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扶贫部门要组织好调查户的排序、入户识别工作,做好贫困户信息的录入、动态管理以及专项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更新和管理等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抓好到户扶贫项目的落实等。民政部门要明确低保范围和标准,确定低保户,落实对低保户的救助措施。统计部门要依据国家贫困标准、贫困监测、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等,分析提出县级贫困发生率及贫困人口识别规模的意见,并配合扶贫部门做好信息录入、管理以及识别贫困人口数据与国家有关数据的衔接等工作。残联要摸清残疾人底数,对贫困残疾人进行识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纳入低保和提高低保档次的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扶贫倾斜政策。财政部门要落实有关工作经费。各乡镇要把试点工作作为年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试点工作,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如期完成。

(三)严格工作程序。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重点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公开公示要到位。要严格执行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审定后再次返回乡镇村公示四个层面的公示程序,公示内容要包含贫困户主、家庭人口、贫困类型、贫困家庭人均收入、拟救助方式及标准等情况,每个公示期必须达到5天;居住分散的乡镇可通过广播等形式公示,公示期限可适当延长。对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对象,要再次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准确后要重新公示。二是入户调查要到位。对经村民小组推荐得票超过2/3的申请人,要组织由驻村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参与的3人以上调查组,对其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必须深入实地,入户察看和走访,确保调查核实的情况真实准确。调查组成员必须对调查核实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调查核实结束时,调查组人员和申请人都要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三是审核把关要到位。审核把关分为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四个层次,每个层次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每个贫困对象严格审查,把好对象收入测算关、资格审核关。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排除在贫困户名单之外。

(四)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倍受各有关方面关注。一要通过各种形式,将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积极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动员广大群众支持、配合和参与贫困对象识别等关键环节,及时向相关工作人员和调查组提供真实准确的情况资料。二要分层次就“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的操作程序、实施方案等开展系统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传达贯彻上级业务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做到贯彻精神不走样、具体工作有落实。三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形式,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纠正偏差和失误,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规范运行。

(五)认真落实识别后的帮扶措施。落实帮扶措施,是“两项制度”的最终落脚点。在识别衔接后的帮扶措施落实上,除了要认真落实并倾斜安排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产业化扶贫、移民扶贫、社会扶贫、社会救助等特惠政策外,还要在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级扶贫互助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教育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惠农强农普惠政策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形成大扶贫的格局。

扶贫基层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5篇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我市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受疾病、事故、失业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我市还有一部分妇女处于贫困状态。为切实帮助她们脱贫致富,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贫困妇女帮扶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层层调查,摸清底数

要发动各级妇女组织和妇女干部深入社区、村庄,深入妇女群众家中,全面了解各类贫困妇女的生存状况及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需求,并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建立贫困妇女基本情况档案。

二、制定措施,积极帮扶

要针对贫困妇女的实际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特别是对有求职要求的贫困失业妇女,要积极组织有关单位、企业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对有致富愿望的农村妇女,要积极组织有关单位、专家进行结对帮扶,为其提供培训、技术指导、资金扶持等服务;对因疾病、事故致贫的城乡妇女,要层层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其捐款捐物;对贫困家庭中的女童,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资助其完成学业。

三、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开展贫困妇女帮扶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开展贫困妇女帮扶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出成效。凡妇联能帮助解决的,要一件一件的办好、一件一件的落实。妇联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本地区、本单位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积极争取协调有关部门,想方设法把问题解决好,真正为贫困妇女办好事、办实事,当好她们的“娘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