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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代表作

徐志摩代表作范文第1篇

[关键词]徐志摩 翻译 创作

一、引言

徐志摩可谓是中国新诗坛上一颗闪烁的巨星。他不仅在五四新文学史上是“新月社”的巨擎、“新月诗派”的祭酒,在新月诗歌的创作上所发射的光芒,更是如日中天。久而不晦。他的诗歌形式优美,韵致妩媚,词藻华丽。这不仅取决于他先天的诗人的气质,更离不开他后天的文学修养。徐志摩对美有着敏锐的感觉,有着丰富的表现手段。他很会准确的捕捉瞬间感觉,捕捉和展示自然界的大趣和色彩。加上徐志摩在剑桥游学时,博览群书,广泛接触了西方人文主义哲学、政治和文学艺术,也建立了他的人生社会理想。他追随诗人华兹华斯、拜伦、雪莱、哈代、曼斯菲尔德,甚至托尔斯泰、泰戈尔,都是他膜拜的对象。徐志摩研究他们的诗,翻译他们的诗给中国读者。这些诗学经历,激活了他的诗歌创作灵感,提高了他的诗歌创作地位。要弄清20世纪初发生的徐志摩现象,必须从他与英国文学的血肉关系中寻求解释,必须找到他的文学创作活动和翻译活动与西方文化的关系。

二、浪漫主义情怀

在徐志摩的诗集中,大部分的诗歌都离不开对自然的赞美。19世纪初,浪漫主义诗歌创作在英国开始流行。这种浪漫的诗风立刻诱发了徐志摩的激情创作,与他天性崇尚自然,热爱生活的本性一拍即合。因此这段时期,他的诗歌中往往浸透着华兹华斯的抒情的田园的风格。像华兹华斯的歌颂自然和谐一样,徐志摩也将自然的靓丽,恬静的情感写入自己的诗里。像《云游》、《康桥西野暮色》等,与华氏喜爱表现人与自然和谐的主题完全一致。徐志摩写山,如《五老峰》;写水。如《再别康桥》,写花,如《残春》;写鸟,如《杜鹃》,华兹华斯讴歌田园生活,描述纯朴自然,喜爱山水花鸟,如《答谢自然的抒情赞美诗》、《水仙花》、《布谷鸟》、《露西》等。在谈华兹华斯的创作方而与徐志摩的特殊关系时,稍加留意就可以发现,徐志摩笔下的《朝雾里的小草花》几乎是华氏的《我们是七个》的翻版。两首诗都通过写景抒情,表达对贫民的同情和怜悯。徐志摩从华兹华斯的自然观、创作题材等的重要性中得到启发,认为诗的内容既要解释出自然和生活的诗意美。也要描写下层人民生活的“不入诗”的事物。因此,他借鉴了华氏的朴实的语言,和炙热的情感,写出了“这岂是偶然,小玲珑的野花!你轻含着鲜露颗颗,怦动的,像是慕光明的花蛾。在黑暗里想念焰彩,晴霞。”

他与华兹华斯对自然的共同兴趣如此接近,不能不说他是接受了华兹华斯的启发和影响。他把自己的诗歌中人生观和人生理想都融入了大自然的景物和气象中间,正体现了华兹华斯的“人类的感情与自然的美好景象是想联合的”自然观。无论是华兹华斯,还是徐志摩,他们的自然诗歌带个人们的是“人造社会”所没有的真正乐趣。

他崇拜华兹华斯,模仿华兹华斯,把华氏的诗歌视为“不朽的诗歌”,往往都是一颗颗希有的珍珠,真情真理的凝品。

在诗歌的节奏方面。徐志摩也极力效仿英国诗人济慈。除了在诗的构思、想象、意境、形式上模仿济慈,在诗的节奏上也得益于济慈。徐志摩的《落叶小唱》中,节奏基础就是英语诗式的,实际上就是借用了济慈的《无情女郎》。而徐志摩的另一首诗《海韵》也再造了《无情女郎》的意境。《海韵》的每段九行,大体上前四行诗诗人对女郎说话,接着是女郎回答,最后是叙述。这种结构,包括《落叶小唱》都是受济慈慢节奏诗行的影响。正如洗利尔・白之说:“徐诗的幻象比起济慈来更为直接,更为印象主义,没有济慈那种复杂的魔镜。但我认为徐诗的文学渊源在这首诗的开头部分已经很清楚:全诗首段与《无情女郎》极为相似,诗的形式也足以佐证。”当然,徐志摩从英语诗中借来的形式节奏,并没有完全把他的诗歌变成“英语式汉诗”,而是构筑了“汉语式”的节奏,用律读法来划分音步,追求了汉语式节奏的效果。

三、维多利亚的浸染

19世纪中后期,也就是维多利亚时代,文学领域里的诗人们对当时的局势是非常敏锐的。徐志摩接触到一些社会批评家,如狄更生、布莱克等,于是在接受了他们的思想之后,也开始关注和欣赏那些反映和关心社会问题的诗人,效仿揭示个人品性和心灵的维多利亚诗人。如丁尼生、勃朗宁夫妇等。他赞美一切美的事物,爱女性,歌颂情爱,表现甜蜜的感伤和内心的冲突。

丁尼生的《磨坊主的女儿》中,诗人赞美女性,想象自己变成一串项链,挂在姑娘芬芳的胸前,“整日的起伏不定一伴随她欢笑或悲叹。”。徐志摩的《雪花的快乐》,想象自己是一片晶莹的雪花,娟娟地飘洒,它不去冷漠的幽谷,凄清的山麓或惆怅的荒街,它认明了方向,飞往清幽的花园,等到她清香的身肢一旦出现,便盈盈地沾住她的衣襟,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在那里消融。两首诗的构思是一样的,无论是项链还是雪花,无论是挂上还是飘进,都是投向姑娘起伏的胸房,足以见出它们的相似处。

徐志摩十分的敬佩勃朗宁夫妇,两位诗人的一段情史诗一叶熏香的恋迹,使他联想到自己的人生经历。徐志摩更着迷的是勃朗宁夫人那温柔谈摔倒性格和他商籁体诗,并用散文形式译介勃朗宁夫人的商籁体诗,还写了两首较长的有代表性的情诗《爱的灵感》和《冷翡翠的一夜》。

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追求超脱,自然,远离社会人生的倾向,注重表现内在心灵,同时追求外在艺术形式的唯美主义倾向,从总体文学的角度看,也直接影响了徐志摩的文风。在徐志摩的后期作品中也体现了走向远离现实,苛求艺术的创作路子,这也反映了他接受了英国作家的思想,留下了维多利亚诗风渗透的痕迹。

四、崇尚唯美主义

徐志摩在诗歌内容和艺术技巧上受哈代影响最大。这里引用塞缪尔・海因斯对哈代技巧所作的评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话用在徐身上也同样恰如其分:哈代的优秀诗作中几乎没有两首诗的格律是相同的。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仍在格律方面进行探索。他之所以找不到合适的格律,一方面固然应归咎于他所受的教育,那种极不稳定,又不完整的教育使他在技巧运用方面显得幼嫩天真,胆怯羞涩。但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由于那时传统正日益瓦解,哈代作为一个英国人同时又作为一个诗人,在自己的一生中敏锐地感受到这个变化。象他同时代的诗人一样,哈代缺少一辆合适的运载诗意的车辆,他毕生奋斗,企图以旧零件组装一辆新 车。在他的《诗选》中,就堆放着一些无法装配的思想废铁。

在教育方面,志摩从小受过良好的古文训练,至少他形成了一种普遍为人称道的古典散文风格。但是,他受的这种教育已被英语、数学和化学日益蚕食。一九一一年之后又遭受各种历史事件的严重干扰。不过,任何教育都未能使他轻易地摆脱汉诗传统土崩瓦解的困境。对于文学革命,志摩的反应是一在这点上,他从哈代的榜样中吸取了巨大的力量一不停歇地运用各种格律和诗体形式进行试验。他的诗包括十四行诗、歌谣和无韵四行体诗,运用抑扬格、抑抑扬格、民歌节奏,采用独特格式的纤细新颖的韵律,他创立了格调鲜明的新式对偶句,以重读单音字奏效,并且引进了招眼惹目的英国风格。尽管生命短暂,但他也象哈代一样,“至终仍在进行摸索。”

徐志摩译的哈代的《致人生》和徐志摩的创作《灰色的人生》都描写了文学的本质,描绘了文学与人生的关系,也就是文学对人生的作用。徐志摩说:“人生是苦的”,他认为深沉的悲哀与苦楚深深地盘伏在人生的底里,他相信生的质是苦而不是乐,是悲哀而不是幸福,是拘束而不是自由。所以他在诗歌中吟唱:

我想一我想开放我的宽阔的粗暴的嗓音,唱一支野蛮的大胆的骇人的新歌,来,我邀你们到民间去,听衰老的,病痛的,贫苦的,残毁的,受压迫的,烦闷的,奴役的,怯懦的,丑陋的,罪恶的,自杀的,一和着深秋的风声与雨声#唱的“灰色的人生”!

再看哈代的《致人生》

人生带着个凄凉的面孔,

我不想看到你的尊容,

你的肮脏外套,跛脚走动,

你那过于做作的轻松。

关于死、时辰、命运,

你能谈的我都懂一

懂之已久。懂之已熟,

熟悉它对我的作用。

可见徐志摩在《灰色的人生》里的思想是受了哈代《致人生》的启迪。哈代的《死后》、《生与死在太阳升起时》等诗,认为死是人生的归宿,也是人生的悲剧。徐志摩更欣赏《对月》一诗中。曾把人生比作“叫人烦死”、早该“闭幕”的“一出戏”,翻译这首诗的徐志摩由此发明了“人生趣剧”的概念。

五、结语

徐志摩代表作范文第2篇

摘要:文章主要从徐志摩翻译中体悟到诗理,体悟到语言美、音乐美对诗歌形式的重要性,以及其欧化句"欧而化之"的特色,总结出徐志摩的翻译为创作提供了宝贵且丰富的资源,对其创作成功起了重要推动作用。

关键词:徐志摩 翻译英诗 诗歌创作

徐志摩不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诗人、作家,而且是一位翻译成果颇丰的翻译家。徐志摩诗歌创作的成功离不开翻译英文诗歌过程中对他产生的影响。介绍和翻译外国文学,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的重要内容,是徐志摩自己文学活动的重要方面。就徐志摩来讲,译介翻译外来诗歌,给他自己的创作实践也带来不少益处。

翻译外来诗歌,给了徐志摩仔细推敲诗理的实践机遇。“谁不曾见过野外的草花,但何以华滋华斯的《野水仙》独传不朽?谁不曾听过空中的鸟鸣,但何以雪莱的《云雀歌》独享盛名?”. 他还说到:“诗是人天间的基本现象之一,同美和恋爱一样不容分析,不能以一定义来概括的……” 徐志摩从正反两方面的比较分析里,窥探着诗的秘密。他探讨了诗美的根源,思考了内容和形式等诗内外在素质的关系问题,也探讨了诗的构思、创作灵感等创作过程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就徐志摩而言,他对这一系列理论问题的探讨,是和他诗歌创作及翻译实践同步进行的。这样,译介外国诗歌促进了他对诗理的关注和他的诗歌创作。

在译诗过程中,徐志摩更警悟到了语言之于诗的重要性。“爱文艺之诸君,为什么,譬如苏曼殊的拜伦译不如郭沫若的神韵节奏?”诗歌语言的基本特征是高度凝练集中,徐志摩从这个特征出发,努力发掘汉文字的表现力,尤其是白话语言文字的表现力。徐志摩那清丽、优雅、柔美、准确的文字,得益于他的译诗追求,也是他长期诗歌语言美追求的结果。

徐志摩在翻译中,学到了外国诗歌精到的技艺。在他的诗歌创作中,我们也会程度不同的看到,他借鉴运用了外国诗歌的想像及丰富的表现技巧与手段。徐志摩一边翻译,一边写作。两者不可避免地互相影响与互相渗透。

徐志摩在诗歌内容和艺术技巧上受哈代影响最大。哈代的优秀诗作中几乎没有两首诗的格律是相同的。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仍在格律方面进行探索。对于文学革命,志摩的反应是―在这点上,他从哈代的榜样中吸取了巨大的力量―不停歇地运用各种格律和诗体形式进行试验。他的诗包括十四行诗、歌谣和无韵四行体诗,运用抑扬格、抑抑扬格、民歌节奏,采用独特格式的纤细新颖的韵律,他创立了格调鲜明的新式对偶句,以重读单音字奏效,并且引进了招眼惹目的英国风格。尽管生命短暂,但他也像哈代一样,“至终仍在进行摸索。”

徐志摩译的哈代的《致人生》(To life)和徐志摩的创作《灰色的人生》都描写了文学的本质,描绘了文学与人生的关系,也就是文学对人生的作用。徐志摩说:“人生是苦的”,他认为深沉的悲哀与苦楚深深地盘伏在人生的底里,他相信生的质是苦而不是乐,是悲哀而不是幸福,是拘束而不是自由。所以他在诗歌中吟唱:

我想―我想开放我的宽阔的粗暴的嗓音,唱一支野蛮的大胆的骇人的新歌

……

来,我邀你们到民间去,听衰老的,病痛的,贫苦的,残毁的,受压迫的,烦闷的,奴役的,怯懦的,丑陋的,罪恶的,自杀的,―和着深秋的风声与雨声―合唱的“灰色的人生”!

再看哈代的《致人生》 (To Life):

0 life with the sad seared face

1 weary of seeing thee,

And thy draggled cloak,and thy hobbling pace

……

That earth is Paradise?

I’11 tune me to the mood,

And mum with thee till eve;

And maybe what as interlude

I feign,I shall believe!

可见徐志摩在《灰色的人生》里的思想是受了哈代《致人生》的启迪。

徐志摩的诗歌特点强调音乐美,这与西方诗歌强调音乐性不无关系。与他的翻译、阅读不无关系。他对十九世纪英国浪漫诗人推崇备至。华兹华斯、拜伦、雪莱、济慈都曾对他产生了不小影响。

徐志摩诗歌的音乐性主要表现在韵律上。英语诗格的音韵是通过重复使用相同或相近的音素而产生的,是构成诗歌的音乐美和艺术情趣的重要元素。英诗中常见的音韵形式可分为两大类:行中韵和尾韵。行中韵是诗行内通过重复使用相同或相近似的音素而产生的,具体表现为头韵、腹韵等,头韵是指一行诗或一个句子中,由于较为邻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的起首辅音相同而产生的音韵。

如fire和folk。腹韵也称元音叠韵或半谐音。相同或相似的元音在诗行中重复出现,即构成腹韵。如old与close,though与know,等。头韵与腹韵类似汉语的双声叠韵。尾韵也叫脚韵,是指诗行与诗行之间在行末的押韵。英语诗歌押韵的格式灵活多变,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类:第一,连续韵,指邻近的两行诗相互押韵的格式,全诗或一个诗节中诗行按照aa,bb,。。的次序押韵即为连续韵。布莱克的《老虎》一诗就是这样。第二、交叉韵,指隔行押韵。其韵式为abab。第三、首尾韵也叫抱韵,是指含有四个诗行的诗节中,第一行与第四行押韵,第二行与第三行押韵,其韵式为abba。

在徐志摩翻译的一些诗中,基本韵式用的很多。如阿诺德的《谏词》就属于abab式:

撒上玫瑰花,撒上玫瑰花,

休掺杂一小枝的水松!

在寂静中她寂静的解化;

阿!但愿我亦永终。

徐志摩的作品《问谁》、《去吧》、《一星弱火》、《西伯利亚道中忆西湖秋雪阉芦色作歌》、《叫化活该》、《再别康桥》等都用了这种韵式。象《雪花的快乐》、用的是aabb韵式: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地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们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像《为要寻一个明星》用的是abba的抱韵式:

我骑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向着黑夜里加鞭;

向着黑夜里加鞭,

我跨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再别康桥》之所以成为徐志摩诗中的经典,除音乐美外,还有欧化句的使用。徐志摩作品中因为欧化句,翻译腔被人贬为语言“生硬不堪,估屈警牙”。徐志摩的名篇却得益于正确运用欧化句式例如,“轻轻的我走了”,是英文Quietly I went away,按现代汉语当是“我轻轻地走了”。又如“沉默是今晚的康桥”,的是英文的倒装句法,是把表语提前的结构,英文结构为silent is tonight’s Cambridge 。

再如徐志摩的《偶然》最后一节: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像“在黑夜的海上”副词片语在诗中置于句末,当然有些欧化。不过这样使用,今日已经习以为常,不值得计较了。倒是“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一句欧化得十分显明,却也颇为成功。主语不同的两个动词合用一个宾语,在中文里是罕见的。中国人惯说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能简化为“公说公有,婆说婆有,理”,徐志摩如此安排,确乎大胆,但是说来简洁而悬宕,节奏上益增重叠之感。如果坚持中国文法,改成“你有你的方向,我有我的方向”,反而噜苏无趣了。他是按“You have yours and I have my direction”结构造的诗句。

另有一处句法上的欧化,却不易察觉,那便是最后三行。“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不但是一个名词片语,而且是句子的宾语,承受的动词又是双重的―“记得”和“忘掉”,正是合用这宾语的双动词。徐志摩等于在说:“你记得我们交会时互放的光亮也好,你忘掉我们交会时互放的光亮最好。”不过这么说来,就是累赘的散文了。在篇末短短的四行诗中,双动词合用宾语的欧化句法,竟然连用了两次,不但没有失误,而且颇能创新。此欧化用法为“欧而化之”,而非“欧而不化”。

朱自清先生将白话文的欧化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模仿欧化语法,一般人行文时,往往有牵强不过的词汇,读起来感觉非常别扭。第二个时期注重到欧化的方法,如徐志摩的文章就是代表这个时期的成功作品。尽管徐志摩作品中有大量的难懂的欧化句,那是第一时期的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翻译和创作中的语言表达日臻完善。

对徐志摩创作产生影响的西方文化中有思想意识、文学、艺术等诸多因素,本文是由文学翻译一维推演开去,把他的翻译作品作为西方影响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翻译对徐志摩的创作影响关系为切入点,力图彰显徐志摩与西方文化的深层联系,把握徐志摩创作成功的西方源泉,这既是对徐志摩作品研究的一次深度开拓,又可以管窥所有身兼译家和作家的创作之路以及中西文化交融与现代文学之关系。

参考文献:

[1]谢冕.徐志摩作品欣赏[M].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

[2]许钧.译介学[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徐志摩代表作范文第3篇

徐志摩一生为四位女性所困:张幼仪、林徽因、凌叔华和陆小曼。

徐志摩与张幼仪奉父命而结合,以离婚告终;与林徽因相见恨晚,是一厢情愿;陆小曼与徐志摩终成眷属后,却又悲剧收场。因此,《不容青史尽成灰》作者刘绍唐认为,“仅有凌叔华本最有资格做徐的妻子、徐家媳妇的”。

1924年泰戈尔访华,徐志摩侍奉大诗人左右。凌叔华是作为燕京大学学生代表去欢迎泰戈尔的,由此同时认识了徐志摩和后来成为其丈夫的陈西滢。

据说,泰戈尔曾对徐志摩说,凌叔华比林徽因“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时,北京欧美留学生及部分文教人士每月有一次聚餐会。后将聚餐会扩大为固定的新月社,由徐志摩主持。上世纪20年代社交公开已蔚然成风,林徽因、凌叔华和陆小曼夫妇都入盟成为新月社的常客。

这时,徐志摩自然有更多的机会可以接近当时最富盛名的三位女人。林徽因当时已有婚约在身,因此对徐志摩自然是以礼相待,而凌叔华和陆小曼却都因欣赏徐志摩的才气,而与他越走越近。

徐志摩与陆小曼、凌叔华同时交往并通信。但毕竟,陆小曼是已婚之人,徐志摩多少有些顾忌。而凌叔华是自由之身,加之徐志摩对凌叔华的才貌很欣赏,他为凌叔华的第一部小说《花之寺》作序,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为人作序。他的处女诗集《徐志摩的诗》出版扉页上的题词“献给爸爸”,就是出自凌叔华的手笔。于是二人的交往便越来越密切了,相识半年光通信就有七八十封,差不多两天一封,再加上聚会,可以说这显然超出了一般的友谊。这恰恰表明凌徐二人相知极深。

徐志摩称凌叔华为“中国的曼殊菲尔”。然而徐志摩对凌叔华的感情,却又是雾里看花,一种比朋友更亲、比恋人略淡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凌叔华也很豁达,在对徐志摩嘘寒问暖的同时,也与陈西滢来往密切。

当陆小曼活跃于徐志摩的视线后,徐志摩渐为陆小曼的艳丽、热情所融化。在那段时间内,徐志摩同时在两个女人中周旋,喜剧,或曰悲剧也就开场了。

1924年8月,徐志摩由印度回国,住在上海新新旅馆,同时接到了凌叔华、陆小曼的两封信。第二日早晨,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前去看望徐志摩,陆小曼的丈夫王赓同往。徐志摩深知其父喜欢凌叔华,因此当徐申如来的时候,他说:“叔华有信。”然后就把放在枕边的一封信拿给父亲看。徐申如打开信来阅读,站在徐申如身边的王赓也跟着看。这时,徐志摩发现王赓的脸色大变,于是忙看了看自己的枕边。这才发现,凌叔华的信仍在,他拿给父亲看的是陆小曼的信,徐志摩当下知道自己闯祸了。

序幕一拉开,以后的故事逼得角色们将剧情发展下去,很快便进入了高潮。不久后,陆小曼与王赓离婚并回到北京。自此,徐、陆的关系急转直上,不久就结婚了。谁也难否认,这封“阴错阳差”的信把徐、陆逼到墙角,他们不得不快刀斩乱麻做出抉择。

后来,徐志摩亲口对好友蒋复璁说:“看信这一件事是‘阴错阳差’。”他总认为王赓与陆小曼离婚是因他而起,他有责任。徐志摩也无愧男子汉,敢做敢当,娶了陆小曼。1926年10月,徐、陆结婚,给王赓发一喜帖,王赓竟还送一份礼品,不失君子之风。

凌叔华后来也曾公开澄清“拿错信”事件,她说:“说真话,我对徐志摩向来没有动过感情,原因很简单,我已计划同陈西滢结婚,陆小曼又是我的知己朋友。”

徐志摩代表作范文第4篇

【关键词】徐志摩;文学作品;西方文化

徐志摩是中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名噪一时,有着独特文学个性、独特生活经历的文学家。他的新诗、散文在中国新文学历史进程中留下了一席之地。

徐志摩从小受“诗书礼”教育,长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他短暂的人生经历却非常丰富,曾留学美英,有双重留学经历,回国后又两次游历西欧,到过很多西方国度。徐志摩虽然创作时间不长,但其创作的作品体裁十分广泛,涉猎过多种文体;写作与自由体诗不同的格律诗、创制“跑野马”的散文、抒写“完全的抒情诗”式的小说与童话、与陆小曼合撰唯美风格的悲剧,并留下了大量精美的书信和日记。除了创作,徐志摩还译介了大量的作家与作品,他的译作涵盖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39位作家,涉及多种文体和流派。徐志摩在东西文化之间来去自如,他丰富的人生经历与阅历使其能对不同的西方文化进行批判和取舍,他横贯东西的痕迹决定了他在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的独特位置。

徐志摩留学欧美时期,广泛涉猎过外国文学各个时代、各种文学思潮的作品,包括现代主义诗歌、小说、戏剧等,受西方浪漫派、唯美派、悲观派以及象征派诗人多方面的影响。他的诗有拜伦傲藐一切的反抗性格,有雪莱的理想与热情,也有济慈的唯美情绪;有华兹华斯的清脱高远,也有哈代的悲观厌世;有泰戈尔式的沉思、流丽,也有波德莱尔式的直面丑恶人生。从文化角度来看,西方文化的分支中影响徐志摩文学创造最多的是贵族精英文化、个人主义文化和基督文化。

1.贵族精英文化

英国文化是以希腊罗马文化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这一文化带有浓厚的贵族色彩,偏于保守、讲求渐进、厌恶竞争、追求高雅、崇尚自由独立。隶属于它的康桥文化,更富有精英气息。康桥文化是以剑桥大学为中心形成的,蕴涵了强大的贵族气、保守性与独立性。1921年,徐志摩只身飘洋过海,来到康桥河畔,加入康桥社团,康桥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决定性的影响。他全身心地沉浸在了英美诗歌的气质和氛围中。正如他所说:“我的眼睛是康桥教我睁开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徐志摩的诗歌创作最先受到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影响。华兹华斯是英国湖畔派诗人,他的诗不崇尚奇幻,以其宁静的沉思和富于想象力的风格写得真挚自然、亲切质朴,笔调清淡朴素,具有“天然去雕饰”之美。华兹华斯息影田园,寄情山水,全身心去拥抱大自然,这种浪漫主义情思在徐志摩心中激起了共鸣。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但我只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再看华兹华斯的《我有过阵阵奇怪的的悲痛》诗:“我一面不住把月亮凝视,一面在草原上前进;马蹄儿轻疾,那些亲切的小径儿已越来越近。”亲切质朴的盛情,整齐的句式,ABAB的韵律结构,这便是徐志摩与华兹华斯的共同之处。如果说华兹华斯等湖畔派诗人给了徐志摩清新洒脱、高远的一面的话,那么,拜伦和雪莱的影响则使他的诗充满反抗的力量的追求的热情这一面。除上述诗人外,徐自摩还受到济慈、白朗宁夫人、惠特曼等诗人的影响,对这些诗人的诗歌,他都有翻译。这些诗人所代表的英国贵族精英文化,对徐志摩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并深入到了他的灵魂深处。

2.个人主义文化

欧洲的文明,名流的思想,雪莱、拜伦的风流与浪漫如同一道道洪流,不时冲击着徐志摩,使他走上了爱、美、自由的理想主义道路。他期待着“馨香婴儿”的出生,这一理想使他对生活有着积极向上的态度,而这种态度折射到思想上便演变成一种不可一世的个人主义。他的个人主义,不愿受任何束缚,崇尚自我、真我的精神追求。他在《列宁忌日—谈革命》里说:“我是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我信德漠克拉西的意义只是普遍的个人主义;……我要求每一朵花实现它可能的色香,我也要求各个人实现他可能的色香。”

以徐志摩诗歌受雪莱的影响为例,反叛社会是他们共同的个性。雪莱特立独行,为世之所不容而又钟爱人生。雪莱的诗作丰富了徐志摩的精神世界和诗歌领域,徐志摩与雪莱在个性气质、审美心理倾向上都有不同程度的相似。他们的作品里都浮动着飞扬的情思和丰富的想象,充满动感,崇尚变化,追求真善美。雪莱的作品在思想上给了徐志摩极大的启发和鼓舞,使得本性柔弱的徐志摩在《谁知道》、《火车擒住轨》、《庐山石工歌》等诗歌中发出了自己的最强音。追求自由是他们理想的精灵。雪莱的《致云雀》借对小鸟的赞美倾诉了自己对人类美好前途的向往和憧憬。徐志摩通过对雪莱的接受,用自己的想象力对作品加以改造。通过释放雪莱作品中蕴藏的潜能服务于自身。在1924年《黄鹊》里,就再现了雪莱的云雀精灵。“一掠颜色飞上了树……艳异照亮了浓密——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但它一展翅,冲破浓密,化一朵彩云。”徐志摩的黄鹊与雪莱的健康向上边飞边唱的云雀联系得十分紧密。他们诗中的鸟都已不是鸟,而是一种自由的精灵,象征着诗人对幸福自由的讴歌与向往。

3.基督文化

徐志摩在国内就曾接受教会学校——上海浸信会学院的教育,而几度在欧美流转,更直接了解了西方社会和文化里的宗教,亲身经历了圣诞节仪式、宗教建筑、宗教绘画和宗教音乐。西方的人文科学与基督教文化精神水乳交融,徐志摩在学习西方文学艺术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接受了基督教文化精神的影响。

在基督教的伦理价值观念中,其核心有这样一条威力巨大的律令:“你应当全心全意地爱上帝,爱你的邻人,犹如爱你自己。”这条律令清楚地说明基督教是一种爱的宗教。在徐志摩那里,“爱”是无价的,他说,“暴露在最后审判的威灵中/一切的虚伪与虚荣与虚空;/赤裸裸的灵魂们甸甸在主的跟前;/我爱,那时间你我不必张惶,/更不须申诉、辩冤,在不必隐藏,你我的心,像一朵雪白的并蒂莲,/在爱的青梗上秀挺、欢欣、鲜妍;在主的跟前,爱是惟一的荣光。”“我爱”成为徐志摩生命全部价值的追求,或者说成为一种神秘。他的诗作中流露出的“主”的意识犹如在基督教国度一样自然,传递出的“爱”的真情与基督教所表达的一脉相承。在《最后的那一天》中,徐志摩借用了《圣经》中关于“末日审判”的典故,用诗的语言和形式创设一个理想化的,想象出来的情境,寄托并表达自己对纯洁美好而自由的爱情的向往和赞美:“在春风不再回来的那一年/在枯枝不再青条的那一天/那时间天空再没有光照/只黑蒙蒙的妖氛弥漫着/太阳,月亮,星光死去了的空间//在一切标准推翻的那一天/在一切价值重估的那时间/暴露在最后审判的威灵中/一切的虚伪与虚荣与虚空/赤裸裸的灵魂们甸旬在主的跟前。”诗人着力描绘那一天的不同寻常,这自然是为了对比出两类人在这一情景面前的不同心境,坏人只能惶惶然,好人却能坦坦然。在那一天,一切现实中习以为常甚或神圣不可动摇的价值标准都必须重新估价甚至完全推翻。

徐志摩在新旧历史矛盾和东西文化碰撞中,扮演的是双重角色:一方面,他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自由思想,要求在思想上、生活上等各个方面实现民主、自由;另一方面,“五四”以后封建势力回潮,军阀混战的黑暗现实,根本不可能为实现民主、自由提供最起码的条件。一方面,他受欧美人生观影响,有着积极的入世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他却不断陶醉于传统文化闲适隐逸的情调。一方面,他受英国各流派诗人影响甚深;另一方面,传统的审美情趣却又时时体现于他的作品中。这是新旧交替的夹缝时代特有的文化现象,是历史给这一代知识分子的特殊的遗赠,也为我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精神宝库。

透过徐志摩短暂的一生及其文学创作,我们会发现,他的思想无论从哪个方面去分析,都是一个百花齐放的园地。他的思想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的,他以他的纯情与明丽诉说着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感悟与认识,表达着自己的爱与恨。他多重思想就像一棵树一样,虽然每个枝干都奔向不同的方向,每一片叶子都展示着各异的光彩,但它们本是同根生,血脉相连,意气相通。他思想的各个层面都源于一个“爱”字,源于他对生命,对生活有着强烈的热爱与渴望。他的人道主义、个人主义、自然主义以及他对爱情的体悟都是他生性本底的真纯、善美、率性的生发与展示。这种种思想成分是相依相生、相得益彰、相映成趣的。这就他的多重思想成为一个矛盾复杂的统一体,使得他的思想之树生机盎然,虽经历史沧桑而仍具独特魅力。转贴于

参考文献

[1]陈从周编.徐志摩年谱[M].上海书店,1981.

[2]顾永棣编.徐志摩日记书信精选[M].四川文艺出版社,1991.

[3]韩石山.徐志摩传[M].十月文艺出版社,2000.

[4]王亚民编.徐志摩诗全集[M].花山文艺出版社,1992。

徐志摩代表作范文第5篇

关键词:徐志摩;诗歌;审美特征

中图分类号:I06 ?摇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7-0087-02

徐志摩从1921年开始写诗到1931年离世,在整整十年间共出版了版了诗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和《云游》,共计诗作290余首。有些人认为徐志摩的诗作内容空泛,用词过于矫揉造作。虽不认同但也不能否认,徐志摩的诗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颇受人们的喜爱。诗歌作为过程就是艺术的创造过程,也是人性本质中的感性爆发。徐志摩的诗是激情与冷静的耕耘的收获。

一、徐志摩诗歌的意象之美

1.复叠美。这里所说的复叠指的是同一次与反复多次的出现。如《康桥西野色》中的第四节:“晚霞在林间里,晚霞在原上的溪底,晚霞在风头风尾,晚霞在村姑的眉际,晚霞在艳喉鸦背,晚霞在鸡啼犬吠。”这里共出现了6次“晚霞”。这六次并不是单纯形式上的重复,而是在不同场景下对晚霞的不同描述,极力表现晚霞之美,给读者带来全方位、立体化美的享受。诗人巧妙地用了这种复沓变奏的手段来抒感,通过不同的表现方式,从一个角度出发最终又回归原地,但每次的循环往复都能够给人以新鲜之感,让我们在感受到这意象的复叠美的同时,也能够体会到诗人的深深情感。

2.动态美。动态美是一种有生命力的美,意象中最有吸引人的也是这种流动性的事物。因此,徐志摩的诗歌好似是一个个跃动的水滴组成了川流不息的河流,极具动态美。比如《语》所描写的:“我亦愿赞美这神奇的宇宙,我亦愿意忘却了人间的忧愁,像一只没有挂累的梅花雀,清朝上歌唱,黄昏时跳跃。假如她清风似的常在我左右,我亦想望我的诗句清水似的流,我亦想望我的心池鱼似的悠悠;但如今膏火是我的心,再休问我闲暇的诗情。上帝!你一天不还她生命与自由!”在这首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诗人描摹的一副生机勃勃、声色俱佳的画面,让读者从视觉、听觉和触觉的感官中体会到自然和谐之美[1]。

3.轻柔美。徐志摩诗歌中多喜欢采用轻柔的意象。比如《雪花的快乐》中描写的就是“雪花”在半空里翩翩起舞,四处翻飞,他经过“冷寞的山谷”、“凄清的山麓”但却都不进去,不去感受这荒凉的惆怅。徐志摩在进行诗歌创作时不愿意过多地使用厚重感的意象以给人压抑之感,相反的,他的诗歌意象用柔软的意象,仿佛羽毛般沾住人们的衣襟,融化到人们的内心。“雪花”这个意象轻盈、活泼、明丽,加上“女郎”的美丽、生动、多情,一起组成了一幅柔情、生动的画面,使内在的灵魂也含蓄着柔软的养分。诗人高洁、伟岸的身姿,坚韧不拔的意志,变化多端的艺术手法,将轻柔的意象融化在诗作的字里行间中,柔美仿佛成了每个字的灵魂,生生不息,无法剥离,最终营造出一种柔和恬美的氛围。

二、徐志摩诗歌的色彩之美

徐志摩的诗作尤其强调色彩的心理效果,也就是体现出丰富的色彩情感。众所周知,诗人在选择词藻的时候,要考虑到色彩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从而使人产生情感的共鸣感。通常意义中,红色代表的是“激烈”、“兴奋”、“喜庆”的感觉,若是象征鲜血时,又使人感到壮烈悲惨;黄色给人以“明丽”、“温暖”的感觉,但若是象征落叶,就会给人萧条、孤寂的感觉;蓝色给人以“宁静”、“深远”的感觉,但有时又会感到犹豫、庄严[2]。如《灰色的人生》中就这样描写道:我一把揪住了西北风,问它要落叶的颜色,我一把揪住了东南风,问它要嫩芽的光泽;我蹲身在大海的边旁,倾听它的伟大的酣睡的声浪;我捉住了落日的彩霞,远山的露霭,秋月的明辉,散放在我的发上。”这首诗中,作者将人世间的残酷经历比作是“冷嗖嗖的风”,把刚出芽的绿芽比作是“光明”。徐志摩通过一项色彩的选择来传达某种情感,用落叶的枯黄色来表达现实的残酷,用绿色的嫩芽的光泽来比喻生命的希望,用落日的红辉来比喻生命的逝去,用黄橙的秋月比喻家乡的思念,但当这些又掩盖上一层黑灰时,读者有会感受到心里的沉闷和压抑,情感色调陡然变得灰暗,表达出作业对于现实的无奈和愤慨。这都是由于作者所追求的希望和理想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导致理想终于寂静如死灰。因此我们能够发现,若是能够熟悉运用色彩意象,就能够表现出诗歌的绘画美,以色感人,以色抒情[3]。此外,徐志摩的作品中的色彩意象也渗透着强烈的主观情感色彩,这种客观事物在主观思想中反映出来的色彩情感,能够为作者在诗歌创作中的主题基调,让读者产生强烈的共鸣。

三、徐志摩诗歌的音乐之美

中国民族诗歌和音乐一直以来就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继承这一民族传统,新月派诗人们归纳并整理出一套系统的诗乐理论,并付诸了实践,徐志摩也不例外,深有贡献。诗歌作品中的音乐性实际上指的是节奏感,节奏是音乐的核心,在设个作品中的具体来说可以分为高低、长短和疾徐相呼应等手法[4]。徐志摩这样评价法国象征派诗人波特莱尔:“诗的真妙不在它的字字面意义上,而是内涵深刻的音乐表现力上。”他认为“一首诗中最难以捉摸的,就是内含的音乐的匀整与动态感”。因此,他要求在创作实践中,要求“诗作在整体的躯壳之中要放入各种表现诗文美的手法,音乐美也包含其中”。由此可知,徐志摩注重在诗作的创作过程中融入音乐之美,寻求一种优美的内在节奏和旋律。比如说《沙扬娜拉一首》中的:“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沙扬娜拉。”这短短五句极为押韵,共有“柔”、“愁”、“羞”三个韵脚,仿佛如同短笛声声,吹奏倾心,绵绵流长,婉转悠扬,整首诗洋溢着轻柔的轻微舒缓的起伏节奏,仅仅用两句就将女郎的青春美貌和依依惜别描写得淋漓尽致,惟妙惟肖,第三句用了一个复沓,生动形象地将时频频叮咛的情形表现出来,全诗虽然短小,但却言简意赅,意味深长,是诗人感情的浓缩精华。节奏的轻柔表现出一种委婉反转、低回往复、浅吟低唱的情致。尤其是长短句的交错交融,使短诗旋律更为柔软多情,最后一句读完,使得读者更能体会到余音绕梁、回荡不休的情致,感受到诗作之外的无穷意境。再如,《半夜深巷琵琶》中,作者通过抱韵的手段,两场两短相互跌价,仿佛是深夜里无尽的吟唱、吁叹,又好似琵琶的哀怨悲切之音,被世人称作是音乐中流淌的诗歌。还有被众多人赞誉过的名作《再别康桥》也是音乐创作的典范。那份飘逸,那种洒脱,简直是诗人风度的音乐化。

诗歌作为过程就是艺术的创造过程,也是人性本质中的感性爆发。徐志摩的诗是激情与冷静的耕耘的收获,其诗表现出的意象之美、音乐之美、色彩之美,让读者从视觉、听觉和触觉的感官中体会到自然和谐之美,产生强烈的共鸣。

参考文献:

[1]王迅.论徐志摩诗歌意境的空灵美[J].丽水学院学报,2008,(01).

[2]王俊虎.意象・音乐・诗魂――徐志摩诗歌美学意蕴探析[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5).

[3]余港忠.试论徐志摩诗歌的思想倾向性和艺术风格[J].河南农业,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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