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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融合了人生社会,也反映出了我国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在这部伟大的作品中,作者有效的使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歌、歌赋和音乐等多种元素,把社会人生悲剧表现的淋漓尽致,特别是在描写十二钗中,其内容充满了诗情画意,表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这些都侧面反映出了曹雪芹多方面的艺术才能和学富五车的知识涵养。
1 突破传统的人物个性描写方式
鲁迅先生认为《红楼梦》的要点在于“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坏的,大为不同,所以其中所叙人物,都是真实的人物。”这段话的主要内容有两方面的含义,首先《红楼梦》中人物个性描写方式和传统不一,还有就是《红楼梦》中人物个性的展示十分到位,使得他们更加符合实际的人物,增加了作品的可信程度。 第一,《红楼梦》中的人物个性描写和过去不同,主要是指《红楼梦》突破了古代小说的枷锁,不只是把美人和美玉进行比较,贼人和老鼠比较。在传统的小说中,对女子外貌进行描写时,通常会说:“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口一点点,杨柳细腰赛笔管,说话燕语莺声”;在描写文质彬彬的书生时,就会用到“温文尔雅,身着白衣,手持折扇,闲看落花漫随云舒。”所以剑眉星目就被贴上了英雄的标签,而贼眉鼠眼就被认定为叛臣贼子。曹雪芹在编写《红楼梦》时,改变了这种传统的人物描写方式,运用多个角度进行人物描写,使得人物刻画更加生动形象。曹雪芹在刻画人物的时候,根据自己所处时代,发挥自己的主观认识,对有缺陷的人物进行描绘,从而表现出人物的复杂性。在《红楼梦》中宝玉是其中的中心人物,作者曹雪芹希望在他身上能够展现出自由平等的愿望。在刻画宝玉这个人物的时候,虽然具有理想化的成分,但是曹雪芹并没有把他刻画的高不可攀,而是在他的身上添加了一些贵公子的恶习。金钏儿的死和宝玉的轻薄调戏脱不了干系;因为自己内心的怨气,对着开门晚了的袭人进行一通乱踢,使得袭人口吐鲜血;在面对家族责任上,宝玉不但不反思图改,还反过来讽刺探春,没有任何责任意识。单单从一个人物刻画就表现出了,曹雪芹在进行人物刻画的时候,善于改变传统,运用不一样的模式来增加人物的真实感。这里所指的实际性就是指人物面貌的真实。他们虽然在身份地位和所处环境等方面存在不同,但是他们也具有自己独特的一面。身为贾府中的千金小姐,元春温柔善良,迎春墨守成规,探春精明能干,惜春不谙世事。这些都是她们精神层面的展示。因为这些不同角度的真实,使得作品中的人物和实际生活中的人物有了对比,其中所展现的魅力也就更加迷人。
2 注重多角度的描写
《红楼梦》在刻画人物的时候,改变了传统小说人物脸谱化的情况,在关键人物身上可以发现,其性格是通过多方面来展示的。《红楼梦》中的人物刻画更加注重其中的实际性,把人物行为放到作品中的社会环境。通过这种方式,作品中的人物就具备了不同的性格特征,也具有其独特的魅力。前面我们也说过,曹雪芹也并没有因为贾宝玉是《红楼梦》的主角就肆意夸大美化他,而是把他放在了作品中的社会环境中,根据逻辑思维来刻画人物性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作家不仅仅是进行创造,还要进行真实的记录。作家根据社会生活的秩序和有关事情发展的逻辑思维,真实的记录有关人物的动作和语言等内容。
王熙凤是世故圆滑的典型代表。该作品从多个角度来刻画王熙凤,把这个人物描写既丰富,又具有真实感。在贾府中她是一位年轻的掌权人,王熙凤是所有人物关注的焦点。而且她自身世故圆滑、八面玲珑,深受老祖宗和下人们的广泛关注。她有时趋于奉承讨贾母的欢心,有时又聪明机智得到了王母等人的信任,有时又幽默风趣得到了宝玉等人的尊重,有时又热情豪爽使得众人诚服,有时恩威并施管理家业。作者通过不同的角度,来展现王熙凤的复杂性。首先,她自身能力比较强悍,不但能够管理贾府的有关事宜,甚至于宁国府的事情,她也能很好的处理。
3 美丑对比,侧面烘托
其中的美丑对照,侧面烘托,是指作者在进行人物刻画的时候,注重把人物进行相关的对比,也就是处境类似的人物在针对同一件事情时的不同反应,从而表现出人物的独特性。赵姨娘的身份是个主子,但是出身却是奴隶,所以在家族中地位不高。在家族中,她不但要受到王夫人的压迫,还要受到下人们的歧视。所以她用尽方法使王熙凤和贾宝玉悲痛死去。但是,赵姨娘的女儿探春在面对同样处境的时候,却使用了不一样的方法。她想尽可能的挣脱自己是庶出的身份,自认为是正牌小姐,和母亲以及弟弟不相亲近,而是和宝玉黛玉等人亲近。所以探春知道在这个社会环境中,礼法的巨大作用,所以在生活中运用礼法,使自己占据优势地位。在解决家务进行掌权时,赏罚分明,但是不承认舅舅的亲人身份。通过这些描写,我们可以看出赵姨娘在举动有其内在的因素,探春的有些行为过于绝情。但是,这些不能只运用我们的道德观念来进行评价。曹雪芹在刻画其他人物时,也使用了这种描写方式。刘姥姥进行大观园,针对不同的人进行不同的言语,针对公子小姐的戏耍,装做一无所知,针对焦大又说出狠话。不同的层面来描写刘姥姥,使得她这个角色显得更加的世故圆滑。她的性格优缺均有,美丑对比,不能凭一词来判定。并且,曹雪芹在人物描写的时候,还运用了人物对照进行补充。
4 结束语
《红楼梦》在人物个性描写方面的价值是巨大的。这主要是因为曹雪芹自身高超的写作能力,而且敢于改变传统的观念,进行大规模的创新思维。曹雪芹在进行人物个性描写的时候,不仅改变了传统的人物个性描写方式,还对人物的个性进行了多角度的描写,并且把人物的美丑进行对照,作为补充描写,使得人物个性在作品中更加具有真实感,也表现出了曹雪芹的现实主义精神。
【参考文献】
[1]李树民.从“同在性”到“连续性”――试论明清长篇小说人物性格呈现方式的嬗变[J].甘肃社会科学,2012,(6):127-130.
这个戏不同于以往的红楼梦戏曲只节选一个故事、一个人物进行改编上演的做法,而是试图呈现小说《红楼梦》的主要故事情节和曹雪芹的艺术思想。而这对于时空相对有限的戏曲演出来说,本身是极具难度的。全剧分为上下本,共6个小时左右,从黛玉进府到宝玉出家,几乎囊括了小说中大部分的情节和人物。试图面面俱到的展现,就容易停留在蜻蜒点水般的肤浅。对演员来说,因为缺乏起承转合的情节过渡和情绪酝酿,在表演上不容易沉浸入戏,而是处于间离的状态,缺乏彼此之间情绪上的互动,在塑造人物时相对显得生硬许多。
与此同时,这出戏对观众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必须是对小说或电视剧《红楼梦》非常熟悉,甚至有一点研究的观众。观众必须具备这样的认知前提,才有可能体悟到主创人员们在创作上的用心和创新。而对于一个不熟悉甚至不知道《红楼梦》的普通观众来说,会因为对很多地方缺乏铺垫而显得迷惘,对情节走向和人物的关系还知之甚少,甚至糊里糊涂,又怎能去深入地理解人物和作者的思想呢。如王熙凤收人钱财替人弄一桩婚姻官司的事情,戏中只有了凤姐收钱的场面,显得非常突兀。
这个戏在上本中重在露“喜”,以红色为主调,从黛玉进府开始到元妃省亲结束,编剧把小说中能够表现贾府发展的情节都挪在了一处,在先后顺序上也根据需要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如元妃省亲在小说中是第十八回表现的,宝黛读西厢是第二十三回中描写的,宝玉挨打更是晚到第三十三回。但是在戏中,为了给上本“大喜”有一个比较完满的逗号,后面两个情节则都被挪到了元妃省亲之前,象征着贾府在元妃省亲时达到了繁荣的极点。
关键词:《红楼梦》 人名 命名方式
一、引言
中国是世界上姓氏产生最早的国家之一。上古同姓不婚,贵族妇女的姓比名更为重要。 《说文解字》云:“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命。” 意思是通过人的形体外貌特征给人命名,在白天相见时可以互相识别,夜晚则需要自报家门。从中可以看出:人名最本质的功能在于区别个体,满际需要。语言是文化的载体, 语言与文化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人名记录社会文化的发展, 并被打上社会文化的烙印。
二、《红楼梦》人物的命名方式
据统计,《红楼梦》里描写的人物有七百多人,其中有姓名的三百余人。曹雪芹写此书,意在打破传统的思想和写法,所以对人名的拟定也颇费心机。应该说,《红楼梦》人物的命名原则是复杂的,多类型的。
(一)语音方面
1.谐音双关
汉语里有许多同音词,取名采用同音词可造成音在此而意在彼的修辞效果。《红楼梦》中有很多以谐音命名的人物。如“香菱”谐音“相怜”(以及原名甄英莲谐音“真应怜”,后来被改的名字秋菱谐音“求怜”),元、迎、探、惜四春谐音“原应叹息”,卜世仁谐音“不是人”,詹光谐音“沾光”,还有贾雨村谐音“假语存”,霍启谐音“祸起”。小说中的人物,无论男女、地位以及重要性,都可以采用谐音命名。
2.儿化
儿化在汉语中表示细小亲切或者喜爱的感彩。 人名中的儿化是一种爱称,但是也有一定的随意性,未必表示爱。
《红楼梦》中采用儿化命名的多是丫鬟、小厮等地位低下的人物。比如贾珍的小厮兴儿、贾琏的小厮隆儿,还有昭儿、喜儿、庆儿、寿儿、平儿、丰儿等。主人直呼仆人名“×儿”,仆人不可以直呼主人名,也不可以叫主人“×儿”。
(二)文字方面
方块的汉字以表意为主、形声结合。这一特点影响人名文化。
1.同字或同部首命名
贾府是京都的“百年望族”,子女按祖上已排好的行辈次序来取名。第一代,贾演、贾源,属于“水”旁辈,因此他们的名字从“氵”,余下第二至第五代名字分别从“代”(且“代”居中)、从“攵”、从“玉”、从“艹”。即:贾代儒;贾政、贾敬;贾宝玉,贾琏;贾蓉,贾蔷等。除了男性,贾府的四位小姐的名字――元春、迎春、探春、惜春,皆从“春”,也是这种命名方式的体现。
2.析字命名
析字,是汉民族独有的一种命名方式。王熙凤的名字便由此得来。“凡鸟偏从末世来”中的“凡鸟”正是繁体字“P”。再如薛蟠之妻夏金桂,其判词“自从两地生孤木”,“两地”即指两个“土”,加上“木”,即为“桂”字。贾迎春的丈夫孙绍祖,“子系中山狼”中的“子系”即是繁体字“O”,暗示其姓。析字命名法不如谐音命名法用得多,但均体现了汉字在命名方式上的魅力。
(三)语义方面
无论是从汉语语音、汉语语法,还是从修辞、汉字的角度来分析人名,都离不开语义的直接或潜在影响。下面列举《红楼梦》中一些典型语义命名的人物。
用来表达人生志向、思想道德倾向的字:如邢(德)全、邢(忠)、林之(孝)、卜世(仁)、贾代(儒)、戴(权)、赵(国基)、贾(政)、余(信)等,多为男性名。
盼望富贵长寿、人丁兴旺的字,如蒋(子宁)、来(旺)、双(瑞)、双(寿)、李(贵)、王(荣)、(兴)儿(喜)儿等,多为男性名。
借动植物取名。贾府第五代为“草”字辈,故命名多从艹。如贾(蔷)、贾(芸)、贾(蓉)、贾(藻)等。动物用字,如谢(鲸)、薛(蟠)、紫(鹃)、春(燕)等。可以看出男性名所用的动物多为大型、凶猛类的,女性名所用动物则温和可爱。
借用自然景象的字,如晴(雯)、茜(雪)、素(云)、麝(月)、引(泉)等。名字有男有女,多半为奴仆。
(四)语法方面
本文中有关《红楼梦》中人名的语法方面,主要指用作人名的语素的结构关系。偏正结构、动宾结构、主谓结构的人名较多,的字结构主要存在于已婚女性的命名中。偏正结构的如宝玉、新登、春燕;动宾结构的如进孝、来旺;主谓结构的如子宁、天佑;的字结构人名通常由“丈夫姓名+家+的”构成,如林之孝家的。
另有一类女性名,它们由“×+哥/姐/官”构成,如巧哥、巧姐、尤二姐、芳官、藕官。《汉语大词典》对“姐”的解释第5项意义为:“女名用字。”实际上,词缀“姐、哥”的来源与同辈亲属称谓“姐、哥”关系密切。二者普遍用于人名见于宋代。男性只限“哥”,女性则“哥、姐”都可。
值得一提的是,《红楼梦》中众多女性的姓名由“夫姓+称谓语”构成,没有独立的名字,如贾母、王夫人、赵姨娘、李嬷嬷、祝妈等。
(五)修辞方面
人物姓名的修辞是作家常关注的方面。《红楼梦》中人物的取名主要用到的修辞格主要有下面几种:
1.双关
《红楼梦》中人名的双关主要指谐音双关,前面在分析命名的语音方面时已大致提过。
2.摹绘
摹绘包括摹状、摹形、摹色、摹味、摹声五种,《红楼梦》中人名所用的多为摹形――描摹视觉看到的形状、样式。如贾宝玉、史湘云,北静郡王名为水溶。丫鬟小厮的名字也采用此方法命名,如晴雯、茜雪、茗烟、墨雨等。
3.比喻
比喻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即本体、喻体和比喻词。由于人名的文字非常简单,故本体不用出现。命名者通常假借物名用其象征意义,表达思想感情。《红楼梦》中张若锦、林如海,“若”“如”为比喻词,“锦”(精美的丝织品)、“海”为喻体,表达命名者对被命名者人生的期望。
4.引用
引用指写文章时,有意引用成语、诗句、典故等,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说明自己对新问题、新道理的见解。引用也可以用在人物命名上,《红楼梦》中采用引用命名的人名多引自诗词曲赋。宝钗名取自李商隐“宝钗无日不生尘”,迎春取自刘庭芝《晚春》诗:“寄语同心伴,迎春且薄妆”,探春取自郑谷《巴江》诗:“一枝两枝梅探春”,湘云取自张籍《楚妃叹》诗:“湘云初起江沉沉”,袭人取自陆游《村居书喜》:“花气袭人知骤暖”,黛玉名出自晏几道《虞美人》:“楼中翠黛含春怨,闲倚阑干遍。自弹双泪惜香红,暗恨玉颜光景与花同”。
三、结语
《红楼梦》人物经过作者精心的构思,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小厮丫鬟,无一不通过名字表达更深层的寓意。人名是一定的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折射。它是一个载体,一个袖珍的民族艺术。
注释
?q? 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2010:969-970.
② 许慎.说文解字(上、下)[M].北京:万卷出版公司,2009:305.
③ 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代汉语教研室.现代汉语[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08-109.
④ 此处指的是除姓之外有两个汉字的名字、无姓仅有两个汉字的名字,以及含有“的”字的女性名,如贾宝玉、锄药、周瑞家的等.
⑤ 邓进.红楼梦女性命名研究[D].西南大学,2009.
参考文献
[1] 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2010.
[2]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万卷出版公司,2009.
[3] 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代汉语教研室.现代汉语[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4] 胡文彬.《红楼梦》与中国姓名文化[J].红楼梦学刊,1997(3).
[5] 冯志英.现代汉族人名的语言学阐释[D].天津师范大学,2006:1-34.
长久以来,关于《红楼梦》之评论研究,有以为代表的索隐派,有以为代表的作者考证派……在纷繁多样的重围中,王国维与鲁迅的见解独具价值。
王国维与鲁迅都经历过清末民初的国家转型期,也都曾东渡日本留学深造,相似的时代、教育环境却造就了二人不同的文学批评观。下面,笔者就以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与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中的“清之人情小说”一文及各篇杂论为例,从三方面来具体分析王国维与鲁迅对《红楼梦》评论的不同。
一、人物形象来源:集体还是个人
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直接阐明了对贾宝玉真实身份的界定:“故《红楼梦》之主人公,谓之贾宝玉可,谓之‘子虚’‘乌有’先生可,即谓之纳兰容若可,谓之曹雪芹亦无不可也。”这种创新式的观点将红学的研究从传统的索隐、探秘等拘泥的泥潭中拉出,他认为主人公是谁这个问题并非小说实质性问题,“夫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惟美术之特质,贵具体而不贵抽象。于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这种用西方美学的观点来阐述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之创举具有进步意义。鲁迅则认为《红楼梦》中的兴荣衰败之所以耐人寻味,是因为作者亲身经历过世间的人情冷暖,由此推断出这部小说是曹雪芹的人生传记。“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而世人忽略此言,每欲别求深义,揣测之说,久而遂多。”他坚信贾宝玉的经历就是曹雪芹人生的真实写照。鲁迅否定了王国维的观点:“而世间信者特少,王国维(《静庵文集》)且诘难此类,以为所谓‘亲见亲闻’者,亦可自旁观者之口言之,未必躬为剧中之人物也……”笔者认为,王、鲁二人之所以拥有相悖的观点,究其原因是由于思维方式不同。王国维借鉴西方的美学观点,认为小说中的主人公形象是复杂化的,作者所构思出的人物并非只是个人的形象,而是时代、社会的缩影。把小说主人公置于大的时代背景下并全方位分析人类的共性与人生的状态,这种宏观的思维方式无疑是恰当的。鲁迅对于此问题的见解则稍显不足,他认为《红楼梦》最重要的一个特质就是情真意切,而“真”、“切”的原因正是源于作者的亲身体验,他把贾宝玉身上所有的特质都归于作者曹雪芹一人,而忽略了小说的包容性与虚构性,这种微观思维方式略显狭隘。在这一问题上,王国维的观点更值得借鉴。
二、主题思想:消极避世还是积极进取
纵观《〈红楼梦〉评论》全文,我们不难发现王国维的思想是悲观避世的。他认可叔本华的观念,认为生活的本质是欲望。王国维把世间所有的疾苦都归为欲望作祟。“呜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过,即以生活之苦痛罚之:此即宇宙之永远的正义也。”对待生活的苦痛,他认为“自犯罪,自加罚,自忏悔,自解脱”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而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与此同时,他强调“出世”的力量,由此认为《红楼梦》中唯惜春、紫鹃与宝玉三人达到了真正解脱的境界。在民族矛盾异常激烈的清朝末期,这种思想是消极且妥协的,同时也为他日后自尽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而鲁迅则以清醒的民族意识在《红楼梦》中嗅出了反封建、反阶级的气味。他见解独到,从一个毫不起眼的仆人焦大身上看出了反封建的倪端,从而论断出“看《红楼梦》,觉得贾府上是个言论颇不自由的地方。”同时,他把焦大所受的马粪灌嘴的委屈与屈原所受之委屈相提并论:“所以这焦大,实在是贾府的屈原”,将身份卑贱的仆人与受人敬仰的历史伟人并举,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其平等、反阶级的先进思想。在中国处于内忧外患的关键时刻,鲁迅先进的思想觉悟更具有启迪民智与指引方向的意义。
三、艺术价值:世界的还是民族的
在《红楼梦》艺术价值问题上,王、鲁二人的立足点迥异。王国维把《红楼梦》的价值根基深植于西方美学与伦理学的土壤中,他认为《红楼梦》的最大美学价值就在于它的悲剧意义——“彻头彻尾之悲剧也”,进而把《红楼梦》与叔本华所认为的第三种悲剧相连洽,“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红楼梦》算得上是悲剧中的悲剧。同时,他又创造性地认为《红楼梦》在美学与伦理学上的价值是相同的,“美学上之价值,亦与其伦理学上之价值相联络也。”虽有牵强附会之嫌,但也揭示出了人生与艺术的巧妙关系。而鲁迅则认为《红楼梦》真正的价值是突破了以往中国古典小说写作的局限,“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的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这种立足于民族传统文化,以传统小说思维来探讨《红楼梦》价值的方式同样具有重大意义。民族的就是世界的,二人对《红楼梦》价值的观点在一定意义上是相辅相成的。一个侧重于在世界文学体系中横向探求,一个着眼于在中国古典文学中纵向比较,虽不可否认二者的观点都尚有不足之处,但其各自创新之观念也着实为红学开辟了崭新的视界。
关键词:友情 多层次性 超阶级性 模糊性
马斯洛理论把人的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也叫情感和归属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等五类,其中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包括友情、爱情等这些情感因素。这也就是说,友情作为具有社会属性的人来说,几乎是每个人都需要的,是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一个正常的人如果长时间地离开人类社会生活,失去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其业已形成的正常心理就会产生变异,所以,作为一个社会人,不能没有人与人的交往。友情的境界虽然有高低之分,但正如爱迪生所说:“友谊能增进快乐,减轻痛苦,因为它能倍增我们的喜悦,分担我们的烦恼。”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友情是人们生活中必需的。《红楼梦》是一幅描写当时社会风土人情的画卷,其中涉及的人物形形,人物的志趣千差万别,人物的精神境界高低错落,因此,这些千差万别的个性人物所展现出的友情也五彩纷呈。归结起来,《红楼梦》中各色人物之间的友情,主要呈现出以下特征。
友情的多层次性
人的身份不同、性格不同、志趣不同,其友情观也会因之不同。人们追求的友情的最高境界是“高山流水话知音”。这种友情拒绝功利,不讲任何条件,没有任何意图,仅以对方的感情依恋为基础,是独立人格之间的互相呼应和确认。这种友情,可以使人们的性情得以舒展,心灵产生共鸣。《红楼梦》中当然也不乏这种高层次的友情,比如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感情。确切地说,《红楼梦》中贾宝玉、林黛玉之间的感情在发展为爱情之前,原也不过是两小无猜,相互了解、相互理解的“知己”友情。正因为相互了解、相互理解,才能相互欣赏,惺惺相惜。这类友情在《红楼梦》中,同样也存在于同性之间,比如贾宝玉跟柳湘连之间,贾宝玉跟蒋玉菡之间,甚至黛玉跟紫鹃也可以称得上,这些人之间因志趣相同,所以心理距离才可以更近一些,相互来往得自然频繁些。追求高层次友情的人常感叹“知己难求”,所以当《红楼梦》借林黛玉之心,发出“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之叹时,人们才会觉得分外动人。
除了有志同道合的知己友情外,《红楼梦》中也有江湖侠义一样的友情。虽说《红楼梦》缺少《水浒传》中那“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江湖义气,但并不是说《红楼梦》中没有“侠义”之情可圈可点。《红楼梦》里倪二助贾芸就是一例,人们借贾芸的想头“素日倪二虽然是泼皮无赖,却因人而使,颇有义侠之名。若今日不领他这情,怕他臊了,倒恐生事。不如借了他的,改日加倍还他也倒罢了”。可以看出,倪二不是因为喝醉了酒才糊里糊涂地慷慨解囊,而是平日里就有仗义疏财的豪侠义气。《红楼梦》中同类的人物远不止这一个,其中描写柳湘连不计前嫌,危急关头不仅救了薛蟠,还跟他结了拜一事,更是彰显柳湘连身上那股难得的侠义之气,这说明《红楼梦》中虽然没有江湖风雨,但却一样存在着激昂的江湖豪情。
如果说江湖侠义的友情仍有可取的话,那么人们对功利朋友往往是不屑的。但跟曲高注定和寡一样,那些高境界友情通常是难得一见的,《红楼梦》中更多的是功利性和“酒肉朋友”一类的友情。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君子重淡如水的友情、重知心知己,但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大部分人都还是普通的“庸人、俗人”,这些普通人同样也需要“志趣相投”的人来满足自己的情感需要。于是,很多低层次的友情常因某种利益、某种特殊的关系维系着。《红楼梦》中这种友情是最多的,如围绕薛蟠身边的那些:《红楼梦》书中提到“薛蟠随母住到姨父家,从来时的怕担心姨父的管教约束,到后来的乐在其中,就是因为贾府有贾赦、贾珍、贾蓉等一干跟他臭味相投的人,可以跟他通宵达旦地聚赌、聚酒”,从这里,人们可以想象围绕薛蟠身边这些人友情的情形,这真可以算得上“酒肉朋友”的典型了。《红楼梦》中这种因某种利益维系的“友情”无处不在,抄拣大观园一事的发生,归根结底是要追溯到邢夫人跟王善保家的都忌恨王熙凤这一层关系上。正因为友情这种普遍存在性的缘故,所以当人们以鄙夷的目光审视《红楼梦》中薛蟠“酒肉朋友”的同时,看到薛蟠在贾珍的儿媳秦可卿死后慷慨“捐棺”之时,也会油然生出几丝好感来――原来“恶人、俗人、庸人”的友情也并不总是那么俗不可耐,这本来都是人性各层次需要的一部分。
友情的相同际遇性
“同病相怜”,通常情况下,相同处境、相同经历、相同身份的人更容易相互理解。《红楼梦》描写的背景是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面的各色人物分属于不同的阶级、阶层,自然人物关系所展现的友情很多也都带上了“阶级友情”的特征,那些相同命运的贵族小姐,那些同样侍奉主子、小姐的小子、丫头,还有大观园那些同台唱戏的小戏子无不如此,相似的命运将他们紧紧地连在一起,让他们相互拥抱着取暖。
人们看到《红楼梦》中描写的史湘云和林黛玉,两人言语之间常有摩擦,但相比大观园的其他姐妹,两人更多的似乎是相互理解。因为每次进贾府,史湘云多半住在黛玉的屋里,而不是探春、惜春等人那里,这就说明了这个问题。还有中秋节赏月那段情节,湘云这样宽慰黛玉:“你是个明白人,何必作此形象自苦,我也和你一样,我就不似你这样心窄。何况你又多病,还不自己保养……”从这里人们可以看出,正因史、林二人都是自小父母双亡,孤苦无依,有着相似的处境、心境,所以史湘云才可能这样设身处地地站在林黛玉的角度安慰她。
大观园中的小姐们如此,丫环们的好多友情也是建立在相同命运这一基础上的。《红楼梦》中提到贾赦要强娶鸳鸯为妾,相同身份的袭人、平儿等人安慰时,平儿说了这样一番话:“这是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连上你我,这十来个人,从小儿什么话儿不说?什么事儿不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因为身份相同,所处的地位一样,这些丫环的命运也是差不多的,同病相怜,相同的境遇使得她们可以相互理解、互相支持,有了心事,才可以这样毫无挂碍地倾诉给对方。类似的情况在大观园的那些小戏子身上表现得也很明显,当我们读到《红楼梦》里描写那帮小戏子共同对付赵姨娘时的滑稽场景,在哑然失笑的同时,又会为他们那份患难与共、生死相依的情谊而感动和感叹。
友情的超阶级性
在等级森严的宗法社会里,封建大家族里父母子女、兄弟相妹之间,相处的时间往往还不如主仆相处的时间长。在这种环境里,主仆的身份、礼数限制了彼此的言行,但限制不了相互了解而产生的亲密的感情。于是,主仆之间这种因长相厮磨、亲密接触而产生的感情,经常会超越阶级身份的局限,不断加深,最后甚至生出“发小”一样亲密无间的友情来。这种友情之深,常远远超过血浓于水的亲情。《红楼梦》中的这种主仆之间的深厚友情,在黛玉跟紫鹃、探春跟身边的丫头身上体现得最明显。
从价值取向的角度来讲,贾宝玉是林黛玉的异性知己,但同样作为女孩子、一直侍奉在黛玉身边的紫鹃,却无疑比宝玉更明白和熟知黛玉孤苦无依的处境和心境。应当说,在贾府,除了真正理解黛玉的除宝玉外,只有紫鹃这一知己了。从紫鹃设身处地为黛玉的终身努力,为她出谋划策来看,她们之间远远超出了一般的主仆关系。所以,当紫鹃说出“一动不如一静。我们这里就算好人家,别的都容易,最难得的是从小儿一处长大,脾气性情都彼此知道的了”时,碍于礼法,黛玉虽然嘴上啐她,但是人人都可以读出来,在那个没有父母依靠,孤单寂寞的环境,黛玉实际上心底不知道在怎么感激紫鹃呢。而书中也正是这样说她:“口内虽如此说,心内未尝不伤感,待他睡了,便直泣了一夜,至天明方打了一个盹儿。”
而黛玉临死之时,紫鹃的悲伤更是不同寻常:“在外头空床上躺着,颜色青黄,闭了眼,只管流泪,那鼻涕眼泪把一个砌花锦边的褥子已湿了碗大的一片。”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那无限凄凉的潇湘馆里,一直关爱着、陪伴着黛玉直到生命最后一刻的人,不是口口声声把她放在嘴里的贾母等人,而是跟她朝夕相处的紫鹃,是她们之间那份至纯至真的友谊。也正是因为有这情之深,才会有这悲之切。
如果说黛玉和紫鹃之间的这种感情还有主仆之间的那份忠诚和同情掺杂其间的话,那么人们看到探春跟她的那些丫环的关系,也许更愿把那种亲密与尊重视为友情。《红楼梦》中抄拣大观园那一段,抄到别的小姐都忍气吞声,唯有探春担着风险,挺身而出:“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都在我这里间收着,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读到这里,人们看到的也许不仅是一个维护贴身仆人的贵族小姐,而且是一个维护跟自己朝夕相处的同伴的尊严的小姐。
友情的模糊性
友情跟爱情有时是很难区别的,尤其是异性之间。我们很难说清楚两小无猜的两个异性,昨天还是朋友,今天就变成恋人了,甚至同性之间也存在这种情况。人们提及《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关系,首先也会想到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的,宝黛之间的感情最终是以爱情的形式呈现,而且宝玉第一次见到黛玉时也说“这个妹妹见过的……”,也似乎有一见钟情的味道,但有谁能说那七八岁的孩子之间那种亲密无间,从而相知相解就当是爱情,而不是友情?至于这份长相厮磨形成的“知己”的友情,哪一天演变为爱情的,就更难说清了。在那个心中有爱却不能说,不能暴之于阳光下的时代,就算真的萌生了“爱情”,也不得不披上“友情”的外衣。正因为其不能说,所以才更不能明确地分辨清楚,要不春心萌动的宝玉和黛玉也不会一次又一次地相互试探了。
当然,从心理学角度讲,同性之间的友情超过了限度的,也不再那么单纯。宝玉跟秦钟、跟蒋玉菡,甚至跟柳湘莲之间,都不能算作一般意义上的友情,但这并不等于说他们这些关系不具有友情的特点,相同的志趣一向是维系他们关系的基础。而更有代表性的是大观园里小戏子藕官的故事,那似乎背离友情更远,但却更动人。从芳官口中我们可见一斑:“哪里是友谊?他竟是疯傻的想头,说他自己是小生,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此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官一死,他哭得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读到这里,人们会想起电影《霸王别姬》中那一对唱戏的男主角。精神分析学说给同性恋找原因,指出人对自身性别认知的失误,成长过程中环境的影响就是其一,古人对此没有这样理性科学的认识,只知道那种似友情却又像爱情的关系历朝历代都有。《红楼梦》就把这种界限模糊的感情呈现在人们眼前。抛开这种感情最终发展到哪种境地不论,就说当人们读到《红楼梦》中那对备受命运捉弄的戏子那种患难与共、生死相依的感情之笃厚时,有谁会说那种真挚就一定不是友情呢?
参考文献:
1.曹雪芹:《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
2.培根:《培根论说文集》,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3.宋立英:《论〈红楼梦〉教学与大学生亲情、友情素质的培养》,《边疆经济与文化》,2008(12)。
4.王颖卓:《紫娟与红娘比较谈》,《红楼学刊》,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