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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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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的诗句

国庆的诗句范文第1篇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念奴娇赤壁怀古》 苏轼

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杜甫《旅夜抒怀》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杜甫《登高》

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 李白《送孟浩然至广陵》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 李白《望天门山》

山随平野尽,江入大江流 (李白《渡荆门送别》

2.黄河

1.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李白《将进酒》

2.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 李白《赠裴十四》

3.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王之涣《凉州词》

4.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王之涣《登鹳雀楼》

5.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王维《使至塞上》

3.桂林

桂林山水甲天下

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桂林山水》

汉碑看山东,唐碑看西安,宋碑看桂林(俗语)

4.杭州

描写杭州的诗词多是围绕西湖的:

如 “水光潋艳晴方好,山色空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描写西湖的平湖秋月:万顷湖平长似镜,四时月好最宜秋

【木兰花慢】(别西湖两诗僧)

嫩寒催客棹,载酒去、载诗归。正红叶漫山,清泉漱石,多少心期。三生溪

桥话别,怅薜萝、犹惹翠云衣。不似今番醉梦,帝城几度斜晖。 鸿飞。烟水

弥弥。回首处,只君知。念吴江鹭忆,孤山鹤怨,依旧东西。高峰梦醒云起,是

瘦吟、窗底忆君时。何日还寻后约,为余先寄梅枝。

钱塘湖春行

白居易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

这是写白堤的江南忆&bull

;忆江南

忆江南(白居易)

江 南 好,

风 景 旧 曾 谙。

日 出 江 花 红 胜 火,

春 来 江 水 绿 如 蓝。

能 不 忆 江 南?

江南忆,

最忆是杭州:

山寺月中寻桂子,

郡亭枕上看潮头。

何日更重游?

江南忆,

其次忆吴宫:

吴酒一杯春竹叶,

吴娃双舞醉芙蓉。

早晚复相逢。

【西湖十咏】(探春 苏堤春晓)

上苑乌啼,中洲鹭起,疏钟才度云窈。篆冷香篝,灯微尘幌,残梦犹吟芳草。

搔首卷帘看,认何处、六桥烟柳。翠桡才舣西泠,趁取过湖人少。 掠水风花

缭绕。还暗忆年时,旗亭歌酒。隐约春声,钿车宝勒,次第凤城开了。惟有踏青

心,纵早起、不嫌寒峭。画阑闲立东风,旧红谁扫。

〖送客之杭〗选自:《全唐诗》 作者:牟融

西风吹冷透貂裘,行色匆匆不暂留。帆带夕阳投越浦,

国庆的诗句范文第2篇

关键词:区域性,巨灾保险;巨灾委员会

Abstract:China is one of the few countries that has has suffered serious losses caused by natural disasters every year. In particular,in 2008 the South snow disaster and Wenchuan earthquake exposed the lack of China’s catastrophic security system,Establish a sound security system has been Imperative. According to China’s specific national conditions,the author proposed the vision that we should establish a regional catastrophe insurance system .

Key Words:regional,catastrophe insurance,catastrophe Committee

中图分类号:F840.4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11-0069-04

一、我国巨灾风险保障现状分析

(一)我国巨灾风险保障现状

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气候和地理地质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而经济基础和减灾能力都比较薄弱,所以,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灾害造成损失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中国的自然灾害种类多,除了没有火山灾害外,世界上其它自然灾害都有不同程度的出现,包括干旱、洪涝、台风、地震、冰雹、冷冻、暴风雪、林火、病虫害、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沙暴、风暴潮、海浪、海冰、赤潮等。其中,又以地震和洪涝灾害最为严重,据统计,中国因各类自然灾害的死亡人口中,地震造成的损失最大,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4%,其次是洪涝干旱等气候灾害,死亡人数占总数的40%。

长期以来, 我国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在灾害发生后,政府往往负责灾害兜底,安排财政资金负责灾民救济和灾后重建。事实上, 由政府支出的救灾资金只是财政支出计划的一小部分, 巨灾发生时,相对于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来讲, 政府救济资金只是非常少的一部分。1991- 2005 年的15 年间, 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为27845.8 亿元, 政府的累计救灾支出为524.98 亿元, 仅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9%,占国家财政支出的0.25%。

在一些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在巨灾赔付中占有重要地位,保险赔偿通常能占到巨灾损失的30%到40%,而我国保险业从总体上讲实力还不强,国民保险意识薄弱,1995年后保险公司更是退出了巨灾保险市场,因此保险公司在灾害损失补偿中所起的作用不大。例如,截至2009年5月10日,保险业对汶川地震保险理赔基本完成,合计赔付逾16.6亿元,与巨大的损失相比是杯水车薪。

可见,在巨灾损失补偿中,政府拨付财政资金予以救济,不仅数额有限而且占用了本来应用于经济建设的资金,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保险公司由于缺乏政府的支持,发挥的作用也十分有限。因此,借鉴国外巨灾保险制度的先进经验,建立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巨灾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二)建立全国统一参保的巨灾保险体系难度极大

在巨灾体系的理论探讨中,有学者提出建立全国统一参保,将洪水、地震和台风等我国面临的主要巨灾风险纳入一张保单承保范围的巨灾保险制度,即“一张保单保全国”。

笔者认为,这种制度虽然实现了巨灾风险在全国范围内以及不同险种之间的分散,但具体实行起来难度极大,原因如下:(1)保费单向转移有失公平。我国气候和地理地质条件差异很大,各地区面临的风险也很不相同。以洪水为例,四川、湖南、贵州、湖北、浙江、吉林等省份面临的洪水风险极大,而陕西、山西、宁夏、新疆、青海、等省份受洪涝灾害影响较小,几乎没有发生过洪涝灾害。加之山西、宁夏等内陆省份经济欠发达,居民的收入水平不高,保费负担能力较差,倘若建立全国统一参保的巨灾保险制度,则山西、宁夏等省份只有交纳保费的义务,而从损失概率上讲几乎不能得到任何回报,权利义务不对等。这种保费单向转移的作法有违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规律,还有可能会引起风险低发区居民的抵触情绪,损害参保积极性,使其难以推广下去。而且,要求山西、宁夏省份为浙江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交纳巨灾保费,也将加重其经济负担,不利于当地的经济建设。(2)技术难度大。建国以来我国从未建立过规范的巨灾保险制度,无论是技术水平、保险意识还是建设经验,各方面条件还很不成熟,在这种情况下“一张保单保全国”,不但进一步加大了保单的设计难度,而且为宣传和实行该制度要花费相当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此巨大的工程可能会因困难太大而半途而废。因此,应将有限的精力集中于最需要保障的地区。

(三)保险公司有责任和实力参与我国的巨灾保险体系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职能,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经济实体,能通过分保等经济手段将各种灾害事故损失风险在尽可能大的范围乃至全球范围内分散,从而具有强大的补偿力;权利义务关系的双向化使其具有更高的宏观补偿效率,这是其他补偿方式所不具备的优势。因此保险补偿是一种最具优势的灾害补偿方式,应当在巨灾损失的补偿中占有重要位置。此外,国内保险业恢复三十年来,保险实力不断壮大。截止到2008年底,我国保险资金已经达到3.3万亿元,几十年的发展也使保险业积累了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此外,1995年以前我国曾经营过地震等巨灾保险,也有一定的经验教训可以借鉴。

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巨灾保障体系――区域性强制保险

尽管经过几十年的飞速发展,我国保险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国国民的保险意识还相当淡薄,2007 年我国保险密度为69. 6,全球排名第69位,保险深度仅为2. 9 % ,排名第48名,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国民缺乏风险观念,保险意识落后。因此,保险公司参与巨灾保险制度必须以法律形式强制实施,要求巨灾区域所有的财产主(包括居民和企业)广泛投保巨灾保险,才能有效发挥保险大数定律的作用,否则将可能因为投保不足、逆向选择严重等问题使保险公司退出巨灾保险市场。因此,根据具体国情,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笔者认为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障体系应当是“政府主导,保险公司参与的区域性强制保险制度”。

区域性强制巨灾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是:保险公司在国家的支持下与政府一同承担巨灾风险,国家建立统管全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组织――巨灾委员会,并开展以下工作。

(一)风险评估和区划

政府组织气象、地质等有关专家对全国各地区进行风险评估,将受到地震洪涝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分别划入两大巨灾区。例如,可以将河北、云南、四川、辽宁四省划为地震区,将湖南、湖北、浙江等省划入洪涝区。如果技术力量允许,还可以细分不同风险等级。

(二)费率厘定和保单设计

作为一种关乎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计划,巨灾保险必须禀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国家组织精算机构、灾害研究机构、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根据巨灾区的风险特点、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财产集中度等情况设计统一的洪水保险单和地震保险单及费率标准。当然,地区间经济发展及风险状况不同,其费率和保险金额设定也应有所差异。对面临巨灾严重威胁的地区,要采取足够高的费率以引导居民和企业远离重灾区。

保单只承保居民最基本的住房和生活费用,并设立一定的免赔额和责任限额,投保人享受国家的费率补贴,使费率控制在投保人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三)立法强制实施

我国现有关于防治自然灾害的法律只有《防震减灾法》,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较为落后,因此要尽快制定《巨灾保险法》等相关的巨灾法律法规,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关系。

国家在洪涝区和地震区实行强制巨灾保险制度,采取各种强制或鼓励措施要求巨灾区内所有家庭和企业都必须参保,如要求贷款银行履行如实告知贷款人相关信息的义务,不购买巨灾险将无权获得银行贷款;对于参保企业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等。

保险公司和巨灾委员会均可提供巨灾保险单,为防止巨灾风险过大从而使保险公司破产,国家应根据各公司的承保能力分别对其设定承保限额,并对该业务实行免税。保险公司在其承保限额内向投保人提供巨灾保险,当承保限额已满或标的不符合承保条件时,保险公司可以分保以扩大承保能力或将其转移给巨灾委员会。巨灾委员会负责剩余巨灾保险市场的经营,并将其承保业务的一定比例向再保险市场分出。

(四)巨灾基金

巨灾委员会下设全国巨灾保险基金,包括地震基金和洪水基金两个子基金。巨灾保险基金由巨灾保险委员会或者委托信誉度高的专业投资机构代为投资管理,以保证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地震基金和洪水基金之间有必要进行风险共担,当其中一种巨灾的发生使其对应基金耗竭时,巨灾委员会有权动用另一个巨灾基金中的一定比例资金来救助灾民。巨灾基金的来源包括:中央政府拨付的初始准备金;巨灾委员会销售巨灾保险的保费收入;中央政府和巨灾区各级地方政府每年提取的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巨灾基金的投资收益;巨灾福利彩票的发行收入等。此外,巨灾委员会可以从巨灾保险基金每年的投资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居民住宅加固、防灾工程建设的补贴,以提高灾区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巨灾补偿顺序

巨灾损失的补偿顺序依次为:灾民自行负担免赔额内损失、保险公司和巨灾委员会的赔偿、再保险市场、巨灾基金余额。当巨灾损失超过了以上全部赔偿能力时,政府可以考虑发行特别债券筹集救灾基金,以后逐年偿还,以减轻大批救灾资金一次性大量支出对国民经济的冲击。

三、各参与主体在区域性强制保险体系中的角色定位

(一)政府

在区域性强制保险制度中,政府占有主导地位,需要承担包括:制定法律、设计保单、负责剩余保险市场、管理巨灾基金、费率补贴等多项责任。灾区各级地方政府应积极参与巨灾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规定每年从地方财政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上交巨灾保险基金;通过广泛的宣传使民众能够了解巨灾保险的必要性,取得当地居民和企业的理解和支持;配合保险公司的工作,加强当地防洪防灾的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与政府共担风险,扮演承保和销售的双重角色。一方面,保险公司要在规定的限额内提供巨灾保险,收取保费并在巨灾事故发生后及时赔付,享受免税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当超过限额或投保标的不符合承保条件时,保险公司可以将其转移给巨灾委员会,起到销售保单的目的,并按约定向巨灾委员会收取一定手续费。

核保工作及后续的风险控制和防灾防损也由保险公司负责,保险公司要定期检查标的的安全状况,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投保人予以整改,否则有权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反之对采取有力防灾措施的财产主提供费率优惠。巨灾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有义务根据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赔偿。借助于保险公司庞大的销售网络和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巨灾保险委员会不但扩大了承保面,节省了管理费用,而且有效控制了风险。

(三)投保人

洪涝区和地震区域的所有居民和企业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分别投保洪水保险和地震保险,享受政府补贴,定期交纳保费。处于高风险区且重复遭受巨灾损失仍拒不投保的,灾后无权享受与其他居民同等水平的政府救济;巨灾保险费可以作为企业成本列支,在税前扣除,未参保的企业无权向银行申请贷款。

投保人可根据其投保财产价值和经济能力自主选择保险金额,有义务接受保险公司的核保和定期检查,接受保险公司防灾防损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标的风险状况。巨灾发生后,投保人有权就标的损失向保险公司或巨灾委员会索赔以及有权就防灾费用向巨灾委员会申请资金补贴。

(四)资本市场

巨灾风险证券是保险业在遭受严重的承保损失和资本市场投资损失的双重打击下,迫于生存和竞争的压力而产生发展起来的。自从1992年12月芝加哥交易所(CBOT)发行第一个巨灾期权后,越来越多的巨灾金融衍生工具被开发出来。有关资料显示, 1994 年以来全球大约有50 多家再保险公司和投资银行发行了价值165 亿美元保险联结证券, 其中近2/ 3 与巨灾风险有关。

保险风险证券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都有很高要求。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受技术、法律、会计、资本市场等条件所限,目前设计出巨灾风险证券并实际运作还不太现实。但保险风险证券化作为一种能够在更广泛范围内有效分散巨灾风险的方式,将是我国巨灾保险的一个必然发展方向,并将成为我国巨灾体系的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因此我们要继续推动国内资本市场发展,加强巨灾数据的收集,及时跟踪国际巨灾保险证券化的最新理论,加强与有成功经验国家的技术沟通,为今后巨灾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融合创造条件。

(五)福利彩票

1998年,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曾发行“抗洪赈灾彩票”,全国销售额为50亿元,所筹15亿元公益金全额上缴国家财政用于灾后重建。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定期发行类似于“抗洪赈灾彩票”的巨灾福利彩票,为巨灾基金融资,平时积累,未雨绸缪。在现阶段,可以由民政部作为巨灾风险彩票的发行主体,发行收入纳入全国巨灾保险基金。

参考文献:

[1]马宗晋,郑功成.灾害经济学[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

[2]范宝俊.中国自然灾害与灾害管理[M].黑龙江: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

[3]曾立新.美国巨灾风险融资和政府干预研究[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年.

[4]王博,孟生旺.我国巨灾风险管理模式初探[J].保险研究,2008,( 10).

国庆的诗句范文第3篇

关键词:巨灾债券 巨灾保险 资本市场

一、引言

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 ,巨灾债券已经成为许多发达国家分散巨灾风险的重要手段。虽然迄今为止我国尚未有巨灾债券面市发行,但巨灾债券的巨大潜力已经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2006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就开始了对我国巨灾债券契约的研发,标志着巨灾债券在我国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2012年12月,中再集团董事长李培育表示要借鉴国际市场非传统的风险转移方式,试点发行巨灾债券,通过全球再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进一步分散巨灾风险。那么,何谓巨灾债券?我国是否有必要发行巨灾债券?我国发行巨灾债券存在着哪些障碍?又该采取何种策略? 本文试图就这四个问题进行探讨。

二、巨灾债券及其运行模式

(一)巨灾债券的概念

巨灾债券(Catastrophe Bond)是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本质上讲,巨灾债券可被视为一种内嵌或有期权的标准证券,若约定期限内致损事件发生,则发行人有权推迟支付或永久扣留本金或利息用于赔付巨灾损失;反之,则投资者有权按照约定的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巨灾债券的产生和发展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风险管理与保险方式,它不仅为保险市场提供了分散转移巨灾风险的新型工具,增强了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同时也为证券化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巨灾债券的产生与发展

巨灾损失频发导致的再保险偿付能力不足则是巨灾债券产生的直接原因。上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频繁发生的特大自然灾害给保险业带来了巨大冲击,传统的巨灾再保险已经无法满足分散巨灾风险的客观需求。基于这种情况,美国学者Robert Goshay和Richard Sandor于1973年提出了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一体化的思想。他们在《构建再保险期货市场的可行性研究》一文中率先探讨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结合问题,并提出通过风险证券化或保险衍生品将再保险风险转移至资本市场以解决再保险市场承保能力不足的设想。随后,Hoyt、Williams、Cox和Schwebach等人进一步对这一论题展开了相关研究,但由于市场条件并不成熟,这些设想一直未能被付诸实施。直到1990年5月,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hicago Board of Trade,CBOT)率先研发出保险期货契约,并于1992年正式推出巨灾保险期货产品,这才使得巨灾风险证券化这一设想成为现实。截至2012年3月底,全球范围内累计发行的巨灾债券接近400亿美元,主要覆盖保险市场较为成熟的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2011年3月发生的日本大地震中,共济连(Zenkyouren)通过慕尼黑再保险发行的地震巨灾债券被触发,获得全额赔付共计3亿美元,为保障发起方公司正常运营和受灾地区经济重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巨灾债券的标准运行模式

一般而言,巨灾债券的基本参与主体包括:投保人、原保险人、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和购买巨灾债券的投资者。在较为复杂的运行结构中还可能包括吸收SPV发行债券所得进行短期投资的信托机构等。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巨灾债券的资金流向机构,目前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巨灾债券资金流向结构是:原保险人向投保人出售保单,并向再保险人支付分保费以换取再保险合同。SPV则充当债券发行人的角色,它接受母公司或其他再保险公司的分保分出,并以此为基础发行债券并向投资者出售。SPV则将发行债券所得存入一个信托机构用以保值增值,而更为常见的情况是,SPV将其发行债券所得资金放入一个高质量的短期证券组合中,由信托基金负责进行管理。这一账户所取得的收益实质上来源于这个信托基金与一个评级较高的互换对价进行互换交易后的LIBOR[6]。在约定的期间内,如果没有发生约定的巨灾事件,则投资者除了可以获得本金之外,还可以获得发行人支付的风险溢价和由互换对价支付的LIBOR收益率。而一旦发生约定的巨灾事件并达到触发条件要求,SPV则会立即收回存入信托机构的资金提供给分保公司进行保险赔付,投资者则会丧失利息甚至部分本金。

可见,在巨灾风险证券的运行过程中,SPV占据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它充当了连接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桥梁:一方面,它从保险市场分入保险业务,收取保费;另一方面,它以保费为基础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并通过资本市场对所取得的资金加以运用,从而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风险管理方式,实现了巨灾风险在更大范围内的分散。

三、我国的发展巨灾债券的必要性分析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自然灾害已成为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障碍。在日益严峻的巨灾风险面前,我国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仍过于单一,灾后重建工作主要依靠政府救济和民间捐助,保险业所承载的损失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和保险市场较为成熟的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或地区相比,我国巨灾事件后保险赔付所占比例极低。例如,2008年汶川地震所造成的保险赔付共计18.06亿元,只占损失补偿总额的0.2%左右。这种由财政支持主导的风险承担机制不仅给国家财政造成了严重负担,也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风险分散转移机制。

四、我国发行巨灾债券面临的障碍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发行巨灾债券还存在这诸多障碍。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巨灾保险供需不足抑制了巨灾债券发行规模

巨灾保险供需不振导致的巨灾风险基金规模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巨灾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供给的角度来看,巨灾保险具有公共性的特点,无法依靠市场实现有效供给。为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许多发达国家都对此类险种给予政策支持,由政府提供财政补贴设立巨灾风险基金甚至直接由公共部门进行管理运作。但是相较于国外,我国巨灾保险供给不足却有其特殊原因:其一是受限于统计数据与风险评估技术。保险公司通常具有“模糊厌恶”的特征,由于缺乏必要的灾害损失统计灾害损失统计资料再加上商业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技术落后,保险人很难对产品进行精确定价,从而选择规避巨灾保险业务。其二,分保渠道也是保险公司考虑的因素之一。由于国内再保险市场不发达,分保渠道单一,原保险公司所承担的巨灾风险不能得到有效转移,巨灾风险的损失基本上只能由原保险公司自行消化,保险公司不得不舍弃巨灾保险业务以维持财务稳定。而造成巨灾保险需求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受国内保险业自身发展的影响,国民的保险意识依旧很薄弱;二是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巨灾保险的保险费率较高,因此即使是在风险多发区,巨灾保险投保率依旧很低 。三是由巨灾风险的特征决定的,巨灾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极大,但是发生概率极小,民众在心理上往往倾向于认为这种危险不会发生,加之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导致我国民众对政府形成了强烈的心理依赖,认为即使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也会有政府兜底,因此投保积极性不高。

(二)配套法律缺失及监管主体不明

首先,巨灾债券的法律定位不明。明确的法律定位是制定监管框架的先决条件。巨灾债券是一种保险与证券混合型金融工具,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更是涉及到保险、证券、信托、投资等多种金融业务,由于巨灾债券的边缘性质,其应当被定性为保险或是证券在法律上存在着相当程度的疑义。我国《保险法(修订)》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安排方案,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而《证券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须报证监会审批。这意味着,如果不调整现有的监管框架,势必会对巨灾债券形成多重监管,这不仅可能带来效率损失,而且会增加发行成本,因此有必要对巨灾债券的法律定位和监管单位加以明确。

其次,SPV的主体地位和相关法律存在空白。SPV在巨灾债券运行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它的运行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债券的成本收益和运行效率。从美国等成熟市场的运作经验来看,要实现对投资者利益的充分保护,最关键的问题就是保证SPV的独立性和严格实施破产风险隔离(Bankruptcy Remote) 。国际上,作为巨灾债券发行方的SPV一般采用信托和公司形式(Special Purpose Campany&Special Purpose Trust,采用SPC形式一般需要特别立法)。由于我国公司法不允许成立特殊目的公司,因此采取公司形式操作性不强。若采用信托形式,虽然我国《信托法》对信托委托人的信托资产和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进行了区别,但是受大陆法系“一物一权”影响,我国《信托法》未对受托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归属进行明确界定,因此难以从根本上实现SPV与发起人的破产隔离。

(三)资本市场环境尚不成熟

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环境还很不成熟,这成为制约巨灾证券发展的主要瓶颈。陈彬(2010)曾以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成熟度为指标考察了我国发行巨灾债券的可行性,研究发现我国金融市场的成熟度远远低于同期美、英等发达国家水平,并据此认为我国上不具备发行巨灾债券的市场条件。[7]作为金融市场一体化的产物,巨灾债券的运作需要风险评估机构、券商、信用评级机构等多个金融机构的共同参与。但目前在我国金融市场上,这类金融机构仍然相当缺乏。此外,和机构投资者占交易主体的欧美等发达国家不同,在我国金融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相比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往往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一贯的投资理念,对新型金融工具的认知水平和接受程度不高,这种情况将会严重制约巨灾债券的发展。

五、对我国发行巨灾债券的建议

综合国际实践和我国国情来看,完全依靠私人部门来实现巨灾债券的运作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在我国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并不成熟的情况下,政府积极参与到巨灾债券的发行工作和整个巨灾风险分散体系的构建中来,从各方面给予支持,是巨灾债券发展的关键。我国应当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国际上巨灾债券的发展的最新动态,在风险预测、风险评估、模型建立、产品设计等重要环节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尽快建立适合国情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一)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巨灾债券运行模式

从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来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巨灾债券运行模式无疑是一种较优选择。和完全由私人部门运作的国际模式相比较,这种运行模式的优势在于:行政部门并不直接参与债券的发行、交易过程,而是对其提供法律、税收等外部环境的支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效率损失;在巨灾保险供需不足的情况下,由政府进行资金支持可以极大充实巨灾风险基金;此外,以政府信用为巨灾债券背书,更容易使巨灾债券这一新兴金融产品在短时间内为大众所接受;再次,政府从救灾预算款项中提取一部分建立巨灾风险基金,无疑对巨灾风险高发地区的巨灾保险需求形成了正向激励。

出于风险隔离和信用担保的考虑,可以考虑由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作为SPV试点。首先,由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成立SPV并设立巨灾风险基金,巨灾基金由中国再保险集团收取的巨灾再保险保费与国家财政部拨付的部分救灾预算款项构成。SPV以巨灾风险基金为基础向公众发行巨灾债券,并以信托的方式进行短期投资或利率互换以实现保值增值。这种运行结构可以由图2表示。

(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制和优惠政策

首先,必须从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入手,填补法律空白,完善监管机制。目前,我国在巨灾债券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上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空白,在对巨灾债券、SPV的监管主体、法律定位以及交易规则的制定上仍然有着诸多疑义。政府应考虑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保险法》、《证券法》等进行修订,减少巨灾债券发行过程中的诸多法律障碍。完善监管机制,对巨灾债券的发行、交易等环节实行有效管理,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无效管理”的局面[8]。此外,还必须从信息披露、资产隔离等方面对SPV的经营活动进行监控以保护投资者权益。

其次,要充分发挥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对相关参与主体的激励作用。在巨灾债券发展初期,可以对巨灾债券的相关交易活动实行一定的税收减免,以调动交易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巨灾债券的发展。

(三)不断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

巨灾债券是资本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需要有一个完善、成熟的市场环境为其创造和提供生根的土壤。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仍处于初级发展的阶段,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相当的发展潜力。因此,需要大力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推进金融产品创新、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同时还要促进风险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一系列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对巨灾债券的产生于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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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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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田玲.巨灾风险证券运作模式与定价机理研究[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8.50-51

国庆的诗句范文第4篇

本文以精品剧目的舞台演出为探讨对象,透过两届精品剧目的展演和一些相关信息,试图对这一倾向的具体表现、形成原因和现实意义作简要分析,旨在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和关注。

一、精品剧目的都市化倾向

都市化(Urbanization,也译城市化)是当代中国舞台艺术所面临的宏大历史社会背景。本文所指的精品剧目的都市化倾向是:在选题上以现代都市人的文明视角和价值观念去解读历史、表达人生;在表现形式上以现代都市剧场艺术和都市观众审美趣味为标尺来展示;同时在消费上以都市中、高收入群体为主要消费对象。

1.选题的都市化倾向。

以现代都市人的文明视角和价值观念去解读历史、表达人生是精品剧目的一致选择。这种选择源自中国社会的都市化背景。据《中国城市发展报告》统计,1978年,中国的都市化水平只有17.9%,以后的26年中每年提高0.9个百分点,到2004年已经达到了41.8%。平均每年约有1300万农民转化为市民。

城市人口众多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是因为生存与发展而展开的对有限资源的使用及分配。合作与竞争是城市生活的对立统一体。一方面,城市人需要互相合作,组成各种团体、组织,以获得比个体更强的能力。这是现代都市生活的主流。以都市生活为背景的精品剧目对于能够导致人与人之间合作的事件总是给以浓墨重彩地渲染,如话剧《父亲》、儿童剧《一二三,齐步走》、《红领巾》等。爱情是缔结婚姻、组织家庭、繁衍后代的重要基础,因而精品剧目无论历史题材还是现代题材,大多数都与爱情相涉:越剧《陆游与唐琬》、川剧《金子》、舞剧《大梦敦煌》、梨园戏《董生与李氏》等都以爱情为其主要看点。亲情、友情也是个体得以与他人合作、增强个体应对社会变化能力的重要纽带,精品剧目对此也给予了高度重视。

另一方面,都市生活不回避竞争。合作与竞争从来就是相伴相依的,反映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竞争、抗争与和谐的精品剧目,如芭蕾舞剧《大红灯笼高高挂》、歌舞《八桂大歌》、话剧《虎踞钟山》、川剧《变脸》、舞剧《妈勒访天边》《红河谷》、歌舞《云南映象》、话剧《生死场》、吕剧《补天》等等,它们对充满硝烟的战场和没有硝烟的战场的双重揭示,适应了都市化进程中部分观众的观剧心理。

2.对演出场所要求的都市化倾向。

精品剧目对演出场所的都市化要求有一个动态的、发展的过程。这个发展的过程,从这两届的展演就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

2005年9月,第二届国家精品剧目在成都展演。蓉城观众在欣喜之余,也不难发现夜间常常有加长车队浩浩荡荡地出入市中心,那是为剧目运装道具的车辆。实际上,浩浩荡荡的道具车辆和对于演出场所的都市化要求是从首届开始的。《贞观盛世》豪华的布景,开戏曲舞台绚丽之先;歌剧《苍原》、话剧《商鞅》的恢宏场面为后来者提供了做大做强的理由;《依依山水情》更是把当时的中国杂技舞台做到了极致。以下是笔者摘录的两台首届精品剧目的舞台要求:

《贞观盛世》的舞台要求①:

台宽:14米,台深:16米,台高:15米,吊杆:30米;

辅台:100平方米;

其他要求:有乐池。

《依依山水情》的舞台要求②:

台口宽:14―18米;台口高:9―10米;台深:18―20米;台中高:大于12米;

吊杆:25―30道;

用电要求:220V;

水池:升降乐池位置,到时按乐池大小装水池。

道具:40英尺×40英尺;

灯光:20英尺×20英尺;

演出人数:55 ―60人。

其实首届精品剧目中,有川剧《金子》、京剧《华子良》、闽剧《贬官记》等较为简约的舞台呈现,第二届精品剧目的舞剧《大梦敦煌》、芭蕾舞剧《大红灯笼高高挂》、歌舞《八桂大歌》等把舞台的呈现做到了前所未有。从第二届开始精品剧目进行全国展演,当年展演的城市只有广州和成都,其他诸多城市(除了个别剧目单个巡演)的观众无缘目睹其舞台呈现。这其中的原因尽管多种多样,但其中对演出场所的都市化要求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直辖市重庆当年的剧场在《大红灯笼高高挂》上演时也曾接受了严峻的考验。

据载,2005年5月,《大红灯笼高高挂》巡演重庆时,为迎接该剧300公斤的红灯笼和100余人的演出阵容,重庆市文化局拨专款对重庆市文化宫影剧院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检测维修:“舞台局部进行了一些加固处理,以避免舞台安全隐患。特别是舞台上方的一些有锈迹的承重钢丝均换成了新的,以迎接44只大灯笼的‘入驻’,其中最大的红灯笼重量达到300公斤。”③

第二届精品剧目对演出场所的都市化要求,大致局限于歌、舞类剧目,第三届则发展、扩大到几乎是整体精品剧目。仍以2003―2004年度、2004―2005年度两届精品剧目在成都的展演为例,2005年的展演中,有京剧《膏药章》、川剧《变脸》、梨园戏《董生与李氏》在舞台条件和剧场规模相对于锦城艺术宫(1450座,剧场设施较完备)小的四川省歌舞剧院剧场(1100座,剧场设施略次于前者)演出,而2006年的展演则全部在锦城艺术宫,其原因主要不是为了满足更多观众的需求。事实上,2006年的展演中,除个别舞剧上座率能达到或超过80%,多数场次的演出大剧场就显得有些空阔:个别场次上座率不到40%(据笔者亲历)。主办方必须租下大剧场是因为:剧目在生产过程中就限定了它的舞台要求和都市化程度。虽然有些剧目有几个“版本”,但在城市的演出,其对剧场的要求普遍都提高到了“都市化”的程度。

3.消费的都市化倾向。

精品剧目消费的都市化倾向在两届精品剧目展演中也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展现。这里摘录一组精品展演票价的数据④:(见P12表)

由于首届精品剧目没有进行展演,这里辑录的只是近两届的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票价情况。从这两届的展演票价与国民收入相比较,精品剧目的消费体现了明显的都市化特征。

⑴从精品演出价格看,2005年最高票价为680元,最低票价为80元;2006年最高票价为580元,最低票价为40元。虽然2006年比2005年价格普遍偏低,但它仍不会是中国农民甚至于城市低收入群体能够选择和消费的。

⑵从剧目情况看,两届都是歌舞剧、芭蕾舞剧等剧目票价居首,而儿童剧票价在最低水平。2005年展演时,芭蕾舞剧《大红灯笼高高挂》的最高价680元为当年最高,儿童剧《一二三,起步走》的最低价50元票价为当年最低;2006年展演时上届的舞剧《大梦敦煌》的最高价580元为当年最高,儿童剧《红领巾》的最低价40元为当年最低。

⑶从地域特征看,两届的展演地北京、广州、成都、深圳和宁波都具有较强的都市特征,成都与北京两地价格有趋同的迹象。广州、深圳等地的展演票价差异不大,只有2006年9月在宁波的展演情况例外:“展演活动开始前,文化部、财政部一次性下拨补助经费50万元,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也根据该市高雅艺术演出补贴办法,对每场演出补贴5万元,合计下拨补助资金45万元。9场演出平均票价70元,每场演出还设置了部分20元的超低票价”⑤。

⑷从消费现状看,两届展演中热销的都是歌舞剧、芭蕾舞剧等。它们在制作上追求华丽与精良,在销售票价和市场反映上也领每次展演的先锋。与歌舞剧、芭蕾舞剧等相比,戏曲的市场消费处于较弱的地位。成都的展演如此,其余城市的展演中也有较为类同的报道。2005年在广州的展演中,曾经轰动北京的川剧《变脸》在中山纪念堂(4700座)“上演最低票仅60元,但到场观看者只有近千人”⑥;在友谊剧院(1524座)“梨园戏《董生与李氏》上座率不足七成,而国庆当晚《大梦敦煌》上演时,门票早被抢购一空。”⑥仍然只有2006年9月在宁波的展演情况例外:“昆剧《班昭》、儿童剧《红领巾》、吕剧《补天》、豫剧《程婴救孤》、话剧《凌河影人》5台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剧目,在宁波逸夫剧院和凤凰百花剧场进行了9场演出,平均上座率达96%,累计观众近万人”。⑤精品剧目展演中,戏曲的市场在宁波找到了激活点,靠的是面向大众的低票价。由此可见,对于消费的都市化倾向,同是精品剧目,在当下却不能简单地整齐划一。

⑸最后,精品剧目都市化消费有继续发展的态势。在宁波的精品剧目展演“模式”让人们对精品剧目的大众化消费有所期待,但那种模式似乎只适合于低价位和制作成本相对较低的戏曲等剧目,对于高票价和高成本制作的歌舞剧的都市化消费倾向,到2006年底,没有消减,且仍在进行和发展中。比如 2006年 12月24日―26日在天桥剧场演出的《大红灯笼高高挂》票价(元)是:1280、880、680、480、280、180、80 ⑦,其1280元的高票价虽让众多中低收入者望而却步,但其销售强势却仍然不减。笔者于2006年11月25日拨通“票务通”的网上售票热线,得知该场演出的全部票品已经售罄。受演出市场歌舞大制作大收益风气的影响,当时正在角逐2005―2006年度精品剧目的大型民族舞蹈诗《鄂尔多斯婚礼》在北展剧场的演出也开出了高价,票价(元)是:80、180、280、480、680、880 ⑦;另一部正在角逐2005―2006年度精品剧目的大型原创舞剧《风中少林》在中山纪念堂演出,同样也开出了较高的价格,其票价(元)是:680(VIP)、480、380、280、180(学生票) ⑦。其销售态势仍然乐观。

二、精品剧目都市化倾向的形成原因

精品剧目所具有的都市化倾向,与舞台艺术在当代的生存环境紧密相关。

1.选题的都市化倾向是其必然。

现代生活的丰富多彩,决定了现代都市人文化需求的多样性和易变性。虽然目前中国占总人口一半以上是农民,这与中国有占总人口一半以上的人喜欢和愿意消费以农村群体为消费基准的舞台作品并不相等。事实上,无论在什么时代,乡村群体他们所追求的目标,始终是以城里人的生活为范本。综观戏曲等舞台艺术的发生发展,它们虽产生于民间,但却兴盛于都市。民间是戏剧存在的基础,都市决定着戏剧发展的命运。因为都市为舞台艺术的发展提供了较为优越的文化氛围和消费环境:都市里集中了最多有钱、有闲,又有文化品位的人,为了能有效激发这部分群体消费的欲望,舞台艺术自然要选择他们感兴趣的内容。同时,为了收回舞台艺术的大制作所产生的高成本,也决定了其都市化选题的必然。

2.市场的追捧,入选的刺激,加快了精品剧目都市化倾向进程的发展。

如前所述,精品剧目的都市化倾向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过程。首届精品剧目《贞观盛世》《商鞅》等给观众带来了舞台艺术的视觉震撼,市场对国家舞台工程有了初步的认识;第二届精品剧目开始采取“评审组评分得分,与每个剧目近三年演出场次与票房相结合计算出的市场评价得分按6:4的权重相加后得出剧目总得分”的评选方式后,从这届开始所选出的剧目如《大梦敦煌》《大红灯笼高高挂》等在给观众带来舞台艺术的视觉震撼的同时,又迎来了较高的票房。《大红灯笼高高挂》至今仍在热销中;总投资600多万元人民币的《大梦敦煌》,票房已超过1600万;《八桂大歌》演出收入近600万元;《程婴救孤》5年演出400多场,赢得戏剧界专家和广大观众的交口称赞。投资350多万元的《红河谷》,两年时间演出120余场,观众超过20万人次,演出收入580多万元。《云南映象》两年巡演400多场,收入超过2000万元。

票房的号召力,与入选精品剧目的强烈理念驱使更多剧团源源不断地投入大资金,超大阵容、豪华包装开始在一些剧目间流行和扩散。比如入选2005―2006年度精品工程初选剧目的大型民族舞蹈诗《鄂尔多斯婚礼》投入近400万元巨资;有过100人的演出阵容和近千套演出服装,单是舞美道具就租用了10台长14米的集装箱运载车队的《风中少林》也同样耗费巨资……可见,精品剧目的都市化倾向仍在发展。

三、精品剧目都市化倾向的现实意义

1.催生出划时代的舞台艺术精品。

精品剧目的推出,是舞台艺术在多元化的文化消费中渐趋沉寂的时候。精品剧目的都市化倾向有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在市场逐渐认同的过程中,它的都市化倾向也越来越明显,并催生出了如《贞观盛世》《商鞅》《变脸》《董生与李氏》《大梦敦煌》《大红灯笼高高挂》等划时代的精品力作(其实,每一部精品剧目都是一部划时代的精品力作,代表着各剧种、各个舞台艺术形式的新的里程碑,这里不一一列举)。精品剧目的都市化倾向丰富了新时代舞台艺术的表现形式,加快了新时期舞台艺术的发展。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让我们拥有了同时具有票房号召力、艺术震撼力和观众感染力的优秀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现代都市观众的审美需求。

2.培育了高品位的演出市场。

精品剧目的都市化倾向在催生出划时代精品力作的同时,也培育了高品位的演出市场。如前所述,虽有部分精品剧目在演出市场上不容乐观,但也有为数不少的剧目被市场认同和看好,有的甚至成为了常年畅销的保留剧目。精品剧目的都市化倾向改变了长久以来观众依赖于赠票走进剧场的观念,这将有利于高雅艺术演出市场的良性发展。

四、值得注意的问题

1.都市化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发展的过程。

从前述可知,精品剧目的都市化倾向,其舞台演出形式在走入市场的过程中,并非都是一帆风顺。这与它所处的环境紧密相关。虽然我国的都市化指标早在2004年就已经居于中等化发展状态,但一些大城市的都市化市场程度仍尚待提高。每年上千万农民“进城”,这是中国都市化进程中一个宏大而独特的现象。但是,农民转换为市民,不只是硬件的转换,即通过户口的置换使农民成为市民,更重要的是软件的更新:城市生活方式的培养和价值观念的形成等等,它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这也决定了精品剧目在当下的观众群体的单一和不充分。

同时,在一些大都市,演出场所的都市化程度并不太高,更由于个别精品剧目在生产的时候就瞄准全国为数不多的几个承载剧场,这种极端都市化的倾向限制了观众对舞台作品的现场欣赏。

2.都市化倾向≠大制作、超豪华。

精品剧目的都市化倾向依赖于其都市化表现形式,更包含于其内在的都市化魅力中。但实践中却有一些当事人片面地将精品与大制作、超豪华等同起来,这也给当代舞台艺术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影响之一:不能忽视舞台艺术的本体精神。

优秀的艺术作品并不排斥华丽的外表,为特定的题材与情感寻找最为适宜的表现手段,这种手段当然要依赖于舞台美术装置,这些华美的装置会让题材与情感得到更完美的体现,二者相映生辉。但同时必须注重艺术的本体,即:舞剧要以舞蹈为本,戏曲要以四功五法为本,其主客关系不能模糊。如果一个剧目让观众记住的主要是华丽的布景、炫目的灯光,而不是演员的绝妙表演和歌唱。长此以往,对于观众欣赏品位的培育前景不容乐观,也不可小视,因其最终将反过来影响艺术的生存环境。

影响之二:提升的制作成本,加大新剧目(尤其是戏曲)生产的难度。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积极为优秀的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投入资金,这给舞台艺术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但这些资金中的相当大部分往往被用于奢华的舞台美术装置,且这些动辄数百万元的耗资往往投向音乐剧、舞剧,从而使一些在演出市场上本来就居弱势的戏曲剧目的生产相形见绌。如前所述,即便是投入了较大资金的戏曲精品,似乎也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其在舞台消费市场上所处的被动地位,它从另一方面反过来影响戏曲的新剧目生产。近年来,即便是一些较有影响的(戏曲)剧团在入选精品剧目后,也鲜有影响力大的新作问世应该是最好的例证。这其中的原因尽管很多,但逐渐攀升的制作成本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当然,川剧《金子》是精品剧目大制作的例外。这出在首届评出的精品,没有豪华的大包装、大制作,近几年里她活跃在校园(如2005年 4月到北大百周年纪念讲堂的演出)、在乡间(如在黔江、酉阳、秀山、彭水等4个重庆边远区、自治县的演出),也到国外(2006年3月在法国和瑞士的21个城市进行了26场商业演出)。川剧《金子》的成功之处不在于大制作,而是内在的都市化魅力,使其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知这样的精品剧目我们还能不能期待?

总之,当代中国正在快速地实施着现代化和都市化,中国戏剧不可能脱离这个大背景和大趋势。 精品剧目的都市化倾向是顺应时展的必然产物,它对当代中国舞台艺术影响深远。在舞台艺术大制作风行的当下,我们期待其内在都市化魅力的进一步开发。这里笔者只是浮光掠影地谈一些个人粗浅的看法,受学识所限,未作更深入的研究,本文只能做引玉之说。

注释:

①上海京剧院网:

②中国遵义杂技团网:

③冯伟宁.《大红灯笼高高挂》首次在重庆文化宫演出.重庆晨报. 2005年5月20日

④以下数据除成都地区出自当年精品工程展演宣传资料(四川省川剧艺术研究院资料室藏),其余均来自“票务通”:

⑤文化新闻网:http:/.cn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宁波遇知音政府扶持观众捧

国庆的诗句范文第5篇

说到清洁仪器,其历史要追溯到1901年,英国土木工程师布斯到伦敦莱斯特广场的帝国音乐厅参观美国一种车箱除尘器示范表演。这种吸尘器用压缩空气把尘埃吹入容器内,布斯认为此法并不高明,因为许多尘埃未能吹入容器。后来,他反其道而行之,用吸尘法,布斯做了个很简单的试验:将一块手帕蒙在椅子扶手上,用口对着手帕吸卸,结果使手帕附上了一层灰尘。于时,他制成了吸尘器,用强力电泵把空气吸入软管,通过布袋将灰尘过滤。1901年8月布斯取得专利,并成立了真空吸尘公司,但并不出售吸尘器。他把用汽油发动机驱动的真空泵装在马车上,挨户服务,把三四条长长的软管从窗子伸进房间吸尘,公司职工都穿上工作服。这是后期吸尘器的前身。 1902年布斯的服务公司奉召到西敏斯大教堂,把爱德华七世加冕典礼所用的地毯清理干净。此后生意日益兴隆。1906年布斯制成了家庭小型吸尘器,虽名为 “小型”,但吸尘器却重达88磅(1磅=0.4536千克),因太笨重而无法普及。907年美国俄亥俄州的发明家斯班格拉制成轻巧的吸尘器,他当时在一家商店里做管理员,为子减轻清扫地毯的负担,制成了一种吸尘器,用电扇造成真空将灰尘吸入机器,然后吹入口袋。由于他本人无能力生产销售,1908年把专利转让给毛皮制造商胡佛。当年胡佛便开始制造一种带轮的“O”形真空吸尘器,销路相当好,这种最早的家用吸尘器设计比较合理,发展至今也无太大原理上的改动。最早设计的吸尘器是直立式的。1913年瑞典斯德哥尔摩的温勒•戈林发明了横罐形真空吸尘器。到20世纪20年代,一款新的产品震惊了全世界,这就是彩虹产品,它就已经将分离技术用于室内清洁,20世纪30年代,使用“彩虹”产品只需要在仪器中加水。现在,“彩虹”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地,包括美国航天局和美国南加州的波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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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经确诊及处方苯甲基苯甲酸疥乳剂及清洗皮屑,四周完全抗毒,皮屑回复正常。黄世贤成,一般患者的疥主要长在手指间、手腕、肘部、及下腹等位置,不回在头部或颈部,但挪威型疥侧会张在头部及颈部;虽然患者未必会因疥致命,但会感到相当痕,诺有伤口也有受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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