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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贷款利率

私人贷款利率

私人贷款利率范文第1篇

【关键词】私人借贷 农民专业合作社 融资 影响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资金短缺的情况,通过农业银行、信用社、小额信贷公司、村镇银行等正式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又存在着贷款成功率低、准贷额度小、门槛高等问题。私人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是一种非正式的融资方式,私人借贷由于具有无需抵押物、借款成功率高、手续简单以及借款对象广等特点,在我国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活跃和普遍。据统计,我国农村发展农业生产所需的资金70%以上要依靠私人借贷或民间借贷。不言而喻,私人借贷对解决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难题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私人借贷的类别和特点

1.私人无息借贷及其特点

私人无息借贷是基于亲缘、血缘和地缘关系而形成的借贷形式,具有互质。资金需求者通过向亲戚、朋友或是熟人等借款,这些私人资金的提供者出于对资金需求者的感情和信任又免收利息,只需借款人立借条作为凭证。这种借贷形式具有免收利息、成功率高、手续简单以及额度较低等特点,在城市和农村地区是最基本、最普遍的一种借贷形式。

2.私人付息借贷及其特点

私人付息借贷是民间借贷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需求者通过向本地区内的熟人、专营放贷的个人或高利贷者借款,私人资金供给者不仅要求资金需求者立下借款凭证而且要收取一定的利息,且一般高于同期银行的利率。私人付息借贷具有高利息、手续简单、额度较大以及有明确的还款期限等特点,适合于对资金需求量较大但又很难通过正式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个人和企业。

二、私人借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的积极影响——与正式金融机构的比较

(一)快速解决资金问题

由于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的是种植业和养殖业,而农业又具有生产周期长、自然风险高、资本增值率低等特点,所以大多数正式金融机构都要对申请贷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反复的评估和论证,这将花费大量的时间,可能会使农民专业合作社错失发展良机。和正式金融机构相比,私人借贷具有手续简单、无需抵押担保或只需少量抵押物的特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直接与私人资金供给者商谈,并立下借据或提供一定的抵押物,就可以获得资金。这就大大节省了借款时间,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填补资金空缺。

(二)有效解决资金问题

和其他产业相比,农业生产具有天然的弱质性和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因此大多数正式金融机构对农业生产的投资积极性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正式金融机构处获得的贷款数额也比较低,不能有效解决合作社的资金短缺问题。由于私人借贷的成功率较高且手续简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可以同时向多个私人资金供给者借款,这样可以比较容易的筹集到合作社发展所需的资金,有效地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三、私人借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的不利影响

(一)私人无息借贷资金提供者的催款压力

首先,这些私人资金提供者可能具有风险厌恶的倾向,他们会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变差而不能收回自己的钱,因此可能会频繁地向合作社负责人索要借款,这会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金的规划和正常使用。

其次,这些私人资金提供者可能因突发事件或商业投资而急需资金,他们可能会向合作社负责人催要借款,这也会对合作社对资金的规划和使用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问题。

(二)私人付息借贷的利息压力

私人付息借贷资金的供给者一般会对合作社的借款收取比银行等金融机构高的利息,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需资金量又比较大。很显然,合作社背负的利息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加重了合作社的资金压力,更加不利于合作社融资问题的解决。

四、私人借贷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的政策建议

(一)规范私人付息借贷的利率和借贷协议

一方面,政府和金融监管单位要严格规范民间借贷的利率,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即私人付息借贷的利息率可以适当的高于银行的利息率,但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利息率的4倍。如果超出4倍的规定,则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要规范借贷协议,防止高利贷和霸王条款的出现,切实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减轻利息压力,进而解决融资问题。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自身建设,争取资金供给者的信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否获得私人借贷资金的支持,关键取决于合作社的经营状况。所以合作社负责人要通过各种方式保证合作社的正常运营,使私人借贷资金的供给者愿意将钱借给合作社,减少或者避免他们催促合作社还款情形的出现。

(三)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成员借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和合作社内部的成员有着很大关系。一般来说,合作社内部成员一方面对合作社的经营状况比较了解,另一方面他们也深知只有合作社的正常运营才能使他们的收入增加,所以当合作社出现资金困难时,他们大多愿意将钱借给合作社。鉴于此,合作社负责人可以向成员们借款,对借款数额大的成员可适当付利息,以调动其积极性。

参考文献

[1]田海霞,王志宏.私人借贷问题研究[J]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03).

私人贷款利率范文第2篇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高利贷;借贷纠纷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3)08-0070-03

非正规金融在世界上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金融现象,国外对于非正规金融的研究由来已久。国际上一般认为民间金融就是“非正规金融”,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其存在表明,正规金融无法完全满足现实和潜在的金融需求。我国非正规金融产生于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是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不健全和不完善的产物。马光荣(2011)使用中国农村的调查数据发现,在正规金融越不发达的地方,非正规金融对民营经济发展发挥的作用越大。非正规金融活跃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值得关注与深思的是,国内市场曝光的各种“跑路潮”和“非法集资”也在日益加剧。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非正规金融违规借贷大案要案频繁发生呢?目前对于借贷纠纷中的现实成因也有了各种研究与探讨。王劲松(2004)认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产生了对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需求。民间资本为非正规金融市场提供了资金供给,从而使得非正规金融市场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壮大。但是。从所有制结构来看,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这不仅影响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正常发展,而且削弱了货币政策的调控作用,并造成非正规金融的风险累积(钱小安,2003)。另外,通过大多数文献研究均发现,非正规金融市场利率持续地高于正规金融市场利率,从而使整个金融市场的利率呈现出二元结构,这种利率二元结构正是诱发非正规金融违规借贷的重要因素。本文以2011年110件非正规金融违规借贷案例为基础,分析目前非正规金融中违规借贷的成因,希望能为未来非正规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分析基础和政策建议。

一、非正规金融违规借贷的原因分析

(一)高利贷是直接原因

李丹红(2000)将非正规金融划分为三种形式:友情借贷(白色借贷)、灰色借贷(中等利率水平借贷)和黑色借贷(高利贷)。所谓“高利贷”指的是索取高额利息的贷款,盛行于中国旧社会,最常见的有所谓“驴打滚”利滚利,一些人以暴富的心理参与其中,在利率链上层层加码,使得雪球越滚越大,风险越积越重,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当事人或跑路或失踪。除此之外,部分放贷人和资金掮客以高息为诱饵大量吸收公众存款,再以更高的利率放贷赚取高额利差,这也大大地增加了非正规金融的风险。从最低一层的日息到民间钱庄、当铺、小额贷款公司,甚至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每一层较上一层都在不断放大贷款利率水平,高额利息势必加大企业融资成本。一旦实体经济不堪重负,金融泡沫破灭,资金链断裂,就会在金融市场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发关联方连锁反应和市场危机。

(二)私营企业融资供不应求是根本原因

Tsai(2001)基于实地调查的研究发现,中国的私营企业在创立和发展过程中一直主要依靠非正规金融进行融资。林毅夫(2005)在1996—1997年对中国的私有企业所进行的调查中发现,有88%的企业表示从未从正规金融体系获得贷款。根据保育钧(2006)等人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2006年中国第七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我国私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但私营企业的外部融资问题依旧没有大的改观。虽然近年国家号召银行增加中小企业贷款,但增加的贷款大多落在有较强实力的“中等企业”上,而真正需要金融支持的私营企业仍然贷款困难,几乎90%的规模以下小型企业和95%的微型企业没有与正规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正是由于正规金融的“抓大放小”,保守放贷,再加上信息不对称,致使私营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概率微乎其微,于是非正规金融的介入缓解了这些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金融困境。

(三)金融体制不健全是重要原因

我国经济金融体制处于过渡时期,市场缺乏足够的监管,并且资金分配体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政府的经济活动扩张越强,私人部门在正规金融市场受到的挤压程度就越强。林毅夫指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融资约束模式方面由于预算软约束的存在而有着明显的差异。由于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的存在,其融资成本相对于非国有企业而言要低。此外,从现阶段来讲,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与银行准备金率的提高以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正规金融环境。同期,为减少坏账,各家银行开始全力同收企业贷款。于是企业不得不以更高成本进行融资,甚至“拆东墙补西墙”,这严重影响了非正规金融市场宏观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二、非正规金融违规借贷的文献调查

(一)调查方法

为了研究我国非正规金融违规借贷的现状,对以上原因加以解析和论证,研究者对2011年非正规金融所发生的违规借贷案例进行了全面网络搜索调查。主要利用凤凰网、FT中义网和新浪财经等各种网站,输入关键词:非正规金融、民间借贷纠纷、违规借贷和跑路潮等,按省区分类搜索和归集。共收集到2011年有效案例数110件,案例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笔者依据有效案例的涉案金额及利率、案发时间、案发企业性质及所在行业、案发原凶及结果等因素做了相关统计分析。并对各省区市违规借贷与其市场化指数进行了相应的比较分析。

(二)结果分析

首先,对各案例的涉案金额及利率的分析结果如下。如表-1所示,据统计,2011年总计涉案金额约317亿元,数额之大足见非正规金融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大影响力。另由统计得知,110件案例中有合计33家企业涉案金额上亿,占据总案例数的30%。8家企业涉及金额在10亿元以上,占据总案例数的7%。涉案金额最少的也有5万元,其中单位或个人平均涉案金额高达2亿多元。案例中有远远超过一半的违规借贷纠纷源于高利贷。110件案例中年利率超过100%的大有所在,最高年利率达360%,远远超过国家的规定标准。正是由于受高利率的诱惑,更多的民间资本盲目参与投资,这进一步纵容了各种非正规金融。文献调查显示,类似“驴打滚”利滚利,以拖欠款项为理由提高利率或者提高利息款额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在支付本金中预先扣除高额利息。

其次,从省区分布来看,浙江、广东、江苏、山东、河南、内蒙古、福建和安徽均属借贷纠纷较严重的省区。这些省区案例合计99件占据总数目的90%,涉案金融累计占据总涉案金额的82%,其中浙江涉案38件为全国之最。这些省区基本分布于东南沿海区域,开放较早,私营经济发展较快,其中一些城镇,私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依据国民经济研究所樊纲等人(2006)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得知,在不考虑直辖市的情况下,以上纠纷严重省区的市场化指数均较高,其中浙江、广东、江苏2003—2005年平均市场化名列前茅。另一方面,以上110件案例中有98家属于私营企业,接近总案例数的90%。此外,据国家统计,2010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其中东南部有405家,占据总数的80%以上。东南沿海地区民营或私营经济之所以能够得到如此迅速的发展,与非正规金融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

最后,从时间分布来看,2011年涉案数第一季度6件,第二季度16件,第三季度45件,第四季度43件。从总体情况来看,非正规金融违规借贷案例大体呈递增趋势。第一、二季度违规借贷不明显,2011年下半年涉案数明显增多。三、四季度合计案例数为82件,几乎占据全年案例数的4/5,案例曝光数也明显增加。其中,浙江、广东、江苏、山东、河南、内蒙古、福建和安徽等违规借贷多发省区,三、四季度合计案发数平均占据全年总数的3/4以上。例如,进入2011年9月后,浙江在高利贷与银行的双重挤压下,跑路事件开始波及众多规模较大的企业,众多温州老板跑路,更有甚者跳楼,并最终引发一场地区性的金融危机。

三、结论与建议

基于上述成因分析,研究者提出以下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一)规范借贷利率和转贷利差。规避高利贷行为

完善和规范借贷人行为。首先,适当地降低放贷人准入门槛。低门槛会吸引众多公民想得到放贷人的合法资格,从而把更多的民间资本纳入到法律规范中来。一旦放贷人合法资格普及、规模化,游离于灰色地带的高利贷也就没有了生存空间。其次,《放贷人条例》应禁止支付复利,禁止以被拖欠款项为理由提高利率或者提高利息款额,禁止在支付本金中预先扣除高额利息。最后,可以适当考虑提高银行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使得手中有闲钱的公民积极将钱存入银行。由大银行转贷给小额贷款公司,由小额贷款公司再放贷给有资金需求的私营企业。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善于发放贷款,这一方面大大减少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也减少了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套利空间,从而可以降低借贷利率和风险,进而减少违规借贷行为。

(二)拓宽私营企业融资渠道,平衡非正规金融需求

首先,增加转贷比例,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茅于轼(2010)指出,根据经济学证明,在一定范围内增加转贷比绝对是利大于弊。例如,可以增加农村资金的供给,帮助更多的私营企业获得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还能降低借贷利率,这些对完善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次,成立私营企业发展基金。国家各金融部门应该积极参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建资金“蓄水池”,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私营企业发展基金管理的专业性,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加可贷资金,降低贷款难度,规范借贷行为。最后,成立私营企业政策性银行。这样的银行应该是一种公益性的金融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公益金融,以服务和支持私营企业发展为目标。

(三)加强金融监管,引导非正规金融健康发展

高小琼(2004)认为,研究非正规金融必须从制度角度着手,法律法规制度对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宏观金融环境的变化,包括各种政治制度的转变是影响非正规金融违规借贷的重要原因。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金融转型时期,加强金融监管迫在眉睫。因此,我们必须将非正规金融活动加以阳光化与合法化,使其由“地下”走向“地上”。阳光化过程中正确区分“黑色”非正规金融与“灰色”非正规金融,对于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黑色”非正规金融部分要严厉打击。要严格抑制纯属诈骗性质的非正规金融,坚决取缔如洗钱、逃汇、等非法融资行为;对于合理但不合法的“灰色”民间金融部分应当加以正确的引导,使之合法化并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保育钧.2006年中国第七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综合报告[N].中华工商时报,2007,(2).

[2]樊纲,王小鲁,朱恒鹏.中国市场化指数——各省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6年度报告[R].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2006.华工商时报,2007,(2).

[3]高小琼.制度背景,经济运行与民间借贷[J].金融研究,2004.,(12):135-139.

[4]李丹红.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现状与重点改革政策[J].金融研究2000,(5):118-125.

[5]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J].经端研究2005,(7):35-44.

[6]茅于轼。怎样确定最优的转贷比例——谈小额贷款公司的前途[J].农村金融研究,2010,(9):50.

[7]马光荣,杨恩艳.社会网络、非正规金融与创业[J].经济研究,2011,(3):83-94.

[8]钱小安.金融民营化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J].金融研究,2003,(2):1-11.

私人贷款利率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日高校 教育经费 贷款融资 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2-0091-07

我国高等教育自1999年开始大规模“扩招”以来,各高校的教育资源全面紧张。在政府投入不足及我国高校市场筹资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向银行贷款也就成为严峻形势下的必然选择。目前,几乎所有的高校都有贷款,向银行贷款已经成为许多高校解决教育经费不足的一条途径,“负债经营”也成为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特点。而早在我国之前,主要发达国家就已开始通过向资本市场实施借贷融资的方式来筹措其发展过程中所必需的部分经费,日本就是其中之一。在日本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国立大学还是私立大学,除了获得国家财政拨款、学费、附属医院收入以及其他竞争性外部资金外,通过贷款方式融资也是其资金筹措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中日高校贷款融资的历史

从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变化情况来看(图1),日本高等教育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20世纪60年代初期年到70年代中期,日本高等教育进入第一次规模扩张期;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的大约15年是其高等教育规模控制期;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后则进入第二次规模扩张期。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是日本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的发展时期。我国高等教育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到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迈入了大众化阶段。可以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到21世纪初期是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到大众化的过渡阶段。

我国高等教育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奉行“收支平衡”的财政原则,各高校大体都是“给多少钱,就办多大的事”经营策略,向市场筹措资金的行为鲜有发生。因此,直到1999年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大扩张之前,高校不存在大规模银行贷款。虽然,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有少量世界银行高等教育专项贷款项目,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也出现了高校校办产业贷款和少量基建贷款的融资行为。但由于世界银行贷款主要是政府主导借贷并负责偿还,且政府对贷款项目的管理比较规范,贷款资金也得到良性运作。再加上这一期间的银行贷款总体规模很小,高校覆盖面也小,因此没有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随着“扩招”政策的实施,高等教育规模快速增加,我国开始进入由精英教育跨入大众化教育的转变阶段,同时教育资源与规模扩张之间的矛盾也突显出来。在当时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下,我国高校通过“银校合作”的方式掀起了向商业银行贷款的热潮,一股“高校贷款热”迅速席卷全国,高校贷款融资的诸多问题也随之出现。

日本高等教育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进入了以新制大学制度建设为基础的转变阶段。二战结束前后日本第一次生育高峰期所出生的人口,至1965年前后已经达到18岁,其结果直接导致大学入学需求增加。加上这一历史时期技术革命和高速经济成长背景下对理工科人才的需求及女子入学率的提高,政府逐渐降低了对大学设置标准的要求以吸收更多的青年入学,日本高等教育由此进入20世纪60年代初期至70年代中期的第一次规模扩张期。

从表1中的数据来看,从1960年到1975年日本高等教育由精英到大众化教育的转变过程中,学生总数由62.6万人增加到173.4万人,增加了约110.8万。其中,国、公立大学学生数增加了18.6万,私立大学的学生规模增加了92.2万人。而私立大学学生数占总在籍学生数的比例也从1955年的59.7%上升到1975年的76.4%,超过3/4的学生被私立大学接收。日本战后在高等教育由精英到大众化教育阶段的转变过程中毛入学率的提高,主要由私立大学学生数量的快速增加来实现。也就是说,日本高等教育在其大众化发展阶段的规模扩张中,本应由政府来承担的高等教育规模扩大的成本,却由主要依靠学费收入来运行的私立大学承担了。日本高校通过贷款方式筹措经费的历史也因此发端于私立大学。

随着学生规模的快速增加,日本私立大学的教育资源开始全面紧张,对新的基础设施及教学设备的需求不断扩大,各私立大学面临资本支出快速增加的压力。单从1960年至1963年来看,日本私立大学就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扩大校园面积的土地购买及校园基础设施建设(表2)。1960年用于土地购买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总额为46.9亿日元,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为15.2%。而仅仅经过三年的扩张,到1963年日本私立大学用于土地购买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总额已达到了240.2亿日元,是1960年的5.1倍,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也上升至27.5%。

私人贷款利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私营企业;融资;融资渠道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私营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灵活的经营方式,成立门槛低,对社会就业具有很强的吸纳能力。但由于私营企业规模较小,经营风险高等特点,其发展过程中难以获得正式渠道的资金来源,往往只能靠自有资金和民间信贷资金来解决,而这些资金不但成本高而且来源不稳定,成为私营企业快速发展的瓶颈。“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推进私营企业的发展,以不断完善和平衡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结构问题,私营企业发展将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周期。基于此,本文从私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成因角度出发,对如何破解私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了对策思考。

一、私营企业融资状况分析

1.债务性融资比率过高,权益资金融资不足

2008年以来,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之下,我国私营企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特别是2011年以来国家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利率以后,大批私营企业因资金紧张难以为继。这其中最主要原因是私营企业获得的金融资源是不平衡的,获得信贷支持少,直接融资渠道窄。由于经济体制、企业的产权性质和历史等方面的原因,私营企业融资困难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主要表现在私营企业融资问题表现为利率高、时间急、周转快的特点与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的战略是不相符合的(见表1)。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年鉴》2002-2011,表中02-10列示的是10年的均值,而11列示的是2011年的数值。

通过表1企业资金来源结构可以看出,私营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明显,流动负债比率较高,虽然在2011年有所降低,但降低并不明显。过高的流动负债说明企业流动比率较低,企业流动性差,大量的资金都是靠短期负债来解决的,如果出现国家信贷政策收紧,势必造成企业的资金链的断裂。而与之相应的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比率高,这也说明了国有企业融资渠道比较宽泛,可以通过国家资本金注入、上市融资等多种形式来筹集权益资金,而私营企业的权益资金只能够企业自身积累以及企业主的投入,权益资金过低造成了私营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资产负债率高过,融资结构失衡已经成为制约着我国私营企业的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2.信用担保制度难以落实,抵押担保成本过高

由于受发行规模的严格控制,私营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债权的方式直接融资,目前,我国普遍缺乏为私营企业服务的金融专门机构,新组建的城市商业银行原来也是面向私营企业的,可由于资金、服务水平、项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严格,限制了私营企业的融资。在中间业务方面,满足私营企业交易需要的结算工具较少。国有商业银行很少对私营企业办理托收承付和汇票承兑业务及票据贴现,致使资金结算渠道不通畅,资金进账时间过长,甚至发生梗阻。另一方面,私营企业的融资担保要求过高,私营企业由于经营风险过高,往往需要一定的物品抵押才能获取贷款,这个也符合正常的银行信贷管理需要,但从样本中可以看出94%以上的私营企业需要提供超过贷款本身金额的抵押品才能获取贷款,有45%以上私营企业甚至需要提供超过抵押品二倍的价值才能获取贷款,往往导致企业名下所有易变现资产均要求纳入担保范畴,甚至在企业扩张经营和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下,出现没有可以抵押的物品的状况,这种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银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无形间对私营企业再融资设置了极大的障碍。

3.融资综合成本过高

由于私营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因此,银行为了弥补贷款风险,对私营企业贷款一般都提高了一定的利率幅度。以下是某商业银行对私营企业贷款的上浮幅度表。

除此之外还有资产评估费、抵押登记费、抵押物的保险费用,所有融资成本可以占到贷款额度的12%-13%,过高的融资成本,致使许多私营企业负担沉重。而且私营企业一般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在资金严重短缺情况下,往往要靠典当业、民间亲友借贷,甚至有时不得不转向成本高昂的高利贷为企业筹集资金,付出较高的资金成本,使得生产经营陷入困境。

二、私营企业融资难的对策思考

1.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首先,私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自身融资存在的弱点,建立起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融资战略,建立起多元的融资渠道。例如在成长期应和投资公司密切联系,获得其投资风险资金,特别是获得私募基金的支持,以获得充足的低利率资金。其次,私营企业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十二五期间国家逐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在这种背景下,私营企业应积极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以便获得国家科技财政资金补贴。积极拓宽民间融资渠道,要改变传统的单一信贷资金来源或资本市场资金来源的状况。通过加大小额贷款公司建设,获取对口信贷资金支持,不断壮大私营企业的资金实力。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从政策层面上来看,我国目前虽然出台了一些扶持私营企业的政策法规,但在具体细则方面还存在制度空白,特别是对私营企业在资金支持上还没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已纷纷实现了股份制改造,独立法人地位越来越明显。因此,政府通过银企联合会的方式来促进私营企业和银行之间合作的边际效应越来越弱。而只要通过法律和制度性规定才能不断的促进私营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的联系。国家应尽快制定《担保基金法》、《风险投资法》,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私营企业利益。其次,要加强多元资本市场的建立,通过立法手段来不断的促进我国创业版市场的建设,为规模以上私营企业进行上市打通制度障碍。同时,要逐步放开债券市场,通过税收政策和政府扶持,建立起政府主导下的私营企业融资平台,不断解决我国私营企业融资难方面的制度性困境。

3.开展多元化融资

目前,私营企业还是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因此,发展间接融资问题还比较困难。当前,我国应积极的借鉴发达国家扶植私营企业的成功经验,发展以民间资本为重要渠道的中小银行,按照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经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来进行资金的扶持指导,为私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要按照不同产业和行业发展情况,围绕私营企业发展实际,在机器设备、产品采购和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充分利用上下游厂商的灵活多样的金融产资金,保证私营企业生产正常经营和信贷资产安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黄飞鸣.着力解决好私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J].经济论坛,2009(16).

[2]杨俊龙.我国私营企业融资问题新探[J].经济问题探索,2008(07).

私人贷款利率范文第5篇

    本文所有估算的数据均来自世界银行的金融结构数据库(2010年4月版),ICIInvestmentFactBook2009,中国统计年鉴(1992—2011),中国金融年鉴(1992—2011),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1),中国期货统计年鉴(2009、2011),中国保险年鉴(2011)。本文主要借助金融结构数据库比较中美两国金融发展的相关指标,同时还参考了Demirguc-Kunt&Levine(2000)[1]与Beck&Feyen(2008)[2]关于金融发展的相关指标。为了使本文的比较有较强的可比性,在金融发展指标的选择上我们主要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金融发展指标,根据本文分析的目的以及中国的数据可得性和国情,我们对众多指标适当地做出了调整和取舍。

    一是银行存款/GDP。该指标是金融中介规模的绝对指标,度量存款货币银行的规模和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中国银行存款占GDP的比重从1992年样本初期开始就几乎呈单边上涨趋势,且持续高于美国,然后在2003年至2009年开始走平,其峰值在2011年达到了181.4%,这说明中国存款货币银行在国民经济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相对而言美国的银行存款对GDP走势要平稳得多,先是从1992—1995年略微下降(63.9%~56.33%),之后缓步上升,并在2009年的达到最高点83.1%。

    二是私人信贷占GDP的比率(存款货币银行对私人部门的贷款占GDP的份额)。该指标目前是国际上通用的反映一国金融发展状况最重要的指标,这也是衡量金融中介主要活动的指标。这一指标把金融中介的发展规模与金融深化区别开来,强调金融中介的发展规模并不代表有着同样高的金融深化程度。Demirguc-Kunt&Levine(2001)曾使用过这一指标来衡量一国的金融发展程度,而Beck&Feyen(2008)则把私人信贷/GDP确定为核心的金融发展指标之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中国的私人信贷数据由于可得性的问题只包含了银行对非国有企业的短期贷款,不过这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分析,因为中国私人借贷的总量很小且在1991—2007年间,中长期贷款与国民总收入的比率年均增长9%,短期贷款与国民收入的比率则出现了年均3%的负增长。这些都说明私人信贷占GDP的比率很小。中美两国在这一指标上出现了巨大的差异,美国私人信贷市场的发展程度大大高于中国,当然首先这和两国的所有制形式有着直接的联系,另外我们需要看到的是,虽然近年来中国私营经济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中国的私人信贷占GDP的比率一直很低。如1992年中国的私人信贷只占GDP的0.25%,而美国则占47.48%;2011年中国私人信贷/GDP的比率为2.4%,虽然绝对倍数增长很快,但相对于GDP的总量仍然十分的低。这意味着中国的金融虽然发展很快,但金融深化的程度其实并不高。

    三是存贷利差。两国存贷利差的比较也是衡量金融发展的一个指标(RajanandZingales,2003[3])。存贷利差越低,意味着金融业的竞争程度越高,或者说金融业的效率及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反之,利差水平越高,则意味着金融业的效率及金融发展水平越低。中国存贷利差由流动资金贷款一年期利率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测算得到,美国的存贷利差由短期主要贷款利率与储蓄存款利率测算而来。中国的存贷利差仅在1998年和2008年两次金融危机时短暂下降,总体呈上升趋势,并维持在3%以上,从1992年至2011年,美国的存贷利差平均为2.4,低于中国,说明利率市场化的美国,银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美国银行业的效率更高。

    四是证券市场总市值/GDP。该指标同样也是度量一国金融发展的指标。根据这一指标,中国的金融发展水平仍然较低,美国证券市场总市值/GDP之比大大高于中国。该比率在样本初期(1992年)中美分别为GDP的3.8%和68.4%,相差近20倍。美国证券市场总市值/GDP在2000年峰值时达到了GDP的163%,虽然中国该指标同期也达到了18%的局部最大值,但是同美国相比仍然存在近10倍的差距,但是2006年开始中国的比值上升较快,2007年达到了137.7%(相对于美国的143.7%)。两国的该指标都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和次贷危机后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需要指出的是,中美两国在证券市场总市值/GDP的指标上存在较大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有很多上市公司的股票并没有全流通,另外,中国2008年股市的大幅下挫导致了证券市场总市值/GDP出现大幅下挫。

    五是一国股市的股票交易总值与GDP的比率。这是衡量一国股市活跃程度最重要的指标之一,该指标也可以很好地度量一国国民收入向股市倾斜的程度。中美两国股市活跃程度有明显的差距,用股票交易总值与GDP的比率衡量,两国股市活跃程度在2000年时差距最大,相差5.42倍(0.602比3.263),差距最小的年份是1992年,相差仅为29.11%。这意味着,中美两国股市活跃程度的差距在拉大。六是私人债券/GDP。这是Beck&Feyen(2008)确定的金融发展的核心指标之一。这里的私人债券指的是由金融机构或是企业所发行的本国私人债券。从1992年到2011年,虽然中美两国的私人债券/GDP之比都处于上升的状态,但是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差距却逐步拉大,这意味着中国的债券市场发展处于落后状态。1992年,中国私人债券总量只占GDP的2.9743%,美国则为73.27%,到2011年,虽然中国的私人债券/GDP之比上升到21.1%,但美国却上升到更高的140%。一般而言,发达的经济体往往有较高的私人债券/GDP比率,而公共债券/GDP的比率则较低。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往往会流向更有效率和回报更高的私人投资领域,中国私人债券/GDP之比过低的现实说明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值得注意的是,与中国私人债券/GDP之比过低不同的是,中国公共债券市场总值/GDP之比却很高。公共债券市场总值/GDP之比也是Beck&Feyen(2008)提出的核心金融发展指标之一。这里的公共债券是指一国政府在本国所发行的债券。相关数据显示,中国公共债券市场总值/GDP之比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而美国却处于下降趋势。中国公共债券的迅猛发展和私人债券的发展滞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一现象说明:中国越来越多的资源被配置到公共部门。

    基于以上的比较分析,我们有以下一系列发现:(1)从间接融资的情况来看,中国金融中介的发展程度相对于经济规模很高,银行存款/GDP明显高于美国,但是,中国金融中介的规模虽然大,但是金融深化程度却不高,这主要表现为私人信贷/GDP比率相对于美国而言极为低下;(2)从直接融资的情况来看,中国的金融发展指标在各个方面都显着落后于美国,且金融市场的结构不尽合理。

    二、宏观性收入分配和居民的个人收入结构的中美比较

    导致中美两国金融结构及金融发展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如何才能有效地实现中国金融结构的合理化并推动中国金融的进一步发展?这是本文研究所要解决的问题。国外学术界曾对造成各国金融发展水平及金融结构不同的原因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目前流行的观点认为,导致各国金融发展水平及金融结构不同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发展水平、法律制度、产权制度或政治制度的不同[4-6]。但是,从“金融”的实质来看,“金融”是收入大于支出的经济主体将自己多余的收入借贷给收入小于支出的经济主体,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决定“金融”活动或金融发展的因素应该是人们的收入分配状况。本文将从收入分配这一新的角度深入分析中美两国的收入分配状况对中美两国金融发展的影响,以便获得新的发现。

    收入分配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层面进行分析,如宏观收入分配(即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分配)、微观收入分配(即国民收入在居民之间的分配)、功能性收入分配(即国民收入分配中各生产要素根据其对生产贡献的大小所应得到的收入份额)以及居民的个人收入结构,等等,但限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主要从中国的宏观收入分配及居民的个人收入结构这两个方面来探讨中国的收入分配对中国金融发展的影响。要准确观察中国的宏观收入分配状况,必须深入分析作为GDP核算补充和延伸的资金流量表。资金流量表从资金运行的角度描述了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其可支配总收入结构反映了加进财产收入及进行收入再分配以后所形成的宏观收入分配结构。为此,本文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2—2009年的资金流量表中的实物交易相关数据和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数据库中的有关数据,整理出中美1992—2007年各部门再分配收入占GDP的比重,反映出两国的宏观收入分配状况。

    中美两国的宏观收入分配呈现如下特点:(1)1992—2009年,中国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在57.11%和69.29%之间,大大低于美国,美国的这一数值均在72.74%以上,最高值为75.27%;(2)政府部门的收入在再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在17.15%和24.06%之间,大大高于美国,美国这一数据在11.77%和16.61%之间;(3)中国企业的收入在再分配中所占的比重也明显高于美国,中国这一数据的最低值和最高值分别为13.33%和21.79%,美国这一数据的最低值和最高值分别为9.76%、14.27%。本文还发现中美两国居民的个人收入结构状况存在以下差异:(1)中国居民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较低,由1997年的56.02%下降到2009年的48.98%,2005年美国劳动者报酬占到GDP的56.4%;(2)从居民财产性收入情况看,中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一直较低,而且呈下降趋势,2005年还不足2%,而美国居民部门2005年财产性收入达GDP的12.2%,大大高于中国。而且,中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中有90%以上来自利息,而在美国居民部门的财产性收入中,来自公司的红利收入占30%以上,等等。可见,中国居民部门的收入主要依靠劳动者报酬,财产性收入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