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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买卖

红楼买卖范文第1篇

关键词:清代前期;房产交易;北京;投资;投机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2)04—0009—06

清代京城的住房、房产交易情况,前人已有研究,其中以刘小萌《清代北京旗人社会》和张小林《清代北京城区房契研究》两书最为著名。两部著作都利用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清代房契原件,但都未提出房产交易中的问题。本文除利用上述房契原件外,还引用了前人较少使用的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中的案例,详细分析房产交易中存在的弊端,为当今政府管理房产市场提出有意义的借鉴。

清代前期的北京内城相当于今二环路以内,外城相当于今南二环之内地区。据刘小萌研究,当时“隶属省府州县者为民人,隶属八旗者为旗人”。从民族成份看,在内城居住的旗人并非都是满族,因为八旗中有满洲、蒙古、汉军。迁至外城的民人也并非都是汉人,所以“满汉分城”实际是“旗民分城”。当时北京住房是双轨制。内城住房分配制,以后逐步变成以政府掌控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式。外城住房商品制,依靠市场调节,但政府也建部分住房令官兵中的无房户扣俸饷购买,或租赁,在房屋资源配置中起一定作用。在内城房产交易中,政府力图保持房屋所有权在旗人手中,允许旗人之间进行交易,禁止旗民交易,实际是禁止民人购买旗房,但禁而不止。一般来说,政府禁止旗民交易的政策,只在顺康时期得到落实,其后就难以推行,到嘉道时,该政策基本没有落实,所以无论在内城外城,都存在旗人之间,民人之间,旗民相互的房产交易,其中反映出诸多问题,这里列举实例进行说明。

一、红白房契

一般将已税契称为红契,未税契称为白契。当时政府刻版印刷的卖房契约用纸称“官颁契纸”,或“官契”。官契一般粘连钤盖官印的契尾。契尾上有买房人姓氏、房屋坐落地点、房价等内容。在房屋交易时,有时出现买卖双方填写一份官契,粘连契尾,为红契。同时,还有一份是双方填写的契稿,无契尾,可称为白契。两份契约中买卖房屋的内容相同,只是官契契尾所填写的房价比白契稿中所写房价低,因此,按官契契尾房价就可以少纳税。道光十九年(1839年)三月十四日,镶黄旗奎姓将坐落东四牌楼北十一条胡同西口内路南房一所,正瓦房3间,倒坐灰房2间,西厢房2间,共7间,卖与苗姓,房价京钱(铜钱)300吊(千文),是已税红契。同年同月同日另一契约,镶黄旗奎姓、余门何氏福将坐落东四牌楼北十一条胡同西口内路南房一所,正瓦房3间,倒坐灰房2间,西厢房2间,共7间,卖与苗姓,房价京钱600吊,是未税白契。白契中售房加了一个人名,但两契内容相同,可以认为是同一所房。这次交易按房价京钱300吊纳税,而不是按房屋实际价格京钱600吊纳税。

这种情况与现今出售房屋签订两份合同,一份为双方签订且不纳税的合同,另一份是为纳税用的正式合同,通常称为“阴阳合同”大致相同。购房人在说合人帮助下少纳税,说合人起到房牙的作用,与现今中介作用相同。这是卖、买、说合人三方共同作弊逃税的事例。

二、一房两主

事情起因是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六月二十一日,正蓝旗满洲佐领宗室德尧上诉刘聚丰拖欠房租。讯问刘聚丰,他说所租房屋房主是库使徐吉德,历年都按月交租,从未短少。于是,官员提取德尧及徐吉德的房契文书查验。徐吉德有“买房售红契二纸,典房白契一纸”,其内开载明晰,并有“税局印信”,虽然年久,但仍然鲜明。德尧有“卖房旧红契一纸”,其中记载:“乾隆四十二年七月正白旗满洲闲散明山有铺面房一所,卖与正黄旗包衣伯文管领下笔帖式徐玉福字样。而徐玉福又于上年十月,白契转典与德尧管业。中保为领催索任,说合为吕虎山、徐宝庆、杜景山三人。”这就出现了一房有徐吉德和徐玉福两个房主的情况。官员还发现了徐玉福“买房而不收租”的怪现象,就提审说合人吕虎山、徐宝庆、杜景山到案,但三人已经逃匿,无法到案。移函内务府,查找徐玉福其人。内务府回复称,查“正黄旗包衣管领下并无笔帖徐玉福”此人。由此证明,徐玉福是假造姓名,并无此人。

事实是德尧典房时,说合人让一人假冒徐玉福之名与其“会面画押”,使典房成交,造成一房两主的情况(乾隆五十八年八月初三日署理巡视中城给事中勒尔逊等奏折)。这里说合人捏造冒名,假造一房两主,诓骗射利后逃匿,无疑是案件的重要罪犯。

三、捏造假契

第一例,事情发生在道光二年(1822年)。

先是笔帖式翕临上诉称,有住房一所,原典自良贵,良贵又典自汪本申。道光元年(1821年)五月二十七日,汪本申派人将其住房中的四间马棚拆去,并堵住大门,与翕发生纠纷。经查验翕临典房契中,“计共房六十四间半”。但派人调查发现,翕某所持典契与实际房屋不符。翕某已将原旧门楼房三间改为一间,西厢房拆去半间,所以“现存五十九间,灰棚三间。又东边为马棚四间”。正在审讯中,又有开设木厂的王士芳上告翕临“设计诓骗”。据王某称,翕临曾托已故民人某作中,“将自置住房六十四间半,卖给为业”。当时“议价京钱四千九百七十千文。先付定钱六百千文”。后王士芳要求看翕临的原契,发现“系属白纸典契”,王士芳不想购买。翕临答应找原业主“写立无力回赎字样”,再找说合人让王购买,并声称此房已经纳税,向王士芳索要“现钱六百吊”,另付“钱票八百吊”。待翕临送来红契,王士芳发现还是典房契,并无“无力回赎字样”,他仍不敢购买,并向翕临索要已付现钱和钱票。翕临拒不交还,由此王士芳将翕控告官府。官员查验新旧各房契,其中记载:“嘉庆十一年四月汪本申将房六十四间半,典给良贵名下,红白契各一张,契载典价银一千八百两。十六年九月,良贵转典与锡名下,白契一张。”同时又有:“十一年四月,汪本申将房典给席名下,有五年不赎,任凭典主过税管业。白契一张。”调查得知,“翕临原名锡礼岱”,良贵典契中写典与“锡名下’’,但在纳税契中又被改为“席名下”。官员仔细辨别笔迹发现,“席与锡虽字音相似,而契内典房银数,及笔迹押字样,与汪本申典与良贵原契不符”。而且翕临是十六年典自良贵的,却持有十一年汪本申“典与伊家之契”的奇怪事情。再追查,原来翕临典自良贵的房屋中,东边四间马棚是良贵向汪本申借用的,所以“不在典契之内”。良贵在转典住宅给翕临时,已将马棚还给汪本申了。所以发生汪本申索要马棚,收回修理,翕临不依,致发生纠纷的事情。

因此案情基本清楚:翕临承认,原给王士芳的白契中,写明汪本申五年不回赎,典主过税管业,纯“系其假造”。并且故意“托旗人李五达到大兴县”,将典房契纳税,“捏造过税之假契”。也就是说翕临两次造假契,一次是造纳税假象,企图占有汪本申四间马棚;另一次造假契试图“吞王士芳之钱”。另外,李五达在其中起什么作用,原案未说明,不得而知(道光二年二月十四日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戴均元等奏折)。

第二例发生在道光年间,用假契诓骗银钱事情。

道光十一年(1831年),直隶深州人苏三来京,在蒜市口经营木厂生意,经李学玉说合,用京钱120吊,买得王泳幅本司胡同瓦房3间,有王二、周一、胡姓街兵作保。于是苏三先付给王泳幅京钱90吊,并到大兴县纳税,有红契、白字各一涨。其中写明王泳幅腾房后,再付余钱。但屡次催王泳幅腾房,他总是支吾不腾。后来王泳幅被官方抓捕,苏三才知道所得房契是假造的。先是道光十年(1830年)九月,家住石大人胡同的内务府正白旗包衣闲散人员图五,因贫困“起意描画假契”骗钱。他将家中废房契“用油纸照式描画了印模契尾”,准备到时使用。是时,遇见熟人郎五和王二。郎五即王泳幅,有住房3间,坐落在本司胡同,现在街兵胡成租住。因红契遗失,找图五替他“描画红契”,准备“诓钱使用”。他将一张白契交给图五,并答应事成后给图五京钱10吊。于是图五将所造大兴县假红契、假契尾交给王泳幅等三人。王泳幅等三人骗取了苏三钱文。十一月二十七日图五造假契事发,被抓获,并在其家搜得“红白废契、假契共二十一张。油纸布政司印模子一开,空白假契契尾一张,油纸左翼关防模子二开,油纸大兴县印模子一个,油纸佐领图记模子三个,空白执照一张,油纸缘大兴县卷格一张,油纸税契料锁记模子一个,废印封筒四个”等作案工具。据王泳幅交待,他“捏造房主”,王二充当其取租人,街兵胡成知情参与其中,只是说合人李学玉不知情(道光十一年八月初三日步军统领耆英等奏折)。

在这个案例中,图五是造假房契的惯犯,长期从事犯罪,只是这次犯罪后才被发现,最终造假房契骗钱的一伙人全部落网,也说明造假契不是偶然发生的。

第三例也是发生在道光年间,描摹印信,伪造房契,诓押钱文事例。

道光十四年(1834年),吴志纶在“长巷头条胡同赁房,开设步云斋靴铺生理”。其堂侄吴栋也“开设天成禳铺营生”,同时在其叔铺内帮忙。吴志纶因铺中亏本,与吴栋商量,先后将所有两所住房的新旧红契、白契及靴铺内器具典出或分押,获得钱文,但其靴铺仍然经营不善亏本。至道光十七年(1837年)吴志纶已无处借挪资金了。是时吴栋告之,有萧六让画匠王恒恺造假契,诓押钱文之事。事情发生在前年,萧六曾经通过马四找到王恒恺作假契,马四是王恒恺的邻居,并帮助王恒恺作假。萧六用假契“诓典与西河沿吉昌首饰楼,得价京钱六百吊,谢给王恒恺钱三十余文”。吴志纶也想效仿,总想等生意好了之后再还钱,就让吴栋找萧六,并给“芦草园及所赁草厂九条胡同房屋数间”之废红契一纸,“每房各捏造假契一套,每套许给京钱五十吊”。王恒恺答应“用玻璃影于真印契上,先将墨笔描出印信”,“造成假契四套,计十六张”,经萧六转交给吴某。他们托邢明连等作中,“将伪造芦草园并草厂九条胡同房契一套,押给小市口居住之金二”,得钱1000吊。又于同年九月间,通过保人王明亮将南屋伪契押与郭四,得钱800吊。十月间,吴志纶复起意将所赁步云斋铺屋,令吴栋让王恒恺描模假契七张,并将铺内像具一并,经邢明连等人说合,仍押给金二,写假名“吴永泰典字”,自己作中保,“立典字租折”。以后因吴栋不能照数付给王恒恺钱,王恒恺与吴志纶重订“租契押钱”,按“一成分帐”,不让吴栋经手。道光十九年(1839年)间,吴志纶又让王恒恺造假契五张,请“景成泰张幅”,“知情之崔永光作中,押与草厂二条胡同民妇沈陈氏,得钱二千吊,银二百五十两”。道光二十年(1840年),又让王恒恺“伪造大蒋家胡同房契二纸”,经崔永光作中,“押与沙土园严姓,得京钱一千吊”。又用另一套假房契,“凭陈庭柱等作中,押与西河沿章姓,得京钱一千吊”。以后,又由崔永光作中,“将草厂九条胡同假房契二套”,分别“押与午炉营二条胡同居住之胡姓,崇文门外头条胡同居住之朱姓二处,共得京钱三十吊”。后继续将假契“押与西便门外住民任姓,得京钱一千吊”。将“五老胡同房假契”再押给崇文门外头条胡同居住之朱某,“得京钱一千吊”。“草厂九条胡同房假契,押给崇文门外头条胡同居住之徐姓,得京钱一千二百吊”。复将吴栋雷家胡同房假契典与庞姓,“得京钱五百吊”。又将“步云斋铺房假契,找得马家厂之王五,押钱四十三百七十五吊”。以上各典、押,均签有典字租折。所得典价、押价,按成分给王恒恺和吴栋,“钱自数十千至数百千不等”。各中保均得酬谢钱文,但除崔永光外,他们都不知道假契诓骗实情。崔某“除分受中保钱外,与房多使赃钱三五千至一百千不等”。以后,吴栋所开禳铺赔本,也将“芦草园房伪契二套,一押车碾胡同冯姓,一押崇文门外头条胡同朱姓”。又将“天成禳铺倒字”假契“押与兵部洼阿姓,蒋家胡同伪契押与”某人,“雷家胡同假契二套,分押三里河王姓、吴翼风耿姓”。又于六月间,经王恒恺描模吴志纶“蒋家胡同房屋假契六纸”,凭“夏涌利等,押与厂西门居住之孙姓,得房价或数百吊,或千余吊”。各自分得赃款,但被骗者均不知情。官员在各犯家中搜到作案工具和各种假契(道光二十年十一月十八日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王鼎等奏折)。

这伙人在道光十六年至二十年的四年中,先是萧六用假房契骗1次。后是吴志纶用假房契骗钱12次。吴栋用假契骗钱7次。王恒恺为吴某叔侄造假契9套、单契纸共42张,为萧六造假契数量未知。此前王恒恺还有可能造过假房契,因为是画匠,造假似真,所以诓骗多人。其中说合人崔永光知情,并参与作案。这说明造假房契在房产交易中是经常出现的。

四、投机与投资

房产买卖的投机和投资行为如何区别?早就开始研究近代房产市场的赵津教授指出,投机和投资的区别,以时间为标志。投机是短期行为,为卖而买,投机者主要看市场房价的价格变动,以争取近期效益为目的。投资以长期持有房屋为标志,或自住,或出租为主。以此为衡量标准,这里只列举部分投机购例。

第一例,坐落中城中东坊二铺长巷下头条胡同北头路西的一所房产。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六月,刘顺自置瓦房一所,分卖西、北厢房、东灰棚,共7间,与闫姓,房价200两。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十一月,闫朝才就将购买的院内西房4间,北厢房1间,东灰房2间,共7间,卖与李姓,房价300两。才过了两年五个月,闫朝才就将房屋出售了,且增价100两,显然是一种投机行为。

第二例,坐落北城灵中坊四铺椿树头条胡同西头路北的一所房产。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八月,王存仁自置住房一处,年久已坍塌破烂,灰棚6间,卖与周姓,房价银30两。同年同月,周应龙将原买王存仁坍塌破烂灰棚6间,改盖东瓦房3间,西瓦房3间,共6间,随房周围院墙、门楼影壁一座,卖与窦姓,房价银230两。又过了八年,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五月,窦门王氏将故夫购买周应龙新盖住房6间,卖与黄姓,房价240两。“此房有窦姓本身红契一张,上首周姓红契一张,王姓红契一张”,可以说明上述是同地、同所房产。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十月,黄松泉购自窦姓的6间房,因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十月内已经朽烂坍塌,黄姓自行拆盖,共12间,卖与沈姓,房价300两。“外有原房本身红契一张。窦姓红契一张。周姓补税红契一张。上首红契一张,付买主收存”。

从以上各契记载中可以看出,周应龙将原购王存仁坍塌破烂灰棚6间,改盖东西瓦房6间,加院墙、门楼影壁,房价增加了200两,卖与窦姓。窦姓又加10两出售给黄松泉。该房到黄某手中已经坍塌。在笔者看到的外城卖房契中,各房产坚实程度虽有不同,有的历经几十年仍然可以原价出售,说明房屋质量还是可以维持的。有的在买卖过程中有修理,但如周应龙这样,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新盖的6间房,才过八年就已经坍塌的情况确不多见,由此可以估计周应龙新盖的是“豆腐渣”房,并以高价出售,赚银200两,可看作是投机行为。

第三例,是坐落南城东南坊四铺前门外打磨厂细米巷北口外路南的一所房产。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十一月十六日,张知亮自置铺面瓦房(即商用房)一所,门面5.5间,二层4间,共9.5间,卖与汪姓,房价十足纹银600两。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十一月,汪广德即将这所铺面瓦房,门面5.5间,二层4间,共9.5间,卖与关姓,房价十足纹银700两。一年前买房价格600,一年后转手700两卖出,赚100两,显然汪广德是投机行为。在笔者看到的外城卖房契中,未见乾隆后期有大规模投机性购房现象,但从乾隆商用房价总趋势看,这时的房价是上涨趋势,呈活跃性,有投机的条件。

投资购房实例

第一组:

(1)孟端胡同路北房产一所,乾隆十九年(1754年),镶蓝旗折三泰将瓦房23问卖与镶蓝旗福格。此契粘连以下各契: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十月,镶蓝旗石通阿将24间房卖与正红旗希敏。乾隆四十年(1775年)十月,正红旗希敏将24间房卖与镶蓝旗恒永。乾隆五十年(1785年)七月,镶蓝旗恒俊将21间房典与镶红旗巴宁阿。乾隆六十年(1795年)九月,镶红旗巴宁阿纳税后将21间房卖与安宁。嘉庆十一年(1806年)十一月,安宁将21间房卖与正红旗舒宁阿。

(2)玉带胡同路南房产一所,乾隆五十年(1785年)十月,镶蓝旗穆郎阿将房10.5间卖与正红旗乌尔江阿。此契粘连以下各契: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二月十六日,镶蓝旗景文等将灰房1间,空地1块典与正红旗舒宁阿,嘉庆二年(1797年)十二月,舒宁阿补税,典房改成卖房。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三月十一日,正红旗乌尔江阿将房10.5间卖与正红旗舒宁阿。

以上两所房的买卖契约都是粘连在一起的,可以肯定是两处房屋各自转手买卖的实际情况。到嘉庆十一年,正红旗舒宁阿收购了以上二房产,共有房32.5间。实际上二处房是连在一起的,因为石通阿卖房契中对房屋坐落有描述:“东至宗室,西至佐领,南至孟端胡同,北至玉带胡同。”即孟端胡同路北房产与玉带胡同路南房产相连。景文典房契中对房屋坐落也有描述:“西至置主,东至官街,南至耿姓,北至官街。”置主即舒宁阿的自有房与景文玉带胡同路南房产相连,所以舒宁阿除自有住房外,还购买了周围32.5间房,将自己的房产连接成片,显然是投资行为。

第二组:

(1)坐落后宰门外鼓楼前斜街口内路北商用房一处。嘉庆十年(1805年)九月初九日,丁茂宗祖遗自盖铺面房3间,连檐房2.5间,共5.5间,卖与柳肇凯,房价清钱350吊,合银175两。“此房实系祖遗自盖,并无红契、老契。”

(2)坐落鼓楼斜街口内路南商用房一处。嘉庆十三年(1808年)十月初八日,宛平县民黄朝梁自置瓦房1间,门面1间,开设天成号烟袋铺生理。卖与柳肇凯,房价满钱575吊,合纹银287.5两。

(3)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三月初六日,宛平县民柳肇凯将坐落鼓楼斜街口内路北房产,门面3间,后房2.5间,共5.5间,卖与李姓,房价纹银300两。

(4)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三月,宛平县民柳肇凯将坐落鼓楼斜街口内路南房产,门面1间,后罩棚1间,卖与李姓,房价纹银200两。

以上四契可见,柳肇凯先后在嘉庆十年、十三年购买了坐落鼓楼斜街口内路南、路北两处商用房。嘉庆二十一年三月柳某将两处商用房分别出售,虽然只多得银37.5两,但从购房到售出,大约经过十一年和八年,还能获得这些年的铺底租金。由此可以判断柳肇凯是投资性购房。

另外,以出租为目的的典、购房也是一种房产投资行为。房屋租赁形式在康熙时期就出现在房契中,即典房契中注明“房无房租,银无利息”(下册,pp.1497~1498)。以后以出租为目的的典房有多处,例如: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十月十六日,皇城内天主堂白、张、巴三人典正红旗阿勒泰商用房,坐落东四牌楼大街北钱粮胡同东口街西,典契注明:“自典之后,听凭典主照房取租。”雍正五年(1727年)三月二十六日,舒泰和将房当给袁某,在当契注明:“言定远年近日,舒姓还银之日,袁姓照旧出房租。”乾隆二年(1737年)三月,王某典何天恩在北城灵中坊四铺的房产,典契注明:“取租为业。”嘉庆二年(1797年)四月二十六日,赵某典赵天顺在崇文门外弘桥路东的房产,典契注明:“取租为业。”

红楼买卖范文第2篇

召稼楼古镇名不虚传,古色古香的建筑随处可见,到处是如画般的风景:桃花笑红了脸,柳枝摇着绿色的长辫子,小燕子唧唧喳喳地唱着,小桥流水……小镇如今成了旅游景点,所以这里的小吃店琳琅满目:有卖生煎的,有卖羊肉串的,有卖麦芽糖的……

早晨我们饿了个肚子,直冲召稼楼的饭店去吃饭。妈妈点了“鱼头螺丝”、“煮三鲜”、“马兰香干”、“河蚌豆腐”和“农家白斩鸡”。这儿的菜真美味啊,吃完了饭,我们便走出了饭店,往前走去。

走着走着,看见了一个卖云片糕的地方,有一个人在叫卖:“美味的云片糕,现做现卖!快来买啊!”我便央求妈妈帮我买一包。后来又看到一个卖鹌鹑蛋串的地方。“啊,真香啊!我好馋啊,妈妈,帮我买一串吧!”妈妈只好同意了。“啊,太美味了,好吃。”我边吃边说。

又过了一会,我们买了两份臭豆腐(8块),我们看看左看看右,希望能有一个坐下的地方。终于,我看到了一个亭子,上面写着“望星亭。臭豆腐真是“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啊,真跟招牌上写的一样。

红楼买卖范文第3篇

昨天下午,我正在读报,忽然,楼下传来一个小姑娘买桃的叫声,我和妈妈又叫欣欣的妈妈一起出去看。

我们来到门口一瞧,哈,多好的桃子呀!桃尖红红的,像小姑娘红润的笑脸,桃中间有一道沟痕,浅黄色的皮果上长着一层细细的绒毛,还散发出阵阵香气。几个卖桃的人挤在筐钱,争先恐后的挑选着。妈妈买了五斤,叫我拿几个洗干净吃了。我一咬,真脆!真甜!

我看着窗下,津津有味的啃着桃子。买桃子的小姑娘突然神色慌张地跑到我们楼前:“喂,小妹妹,你知不知道谁买了我的桃没给钱?”“不知道”我说。她站在楼下,显得很焦急的样子,仰起脸大声喊:“谁买了桃没给钱?快给钱啊!喂,谁买了桃没给钱啊……”在太阳下,她就那样不停地喊着。我站在窗口,心想:这小姑娘卖桃这么辛苦,为什么还有人吃了桃没给钱呢?我忽然记起了什么,跑去告诉妈妈:“妈妈,好像是欣欣的妈妈没给钱。”妈妈急忙板着脸说:“小孩子别管闲事,小心得罪人。”

望着买桃的小姑娘远去的身影,我想喊一句什么,又觉得什么也喊不出来。

安徽池州石台县丁香中心小学六年级:王雨晴

红楼买卖范文第4篇

为了第一套房首付

张丽红在北京拥有的第一个家是在单位附近租的破旧筒子楼里的一个单间。1998年她硕士毕业,和男友结婚,开始了一个小家庭的新生活。“在那个楼里住了5年,简直像噩梦,全部的印象就是爬满蟑螂的公共厨房和污水四溢的厕所。”

之所以一住5年,只因房租便宜,一个月才600元。“当时我俩的收入加起来一个月5000元左右,其实可以租条件好一点儿的房子,但我们想多攒点儿钱买房子。”为了房子的首付,他们省吃俭用了5年。“600元的房租,水电费、电话费100元,吃饭200元,零花100元,这样一个月可以攒下4000元,一年将近5万元。”200元的伙食费摊到每天不到7元,早饭中饭夫妻俩都在单位解决,还不敢要肉菜,晚上回家真的就是白水挂面,连个鸡蛋也舍不得放。

2003年,张丽红终于如愿买了一个两居室。钥匙拿到手的时候,已经没钱装修了,他们就在水泥地上搭了个床垫住了大半年。日子过得依然清苦,但是她觉得“心里踏实了,敢生孩子了”。

疯狂加入抢房大军

2004年,张丽红生下儿子,休完半年的产假就把孩子送到河北老家让爷爷奶奶去带了。选择骨肉分离是因为他们夫妻二人迎来了事业上的一次大转机,必须全力投入。

张丽红的丈夫在单位得到了一次升迁的机会,荣升处级,而她自己,被一个猎头公司看中,挖到一家外企工作。他们的收入一下翻了好几倍,可却改不了攒钱的毛病。

攒下这些钱做什么呢?那几年,所有人都在说,有钱就赶紧买房,肯定还会涨,张丽红他们最终决定加入抢房大军。回忆“抢房”的日子,很多情景仍历历在目。一次,张丽红看中市中心的一套小户型二手房,总价100万左右,和房主签了买卖意向书,交了房主5万元定金,没想到回家睡了一觉,房主就改主意了。“原来我看中那房子被一个煤老板给抢了,比我出价高10万元,还答应替房东双倍赔给我定金,我一天工夫白赚了5万元。”可是,她没能高兴几天,一个月后,张丽红买下了同一个小区的另一套同样大小的房子,花了120万元。

买房买到抑郁症

张丽红最多的时候同时供着3套房,一个月还贷款就要4万多元,他们的生活依然很节省,因为想提前把贷款还完。

以张丽红的收入水平,是典型的城市中产阶层,“可是我觉得我的生活质量还不如我家保姆呢!”每年只要一发年终奖,别人置办年货,她就直奔银行,提前还贷,到现在她还开着已经有8年车龄的尼桑,迟迟没有换车。

2010年,张丽红的儿子上小学,她出手买下了第五套房子,位于西单附近的一个学区房。“学区房是最抢手的,增值潜力巨大,等孩子毕业了,转手一卖就能赚不少。”但前提是,他们一家3口将挤在这个破旧的小房里生活6年,由于地方太小,一家人只能睡上下铺。

10年里,张丽红的房子从1套增加到现在的5套。可是两年前,她却得了抑郁症,病根还是在房子上。作为艰辛打拼的北漂一族,张丽红发誓不能让儿子再受这样的苦,一定要给他备好一份家业,儿子班里的女同学家里都备下好几套房子,男孩儿怎么也不能比女孩儿少啊。老是觉得房子不够,老是怕将来儿子没保障,张丽红最终焦虑得抑郁了。

房子成了拖累

这几年,楼市新政不断出台,张丽红的心跟着上上下下,不安全感也越来越重,手里的房子成了烫手的山芋。“以前一直觉得给儿子多攒几套房子是安全的,可是以现在的形势看,征收房产税是迟早的事,房子越多面临的房产税越重。以后可能还要征收遗产税,房产也许会给儿子带来很大负担。”张丽红忧虑地说。

于是,张丽红又开始着急卖房,她怕以后不好卖了。“我觉得手头有两套房就够了,一套住一套出租,进可攻退可守,也没什么风险。”

红楼买卖范文第5篇

实惠买房,可参考以下时间规律

购买时间推荐

1-2月:春节前后是楼市的传统淡季,开发商供应量减少,再加上受到12月年底冲刺的影响,市场交易量也会减少,开发商会适时推出一些优惠政策,房价会有小幅下跌。并且这段时间也是上班族最闲的时候,恰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去挑选房源,选到性价比最高的房子。

5-6月:年中是开发商半年财报业绩之时,为了达到半年的销售指标,他们一般不会直接降价,而是通过加大优惠、推出特价房等方式吸引购房者。此时购房,可节省一大笔钱。

11-12月:9-10月的房市红火期一过,11月后就开始转入淡季了。开发商为了资金回流,会推出优惠政策,同时为了刺激销售,还会推出一些特价房来吸引购房者,此时是买房的好时机。

观望期不推荐购买

3-4月:这一时段表面上看市场上楼盘众多,购房者活跃度增加。但相对而言,这一时段楼市出台的房地产新政策相对密集,市场波动性强,不建议购买。

7-8月:这一时段是楼市的传统淡季。但为了稳固市场,维持长久的交易率,房价会处于稳定状态,不会大幅降价。当然,一些开发商为了刺激成交率,偶尔会有看似大跌价的宣传,这时不要盲目购买,以免掉入陷阱。

9-10月:这是楼市传统的“金九银十”时期,属于销售旺季,大量新房源入市,房价上涨可能性很大,不建议在此段时间内购买。

看楼盘也是一项技术活

其实,相对于整个市场而言,单个楼盘也有价高价低的时候。选对楼盘,不仅能省钱,还能投资。

1.刚开盘的楼盘价格最便宜

一般分成几期开盘的楼盘,会一期比一期卖得贵。但为了吸引购房者,第一期开盘时一定会是优惠力度最大、整盘价格最低的。即使后面房子销售不好,为了防止第一期购房者有意见,也不会降价太多,第一期买最划算。

2.不如看未来规划

市场上很多卖得好的地产,不一定是因为地段好,很可能因为贴着中心区销售或未来规划很好。比如,一些楼盘,第一眼看上去不是最佳地段,但把眼光放长远来看,未来则可能会大幅涨价。因为即使目前周边的配套设置不完善,但只要有规划,也值得入手。可以自住,也可以作为投资,未来还能小赚一笔。

3.抓住尾盘的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