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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范文第1篇

超级企业受青睐

超短期融资券是高等级信用企业以市场化利率,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低成本债务融资工具。作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一种,超短期融资券从期限上属货币市场工具范畴,具有信息披露简洁、注册效率高、发行便利、资金使用灵活等特点。

2010年12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开始接受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并规定企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募资金应用于符合规定的流动资金需要,不得用于长期投资。试点期间,只有重点AAA级央企才有资格发行。

最先试点的这批发行主体都是“超级企业”,分别为原铁道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分别注册800亿元,1000亿元和300亿元,合计2100亿元。

超短融券和短融券一样,均是注册发行制,这意味着达到评级要求的企业可以方便在银行间市场进行融资;更为重要的是,发行规模不是必须要与企业净资产挂钩,因为发行方便、成本较低,对于这些超级企业的短期贷款会产生很强的替代效应,企业发行融资的空间非常大。

业内人士认为,超短期融资券产品有助于丰富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渠道,提高企业流动性管理水平。这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选择,更好地满足了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地方企业需求旺

超短期融资券正式推出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发行主体都是“超级企业”专享,之后才逐步放开至全部央企及核心子公司。经历三年的发展,超短期融资券已经发展成熟,但是面对地方企业和中小型上市企业开放力度还是不够,有专家呼吁应该尽快打破“垄断”,让更多的企业受益。

据了解,今年短融券融资规模将在一万亿元以上。其中,百亿规模超短融券频频出现,已成为今年短融券市场热点之一。下半年比较受关注的超短期融券有中国五矿,注册金额高达400亿元;中国广核集团300亿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350亿元、中国国电集团500亿元、国家电网300亿元等等。

记者从中国银行业交易商协会官网了解到,今年所注册的超短期融资券多在50亿元以上,很多央企动辄就是数百亿的注册额。但是,地方企业和资产总额较少的上市公司却很少。有关专家指出:不是这类企业对超短期融资券没有需求,恰恰相反,这类企业资金需求很强烈,其中很多企业还面临短期周转问题。相对大型央企,他们的融资渠道很窄。而超短期融资券融资成本多在2%至4%之间,相对其他金融工具,成本较低,这对地方企业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秘书长谢多在一次座谈会上直言,超短期融券向地方企业开放将有效缓解地方债务压力,解决部分企业融资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能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

开放力度待加强

2013年10月底,交易商协会同意将发行人扩大至满足一定条件的优质地方企业。2013年11月,江西高速集团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顺利日前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这标志着国内第一家地方企业获得了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资格。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首个超短期金融产品创新。

中信建投证券宏观与债券研究团队首席分析师黄文涛分析:超短融发行主体放宽,短融券发行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向地方企业和资产规模较小企业开放的力度还是不够,这类企业并没有太多的机会获得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批准。即便获得了批准,其融资规模也远不能与超级央企相比。

目前,国内企业的短期融资工具有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等。这些融资方式都涉及到较为复杂的信贷审批程序和授信管理,操作成本高,时效性差。这些企业实时摆布短期头寸的手段很少,超短期融资券有望填补这方面的空白。超短期融资券一次注册,分次发行,持续发行备案程序十分简便,短期资金获取高效快捷,可以有效熨平企业现金流波动。另外,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短,市场需求旺盛,利率水平将明显低于贷款。而且超短期融资券可以更好的契合企业的现金需求,避免资金堆积造成的成本无谓增加。

这些优点,地方企业及资产状况良好的大中型企业自然是十分清楚,但是,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是否能够加大、加快开放力度,记者目前尚没有看到交易商协会公开这方面的计划。

服务城镇化建设

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成立五周年的座谈会上,央行行长周小川曾指出,交易商协会成立后,坚持市场化方向推动银行间市场发展,对于促进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3年12月中旬,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举行了“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研讨会。与会专家认为,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重点考虑建立由城镇化事权主体发行、以本地投资人为投资主体、引入本地中介机构、以自律管理为主的市政债券市场,以市政债券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创新。

短期融资券范文第2篇

起源于美国的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它给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改变了传统的投融资体制,引起了金融领域的巨大变革。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带来了一种新的短期融资工具——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它属于金融资产证券化别目的公司发行结构下的循环交易结构化融资产品。

简单来说,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是指发债人以各种应收账款、分期付款等资产作为抵押而发行的一种商业票据,一般来说其发行期限通常不超过270天,因此可以适用于发行主体的短期融资需要。

1、abcp和资产证券化、abs以及mbs的比较

从严格意义上看,abcp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是资产的短期证券化模式,能更好满足企业的短期流动性要求。但同时abcp又有自己的特点。它大多以循环的方式进行,企业资产进入证券化程序后可以循环融资。并且其资产池既可以只接受一家大型企业的应收账款,也可以把不同企业的应收账款纳入其中,使规模较小的企业也可以参与其中,从而解决了中、小型企业无实物资产进行担保融资的难题。

与资产证券化的其他方式相比,尽管abcp也采取了证券化技术,并属于广义的abs,但abcp与普通的abs产品也有所区别。具体来说在期限方面,普通的abs 产品期限多长于1 年;而abcp通常为1 年以下;在信息披露方面,普通的abs 产品的信息披露较为完整,而abcp则通常不披露这些信息;在风险隔离方面,普通的abs 产品通常需要实现破产隔离和真实出售,风险隔离程度较高。而abcp的风险隔离程度相对较弱;在成本方面,abs 产品由于发行过程比较复杂,时间较长,成本较高。而abcp发行时间相对较短、程序相对简单、成本较低。

2、abcp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

(1)全球abs市场

根据美国债券市场协会的统计,截止到2005年底,全球abs市场余额已经达到19552亿美元。如果按照abc基础资产市场余额进行分类的话,从1995到2006年第二季度累计计算,占整个市场份额最多的是信用卡应收款,占到整个余额市场的四分之一;另外,汽车贷款和债务抵押债券合计也占到将近25%以上。

(2)abcp在美国的发展

从1981年美国美林公司发行了一期中期票据以后,美国票据市场一直保持高度发展态势。从图3中可以看出,美国abcp市场规模在近些年迅速增加,占商业票据市场的比重也不断增加。

图4 给出了美国市场现存abcp的基础资产种类分布(截至2005年12月),可以看出,基础资产种类分布相当广

泛。总体而言,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债务抵押债券以及应收账款的比重较大。

从图5到图8也可以看出,美国的商业票据和abcp发行规模也都不断壮大,而abcp占据票据市场的比例更是连年攀升,从2001年的近30%发展到2005年的近40%。

(3)abcp在欧洲的发展

在欧洲,尽管围绕着巴塞尔协议ii的执行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紧缩市场利差空间的影响,2005年欧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市场仍旧持续增长。截止到2005年底,欧洲渠道发行商发行的abcp余额为1420亿美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12.6%。

3、abcp产生发展的动因

在短短20年的时间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能够在全球得到快速的发展,其中除了政府等力量推动外,关键是具有强大的内在市场动力。

首先,对于资金需求者企业来说,abcp的资产池更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可以把不同公司的应收账款等资产纳入其中,从而解决了中、小型企业没有实物资产担保融资的难题。且abcp采用流动性支持、信用支持等多种信用增级手段,能大幅降低票据的信用风险从而获得更高的信用评级,因此能够以比银行借款更低的成本为运营资本融资。再有,对一般企业而言,通过发行abcp,可以将该项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且循环发行的abcp让企业可以针对自己的资金需求来弹性决定abcp发行规模。

其次,对于保险、养老和投资基金等资金来源充足稳定、追求资产安全基础上收益的资金提供者来说,abcp就正适应了这部分投资者的要求。再有,与一般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依靠内部增级机制不同,abcp更多可以采用外部增级的方式,且这种支持机制一般是必须的,而这也正成为投资者愿意投资的重要前提。

最后,对于渠道发行商等中介机构来说,abcp以企业的资产作为支持将间接减轻银行的企业贷款融资压力。且由于abcp一般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承担产品设计以及承销工作,再有发起人通过发行abcp 融资收购债务类资产,还可以有机会获得基础资产收益与发行abcp 成本之间的利差收益,这些都为金融机构等中介增加中间收入开辟了新的途径。

4、abcp的主要参与方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项目参与方主要由破产隔离的特别目的机构(spv)或者渠道发行商(conduit)及提供不同服务的成员组成。

(1)渠道发行商(conduit)

渠道发行商是指专门发行abcp项目的商业票据发行商。通常他们可以由spv注资,由独立于投资商的管理公司所拥有并且结构化为破产隔离。

虽然渠道发行商和一般的证券化spv都为破产隔离的法律实体,并通过它来向融资方购买资产,向投资方发行票据,但他们在一些方面也有区别:一是渠道发行商在资产上的投资可以在规模上循环和波动。二是渠道发行商可以投资于不同的资产,因此可以构建多样化的投资组合。三是渠道发行商为避免资产偿付不足和债务时间不匹配而设的流动性支持,而不断地借短贷长,即发行短期债务,为长期资产融资。四是渠道发行商没有资产和债务有计划的摊销。五是渠道发行商自己也可以充当票据发行收益与成本的套利者。

(2)发起者(originator 或者 sponsor)

abcp项目通常由一般为大型银行或者财务公司的发起人发起,发起abcp项目的机构通常要为项目指定相应的资产和融资需求方。但发起人并不拥有渠道发行商的所有权,而是由不相关的第三方所拥有。尽管并不拥有渠道发行商,但发起人通常会同时承担渠道发行商的管理机构以及充当信用加强、流动性支持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的提供商的角色。

(3)信用增强及流动性支持提供商

abcp项目通常通过结构化信用增强来防止潜在投资组合的损失,而信用增强提供商则是为了使发行的票据获得更高的信用评级,从而更吸引投资者而设的信用辅助机构。

一般来说,信用增强措施既可以是特定交易基础上的信用增强,也可以是整个项目范围内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交易基础上的信用加强仅仅为某一项特定资产的交易提供了损失保护,一般可以采用超额担保、履约保证、对原始权益人的追索权、损失储备、超额现金流等方式。整个项目范围内的信用增强则可以用来覆盖资产组合里面任何资产所导致的损失。主要形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贷款便利、次级债、信用证、保证债券、担保等。

虽然信用加强在规模上可以确保潜在资产池的信用质量和由渠道发行商发行的商业票据评级信用相当,但如果损失超过了信用增强的数额,即出现了资产非信用风险的因素,则渠道发行商仍可能出现无法全额偿付到期票据的情况,这时就需要额外的流动性支持。另外,流动性支持也在渠道发行商不能新发票据来偿付到期的商业票据或者在现行的交易下不能获得额外的流动资产时也可以作为一个备选的融资来源。

流动性支持通常包括内外源两种融资方式。内源融资通常指的就是通过潜在循环资产的未来现金流进行到期票据的偿付。外部流动性支持是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并且通常采取贷款或者资产购买便利的方式。和信用增强一样,流动性支持可以既存在于特定资产的交易基础上,也可以是整个项目范围内。

(4)机构

一般来说,abcp渠道发行商会和不同的商订立合同来获取和运作管理这个项目相关的服务。典型的机构包括有管理机构(administrative agent)、经理人(manager)、发行偿付机构和保管人(issuing & paying agent and depositary)、票据销售机构(cp placement agent)和担保机构(collateral agent)等。

5、abcp的主要类型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有不同的类型:

(1)按照发行期限的不同,abcp可以分为270天以下的多个品种。以美国的abcp为例,发行期限有1天、7天、15天、21天、30天、45天、60天、90天、120天、150天、180天、210天和270天,当然每种期限的票据利率也不尽相同。

(2)按照发起者在项目中用来融资的资产和融资目的来划分,abcp项目有三种架构。

第一种为单一资产出售方架构(single seller),即在abcp项目中,项目发起人是融资资产的唯一组织者。在这种安排下,原始债务人可以有效控制资产管理的相关费用,但同时也必须单独承担着相关费用,票据的发行通常也需要相应较大资产规模支持。第二种为多资产出售方架构(multi seller),即在项目中渠道发行商可以从多个出售方手中购买到多家发起者的资产,显然这种结构提供了从多个不同的卖方购买一系列不同的资产的灵活性。第三种为证券支持架构(security backed),其中项目发起人一般是寻求套利机会或者希望从资产负债表中剥离与资产相关的资本,从而免除债务的金融机构。证券支持的abcp项目通常投资于证券,这包括评过级的资产支持、抵押支持和公司债券。

当然abcp项目也可以结构化为证券支持和多个卖方策略的混合方式,这样既满足了发起人自己融资需要的灵活性,也满足了客户的需要。

(3)按照提供给abcp项目的外部信用增强的水平不同,abcp项目还可以分为全额支持(fully supported)和部分支持(partially supported)两种结构,见图10和图11。

在全额支持的情况下,支持提供商必须同时吸收商业票据的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在部分支持情况下,abcp的信用支持方仅补偿不超过一定比例的损失。其中在多资产出售方架构部分支持的abcp项目中,信用支持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特定交易增强和项目范围增强。对于前者,信用增强措施只用于支持某特定出售人所出售的资产组合,而不能用于支持渠道中其它出售人的资产组合,而项目范围的信用增强中,信用增强可以用于支持所有渠道中的资产。

二、 abcp的信用评级

和商业票据类似,abcp的评级综合考虑了几家评级机构的意见,表1描述了了最主要的三家机构对abcp的评级标准。

一般来说,在对abcp进行评级时,评级机构主要以考虑信用增强和流动性支持为主,兼顾资产质量、信贷投资政策以及发行交易关联方,以便对投资者负责。这两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首先,为了得到最高的评级,渠道发行商所发行的abcp必须获得100%的支持,例如,一个abcp项目受到15%的信用增强的保护,就必须有85%的流动性支持,才能得到最高评级。另外,对abcp的评级也与提供支持的机构的信用有关。

三、 abcp的法律监管

abcp商业票据证券化的过程实际上几乎涵盖了所有的经济法律领域,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系统工程。

具体来说,首先是对abcp性质的判断。abcp作为一个新的金融产品,对其性质的判断涉及到其适用于哪一个法律规范和哪一个机构对其监管的问题,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其规范健康地发展。在美国的资产证券化实践过程中,abcp依据证券法的宽泛定义和司法判例的规则被认定为是一种证券,并受到证券法规的约束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

其次是对abcp注册交易的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abcp发行的监管相对宽松和灵活。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3(a)3的要求,abcp是免除注册的,但通常这些商业票据的到期日是不能超过九个月的。而且其发行所融到的资金只能用于现时的交易。而根据证券法4(2)的要求,不包括公募发行的商业票据只可以出售给合格投资者。《投资公司法》也是abcp结构化融资过程中一个主要的适用法律之一,因为没有其中的相关豁免条款,一个结构化的融资主体就需要首先注册为一个投资公司。

最后是对abcp关联各方权利义务的确认,这也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abcp渠道发行商破产隔离身份的确认。破产隔离一般是通过限制渠道发行商的经营范围、强化它可能出现的责任、保留其与所有者、参与者和服务提供商之间的独立性和确保所有关键参与方同意不会在发行的最后到期票据偿付完毕后的一年零一天内向渠道发行商提出或参与提出非自愿破产申请下实现的。二是对资产收益从出售方到渠道发行商转移的确认,这一转移过程一般会包括一个媒介spv或者让与人。在这一过程中,卖方首先必须通过真实出售将资产卖给中介spv,然后spv分派权利和利益给渠道发行商。三是对abcp证券收益取得和保有的确认。商业票据投资者和其他债权人通常都会在资产偿付中保有第一序列。这些其他债权人通常包括流动性提供商、项目范围内的信贷增强提供商和其他合约主体。

四、 abcp在我国的适用性分析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是证券化中的生力军,它是以各种应收款(贸易应收款、信用卡应收款、汽车贷款应收款等)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证券。一直以来,融资难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严重瓶颈之一。无疑在2005年5月我国的中央银行推出短期融资券满足部分企业融资需求后,abcp的诞生将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又一新手段。

1、我国发行abcp的历史

早在200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公司)就曾经发行过abcp产品。为了支持贸易业务的扩展,中集集团一直通过发行商业票据进行国际贸易短期融资,这种融资方式直接受到国际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影响,稳定性比较差。受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中集公司开始尝试新的融资方式--abcp,在自己的应收账款基础上发行商业票据。经过一年半的谈判与准备,中集公司与荷兰银行合作,将未来三年内的8000万美元应收账款组合成一个资金池,交给信用评级公司评级,再将这部分应收账款出售给荷兰银行专门注册的tapco公司,由tapco公司在海外向投资者发行商业票据。tapco公司获得资金后支付给中集公司,结果仅仅经过两周时间,中集公司就获得了本来138天才能收回的资金,同时该应收账款从中集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中集公司达到降低负债率的目的,获得了低成本资金,开创了国内企业通过abcp途径进行短期结构化融资的先河。 2、我国发行abcp的环境适用性

(1)市场环境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虽然在一些方面仍有不足,但金融市场化进程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从市场的主要参与主体银行来看,他们在摆脱自身困境,追求规范化持续发展的同时,更多地将注意力转向为企业提供更为人性化的融资服务。同时以前重点发展的资本市场也慢慢走上正轨,目前相应的政策重心也在逐渐转向货币市场,商业票据市场的发行和流通规模更是在起步中稳步增长。另外人民币利率的真正市场化正日趋成熟,这些宏观金融市场环境的良性发展必然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发行、定价、风险控制、二级市场的培育提供较好的发展空间。

(2)信用环境问题

再从信用环境来看。从前面对abcp的结构分析中可以看出,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是abcp项目中最体现信用工程特征的主要环节,也是abcp项目得以进行的必要前提。虽然中国历史上信用经济的落后,加上计划经济时代对信用的轻视和破坏,目前的信用观念仍然不甚强化,但从改革开放以来,金融改革在信用重塑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只是确立信用和信用评级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性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在企业发行债券等融资行为中起重要作用的评级机构和评级体制也在慢慢适应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要求。

(3)微观主体企业

从微观企业主体来看,目前我国企业的应收账款可以达到证券化标准的还不是很多,这可能有很多原因。首先是应收账款的历史记录问题。由于企业市场化的历史很短,因此无论是行业中应收账款的统计规定性还是企业这方面的资料都是很难获得的,也就很难对应收账款的风险性进行把握和评定,这就给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带来困难。其次是应收账款的规模和分散程度。由于我国企业应收款的规模多数较小,这与证券化的规模效益要求是相悖的。同时由于消费信用的规模较小,应收账款更多发生在相关企业之间,分散程度极其有限。通过多卖方融通结构可以解决规模问题,但卖方太多势必造成更大的操作难度,也会带来更大的试验风险。虽然如此,但相信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众多企业发展周期中强烈的融资愿望会直接推动发行主体进行金融产品的结构化创新,而且随着这一融资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各方面参与者行为和法规的健全、规范和完善,我国企业合规化融资的情境将得到大大改善。

(4)法律环境问题

abcp项目成功与否取决于其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是否能够平稳地转付给投资者,一旦有某些风险发生,有关法律主体就应当明确知道必然采取哪些行动、将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从现在已经颁布的一系列规章来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法律框架已基本具备,但还应进一步完善,明确目前尚未清晰的一些法律程序,以保证abcp的高效

和规范,为下一步abcp的推广奠定基础。

3、我国发行abcp对各相关方的影响

从企业融资角度考虑,与国外成熟的abcp产品相比,我国央行计划推出的abcp最大的特点是,我国的abcp不属于短期融资产品,人民银行要求设计的abcp产品期限将超过1年,大多数产品期限在2年到5年之间,有的甚至长达10年,接近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和证监会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长期年限。因此我国的abcp本质上应该属于国外常见的资产支持中期票据或者资产抵押债券。这一期限票据的计划将填补我国短期融资券(最长期限不超过365 天)和企业债之间的空白。自2005年4月发行首批企业短期融资券以来,市场发展速度相当快,截止到2006年8月已累计发行超过3429 亿元。但是短期融资券由于期限较短,仅能用于弥补企业的流动性缺口,而企业债的发行审批环节较多,发行周期较长,因此企业申请到额度后,通常就会选择发行10 年以上长期债券。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计划的推出,无疑将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并可满足企业对中期负债的需求,有利于其更灵活地进行资产负债匹配。

从投资者角度考虑,abcp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将弥补投资者对中期信用产品的投资需求。目前投资者可投资的企业信用产品市场,主要是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券市场,期限集中于1 年以下和10 年以上。而发展中期票据市场,可以填补中期信用产品市场的缺失,可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进行期限结构的匹配。而银行作为票据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在开展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业务的过程中,不但提高了资产的质量,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而且形成了新的赢利手段。

从债券市场角度考虑,短期融资券首先迈出了重大的步伐,真正基于企业信用的短期融资券打破了国家信用和银行信用在债券发行中的垄断地位,同时打通了货币市场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连接,进而形成包括货币市场和实体经济在内的更广泛的市场利率结构。短期依靠大量发行短期融资券,将使得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相对市场化;从中长期来看,在信用评级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公司债大规模发展受到制度及审批程序阻滞的局面下,大量发行有资产支持的中长期固定收益品种,有利于形成短、中、长期兼备的相对合宜的债券收益率曲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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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set backed commercial paper weekly newsletter, credit suisse securities llc, [r],2006-6-30.

短期融资券范文第3篇

一、引言

2005年《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发》出台,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这不仅是我国融资方式的突破,更为企业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它受到了市场和公司的热烈追捧,必将成为潜力巨大的市场。

二、融资性商业票据在国外

1.国外融资性商业票据的兴起

20世纪20年代,美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商业票据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商业票据的发行人再也不是过去的纺织厂、烟草公司和铁路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开始进入市场发行商业票据。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下属的金融公司——通用汽车票据承兑公司(General Motors Acceptance Corporation, GMAC)率先发行商业票据获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市场发行人的机构,从而进一步推进了市场的发展。商业票据这一称谓也逐渐演变成为“以融资为目的、直接向货币市场投资者发行的无担保商业本票”的专称。

商业票据市场的真正繁荣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典型的代表是美国商业票据市场。从市场规模和发展速度来看,自1960年至20世纪末,美国商业票据的发行量每10年增长3~4倍。其中,1991年年底非金融公司商业票据未清偿额未1326亿美元,2000年年底到达创纪录的3434亿美元。 商业票据市场的繁荣还表现在其他国家商业票据市场及欧洲商业票据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上。20世纪60年代前加拿大,70年代中期的澳大利亚,80年代的法国、瑞典、英国、日本、芬兰等和90年代的比利时、荷兰等均先后建立了商业票据市场,欧洲商业票据(Euro-commercial paper)也出现在世界各主要金融中心。

2.国外商业票据快速发展的原因

(1)商业票据有着其他融资方式无法替代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第一,成本优势,商业票据的利息比同期银行优惠贷款利率要低2~3个百分点,加上发行费用在内的发行成本也比银行贷款的成本低。第二,灵活性,发行人可以直接面向市场多种机构投资者,并根据市场的需要和自己对资金的需求设计商业票据的期限、利率等。正常情况下当天就可以筹集到资金。第三,有利于建立市场信誉。只有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才能进入商业票据市场融资,因此,商业票据的发行本身就是公司实力、信誉的最好证明。为此,有些大的公司在并不十分需要资金的情况下仍然发行商业票据,为的是保持自己在市场上的信誉。

(2)各国政府的积极支持。各国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对于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均采取了积极扶持态度,比如美国规定:面值在10万美元以上、期限在270天以下、且用于临时性融资的商业票据,发行前可以不必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登记。日本在其20世纪80年代末起大大放松了对商业票据的金融管制,商业票据的期限被允许延长,不仅证券公司和其他非金融机构可以发行商业票据,外国发行人也可以在日本发行以日元和外币为面值的商业票据。中央银行还可以开始已回购的协议方式以商业票据为标的物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这些都提高了商业票据市场的效率、降低了成本,有效刺激了商业票据的市场需求,从而推动了商业票据的市场发展。

三、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性商业票据的运用

1.《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出台。200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其两个实施规则,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向银行间债券市场范围内的成员发行短期融资券,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短期资金。短期融资券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其发行和交易受央行的监管。它是一种以融资为目的、直接向货币市场投资者发行的无担保的商业本票,实质上就是发达国家货币市场中的融资性商业票据。

《办法》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用途:固定资产投资和营业网点建设,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为客户证券交易提供融资,长期股权投资,央行禁止的其他用途。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证券公司,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经证监会审查认可: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1年以上;发行人至少已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上按统一的规范要求披露详细财务信息达1年,且近1年无信息披露违规记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符合证监会的规定,最近1年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内控制度健全,受托业务和自营业务严格分离管理,有中台对业务的前后台进行监督和操作风险控制,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采用市值法对资产负债进行估值,能用合理的方法对股票风险进行估价;央行和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在此范围内,证券公司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

《办法》规定,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1天。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证券公司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确定短期融资券的期限;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即从短期融资券发行招标日到确立债权债务关系日,不超过3个工作日;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应采取拍卖方式,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供求双方自行确定。

《办法》还规定,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证券公司应当聘请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央行根据证监会提供的证券公司净资本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发行人的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发行人的情况,对证券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与该证券公司净资本的比例上限进行调整;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上限进行调整。

2005全年共有58家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76只,发行规模达到1392亿元。截至2007年末,已有316家企业累计发行短期融资券7693亿元,余额为3203亿元。

2.办法出台后部分上市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状况

短期融资券范文第4篇

推出企业短期融资券的背景

当前,中国金融领域的改革面临新的挑战,同时也面临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概括来说,金融领域改革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货币供应量持续高增长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m2增长率持续高于gdp增长率与通货膨胀率之和,其结果是m2/gdp的比例从1990年的80%,增长到2003年的183%,2004年末,该比例达到了185%。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m2/gdp比例是全球最高的:2002年,东欧转轨经济国家的m2/gdp的比例大多数在30%~40%之间,欧美发达国家大多数在40%~50%之间。中国m2/gdp比例过高,虽然从转轨的实际国情来观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表明了以间接融资为主模式的低效率。这种状况给宏观调控和微观经济发展带来诸多挑战,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银行不良贷款累积、中小企业融资等问题都与现有融资结构不协调有联系。

第二,金融体制改革的挑战。改革早期,我们通过让利方式促进了农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对外经济改革,当财政资源很紧、体制上又缺少灵活性时,金融业就承担了改革的成本,其后果之一就是在银行业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同时也使金融改革滞后。1998年以来,国家通过发行特种国债补充资本金、剥离不良资产、动用部分外汇储备注资国有商业银行等措施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当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但是总体来看,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银行改革仍处于攻坚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化,金融业的经营模式势必随之转变。这就需要响应的配套机制和环境及市场工具。从全球范围来看,金融体制的改革比其他领域的改革具有更大的艰巨性,不管是休克疗法还是渐进式改革,共同点是要培育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没有的、与金融机构发展相应的法规体系、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第三,金融市场发展不均衡的挑战。中国金融市场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发展不均衡的挑战,这可以概括为两个“不均衡”:一是金融市场各子市场发展不均衡,这种发展不均衡的格局使发育程度低、市场规模小的金融子市场的需求,转移到市场规模相对较大的金融子市场中实现,形成跨市场的风险转移,既不利于新兴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既有市场的完善;二是金融市场产品、参与者、中介机构和市场规则体系发展不均衡,在推进产品创新中必须顾及现有市场环境的约束。要解决这两个“不均衡”,仅针对个别问题采取局部性的改革措施是不够的,有的时候甚至会带来新的问题。

第四,储蓄难以顺畅转化为投资的挑战。一方面,近几年我国家庭住户部门的储蓄性金融资产增长迅速,对可投资的金融工具的创新提出了迫切要求,但苦于投资工具不多,大量储蓄类资产集中于银行体系,使金融系统的可用资金十分丰裕,货币市场资金大量聚集;另一方面,企业的资金需求非常旺盛,虽然企业愿意以较高成本融资,需求仍得不到满足。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出现了“梗阻”。上述四个方面的挑战在现实中错综关联,在具体领域有不同表现,目前金融改革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大多可以分析归结到这三个方面的挑战。如何抓住机遇、超越常规、加快发展金融市场、以发展和改革的手段应对挑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推出企业短期融资券的政策意图

在应对金融改革面临的新挑战中,既要整体推进,也要重点突破。从目前情况看,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带动市场规则体系完善,促进金融市场发展,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之一。在金融产品创新中,企业短期融资券作为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具有以下四方面的优势:

引入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按照经典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机制和货币政策市场传导机制都是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体系,决定了我国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还主要是依靠信贷传导途径,货币政策能否有效传导,受商业银行行为的影响很大。

首先,在银行体系中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尚待完善,利率定价能力和判断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其经营行为并未完全市场化。因此,商业银行不会像经典市场经济假设条件下的商业银行,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作出反应。这种情况在以扩大内需为主的宏观调控阶段和以抑制贷款过快增长的宏观调控阶段,都出现过逆周期调控手段效果不理想的情况。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累积的不良贷款问题也使商业银行面临多目标经营的困境。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金融机构意识到大量不良贷款的严重后果,开始加强风险控制,尽量收缩信贷总量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当时经济景气总体下滑,银行紧缩信贷的行为加剧了经济周期波动。2003年以来,宏观经济出现了过热现象,而商业银行通过扩大贷款总量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行为比较普遍,恰好与经济周期波动顺周期,加大了宏观调控难度。

第三,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后,通过微观管制方式提高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执行效果的可能性降低。在经济景气度降低的时候,中央银行通过降低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来促进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但央行并不能强迫商业银行发贷,信贷主动权在银行手中,他们可以通过增加信贷申请难度继续收缩贷款,并将多余的流动性存放在央行(形成超额准备)或购买债券。在经济趋热的时候,央行往往会提高利率或法定准备金率来收缩信贷,这时商业银行可以不断提高消耗超额储备来解决流动性问题,维持信贷扩张,同时在信贷结构上首先压缩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使这些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向各方面诉苦,对货币当局形成较大压力,这在2003年~2004年表现得非常典型。

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能的办法要多方面入手。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水平,使其行为对货币政策产生正反馈,但要实现这一目标还有相当长的时间。目前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加强货币政策的市场传导效能,即大力发展债务融资市场,使企业融资更多地通过市场进行,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调节货币市场资金供求来影响货币市场利率,从而直接影响企业融资成本及投资行为。在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机制没有大的变化的同时,增强市场传导机制的效能。

引入短期融资券有利于金融稳定

从美国的情况看,直接融资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在融资体系中占有主导性地位,根本原因在于它与间接融资(通过银行融资)相比,具有市场透明度高、风险分散、有利于金融稳定的特点。

债务人违约是市场经济的常态,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当企业违约时,贷款由于透明度很低,难以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市场压力,企业风险直接转化为银行风险,不良贷款累积转化成金融体系的风险,最后需要由中央银行来处置。

如果更多的融资通过短期融资券以直接融资的方式进行,情况就不一样。短期融资券与短期贷款相比,一是信息透明度高,发行过程及债券完全兑付前有严格的信息披露、信用评级贯穿始终,违约事实也会公之于众,市场约束力较强,恶意违约者将立即被市场抛弃,有利于减少约束不足导致道德风险的恶意违约,减少企业风险向银行风险转化的概率;二是风险分散,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众多,风险责任分散,加上短期融资券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发行人信用状况的变化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价格变化和债券在不同投资者间转手,有较多的时间靠较多投资者加以消化,降低了单一投资者的风险,减少了风险积聚并向系统风险转化的可能性,有利于金融稳定。

引入短期融资券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金融业在规模和结构方面经历了诸多重大变革。金融市场也由单一的国债市场发展为包括同业拆借、债券、股票等多层次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共存的格局。但是,与发达国家成熟金融市场相比,我国金融市场结构仍存在一定问题,金融市场发展仍不平衡。引入短期融资券品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

一是有利于改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发展不平衡。与资本市场相比,货币市场工具相对短缺,其别是商业票据和短期债券的发行量很小。从短期债券来看,企业短期融资券和大额可转让存单这两种工具在我国货币市场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后来由于存在各种问题而停发。因此,重新开启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有利于丰富货币市场工具,协调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发展。

二是有利于改善股票市场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不平衡。在资本市场中,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两种不同方式,与之相适应,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两个市场的发展并不是平衡的。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规模很低,并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出现了逐年下滑的趋势,2000年企业债发行额只相当于a股筹资额的8.48%。短期融资券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对于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从而有利于协调股票市场与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

三是有利于改善政府债券市场与非政府债券市场发展不平衡。目前,我国的债券分类,大致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机构债券和企业债券。政府债券都是由国家财政担保的,是无信用风险债券,企业债是金融机构担保的,不利于企业债券市场的长远发展。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有助于壮大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促进企业债券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协调政府债券和非政府债券市场的平衡发展。

四是有利于改善金融市场参与者结构不均衡。我国的金融市场参与者主要是国有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中介机构。国有银行和大型保险公司垄断金融资源,在金融市场有很强的垄断力量,而货币市场基金等新兴机构投资人的进入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性。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为货币市场基金增加了投资品种,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竞争,协调他们之间的平衡发展。

五是有利于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协调发展。短期融资券作为企业的主动负债工具,为企业进入货币市场融资提供了渠道。与一般企业相比,好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相对完善、信息披露相对透明,具有成为短期融资券发行主体的优势。优质上市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能够有效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还可以通过合格机构投资人市场强化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约束,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微观基础的素质,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在证券公司已被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础上,新兴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拓宽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为证券公司开展新业务,提高盈利能力创造了良好条件。短期融资券还为基金等新兴机构投资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基金规模的扩大就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丰富了货币市场工具,将改变直接债务融资市场中,长短期工具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改变政府债券市场与非政府债券市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引入短期融资券有利于逐步改变一系列制约金融发展的制度安排

日本和韩国的经验表明,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之后可以使社会融资格局发生明显变化:高信用等级的大型企业更多地通过cp市场直接融资,迫使商业银行去发现和培育中小企业客户,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由于市场直接融资效率的提高,企业整体融资成本降低,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此外,在货币市场领域率先突破企业债券市场过度管制,有利于促进减少管制的市场化改革。

短期融资券市场的框架设计和运作管理

面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实质上就是发达国家货币市场中的融资性商业票据(com鄄mercialpapers)。融资性商业票据是一种以融资为目的、直接向货币市场投资者发行的无担保的本票。在美国,商业票据已成为高信用等级公司筹集短期资金的重要方式,其属性十分类似于债券,只是在期限上比我们通常说的债券要短。目前美国有超过1700家企业发行商业票据,主要是高信用等级的大型公司。随着cp市场的快速发展,美国货币市场发生了重大变革,大额存单(cd)市场已经逐渐消失,短期国库券(t-bill)市场也退居次位,市场未清偿商业票据总额已占货币市场待偿还票据总额的66%,一跃成为当今美国货币市场上最主要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有发达国家货币市场的成熟经验可资借鉴。

既往经验表明,在货币市场建设中什么时候坚持了市场化改革取向,货币市场就能快速健康发展;什么时候违背了市场化改革取向,货币市场的发展就会遭遇挫折和困难。在设计短期融资券市场框架中,首要的问题是坚持市场化取向的原则,并将此原则贯穿在市场运作管理的各个环节。

首先,在市场准入方面坚持市场化取向。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入的市场化集中体现在弱化行政干预,市场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交给市场解决。把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交给投资者,把信息揭示交给专业评级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坚决让行政部门从对发行人的实质判断中摆脱出来,防止把间接融资体系下集中到银行的信用风险转而变成直接融资体系下的政府风险。

其次,在发行方式方面坚持市场化取向。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既可以采用企业债、可转债等证券的承销发行方式,也可以采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招标发行方式,其核心原则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定价,消除价格管制,完善不同期限、不同信用等级的收益率曲线,也有利于利率市场化。

第三,在规范中介服务方面坚持市场化取向。为短期融资券发行和投资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承销商、注册会计师、律师、信用评级机构,今后随着市场的发展还可能有资产评估机构、信用担保机构等专业机构进入。此外,交易平台和托管结算机构也是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也要进行市场竞争,建立基于市场选择的扶优限劣机制,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形成的市场化的专业服务机构,避免通过行政垄断或行政认可方式来“扶持”一家或数家垄断中介机构。

第四,在市场发展进程方面坚持市场化取向。超越常规、加快发展是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基本思路,但这并不意味着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能一蹴而就。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认真分析货币市场的发展现状,找准发展的立足点和法律支撑点,按照市场要素发展的内在逻辑,选择突破口,通过强力推动,打破市场发展的瓶颈制约,打开市场的发展空间。在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进程方面,重点是引导和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尊重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势利导、循序渐进,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发展市场。

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问题

在发行短期融资券需要进行信用评级的问题上,管理部门和市场参与者的意见十分一致,但是在如何进行信用评级的问题上,存在诸多见解。

有的观点认为,目前国内评级机构的公信力难以得到市场认可,由于发行人通常是商业银行的优质客户,商业银行可以将内部评级对外公布,从而替代评级机构的外部评级。有的观点认为,目前由发行人聘请评级机构进行评级的做法很难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应该引入承销团成员协商确定评级机构和评级办法的机制。有的观点认为,可以将发行人在海外发行债券的评级结果直接作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豁免重复的信用评级。

由于我国非政府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目前在信用评级领域缺乏市场化的实践和统一的认识,存在不同观点是正常的,应该允许通过实践去检验各种观点。在《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只规定了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当进行信用评级并公布评级结果这个最基本的原则。只要市场认可、投资人接受的评级办法都允许试验,待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后再拟订规范性文件,逐步推广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与信用评级一样,对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监管也是减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在人民银行统一监督管理下的信息披露规则,其内容包括发行信息披露、持续信息披露、重大事项临时公告、超比例投资公告、违约事实公告在内的整套信息披露制度,并逐一落实了监管责任、信息披露媒体和操作流程,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可以很便捷地获取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对于披露虚假信息的行为,《管理办法》制定了非常严厉的处置措施,将不讲诚信的机构坚决清除出场。

市场培育与市场风险问题

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要培育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没有的、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机构,要建立相应的法规体系。金融市场发展要面对大量机构成长不到位的难题:比如,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自身的成长不足,机构投资者的成长是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金融产品发展的必要环节;再比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评级机构的发展,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需要花很长的时间,需要将自身培育和对外开放相结合;还比如,破产法的演进和执法问题,需要立法、司法、行政方面改革,没有好的破产法和破产程序,就意味着差的信贷环境和偏高的不良贷款水平;此外,金融风险管理的市场缺失,风险转移、规避和定价的市场机制不完善。

由此可见,对于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我们不能作过于理想化的判断,其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若干风险。只有在确保市场整体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才能谈市场的改革和发展。风险问题逐步解决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以产品创新带动市场发展的过程。在如何正确看待和防范风险的问题上,需要厘清几个基本问题:

对于短期融资券的风险,应该静态地分析还是应该动态地比较

有的观点认为,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有信用风险,其信用风险比国债、政策性金融债要大,允许这样的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可能会影响银行间市场的平稳运行。

笔者认为,关于市场培育与市场风险的关系有一个辩证认识的问题。有人说目前我们的市场主体不成熟,识别承担风险的能力比较差,现在大力发展市场,风险太大。但如果我们反问,为什么市场主体不成熟?反观金融市场发展的经历,实际上从制度设计到市场管理,我们一直就没有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一个真正的市场环境。市场上现有的产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实际上是没有信用风险的,企业债券的风险稍高,但管理上要求国有银行担保,几乎也没有信用风险。没有风险的市场环境,如何让市场参与者在市场竞争中锻炼成熟?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确存在信用风险,也可能出现部分企业违约的情况。但是,评估一个新的金融产品的风险时,不应该仅仅静态地看它有没有风险(实际上没有信用风险的金融产品很少),而应该比较它与原来的金融产品哪个风险更大,新产品是否带来了新的风险。

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目前主要通过贷款满足,贷款也存在坏账的可能性。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单一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规模目前远小于商业银行对该企业的总授信额。因此,引入短期融资券并没有增加社会总体的信用风险。而且,短期融资券与贷款相比,投资人分散,透明度高,短期融资券的违约行为将立刻被市场周知,其声誉损失远远大于对单一银行出现贷款坏账时的声誉损失。因此,发行人在短期融资券违约方面将会面临更强的市场约束。

在风险自担的原则下,集中风险更好还是分散风险更好

有的观点认为,流动资金贷款是“一对一”的交易,交易双方风险自担,即使出现违约也是一个“点”上的问题;而短期融资券面向多个机构投资人,一旦出现违约是一个“面”的问题,其市场影响可能较大。

贷款违约是一个“点”的问题,但对于承担风险的机构是违约金额100%的损失;短期债务工具是一个“面”的问题,但对于承担风险的机构只是违约金额十几分之一或者几十分之一的损失。更为重要的是,贷款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体系,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可以是货币市场基金、保险公司、社会保障基金、集合投资等多样化的机构投资人,客观上能分散目前集中于商业银行体系的信用风险。

防范信用风险,是应该坚持行政审批还是应该坚持市场约束

短期融资券范文第5篇

关键词:短期融资券 现状分析 建议

一、短期融资券业务的发展现状

短期融资作为一种全新的融资工具,打破了以往任何一种融资方式的审批程序,而是将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的评估行为完全市场化,同时要求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定期向市场披露真实的经营状况,确保银行间债券交易双方信息对称性。而通过中介机构的自律机制,约束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这一新型的发行模式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长远的意义,尤其对于欠发达地区的优质中小企业而言,是缓解由于规模限制阻碍企业通过获取间接融资发展的有效途径。但依据目前的发展状况,短期融资券业务发展的空间仍局限于发达地区大中型企业。仍无法缓解欠发达地区的规模以下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笔者将从工作实际出发,分析短期融资券在欠发的地区发展的现状。

    二、短期融资券在欠发达地区发展受制约的原因分析

(一)发行主体结构不合理,制约短期融资券业务的纵深发展

尽管现有的短期融资券法规在企业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发行主要因素以由以往的行政审批支转变为市场自主决定机制。为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了良好的机会,但大部分中小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实现直接融资仍属于“可望不可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准入门槛较高,目前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要求一次申请限额为3亿以上,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企业规模与融资规模不相匹配,容易造成了资金闲置,同时带来大量的中介费用,致使融资成本过高,中小企业望而却步。二是市场主管部门从市场健康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初期选择一些大企业发债,风险较低。三是对于承销商来说,发行额越多,手续费越高,承销商可能也更愿意为大企业发券;四是已习惯了中国扭曲的融资环境的中小企业缺乏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积极性。

(二)短期融资券业务的发展挤占了金融机构资产业务

短期融资券业务的发展致使企业融资渠道的不断扩大, “金融脱媒”现象日趋明显。由于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仍保持传统存贷利差为主要利润来源的经营模式,存款向资本市场转移的同时,当地为数不多的优质企业通过便捷的直接融资市场获取成本较低的资本,偿还银行中长期存款,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造成了金融机构贷款增长速度降低,盈利空间及据压缩的状况。

三、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根据中小企业的经营放宽准入门槛

  目前对于中下企业的限定为:中小型(工业)企业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根据以上的限定而言,中小企业在资本和经营规模上劣势显而易见,因而发行风险不可忽视。因此对于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保持着谨慎的态度。但由于欠发达地区仍有相当部分的中小企业已经历市场考验、度过创业期、步入稳步期的中小企业。此类企业需要通过新兴的短期融资券市场,在向大企业过渡过程中提供发展资金。成为中小企业实现新发展的“助推器”。而对于处于发育创业期、缺乏稳定前景的高风险的小企业而言,应通过更加适应于风险管理的融资工具提供资金来源。

(二)呼吁更加灵活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

由于欠发达地区大部分中小企业,短期资金需求在1亿元左右的企业大量存在,因而目前短券的发行规模规模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发展而言存在着部分的资金闲置的局面。因此发行方式应根据中小企业年度流动资金缺口确定2-3年的发行计划,进行一次性备案,循环使用备案额度的方式,同时也有效达到规避风险的目标。除此以外为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中小企业在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现金流能力等方面制定明确的指标考核体系,根据企业实际短期流动资金缺口制定灵活的发行方式,实现资金效用最大化及成本的最小化。,减少操作的盲目性。 

(三)降低交易成本,创新发行方式

目前短券市场政策框架存在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上的矛盾:在市场准入条件方面,设置的门槛很低,似乎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发行;但在短券发行方式上,又实行单一的承销发行方式,且在备案制发行的操作实践上,实行事实上的主承销商推荐“通道制”。其结果就是,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因承销手续费导致发行总成本过高,而放弃选择发行短券融资,或承销机构因发行手续费低,而不愿推荐发行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发行短券。

因此,要使中小企业顺利进入短券市场,必须在现有既定政策框架下创新发行方式。比如,可以考虑在企业自主选择的前提下,市场认同度高的较大企业发行小规模的短券,可以通过短券市场自办公开发行并免于信用评级;对于具有一定风险的中小企业首次发行短券可以通过短券市场自办定向发行、定向转让,待经过信用考验后再公开发行。总之,允许中小企业进入短券市场,应尽量降低中小企业市场进入的“交易成本”,提高进入效率和方便程度。这也是短券市场发展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内在要求。

参考文献:

[1] 胡晓军. 企业短期融资券融资相关问题探析. 商业会计, 2006,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