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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范文第1篇

本《办法》适用于区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家办幼儿园。

一、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应建立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三、学校应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详见附件),并且有相应的工作记录。

四、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食品贮存、加工及供应、餐具消毒等应严格按照《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要求执行。

六、学校食堂(包括学校自办食堂和承办食堂)必须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市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只能提供蒸饭、热饭、热菜、烧汤等服务。

七、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必须定期参加有关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八、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并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促进本镇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决策领导机构

由镇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食品安全事件预警和动态变化情况,划分应急等级,并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联系电话:58046501(工作日),58041131(夜间及节假日),根据事故发生的轻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以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指挥、协调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种抢救工作。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轻重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使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抢救措施。

4、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上传下达。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机构,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员、抢救情况等。

3、经发办:负责查处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高剧毒农药、兽药和渔药的违法行为。

4、派出所: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地的治安维护工作,对事故严重或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办。

5、教委: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人数、抢救情况。并组织抢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食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四级事故(又称散发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0-9人,没有死亡病例。

三级事故(又称一般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没有死亡病例 。

二级事故(又称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100人以下或者1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

一级事故(又称特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或者有2人以上(含2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10人以上(含10人)的,或者发生在重要活动期间、重点场所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实行主管与分级响应

为科学、经济、有效地处理事故,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发展趋势及控制的程度,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政府,由上级政府根据事故等级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整响应级别或结束响应。

1、四级响应:镇指挥部根据中毒情况,决定由何部门牵头,何部门配合,启动四级响应。

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其他副职人员应迅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中毒者。

⑵收集、分析事故原因,通报有关信息,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⑶各相关部门按相应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⑷调查并提出处理相关责任人意见。

⑸处理事故发生的善后工作。

2、三级响应:发生三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在坚持四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前期处理。

⑵维护现场,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调查。

⑶做好相关材料,上报上级职能部门备案。

3、二级响应:发生二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三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迅速上报上级职能部门,配合相关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调查处置。

⑵组织工作组进驻事故地点开展工作。

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归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确保随叫随到。

4、一级响应:发生一级事故后,镇指挥部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二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所有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⑵做好宣传,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等工作;

⑶做好善后工作。

四、附则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将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各类各环节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全县统一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养殖、种植、生产加工、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县应急指挥部

县上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德庄、县政府办副主任马之正、县卫生局副局长陈慧任副指挥长,成员有县委宣传部、县计划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粮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

(2)统一协调全县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5)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是县食品安全协调监管的决策领导机构。根据食品安全预测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3.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2)县教育局: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因学生在校用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以及善后处理事宜。

(3)县民宗局: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及少数民族集体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事后的协调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对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和事发地的监控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突发事件发生后资金的到位及管理。

(6)县农发局: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7)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对畜禽屠宰点单位的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注水肉、病害肉源头的查处工作。

(8)县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依法开展对食物中毒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县监察局:负责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10)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林产品、野生动物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林产品、野生动物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1)县工商局:负责流通、经营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2)县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对重大、特大食品案件的查处工作。

(13)县粮食局:负责做好县级粮油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会同工商部门对粮食购销市场粮食质量的管理、监测和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对重大、特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15)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预防措施;负责本辖区一般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和配合县相关部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是县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办各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根据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6)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7)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8)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

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职能界定,由相应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其职责是: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其职责是: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部门牵头组成。其职责是: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案件查办组由公安部门牵头组成。其职责是:迅速侦办案件,追踪源头,查处违法当事人。

5、专家咨询组由事故调查处理组的主要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提供技术帮助。

6、综合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其职责是: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三、预警和预警机制

(一)建立监测系统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农发部门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4个部门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二)预警机制与支持

县农发、教育、商务、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装、运输、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及时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三)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县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下级向上级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各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政府相关部门;

(2)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3)食品检验机构及学校、科研院所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4)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5)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通报制度

有关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认后,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

(五)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或者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应急查处、救援状态的级别和启动

(一)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的级别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和查处救援工作状态分三级:

一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全县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对全县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全面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一人以上事故;或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二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全县重大、突发食品安全问题,需对全县已经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重点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30人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但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我县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食品安全问题,需对部分区域进行监控。发生食物中毒,一次达10-15人,陆续发生在30人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学校内、内区性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启动

1、发生危害性和蔓延性较强的一般突发事件或者重大突发事件,进入二、三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了特大突发事件,进入一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立即启动应急查处和救援预案。

3、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启动应急查处和救援预案。

五、善后处置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县上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技术平台,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通报等工作。

(二)人员保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各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所需的医务、公安、交通等人员保障。

(三)物质保障:各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必要时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四)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资金,该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共同管理。

(五)宣教培训

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培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范文第4篇

【摘 要】目的:对一起细菌性食物中毒事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方法: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对患者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实验室检

>> 一起学校细菌性痢疾爆发的流行病学调查 一起细菌性痢疾局部暴发流行病学调查 一起幼儿园宋内志贺菌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 一起剧毒鼠药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一起皂甙引起的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泸水县一起细菌性痢疾暴发的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结果分析 一起侵袭性大肠埃希菌引起食物中毒暴发的流行病学调查 一起山区小学细菌性痢疾爆发的流行病学调查 西峡县某中学一起细菌性痢疾爆发的流行病学调查 一起学校食堂细菌性食物中毒的调查分析 用流行病学诊断方法现场认定一起原因不明食物中毒 一起食用牛肉汤致疑似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一起多次暴露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分析 一起细菌性食物中毒调查报告 一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 一起养殖户布鲁氏菌病聚集性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 某中学一起伤寒暴发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 一起婴儿感染性腹泻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 一起小学生龙葵素中毒流行病学调查 关于肃南县xx小学一起疑似细菌性食物中毒调查处理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2013-04-19.

[2]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Z].2013 -02-26.

[3] 成锡山.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存在问题与对策[J].山西医药杂志(下半月版),2007,36(12):996-997.

[4]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Z].2012 -02-14.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二、负责检查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四、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六、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七、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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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考核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制订该考勤考核制度。

一、 作息时间:

冬季:早上8:00上班,11:30下班;下午1:30上班,17:00下班。

夏季:早上 8:00 上班,12:00下班;下午1:30上班,17:30下班。

1、特殊岗位,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2、行政、后勤部门,双休日实行轮休一日制,确保各部门在双休日有人值岗。

二、凡是本单位的职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期间必须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圆满完成本部门应该完成的任务和领导交给的任务。

三、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和脱岗。凡是迟到、早退的人员,每次罚款50元,如因急事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向院领导请假,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擅自脱岗人员按旷工论处,按每日基本工资三倍处罚。

四、节假日放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执行,安排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否则按正常考核进行实施。

五、凡是有事需要请假的,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六、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考勤考核制度,考勤考核情况在每个月的5号之前上报一个月考勤考核情况,工资发放以考勤考核为依据。

七、此制度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由办公室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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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制度

一、凡病假、事假等超过半天的,必须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表》。

二、   办理病假手续时,须出示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诊断书。

三、   原则上由本人亲自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捎假,不得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四、   凡因急事、急病、重病不能亲自请假者,可委托本单位员工或家属持有关证明代为办理。

五、   凡口头请假,未办理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   《请假表》经领导审批后,由院办公室存档统计,再交财务部门执行。

七、  员工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下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员工请假一天以上的、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院领导审批。

八、   部门负责人应做好因请假人离岗带来的相关工作安排。

九、   请假期满应及时亲自向原审批人销假,如需续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并附有关证明,否则逾期按旷工处理。

十、凡请假按以下标准执行:事假扣除每天的基本工资;病假三天以内扣除每天基本工资的一半,超过三天不发工资;旷工按每日基本工资的三倍罚款,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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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

为更全面提升单位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做好内强基础外树形象工作,给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必须尽自己所能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提供最佳和满意的服务,直至问题最后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的责任制度。首问责任人:是指凡是外来者通过电话等通讯工具或本人来访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①热情招待 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者要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态度诚恳,积极热情。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细致地询问来访者的来意和需办理的相关事项,认真解决来访者提出的有关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和拖办。

②主动引见 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耐心详细告知承办该事务的具体经办人员及所处的位置,并根据来访者提出的要求和内容,主动帮助其联系有关经办人员。

③认真记录 来院办事者要联系的领导或经办人员外出时,首问责任人应认真听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记录。

④加强协调 首问责任人要将记录的内容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告知有关经办人,并提醒及时对咨询人进行回复。

3、建立奖惩措施 对于违反首问责任制度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并按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

本制度此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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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增强职工的工作责任心,真正做好内强基础外树形象工作,给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巡查小组成员

经院部研究,巡查小组成员由:陈前运、罗前珍、罗建玲、陈文硕、王丽五位同志组成。

二、巡查方式

巡查采用不固定时间,不固定形式。巡查、抽查、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工作时间内的所有部门人员工作情况展开上述巡查工作。

三、巡查内容

(一)当班人员工作情况

1、仪容仪表: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

2、服务态度:说话和气,使用文明用语,不与老人发生争吵。

3、工作纪律:是否按时上下班,有无迟到、早退、离岗串岗情况,有无闲逛闲聊看电视、看书、看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生。

4、值班室、工作区域、老人房间、走道是否清洁整洁卫生,材料工具摆放是否整齐,无乱堆乱放,无垃圾。

5、有无损坏院内各种物品、财产情况发生。

(二)设备设施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5)、各种水管、管道是否完好

(6)、各种仪器、仪表是否正常使用

四、奖惩措施

1、欢迎各位员工互相监督,对积极上报违反工作纪律人员的员工,视情节给予奖励

2、对首次发现问题的员工,作口头警告处理;

3、对二次发现问题的员工,每次按50元处罚;

4、被巡查人员的行为严重影响单位形象的,对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报请院部领导进一步处理。

本制度此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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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保障单位正常安全运转,同时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刘军

副组长:罗建玲   

成  员:罗前珍  张  义  刘营莉

陈文硕  张家龙  陈前兵

王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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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行,保障入住老人的生活安全,同时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各科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2、定期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常识,定期检查灭火器有效期、压力,同时正确了解灭火器的使用,及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3、做好防火工作,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院内,凡携带进入院内者,要立即交院办公室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4、保证老人房间内安全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及灭蚊产品,房内配有禁止卧床吸烟的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老人入住须知,护理员在整理房间时要仔细检查,对烟灰缸内未熄灭的烟蒂不得倒入垃圾袋;平时应不断巡逻查看,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5、厨房应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留出足够的安全通道,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对厨房内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不得超负荷用电,并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燃气燃油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后方能离开。厨房内抽烟罩应及时擦洗,烟道每半年应清洗一次。厨房内除配置常用的灭火器外,还应配置石棉毯,以便扑灭油锅起火的火灾。

6、客房里的台灯、壁灯、床头灯、卫生间灯具和厨房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7、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应当远离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高压汞灯(包括日光灯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深罩灯、吸顶灯等如靠近可燃物安装时,应加垫不燃材料制作的隔热层;碘钨灯及功率大的白炽灯的灯头线应采用耐高温线穿套管保护;厨房等潮湿地方应采用防潮灯具。

8、空调、制冷和加热设备等要加强维护检查,防止发生火灾。

9、定期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保证正常运行。

10、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加强硬件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软件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定并经常演练灭火、疏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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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一)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仓库、电源及线路,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消除隐患。

(二)住院患者不允许私用电器。

(三)当病区发生火灾时,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高层先撤、医务人员及护理员最后撤”的原则,“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

(四)当班护士和主管医生要立即组织好患者,不得在楼道内拥挤、围观,并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紧急报警。

(五)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和人员积极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扩大。

(六)所有人员立即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七)在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下,应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八)发现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室内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临近人员。

(九)如室内无人,也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开门,以免火势扩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做好充分准备,打开房门,积极灭火。

(十)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断开燃火部位的电闸(由消防中心或电工室人员操作)。

(十一)发现火情无法扑救,要立即拨打“119”报警, 并告知准确方位。

【程序】

做好病房安全管理 消除隐患 紧急疏散患者 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 极积极扑救 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 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火情无法扑救立即拨打“119” 告知准确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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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和食品卫生法规。

2、保存好库存粮食及其制品,对变质、生虫的食品不得食用。

3、淘米前,认真挑拣去除异物,如铁丝、谷尖等。

4、凉拌菜要绝对符合卫生要求,严格遵守豆浆、土豆、豆角等的安全食用要求,避免因此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5、每天用热力消毒,每个星期五用化学药品消毒,严格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程序执行。

6、绞肉机、蒸饭柜等设备不得超载运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

7、库房由专人保管,非管理人员禁止入内,任何人不准在库中吸烟。

8、司炉工在炉火熄灭之前不准离开厨房。

9、厨房内水缸随时保持90%的水位,每三天清洗一次。

10、每天上班前,先进行各项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每天下班前,认真进行水、电、炊事机械、门窗的安全检查。

1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在半小时之内上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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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老人及员工的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本院食品安全事故的管理,确保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制定本预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刘军

副组长:罗建玲   

成  员:罗前珍  张  义  刘营莉

陈文硕  张家龙  陈前兵

王  丽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主任:陈刘军 副主任:陈前运 罗建玲。

为保证有条不紊地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维持事故期间的生活工作秩序,特设应急工作组如下:

(一)应急协调组

组长:罗建玲

成员:罗前珍  

职责:主要负责上下协调、对外报道、新闻摄相录相、协调事故期间的生活工作秩序(如安排值班、出安民告示、协助调配等)工作。

(二)医疗急救组

组长:王  丽 

成员:王丽及医护全体人员。    

职责:负责积极治疗事故患者并及时转送急重患者;按照要求对所属环境进行相应处理;协助相关事故调查,提供上级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事故保卫组

组长:张家龙

成员:张家龙  陈前兵

职责:负责安排保护事故现场,按上级要求管理事故相关人员和相应区域。

(四)事故调查组

组长:罗建玲

成员:由办公室、保卫科、后勤处等相关部门指定人员。

职责:负责完成整个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协助有关部门的调查 。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  义

成员:张  义  刘营莉

职责:负责安排有关后勤保障和救护车辆派遣等生活问题。

二、食品安全事故应对措施及要求

(一)对各种传染性疾病的预防

1、食堂要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认真落实。

2、卫生人员要定期利用板报、广播、讲座宣传食物中毒的预防知识,提高防范意识,怎强抗病能力。

3、把健康教育及宣传列为本院工作的一项内容。

4、每周食堂进行一次大扫除。

5、对食堂购进食物的数质量进行登记、检查。

6、后勤处对食堂卫生要经常进行检查。

7、伙委会主任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伙委会,听取老人意见,改进伙食。

8、严格值班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情况立即向领导组汇报。

9、适当准备相应的预防食物中毒的药物,

10、食堂要定期消毒。

(二)对中毒事件的紧急处理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医生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5、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三)及时逐级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立即向突发卫生防疫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最快的方式向主管部门和市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报告内容: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堂的饭菜留样、食品用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五)如实反映情况    

中毒事件的有关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及病人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老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老人及员工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贮存食品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

(七)对中毒事件的处理    

1、对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对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追究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调查发生食物中毒的一切可疑因素。

3、 落实好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一切措施,力争把事态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和疾控中心做好食品、饮水及生活环境的卫生管理工作。

4、积极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对急性腹泻和体温超过正常体温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切断传播途径,防止食物中毒继续扩散。

5、安抚中毒老人,作好与老人家属沟通,稳定老人情绪,维护单位正常的生活次序。

(八)防范措施

1 、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 、在全院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发现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两人以上出现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及时报告救治。

3、发现食物中毒事件,立即报告本院突发卫生防疫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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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全院的一切行政事务实施规范化管理,做好院长、副院长的参谋和助手,对全院实施有效管理。

二、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创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为单位的发展打好基础。

四、认真做好各类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收发各类各级文件,并做好归档管理工作。

五、负责接待上级和其它方面来人、来客招待,车辆管理以及老人入住、出院退房的有关手续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六、认真执行考勤考核制度,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所有上班人员进行严格的考勤、考核,保证作息时间,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提供可靠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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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要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根据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四、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作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五、财务人员应按财务制度和医院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把关,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七、财务部门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财产物资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八、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

九、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表等资料保管,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严格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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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负责组织领导财务管理、物资供应、设备维修、老人膳食、职工食堂,房屋修建、院容整顿、交通、电话和生活等工作,保证养老、疗养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四、组织后勤人员做好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五、组织本科人员做好进修、实习、参观人员的生活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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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人员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增强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广泛经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考核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如有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无故旷工,按当日基本工资三倍罚款,并口头警告,第二次作辞退处理。

2、每人每月绩效工资为200元,考核共20分,每分10元,按月考核,在当月绩效工资中兑现。

3、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和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严禁购买腐烂变质食物,每天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正确保留样品,否则发现一次扣5分;

4、加强工作责任心,在日常工作中应按照要求坚持生、熟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严格按照食堂卫生标准,存放所有物品,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

5、卫生要勤打扫、餐具勤消毒,确保在每日用餐完毕后1小时内打扫结束,如发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打扫完毕,一次扣1分;

6、厨房间要求无卫生死角,严格按照厨房卫生标准执行,如发现一处一次扣1分;物品损坏,应及时上报,如发现一次扣1分。

7、着装应统一,保持衣服干净卫生,同时按卫生要求穿戴衣帽、口罩,如发现一起未按要求穿戴,扣相关责任人员1分;一律凭票就餐,严禁无票就餐,严格控制伙食核算成本,如发现一次一位扣责任人员2分,部门负责人扣1分。

8、严禁在工作中,向被服务老人或其亲属索要财物、接受宴请等,如发现一起扣责任人员5分,情节严重作辞退处理。

9、提高服务质量、经常征求老人意见,结合老人健康要求,及时改善饭菜花色品种,确保吃好。

9、本考核制度自2020年8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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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人员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增强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广泛经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考核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如有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无故旷工,按当日基本工资三倍罚款,并口头警告,第二次作辞退处理。

2、在工作中如因工作责任心或服务态度问题接到老人及其家属投诉,经查实,发现一起,扣2分;严禁推委扯皮,有问题及时上报,如发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员1分。

3、在工作中要统一宣传口径,对自己不了解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以及道听途说的传言,不得臆想猜测和传播,应当及时向部门领导反映,一切对外宣传、咨询以院内通知、公告为准,如发现擅自对外宣传不实信息,扣相关责任人2分。

4、严禁在工作中,向被服务老人或其亲属索要财物、接受宴请等,如发现一起扣责任人员5分,情节严重作辞退处理。

5、负责清洁人员,应保持动态清扫,加强巡查,及时清扫,如发现长时间内未清扫,一次扣相关责任人员1分;

6、负责维修人员,对各部门上报问题,应及时给予维修,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应及时上报说明情况,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7、其他各部门人员,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各部门规章制度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有失职或造成严重后果扣责任人2分,并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