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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低保兜底工作总结

乡镇低保兜底工作总结

乡镇低保兜底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Abstract: As one of the key counties for national poverty alleviation, Nanhua has its unique natural resources, which is well known as "China wild mushroom town" and "China walnut town". However, due to the relatively conservative local residents, poverty alleviation work is not so effective. Since the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policy proposed in 2013, Nanhua has accelerated its poverty alleviation work and achieved some remarkable results. Based on the statistics of poverty alleviation in 2016, we study the specific modes and effects of the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in Nanhua, and put forward some tips for other provinces to promote the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policy.

关键词:精准扶贫;模式;成效

Key words: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modes;effects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6-0079-03

1 研究背景

楚雄州南华县自2013年国家提出精准扶贫政策以来,加快了扶贫工作的开展。2014年南华县积极响应国家电商扶贫政策,建立了中国野生菌第一信息平台―中国・南华野生菌信息港。2015年南华县成功申请第二批部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进一步促进了其扶贫工作的发展。经过3年多的精准扶贫,楚雄州南华县贫困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2013年,南华县贫困人口2.62万人。2014年年底,南华县贫困人口减少至20661人。2015年,南华县贫困人口减少至16167人。2016年,南华县新增5710人脱贫。本文基于楚雄州南华县2016年度5710人的脱贫数据,分析南华县精准扶贫的模式及成效,旨在为云南省及其它省市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一些借鉴意义。

2 精准扶贫模式介绍

2015年10月16日,国家主席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首次提出“五个一批”的脱贫措施,即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五个一批”展现了党中央扶贫工作的新思路,为扶贫工作确立了新的模式和要求。

2.1 产业扶贫

产业扶贫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发展为杠杆的扶贫开发过程,是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的有效途径,是扶贫开发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①。产业扶贫目的在于促进贫困家庭与区域协同发展,激活发展动力。产业扶贫发展内容为:在县域范围,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县域经济,增加资本积累能力;在村镇范围,增加公共投资,改善基础设施,培育产业环境;在贫困户层面,提供就业岗位,提升人力资本,积极参与产业价值链的各个环节。

2.2 易地搬迁扶贫

易地搬迁扶贫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主要包括集体安置和插花安置。集体安置是指将整个村集体搬迁到有条件安置的地区。插花安置是指投亲靠友、分散安置移民以及进城购房安置。

2.3 生态补偿扶贫

生态补偿是指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P系的激励性制度安排,是平衡协调区域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生态补偿脱贫的主要内容有: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2.4 教育扶贫

教育扶贫就是通过在农村普及教育,使农民有机会得到他们所要的教育,通过提高思想道德意识和掌握先进的科技文化知识来实现征服自然界、改造并保护自然界的目的,同时以较高的质量生存。教育扶贫主要包括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普通高中生资助、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免学费、高等教育学生资助等措施。

2.5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是指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包括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病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以及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主要措施有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对贫困人口倾斜。

3 楚雄州南华县精准扶贫的具体模式及成效

楚雄州南华县现辖6镇4乡,分别为龙川镇、沙桥镇、五街镇、红土坡镇、兔街镇、马街镇、雨露乡、一街乡、罗武庄乡、五顶山乡。根据南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6年12月25日统计公布的2016年度龙川镇、沙桥镇、雨露乡和一街乡1567户5710人的脱贫数据,可以看出南华县2016年的精准扶贫工作充分运用了提出的五种类型的扶贫模式,其具体模式及成效分析如下:

3.1 产业扶贫

产业扶贫是南华县主要采用的扶贫模式。据南华县脱贫数据统计,2016年,雨露乡有186户714人脱贫,全部贫困人口都是通过产业扶贫实现脱贫的。龙川镇有298户1079人脱贫,通过产业扶贫脱贫的为233户892人,占龙川镇脱贫人口总数的82.67%。一街乡有844户3036人脱贫,通过产业扶贫脱贫的为626户6627人,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74.67%。沙桥镇有239户882人脱贫,通过产业扶贫脱贫的为56户211人,占沙桥镇脱贫人口总数的23.92%。

3.2 易地搬迁扶贫

易地搬迁扶贫是除产业扶贫外最重要的扶贫模式。据南华县脱贫数据统计,2016年,沙桥镇有180户671人通过易地搬迁扶贫实现脱贫,占沙桥镇脱贫人口总数的76.08%。雨露乡有82户332人通过易地搬迁扶贫实现脱贫,占雨露乡脱贫人口总数的46.5%。一街乡有225户798人通过易地搬迁扶贫实现脱贫,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26.28%。龙川镇有27户111人通过易地搬迁扶贫实现脱贫,占龙川镇脱贫人口总数的10.29%。

3.3 生态补偿扶贫

生态补偿扶贫是南华县结合实际情况推行的特色扶贫模式。据南华县脱贫数据统计,2016年,南华县实行生态补偿扶贫的地区为雨露乡和一街乡。其中,雨露乡森林覆盖率达75.8%,林业是拉动全乡经济发展的主要产业。而一街乡森林覆盖率仅为26.8%,处于全县最低水平,水土流失面积占全乡国土面积的68.2%,是全州有名的泥石流多发区。2016年,雨露乡有6户25人通过生态补偿扶贫实现脱贫,占雨露乡脱贫人口总数的3.50%。一街乡有3户12人通过生态补偿扶贫实现脱贫,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0.4%。

3.4 教育扶贫

教育扶贫是南华县部分地区采用的扶贫模式。据南华县脱贫数据统计,2016年,南华县仅一街乡采用了教育扶贫模式。一街乡教育扶贫的措施主要有素质提升就业和发展教育两种。2016年,一街乡有18户73人通过教育扶贫实现脱贫,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2.4%。其中,通过素质提升就业脱贫的有11户49人,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1.61%。通过发展教育脱贫的有7户24人,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0.79%。

3.5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是南华县其它扶贫模式的重要补充。据南华县脱贫数据统计,2016年,南华县除沙桥镇以外,其余三个地区,即龙川镇、雨露乡和一街乡都采用了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模式,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主要方式为医疗救助、孤儿补助和低保。2016年,龙川镇有64户192人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实现脱贫,占龙川镇脱贫人口总数的17.79%。一街乡有13户40人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实现脱贫,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1.32%。雨露乡有3户7人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实现脱贫,占雨露乡脱贫人口总数的0.98%。

4 楚雄州南华县精准扶贫对其他地区精准扶贫工作的启示

由楚雄州南华县2016年脱贫数据可以看出,2016年,南华县因地制宜,立足本县的地域特性,积极开展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生态补偿扶贫、教育扶贫和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五种扶贫模式,并取得了巨大成效。这对我省及其它省市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带来了一些启示。

4.1 立足区域特色大力发展产业扶贫

产业扶贫涉及对象最广、涵盖面最大,是实现精准脱贫的重要途径,是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重要渠道。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孙小兰教授表示,产业扶贫可以帮助贫困地区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救济式扶贫不能解决贫困地区的根本问题。产业扶贫可以使贫困地区扶贫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南华县脱贫数据也表明2016年产业扶贫是南华县脱贫的主要模式,从实践上证明了产业扶贫是解决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手段,是精准扶贫、脱贫的重要模式。其它省市精准扶贫需要立足区域特色,大力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加快脱贫致富。

4.2 多种扶贫模式助力精准扶贫

据南华县2016年脱贫数据统计,龙川镇、雨露乡和一街乡都采用了多种扶贫模式。雨露乡综合运用两种扶贫模式脱贫的有83户332人,占雨露乡脱贫人口总数的46.5%,运用三种扶贫模式脱贫的有4户16人,占雨露乡脱贫人口总数的2.24%。一街乡综合运用两种扶贫模式脱贫的有167户578人,占一街乡脱贫人口总数的19.04%。龙川镇综合运用两种扶贫模式脱贫的有36户149人,占龙川镇贫人口总数的13.81%。其他省市可以借鉴南华县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扶贫模式,助力精准扶贫。

注释:

①产业扶贫再认识.四川扶贫与移民网.2013-06-24。

参考文献:

[1]汪三贵,郭子豪.论中国的精准扶贫[J].贵州社会科学,2015(5):147-150.

[2]唐任伍.精准扶贫思想阐释[J].人民论坛,2015(10):28-30.

[3]王国勇,邢.我国精准扶贫工作机制问题探析[J].农村经济,2015(9):46-50.

乡镇低保兜底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为更好打赢我区脱贫攻坚战,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基本医疗保障战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近期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198”政策落实,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截止2020年4月21日,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保人口(0000)人,其中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同类型保险)的(0000)人,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100%,享受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政策(4000)人。

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按规定转诊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政府兜底机制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均达到要求(14、15年退出户;16年、17年脱贫户实行差异化兜底报销比例80%)。截止2020年4月2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累计住院(2358)人次,总医疗费用(1317.031888)万元,报销医疗费用(1222.58313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954.321636)万元、统筹基金二次支出(51.404219)万元、大病医疗基金支出(61.355391)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20.521553)万元、财政兜底基金支出(34.980334)万元、医疗兜底手工补差(0)万元),住院报销达到9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门诊特殊慢性病卡,按规定在县域内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通过政府兜底机制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要求(14、15年退出户;16、17年脱贫户实行差异化兜底报销比例70%)。截止2020年4月21日,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患者(3603)人次,总医疗费用(115.237626)万元,报销医疗费用(104.86385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79.114957)万元、大病医疗基金支出(2.620862)万元、统筹基金二次支出(2.659704)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5.123115)万元、财政兜底基金支出(5.345218)万元、医疗兜底手工补差(0)万元)。

(二)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全区范围内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根据自治区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加快社会保险“一门式”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安装使用。安排经办人员到自治区医保局医保局参加业务培训,区医保局对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从2019年6月14日起正式启用广西社会保险“一门式”经办管理信息系统。

我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兜底保障和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仅支付不高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10%,门诊特殊慢性病的,仅支付不高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20%,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及商业保险公司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如在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直接结算的,由个人持相关票据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报,保险公司负责支付医疗兜底保障费用,按“一站式”直接结算。

(三)全面实施区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我区共辖11个乡镇、12个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根据区扶贫办提供国扶系统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4月7日,我区总贫困人口42288人,根据广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人口健康信息业务应电子平台)显示,截止4月21日我区常住符合签约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签约42236人,签约率99.88%。并按照公共卫生要求定期进行随访。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治。

(四)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卡办理进展情况。制定和印发《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发证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29种特殊慢性病集中认定的通知、关于第二次开展贫困人口门诊29种特殊慢性病卡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第四次开展贫困人口门诊29种特殊慢性病卡办理工作的通知等四份文件,先后4次组织区人民医院及市精神病医院多名专家深入到各镇开展慢性病集中认定,对确诊的患者当场发放慢性病证并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确保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落到实处。根据各镇上报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4月21日全区疑似患门诊特殊慢性病5965人,符合办理条件5556人,已办卡5556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情况

1、县级医疗机构建设。将区中医医院列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目前正在建设。

2、卫生院建设标准化建设情况。全区共有卫生院12所,目前业务用房面积达标12所,已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

3、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情况。全区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政府办村卫生室,共建设成178所,已全部符合标准化建设要求。每个村卫生室都配备有一个具有乡村医生资格以上的村医。辖区村卫生室均实现医保结算。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医疗救助工作开展不畅。机构改革后,医疗救助工作衔接不畅,目前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工作尚未开展。

(二)贫困人口慢性病情况改变,检查办证有延后。慢病属于进展性疾病,原来摸排检查不没达到29种慢性疾病办理标准的患者,病情改变达到办理标准未能及时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做到“应办尽办”。建立贫困人口慢性病办证情况长期排查机制,对于贫困人口疑似慢性病未办证人员,由当地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卫生院、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及村医加强跟踪随访和健康管理,督促及时就医、确诊,及时申请办证;对于疑似精神障碍、癫痫患者,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到专科医院检查确诊。对于未达到发证标准或不属医保慢性病病种范围的,统一报送至区医保局,医保局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确保部门数据一致,各有关部门(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签约医生等)要统一口径,共同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医保部门继续加强与民政局和保险公司的业务协调沟通联系,确保贫困人员按政策规定结算报销,重视机构改革后职能移交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全面做到“应签尽签”继续抓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落实家庭医疗的职责。真实做到“签约ᅳ人、履约一人”,做到应签尽签。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认识。

(三)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加大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机制落实情况和收取住院押金检查力度,严格要求各医疗机构按照区卫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区农村住院患者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北卫计报﹝2017﹞38号)文件精神执行,并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认识。加强与区扶贫办信息对接,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每个申请住院患者身份进行逐一排查,确保每位贫困住院患者均能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

乡镇低保兜底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来源:祁东县民政局

2019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脱贫攻坚为统领,以保障基本民生与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为重点,精准发力,提质增效,努力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提质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被确定全省试点县,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实事任务高标准完成。

一、坚持以“从严治党”为导向,党建工作向纵深推进。坚持用党建工作统领民政工作全局,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以党风促政风转作风。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民政工作的政治性和时代性。加强机关党建。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创新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庆“七一”、“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在机关大楼院建设民政文化阵地,打造民政文化特色品牌,深入推进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纠正“四风”永不止步,继续深化“两个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民政形象。抓好党建促脱贫。全力助推全县脱贫攻坚,牵头联系蒋家桥胡坪村、砖塘镇长坝塘村、永昌村、双桥镇后南村、白地市镇白地市村扶贫工作,安排33名干部联系帮扶148户贫困户,联村帮扶成效显著。积极推进砖塘镇长坝塘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和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

二、坚持以“脱贫攻坚”为导向,“民生兜底安全网”越织越牢。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发挥民政民生兜底保障功能,全力托起人民群众安全线、幸福线。一是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五个救助一批”工程。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提升社会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的比重,编密织牢兜底安全网。截止到11月底为止,农村低保保障8544户15671人,其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对象4673户9005人,城市低保保障对象3594户4275人,农村特困人员6429人。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实施社会救助兜底分类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三类实行兜底保障。全县一类对象747户1550人,全额享受农村低保金,每月320元;二类对象2194户4028人,差额享受农村低保金,每月210-240元;三类对象1717户3368人,差额享受农村低保金,每月150-180元。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残、重疾人员、按照条件要求参照单人户形式纳入农村低保,实行联合认定,保障1823人。开展城乡低保“大清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低保开展“回头看”,重点清理漏保、未按户施保、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强化动态管理。今年1-11月份,农村低保新增1438户2593人,退出1076户1882人,城市低保新增216户260人,退出1328户1611人。三是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全面落实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农村低保标准32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205.1元/月,从今年7月份开始,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0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340元/月。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235人924.5万元,生活补贴5395人341.8万元,从今年元月份开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分别提高到6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4992元/年,保障499名孤儿基本生活,孤儿生活费提高到950元/月。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农村低保标准3840元/年,超过国家贫困线标准3700元/年,实现两线有效融合。

三、坚持以“固本强基”为导向,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创新。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组织修订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完善村(居)民议事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制度,建立了社区服务站,提高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全面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活动,全县367个村(居)成立了红白喜事会,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新气象。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积极将现有居委会申报为社区,逐个出台办公场所标准化建设方案,理顺社区管理职能,加快建设“智慧社区”步伐,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投入资金4020万元,新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67个,社区办公服务场所4个。加强区划地名工作。全力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快地名图录典志编撰出版工作,推动成果转化利用。积极开展界线联检联审工作,完成原“大米厂”位置变更为“祁东友阿商业广场”命名工作。加强地名管理和利用,提高地名管理水平。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启动社会组织“十百千”示范工程,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示范性文本,规范登记程序。加快社会组织培养发展,新培育发展社会组织13个,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供给、发展特色产业和社区治理。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清理社会组织涉企收费行为,改进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的提高,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以“群众关切”为导向,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改革创新手段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开展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扎实推进风石堰镇杉木村七宝山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稳步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整治,摸排整改“住宅式”墓地2座。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殡仪馆提质改造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积极创建全国殡葬改革试点县。加强婚姻登记规范管理。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文明服务,被评为“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735对,离婚登记2114对,补发婚姻登记证2017证,完成全县婚姻档案历史数据补录133276对。健全儿童福利体系。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全县“儿童之家”挂牌率达到81%,做好73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信息数据库。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18岁以上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26名孤儿纳入“助学工程”,发放助学金26万元。举办全县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培训班,全面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面开展“夏季送清凉、冬日送温暖”活动,全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29人次,救治重度精神病患者180人次(其中暴力精神病人86人次)。提升慈善救助能力。加大慈善募捐力度,拓展“慈善一日捐”,全年募集慈善款物670万元,“慈善一日捐”546万元。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爱心扶贫,组织“牵手圆梦、“爱心成就梦想”慈善助学捐赠活动,打造公益慈善品牌。加大慈善医疗救助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特大疾病困难户开展专项救助,全年救助困难群众3960人次,共发放慈善救助款物636万元。推进老区工作。及时拨付老区扶贫资金,弘扬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全力推进《祁东县革命老区发展史》编纂工作。大力发展福彩事业。加强电脑销售点的管理和服务,科学开展市场营销宣传活动,在玉合广场举办“福彩公益行、走进祁东县”福彩户外销售活动,全年共完成福彩销售4405万元。

五、坚持以“巩固提高”为导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全县民办养老机构达到15家,民办养老床位达到2060张,床位数占全县养老床位总数的30%,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成为全省典范。全县养老床位总数798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2张。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100%,老年人责任保险100%。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养老、特色产业+养老、社区养老、公建民营养老等养老发展模式。全力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对照标准全面开展排查,针对排查问题,集中力量整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组织消防知识讲座及消防演练。加强关键节点、重要时段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今年7月我县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

六、坚持以“转型发展”为导向,民政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增强。这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后,民政的主要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机构设置更加优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好干部人事调整,加强年轻干部培养,调动干部积极性。严格对标省市民政部门机构设置,对机关股室职能整合重组,成立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等股室,全面调整了局机关中层股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配优配强民政干部队伍,更好地适应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需要。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在全县25个乡镇(街道、管理处)全面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全县367个村(社区)设立兼职民生协理员,招聘社会工作者58名,开展民政社工人员及村(社区、居)级民生协理员岗前培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加强民政设施建设。全力推进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县殡仪馆提质改造及公益性公墓项目和鸟江镇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主体工程已经竣工,殡仪馆提质改造项目已进入设备采购阶段,预计年底前完工,鸟江镇区域性敬老院建设正在紧锣密鼓推进。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民政设施条件,增强民政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尊重感。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民政工作将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积极创新体制机制,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夯实民生底线,提升保障能力,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五个祁东”  作出积极贡献,具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完善精准救助信息平台,严格审批新增和续保对象,大力推进核对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继续完善低保家庭分类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对低保对象定期开展复核,逐步提高保障对象的精准度和保障水平,制定支出型贫困收入扣减办法,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精准帮扶,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落实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加强特困人员供养管理,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加强低保与扶贫制度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加快推进养老福利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政策,制定出台《祁东县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民办机构养老和公办民营养老,探索医养结合养老、特色产业结合养老、日间照料养老、社区康复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积极推动养老服务规范管理,加强养老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打造全省养老服务示范县。建立“三留守”关爱保护体系,加快农村养老示范点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开展关爱保护、心理辅导、精神慰籍和社区救助服务。

三、努力推进殡葬改革。全面推进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依法打击乱埋乱葬行为,加快推进殡仪馆殡仪提质改造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积极推行生态节地安葬。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创建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县。

四、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城乡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整合社区设置,积极将现有居委会申报为社区,加快城乡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建设步伐,理顺社区管理服务职能,加快建设“智慧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服务功能。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与管理,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建立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城乡居民依法自治水平。

乡镇低保兜底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托,深入贯彻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作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应,通过政府生活兜底救助,促进我县精准扶贫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按照“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四个一批”的具体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推进产业扶贫带动、基础设施提升、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改善安居、保障救助兜底、教育培训扶智的总体要求,及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性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实现精准脱贫,到2018年全部实现生活兜底保障脱贫。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1、适时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社会救助保障标准2016年达到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2017年超过当年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低保兜底保障。

2、稳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根据全县农村居民消费支出,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达到全县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水平。

(二)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属精准扶贫对象,持有本县常住户籍,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在本县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审核审批程序,公平公正地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实施重点保障,对其本人按不低于当地月农村低保标准的20%按月增发补助金额。

(三)全面提高五保保障能力。

1、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虽已满16周岁,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人员,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农村五保供养。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根据其本人意愿,可选择在当地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或在家分散供养,也可选择在近亲属家寄养,五保供养金按县政府当年公布的五保供养标准,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直达农村福利院集体帐户、对象本人或寄养人的帐户。

2、全面提高五保供养能力。分散供养五保对象自愿集中供养的实施扶贫搬迁集中供养,计划投资近2亿元,新建农村福利院9所,新建床位1800张,配齐现有农村福利院养老设施设备,全面提高五保集中供养能力,全面实现农村五保对象自愿条件下100%集中供养。农村福利院的护理服务人员待遇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由县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四)临时救助

对农村低保、五保、孤儿及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家庭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秭政办法[2015]85号)文件规定,给予临时性生活救助。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各类社会救助工作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政府兜底救助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民主决策、科学部署、统筹协调、务实高效,确保如期实现精准扶贫的脱贫目标。

(二)明确工作责任。实施精准扶贫开展政府兜底救助,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人民政府要担负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和公示等审核职责。民政、教育、房管、住建、人社、卫计等社会救助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相关社会救助的管理责任,完善受理制度,加大督办检查落实的力度,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公安、国土、交通、农业、统计、林业、水务、农机、农经、工商、税务、金融、银监、残联、科技、供电和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要如实提供与社会救助有关人员的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扶贫部门要做好扶贫开发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信息共享,做到“应扶尽扶”;监察、财政、审计要加强对扶贫和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扶贫、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和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最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乡镇低保兜底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 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 新农合筹资情况。

1.参合情况。2019年全县参合人数142757人,实际参合率99.87%,比上一年度年度增加4329人,参合率提高3.03个百分点,其中,民政、计生、残联三个部门共支助参合4991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兜底资助贫困人口参合2164人,贫困人口参合参合率达100%。

2.参合资金筹集情况。2019年筹资总额81371490元,其中,农民个人筹集16528080元,民政、计生、残联三个部门共支助参合资金598920元;各乡镇人民政府兜底资助贫困人口参合资金259680元,贫困人口参合参合率达100%。

(二)四重医疗保障落实情况。

1.第一重:新农合基本补偿。截止5月底,全县新农合补偿13.81万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4249.53万元,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支出2781.14万元。其中:门诊补偿12.85万人次,补偿资金334.09万元;住院补偿9652人次,补偿资金2420.03万元,住院实际补偿比66.82%,超过省州要求的65%的补偿水平。

2.第二重:大病保险报销。2019年大病保险个人筹资标准按筹资总额的6%提取,人均34.2元,全县共计488.12万元,上半年上划州级统筹账户240.87万元。截止5月底,全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共为488人补偿,大病保险补偿资金120.07万元,资金使用率24.60%,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在大病保险补偿后实际补偿比提高了10.54个百分点,达75.35%。

3.第三重:民政计生医疗救助“一站式”补偿。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对象为11类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人员,补偿实行患者在医院住院连同第一重、第二重一起“一站式”结算,所救助的民政、计生资金由医院现场减免,新农合代付给医院。1-5月,全县11类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人员精准救助管理系统属性维护5908人,精准民政、精准计生救助补偿470人次,发生总费用223.19万元,其中保内费用213.43万元,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共计补偿支出27.61万元。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后,政策范围内实际补偿比达92%,超过省州规定的90%以上目标要求。

4.第四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兜底救助。按照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方案规定,2019年去1月1日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24种重大疾病和29种慢性病就医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和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后,剩余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由慢性病救助基金予以全额兜底救助,使患者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100%。1-5月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备案登记患者195人,共兜底救助87人次,救助资金6.07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保内费用报销比例达100%。

(三)县级公立医院住院预付包干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我县于2016年7月出台由县人民政府出台《xx县县级医院住院总额预付制实施方案(试行)》,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方案确定县人民医院2016年住院总额预付包干资金为1537万元,标准服务量8618人次,县民族中医院总额资金167.9 万元,标准服务量为1029人次。

2.资金拨付。根据方案规定,2016年已经按时拨付县医院4个季度预付包干资金和上半年质量考核结算资金共计1333万元、县民族中医院50万元。但由于县人民医院多种原因导致住院费用突破1537万元总额,经县人民医院请示,县长办公会议通过,追加拨付了预付资金400万元,总共已经拨付1733万元,超出预付总额1537万元的196万元。

2019年度预付资金按照省合医办文件规定,在方案未出台前暂时按照2016年度预付标准进行拨付,已经于今年4月份拨付县医院第一、二季度预付资金538万元和县民族中医院58万元。

3.监测数据变化。

由于医疗机构对“总额预付”的核心内容理解不透彻,缺乏自主控费的意识,各种不合理和违规行为明显上升和外力因素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转诊转院制度的严格执行等原因影响,县人民医院的各项监测数据较上年度均大幅度变化,其中,住院人次增加1374人次,增长16.12%,超出总额预付方案核定服务量8618人次1278人次;住院总费用增加717.3万元,增长32.82%;系统补偿费用增加600万元,增长41.35%;住院次均费用增加368.8元,增长14.38%;自付费用自付费用高于全州县级医院平均值27.75%,增加 13.7元,增长1.62%;转诊人次县医院全年上转病人821人次,减少281人次,转诊率降低25.5% 。

二、存在问题

(一)各类资金未到位。

1.筹集参合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一是部分乡镇收缴的个人参合资金未能及时上划至县合医局收入专户。二是残联部门资助参合的残疾人2131人,参合资金255720元未落实。

2.县级参合配套资金未拨付。根据要求我县2019年参合人数为142725人,县级应配套资金161.89万元,县卫计局已将请示报县人民政府,目前未拨付。

3.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兜底救助,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根据《xx州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实施方案》xx府办法〔2016〕78号文件要求,我县应配套资金133万元,但是因财政困难目前还暂时未拨付到账。

(二) “一站式”补偿工作未能全面推开。

1.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医疗健康精准扶贫“一站式”服务和慢性病兜底救助工作涉及卫计、民政、财政、扶贫、合医、医疗机构等多个单位和部门,目前协调配合还不够到位,对开展“一站式”及时结报工作存在“合医一家管,对接两头难”的现象。

2.“一站式”救助对象认定和维护工作量大。建档立卡精准人员身份属性维护、慢性病对象的认定和维护需要工作量大,涉及民政、扶贫、卫计、残联等部门,而且实行动态管理,工作量较大,精准扶贫救助人员的系统认定维护工作比较滞后, 出现“救助对象”多头跑的情况发生。

3.医疗救助部门要求的的申报材料不明确,缺乏规范性,合医局和医疗机构收缴整理材料困难。

(三)新农合系统个人数据急需进一步完善。由于各乡镇在采集参合人员信息时,未按照户籍信息采集,导致姓名、身份证、性别等数据不全或缺失等问题,鉴于2016年中财办对我省新农合基金审查时,身份证号码缺失或不为18位的均扣减相应的配套资金,我县新农合的基础数据急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