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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习俗

新年习俗

新年习俗范文第1篇

佤族新年习俗

佤族在大年初一互相祝贺,特别要向寨子里的长者拜年。拜年时,双方互赠芭蕉、糯米粑粑和甘蔗,象征团结和睦。沧源等地的佤族男女在节日晚上聚在广场跳圆圈舞,老年妇女则穿长裙,几十个人为一队,手搭前人双肩,边唱古老的歌曲边轻移舞步。

新年习俗范文第2篇

世界各国的人们都有这种感觉,然而,到了自己的“新年”,又兴起迎新除旧的习俗,由于国情与民俗之不同,各种情趣奇妙相继出笼,各有不同,特略述如下:

台湾:在台湾从农历十二月十六日的“尾牙”开始,便能嗅出年的味道,从廿四日送灶神,到卅日除夕,开始制年 ,宰鸡杀鸭,祭拜诸神和祖先。除夕夜晚还围炉,吃年夜饭,然后一直玩到开正(开春)时刻来临,此时炮竹声处处闻,往往通霄达旦,声震云霄,震耳欲聋,展开一年的序幕。新年期间家家户户都张贴春联、门神、年画及窗花,另外表演舞龙、舞狮、踩高跷等,这种热闹气氛一直到十五日元宵节结束。

美国:美国人对新年以“狂欢”来形容最恰当,他们在除夕夜,必定痛饮至心满意足,绝大部分都饮得烂醉如泥,表示欢度新年。因此,美国在除夕夜至新年凌晨,是一年中交通肇事率最高的一段时间,百分之九十九是醉后驾车失事者。北美洲的印地安人,在除夕夜以欢欣鼓舞的心情,举行类似我国“围炉”与“营火会”的“野火会”迎接新年,合家围在火堆四周,载歌载舞,尽情欢乐,通宵达旦。至新年早晨,才把家中残破衣物搬出来,抛于火堆中烧毁,以示旧的毁去,新的到来。

泰国:泰国的新年是四月一日,以佛历定元旦。除夕夜举行“庆年大会”,由高僧和善男信女恭迎佛像举行祭典,至新年清晨,红男绿女,莫不尽情狂欢,并开始斋僧。斋僧完毕,随即举行“春耕典礼”,由政府最高首长率百僚行之,事前选肥牛两头拖犁,并饰仙女四人,以庆新年丰收。他们从元旦日起,每天安排有重要节目,直到第八天止,第九天热闹新年才结束。泰国新年最大特色是政府与民众合作共度佳节。

英国:英国人在除夕那一天,每户的家长一定要到大街小巷游逛,直到深夜,才半路雇请一个把面孔涂黑如炭的人带回家。这种化装成黑人的沿途待雇,事后应给酬劳,多少不拘。在新年这一天,每位家长又必须亲自把家里的厨房打扫干净,表示可驱除魔鬼的侵袭。英国另有一个新年迷信,女孩子如果在除夕夜,任取七张纸牌放在枕头下,元旦早晨拿出来看,如纸牌大部分是红心或方块,则这位小姐佳期已近,她将不出这年的年底以前出嫁。

法国:法国人对于新年中的禁忌特别敏感与重视,其中在除夕夜绝不存留遗有剩酒的酒瓶。法国人迷信除夕夜留有剩酒的酒瓶,来年,不管是家运,工作或生意都会交恶运,因此,法国人在除夕夜常都饮得醉醺醺。

瑞士:瑞士人过新年时,一定要“浴德”,他们认为,在新年那一天“浴德”,有除旧布新的意思,因此,他们喜欢在新年清晨,成群结队,到雪山滑雪作乐,有的还在新年一大早,冒着风雨,攀登雪峰绝顶,以高歌迎接幸福日子的到来。

智利:智利的国民,思想开放,喜群众共同行动,他们在除夕夜,全家提早沐浴,用最好的香皂把全身洗清,然后穿上崭新的衣服,狂欢达旦。当除夕夜与新年之交时(子夜),教堂的钟声会“当当当”响个不停,这时,全国的民众都会主动到离家最近的公园或广场,参加众人的舞蹈,以迎接新的一年来临。他们所跳的舞,是民间的舞蹈或伦巴舞,舞中一面饮酒,一面跳舞,用狂欢来庆祝,这种舞蹈一直跳到天亮为止方回家休息。

墨西哥:墨西哥的国民对新年形成强烈对比。男性喜欢过年,女性惧怕过年。墨西哥的国民,父母亲都在新年这一天,把及笄的女儿,作为贺年礼物,送给任何一个象样、健康的男人,女儿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墨西哥的风俗,一个女子年到十七岁,要是找不到如意的郎君,她就失去自由权,要凭父母作主,父母就在新年时送出去。

西班牙:西班牙很重视新年的日子,也有一些禁忌。他们在新年时,身上一定要有一枚金币,表示整年都有福气,不管你是富有或穷苦。如果是穷苦的人家,身上也要带币,但是可用铜币来替代,效果是一样的。西班牙人有一种禁忌,新年那一天,如果自家的小孩子发生口角,或因故哭泣,那是一种不祥的预兆,这一年家里、工作或生意上,必定不和气也不吉利。

德国:德国人在新年那一天,一定要举行“新年竞技”,藉以表现一年的成果,因此除夕以前,大家都养精蓄锐,准备新年大显身手。这种“新年竞技”是先找一棵高达三丈的高大树,把枝丫都削光了,然后看谁能最先爬到树顶,这个人就会被大家称为“新年英雄”,这个人会觉得光荣无比,这一年中业物会顺畅,也能赚到很多钱。

罗马人:罗马人在新年这一天,喜欢以礼物馈赠亲戚朋友,送出愈多,表示这一年中会赚得愈多。所馈赠的礼物,是把无花果或海枣的果实,用金箔纸包裹,要包装得漂亮精致,当作新年礼物,彼此互相交换,祝贺新年大吉大利。

日本:日本人过新年又另有一套,他们从新年那一顿早餐起要吃素,一直吃到年初三(这种习俗仍存留本省,但本省只在新年的早餐吃素),因此,日本人新年的食物,以米饼和蔬菜为主。日本人喜欢甜食,所以砂糖是他们新年不可缺少的食物,据他们表示,在新年吃砂糖,可以把妖魔驱走,如此,一年到头,大吉大利。

印度:印度人在新年时表现的都以凶狠为乐,他们为欢度新年,常以赤手空拳,互相格斗,打得非常激烈。战败的常折臂断肢,惨不忍睹;战胜者,会获得美女的争相拥吻,而一举成名。印度人常以“美女配英雄”,作为新年最高潮的娱乐活动。

新年习俗范文第3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殡葬改革动员大会,是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以及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作好全县殡葬改革总动员,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殡葬改革。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殡葬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

推行殡葬改革,是县委、县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体现执政为民理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推行殡葬改革不仅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改变城乡面貌,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人的观念更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我们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

第一,推行殡葬改革是改善我们生活环境、建设“生态凤冈”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但在一些地方,坟墓林立,满目疮痍,有些墓区离居民地仅一步之遥,不仅破坏了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同时也与人居环境极不协调,甚至还影响到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今后几年,我县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抓好生态示范区建设,如果不对墓葬秩序混乱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任其蔓延发展,我县新农村建设就无法顺利推进,“生态凤冈”的目标就难以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最终也会受到影响。

第二,推行殡葬改革是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凤冈”的需要。近年来,我县加快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县城”,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人民素质明显提升。但在丧葬活动上,还普遍存在着迷信落后现象,许多人热衷于建大坟,丧事大操大办,与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观念不相符合,与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县城”创建的要求背道而驰。殡葬改革是一项触及历史文化、经济社会、思想道德等多层面的深刻变革,我们要通过推行殡葬改革,以先进的殡葬理念取代落后的传统观念,以文明的殡葬方式取代封建的丧葬习俗。

第三,推行殡葬改革是落实执政为民、建设“法制凤冈”的需要。殡葬事务是社会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殡葬改革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很难想象,一个传统积习根深蒂固、思想观念保守落后,大操大办丧事成风、乱埋乱葬现象突出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会有多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又会有多强。同时,随意圈地建坟、超面积建大坟以及乱葬乱埋等,实际上是一种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为规范殡葬管理,国家和省、市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因此,我们要从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整顿规范殡葬秩序,推动全县殡葬改革取得成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县殡葬改革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要求,20__年除少数边远村寨外,要全面实行火葬,在今年10月份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必须全部启动火化。我市的红花岗、汇川两城区早在八十年代中期实现了殡葬改革,推行火化。赤水、仁怀、习水、桐梓、正安、遵义等县已全面启动,邻近的余庆、湄潭、务川将在近期相继启动。为了推动这一工作,县委、县政府已把殡葬改革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快了殡葬改革工程建设,完成了殡仪馆、火化场、公墓“三位一体”的工程建设,为实施殡葬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县委、县政府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听证会,决定从20__年9月1日零时起,在规定的区域内启动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凤冈县殡葬管理试行办法》,在我县分步实施火化。具体步骤有必要在此重申:

第一步:20__年9月1日零时起,全县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招聘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全县五保对象的遗体实行火化;

第二步:20__年9月1日起,全县各社区所辖区域及龙泉镇文峰村、三坝村,何坝乡林光村,花坪镇石盆村所辖区域公民及县城医院住院病人死亡遗体实行火化;

第三步:20__年9月1日起,龙泉镇、花坪镇、何坝乡公民死亡遗体全部实行火化;其他乡镇主干公路沿线村、组的公民死亡的遗体实行火化;

第四步:20__年9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公民死亡全面实行遗体火化。

目前,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全力保障第一阶段启动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的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殡葬改革会议精神,让殡葬改革工作深入人心。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制定好各种情况的处置预案。民政部门要继续抓好县城南天河公墓、火化场、殡仪馆和尸体接运点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会要按照“因地制宜、方便村民”的原则,按照时间步骤,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设置规划,切实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扎实有效推进殡葬改革。

三、理清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殡葬改革顺利进行

殡葬改革是一场革命,是一场长期的、复杂的攻坚战役,我们必须作好打硬仗的思想准备,认真探索改革工作方法,制定有效工作措施,保障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一)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工作。传统思想观念和丧葬习俗根深蒂固,是制约我县殡葬改革发展的根本因素。我们要把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动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声势,为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整合社会

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殡葬工作的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措施要求,宣传传统丧葬方式的弊端和危害,积极倡导尊老敬老、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理解殡葬改革的政策措施,妥善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自觉服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积极支持殡葬改革。要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放在基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动员和教育说服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地抵制封建迷信和腐朽思想的影响,转变观念,移风易俗,革除陋习,接受现代文明的丧葬方式。(二)切实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步伐。殡仪基础设施建设是实施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火葬的物质载体,是切实提高火化率的必要条件和根本保障。各乡镇务必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一村一个或一村多个公益性公墓进行科学规划。县民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殡仪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步伐,在规定时间完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殡葬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三)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提高殡葬服务文秘站,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的质量和水平,是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全县要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殡葬服务设施网络。要切实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丧事服务的需求,努力把殡葬行业建成为群众办理丧事提供优质服务的“窗口行业”。殡葬服务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拓展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标准,注重社会效益,推行文明节俭的丧葬仪式,减轻丧属经济负担,逐步建立运转协调、工作规范、优质便捷的殡葬服务体系,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治丧环境。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仪职工的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督促他们自觉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推进殡葬改革做出应有贡献。

(四)加大殡葬改革执法工作力度。殡葬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因此,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凤冈县殡葬管理试行办法》、《凤冈县殡葬执法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共同配合,认真抓好政策落实,严格依法强化殡葬管理。对违法土葬的,要坚决强行起尸火化,并由丧家承担全部费用,还要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决不姑息;对违规搞土葬的党员、干部、职工,要作出严肃处理;对阻挠、妨碍殡葬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或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的,要及时依法惩处;对殡葬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凡遇重大执法工作,由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度,严格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纪律,从严治理殡葬改革中的违纪违法事件,确保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五)坚决落实殡葬改革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县领导包乡镇制度。各乡镇党委、政府,也要落实班子成员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的工作责任制,把殡葬改革的重心下移到基层。村、社区主任分别为殡葬改革第一责任人,当发现有人去逝要主动上门做动员工作,工作做不通的要及时报告乡镇,绝不允许隐瞒不报。县委、县政府将坚决执行殡葬改革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哪一个环节出问题,将按其职责予以追究。

四、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殡葬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我县殡葬改革正处于起始阶段,又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紧密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才能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是各乡镇、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的领导,统筹考虑,全面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和责任制,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各乡镇要把殡葬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召开殡葬改革工作调度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殡葬改革工顺利推进。

新年习俗范文第4篇

2、贴春联:春联也叫门对、春贴、对联、对子、桃符等,它以工整、对偶、简洁、精巧的文字描绘时代背景,抒发美好愿望。

3、贴窗花和倒贴福字:在民间人们还喜欢在窗户上贴上各种剪纸窗花。

4、贴年画:春节挂贴年画在城乡也很普遍,浓黑重彩的年画给千家万户平添了许多兴旺欢乐的喜庆气氛。

5、守岁:除夕守岁是最重要的年俗活动之一,守岁之俗由来已久,象征着期待着新的一年吉祥如意。

新年习俗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民国;广西边疆地区;风俗改良

【作者】王晓军,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教授。广西崇左,532200

【中图分类号】K291/2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3)02—0120—007

取得全国政权、开始推行“训政”之后,为加强社会控制,曾于20世纪30年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风俗改良活动。尽管由于蒋桂之争,广西的政治自成体系,诸多举措与中央政府存在明显的差异,但为了巩固割据政权,新桂系致力于省内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对于时兴的风俗改良活动亦大力推行。学术界对民国时期风俗改良活动及社会风俗的演变已有许多研究,对于新桂系所推行的风俗改良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专文论述新桂系风俗改良的成果还很少,缺乏深入的分析和认识。本文试以广西边疆地区为视角,从一个侧面对新桂系所推行的风俗改良活动进行研究和评价。

一、风俗改良活动开展的背景

作为一种历代相传积久而成的文化现象,风俗具有相当大的稳定性和凝固性,不容易改变。但是,不易改变并不意味着不变。事实上,风俗同样有它发生、发展以至消亡的过程。随着历史的发展,风俗从内容到形式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变化,有时甚至是剧烈的变化。在推动风俗演变的合力中,政府的力量不容忽视。实际上,从传统的观念看,移风易俗是政府的当然责任,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礼记·乐记》中所谓“移风易俗,天下皆宁”即是这一道理。

民国时期,新桂系曾在广西边疆地区开展了一系列的风俗改良活动。这种风俗改良活动,从新桂系主政广西之后即已开始,到20世纪30年代达到高潮。新桂系为什么要在广西边疆地区开展风俗改良活动呢?

(一)风俗改良活动是新桂系加强对广西控制的需要

新桂系作为一支军阀力量,自主政广西之后,即千方百计地将广西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以实现割据广西、问鼎中原之目标。新桂系深知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实力。新桂系这一认识在1931年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在1929年的蒋桂战争中,新桂系遭到惨败;1930年的中原大战中,新桂系再次败北,“实力几乎丧失殆尽,陷入随时被消灭的困境”;直到1931年5月宁粤形成对峙之后,新桂系方才渡过最困难的时期。自此,新桂系进一步意识到在消灭异己之心不死的情况下,要维持广西的割据,与南京政府分庭抗礼,必须要有实力,而实力之取得,除了加强军事、政治、经济建设以外,还必须加强文化建设。新桂系认为文化教育是“完成广西的新政治、新经济、新文化、新社会秩序的有力工具”。改良风俗作为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对于新桂系有效地整合社会、加强对民众的思想控制很有帮助。

(二)风俗改良活动是新桂系践行三民主义的需要

为避免“军阀割据”的恶名,新桂系极力将体现了自身政治诉求的“三自政策”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联系起来,标榜“三自政策”是“广西的三民主义或广西化的三民主义”。“三自政策”的首创者白崇禧曾说:“三自政策就是根据三民主义规定出来”的,“三民主义,可以说是三自政策的理想,三自政策可以说是三民主义的实行。”1905年8月,孙中山在《同盟会宣言》中明确指出,革命成功之后的军政时期,须将“风俗之害,如奴婢之畜养、缠足之残忍、鸦片之流毒、风水之阻害,亦一切禁止。”新桂系既然自称为孙中山三民主义的信徒,在主政广西之后,就必须以实际行动来践行三民主义,将孙中山先生在风俗改良方面的主张加以实践。

(三)风俗改良活动是有识之士的要求

由于经济落后、教育的缺乏,加之历代封建统治者的民族歧视,广西边疆地区民智极为低下。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广西,经过连年战乱之后,残破不堪,满目疮痍,民不聊生,边疆地区许多人文化素质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缺乏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烟、赌、娼和迷信等恶风陋俗泛滥。与下层社会饥寒交迫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上层社会沉溺于奢侈浪费的荒淫生活之中,比如新桂系的二号人物、曾任广西省民政长的黄绍竑,就曾因“生活太苦闷”而迷恋鸦片和嫖妓,导致生活“萎靡不振”。面对这种病态的社会,有识之士忧心忡忡,纷纷主张取缔不良社会现象、移风易俗。如,成书于1927年的《龙州县志》对于边疆地区广泛存在的偷青、迷信等种种恶俗,主张“当为禁绝”。1932年,梁心就曾尖锐地指出广西“边地风俗,直与我国内地八十年前者无稍异,关于迷信的,如鬼神、堪舆、巫道、相命、茅山、鸡鬼、蛊等;关于习惯的,如穿耳、留辫等;关于封建的,如娶妾、虐婢、欺仆、重男轻女等;关于道德的,如嫖、赌、饮、吹等;关于民性的,如残杀、殴打等。”对于这些“种种不良的未开化现象”,梁心认为务必改良。1935年,宁瑚也撰文指出:恶劣的风俗,如奢侈的婚姻丧葬仪式、劳民耗财的烟酒嫖赌以及迷信,“不独虚糜金钱,影响人民的生计,减少建设的效率,并且阻碍文化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所以欲建设新广西,改革足为建设障碍的不良风俗,也是很必要的。”1934年,刘锡蕃在《岭表纪蛮》中更提出了33条“治蛮”策略,其中关于风俗改良者就有“彻底肃清豪劣、师巫、及放蛊者流”(第十六条)、“纠正淫俗,革除淫祀淫会,导以正当娱乐”(第十七条)。有识之士的风俗改良主张对于新桂系风俗改良活动的开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风俗改良活动的主要内容

新桂系自统一广西之后,即着手开展风俗改良活动。1926年7月,黄绍竑主政下的广西省政府通令“全省各县捣毁寺庙偶像,以祛除社会迷信。除孔庙关岳之外,一律不准保存”。1927年5月,通令全省“废娼及解放奴婢”。1928年元旦,通令全省实行分区禁赌办法,规定除在梧州、南宁、桂林、柳州、平乐、玉林、龙州、百色等8个城市中划定区域,准许开赌外,“其余各县以及上述八县的乡间,无论何种,都在禁绝之例。”黄绍竑主政下的广西省政府在风俗改良方面的活动尽管因军阀混战而暂停,但却为20世纪30年代后广西省政府推行的风俗改良积累了宝贵的经验。1931年,广西省政府颁布《广西各县市取缔婚丧生寿陋俗规则》,通令各县成立改良风俗委员会,开展风俗改良运动。1933年7月,改订《广西省改良风俗规则》,具体列举和规定婚嫁、丧葬、生寿、喜庆中的各种迷信、陋俗和取缔办法。1936年5月,颁布《广西乡村禁约》,整顿乡规民约,命令各县乡村根据省政府颁布的规约制定新禁约。1936年3月,《破除懒惰恶习宣传纲要》。1936年12月,颁布《广西省禁吸鸦片实施办法》。1937年6月,颁布《广西省办理禁烟工作大纲》、《广西各县局戒烟所规则》及《广西各县政府及警察局检举烟民办法》。1942年6月,颁布《广西省禁赌办法》。

风俗既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也有“优劣之分”。根据上述相关法规、法令,新桂系时代广西边疆地区所开展的风俗改良活动按照时人的分类,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良风俗:

(一)虚伪的习俗

所谓虚伪的习俗,主要指豪奢的婚姻丧葬仪式和无谓的应酬等。在国人传统的观念里,生死与婚姻俱为人生之大事,其仪式应极为隆重。广西边疆地区之民众观念亦如此,人们往往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投入烦琐奢侈的婚丧仪式之中,有甚者亦因之而“变卖耕牛,邀请钱会,典当什物”,最终使家庭经济陷于破产之中。广西省政府以崇尚节俭为原则,严禁虚伪奢糜的习俗,规定:定婚礼物不得超过20元,结婚礼物不得超过100元,贺仪奠仪不得超过2元,生寿仪不得超过1元,婚宴每席不得超过10元,生寿丧宴每席不得超过3元,结婚时女方嫁妆以足够储藏衣服为度且男方不得要求,死者人敛不得使用珍品,人生须满60岁始可做寿。

(二)迷信的习俗

所谓迷信的习俗,主要指星、相、巫、卜、堪舆、拜鬼神、信命运等。因文化的低落,科学的不兴,广西边疆地区的民众难以理解经常发生的祸福吉凶,深受迷信影响。如对于巫觋极为信奉,“土民疾病,不事医药,惟延巫觋弹咒以为祈让而已”;对于鬼神极为笃诚,“每逢初一、十五”,男女老幼“群赴庵堂庙寺祷神求签”;对于堪舆更是深信不凝,“几乎是家家户户所不能免”。迷信极耗钱财。1934年,田曙岚考察思乐县时发现该地“民虽穷苦,然三、五年必捐款打斋建蘸一次,以期超度亡魂。每次费用,常在二千元以上。”为改良迷信习俗,广西省政府规定:凡游神、醮会、求神、拜佛、送鬼、放花炮、完花愿及焚烧冥镪纸扎等迷信行为一概革除,道巫星卜等业一应禁绝;丧家不准用地师僧尼道巫斋醮,停柩在堂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亦不得超过3个月,禁止浮厝郊外。

(三)邪恶丑陋的习俗

所谓邪恶丑陋的习俗,主要指嫖、赌、毒、酗酒等。近代中国,烟酒宿娼之习俗最为普遍,“不但广西然,全国亦然”。为了改良这些邪恶习俗,广西省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在禁烟方面,广西省在全省范围内禁种罂粟;全面登记烟民;严禁公务员及学校师生吸食鸦片,烟民必须在8个月内分两期戒除烟瘾,戒烟期问限量吸食;禁止私藏烟具;对无法自行戒烟者,实行强制戒烟;各级政府定期进行稽查。在禁赌方面,广西省政府宣称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均严禁之”,凡参赌者、制造工具者、提供场所者、组织者均处以罚金,情节严重者人刑。对于娼妓,广西省政府规定除经政府同意之特殊场所如“特察里”外,凡暗娼或代为媒合及容留住宿者各处以10元以下罚金。

(四)野蛮的习俗

所谓野蛮的习俗,主要指指腹为婚、童养媳、早婚、不落夫家、束胸、缠足、歌墟、穿耳、染齿及各种不讲卫生之习俗。新桂系时代广西边疆地区主体民族为壮族,在汉族人看来,壮族所具有的野蛮习俗中最难以接受的是不落夫家、歌墟和染齿。为此,新桂系着力加以改造。1931年,在《广西各县市取缔婚丧生寿及陋俗规则》中要求“女子出嫁后须常居夫家”,不落夫家的婚俗必须禁绝;歌会歌墟必须禁绝。1933年,在《广西省改良风俗规则》中,除重申禁绝歌会歌墟和不落夫家之外,对于早婚、缠足、穿耳和染齿也一体加以禁绝,违者处以罚金。

三、风俗改良活动的特点

(一)强制性。新桂系时代广西边疆地区风俗改良过程中明显体现出了政治力量的强势地位。为推进风俗之改良,对于违背改良之行为,新桂系尽管也主张以教育待之,但更多的是金钱乃至刑事的处罚。如:《广西各县市取缔婚丧生寿及陋俗规则》规定,凡违反该规则各条者,“处一元以上一百元以下之罚金,如无力缴纳者,得以一元折一日之拘留”,公务员如违反规定,则“加倍处罚”。《广西省改良风俗规则》将《广西各县市取缔婚丧生寿及陋俗规则》有关罚则进一步细化,对游神醮会处以20元至100元罚金;对参加歌墟不听劝阻者处以1至10元罚金;对于早婚者,处以其家长10至100元罚金;不落夫家者,处1至10元罚金,再犯加倍处罚。这样的经济处罚力度是较大的。1931年,广西省政府所在地南宁市大米每市斤价格为0.058元,1元可购买17.24斤大米;1933年大米每市斤价格为0.0434元,1元可购买23斤大米。各地政府也积极落实省政府所颁布的法规,如上金县为严禁少数民族妇女不落夫家,规定“凡有男子控诉女子不落夫家者,应即拘该女子到案候讯。同时并传该女子父母到堂,勒令刻日送女归夫家,并具切结。否则收押,押至愿回夫家时为止。”

(二)同化性。新桂系时代广西边疆地区风俗改良过程中具有明显的以汉族文化同化少数民族的特点。这种同化性明显体现在对歌墟及染齿习俗的禁绝上。歌墟是壮族等少数民族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兼具娱神娱人功能。在壮族民歌中,尽管存在着一定的糟粕,但瑕不掩瑜,积极向上的民歌占据主要部分。然而,新桂系所代表的汉族强势文化无视民族文化的差异,认为“桂省风俗之不良,以歌墟不落夫家,放火烧山等等为最盛”,壮族民歌中充斥着“放纵的情绪”,无视“纲常伦理”,“撤尽一切藩篱”,因此,歌墟极伤风化,必须禁绝。染齿习俗与槟榔文化关系密切。广西边疆地区自古以来被称为“瘴疠之乡”,乡民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发现槟榔具有解瘴的药用功效,于是大量嚼食槟榔以抵御瘴毒,以致于达到“日日早食”、“不能一日离也”的程度。随着时日的推移,槟榔的价值从药用方向不断向民问礼俗方向渗透发展,被广泛运用到婚姻缔结、交友待客、祭祀祖先等重要的礼仪场合,最后演变成为边疆地区民俗中的特殊象征和载体。槟榔嚼食较为讲究,需与蒌叶、蚬灰、红藤等混合,咬嚼时汁液血红,久食“令人齿黑,故有雕题黑齿之俗”。新桂系无视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以民众食槟榔“吐唾涎污秽地方”为由,严禁嚼食,违者处以1元以下罚款。

新桂系时代广西边疆地区风俗改良的同化性还体现在对少数民族服饰的强制性禁止。广西边疆地区壮族传统服饰极具特点,史志记载龙州壮人“男女多跣足,俱用布巾缠头,衣尚青黑,短衫长裙。”新桂系在风俗改良运动中,以汉族服饰为标准,颁布《取缔市民服装办法》,规定“男子服装以中山学生装及普通长衫、短衫为标准,不许赤身露体及着不及膝之短裤”,“女子常服以普通衣裙及长袍为标准,衣必掩腰,袖必过肘,裙裤均须过膝,不得袒胸露腿”。凡与规定相违背者,新桂系则以强制手段加以取缔。如雷平县板价村一带壮族妇女穿着一种样式别具一格的裙子,与新桂系所要求的服饰标准不一,“当局嫌其怪异”,竟“派警兵到集市上堵截铰剪”。

四、风俗改良活动中的官民互动

新桂系主政广西期问所颁布的风俗改良相关条规,在移风易俗、树立新风、减少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具有一定的成效。许多外省人到广西考察之后,对广西的风俗改良活动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广西风俗改良成绩之取得,与政府和民众的参与分不开。

在相关风俗改良规则中,广西省政府明文规定,各县市政府或公安局凡放弃职责不加取缔或执行不力者,“以溺职论予以议处”。在这样的高压下,广西边疆地区各县市政府对于广西省政府所颁布的关于风俗改良的法令、法规,大多是能够认真执行的。各县市政府、公安局会同风俗改良委员会协同推进风俗改良活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各基层政权也纷纷参与到活动中来,加强风俗调查统计。然而,也有例外,有的法令、法规触犯了新桂系本身及地方的利益,政府虽为了形象也曾进行过广泛的造势,但只是做做表面文章而已,敷衍了事,如禁烟、禁赌、禁娼,未能收到预期效果。新桂系尽管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法规来禁烟、禁赌、禁娼,但并没有真正一禁到底,相反,采取“寓禁于征”的政策,允许烟土过境并对其征收鸦片烟税;允许领取执照在特定区域如“特察里”开办妓院,对和妓院征收“花捐”;允许在城市开设,对征收赌捐。新桂系“寓禁于征”政策的推行,其着眼点显然在于财税的收入,通过“寓禁于征”,嫖赌毒“范围及区域缩小了,易于管理”,而且收入“并不减少”,这样的风俗改良,新桂系自身也承认“并不是一个根本解决的好办法”。对于各县市政府的敷衍了事,广西省政府主席黄旭初也想加以纠正。1937年3月,黄旭初电令各区行政监督、各县政府及南宁、梧州公安局,尖锐指出改良风俗相关法规颁布“迄今日久,遵办具报者为数甚少,似此玩忽要政,殊属不合”,因此要求各县政府、公安局要逐月上报改良风俗案件,并告诫相关人员改良风俗活动“事关考成,切勿自误为要”。省政府主席黄旭初的严厉要求,说明各县政府、公安局对风俗改良活动的部分内容是存在异议的,其表达的方式多为不作为。

大多数民众对于政府所开展的风俗改良活动还是较为积极的,尤其是在有关卫生、染齿、奢侈、不落夫家等方面的风俗改良上较为配合。《广西各县市取缔婚丧生寿及陋俗规则》颁布两年后,边疆地区婚丧生寿方面的奢侈之风已有所收敛,奉祀淫祠、迎神建醮、穿耳、束胸、早婚、不落夫家等陋俗的违规现象也有所减少。根据《广西省施政纪录》的记载,1933年度,广西边疆地区发生巫道迷信案件5起、歌墟案件1起、服饰案件1起。同年,田曙岚在广西旅行时发现经过风俗改良活动后,明江县嚼食槟榔染齿习俗“已不复如前此之风靡矣”,宁明县年前尚存的崇信巫觋、鸡鬼、歌墟、不落夫家等习俗“今已逐渐革除”。万承县本有不落夫家之婚俗,然而至1935年时,“则同化汉族矣”。1938年,徐善源也发现边疆地区妇女们对于牙齿美的标准逐渐发生了改变,“有些人居然刷得很白”。广西民团干部第五期学生对48个村街进行调查,发现不落夫家习俗得到很大改观,已有561名女子回到了夫家,其中包括结婚27年未落夫家者。对于政府强制取缔不落夫家措施,一般村民“莫不感激而道,视为德政。”在服饰的改良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更为明显,据潮声的观察,1938年的广西,“土著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几乎全是灰色衣服。”1946年的《龙津县志》在记载巫觋治病等陋习时,大多以“此风渐息”、“此风渐革”等语表达,由此可见风俗改良活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民众的认可。

然而,新桂系所推行的风俗改良活动部分内容也受到了来自民众的阻力。如禁革歌会歌墟举措,因与壮族传统文化尖锐对立,所以遭到民众的强烈抵触。在广西省、县政府看来,歌墟“有伤风化”,必须禁止;在边民看来,歌墟是他们生活中少不了的事情,“歌墟是为祈祷丰收而举行的”,与“有伤风化”无关,“近一二年农产品因天灾的影响,收成大减”,应该完全“归罪于县政府的禁止歌墟”。民众对政府禁止歌墟的态度从1935年崇善县银山歌墟和南津歌墟可见一斑。农历四月初六日是银山歌墟和南津歌墟举行的日子。是日,银山村墙壁张贴着“县政府的禁止歌墟的布告”,面对禁令,参加歌墟者只能很扫兴地离开。在南津歌墟,参加民众达三、四千人之多,尽管县政府派出不少警察来制止村民唱山歌,但依然无法阻止部分村民歌唱。被禁止唱山歌的村民怒视警察,埋怨道:“现在天旱,稻要枯了,县府还要禁止唱歌”,“今年谷豆杂粮收成一定很坏,县政府要害死农民!”一些村民还从男女平权立论,认为“学堂唱歌,我们就唱不得吗?现今男女平权,唱唱歌又怎样?”为了唱歌,民众甚至还与警察“捉迷藏”,南津歌墟被禁止之后又偷偷“躲到银村去聚着唱了”。崇善县各地歌墟上民众与政府间的对立情绪在边疆地区并非个案。养利县、上金县等都有类似的情况出现。

民众对风俗改良部分内容的强烈不满影响了政府的政策制定,这从关于风俗改良的相关法规内容可见一斑。如关于婚丧生寿礼金的规定,1931年颁布的《广西各县市取缔婚丧生寿及陋俗规则》中,订婚礼物限额为5—10元,结婚财礼为30—100元,婚宴不得超过5元,宾客贺仪不得超过1元;两年后的1933年,在《广西省改良风俗规则》中,省政府将婚丧生寿礼金的规定加以放宽,订婚礼物限额改为5-20元,结婚财礼改为60—100元,婚宴改为不得超过10元,宾客贺仪改为不得超过2元。又如丧家停柩在堂的规定,1931年颁布的《广西各县市取缔婚丧生寿及陋俗规则》规定为不得超过7日,1933年的《广西省改良风俗规则》将该规定改为1个月,而且有特殊原因还可以延长至3个月。同样放宽规定的还有对违规唱歌者的惩罚。政府明文规定禁止歌墟、歌会,凡违犯者,1931年的《广西各县市取缔婚丧生寿及陋俗规则》规定每人处以1元以上100元以下罚金;1933年的《广西省改良风俗规则》则是改为平时极力劝导,遇发现时即设法妥为解散,其不听解散者,应查明为首之人,为首者处以1元以上10元以下罚金;1936年的《广西乡村禁约》则进一步放宽限制,受处罚者只是那些因唱山歌引起争斗且不听制止的人,罚金为1元以上5元以下。从上述规则的改变可以明显看到政府在民众反抗之下所做出的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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