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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十二钗

红楼十二钗范文第1篇

一 多愁善感的人物性格特征

林黛玉是金陵十二钗之冠,也是贾母非常疼爱的外孙女,曹雪芹将林黛玉塑造成了符合中国人传统审美标准的美人,清新脱俗,宛若天仙,才华横溢,性格孤傲,又不沾人间烟火。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林黛玉属于性格柔弱的类型,这与她的家庭出身和成长环境是密切相关的。林黛玉前世是三生石旁边的一株绛珠草,受到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恩惠,便愿意跟随其下凡人间还尽眼泪。今世的林黛玉则成为了林如海和贾敏的独生女,年幼时因为其母亲身患重病不幸去世,而其父也因病身亡,才被迫寄养在荣国府。从林黛玉的生长环境可以得知,她自幼生活在较为凄凉的家庭氛围中,很早便感受到人世间的炎凉。一个人的生长环境是决定性格特征的因素之一,林黛玉柔弱的性格便是自身生长环境的一个侧面反映。

由于林黛玉身体虚弱,每天必须吃药治病以维持健康,于是产生了一种独具魅力的病态美。“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首诗恰如其分地将林黛玉的整体形象进行了概括,暗示她是一个具有卓越才华和俊美面容的奇女子。在进入贾府之后,尽管受到了很多人的宠爱和珍视,但是每天仿佛生活在阴影之中,童年的凄凉经历让她对周围的事物提高了警觉,增强了自我防护意识,只要有一句话不顺她的心意,便会暗自流泪,独自伤心,由此可以总结出林黛玉在贾府里的生存规则就是不能多讲一句话,不能多走一步路,这进一步加强了林黛玉多愁善感、孤芳自赏的性格特征。林黛玉平时寡言少语,喜欢安静的生活环境,在贾府大院里很少与其他姐妹们嬉戏玩耍,只愿同贾宝玉在一起,在住进大观园的潇湘馆后,取名为潇湘妃子,并在院落中种植了翠绿色的竹子,意在显示出她的清高。

林黛玉的多愁善感并不意味着性格懦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彰显出其叛逆的一面。《红楼梦》是女性的悲剧,同时也是女性的赞歌,它通过文学的形式沉痛地打击了封建社会的礼教制度,揭露出封建礼教扼杀人性的本质特征。林黛玉恰恰是曹雪芹反击封建礼教制度的先驱人物,虽然她体弱多病、性格孤僻,但是在她的内心深处却隐藏着对封建制度的痛恨和对自由婚姻的向往。在林黛玉和薛宝钗之间究竟选择谁做贾宝玉的妻子,一直都是贾府高层所关心的问题。随着接触的深入,贾宝玉越来越发现林黛玉才是自己唯一的知己,她能够了解自己内心的所思所想,与自己志同道合。薛宝钗尽管可爱可敬,但没有林黛玉那种叛逆的特质,非常顺从封建礼教的安排,于是难免与贾宝玉在心理上产生了一些隔阂。在封建礼教制度的深刻影响下,贾府的高层即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愈加发觉薛宝钗更加符合儿媳妇的标准,因为她能够很好地将与贾宝玉之间的爱情控制在封建礼教允许的范围内,而不是像林黛玉那样有着明显的流露。林黛玉尽管是贾宝玉的挚爱,但没有权利选择让她做自己的妻子,而是必须顺从长辈们的意愿,顺从封建礼教的安排。林黛玉多愁善感的性格中隐含着柔弱和叛逆,正是这种复杂的性格特征赋予了她与众不同的人物特色,成为中国古典文学史中的重量级人物。除了林黛玉之外,《红楼梦》中还有不少女性具有多愁善感的性格特征,却罕有林黛玉那种敢于反抗封建礼教的叛逆特质。如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特征具有一定的相似度,而在文学作品中又有主次之分的话,则次要人物的加入往往是为了更好地反衬出主要人物的鲜明个性,增强读者对主要人物的认同感,使主要人物的命运得到更加全面的展现。

二 圆滑世故的人物性格特征

薛宝钗是薛姨妈的女儿,拥有着显赫的身世,她举止典雅,容貌俊俏,优越的家境使她从小享尽荣华富贵,因此对封建礼教制度并没有太强烈的反抗心理,甚至劝说贾宝玉为了光宗耀祖应该投身仕途,在官场上有所作为,在日常生活中善于讨好贾母等长辈并颇具心计,由此可见,薛宝钗为人处世的圆滑世故。与林黛玉被迫流落在贾府不同,薛宝钗进贾府可谓是风光无限,车水马龙,豪华气派,足以显示其不凡的身世地位。圆滑世故的薛宝钗在贾府里左右逢源,同样也深得贾母的喜欢,她的性格与林黛玉截然不同,热情开朗、善于交际,在众人面前落落大方,是中国古代典型的大家闺秀。薛宝钗自幼熟读四书五经,再加上父母的教诲和在官场中的耳濡目染,自然造就了其善于揣测别人心理的本领。在她看来,世事洞察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她心思缜密,做事较为谨慎,有违封建礼教的事情几乎不做,可以说是一个忠实封建礼教的守卫者。当贾宝玉挨打之后,薛宝钗给他送药时说“若能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于忍受这样的皮肉之苦”,意思就是如果当年听我的劝说熟读四书五经考取功名的话,就不会这样惹长辈生气了。见贾宝玉不予理睬后又接着说“就算你不喜欢读书,也必须假装出一副爱读书的样子来”。这令贾宝玉非常反感,从这里可以看出,薛宝钗和贾宝玉在价值观取向方面有着本质的不同,为今后他们的婚姻悲剧埋下了伏笔。

与林黛玉的单纯可爱不同,薛宝钗善于见风使舵、阿谀奉承,为了更好地表现出这一性格特征,曹雪芹刻意在多个故事情节中进行细节描写。贾母过生日,众人陪伴贾母赏花,此时的贾母看见娇艳的花朵不禁感叹岁月无情,并说“花开虽好,只可惜白发不是赏花人啊”。薛宝钗却灵机一动,马上安慰说“老祖宗是越活越年轻,赛过南极老寿星”。心情失落的贾母听到这一番话后颇为高兴,并夸赞薛宝钗懂事听话。《红楼梦》在塑造人物形象的时候,有一个突出的技巧,就是扼住人物某一方面的性格特征反反复复地推敲描写刻画,然后在这一主要性格特征的基础上再拓展其他方面的性格特征,从而使得人物形象更加丰满充实,当然,在塑造薛宝钗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时也不例外。薛宝钗这一人物形象绝非仅仅代表着阴险狡诈、八面玲珑、沽名钓誉的势利小人,而是寄托着作者曹雪芹复杂的情感和感慨,一方面赞美这位少女的聪明可爱,怜惜她悲惨的命运结局,另一方面又痛恨她对封建礼教制度的百般顺从,自己本性纯真的一面已经被消磨殆尽。

贾家是一个矛盾重重、派系复杂的大家族,为了赢得自己的生存空间,薛宝钗善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深知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即“事不关己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正如脂评所说:“待人接物不亲不疏,不远不近,可厌之人末见冷淡之态,形诸声色;可喜之人亦未见醴密之情,形诸声色。”薛宝钗特别注意迎合和揣摩贾府中地位显赫人员的心思,以求博得他们的一致认可,对于贾府中地位卑微的赵姨娘等人也没有一味地鄙视和排斥,这种温和中庸的态度使她在贾府中收获了很好的人缘。贾母称赞她稳定平和,就连从不夸赞他人的赵姨娘也发自内心地评价她“真是又大方又得体的大户人家姑娘”。薛宝钗的这种圆滑世故不应该被绝对地否定和批判,在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和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圆滑世故的性格同样也是自我保护的有力武器,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别人的侵害,为自己的生存发展赢得机遇。薛宝钗做事周密细致,富有热心,在分送礼物时,不论与自己关系好的,还是与自己关系生疏的,都不忘送一份,以显示自己的情谊。这种做法符合她圆滑世故的性格特征,也使她在勾心斗角极为严重的贾府里广受好评,这一点无疑是令人敬服的。

三 阴险狡诈的人物性格特征

在《红楼梦》中,最符合阴险狡诈这一人物性格特征的当属王熙凤,王熙凤是王夫人的侄女,贾琏的妻子,她长着一双丹凤眼,两弯柳叶吊梢眉,体 格风韵,妩媚多姿。同时,王熙凤精明能干,是贾府的实际大管家,并深得王夫人和贾母的信任。王熙凤的性格中具有中国古代女性罕有的独立思想,在那个父权和夫权思想极为严重的封建时代实属不易,代表了中国古代女性争胜好强的一面,然而她的阴险狡诈却让人唾弃。王熙凤对丈夫的不顺从,更多地是因为女人内心深处的妒忌心理,她对金钱和权势的掌控欲望,则更多地显示出了她的贪婪心理。

在为人处世中,王熙凤就像一个高水平的心理学家,非常善于察言观色和揣摩对方心思,经常对方还没有开口,她就凭借着自己的经验和推理得知对方要说什么,这在很多场景中都有着充分的展现。能够及时地顺应对方心意,急转直下而又不落虚伪的痕迹,这样的本领在《红楼梦》里,只有在王熙凤身上可以发觉得到,因此,后人在评价她的时候总是感叹其机变之神速。王熙凤的阴险毒辣在日常生活的小事中不足以得到充分体现,一旦她遇到关乎自己切身利益或者人格尊严的事情的时候,便会使出浑身解数,将这一性格特征展现地淋漓尽致,而且她在与人争斗的过程中往往会迎难而上不甘示弱,不但在气势上要压倒对方,更要在心理上保持强者的姿态。

四 热情豪爽的人物性格特征

红楼十二钗范文第2篇

【关键词】《红楼梦》;薛宝钗;性格;人物特点

引 言

作为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在文坛上的地位至今无人能够撼动。而且纵观整个文学界,没有那一部作品能够形成一个类似“红学”而言的,拥有足够多的人潜心研究的流派。《红楼梦》之所以具有如此大的魔力,笔者认为除了曹雪芹没有完整写完整部作品,而是由高鹗撰写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书中人物性格的多样性。人物数量之多,而且各个性格饱满,这在文学史上并不多见。如果说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是用画笔描绘当面汴梁城的繁华的话,那么,曹雪芹的《红楼梦》便是通过文字向世人展现,文学的独特魅力――不牵不强,浑然天成。

有人说薛宝钗是个封建礼教的受害者,还有人说她是封建势力的帮凶。而我认为,任何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中的人即使封建社会的受害者,也是封建社会的帮凶。封建社会中的人,既受封建制度的压迫,也用封建制度压迫着别人。受害者既是帮凶,帮凶既是受害者。

薛宝钗却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聪明的的人,她冷峻,识时务,又不像黛玉那样是小性子。在生活中,宝钗常常深隐心机。她表面上“随分从时”“装愚守拙”“罕言寡语”,一举一动显得“端庄贤淑”完全符合封建“淑女”风范。但实际上她期望着“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温柔敦厚的仪范中掩盖的是“欲偿白帝”的野心。她熟谙世故,诚府极深。“来了贾府这几年”虽然表面不言不语,安分守已,实则“留心观察”因此即使是在荣国府这个人事复杂,矛盾交错的环境里,也生活得左右逢源,如鱼得水。

1、薛宝钗气质优雅,有淑女风貌

女人的气质所彰显的智慧修养和美丽的容颜相得益彰。“山中高士晶莹雪”,宝钗作为金陵十二钗之一,“肌骨莹润”,“容貌丰美”,“举止娴雅”,“品格端方”。她不像王熙凤那样泼辣、俗气,单看她卧病在床那节,她“头上挽着黑漆油光的簪儿蜜色的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线的坎肩儿,葱黄绫子棉裙。”看去不见奢华,视觉雅淡。宝钗是公认的淑女,她把自己的外表美,体现在素雅之中,“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用她咏白海棠的诗句来说,可谓“淡极始知花更艳”。美在自然,她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即在平淡中见真奇。

2、薛宝钗聪明能干,有管理贤才

薛宝钗之所以被贾母,王夫人等认为是最佳儿媳人选,是与她的聪明才干,尤其是持家能力分不开的。薛宝钗虽然“不关己事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但在关键时刻,总能拿出处理的方法,替人分忧。在王熙凤病重的时候,薛宝钗受王夫人之托,协助探春、李纨一同打理大观园。按理说,宝钗不是两府上的人,她不过是和母兄寄住在此,即使大观园少了王熙凤没人管,怎么也不可能让她协同探春、李纨来打理啊。但是王夫人最终还是让她这个寄住府上的外甥女来承了这个事,而她也的确承下了这个事,理家虽然是以探春为主,但宝钗的见解办法似乎比探春更高,她要用学问提着,不仅要除弊,还要保全候府体面,并通过改革使得下人能够得到一些好处,大家心齐,结果,果然让园子里的这些老姥姥们服帖。又如惜春奉命作画,幸亏有宝钗见多识广,深谙画技,帮了惜春的大忙。

薛宝钗如能生在现代社会,她的才能将会得到更大的发挥,她的用武之地将广阔的多。

3、薛宝钗贤淑有德,有容人之量

《红楼梦》里的薛宝钗论才貌不在黛玉之下,但是,在大观园中惟一能让众人信服的人就是她,所以,她被冠为群芳之首。如果说黛玉报人以直,凤姐御下以威,宝钗则挟德令人归化,整个大观园无不在其笼络之中。赵姨娘一生只称赞过两个人,一是个马道婆,一个就是宝钗。宝姑娘气质典雅靓丽、稳重大方,八面玲珑。对上尊重顺从,对姐妹稳重宽容,对下平和亲近。宝钗装愚守拙,罕言寡语,左右逢源,如鱼得水,虽有野心,却掩盖在温柔敦厚的仪范中。正因为宝钗具有这种涵养,使她虽然生活在尔虞我诈的贾府,却能如鱼得水。

4、薛宝钗博学多识,乃才华横溢

“腹有诗书气自华”,她不但乖巧儿、聪明、能干、而且又很有才华。在第十八回中薛宝钗劝宝玉把“绿玉”该掉,一来说她精明,二来又表现了她的才华。连作者也不只同情薛宝钗,还大大的赞美她,一赞美她的才,二赞美她的貌。她十分博学,诸子百家无所不知,唐诗宋词元人百种无所不通,甚至但凡书上提及的草木之名也无所不晓,致使史湘云甘拜下风,佩服她“知道的竟多”。艺术造诣又深,或三言两语,或侃侃而谈,无不鞭僻人理,作者的不少艺术见解就是通过她的口来表述的。至于诗才之敏捷,足与林黛玉媲美,笔挥海棠诗,讽和螃蟹咏,案翻柳絮词,博得众誉。

5、薛宝钗心机暗藏,虚伪无力

薛宝钗虽然说过,对和尚道士所说的“金玉良缘”认为是胡说,又说金锁沉甸甸的戴着无趣,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宝玉去看生病的宝钗,宝钗拿着他的玉“重新翻过来细看”又“念了两遍”,再嗔怪丫环莺儿为何不去倒茶,引出莺儿笑说“和姑娘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这正好达到此此起宝玉注意的目的。然后再将本来戴着无趣的金锁从里面的大红袄上掏将出来。薛宝钗笼着红麝串招摇过市也是同样道理。本来她不爱花粉,衣著朴素,最不喜打扮,但金锁专等玉来配,而红麝串是元春独赐予她和宝玉的,都是命定婚姻的征兆,所以以此才能来证明只有她才是得天运命的人堪配宝玉。虚伪而“会做人”的宝钗就是这样,以“敦厚温柔”的“淑女”身分为掩盖,用她深隐的心机暗示和讨好贾府的家长们。

总而言之,在《红楼梦》这本书里,得到了大部分人的称赞,他的性格特点是很全面的,气质优雅,有淑女风貌,聪明能干,有管理贤才,贤淑有德,有容人之量,博学多识,乃才华横溢。但是她也会被人认为有点冷酷无情,而且她把自己的感情掩饰的非常深,被人比喻为一块没有生命的石头,她深深的受到了封建社会思想的束缚,严格按照封建礼教的条条框框,从来不会有逾越之处。个人能力,容貌都非常的出众,却逃脱不了封建思想的束缚,从根本上说,薛宝钗也是红楼梦中众多悲剧的人物之一。

结 语

在大力提倡诚信,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作为一名感性的《红楼梦》的忠实读者,我想,充分认识薛宝钗这位红楼女儿,能有助于女性和谐地融入社会,体现自身价值和自我价值。宝钗是一位冷美人,她有病时服的是一种配方极为特殊的“冷香丸”。她虽然才貌不减黛玉,“任是无情也动人”,却是礼法自持,决不让感情战胜理智。

【参考文献】

[1]段江丽.从小说叙事到影视叙事的改编空间――关于新版《红楼梦》电视剧的思考[J].红楼梦学刊,2007(03).

红楼十二钗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红楼梦》 薛宝钗 言语交际 礼貌原则

一、礼貌原则的提出

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Grice,H.P)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作讲座时对会话含义学说作了粗略的概述,由此产生了会话含义理论,认为人们在进行交际时必须遵守合作原则。但利奇(Leech)等人认为这种理论并不能解释语言中的全部现象,诸如为什么人们在言语交际中常常不用直接的方式遣词达意,而总用间接的方式声东击西?莱可夫(Lakoff,1973)、布朗(P.Brown)、列文森(S.Levinson)等人提出了与合作原则相互补充的一系列礼貌理论,利奇(Leech,1983)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礼貌原则,这一原则是语用学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语用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礼貌原则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得体准则(Tact Maxim)

减少表达有损于别人的观点。即尽量少让别人付出代价;尽量多使别人受益。

(二)慷慨原则(Generosity Maxim)

减少表达利己的观点。即尽量少使自己受益;尽量多让自己吃亏。

(三)赞誉准则(Approbation Maxim)

减少表达对他人的贬损。即尽量少贬低别人;尽量多赞誉别人。

(四)谦逊准则(Modesty Maxim)

减少对自己的表扬。即尽量少赞誉自己;尽量多贬低自己。

(五)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

减少自己与别人在观点上的不一致。即尽量减少双方的分歧;尽量增加双方的一致。

(六)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

减少自己与他人在感情上的对立。即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尽量增加双方的同情。

礼貌原则深化了会话含义的研究,合理地说明了人们有意违反合作原则的原因,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指导礼貌语言的运用。

二、礼貌原则在《红楼梦》中薛宝钗的语言中的体现

从礼貌原则的各条准则及次准则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规律:说话人说话往往都尽量多给别人一点方便,尽量多让自己吃一点亏,从而在交际中使双方感到受尊重,同时反过来获得对方对自己的好感。而言语交际,离不开社交环境。所谓社交环境指的是辨认谈话双方的社交身份,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说话人或听话人与其他人和物的关系。《红楼梦》中人物的语言因为其社会地位、生活环境、性格等的不同而各具特色。

人物的语言有雅俗之分。虽然王熙凤和薛宝钗的语言在《红楼梦》中都拔得头筹,但王熙凤的语言就俚俗得很,而薛宝钗的语言却有雅言的特色,因为她们的文化教养不同,宝钗自幼谙诵诗书,受到历代优秀文学作品的深刻熏陶,所以她的语言被打上了知识分子的印记。而且她的举止言谈无不体现了礼貌原则,且看以下实例。

例1.(《红楼梦》第五十六回)在王熙凤养病期间,惜春、李纨和薛宝钗参与理家,宝钗在谈及园子的管理时说:“你们只管了自己宽裕,不分与他们些,他们虽不敢明怨,心里却都不服,只用假公济私的多摘你们几个果子,多掐几枝花儿,你们有冤还没处诉的,他们也沾带些利息,你们有照顾不到的,他们就替你照顾了。”众婆子听了这个议论,又去了账房,不受辖制,又不与凤姐儿去算账,一年不过多拿出几吊钱来,各各欢喜异常,都齐声说:“愿意,强如出去被他们揉搓着,还得拿出钱来呢。”

依据话语所表达的他人受惠的不同程度来区分礼貌层级。一般来说,在表达的直接或间接方式相同的情况下,使他人受惠的程度越高,话语就越礼貌。在宝钗的语言中,无不体现了得体原则中的尽量少让别人吃亏,尽量多让别人得益的次准则。当然,这是一种巧妙的利己主义,表面利人,实则利己,皆大欢喜。它也说明宝钗是何等的“洞明世事”、“练达人情”,真所谓施小惠全大体。

例2.(《红楼梦》第三十二回)中金钏投井而死,王夫人要给金钏准备衣服装裹,宝钗忙道:“姨娘这会子何用叫裁缝赶去。我前日倒做了两套,拿来给他,岂不省事?况且他活的时候儿也穿过我的旧衣裳,身量也相对。”王夫人道:“虽然这样,难道你不忌讳?”宝钗笑道:“姨娘放心,我从来不计较这些。”

一个“笑”字,打消了王夫人的疑虑。依据话语所表达的自己受损的不同程度来区分礼貌的层级,一般说来,在表达的直接或间接方式相同的情况下,使自己受损的程度越高,话语就越礼貌,而这段对话充分体现了礼貌原则中的慷慨原则及次准则。自己是个小姐,却主动要求王夫人将自己的新衣作为丫头的装裹衣服,这是何等的慷慨。从《红楼梦》的来龙去脉中得知,宝玉的婚事,贾母和贾政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王夫人的意见极具参考价值,宝钗的这段话,可以说起到了一举两得的效果,一方面,由于王夫人是自己的姨妈,在姨妈焦头烂额时自己的外甥女来帮助解其燃眉之急,符合情理,另一方面,王夫人是宝玉的母亲,这件事让王夫人更能体会宝钗的贤惠识大体。难怪王夫人将宝钗看成是宝玉的幸福。

例3.(《红楼梦》第三十二回)金钏投井而死,王夫人暗自垂泪,宝钗前来劝解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是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玩,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儿,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

礼貌是与面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别人看来一直是吃斋念佛、与人为善的王夫人的面子在此时受到了威胁,为了满足王夫人的面子需求,宝钗从听话人的角度出发,采取了赞扬准则,“姨娘是慈善人”,以此争取王夫人在公众面前的形象,维护了听话人的负面面子的行为,却让王夫人宽慰了许多,在良心上也少受了谴责,从而达到了双方进行交际的目的。但字里行间却透露着宝钗对生命的漠然和冷酷。而说话人说些有点过分但不太过分的赞誉,对话语双方而言,是一种礼貌。

例4.(《红楼梦》第二十二回)元春省亲与众人共叙同乐之时,制一灯谜,令宝玉及众裙钗粉黛们去猜。黛玉、湘云一干人等一猜就中,眉宇之间甚为不屑,而宝钗对这“并不甚新奇”,“一见就猜着”的谜语,却“口中少不得称赞,只说难猜,故意寻思”。有人一语破“的”:此谓之“装愚守拙”,因其颇合贾府当权者“女子无才便是德”之训,实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之高招,同时又间接迎合了贾元春,赞其才德兼备。所以在元春赠给众姐妹的礼物中,独宝玉和宝钗是一样的,实质暗示了元春希望将贾家交于她手。

例5.(《红楼梦》第四十二回)在行酒令时黛玉冒失说了《牡丹亭》《西厢记》中的两句,宝钗旁敲侧击地说出来,让黛玉羞得满脸飞红,满口央告时说:“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儿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都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是偷背着我们看,我们却也偷背着他们看。”

当对受话人的利损程度越高时,采用的方式越间接,就越提高了礼貌的等级,说话人的行为则更礼貌,宝钗的话一方面批评了黛玉不该看这一类所谓的禁书,另一方面她的话语中的“小时我也是淘气的”做到了少赞誉自己,尽量多贬低自己,因此做到了谦逊准则。

例6.(《红楼梦》第三十回)宝玉向宝钗解释因病没有参加薛蟠的生日,宝钗笑道:“这也多事,你便要去也不敢惊动,何况身上不好?弟兄们日日一处,要存这个心倒生分了。”

在莱可夫的礼貌观中有一规则:给对方留有余地。它适合交际双方权力和地位平等。一般而言,如果说话人希望听话人做某事,他就会采用某种说话方式,以便让听话人有一定的选择余地,隐含了字面以外的信息。这一例中宝钗用委婉的话语让宝玉觉得他的缺席得到了她的谅解,宝钗既然知道宝玉素来不喜欢觥筹交错的场合,不如来个顺手推舟,言语之中给他留有余地,同时又与宝玉的态度保持一致,以此期望获得宝玉的好感。

例7.(《红楼梦》第四十五回)黛玉在犯旧疾期间不免伤心之时,宝钗前来劝解道:“虽是取笑儿,却也是真话。你放心,我在这里一日,我与你消遣一日。你有什么委屈烦难,只管告诉我,我能解的,自然替你解。我虽有个哥哥,你也是知道的,只有个母亲比你略强些。咱们也算是同病相怜。你也是个明白人,何必作‘司马牛之叹’?”

在这一交际情景中,说话人一定程度上为了增进交际双方的友情,表达与受话人共同的情感,为他排忧解难,而且也是对受话人表示深深的同情,听起来让人感到真切,是将一致准则与同情准则有机结合的范例,因此在黛玉眼中,除了宝玉,宝钗也是她在园中为数不多的能说上话的人。

三、结语

在大观园中,几乎所有的人都把宝钗看作是“完人”,她是众多人的知已,湘云认为她善解人意,香菱的眼中她是那样善良,黛玉觉得她很大度,袭人认为她是宝玉走上“正”道的最好扶手,王夫人把她看作是宝玉的幸福,元春将贾家的希望交于她手。众丫头评价她平易近人。之所以能够得到众人的肯定,得益于宝钗在与人交谈中的语言技巧的合理地使用,连贾母也说:“提起姐妹,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里四个女孩儿算起,都不如宝丫头。”(《红楼梦》第三十五回),自然连林黛玉、史湘云也包括在内。

中国有俗语说:“架子是自己丢的,面子是别人给的。”此话正是反映了在言语交际中,尽量做到自己不失理,对别人彬彬有理,即使自己有足够充分的理由,也不能正面批评指责对方、否定对方,而应该用较为委婉的说法,给对方留足面子。这样既尊重对方,又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与肯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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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跃平,王秋艳.林黛玉言语交际中的会话策略和交际分析[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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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徐盛桓.礼貌原则新拟[J].外语学刊,1992,(2).

红楼十二钗范文第4篇

《红楼梦》烟标的来历

观两套《红楼梦》烟标,除了印刷上旧版正面的画与背面的诗句呈直排,而新版却是横向排列,其他基本没有多大的变化。一样是由上海海派画家刘旦宅先生着笔,以泼彩技法和线条勾勒出栩栩如生的金陵十二钗人物造型,一样由南京书法家陈大羽题写的《金陵十二钗》套标名与十二个分标名,一样印着七言律诗,一样的繁体字,甚至连烟壳边沿古铜色图案也是一样的,给人以一样的古典、一样的精美、华贵的感觉。

然而,细细观之,区别还真的不少。新版烟标上的七言律诗后面,多了红学家周汝昌的签名和印章,且新版烟标上的七言律诗,不同之处涉及七枚烟标,其中有把简体字变为统一的繁体字,也有纠正错字的,当然还有换用了新的诗句。

据我所知,大抵是这样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南京卷烟厂的《金陵十二钗》香烟面市后,因擅自使用周汝昌有关《金陵十二钗》的12首七言律诗,又不署周汝昌名而引起作者不满。此时的周汝昌,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委托他在南京的“红学”弟子,时任《南京日报》编辑的严中他处理这一纠纷。由于南京卷烟厂与周汝昌的人严中各执一词,周汝昌不得不以原告身份诉诸法院。后经法院调解,诉讼双方不仅握手言和,还开始了重新合作之新局。周汝昌先生不仅同意出新版《金陵十二钗》的烟标,还同意在烟标上签名盖印,并纠正了老版烟标诗作中的一些错字,对个别诗画不配或者不甚满意的诗作,重赋新诗。

新版与旧版

新版《金陵十二钗》烟标,与旧版烟标比较,改动甚多,归纳起来有三类:

一是对繁体字中夹有的简体字予以统一。如《宝钗扑蝶》一题的首句“苍苔不惜鳳鞋潮”,其中“苍”字是个简体字,新版改为繁体字“蒼”。此外还恢复了两处异体字。如《可卿春困》一题,将首句“绿窗好女出寒家”中的“绿”字改为“綠窗好女出寒家”;《李纨课子》一题,将末句“嫠婦孤舟韵最哀”中的“韵”字改为异体字“韻”,即成“嫠婦孤舟韻最哀”。

二是对旧版上的错字勘正。如:《黛玉葬花》一题 ,将三句“香土一杯愁万种”正为“香土一抔愁萬種”;《惜春描图》一题,将二句“芳噶金碧写新缯”正为“芳園金碧寫新繒”。

三是更替新诗。如《凤姐设局》一题,旧版诗题:繩間懸縊水沉淹 /素指纖纖數止三 /知否雪花銀更飽 /琉璃佛火善財庵;新版诗题:會芳園側石嶙峋 /轉出驚鴻語意勤 /午夜篝燈人影亂 /相思猶對鏡光勻。又一题《湘云拾麟》,旧版诗题:亭亭麟器佩當腰 /可有同行慰寂寥 /慧眼草間能得寶 /陰陽高論最風標;新版诗题:清虛觀裡出奇珍 /偶落花間待此人 /他日雙麟重會處 /芳心默默豈無因。兩首比較,後者明顯更勝一籌。再一题《迎春诵经》,旧版诗题:林下風清識我師/上元燈火事歡悲/壽筵不賞風光好/早為羣芝掃落花;新版换上的是:虎狼階下肆呵/園內風雲日夕多 /太上一編勤誦習 /累金冠風付誰何。从切题角度看,后者更显精当。

这三题之精粹有神,是集北京周汝昌、上海刘旦宅、南京陈大羽等三位大家神来之笔的诗、画、字一体的《金陵十二钗》烟标,更显经典、厚重,堪称无与伦比,烟标中一绝。

《红楼梦》烟标的维权故事

每每面对这两套不同版本的《红楼梦》烟标,我总是思绪起伏。

你想啊,一个是侵权方,一个是受害方,而且已经对簿公堂,大有势不两立之状。眼下有个流行的做法,即因著作权受到不法侵害非要让法官断个明白不可的案子,并不少见此类案子,人家也没有错啊,这叫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倘若周老非要讨个“说法”不可,甚至要求对方赔偿多少万元的损失,也未尝不可,毕竟对方是以赢利为目的侵权的,而烟类产品又是高利润商品。可是,到了后来,受害者周老居然可以与侵权方握手言和,可以成为对方的合作者,没有宽大为怀的气度,没有可以承载一部《红楼梦》的心胸,这绝对是办不到的。从这点上看,周汝昌先生的做法不仅是成人之美,而且善事善做,不仅纠正了老版上的错字,还特地重新赋了三首新诗,足见其严谨的治学风格和精益求精的学者风度。

从法律角度看,尽管当时我国的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还比较滞后(《著作权法》是199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但是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通则》,已有著作权保护的相关法条,比如在“知识产权”一节中,规定了“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在“侵权的民事责任”一节中,规定了“公民、法人的著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周汝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显然是有法律依据的。我把新版《红楼梦》称作正式出版的合法烟标,而旧版《红楼梦》烟标,其实是个违法、侵权版本。

红楼十二钗范文第5篇

元年 夏英莲三岁,士隐梦僧道,石头入红尘[1](可知英莲大宝玉三岁) 村遇娇杏[1] 中秋士隐赠银,雨村应试[1] 三年 元宵英莲被拐[1] 三月十五葫芦庙火起,士隐投封肃[1] 四年(士隐“勉强支持了一二年”[1]) 士隐出家[1] 六年(士隐“出家一二年”[2]) 雨村新升,娶娇杏[2] 七年(雨村任官“不上一年”[2]) 雨村罢官,如海聘雨村为西宾,黛玉五岁[2] 薛呆打死冯渊(“小人已告了一年的状”[4]) 八年(“堪堪又是一载光阴”[2]) 贾敏亡[2]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宝玉八岁,贾琏二十左右,娶熙凤两年(有关凤姐年龄,大有矛盾,可参见后续年谱)从此处看,应至少为16至18岁,但有问题。 出月初二黛玉起身 冬(住暖阁,“等过了残冬”)黛玉入贾府,见宝玉。贾兰5岁,雨村复官[3],葫芦僧判葫芦案,英莲12至13岁(与元年冲突)薛家入贾府。宝钗小薛呆2岁[4](呆子为熙凤表兄,则宝钗至多比熙凤小2岁,若凤姐此时17,则宝钗至少15,比宝玉大8岁!但宝钗几年后才过15生日(见第2页、十三年、正月二十一),则凤姐此时约15,即凤姐13岁嫁与琏二!依贾府风俗,不应娶如此稚女。有一个解释:宝钗不只比呆子小2岁,可能更多)九年(参照[23]宝玉“十二三岁”) 梅花盛开[5]宝玉梦游幻境[5],宝玉初试云雨[6] 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凤姐约二十岁,贾蓉十七八[6] 香菱以“留了头”,宝钗话冷香丸,送宫花[7] 宝玉见秦鲸[7] (下雪[8])宝钗看玉[8] 宝玉入塾,顽童闹学堂[9] 十年 中秋左右可卿得病[11] 张太医论病[10] 九月(“九月里宁府园子”[11])贾敬生日,贾瑞见熙凤[11] 十一月熙凤设相思局[11] 冬底如海病重,黛玉南归[12] 十一年 九月初三如海亡[14] 秦氏亡,贾蓉二十岁[13] 宝玉见北静王[14],熙凤弄权,秦鲸得趣[15] 出月之前[16]元春晋封,秦业亡,黛玉归[16] 荣国府开造大观园[16],秦鲸亡[16] 十二年(参见[23]宝玉“十二三岁”,[25]宝玉十三岁) 大观园试才[17],黛玉剪囊[18] 妙玉(18岁)进大观园[18] 十月底[18]大观园准备妥当[18] 十三年 正月十五元妃省亲[18] 正月里宝玉访花家,耗子偷香芋[19] 湘云进贾府,“爱哥哥”一说[20] 小儿女赌气,宝玉续南华[21] 贾琏之青丝事件[22] 正月二十一宝钗十五岁生日,宝玉参禅[22],贾府猜灯谜[22],西贝艹斤当尼姑和尚头 [23] 正月二十二入住大观园,宝玉十二三岁[23] 三月中黛玉葬花,双玉读西厢[24],贾芸认干爹[24] 卜世仁不是人,醉倪二疏财[24] 十三年 近端阳[24]贾芸见凤姐,又见小红(小红16岁) 宝玉见小红[24] 贾环烫宝玉,马道婆弄鬼[25] 三日后[25]僧道拭玉,青埂峰一别十三年矣![25] 三十三日后小红失帕[26] “每日价情思睡昏昏”,呆子诈宝玉(长藕大瓜)[26] 四月二十五(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27])黛玉叫门,晴雯不开[26] 四月二十六宝钗扑蝶,凤姐见小红,葬花吟[27] 宝玉诌药方,哼哼韵,汗巾子事件[28] 四月二十七宝钗羞笼红麝串[28] 五月初一清虚观打醮,张道士说亲,宝玉得麒麟[29] 二玉闹别扭,宝玉再砸玉[29] 五月初三呆子生日[26][29],宝玉一说作和尚[30] 五月初四“负荆请罪”,金钏遭打,龄官画蔷,袭人挨踢[30] 五月初五端阳,宝玉二说作和尚,撕扇子千斤作一笑[31] 五月初六湘云论阴阳,拾麒麟,宝玉论“混帐话”,宝玉诉肺腑[32] 金钏投井,宝玉挨揍[33],众人探视[34] 五月初七傅试家来人,玉钏喝汤,莺儿(十六岁)打络[34] 袭人“晋封”,宝钗作活计赶苍蝇,宝玉论“文谏武战”[36] 宝玉见蔷龄[36] 八月二十贾政点学监[37] 八月二十一探春结海棠社,海棠诗[37] 八月二十二湘云到,拟菊花诗[37] 八月二十三赏桂花吃螃蟹,菊花诗、螃蟹咏[38] 刘姥姥(75岁)二进大观园,见贾母,信口胡诌若玉小姐[39] 八月二十四茗烟访瘟神[39] 八月二十五刘姥姥进大观园,“老刘老刘”以及“大火烧了毛毛虫”[40] 宝戴钗喝梯己茶[41],巧姐得名[42] 八月二十六王太医探病,宝钗审黛玉,惜春画大观园,黛玉说笑话[42] 八月二十七贾母攒金庆寿[43] 九月初二凤姐生日,宝玉吊孝水月庵[43] 琏二偷情,凤姐泼醋,平儿蒙冤,宝玉理妆[44] 十三年 九月初三琏二赔罪[44],李纨啦赞助[45],赖嫫嫫发请帖[45] 某日钗黛和解,《秋窗风雨夕》[45] 某日刑夫人求亲,鸳鸯誓绝[46] 次日鸳鸯铰发[46] 贾母凤姐玩牌,史太君进贾家54年[47] 九月十四赖家请客,呆子挨揍[47] 十月十四呆子出行作生意,香菱进大观园[48],贾琏挨揍(之前有雨村没扇)[48] 香菱学诗[48] 十月十五香菱发诗痴[48] 十月十六香菱得诗,宝琴,岫烟等进贾府[49](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岫烟、凤姐和宝玉等皆十五六岁) 某日(下雪)“是几时梁鸿接了孟光案”[49] X+1日白雪红梅,割腥啖膻,联句折梅,宝琴立雪[50] X+2日雪晴,制谜,薛小妹怀古,晴雯着凉[51] X+3日晴雯病,胡庸医乱用虎狼药[51],虾须镯事件[52] X+4日真真国女儿诗[52] X+5日王子腾生日,坠儿被撵,晴雯补裘[52] 腊月乌进孝进宁府[53] 除夕贾府祭宗祠[53] 十四年 元宵荣府夜宴,贾母掰谎,凤姐说笑话[54] 凤姐小月,探春李纹主事[55] 孟春探春受气,凤姐论正庶[55],探春改革[56] 甄家来人,宝玉梦宝玉[56] 某日紫娟试宝玉,宝玉发痴(不许姓林,打船)[57] 某日薛姨妈生日,薛刑联姻。[57] 某日当票事件[57],某老太妃薨,十二优伶解散[58] 清明藕官祭莳官,洗头事件,芳官吹汤[58] 某日湘云要硝,莺儿编柳,老妇发威[59] 茉莉粉换蔷薇硝事件,玫瑰露芙蓉霜事件,五儿16岁[60] 五儿被禁[61] 次日宝玉担贼名[61],秦显家的空欢喜[62] 十四年 四月底 或 五月初宝玉(宝琴、平儿、岫烟,四儿)生日,各色贺礼。 (众人生日谱:大年初一:元春,太祖太爷;过了灯节:老太太和宝姑娘(正月二十一),二月十二:黛玉,袭人;三月初一:王夫人;初九:琏二)射覆行令,湘云醉卧,彩儿被撵,斗草,石榴裙[62]怡红院群芳开夜宴,占花名[62] 次日妙玉拜寿,芳官得番名,贾敬升天(天气炎热)[63](注:从此之后,一笔糊涂帐,往各位帮阿土理一理) 约半月后贾珍奔丧,贾蓉论脏唐臭汉[63] 不详黛玉索瓜果(七月…瓜果之节)五美吟[64] 贾蓉做媒,琏二遗九龙佩[64] 某(六)月初三贾二偷娶尤二[65] 约两月后三姐戏二贾[65] 次日尤三姐思嫁柳二郎,兴儿演说荣国府[65] 某日琏二动身[66] 三日后遇薛柳兄弟,琏二说亲,柳二遗剑[66] 某日贾琏至平安州(“又嘱他十月前后务要还来一次”)[66] 八月里柳二进京[66] 次日柳二见宝玉,论东府,毁婚约,三姐自尽,二郎出家[66] 呆子赠土仪,颦儿思故里,凤姐审家童[67] 贾琏又起身?月十四尤二姐入贾府[68] 张华告状,凤姐闹宁府[68] 凤姐撵二姐(未果),暗害张华(未果)[69] 贾琏回,得秋桐[69] 腊月十二贾珍出行[69] 二姐日子难过,秋桐撒泼[69] 胡君荣用药[69] 二姐吞金[69] 十五年 三月初一桃花行[70] 三月初二探春生日[70] 宝玉临阵磨枪[70] 三月下旬得知贾政不回,依旧游荡[70] 暮春之际湘云作《如梦令》,引出柳絮词,潇湘馆里放风筝[70] 八月初三贾母八旬(矛盾之一:与宝钗同日?矛盾之二:刘姥姥二进大观园时(十三年)75岁,而贾母当时说比刘姥姥小好几岁,不符!) 传人收灯生嫌隙,凤姐受辱[71] 潘又安事件[71] 又安逃,司棋病,孙家求亲,琏二找鸳鸯借银子,凤姐说开支,夏太监讨钱[72] 旺儿之儿求彩霞[72] 宝玉装病,引出大观园查赌[73] 傻大姐拾绣春囊,金凤事件[73] 八月十二抄检大观园,王保善家的作恶,晴雯受辱,司棋事发[74] 八月十三甄家来人送东西,宁府聚赌[75] 八月十四贾珍闻鬼叹[75] 八月十五贾府赏月,笑话与作诗,凹精馆黛湘联句[76] 某日司棋被撵,四儿,众优伶,晴雯被撵,宝玉探晴雯[77] 次日晴雯亡,芳藕蕊出家[77],宝钗已出大观园,林四娘诗;芙蓉女儿诔,黛玉改词[78] 迎春出嫁,呆子娶亲,宝玉得病[79] 某日香菱改名[80] 金桂撒泼[80] 王道人诌妒妇汤,迎春探家[80] 附: 红楼梦的年表(俞平伯) 有些事情,非表不明。至于综合地概观一人底生平,或一事的流变,尤非年表 不办。可惜《红楼》作者底生平事迹绝少流传,要作满人意的《曹雪芹年谱》,在 现今的状况下,总还是不可能。我读这书的时候,戏荟萃那些有关系的事情,分年 列表,以备自己底参考。写成之后,觉得虽有些是托之揣测,但大致不甚谬,很可 以帮助喜欢研究《红楼梦》的人,所以现在把他列入本卷。将来如有所得,当然还 得经过几番的修正,这只是草稿罢了。 现在首写年分,再列事实。每节下须说明的,附在每节之后。 一七一五,清康熙五十四年,曹(兆页)为江宁织造。 曹雪芹是(兆页)之子,说见《胡适文存》卷三,二二四页。 一七一九,清康熙五十八年,曹雪芹生于南京。 曹氏三世为织造,在江宁、苏州两处。《四松堂集》诗注说:“雪芹随其先祖寅之 任”。虽经胡先生考订其有误,但雪芹曾随其尊长在江宁织造任上,却决无可疑的。 敦敏赠诗有“秦淮残梦忆繁华”,即是一证。雪芹底生年,也经胡先生考定,在一 七一九年。(《努力周报》,第一期)他假定雪芹享年四十五;如雪芹不及四十五而 卒,那生年便须移后了。敦诚挽曹雪芹诗,有“四十年华付杳冥”之句,虽未必是 整四十岁,也未必便是四十五岁。胡先生只说,雪芹享年至多不得过四十五岁。现 在即以胡先生所说,也总不致于大错,相差至多不过五年。总之,无论如何,雪芹 生时,必在曹(兆页)江宁织造任上。他底生日,依《红楼梦》叙宝玉生日推算, 大约在初夏,四五月间。(第六十二回) 一七二八,雍正六年,曹(兆页)卸江宁织造任。雪芹随他北去。 曹(兆页)卸任之后做些什么,我们不知道。看《红楼梦》,大约调回北京去了。 这时候,雪芹大约只九岁余,想也回北方去了。 一七三零,雍正八年,《红楼梦》从此起笔,雪芹十一岁。 一七三二,雍正十年,凤姐谈南巡事,宝玉十三岁。依这里所假定的推算,雪芹也 是十三岁。 一七三七,乾隆二年,书中贾母庆八旬。 一七三八,乾隆三年,八十回《红楼梦》止此。雪芹十九岁。 这四条的依据,不得不说明一下。胡先生曾说过,《红楼梦》中只有记南巡一节, 是历史上的事实。(《胡适文存》,卷三,二二一页)第十六回原文如下: 凤姐道:“……若早生二三十年,如今这些老人家也不薄我没见世面了。说起当年 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我偏偏的没赶上。” 凤姐这句话是当为说话时的年代。康熙帝南巡六次,最晚这一次,在四十六年,西 历一七O七年。从此往下推算二三十年,则凤姐说话时,当为一七二七──三七之间。 以平均计算,下推二十五年,则当为一七三二年。这时候,书中的宝玉正十二三岁, (第二十三回)雪芹底年纪,依我们推算,大约也在十三岁左右,恰拾相合。 我们既认定《红楼梦》是实写曹家事,那么,书中的贾母,即是曹寅之妻。曹寅死 于一七一二年,享年五十五。通常夫妇配合,女小于男,即算是同年,到隋赫德接 任的时候,她也只七十一岁。下推九年为一七三七,正是“庆八旬”这个时候。书 中庆八旬,在第七十一回;下距八十回终了,只一年余。这是一看《红楼梦》便可 知的。书中写她底生日,在八月初三,(第七十一回)接着写赏中秋,(第七十五回)写 “蓉桂竞芳之月”,(第七十八回)知这几回是一年内底事情。后来宝玉病了一月以 后,又在房中保养过了百日,到天齐庙去还愿;知道已到次年了。(蓉桂竞芳之月, 应是九月。病了一月已是十月过了。再调养百日,当然又是一年了。) 这些噜苏、拘泥的考辨,却颇有些关系;因为不如此就不能断定《红楼梦》全书共 说的几年底事,是那几年底事。我先从凤姐说话的时候立一标准,假定为一七三二 年。又从本书考出,从第二回到第七十八回,共有八年。且看: “珠虽夭亡,幸存一子,取名贾兰,今方五岁……”(第二回) “贾兰的是一首七言绝句,……众宾见了,便皆大赞:‘小哥儿十三岁的人就 如此……”(第七十八回) 本书底第一第二两回,都是引论,到第三回才入正文,写黛玉进荣府,第二天便去 访李纨。所以入书之初,正当贾兰五岁之时,到第七十八回,明写他已十三岁了; 这可证从开首到此,共写了八年底事情。从第七十八回到第八十回,又约略有五个 月的光景。而征《(女危)(女画)词》正当九月,则八十回末已入次年可知。故我断 定八十回书,共前后有九年,至多不过十年。 从第十六回凤姐说话时,上推三年,为一七三O。从一七三O下推九年,为一七三八。 再从此上推一年便是贾母八十岁的时候,正是一七三七。 这些推算,虽带些揣想的色彩,但对于大体也无碍。上下相差,至多不过四五年, 也就可以算平均的准确了。我现可以告诉读者的,是《红楼梦》八十回所叙的事, 当雪芹十一岁到十九岁。书中所谓荣宁两府及大观园都在北京。关于书中地点问题, 下有专篇详论。 一七三九──五七,乾隆四年──二二年,这十八年之中,雪芹遭家难,以致困穷 不堪,住居于北京之西郊。 我们知道《红楼梦》八十回中贾氏尚未中落,宝玉尚是安富尊荣,可见曹家凋零决 在一七三八之后。一七五七,敦诚赠诗有“环堵蓬蒿屯”之语,可见此时雪芹已很 穷了,或已穷得很久了。我们假定在这个时期中间,不过就最远的起讫而言,将来 曹家事实续有发见,自然还应当缩短,方才精确。至于知道雪芹住在北京西郊,也 是从敦诚敦敏底诗中看出来的。敦诚说:“不如著书黄叶村”,(《寄怀曹雪芹》) “日望西山餐暮霞”。(《赠曹芹圃》)敦敏说:“碧水青山曲径遐,薜萝门巷足烟霞。” (《赠曹雪芹》)又说:“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 (《访曹雪芹不值》)这些诗都成于一七五七之前后数年中,可见是时住在北京城外。 京东无山,且敦诚明说西山,可证雪芹住在北京之西郊。 一七五四──六三,乾隆十九──二八年,雪芹三十五至四十四岁(?),作《红楼 梦》八十回。 以敦诚诗中所谓“著书黄叶村”看去,知雪芹做《红楼梦》大约即在一七五七上下 数年间。因为以我们所知,雪芹一生未有别的著作;则敦诚所谓著书,大约就是指 作《红楼梦》,且证以本书底话也极为相符。我试引几条为证: (1)“半生潦倒之罪……” (2)甄士隐年过半百。 (3)“如何两鬓又成霜?”(以上第一回) (4)雨村以为翻过筋斗来的,是一个龙钟老僧。(第二回) 但看了本书,似乎雪芹著书之时,已甚老了。而在实际上,他至多活了四十五岁, 未免有些不合。然文人之笔,原是随情涉兴,也不妨过意写得衰老些,使文情格外 生动。总之,雪芹著书,决在中年,却是无可疑惑的。至于我假定著书有十年工夫, 这原不过是个悬想。但看本书第一回所谓“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则 八十回书底成就,大约总非三五年底事情了。我底假定,或者与当时事实不甚相远。 一七六二,乾隆二七年,雪芹作长歌谢敦诚。敦诚答赋《佩刀质酒歌》。 一七六四,乾隆二十九年,曹雪芹卒于北京,年四十余,无子,有妇孀居。(《努 力》,第一期,引敦诚诗并注。) 一七六五,乾隆三十年,《红楼梦》初次流行。 高鹗说:“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他做这引言,是在一七九二年,上推 二十七年,为一七六五,正当作者身后之第一年,或稍前后的几年中。 一七六九,乾隆三十四年,戚蓼生中己丑科进士。 戚蓼生是做有正本《红楼梦》序的。做序之时,大约在中进士之后。戚氏科名,见 余姚《戚氏家谱》。 一七七O,乾隆三十五年,《红楼梦》盛行。 高鹗说:“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他既说“廿余年”,想必不止 二十年。假定以二十二年计算,大约在这时候,这书已很通行了。 一七八八,乾隆五十三年,高鹗中戊申科举人。 高氏先中举,后补书;所以非让宝玉也中个举人,方才惬意。 一七六五──一七八八,乾隆三十──五十三年,佚本后三十回的《红楼梦》成。 一七九一,乾隆五十六年,高鹗补《红楼梦》四十回。 一七九二,乾隆五十七年,程伟元本──一百二十回本──初成。从此以后,方才 有了百二十回的《红楼梦》。 一八零五,嘉庆十年,陈刻《红楼复梦》成。 这虽是很恶劣的乙类续书,但因为他年代很早,恐怕是一部最早的乙类续书。依书 中序看,则这书脱稿于一七九九,嘉庆四年。 一八六九,同治八年,愿为明镜室主人江顺怡底《读红楼梦杂记》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